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路过灵溪玉苍路一街红绿灯路口,有几个交警在拆那个“闯红灯可耻”的牌子,笔者看了下,应该是拆掉了,不是换,或者笔者更愿意相信是拆掉了。相信很多人都见过那个牌子吧,每次看见都有种说不出的感觉。闯红灯、随意横穿马路等不文明交通行为在街头随处可见,如何遏制闯红灯现象,确实是件头疼的事情。
对于诸如“闯红灯可耻”的标语,别的地方也是有过先例的,比如厦门,就这么做过。
对于这类“非主流”的交通宣传标语,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大家对这类标语的看法不一。
有人认为,人都是有羞耻心的,比起有些软绵绵的文明提示,这样的标语还是有一定的约束力,毕竟谁也不愿意被人贴上“可耻”的标签。
也有人认为,这是一种“耻辱教育”,让平时没有闯红灯习惯的人难以接受,“我又没闯红灯,只是正常过个马路,为何要受到这种调侃?”
笔者倒觉得,这是一种冷暴力,这是对行人的道德宣判。这样的标语是不文明标语,影响了苍南的城市形象,它所带来的副作用和行人闯红灯不相上下。
闯红灯是一种不好的生活习惯,有闯红灯行为的人一般都是素质较低的人。如果对这类人使用如此粗暴的标语,反而会引起这类人的抵触情绪。宣传标语应该赞扬遵守交规的行为,为遵守交规的人竖拇指,而不是一味指责那些不遵守交规的人。
我们可以用活泼一些的方式来劝导行人,比如可以在路口用简单的漫画等形式来劝导行人,也可以直接说明闯红灯可能导致的结果,以此来警示行人,你们觉得呢?(米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