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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陈默现身!在首尔的法庭上光明磊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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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5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留学生陈默(20岁)在2日举行的拘留令审查中承认动手打人,并表示了歉意。他于1日被警方带走。

拘留令审查从当天上午10点37分开始在首尔东部地方法院进行,整个过程持续约1小时10分钟。

陈在拘留令审查结束后接受了简单的采访,说目前心情很复杂。当记者问起想要对韩国国民说什么,陈说:“非常抱歉。”

除了陈和其律师,中国驻韩国使馆领事赵登禹也出席了当天的拘留令审查。

赵登禹走出法院时对韩国媒体表示不满说:“任何国家都禁止不法行为。但是媒体没有报99%的好的场面,只报道了一些不好的场面。(韩国)媒体也应做出准确报道。”  

陈默,好样的,支持!有机会教俺中华无影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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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5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无影腿帅哥!

支持无影腿帅哥!支持中国政府和大使馆的工作人员,你们辛苦了
发表于 2008-5-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留学生陈默---中国英雄!好样的,支持你!
发表于 2008-5-5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瞧见没,他带的是李宁,这就是爱国从实际行动开始!
发表于 2008-5-5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的吧。应该。
发表于 2008-5-5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孩子,祖国永远不会抛弃你,好好休息,多多保重,等着你“凯旋而归”。
发表于 2008-5-5 21: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进一步消息,韩国还想干吗,驱逐?????
发表于 2008-5-5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国内也就赔点医药费而已,还拘留???

没关系啊~~有先例以后大家玩

整几个动手的还不方便啊
发表于 2008-5-5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他...不管是谁...在他乡国土上遭到暴力的对待...首先做出的动作就是正当防卫!!!!!!!!!!!!!!!!!!!!!:Q
发表于 2008-5-5 2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韩国留学生。!!
发表于 2008-5-5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瞧见没,他带的是李宁,这就是爱国从实际行动开始!
发表于 2008-5-5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韩国的法律没正当防卫的说法??
发表于 2008-5-5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样的,兄弟!!!!!!!!!!!
发表于 2008-5-6 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汉做事好汉当!是条汉子。


中国驻韩国使馆领事赵登禹


这个名字也很威风啊!和抗日爱国将领一样的名字。棒!!

[ 本帖最后由 superstar 于 2008-5-6 01:55 编辑 ]
发表于 2008-5-6 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抵制韩国货,反对韩国媒体对大部分无辜留学生的诬蔑报道!
BS这个夜郎自大的民族!我们支持国货!
发表于 2008-5-6 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记住,你不是孤军奋战!加油!
发表于 2008-5-6 1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个好消息。有律师,有领事,不要让他一个人去。
即便是那个韩国暴徒该打,但我们也表达了歉意,我们的留学生做的足够大度。该抓的是那个韩国暴徒。
希望有进一步的消息告知国内同胞。
发表于 2008-5-6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啊!!!!!!!!!!!!一条好汉!
发表于 2008-5-6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法克cnn 于 2008-5-5 20:46 发表
瞧见没,他带的是李宁,这就是爱国从实际行动开始!

瞧见没,他戴的帽子是李宁的,爱国首先要支持国货!:victory:
发表于 2008-5-6 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陈默的背后站着13亿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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