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6.5万条意见,这是公众的权利吗?
是制约吗?不,这是倾诉,孩子饿了还会哭两声呢。
《征收条例》最好3年后再出台
王安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10-12-22 [打印] [关闭] email推荐:
都是死了人。2003年因收容死了孙志刚,近年为强拆死事频现。但前者只用了四五个月就废了《收容遣送办法》,而后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1年多了,已两次公开征求意见,据说史无前例,却纷嚷更甚。为什么? 说好听的,这是人民政府尊重人民意见;说严重的,这说明社会共识远未形成,政府和民间的期望值相差太远。7年了中国社会又有很大变化,族群价值分裂扩大。比如什么是“三俗”,领导说的民众并不一定认可。就是唱红歌,也只是得到部分地区部分民众的响应。这一次对新《征收条例》的争辩,已超出《征收条例》本身,更触及中国社。。。。。。。。。。。。。。。。
。 但现实是,法院并非独立机构。书记管帽子,市长管票子,政法委管案子,在以往强拆中,往往是政府和公检法联合执法一起上场。如今政府不管了,让司法代劳,以前行政强拆时民众还可以诉诸法院,现在连告状的地方都没有了——这那里是进步?岂不更糟?
这又触及中国人古远形成的理念——一统皇权,非制衡。 当下的中国,社会矛盾和冲突只会越来越多,这是一场官员接受公正、制衡、产权等普世价值与中国社会发展的赛跑。如果跑不赢,麻烦大了。如果一个没想清楚的《征收条例》出台了,麻烦套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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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用西方的观点分析中国的情况,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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