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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远非

南方:请放人!(敝报虽小,穷骨头,还是有那么两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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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等着连锅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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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猫摸富
南方最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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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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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加强汉语学习,这里面的意境。。没看过新京报那篇文章的是不会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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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方系是什么鸟,世人谐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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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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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风吹草低见牛羊 发表于 2014-9-13 09:26
很遗憾!竟然有那么多网友没弄明白此文属于什么“文体”。

原文出自新快报因为中联重科而被长沙警方跨省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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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快报》道歉

    以“两根穷骨头”先声夺人,一度赢得舆论喝彩的广州《新快报》昨天在封面左下角刊登致歉声明,表示报社把关不严,“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并在第六版刊发新华社有关陈永洲和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谴责违规行为的报道。

    连日来获得中国舆论高度关注的《新快报》记者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被长沙警方刑拘事件,前天情势急转弯。官方媒体中央电视台前天早晨报道,被长沙警方跨省拘捕的陈永洲在看守所中坦承收人50多万元人民币(约10万新元)发布失实的中联重科负面报道。
    《新快报》23日及24日连续两天在封面高调呼吁警方放人,而且在前天央视报道陈永洲承认受贿后,并未第一时间表态,而昨早的致歉声明篇幅之小和之前呐喊“请放人”不成比例,其“认错”姿态因此受到多数网民抨击。但仍有极少数相挺的舆论视其道歉为“屈服”,认为事件真相就此淹没。
    隶属广州羊城晚报集团的《新快报》此前曾强调认真核查过陈永洲对中联重科财务问题系列报道,并表示除了一篇报道将“5.13亿广告费及招待费”写成“5.13亿广告费”出错之外,其余“内容均无事实差错,符合舆论监督类新闻报道的要求”。
    但在昨天的致歉声明中,《新快报》表示“经警方初步查明,本报记者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同时也就动用新闻版面要求警方放人表示乃“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
    在网络舆论议论《新快报》公信力“骨折”之际,央视报道也让关注事件的公众将目光转移到指示陈永洲的幕后主谋。在央视报道中,并未交代提供陈永洲报道材料以及相关酬劳的主谋,而此案是否还涉及其他同案犯,警方目前未有回应。
    但在央视画面中,短暂出现了陈永洲签署的笔录,其中提到了《新快报》经济部负责人王中,一个名叫“朱宗文”的人,引发一些媒体和网民加以追踪。中国媒体透过网络搜索,找到一名叫做朱宗文的记者,曾先后供职于《21世纪经济报道》和《每日经济新闻》。
    昨日,有网民“南方有晨曦”在微博上揭露,王中得知陈永洲被抓后立即跑路。
    此外,在央视报道中出现陈永洲签署笔录的部分镜头,其中一页提及中联重科所在地湖南省的另一家直接竞争对手三一重工。据《财新网》26日报道,三一重工对此表示不予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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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帮垃圾文人,钱比你的骨头还重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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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南方报有的只是贱骨头,有的只是媚外的臭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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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敲诈了几百万怎么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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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穷骨头?硬吗?

用软刀子杀了人,把刀藏起来,然后道歉就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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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评论,一声叹息,曾经的AC水平降得如此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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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3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该整治整治那些搞新闻敲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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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14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吕国宾龙坪山熊 发表于 2014-9-13 16:59
原文出自新快报因为中联重科而被长沙警方跨省的时候

看清楚,lz的文章,是“高仿”,不是那篇“奇文”;采用的是“推谬”法,模仿新快报口吻,谈的是最近的“21世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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