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一部背景在明末的小说。作者很用心的写,我也很用心的看。里面几个明末的经济现象很有意思,挑出来在这里和大家说说。
1. 制度成本
明末的东林党颇有内阁责任制的样子,而且思想相当先进,放在当今,这帮清流应该是市场经济的坚定拥护者。但是由于不知变通,和阉党浙党决裂,最终不仅自身惨遭魏忠贤的清洗,国家也因为党争元气大伤,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明朝的衰亡。 其实在一开始,浙党虽然和东林党人的政治理念不同,但是和东林党人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即虽然他们追的东西不同,但是追求的目标并不冲突。浙党追求地方乡绅自治,东林党人追求解除管制,促进商业发展。 东林党人其实只是和阉党有直接的利益冲突的——例如,解除矿监,但是和浙党并没有本质上的利益冲突。然而可惜的是,东林党人的不知变通和排除异己的手段,彻彻底底将浙党逼上了和阉党合作的道路。 另外,本来可以避免的和阉党之间的党争,也因为东林党人的自诩清高,结果变得一发不可收拾。魏忠贤曾经派自己的干儿子给高攀龙送礼问候,旨在调和党争,坐下来谈谈。可惜东林党人过于迂直,将魏忠贤的儿子仗出府门,彻底断绝了协商的可能性。 夏允彝也评价说:东林之持论甚高,而于筹虏制寇卒无实着。攻东林者自谓孤立任怨,然未尝为朝廷振一法纪,徒以忮刻胜耳。特可谓之聚怨哉?无济国事殆同矣。 制度成本高昂的第一个特征,就是社会中的不同利益代表谁也不愿意和谁谈。阻断了交流,制度成本就要高到天上去。
2. 卖身为奴 很有意思的是,明末有一种现象,很多农民都是争着抢着卖身为奴,将土地并在地主名下的。当时的地主,如果家里有个举人,那可是就要光宗耀祖了,这些有功名的人有一个特权,就是不用纳税和劳役。所以一说中举,那可是天大的喜事。四面八方的有农民拿着田契要献给举人老爷,然后恨不得搬到举人老爷家,成为正式的家奴。
我们听起来很奇怪,怎么还有这样上赶着当奴隶的呢?我们先不谈伦理问题,这里主要关注的是“这些佃农为什么希望成为地主的家奴”。
首先农民有两个选择:1. 照日常一样,耕种自己的土地,纳税服役;2.将土地以一定价格(可以使零)转让给免税的地主,然后卖身为奴。
那么到了这里,很多人都会说,那一定是税太高了。可是,即使税再高,也不可能达到100%啊!自己耕种至少收益是正的,但是如果土地给了地主,种出来的不就都是地主的了么?
其实,关键还不是税,而是风险选择问题。明末天灾连连,农民的收益无法保证。但是如果将土地转让给地主,其一:可以更好的耕种(地主家的农具更好);其二,这种不确定的收益转换成了地主每年给农民相应的粮食和消费品。如果这些农民在当家奴期间,有良好的表现,还会经常得到地主的赏赐。其三,明朝纳税服役经常要和官员打交道,常被难为,但是卖身为奴给地主后,地主会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家奴。所以在明末,更有甚者经常看到有很多官员的家奴在外横行霸道。
不过问题来了,如果土地不是农民的,那这些农民成为家奴后,怎么有内在的激励去耕种呢?地主也不傻。地主会衡量,如果一毛不拔,那么每年平均有多少收成,如果给这些农民一部分收益——或是固定的,或是分成的,都会激励农民认真耕种。所以,事实上的奴隶,因为土地的财产权利界定的清晰,自然会有衍生出这种名义奴隶实际佃农的现象。另外,这些家奴农忙时在种地,农闲时还可以在地主家里帮衬,养一些鸡鸭或者织布。地主都会给予一定的奖赏——其实就是变相的工资。
明末很多官员虽然自身廉洁,但是家人却没那么高觉悟,收了很多这种卖身为奴的农民。结果这些农民仗着官员的名声横行乡里,让很多官员在官员考核中很是不堪。所以有一些比较有远见的官员,就会告诫家里不要收奴隶——即使是免费卖身为奴的,而是直接雇佣。这样两者的劳资关系很明确,少了很多事端——虽然没有成功卖身为奴的农民很是不情愿。
3. 地方的乡绅自治 这点上,南北方很是不同。当时旱灾、蝗灾频频。南北都有农民成为流民,但是结果却截然不同。北方乡绅缺乏自治传统,尤其是山东河北等地。由于靠近京城,明朝官方的武装力量很是强大,所以北方乡绅认为自己的财产安全可以托付于官方力量,无需自己担心。这样的想法最终导致了大量的农民形成流寇,不仅抢劫地主,而且还截断运河,抢劫过往船只。对南北经济交流产生的极大地影响。
但是南方不同,尤其是两广和江浙一带。由于明朝南方军力薄弱,乡绅自治传统非常明显。各地乡绅一般都会团结邻里,兴建义仓,甚至组建一些武装力量——这是倭寇之乱之后留下的传统。大部分乡绅也从不干涉官府诉讼,甚至有些农民有了纠纷,会直接去找乡绅裁判而不是官府。盖因要找官府断案要有讼师帮你写状子,而这请讼师是有费用的。这些乡绅自治的传统,使得地方有一定的保险机制和产权的自我保护能力。一旦发生天灾,乡绅兴建的义仓会出借一部分粮食给农民度过难关,来年收成好,农民再将粮食连本带利的还回来。这样乡绅既保证了农民不会成为流民作乱,还在乡里赢得了一个善人的称号。所以,南方的农民成为流民的机会比较小,而且很容易得到救助。更重要的是,一旦有一些外来入侵者或者乡里的流氓聚众作乱,基于共同的财产保护意识,当地乡绅和农民常常能联起手抵抗外敌,保护乡里的安全。
4. 千奇百怪的产权界定方式 中国自古以来,产权的界定就千奇百怪,甚至很多流传到今天,成为了传统。明朝最具有代表性。古人都注重这么几种关系:师生、同年、同乡。在考试的时候,房师和监考官就是考生的座师——这是有知遇之恩的。在政治斗争中,师生的关系非常紧密。如果你是一个东林党的座师提拔起来的举人或者进士,那么一入朝廷就必定被打上烙印(当然,也可能由于在考试中,考官比较喜欢那些政治理念和自己契合的考生试卷)。最后即使你的政治理念和东林党人不合,也不会被其他党派接受。如果你敢反抗座师的安排或者有异议,则是大逆不道。当然,作为回报,座师会不遗余力的提拔自己的学生。朝廷之中的政治权力就通过师生关系分配好了。
同年更是如此。两个人同年中秀才、同年中举人、或者同年中进士,都会成为不同寻常的关系。我们经常在电视里看到,两个官员谁都不认识谁,但是其中一位自我介绍的时候说自己是嘉庆多少多少年中的进士,对方只要一说哎呦,我也是。两者的关系立刻就亲密了起来。如果还是同一个总裁点中的进士,那关系就更近了。两者之间处理起公务,甚至进行某些决策的时候,都变得异常的迅速。相互帮助间,甚至能建立起很长久的友谊。当然当时的上级官员怕下级官员串谋,所以会刻意避免安排同年的两位官员负责同一件公务。 (p.s.总裁是指主监考官,他最后负责点解元。房师则是某一个科目的主考官,例如春秋房的主考官,就是春秋房的房师)
同乡就更不用说了。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在异国他乡,来自同一个省份或者城市的人有更大可能变得亲近。在各个大学中,同乡会也随处可见。同乡之间信息交流、利益诉求和收益分配相比那些其他条件相同但不是同乡的人之间的交流要迅速有效率的多。
通过种种特殊的因素,人们之间可以建立起很多种关系,从而衍生出众多千奇百怪的产权界定方式。这些东西,不多翻看一些历史记载或者到现实世界中去看看,真是想破脑袋都想不到。据说巴拿马的海关官员利用日期的单双数来界定腐败权利,你能想到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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