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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观察] 官方回应大巴司机涉性侵:目前只要求的士司机无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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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31 1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官方回应大巴司机涉性侵:目前只要求的士司机无前科_凤凰资讯  http://news.ifeng.com/a/20160731/49693581_0.shtml

来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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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台湾游览车事故调查:疑点增多司机所在公司难辞其咎
29日,台湾检方经调查已经确认,出事游览车司机为醉酒驾车,加之车内此前发现汽油物质,这使得事故调查的方向“指向人为”的可能性升高。此外还有台湾媒体爆出,事故游览车司机苏明成曾涉嫌性侵女导游被判刑。涉嫌性侵事件爆出后,外界纷纷质疑苏姓司机为何被判刑依然继续工作。对此,台湾公路总局回应称,职业驾驶资格目前只要求出租车驾驶不得有前科,其他类别因为人道考虑没有规定,未来会考虑将不得有前科纳入所有驾驶资格评估。
台湾媒体30日披露,起火游览车司机曾有性侵历史,并于今年6月被二审宣判5年徒刑、民事赔偿新台币90万元。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外界纷纷质疑司机为何被判刑依然继续工作。
桃园地检署主任检察官王以文表示,因为这是犯罪记录,在台湾属于个人资料保护的范围,而且这个犯罪涉及性侵,所以没办法公开。
台湾公路总局表示,依照目前现行法规,只针对需要一对一载客的出租车驾驶,才做不得有前科的规定。游览车驾驶只要有职业大客车驾照,并有两年的经验,就可以取得登记证并载客,没有前科等规定,未来会考虑将不得有前科纳入所有驾驶资格评估。
外界认为,现行法规没有前科规定虽然是导致司机继续工作的直接原因,但司机所在的公司其实也难辞其咎。苏明成被确认酒驾后,他所在的玫瑰石通运公司以酒驾测试记录都被烧毁为由撇清责任;而苏明成涉嫌性侵的案件发生在2013年,案件从发生到历经审判程序已有两年时间,外界不知情,当事人所服务的公司如果也推说不知情恐怕不合常理。外界认为,玫瑰石通运公司在整个事件中也应负起管理疏失的责任。










[责任编辑:彭莹羿 PN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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