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4月5日,微博名为“弯弯_2016”的网友连发多条微博讲述自己在北京一家酒店遭受陌生男子劫持的经历,引发网友关注。弯弯表示,4月3日其在位于朝阳区酒仙桥北路望京798和颐酒店入住时,被陌生男子跟踪后强行拖拽,其大声呼喊后,围观者逐渐增多,陌生男子逃走。
昨晚,北京朝阳警方证实此事,并表示,警方目前在工作中。事情的来龙去脉到底为何还有待警方调查结论的公开,但这一新闻在社交网络上引发了爆炸式的刷屏效果。此前女性打黑车遇害、夜跑遇害的新闻也引发过类似的讨论。因为事件冲击了人们的内心,视频的公开,让很多人第一次意识到日常生活的不安全。
朋友圈里的热心人们提出了种种应对技能,针对酒店和警方的批评也不绝于耳。
我们要说的是,你的安全,不能交给女子防身术,路人援手,酒店的负责,警察的神速。任何时候要女性去靠反应和力量取胜都是不现实的,等待警察援救的时间内,完全可能耗尽生命。
●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日常生活从来都不是小清新想象中那样只有鲜花
普通人过着朝九晚五的平凡生活,无法想象凶案会发生在身边,无法想象人生可能因某个不期而遇而一夕改变。只有当凶案成为公共事件,人们才能意识到凶险的切近,但还是很少有人会认为,同样的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每一次遇到女性受到侵害的新闻,媒体照例都会进行各种安全防范提示,这些道理好像人人都懂,但是人人都觉得自己遇不上也用不上。
事实是没有人能彻底消灭犯罪。犯罪成因复杂,消灭犯罪动机是家庭教育和社会教化所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再强大的公安力量,也都不可能完全消灭犯罪。就算今天城市里摄像头等硬件投入已经很大,但也不能完全阻止光天化日之下的罪行。这些都是历史所证明的现实。反而世上每个普通人都可能成为恶性犯罪的牺牲品,这是概率问题。这个概率又和生活环境密切相关,城市,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数量,时间,节气等等都是重要因素。不管你来自哪里,在漫长的一生中,这概率实际大到我们每一个人都无法漠视。
心理学家认为,人们的脑子总是充满美好的幻想,而往往缺少对坏情况应变的准备。比如人们对自己中奖总是怀有期待,却鲜有对遭遇罪犯有所准备。曾经做过纽约警察的网友@郑三炮在文章中写:“美国的执法训练告诉我,不管你是谁,在生命中往往会有一刻与犯罪行为交汇,你要么与罪犯擦肩而过,要么与他狭路相逢。不要想着自己会比其他人幸运,这种人不存在。 ”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也认为:“谁也不可能彻底消灭犯罪,正义与邪恶互为太极,相生相克。”“甲派出所打击力度大,防范措施得当,年发案即下降,但减少的发案数不会消灭,而是转移到乙派岀所。”
罪犯不会把标志写在脸上,甚至连犯罪本身也不那么确定。根据王大伟的统计:“至今有百分之二十的犯罪原因不明,从马家爵到李磊,生理和心理疾患都是问题。癫痫也可诱发犯罪,潜意识、更年期、染色体也与犯罪有关。”
这种人性的阴暗面可能连自己都想不到,却可以在某些场合被激活。王大伟曾经在演讲中讲过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北京名牌大学的女孩子,晚上出去时坐出租车,司机看她长得漂亮就对她实施性侵害,这个女孩子被侵害之后说了一句话,把命给断送了,她说‘我记住你长什么样了,我一定要报警’。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分子审讯的时候,这个犯罪分子共性侵害了17个人,前面16个女孩子都没有事。”
根据美国警方统计,95%以上的犯罪行为事先没有具体对象。换而言之,罪犯是在随机寻找侵犯的目标。什么样的目标呢?最容易的目标。犯罪分子表面凶悍,但是他内心充满了恐惧。所以,尽管他可能很有力量,尽管他可能藏有凶器,但是他还是要选择最容易的目标下手。
所以,单身出行的女性和老人往往就是目标对象。根据美国FBI的研究统计,罪犯选择侵犯女性时,脸蛋和身材并不重要。他们在意的,只是你是不是一个“软妹子”,缺乏抵抗能力。一个健步如飞的女性,对他们而言就是一个不好下手的对象。而那些步伐轻飘、细碎,总是低着头的女孩子,看起来就很容易制服,容易激起他们的犯罪欲。
●人这辈子不可能完全避开犯罪,关键要有事前防范意识
郑三炮在接受《战斗生存》杂志采访时,讲到这么一种感受:“十几年前我走出肯尼迪国际机场,住进纽约的小旅馆。躺在床上,大概每隔20分钟就听见刺耳的警笛划破夜空,虽然不知道那是来自警车还是消防车,但我确定发生不好的事情。纽约的初夜让我十分紧张,仿佛陷入战地。几年前,我回到国内从事影视,这里都市的夜晚,和大洋彼岸一样辉煌,却独少了警笛和直升飞机的轰鸣。这反而让我这个当过美国警察,养成战术意识的人产生安全危机感。是的,听不到警笛声反而让我觉得不安全了。”
“作为执法人员,以我的良心说话而不是危言耸听,在中国都市的安全感是低于洛杉矶地区的。这里的‘安全感’不是指犯罪率的高低,是指普通居民在没有主动自我防卫的前提之下,从社会得到的安全保证。比如在洛杉矶,除了个别地区,多数地方是没有安全门和铁窗栏杆的,99.9%的社区没有保安人员,而我们这里,保安、安全门和铁窗几乎成为必需了。”
无独有偶,专栏作家李静睿在描述她在纽约的生活时也提到了“24小时响彻不断的警笛声”。在美国,本地犯罪动向是完全公开的。居民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大体上可以了解案发时段、地段以及案件类型和发生方式,甚至能够知道某类刑犯所在的具体位置,从而做出相应的预防。
但是在中国,除了各地警方的微博平台偶尔发布一些警情提示外,很难有什么地方可以查询到这些信息。大部分居民对自己生活环境中的发案率、发案特点以及规律一无所知。以为生活环境很安全,其实只是不知道危险在哪儿。
就拿此次事发的酒店来说,不少人都认为进了酒店大门就算是安全了。事实上酒店仍然是一个公共场所,并且是一个人员流动迅速且频繁的公共场所,酒店远不能与“安全”画上等号。
所以,从外在保护来说,很多人生活的其实是一个并不那么安全的环境,那就需要有更为警醒的自我保护意识。王大伟做过一个调查,他问过5800个孩子坏蛋能骗吗?孩子回答说,不能,老师讲过不能骗人。很多人的安全教育从一开始就有很大的缺失,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
北京有一个案件叫“流星雨事件”。很多年前下流星雨,有个女孩领着弟弟出去看流星雨,来了个保安问他们有身份证吗,他们说没有,保安让弟弟回家拿身份证,坏人领着女孩走过三个街道打了一辆车到一个公园里把女孩先奸后杀。轻信陌生人,把自己完全暴露在一个危险的环境中,这正是导致这个悲剧的原因之一。
虽然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遭遇犯罪,但良好的安全教育和事前防范却可以拒绝成为受害人。真正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工具,就在大脑里面。它叫防范意识。根据美国警察的理论,防范意识是一个人战术素质的基础,永远不要把自己暴露在危险之中。
对于女性来说,少走夜路、别当背包客、能结伴出行就别一个人出行……这些都是防止把自己暴露在危险中的重要手段。
王大伟说过一个他在英国时学到的防范招数:“女孩子在街上走,后面有一个人尾随你怎么办?女孩子要走到马路对面去,如果你到马路对面,后面那个人又跟着走到马路对面去,再走回来,如果他再跟着再走回来,那么就撒丫子逃命吧。”
●遇到危险:要么别动手,要么下狠手
假如在生活中已经足够警惕,但就是被罪犯盯中了,还是选择了你,又该如何应对?
首先就是保持冷静,不要惊慌,观察四周的环境,在这个时候,大体上注意到他(们)拿的是什么凶器。如果对方拿的不是手枪,而自己也没有进入无法回旋的绝地,最好的方法是做一个假动作,然后突然朝对方意想不到的地方狂奔。一边跑一边大喊。
很多媒体在进行科普时,热衷教女性学习各种防身术,随身带防狼喷雾、防身武器。但是,一旦遇到突发的危险,别说女性的反应速度和身体力量无法与男性罪犯相抗衡,就是男性对男性都未必有胜算。很多女性压根就没有时间使出这些招数和武器就被制服了,最有用的就只有一样东西——警报器。
至于报警,也是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再拨打电话,如果无法保证自身安全,就算报了警,在等待警察的时间里,罪犯也可能有足够的时间完成侵害。没有什么比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更重要。
如果真的逃不了怎么办?这个时候,掏钱买路吧。兜里永远带着几百到一千元的现金,现在是向罪犯买平安的时候了。以抢劫为目的的罪犯,他们往往会来一个得钱不闹事,避免风险,节省时间。如果面前的抢劫犯不很“职业”,偏要得寸进尺怎么办?
那这个时候只能智斗了。有个真实的故事,一个28岁的妈妈带着2岁的女儿在家里睡觉,夏天很热,妈妈睁眼看到眼前有一个黑影,贼进家门了,妈妈很恐惧,贼是先劫财再劫色。贼一把把她的女儿搂在怀里掐住她女儿的脖子说:“你答应我的非分要求,我就不把你女儿掐死。如果你不答应我的非分要求,我就把你女儿掐死”。妈妈为了保全女儿的生命,答应了犯罪分子的要求,结果保住了女儿的生命,犯罪分子的阴谋得逞了,犯罪分子走了。
这个案例在王大伟看来也只是一个及格的分数,虽然保住了命,但还是被罪犯得逞,斗智斗勇没有更进一步。
最严重的情况,遇到一个十分邪恶和凶残的罪犯,他不光要钱,而且还会造成巨大的人体和精神伤害,乃至性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正当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与美国警察的战术名言惊人的一致:Don’t fight, or fight dirty! (要么别动手,要么下狠手!)
这一刻是你一生中真正的考验,平时再文雅柔弱的你,也要舍命相搏,想尽办法用尖锐的东西攻击敌人的眼睛,咽喉,或者把对方推向行驶的汽车,总之,你要为生命而战。
保护自己,与其说是一种意识,还不如说是一种性格,一种把握个人命运的性格。虽然99%的生活经历显示,事先的防护看起来是不必要的,但是你决不想就被那1%的概率选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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