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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高官:马对开罗宣言态度与大陆一致 是“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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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 1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英九出席《开罗宣言》纪念活动

12月1日是开罗宣言70周年,马英九说,开罗宣言是中国在国际间要求日本返还台湾、澎湖的重要关键。

马英九说,开罗宣言是确立台湾在战后需归还中国的重要国际法律文件。但开罗宣言的效力与地位,各方仍有不同解读。马英九指出,有人认为这只是新闻公报,三位国家元首也未签名,“这个看法是非常大的误会”。

马总统表示,开罗宣言政治对外公布后,1945年7月26日由中、美、英、苏四国共同发布的《波茨坦公告》第8条即明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9月2日由日本天皇向盟军统帅签署的《日本降伏文书》中,亦明文宣示接受波茨坦公告,使得开罗宣言内容获得所有盟国的确认。

“台独”社团台湾社举行记者会,台湾考试院前院长姚嘉文批评,马政府强烈主张开罗宣言,却不承认旧金山和约,选择与大陆态度一致,“这是‘卖国行为’的一部份。”

开罗宣言于1943年12月1日正式对外公布,姚嘉文指出,当时中国政府是在重庆的国民党政府,台湾那时是“日本领土”、是“外国”,法律上来讲,主权领土变迁有其程序,若“主权国”日本没有做任何表示、没有签条约,开罗宣言无法发挥作用。http://news.ifeng.com/taiwan/3/detail_2013_12/02/31716241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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