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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区] 清代打官司收费也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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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7 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3-03-17 00:21 星期日
  
许多网友在网上提问:“古代打官司收费吗?—-百度上的回答大多是:不收费。这显然不符合事实。俗语说:“衙门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汉籍文献库就有史料证明,古代打官司是要收费的,而且还有政府的文件规定,不仅有诉讼费的各种项目及标准,还有哪些不能碰触的“红线”,并把这些规定刻成书印出来,刻成碑立起来,要求各级官员遵照执行呢。
《署理龙安府彰明县事即用县正堂加三级禄五次大功八次李 为遵札亲示谕刊碑永远遵行事》,相当于县委县政府红头文件,文告中强调:“民间词讼每案原被两造,只准共用钱五仟文,一切差案,过堂、规费、小礼俱在其内,此外不得多索,如敢不遵,以诈赃论。”
“龙安府”在四川平武县,明嘉靖时改土设流,把原来的龙州宣抚司改为龙安府;清代龙安府下辖平武、江油、石泉(北川)彰明县合归江油市。“诈赃”讹诈当事人、贪赃枉法 之意。上图为彰明县知县李允廉向上级打的报告,内容为包干诉讼费五千文的标准不足,要求调整为八千文。
光绪年间,丁宝桢在四川当了十来年总督,很有政声,他看到各级衙门的官员吃了原告吃被告,老百姓打官司遭遇乱索、乱要、乱收费现象严重,于是他定下一个文件,搞了一个“最高限价”,规定只能收不超过五仟文的诉讼费用。随着时间的推移、物价的上涨,五仟文的费用远远不够。彰明县知县李允廉向上级打的报告,内容为包干诉讼费五千文的标准不足,要求调整为八千文,并将详细费用列入《计开原被词讼规费》:
第一条、“案当审讯原告给差案钱二仟文,被告给差案钱壹仟文。其送案过堂规费原被告各给钱壹仟叁百文;文房书开案、各给纸笔钱陆百文;站堂书办各给钱壹百文;完案具结传递各给钱四百文;看堂听事、提刑打散原被各给钱壹百文,两造统共给钱捌仟文。其钱当面清数,不得再索补数钱文。如两造遇得甲亲友解劝,甘愿和息,各给出送案钱壹仟叁百文,承票差役各给钱陆百文,房书出票纸笔各给钱四百文,传递和息禀帖两造共给钱四百文,总共给钱伍仟文,此外不得多索。”
“两造”就是诉讼当事人双方。这一条说得很细,一种情况是要打官司,收费八仟文,一分不少,也不准多索;另一种情况是诉讼当事人双方庭前合解息诉,收费五仟文,一分不少,其中包含哪些费用也一一道明,不准多要乱收,但实际操作上,下面的办事人员可能会打折扣多收滥要。
第二条办案的其他费用:“差役承票下乡唤案,无论拔差几名,案内人证多寡,凡三十里以内者,原被告各给钱二百文;三十里以外者,原被告各给钱口口文(此处损文);百里以外者,各给钱八百文,此外不得藉口人证不齐,任意盘踞市店,勒索洋烟、口岸、轿费钱文。至原被人证已唤到城,亦不得再索挂红小费,倘敢故意留难,许受害者投鸣,约保公禀锁押。案件差役一名,日给口食钱陆拾文,不得挪累店账。”
这一条是对办案人员出差办案的规定,走多少路,收多少费都有规定,每日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也有六十文之明确规定,不可谓不细,甚至还列出对违法违纪的公务员处罚的措施。
第三条“各房(房书)下乡勘验地方及刑仵下乡勘验盗口生伤,凡在三十里以内者,原被告各给纸笔四百文;三十里外者,各给钱八百文;百里以外者,各给钱壹仟二百文,此外不得再索轿费。勘验明晰回县禀覆,两造各给传递钱四百文,如遇贫苦,只给传递钱二百四拾文,以示体恤。”刑仵:古代刑侦人员:法医、验尸官等。这一条对贫困人家,有相应的减免措施,说明古代政府也有人性化的考虑,以“仁”为本,体恤民众疾苦,着力减清百姓不合理负担。

第四条“代书作词,毋论债账、户婚、抢夺案件,每呈词一张,给辛力钱一百六十文,誊写四拾文,传递戳记仍照旧章。此外不得藉以案情重大,卡掯多索。保甲首人遇递公禀,禀帖毋论红白,照旧免给传递,以示体恤。”这一条说法律文书的书写、制作、送达都是要收取一定费用的,不能借口案情重大多收乱要,有些项目可以免收,以示对百姓的关爱。
第五条、“保甲遇有盗匪娼赌,应行来县禀明,一经签传唤讯,原被首人量其地方远近,酌给差役口食,不得勒索承签差钱,即口口口(此处缺三字)赴案待质之处,论案归何房量给书办开案纸笔,差役口口(此处缺两字大约后一字为“不”)不得再索送案过堂,一切规费庶足以昭体恤而重公事。”在古代,地方治安实行保甲制、连坐法,人与人之间相互有牵连,如果发现社会上有不良非法之事,保甲长有义务到衙门举报,当时的衙役下乡办案办事,国家是不报伙食费,出差吃住一般由当地解决,而且差役的工资收入都很低,一个月大约不到五两白银,有些衙门中的老油子,下乡去吃喝拿要现象估计比较普遍,清雍正时实行养廉银,往往比俸禄(正工资)高十数倍。
落款“光绪二十五年五月 日 彰明县閤邑绅耆士庶遵示同众恭泐。”光绪二十五年即1899年。
以上是彰明县知县(县长、书记)李允廉搞的一个新的《规费章程》,县长书记通过了,报到府上,州府一级又通过了,于是刊碑遵行。
文中有一句话有意思,对今天仍有警示作用:“朝廷设官牧民,原在兴利除弊,断不容以小民有限之脂膏供衙蠹无穷之欲壑也!”意思是提醒官员们,应该知道“尔俸尔禄,民脂民膏。”人在做,天在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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