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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查处抗震救灾中违纪违法人员143名
截至7月底,四川全省共查处涉及抗震救灾工作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143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81人,组织处理62人。在昨日下午举行的四川“抗震救灾,百日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上,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了开展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的主要情况和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
据通报,截至目前,全省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良好,没有出现大问题。在灾后重建阶段,省有关部门将分工协作,强化监督合力,财政部门牵头负责灾后重建资金的监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灾后重建(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管,民政部门牵头负责捐赠物资、可转化为固定资产的物资以及库存积压物资的清理统计并提出处置意见,审计部门牵头负责对灾后建设工程资金和各类政策性补助资金的审计,纪检监察机关将支持和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能。
省纪委、省监察厅表示,要督促有关部门定期公开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把政府投入和社会捐赠都纳入公开范围;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坚决执行中央纪委、监察部《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灾后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规范的招标投标程序办事,不按程序办即视为违纪,不管有无谋私行为都要坚决查处;还要防止假借“应急”之名规避招投标的行为。
据悉,省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日前派往392个重灾乡镇的350名监督员已全部上岗。此前征聘的308名社会监督员将于本月底任期届满,届时还将继续征聘。
http://news.sina.com.cn/c/2008-08-26/032514354962s.s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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