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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奥会自行车比赛选手是由部分或全部视力损伤、脑瘫、脊髓损伤、肢体残疾或其他永久性身体残疾的运动员组成的。自行车是残疾人体育的新兴项目,最早只有视力损伤的运动员,使用双人自行车参加比赛。在1988年汉城残奥会上首次出现自行车公路赛,标志着自行车运动正式成为残奥会比赛项目,1996年亚特兰大残奥会增加了自行车场地赛。
2004年雅典残奥会自行车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9月18日至22日在奥林匹克室内赛车场进行场地赛,9月24日至27日在Voullagmenl奥林匹克中心进行公路赛。届时将有来自48个国家的190多名选手参赛。本届残奥会我国派出6名运动员分别参加场地赛和公路赛中17个项目的角逐。
功能分级:
残奥会自行车项目根据运动员不同残疾种类和残疾程度,分为四类:
1、 视力损伤运动员根据其残疾程度由重到轻分为B1、B2、B3级。自行车运动只要达到B3级最低参赛标准的运动员均可参加V1级别的各项比赛。
2、 截肢及其它残疾的运动员根据其残疾程度由轻到重分为LC1、LC2、LC3、LC4共4个级别。
3、 脑瘫运动员根据其残疾程度由重到轻分为CP1、CP2、CP3、CP4,4个级别。
4、 手动自行车是为日常生活需要轮椅的和因为严重下肢残疾无法使用竞技自行车的运动员所设,根据其残疾程度由轻到重分为HC4/3、HC2/1,2个级别。
比赛项目:
残奥会自行车比赛分为场地赛和公路赛。场地赛包括计时赛、追逐赛、争先赛和团体竞速赛;公路赛包括个人计时赛和长距离个人赛(集体出发)。
场地装备:
在比赛中运动员除使用竞技自行车外,有些级别规定运动员必须使用双人自行车、三轮车或手动自行车。
部分特殊规定:
1、 视力损伤的运动员使用双人自行车参加比赛时,前座是一个视力健全的领骑员,后座是视力残疾运动员。
2、 双人自行车比赛中的领骑员可以是业余自行车运动员或三年内没有被其所在国协会选中参加国际自行车联盟(UCI)的任何比赛的前职业选手。
3、 视力损伤的运动员或者引导员在同一天中不得参加两次比赛。
4、 在LC1-LC4级公路赛中,一个级别的运动员不能尾随另一个级别的运动员。
5、 肢残运动员在比赛中,根据其级别要戴不同颜色的头盔。(LC1为红色、LC2为白色、LC3为蓝色、LC4为绿色)
6、 CP1和CP2级运动员在比赛中使用三轮车比赛。
参考网站:http://paralympic.beijing2008.cn/sports/cycling/index.shtml
[ 本帖最后由 m122320056 于 2008-8-27 13:0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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