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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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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广电总局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要依法严厉查处未经许可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

    《通知》明确,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赛事及相关活动在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的新媒体(互联网和移动平台)转播权已由国际奥委会独家授予中国中央电视台。未经中央电视台授权许可,其他任何互联网和移动平台等新媒体均不得擅自转播。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可通过取得中央电视台网络传播中心授权的形式,合法使用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视音频节目信号。

    《通知》指出,通过互联网和移动平台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行为,将纳入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开展的“2008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对未经许可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将依法严厉查处。

    《通知》要求,在奥运期间,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经合法许可或备案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的监管。发现互联网和移动平台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版权部门应依法从快、从严处理。通信管理部门将根据版权执法部门认定的违法情况,依法实施停止接入、关闭网站等行政处理措施。广电管理部门要引导、监督、督促本辖区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不得违规使用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视音频节目信号。对于互联网和移动平台非法转播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应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经许可或备案的互联网和移动平台从事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一经查证属实,将由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取缔。

文明奥运,请从尊重奥运知识产权开始!Anti-CNN将全力配合和严格执行《关于严禁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及相关活动的通知》特在此声明,请大家不要将奥运赛事的视频发在本论坛,一经发现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并保留将违反以上《通知》的IP备案以备核查!
感谢所有网友朋友对北京奥运会的支持,感谢所有网友对AC的理解和支持。

发表于 2008-8-4 2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认真执行。公告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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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字,证明我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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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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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2:0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支持!


大家还是看电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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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一定会严格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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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名,学习!
顺便摁个印证明我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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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银牌小猪头 于 2008-8-4 22:04 发表
签字,证明我看过


进来看了。顺便谴责一下银牌小猪头,我想菜菜
话说,谁是银牌小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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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一定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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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摁爪。。。
完全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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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签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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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收到通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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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签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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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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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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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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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收到,已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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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一定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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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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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4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谢谢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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