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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关注] 不法分子趁灾打劫 被公开逮捕(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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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月25日16时,都江堰市从重从快处理震后盗抢违法人员                                                     大会现场观看的市民




    中评社香港5月26日电/昨日,都江堰市公开逮捕了24名不法分子。这些犯罪嫌疑人主要因为偷盗受灾群众财产、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持有毒品而被捕。

    都江堰市公安局负责人接受北京晨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地震发生以来当地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14个受灾群众安置点(帐篷居住区)没有发生过一起盗窃案件。

  都江堰市公安指挥中心副主任彭芑向记者表示,这些犯罪嫌疑人中20名是因为盗窃无人小区受损房屋中的居民财产而被拘捕,1名是因为非法持有枪支,3名是因为非法持有毒品。严打这些犯罪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稳定受灾群众,保护受灾群众的利益,震慑犯罪。

  他解释说,地震发生后,都江堰市内大多数居民住房都受到了破坏,多数市民住在帐篷中,很多小区居民家中没人,个别不法分子趁机偷盗财物。“地震以来,发生的盗窃案件约有十多起,都是这种情况。很多人是在偷盗过程中被抓到的,偷盗的财物已经被送回了原处。”
发表于 2008-5-26 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何从重??介绍得不够详细啊~~报道详细了,也可以给犯罪份子一个震慑。
发表于 2008-5-26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乱世用重典
发表于 2008-5-26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讲法治,按法律程序办事,好象搞批斗会呢,不喜欢.
发表于 2008-5-26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趁火打劫者太可恶了!!!大家齐心救灾,看看他们做了些什么,可耻!!!坚决要求从重处理!!!
发表于 2008-5-26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久都没有公开逮捕,开公判大会了,我看还是有必要
发表于 2008-5-26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斩首示众!
发表于 2008-5-26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厉打击!!!!!!!!!!国法不容!!!!!!!!!!
发表于 2008-5-26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这种国难时刻还犯罪的犯罪分子怎么都不过分.
尤其是抢阵亡老百姓的东西,罪该杀.
不然不足以威慑那些乘机犯罪的
你想灾区老百姓已经很可怜,要集体住宿,没有门什么做防护.
再不通过重法严惩,那些犯罪分子更想乘机打劫了.
以我的观点,现场击毙也不过分.
毕竟是非常时期
我曾经看过一个德国的关于一个城市发生鼠疫了, 被封在里面的人,是不允许私自出来,边界上都是警察,凡是越界者直接击毙.
发表于 2008-5-26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Hgdstcy136 于 2008-5-26 16:02 发表
斩首示众!
:lol
老大,古装电视剧看多了吧
发表于 2008-5-26 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对小情侣在上海的街头

发表于 2008-5-26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拜托,不就是一个公开逮捕吗,怎么成了“游街”了?这也太cnn了吧?
发表于 2008-5-26 16:39 | 显示全部楼层
:) :)
此时此刻感觉公审是很需要的
发表于 2008-5-26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只是公开逮捕吧,没有游街,法律好像废除了游街的行为,好像是保证犯人的人权之类的愿意,lz标题会让人误会的
发表于 2008-5-26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畜生
发表于 2008-5-26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立法,灾区分级制度,达到某一级的时候,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特事特办!
杀!
发表于 2008-5-26 1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我们的同胞吗?畜生
发表于 2008-5-26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畜生,真是畜生。
发表于 2008-5-26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只有公开宣判大会,公开逮捕好象没有这个说法,不过也能说得过去,但是游街肯定百分之百不可能!!
以前死刑犯可能会游街,不过早就取消了~~~

[ 本帖最后由 citywoody 于 2008-5-26 18:54 编辑 ]
发表于 2008-5-26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闻雨 于 2008-5-26 15:57 发表
希望讲法治,按法律程序办事,好象搞批斗会呢,不喜欢.

的确现在是不许搞公审那一套了,不过现在也可以说得过去,因为法院倒塌了,或成危房了,临时的法庭只能设在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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