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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凶手逍遥法外,受害人哭天无泪,法何在?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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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23 1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转载:凶手逍遥法外,受害人哭天无泪,法何在?理何在?
我叫李明建是平顶山市商场的职工、共,产,党员、退伍军,人、省优秀营业员、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原籍许昌市襄城县三里沟村。
   申诉原因:2011年6月3日我与妻子孟秋霞在家,因孙立成强占我家宅基地问题发生纠纷,当晚8点多孙立成叫儿子孙民生、孙小广及孙晓广妻子和一不知名青年共5人,孙小广手持大板斧猛劈我家大门扬言要杀我们两口,我与妻子出门何其理论被其5人按倒在地殴打半小时之久,当时身上多处受伤、口鼻流血。后拨打110报警,警察将我们送往襄城县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在住院期间襄城县茨沟乡派出所所长孙亚飞向我们提出尽快出院不要在医院多花钱他来负责调解此事,我住院第二天做了全身检查,结果为第九根软骨骨折,在事发第六天做了法医鉴定,定为:后枕骨肿大,身上多处软组织受损,鉴定结果为轻微伤,我妻子也为轻微伤。当时鉴定结果并未让我们看。在派出所长孙亚飞的催促下我在医院十二天就出院了。
   从我出院以后一周去2次派出所要求处理此事,派出所长孙亚飞以调查案情等种种理由对我被打一事推脱不予处理,因当时病情并未痊愈出院,在出院以后我常出现头疼、头晕、发胀等情况也向派出所孙亚飞、办案民警付旭光反应无任何结果,直到8月14日因双目视物不清、头疼头晕不能自理,被家人送往平顶山第一五二医院急诊,通过磁共振诊断为外伤引起双侧慢性硬模下血肿,必须立即钻孔引流抢救。在手术前家人就通知了办案民警付旭光、法医张俊涛前来调查,但无任何结果。
   在手术后我把此次住院手续送襄县法医张俊涛要求做法医鉴定,张俊涛以需要领导审查、专家忙等理由推诿了三个多月才送往郑州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重伤。
   2012年1月5日,襄城县公,安,局下发了重伤鉴定结论通知书,在下发鉴定通知书以后,派出所并未按照司法程序对此案进行处理,而是让民警付旭光找到我们要求我们对此事和解称过年前处理完此事,由于我们当时并不懂法就同意了派出所的要求。到2012年2月2日派出所还未处理此事,派出所以检,察,院未立案、事件未调查清楚为由不予处理。一直拖到2012年5月28日派出所要求我们回家到上海做伤情因果关系,法医张俊涛称上海的医院是全国最具权威的,去上海所有费用由派出所承担,当时我们并未同意 。到2012年7月27日上海鉴定结果下来伤情由重伤变成了轻伤。时至此时我被打已过去1年多,但派出所未对打人者做任何调查,还以种种理由不处理此事。
   时至今日案发已有三年,重伤通知以下两年,可至今凶手仍逍遥法外,这与法医张俊涛执法害人,派出所徇私枉法和有关领导行政不作为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我的伤情从一开始就被法医张俊涛算计,第一次的轻微伤鉴定就不是到许昌市的鉴定结果,而是他张俊涛下的襄县公安局的鉴定。我到许昌做的是肋骨折断的鉴定,可至始至终就没见到这份鉴定结果。许昌市的鉴定为什么就不见了,我们既然到许昌做了鉴定不管结果怎么样,我们有知情权吧!我在152的第二天我妻就到襄县找他说明了我的病情,他说出院时备齐病例就行了。我出院后我妻拿出备齐的病例找到他时,他又百般推诿刁难,后来在我们的努力下他推荐到省一附院鉴定,当时由派出所付旭光陪同。在三个月后省一附院的鉴定下来,县公安局下了重伤通知。通知一下付旭光就说孙亚飞所长和张指导要我们与对方调解,调解不成我们要走法律程序,他们就以两个月时间长为由进行调查,没找到对凶手有利的证据,张俊涛就提出要到上海做因果鉴定。孙亚飞说到上海鉴定的费用派出所出,由于我身体不好不同意去上海,派出所孙亚飞向我要土地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就和张俊涛一起去了上海。为什么张俊涛亲自跑上海执意为凶手减轻罪责?为什么有许昌的鉴定不用,非要到上海做第九根肋骨的轻微伤鉴定?难道轻微伤加重伤等于轻伤吗?刑法第四十四条“颅脑损伤致成硬膜外血肿,硬膜下血肿或脑内血肿都构成重伤”。难道我不被打还会自己出现硬膜下血肿吗?张俊涛在重伤变轻伤的案情中又是个什么样的角色不言而明。凶手给了他什么好处是他如此卖力的为凶手开脱,这样的人执法不知还有多少人含冤受害。
   我多次上访至许昌、郑州要求依法处理此事,时至2013年12月,派出所以案情未调查清楚、相关部门以此事比较复杂还在协调中。
   此案从2011年6月至2013年12月以过3年多,派出所对案情未调查清楚未对打人者做出任何举动、法医张俊涛随意篡改鉴定结果,还是一味的要求我们不要上访等他们无限期的协调处理出事。
                            实名举报:李明建
                            电话:13639805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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