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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区] 1972年9月中日政府首脑建交谈判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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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8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72年9月中日政府首脑建交谈判述略
文化中国-中国网 culture.china.com.cn  时间: 2010-08-02 13:39  责任编辑: 钟明

[摘要]1972年9月25日至28日举行的中日政府首脑谈判,对实现中日建交起了关键性作用。正式谈判共进行了四轮:第一轮谈判,以日台关系和中日关系中的非排他性问题为谈判核心;第二轮,紧紧围绕战争责任、结束战争状态、战争赔偿及革命输出问题;第三轮,讨论联合声明的具体内容,并交换对一些国际问题的看法;第四轮,商讨如何结束日台关系和处理日台断交后双方非官方的经贸往来问题。双方在谈判中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既坚持立场,又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不失灵活性,最终在一系列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直接推动了中日两国联合声明的签订和发表,实现了中日建交。
1972年9月29日,中日两国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这标志着两国之间长期不正常的状态宣告结束。在推动中日关系发生历史性转变的一系列事件中,1972年9月25日至28日举行的中日政府首脑四轮建交谈判起到了至为重要的作用。本文旨在根据现已公开的相关外交资料、谈判记录和当事人回忆,对四轮谈判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梳理。
第一轮谈判:以日台关系和中日关系中的非排他性问题为谈判核心
1972年9月25日上午,田中角荣率领的日本政府代表团乘专机抵达北京,周恩来亲自到机场迎接。自9月25日至28日,中日两国政府首脑就两国建交问题先后举行了四轮正式谈判。据考证,参加了四轮谈判的中方代表有总理周恩来、外长姬鹏飞、副外长韩念龙和外交部顾问廖承志等;日方代表有首相田中角荣、外相大平正芳、官房长官二阶堂进、外务省亚洲局中国课长桥本恕和外务省亚洲局中国课事务官畠中笃。在日本外务省亚洲局中国课存档的“中日建交高层会谈记录”中,畠中笃没有列入名单(参见日本外务省亚洲局中国课存档,张晓刚译《日中建交高层会谈记录》,《社会科学》2006年第10期)。但从当时会谈照片显示,日方参加会谈的应为5人(参见日本NHK采访组:《周恩来的决断》,中国青年出版社1994年版,第115页)。中方参加谈判的除正式代表外,还有工作人员林丽韫、王海容和廉正保。
9月25日下午,双方第一轮正式谈判在人民大会堂安徽厅举行。这次谈判的主要议题是台湾问题和日美安全保障条约问题。
谈判一开始,田中角荣就表示,在日本国会内还有人要继续保持同台湾的外交关系,国会内的这种态度与内阁要实现日中邦交正常化是矛盾的。他表示,日中邦交正常化一定要实现。接着,大平正芳进一步阐明了日本政府的立场:希望在不损害对美关系的情况下,实现日中邦交正常化。对于中日邦交正常化后的日台关系,大平正芳表示:日本同台湾之间有什么事情可以继续下去,什么事情不要再继续?希望通过我们协商能把这些事情具体说清楚,然后考虑出一个现实的处理办法。参见张香山:《中日复交谈判回顾》,《日本学刊》1998年第1期。
针对日本政府的立场,周恩来表明了中国政府的态度:希望邦交正常化能一气呵成。在实现邦交正常化的基础上,日中两国应该保持世世代代友好、和平的关系。日中恢复邦交不仅符合两国人民的利益,还会对缓和亚洲的紧张局势和维护世界和平做出贡献。周恩来还指出,田中首相和大平外相都提到充分理解中方关于恢复邦交三原则的立场,在这个基础上,中方自会照顾日本政府面临的某些局部困难。关于“日台条约”,考虑到日方的国内困难,中方同意从政治上解决问题,一些历史问题不拘泥于法律条文,赞成本次中日首脑谈判后,以联合声明而非条约的形式作为实现邦交正常化的方式。希望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缔结和平友好条约的基础。周恩来委托两国外长以合适的方法将“结束中日两国战争状态”和“中日复交三原则”两大基本方针写入联合公报。对于日美关系,周恩来阐明:日中关系的改善并非是排他性的。这不涉及日美关系,这是日本的问题,中国不干涉他国内政。参见日本外务省亚洲局中国课存档,张晓刚译《日中建交高层会谈记录》,《社会科学》2006年第10期。关于如何处理复交后的日台关系,周恩来认为日本可以继续保持与台湾的民间经贸、人员往来,但是这些内容不必写进联合声明。参见张香山:《中日复交谈判回顾》,《日本学刊》1998年第1期。
谈判最后,周恩来提出,我们彼此都有不同的国内情况。争论归争论,还是要求大同存小异。田中角荣对此表示赞同。参见日本 NHK采访组:《周恩来的决断》,第100页。当晚,周恩来为田中一行举行了欢迎宴会,并在会上发表祝酒词说:“田中首相来我国访问,揭开了中日关系史上新的一页。”“中日两国人民应该世世代代友好下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494、496页。http://www.china.com.cn/culture/lishi/2010-08/02/content_20622469.htm

在第一轮谈判中,由于日方承认“一个中国”原则,并保证与台湾断交;中方提出“中日友好不排他”原则,打消了日本方面对于中日关系的改善将破坏日美同盟的忧虑,为双方继续谈判并最终达成共识打下了初步基础。
文章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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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9月中日政府首脑建交谈判述略
文化中国-中国网 culture.china.com.cn  时间: 2010-08-02 13:39  责任编辑: 钟明


第二轮谈判:紧紧围绕战争责任、结束战争状态、战争赔偿及革命输出问题
9月26日下午,第二轮谈判在钓鱼台国宾馆18号楼举行。这次谈判双方主要围绕三大问题展开。
双方首先讨论战争责任问题。周恩来对田中首相祝酒词中“添了麻烦”的用语和“日方公告草案”中关于战争责任轻描淡写的说法表示不满。他说:“日本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用‘添了麻烦’作为对过去的道歉,中国人民是不能接受的。”田中回答说:“‘给你们添了麻烦’,在日本是表示诚心诚意的谢罪,而且有保证不再犯、请求原谅的意思。”田中还举了邻里间因争墙根而结怨的例子来进一步说明立场。为了使日本方面清楚地了解中国对于战争责任问题的重视态度,周恩来列举了日本军队在战争期间杀死大量中国人和造成巨大战争破坏的事实,并指出:遭受如此灾难,只说添了麻烦就能了结吗?对此田中无以应答,只能说:正因为有这一背景,所以我来到了北京,而不是你去东京。参见〔日〕早坂茂三:《田中角荣秘闻》,中国文联出版社1989年版,第149页。随后,周恩来强调:田中首相对过去的不幸的过程感到遗憾,并表示要深深地反省,这是我们能够接受的。但是,“添了很大的麻烦”这一句话,引起了中国人民强烈的反感,中国被侵略遭受巨大损害,决不可以说是“添麻烦”。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553页。针对周恩来的强烈反应,田中表示:我不知道中国怎么个说法,如果我们的说法不行,可以用你们的用语。我们两国之间要相互理解,应当找到两国国民都能接受的表达方式。参见张香山:《中日复交谈判回顾》,《日本学刊》1998年第1期。
随后双方围绕以“日台和约”问题为中心的结束战争状态和战争赔偿两大议题展开了交锋。对于结束战争状态问题,中方一直认为只有实现邦交正常化,两国才算结束战争状态;日方从法律角度提出,签订“日台和约”后,中日战争状态旋即结束。双方分歧在于战争状态结束的时间,核心是“日台和约”的地位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周恩来首先表示,赞成日本方面从政治高度解决中日建交问题的立场。接着,他特别强调说:恢复日中邦交应从政治上解决,而不要从法律条文上去解决。从政治上解决,比较容易解决问题,而且照顾双方。如果从条文上去解释,有时很难说通,甚至发生对立。参见赵阶琦:《中日复交谈判述说》,《日本研究》1998年第3期。随后,周恩来表明了中方对于结束战争状态问题的看法:在双方建立外交关系的问题上,如果加入“日台条约”和“旧金山条约”作根据的话,问题将变得难以解决。因为对此表示承认,就等于承认蒋介石是正统,而我们则成为非法的。参见日本外务省亚洲局中国课存档,张晓刚译《日中建交高层会谈记录》,《社会科学》2006年第10期。这次在公报中可以不提这个字眼,但不能让我们承认这个条约的存在和合法。不然就等于中国是从今天才算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统治。这是我们根本不能接受的。参见姬鹏飞:《饮水不忘掘井人——回忆周总理对中日建交的贡献》,《人民日报》1993年9月26日。
对于战争赔款问题,周恩来针对日方代表援引“日台和约”为依据,逃脱战争赔款问题的错误立场,表明了中方观点:当时蒋介石已经逃到了台湾,表示所谓放弃赔偿要求,那时他已不能代表全中国,是慷他人之慨。我们是从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出发,不想使日本人民因赔偿负担而受苦,所以放弃了赔偿要求。过去我们也负担过赔偿,使中国人民受苦。毛主席主张不要日本人民负担赔偿,我向日本朋友传达。而高岛先生(指高岛益郎,时任日本外务省条约局局长——作者注)反过来不领情,说蒋介石说过不要赔偿,这个话是对我们的侮辱。我这个人是个温和的人,但听了这个话,简直不能忍受。随后,周恩来又从增进中日友好的角度阐明中国的立场:中日建交了,既然两国要真正友好,我们就不能让日本人民反而增加经济负担,遭受中国人民曾长期吃过的苦头。中国人民、日本人民都是侵略战争的受害者,要吸取历史教训,在新的基础上发展中日两国人民的友好。参见高锷:《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回忆中日邦交正常化谈判》,《和平与发展》2002年第3期。田中角荣表示:我能够理解周总理谈话的要点。访华的第一目的是实现邦交正常化,是开创新的友好的开端。因此,我认为所有的重点都应该放在这一目的上考虑。非常庆幸听到了关于放弃赔偿的发言,我对中方超越恩仇的立场非常感动,对中方的态度表示感谢。参见日本外务省亚洲局中国课存档,张晓刚译《日中建交高层会谈记录》,《社会科学》2006年第10期。周恩来进一步表示,在日方充分接受“复交三原则”的基础上,中方才能考虑日方的一些困难,给予必要的照顾,而不是相反。参见赵阶琦:《中日复交谈判述说》,《日本研究》1998年第3期。
在这次谈判中,日方还谈到了担心中日建交后中国会向日本“输出革命”的问题。田中说:“在自民党内有一部分人因担心社会主义中国会赤化日本,所以极力主张放慢同中国恢复邦交的步伐。”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承诺不会输出革命,不干涉别国内部事务。他明确表示:我们认为各国人民应在不受外力干涉的情况下,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的制度。也就是说,由本国人民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不受外来干涉。思想没有国界。思想是人民选择的问题。但是,革命不能输出。参见张香山:《中日复交谈判回顾》,《日本学刊》1998年第1期。田中角荣认为,中方的这一态度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参见日本外务省亚洲局中国课存档,张晓刚译《日中建交高层会谈记录》,《社会科学》2006年第10期。
中日政府首脑的第二轮谈判取得了积极效果。对于战争责任问题,最后双方共同接受的表述方式是:“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这句话写进了后来签订的《中日联合声明》里。对于战争赔偿问题,周恩来阐明了中国政府的立场,田中角荣代表日本政府表示感谢。对于日本所担心的“输出革命”问题,双方最后商定,通过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加入中国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方式予以解决,而没有采用日方提出的“相互尊重对方在不受外来干涉的情况下,选择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固有权利”这一表达方式。
文章来源: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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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年9月中日政府首脑建交谈判述略
文化中国-中国网 culture.china.com.cn  时间: 2010-08-02 13:39  责任编辑: 钟明


第三轮谈判:讨论联合声明的具体内容,并交换对国际问题的看法
9月27日下午,第三轮正式谈判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举行。这次谈判双方主要就《中日联合声明》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讨论,并坦率地就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交换了意见。
关于《中日联合声明》,双方主要讨论了三个问题:如何表述两国战争状态的结束、台湾地位问题、如何结束日台“外交关系”。对第一个问题双方起初争执不下,最后是周恩来的意见得到了一致的认可。《中日联合声明》中将日方提出的“结束不自然状态”替换为“结束不正常状态”,并在“联合声明”的前言中加进如下一段话:“两国人民希望结束迄今存在于两国间的不正常状态。战争状态的结束,中日邦交的正常化,两国人民这种愿望的实现,将揭开两国关系史上新的一页。”这就把结束战争状态和结束不正常状态两者结合在一起了,然后,声明第一条就宣称,“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这是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关于台湾地位问题,中方坚决反对日方有人提出的“台湾地位未定论”,强烈要求在联合声明中对台湾的归属作出明确的表述。最后中日双方达成的协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立场”。《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内容是:“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开罗宣言》规定:“(中美英)三国之宗旨……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这条规定确立了台湾归还中国的法律依据,使“台湾地位未定论”失去了法律基础,跨过了中日建交过程中最大的难关。关于“如何结束日台外交关系”问题,本轮谈判没有解决,只能留待下次谈判了。
在本轮谈判中,中日双方还就中苏关系、日苏关系、日本军国主义势力复活等问题交换了各自的看法。对于中苏关系,周恩来阐述了中苏两党关系破裂的历史过程,简单说明了中苏两国因边界问题而引发的政治和军事冲突。田中也阐述了日本与苏联在北方四岛领土问题和渔业问题上的分歧和矛盾。接着,周恩来谈到了中国对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担忧。他说:中国人民在过去的战争中受到很大的损失,确实担心日本军国主义复活。我们并不隐晦这一点。田中表示:绝对不可能复活军国主义。周恩来指出,少数人有这种思想,这是事实。田中为了打消中方顾虑,从日本“和平宪法”的制度限制、较低的人口生育率和日本将投巨资推动的“列岛改造计划”等三方面陈述了日本的国内情况。参见张香山:《中日复交谈判回顾》,《日本学刊》1998年第1期。
除上述问题外,中日双方还就互派大使事宜达成协议,日方承诺将在建交后尽早派来大使,周恩来表示相信田中和大平会信守承诺。参见日本外务省亚洲局中国课存档,张晓刚译《日中建交高层会谈记录》,《社会科学》2006年第10期。最后,中日两国还就存在争议的钓鱼岛问题进行了简单的沟通,双方一致同意暂时搁置争议,留待以后解决。
第四轮谈判:商讨如何结束日台关系和处理日台断交后双方非官方的经贸往来问题
在前三轮谈判结束后,9月27日晚,毛泽东在中南海会见了田中角荣等日本客人,这次谈判的时间虽然不长,表面看来也没有激烈的交锋,但却为最后一轮谈判和中日建交的最终实现铺平了道路。
中日政府首脑的第四次正式谈判,于9月28日下午在钓鱼台国宾馆18号楼举行。本轮谈判中日双方主要就以何种方式结束日台关系,以及日台断交后双方非官方的经贸往来问题进行了沟通。
谈判一开始,周恩来就向日方提出了何时同台湾方面断交的问题。大平正芳表示:请相信,外交问题是绝对不会失信的。如果定下日期,万一届时晚一个小时或一天,就会影响两国的信赖关系。因此,请相信我,由我来办。随后,周恩来又询问日方如何解决“日台条约”无效这一问题,大平回答:这个也请交给我办好了。参见日本NHK采访组:《周恩来的决断》,第128页;日本大平正芳纪念财团编《大平正芳》,中国青年出版社1991年版,第386页。随后,日方决定在《中日联合声明》签字仪式后,以记者招待会的形式,宣布日台断交。参见张香山:《中日邦交正常化前后》,《瞭望》1992年第40期。对此周恩来表达了对日本方面“守信义”态度的欢迎,并强调希望今后中日之间建立起新的关系。参见日本外务省亚洲局中国课存档,张晓刚译《日中建交高层会谈记录》,《社会科学》2006年第10期。接着,他继续阐明:我们重建邦交,首先要讲信义,这是最重要的。我们跟外国交往,一向是守信义的。我们总是说,我们说话是算数的。中国有句古话说:“言必信,行必果。”你们这次来表现了这个精神。参见《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第554页。并当场用铅笔写下“言必信,行必果”六个字交给田中。田中看后说,日本也有同样的话,那就是“信为万事之本”。随后,他将这句话写成汉字交给周恩来。
关于中日邦交正常化后的日台关系,日本方面表示绝不支持台湾独立,也对台湾没有任何领土野心,但希望在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后,在不损害中日关系的前提下,继续保持与台湾的非官方经贸往来,并设立一个类似“备忘录办事处”的机构。周恩来对此表示同意。双方商定在两国驻对方国家使馆建成前,由肖向前和桥本恕分别代表本国政府进行联络。周恩来还提出中日邦交正常化后将进行中日通航谈判,田中对此表示赞同。参见日本外务省亚洲局中国课存档,张晓刚译《日中建交高层会谈记录》,《社会科学》2006年第10期。
至此,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中日政府首脑建交谈判正式结束。当晚,周恩来出席了田中角荣举行的答谢宴会,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9月29日上午,周恩来出席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签字仪式,他和姬鹏飞外长代表中国政府在声明文本上签字,田中首相、大平外相代表日本政府也在声明文本上签字,中日两国建立起大使级外交关系,实现了两国邦交正常化。
〔文章来源:《党的文献》2010年第4期 作者徐行,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薛琳,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天津300071〕

 楼主| 发表于 2014-5-28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周恩来翻译:中日建交谈判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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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四月社区)

1972年9月中日政府首脑建交谈判述略
http://bbs.m4.cn/forum.php?mod=v ... 75684&ac=430227
(出处: 四月社区)





中日关于钓鱼岛归属的纷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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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四月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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