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第一争议】转基因滥种,谁的丑闻?(来源:南方周末) 2014年7月26日,央视《新闻调查》播出了对武汉转基因稻种的调查内容。2014年4月,央视记者在武汉市一家大型超市随机购买了五种大米。随后,这些大米被送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进行检测。结果为,五种大米中有三种含有转基因成分。迄今为止,中国政府没有批准任何一种转基因大米的商业化种植,也没有批准转基因大米的进口,这意味着,市场上出现的转基因大米和米制品都是非法的。那么,转基因作物滥种,该不该有人承担责任呢? 正方:央视记者调查出的转基因稻种为BT63,特点是抗虫。BT蛋白是一种高度专一的杀虫蛋白,只能与鳞翅目害虫肠道上皮细胞的特异性受体结合,引起害虫肠麻痹并死亡。只有鳞翅目害虫的肠道上含有这种蛋白的结合位点,而人类肠道细胞没有该蛋白的结合位点,因此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所以拜托媒体专业些,此事没有大不了的,别散布对转基因的恐慌情绪了。 反方:一种转基因作物对人体健康的安全性与该种作物违法滥种,是两个事情。央视记者没有质疑BT63的安全性,质疑的是这种作物没有获得监管部门的批准,就擅自商业化种植,这在哪个国家都是重大的丑闻与刑事案件吧?转基因作物为什么要严格监管,就是要在商业化种植前确定其安全性及评估其生态风险,说到底是一种风险管理,是对消费者与环境负责的态度。 正方:BT转基因稻种非常成熟,政府为何迟迟不批准商业化种植?央视记者调查发现,这种转基因抗虫稻在农民中很受欢迎,因为能抗螟虫,农民可以节省出买农药的钱和打药的人工费用,每亩能省二三百块钱,这对于一亩地毛收入只有一千多块钱的农民来说,相当有吸引力。由于抗虫稻在当地农民中销路好,所以种子销售点都愿意向农民推销。说到底是市场的选择。 反方:政府对转基因作物的商业化种植持慎重态度,有什么不对?滥种的结果,是导致许多出口企业在不知情下收购了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大米,导致他们在出口时遭受损失。因为屡次在中国出口的米制品中检测出含有非法转基因,从2012年开始,欧盟对中国出口的米制品实施更为严苛的入境检查,要求所有中国米制品在出口前必须出具不含26种转基因的检测报告。 正方:那不过是欧盟针对中国的贸易壁垒。转基因作物是农业革命,是未来农业的发展方向。像转了BT蛋白的稻种,就不再需要打农药,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节约买农药的钱与打农药的人工费用,有利于农民增收;BT63转基因抗虫水稻是华中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的专利,有利于中国自主知识产权赚大钱。政府就应该接受已经扩散的现实,批准其商业化种植。 反方:想要用既成事实的方法胁迫监管机构,也是中国所谓科研工作者的一大发明。转基因滥种,往小处说是违反科学伦理,往大处说是违反国家法律、触犯刑律,相关人等应该受到科学伦理调查与刑案调查。2006年,美国爆出长粒大米被转基因稻米LLRice 601基因污染事件。2011年,肇事者拜耳作物科学公司同意赔偿稻农总计7.5亿美元。希望中国法律亮出牙齿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