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日,日本消费者事务局依照2013年6月28日颁布的食品标签法(法案No.70/2013),发布了食品标签标准修订提案。新标准允许根据科学证据不经政府批准进行食品功能声明,但必须按照生产商责任进行上市前公告。 专家介绍了本提案主要修订内容,例如,允许在当前自我确认体系下对12种维生素和5种矿物质进行营养功能声称。维生素K、omega-3脂肪酸也被纳入自我确认体系中;再比如,在现行标准中,只有预包装加工食品和鸡蛋属于目标食品,但在新标准提案中,则将预包装新鲜产品(不包括鸡蛋)包含进来。但是,为防止过量食入钾以致损害肾功能的风险,新标准提案将不包含加工成片剂或胶囊形式的食品;此外,在现行标准中,只有特殊保健食品(FOSHU)和带营养功能声称的食品(FNFC)允许进行功能声称,但新标准则允许预包装加工食品和新鲜产品不经政府批准进行食品功能声明,但必须按照生产商责任进行上市前公告。 日本作为我国食品主要出口国之一,国内相关食品生产企业,尤其是出口型食品,应关注其食品标签修订,并按照规定,编制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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