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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微言] 赔偿远非冤案“正大高”式道歉的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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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14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赔偿远非冤案“正大高”式道歉的全部 _光明观察原创 _光明网  http://guancha.gmw.cn/2016-08/11/content_21414771.htm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我有话说



  作者:朱昌俊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9日早上向钱仁风的代理人送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并经双方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钱仁风获赔被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共计1723857.30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表示,要给钱仁风一个正式的、大方的、高规格的道歉。田成有称,司法应该是谦卑、文明、平等的,要平等的对待每个公众,要修复社会的伤痕,要用谅解、和解,让大家感到诚心、诚意。(8月10央广网)
  出狱八个月后,钱仁凤终于等来了对自己的赔偿。至此,云南省巧家县“星蕊宝宝园”幼儿园2岁女童被人投毒致死、17岁保姆钱仁风被判“投毒凶手”入冤狱13年零10个月的案件,完成了翻案、再审以及赔偿的工作。但此案的纠偏程序却依然未能达至终点。
  作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成有声称要给钱仁风一个正式的、大方的、高规格的道歉,这个在此前7月召开的国家赔偿案听证会上,就已有迹象。比如彼时田成有当场向钱仁风鞠躬致歉,并表示,对钱仁风提出的赔偿和道歉请求表示充分的理解和尊重,对钱仁风遭受的精神痛苦深表歉意。最终,钱仁风的国家赔偿案成为近年来云南关注度最大、赔偿数额最高、决定时间最快的案件。这些都可谓给出了冤案纠偏的积极示范。
  然而,正如钱仁风代理律师所言,该案件目前只完成了三分之一。一来,受冤者钱仁凤获得了赔偿,但该案的真凶依然成谜。第二,国家赔偿到位,冤案的追责却远未到位。云南省检察院的复查结果显示,钱仁风当年的3份有罪供述以及2份辨认笔录均系三名侦查人员代签,但代签原因均未予说明。云南省检察院认为,上述笔录作为证据应予以排除。而目前三名侦查人员都已升职并在巧家县公安局担任刑侦大队大队长等重要职务。另外,此前媒体报道称云南省政法部门已成立调查组,调查钱仁风无罪案中侦查、批捕、公诉、审判的问题。但半年多时间过去了,调查进展仍未公布。
  田成有称,追查真凶要回到历史的现实,需要相关部门依靠法律规则来追查,法院只能站在审查的角度反思、总结。然而钱仁风自服刑就一直不断申诉,而直到2015年才被无罪释放,案件重审和纠偏所耗费的时间如此之长,到底是遭遇了外力的不正当干预,还是法院未能发现问题?比如此前令案件代理律师和公众疑惑的是,为何在幼儿园老板曾提供首要犯罪嫌疑人时,却被司法机关予以了选择性无视?这里面的所牵涉到的纠葛,恐怕很难说法院仅仅需要反思、总结。
  冤案成功纠偏,钱仁风也获得了国家赔偿,开始了新的生活。但当年遭遇投毒的幼儿园园长朱梅一家却仍生活在恐惧中;死去的孩子侯磊的家人,其多年来心理上所承受的煎熬也仍在继续。这一切都说明,冤案纠偏的正义还远未到完全落地之时,而这恐怕是一个“正大高”式道歉,所不容缺席的必定程序。(朱昌俊)
[责任编辑:曹艺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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