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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跑教师”对于我们社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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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7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先跑教师”对于我们社会的贡献2008年05月27日 10:56光明网-光明观察【大 中 小】 【打印】“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近日,北大毕业后在四川一所中学教书的教师范美忠这番地震后的“表白”在天涯论坛掀起轩然大波,不少网友认为,地震了老师先跑了是一种本能,无可厚非。但范美忠还要“洋洋自得”地自我表白,实在不明智。(2月25日《新快报》)

笔者首先应该在此声明的是,之所以用“宽容”,并不表示范美忠老师的“先跑”行为有什么需要因此事而满脑子充满了“道德优越感”的道德家们谴责或宽容的“罪恶”,只是表明,或许因为怯懦(怕表露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后和范美忠老师一样遭到道德家们的围攻,为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许是由于道德观念确实与范美忠不一样,笔者并不认同范美忠老师的做法,虽然笔者如果处于范美忠老师当时的情境,实在也无法预测自己会做出什么反应——或许,我会从容地组织学生撤离,但这一行为决不会是出于什么崇高的道德原则;或许,我会比他跑得更快也说不定。另外,笔者还想在此表明,“宽容”并不表示自己就是正确的,对方就是错误的,只是一种对我们在与道德异乡人相处时,对他们与自己不同的道德观,或曰对多元与差异表示尊重的一种态度——世界上谁也无权要求别人信仰什么,或以什么为崇高,更不能将自己的道德观念强加在别人的身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对“人”本身的尊重,因为人与人的自由在本质上是同一的。

为了对“先跑”事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笔者从网上搜索出了那篇为范美忠老师惹来口舌之祸的帖子。恕笔者迟钝,并未如诸声讨范美忠老师的网友一般,从中读出他的“洋洋自得”来。公正地说,范美忠老师是位相当理性且有真性情的人,却并非如网友们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自私和缺乏激情与道德感的人。他说:“你有救助别人的义务,但你没有冒着极大生命危险救助的义务,如果别人这么做了,是他的自愿选择,无所谓高尚!如果你没有这么做,也是你的自由,你没有错!先人后己和牺牲是一种选择,但不是美德!道德选择之所以成为困境就因为在那个时候没有唯一正确的道德选择!”在面临危险的时候,自己的生命与别人的生命一样重要,一个人的生命与很多人的生命并没有什么轻重之分,因此,甚至连谴责范美忠老师的一些网友都认为他的“先跑”自救“无可厚非”——他们明白,“逃命”是人在面临危险时的本能的反应,就算是他们自己,处在当时的情境下,可能并不会做得更好。但是,如果不对范美忠老师吐口水或拍砖,则与虚伪的传统道德相背离,同时也不足以显示自身的道德优越感。于是,他们便自然地在范美忠的自我表白中读出“洋洋自得”的意味来了。

其实,范美忠老师并非不知道将自己真实的想法表露出来会有什么后果,但他并不愿意将自己伪装起来,以获得某种现实利益或者至少保护现实利益,以至于甚至连以主张“言论自由”而闻名的“五岳散人”也说他“异常傻逼”。然而,这却正是范美忠老师的可贵之所在。笔者不能不佩服他单枪匹马地面对和挑战整个社会的虚伪的勇气——当整个社会将某种道德观神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时,他敢于站出来指出“神坛就是祭坛”,为了“大我”牺牲“小我”或为了某种神圣的东西“殉葬”只“是一种选择,但不是美德”——这是怎样的一种勇气呀!在此意义上,他是个理想主义者,也是一个反英雄的英雄。

罗兰夫人云,“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同样,从欧洲中世纪的宗教迫害到希特勒的屠杀犹太人,到斯大林时代的古拉格……,古往今来,死于打着正义之类的崇高旗号的人的数目远远地大于死于自然灾害的人的数目。这些罪恶之所以能理直气壮地行走于光天化日之下,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各种打着神圣的或崇高的招牌的不宽容使其合理化了。英国的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在《论自由》一书中说,“对于异乎寻常的个人,不应该阻止他们,而应该鼓励他们,与众人在行为上有所不同。在其他的时代,这样做没有任何好处,除非他们的行为不仅不同,而且高明一些。在这个时代,树不顺从的榜样,拒绝向习俗屈服,仅就这一点而言,它本身就是一种贡献。正因为舆论如此专横,把不守常规视为邪恶,为了打破这种专横,人民的不守常规是合乎需要的。在充满着性格力量的时代与地方,也一直充满着离经叛道。而且,一个社会中所见到的不守常规,是与它所有的创造力、思想活力以及道义上的勇气成正比的。当今时代最大的危险是敢于不守常规的人太少了。”

也正是在上述意义上,网友们对范美忠老师在道德上不宽容的恶果可能更甚于他们所指责范美忠的“自私”这一人类天性——尽管在笔者看来,利己不损人的自私其实不能叫做自私。甚至——不宽容的恶果更甚于自然灾害。同样也是在上述意义上,范美忠老师异乎常人的道德观是他对于我们这个到处充斥着虚伪和专横的舆论的社会的最大的贡献。
http://news.ifeng.com/opinion/200805/0527_23_564505.shtml
发表于 2008-5-27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连自己的母亲都不管,还是不是人
发表于 2008-5-27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个特立独行。

人们总是可以引经据典为自己的行为注解。

不同的职业有不同的职业素养,对于范老师,他错读了西方的民主自由,更不具备西方人的职业素养。留在教师的队伍里,危害极大!
发表于 2008-5-27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是西方普世价值的真实体现。
如果人人都如此,那真叫后果不堪想像。

我骄傲,为我们祖国有悖于西方普世价值的民族道德!
发表于 2008-5-27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德若不以尊重他人的选择为前题,必然是虚伪的道德。
“道德、道德,多少罪恶假汝之名”
发表于 2008-5-27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一个民主的社会里,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意愿的权利。范美忠可以为他的行为辩解,支持他的人可以为他的所谓特立独行的举动叫好,但同样鄙视他的人也有权利唾弃他!!!
发表于 2008-5-27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道德若不以尊重他人的选择为前题,必然是虚伪的道德。”
这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按此说法,人人都可以为所欲为,因为这是他的选择?!
只怕普世价值也不敢认同这个说法。

道德是人类社会中特有的,由经济关系决定的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来维系,并以善恶来评价的原则规范、心理意识和行为活动的总和。
此人的行为和言论违背了包括普世价值的人类共有的道德观念,受到鄙视是理所当然的。
发表于 2008-5-27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什么是道德?道德是以善恶评价为标准,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和人的内心信念的力量来调整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通过确立一定的善恶标准和行为准则,来约束人们的相互关系和个人行为,调节社会关系,并与法一起对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起保障作用。实际生活中根据人们的需求而逐步形成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它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往往流传较为广泛,形成共识。
    由此可见,一种行为是否是符合道德的,要看它是不是符合大家的共识。很显然,范老师“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的行为是得不到大家的共识的。即便是他得到了这位“光明观察家”的共识,也是不符合这个社会大多数人的道德观。不认同这种行为的人,当然会发表对范老师的不同看法,即使是言辞激烈的拍拍砖,自然也无可厚非。
    这位“光明观察家”认为需要有范老师这样“有勇气的英雄”,来“面对和挑战整个社会的虚伪”。可是,那要看范老师的离经叛道是不是有道理,不能说只要“离经叛道”就是对的,质疑离经叛道就是不宽容。范老师对母亲的态度是怎么也看不出道理何在的,难道大难临头的时候去救自己的母亲,是虚伪的表现吗?
    “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罗兰夫人这句临终感慨,道尽人间可怕的真相:妖孽鬼魅总是要披上最美丽的外衣,最好的事物和概念总是会被用来包装罪恶。现在有一种倾向:不管什么东西,只要反潮流就是好的,就是有个性有勇气的,这句话就是对这种倾向的最好注脚。
    罗兰夫人还有一句话,说给“光明观察家”和“反英雄的英雄范老师”听听:“我愈是研究人,就愈是钦佩狗。”起码,大难来临的时候,狗也不会放下自己的母亲,独自开溜。
发表于 2008-5-27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顶,gungle分析得透彻。
我10岁的儿子听了这件事,立刻说:“他的妈妈真是白养他了!”
说得不错。

[ 本帖最后由 大漠金舟 于 2008-5-27 12:18 编辑 ]
发表于 2008-5-27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质疑此事的真实性
1 有没有这个人还没有被证实
2 就算有这个人 是不是他自己写的那篇帖子?大家都知道 原始出处就是天涯的一篇帖子 根本不能证实什么
在没有证实前不做评论
发表于 2008-5-27 13: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有着优越感的"高才生"比比皆是.学习好成绩好的孩子有很多都表现的比较自私,自大.这种现象多多少少应该还是和国家的教育有一定的关系.这个老师不是也出自北大吗?
    还有对于很多人说他能够坦白地说出来确实值得赞赏。其实我也一样,但是他后来说出的话就让我看到了一个动物区别于人的本性,何况连搜救犬都不如的“动物”!在自己表白本能的同时,你是否摸过你的良心是否受到过谴责?那些平常受你教育的学生们,被无辜的夺取幼小的生命,难道你没有为止惋惜吗?你在表露本能的同时,从来没有提及那些敬爱你的学生,这难道也是在情理之内吗?老师的天职:教书育人。你要教学生们什么呢?
   这种人应该清理出教师队伍!不要毒害我们祖国的未来!
发表于 2008-5-27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漠金舟 于 2008-5-27 12:03 发表
“道德若不以尊重他人的选择为前题,必然是虚伪的道德。”
这根本就是一个伪命题,按此说法,人人都可以为所欲为,因为这是他的选择?!
只怕普世价值也不敢认同这个说法。

道德是人类社会中特有的,由经济关系决定的依靠社会舆论 ...

我不反对你对道德的看法,而我要提醒你的是:当你挥舞道德的利剑的时候,是否考虑被砍人有选择的权利?你如果认同一个人在生死一刻选择逃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那你又何必批判他呢?你如果认同自己的生命和他人的生命同等重要,那你又何必批判他呢?你如果认同救人必须要学会自救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那你又何必批判他呢?如果你认同他这样做同时又要批判他不道德,我不得不说这是虚伪的道德。

另外我实在看不出老师除了在教书育人方面承担更大责任以外,而在灾难面前他和普通人有何区别?
发表于 2008-5-27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楼 卫星 的帖子

他的无耻不在于他选择了逃命,而在于他对先人后己和牺牲者的鄙视。你可以不高尚,但请不要对高尚者不逊!!!他不是向往美国么?可美国也有拯救大兵雷恩。
发表于 2008-5-27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你是如何看出来他对“先人后己和牺牲者的鄙视”和“对高尚者的不逊”的,仅仅是他的观点和你不同吗?他发表的不过是对同一事务的不同看法,你可以反对,但有必要喊打喊抽吗?
发表于 2008-5-27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会有这样的人?感觉比自愿者、自救者还优越,贡献更大。脸皮也太厚了些。
发表于 2008-5-28 00:44 | 显示全部楼层
:Q :Q :Q :Q
发表于 2008-5-28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这不仅是个道德问题,如果事情是真的,他说过他的学生17、8岁,也就是未成年人,他这样做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这是个违法的问题,辩解也好,剖析也好,都改变不了违法的事实,如果违法还能做出贡献,这可就匪夷所思了。
发表于 2008-5-28 1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确地说这种人就不该活,根本不可理解,想逃跑可以,逃跑的后果就是人人喊打,就好像做了小偷还出来喊,生怕别人不知道,
发表于 2008-5-28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亿万年进化,产生人类;几千年人类文明史,产生现代人、现代社会及其道德理念和文化。现今冒出个范美忠,观其行、闻其言,一点也不美、不忠,因为它与传统道德格格不入,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与现代提倡的价值观念也谬之千里,真正的反美忠。他有胆量挑战社会崇尚的舍己救人、见义勇为,为不顾学生自己先跑的不提倡行为辩解、甚至以可以抛弃母亲来证明,真是无耻之极。他的行为不光彩、言语更为可恶。范美忠以西方普世观、自由论为幌子来推销他的价值观,欺人欺己而已,因为他的弃置学生、老母不顾的谬论上帝不容,他神往的美国也不容(可以看美国教师的责任的有关帖子)。竟然还有人为其辩解,是对-----最大贡献!?
   有人称其范霉种,不是人,太贴切了。因为这不是骂他,而是研究推论的结果:从道德层面讲他不是人,处在动物阶段。他的只顾自己、不顾及学生、母亲、更别说他人的独特道德观点,不是新玩意,而是动物的本能。有人说逃生是人的本能,不全面,因为这是动物的本能,人会多一些:我们看到了救援学生的高尚教师的本能反应,看到为救记者挺身而出的警察,是在范美忠说的“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的反应。也看到在第一时间救援他人的人们、还有冒者生命危险救援受困人的子弟兵、志愿者等等。这些,就是现代社会形成的道德观念,就是普通人做不到,还知道崇敬赞美他们,但范美忠没有,他说是选择,不是美德。他的观念没有互助互爱,没有无私奉现,做不到也不去赞扬。这同动物水平的丛林法则: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一个层次。他返祖退化了,引导人们向动物世界看齐。这就是实质,也是困扰我几天来得感悟。千万别说人家外国,他的特异道德、动物道德,外国人同样鄙弃!
  与他讲道德,没有用,他没有现代人的道德基础。可惜还受到高等教育、名牌毕业;他不是特立独行,而是退化到动物世界。
  实际上说他是动物层次,还玷污了某些动物,比如狗的忠诚、鸟兽的护雏、蜜蜂蚂蚁为了群体的牺牲。看过动物世界的人们会感受这些,那进化的最高端的人,不应该学习弘扬这些,并发扬光大吗?难道应该来同意“反美忠”的言论、挖掘他的贡献吗?为某些人悲哀,痛恨对人类灵魂的危害!
  范美忠不能再当教师了,不为他的行为、为他的言论,特别是中学教师、语文教师!切切转告、呼吁!
发表于 2008-5-28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范美忠为西方的民主自由人权做了最好的反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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