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的起源:狩猎@战争及男女@财产 顾炎武《郡县论》 :“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而天下治矣。……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今之君人者,尽四海之内为我郡县犹不足也,人人而疑之,事事而制之。” 福山在他的《政治起源》中提到: “早期的部落社会相对平等,并有防止地位悬殊的各式调整机制。然后,某些人开始在狩猎中出类拔萃。狩猎和战争有关联,这可以追溯到灵长目祖先。等级制在狩猎和征战中脱颖而出……狩猎所需的合作技能进化成军事战术和战略,通过战绩,有些宗族获得更高的地位。” 实际上,在真正的狩猎时代,是相对平等的母系社会,一方面采集业拥有更稳定的生活来源(食草动物相对于食肉动物),另一方面在天然的部族状态后代是在女性网络中成长起来的。真正的等级分化出现在于“对人的狩猎”(马克思的战争定义),部族(内部的奴隶制)之间的殖民体系是政治及国家的起源。 “氏族是容纳若干宗族的更高级组织,通常基于虚拟的亲戚关系。这种氏族和相关的氏族联盟之所以存在,只是为了确定异族通婚。继承和遗产只通过男子,女子不是宗族的永久成员,而是与其他重要的家庭联姻的潜在资源。” 实际上,女性和战俘一样多数在奴隶制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另一方面, “宗族的增长始终给遗产的继承制造难题,周朝早期有长子继承权制度,之后又改为儿子们平分。这一规矩延续了中国历史的大部分……家庭的土地经常越分越少,以致无法维生,中国开发了大家庭概念,数代男子同堂。成年儿子或在分到的祖地上安家,或试图购买邻地,对宗族的共同财产,他们仍然有份。” 这就是“井田制”的来源,每人分一杯羹,而土地的最终所有权属于宗族,我们现在的“联产承包”正是国家版本的井田制,而井田制则是宗族版本的联产承包。西方所谓骑士制度正是长子继承制的副产品,是定居经济失败的结果,所谓十字军正是一种狩猎组织。 “周朝的中国封建主义与欧洲的相比,仍有重大的区别。在欧洲,野蛮部落一旦皈依基督教,分子式的部落制度在封建社会初期即遭摧毁,通常在数代人的时间内。欧洲的封建主义是一种机制,把没有亲戚关系的领主和属臣绑在一起,在亲戚关系不复存在的社会中促进社会合作。相比之下,中国的政治参与者不是独立分散的领主,而是领主和他们的亲戚团体。在欧洲领主的境内,领主与农民签署封建合同,非人格化管理管理已开始扎根。 另一方面,中国的封地授予亲戚团体,之后又逐次分封为下一级宗族或部落的分支。中国的贵族与欧洲领主相比,其权力比较薄弱,其等级森严比较缓和,因为他陷入了限制他擅权的亲戚架构,看起来比欧洲跟像是部落的。……‘国家像一个放大了的家庭。君主统而不治;大夫们很重要不是因为其职位,而是因为他们是君主的亲戚,或是显赫家庭的家长。” 然而,作者又说: “在短暂的秦朝之后,非人格化管理最终在西汉期间得以确立。到了东汉末年和隋唐,亲戚团体又卷土重来。到第二个千年初期的宋明,非人格化国家管理才得以恢复。尤其是在中国南方,宗族和氏族一直处于强势,直到20世纪。” 流行病毒:大英帝国独立史 征服者威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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