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丽江刺伤20人导游提前释放
■事件回放:2007年4月1日下午,黑龙江籍兼职导游徐敏超带领“夕阳红”旅游团一行40人到云南丽江古城四方街游玩。途中徐敏超因不理解作为地陪的昆明某旅行社随团陪同导游彭某擅自改变旅游线路,与彭某发生争执。随后,徐敏超跑到一商铺借匕首并刺伤店主,逃奔过程中刺伤20人。
2007年12月25日,丽江中院对此案作出判决,采信了徐敏超在作案时患有“旅行性精神病”的医学认定,以其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12年3月,丽江中院对该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再次主持调解,终于达成调解协议,使得这场长达5年之久的附带民事诉讼案结束。
日前,新文化记者致电徐敏超当年的代理律师,得知徐敏超已经于2016年1月1日出狱,由其家人接回东北老家。不过,相关单位拒绝就此作出回应。
代理律师:打来电话感谢
1月2日,云南省有媒体发布消息称,当年轰动全国的“导游精神病发作刺伤20人”的行为人徐敏超已经提前释放。1月6日,新文化记者辗转联系到徐敏超当年的代理律师李春光。
“他在电话中说,出狱后第一个电话就是给我打的。”徐敏超当年的代理辩护律师、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李春光1月7日向新文化记者介绍,徐敏超在电话中表达了当年为其辩护的谢意。
“我在电话里对他说,社会和亲戚都没有抛弃你,要积极面对眼前的一切,重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李春光称,徐敏超的姐姐赶赴丽江将徐敏超接回老家,二人见面后就在监狱外面的一个商店内使用公用电话给他打了电话。
记者试图联系徐敏超和其家人,但均失败。徐敏超之前工作的单位吉林市雾凇旅行社也并未提供联系方式。李春光认为,徐敏超使用公用电话与他联系,可能也是不想被打扰。
提前6年多出狱
如果徐敏超确系获得减刑而提前释放的话,那么他实际服刑期为8年零8个月。这个数据,是根据公开消息,从2007年4月1日事发,至2016年1月1日为止。其被判入狱时间为15年,提前6年多出狱。
1月7日下午,新文化记者试图采访徐敏超所服刑的监狱———云南省丽江监狱,不过,网络及电话查号台均无丽江监狱联系方式。丽江市114“号码百事通”接线人员称,按照规定,不能提供监狱相关信息。
随后,新文化记者致电丽江监狱上级管理单位,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其办公室工作人员称听说过此事,但不了解情况,建议记者联系负责媒体对接的政治宣传处。宣传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按照相关规定,不能接受采访。
律师呼吁社会对其宽容
李春光称,当年徐敏超是因为在旅行性精神病发作期间做出的疯狂行为,所以被判刑15年,相对来说属于有依据的轻判;如今在服刑不到9年后出狱,也是因为在监狱服刑期间表示良好。
“至于具体的良好表现,就不方便说了,减刑是有着合乎规定且较为复杂的程序的。”李春光说,他认为现在最重要的是由其家属加强对徐敏超的监管,确保不会再发生悲剧。另外,要帮助徐敏超树立信心,让其尽快回归社会,不要有心理负担。“社会也应该对徐敏超宽容一些。虽然他犯过罪,但是这只是他的过去,不意味将来。社会应该让他感觉到包容与温暖。”李春光称。
新文化记者 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