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青年社区

 找回密码
 注册会员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088|回复: 2

[爱心行动] 捐赠款物,让透明驱散质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8-6-3 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06月03日 00:34:40  来源:新华网

    6月2日,北川县曲山镇杨柳坪村村民母贤清(左)领到了方便食品。 目前,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物资组对所有救灾物资的运送、接收、分配、发放努力做到“三个一定”:一定要有账,物资来源、数量、分配方向要登记造册,做到有账可查;一定要及时分配,不能积压;一定要全程跟踪,防止物资去向不明,保证全部用于受灾群众。 新华社记者宋振平摄
   
    新华网成都6月2日电(记者 于长洪 肖春飞 邹陈东)记者今天了解到,截至6月1日12时,全国共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总计415.38亿元,实际到账款物376.22亿元,其中到账捐款318.51亿元,物资折价57.71亿元,已向灾区拨付捐赠款物合计115.22亿元。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物资,全国各地、社会各界、港澳台同胞以及海外华侨华人踊跃捐献,众多外国政府、国际组织和国际友人积极支援,投入和捐赠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数量之大,来源之广,都属空前。

      这笔巨大的救灾款物如何能够有效用于抗震救灾、真正使受灾群众受惠,一直是国内外高度关心的话题。

     近日,中央纪委等五部委联合发文,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管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也下发了《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通知》,明确了对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的基本原则,即“自愿捐赠、不得摊派,尊重意愿、专款专用,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加强监管”。     只有“公开透明、加强监管”,才能不使爱心受辱。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公开透明、加强监管”,不仅要有原则,更要有细节。6月1日,民政部颁布《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生活类物资分配办法》,规定物资发放点要吸收受灾群众推选的代表参与生活类物资的发放和管理工作,实行收发“实名制”。严禁物资发放中的优亲厚友、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和孤残歧视行为。1日,四川省抗震救灾指挥部也聘请了第一批308名抗震救灾工作社会监督员,具体监督救灾款物流向。      国人对救灾物资发放的关心,体现了社会各界对灾区的热忱关注。来自公众的每一次质疑未必都准确无误,然而,只有透明才能驱散质疑。汶川大地震,让国人集体伤痛,更让国人无比凝聚,而这无疑也是一次让国人建立充分信任的时机。

相关链接:
温家宝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加强抗震救灾款物管理问题
中纪委等五部门:保证救灾款物全部用于受灾群众
中纪委监察部:严处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
中纪委严查11类"发国难财"行为 颁布相关处分规定
国办通知加强汶川地震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使用
民政部颁布《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办法》
民政部颁布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生活类物资分配办法
民政部:中国公益慈善组织必须做到信息公开
审计署派员进驻民政部跟踪审计救灾物资

相关的声明: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透明善款使用情况 接受审计
    29日14时,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秦国英、绵竹市妇联主席张艳、什邡市灾区女性代表钟小琴做客强国论坛,以用爱心撑起灾区一片天为题与网友在线交流。交流过程中,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常务副秘书长秦国英介绍了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使用善款的情况。

    百姓说话:赈灾款物发放 透明比审批更重要
    为做好汶川大地震灾害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发放工作,加强慈善资金管理,四川省民政厅5月26日出台抗震救灾捐赠款物管理办法。其中规定,非定向捐赠资金由省慈善总会根据收到的捐赠资金数量,上报省民政厅抗震救灾小组,并根据受灾地区实际情况,提出资金分配方案:1000万元以下,由接收捐赠组提出分配方案,上报省民政厅抗震救灾小组,经集体讨论后,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1000万元以上,由接收捐赠组提出分配方案,上报省民政厅抗震救灾小组,经集体讨论后,报分管副省长审批。

    刘奇葆: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地发放救灾物资
    面对如此大量的救灾物资和捐赠款物,如何确保它们能及时分发到最需要救助的受灾群众手中,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省委书记、省**会主任、省“5·12”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刘奇葆连日来在深入灾区看望慰问受灾群众,指导群众安置救助工作时反复强调,一定要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的发放机制,避免发放过程中的积压,确保把物资及时发放到所有需要救助的受灾群众手中,真正用于救灾和恢复重建。

[ 本帖最后由 nebulas 于 2008-6-3 13:32 编辑 ]
发表于 2008-6-3 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透明透明再透明!!!对外界展示我们!!!
发表于 2008-6-3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定要审计,帐目公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免责声明|四月网论坛 ( AC四月青年社区 京ICP备08009205号 备案号110108000634 )

GMT+8, 2024-5-9 05:01 , Processed in 0.931446 second(s), 23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