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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院裁定对非本地孕妇收较高收费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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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4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终审法院昨日(2日)一致裁定,香港医院管理局向非本地孕妇征收较高的分娩费用并没有违反公平原则,判决也为医管局提供法理依据,向冲急症室分娩的内地孕妇增加收费。消息指医管局拟由现时4.8万元(港币,下同)加至7万至10万元,希望能收阻吓作用,预料加幅将连同内地孕妇明年到港分娩限额,一并于4月底公布。
加幅分娩限额4月底公布
据了解,医管局一直未能正式增加非本地孕妇收费,本案是其中一个障碍。案中上诉人霍兆荣质疑医管局将港人内地妻子列为“非合资格人士”并提高收费,做法不公。终院驳回霍的上诉后,医管局向“非合资格人士”增加收费的障碍也一并扫除,换言之可宣布加价。
判辞强调,法院面对与社会及经济有关的政策时,必须考虑推行有关政策有否足够理据,法官考虑到医管局一方提出的背景后,接纳医管局以孕妇本身的身份作分界线,是合理决定。
终院判辞由首席法官马道立撰写。马道立说,特首早于2002年7月已表明,本港需要制订长远人口政策,以确保有限的公共资源可持续提供服务,故有需要界定谁有权分享资源。根据医管局提供数据显示,内地妇女占用了本港公立医院的相当部分产科服务,有人为了减省医疗开支,更做出半夜冲急症室等危险行为,危及母婴健康之余,也加重了夜更急症室的工作负担。
周一岳﹕欢迎判决 “单非”孕妇可选私立医院
马指内地孕妇对本地孕妇造成负面影响,公院可负担的婴儿出生数目已超出负荷,政府为确保本地孕妇可优先使用公院的产科服务,先后在2002至2007年三度提高非本地孕妇的收费是合理决定。至于医管局以本地居民身份界定哪些孕妇有优先权,亦属合理。
食卫局长周一岳对终院裁决表示欢迎。他说,去年本地孕妇分娩数目增至5万多,政府须确保公营医疗优先为本地孕妇提供服务。对于港人内地妻子(俗称“单非”)想在香港生育,周指运作上会遇到困难,因确定内地女子与香港男子结婚,审核需时。周说,“单非”孕妇若想在港分娩,可选择使用私家医院服务,其配额将另作安排;政府会在4月与私院探讨内地孕妇来港分娩配额问题,到时会把“双非”及“单非”孕妇分开,政府会在数字上做出限制。
香港私家医院联会会长刘国霖则表示,私院为港人内地妻子拨出优先配额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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