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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回应张丹红事件(2):独立于国家-公法媒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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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以来,很多就“张丹红停职事件”给德国之声写信抗议的朋友,都收到了这样的回信:

“亲爱的德国之声读者及听众朋友:
您发来的关于张丹红的来信及意见我们都已经收悉。最近就这一话题的来信非常多,所以无法逐一针对诸位的意见予以答复。我们希望您继续以批评性的态度关注我们的广播节目以及网页,对于您的每一封来信,我们都会感到高兴!考虑到本台工作人员的个人隐私权,我们对涉及到个人的问题将不进行公开讨论,恳请大家予以谅解。
关于您在来信中谈到的德国媒体和言论自由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几天的德国之声网页及广播节目中仔细探讨。希望我们能够通过这个渠道消除各种误会,加深相互的理解。
诚挚的问候
冯海音 (Matthias von Hein)
德国之声中文网
Deutsche Welle
Chefredaktion DW-WORLD
Kurt-Schumacher-Str.3
53113 Bonn
Email: feedback.chinese@dw-world.de
----------------------------------------------
尚不了解“张丹红停职事件”的朋友请查看以下链接:
http://bbs.m4.cn/thread-94629-1-5.html

9月10号,德国之声借探讨德国的新闻自由这一话题,继续对张丹红停职事件做出间接回应。

---------------------------------------------------
【链接】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2144,363139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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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是锁不住的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媒体和读者针对德国的新闻自由这个话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德国之声希望通过一个系列节目,向大家阐述一下关于德国的媒体自由原则,公法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还有德国对媒体的监督等情况。今天播出第二辑:独立于国家—公法广播电台和电视台的原则。

在联邦德国成立初始,人们决定以特别的方式建立新的广播电视系统。广电系统必须独立于国家,并且不受商业因素的影响。它应该属于全体公民,并且接受整个社会的监督。任何政党、政府和企业都不能对其节目施加影响。二战结束之后,以美英法为首的西方协约国对德国建立民主的广播电视体系产生了重要的作用,一个公法广电系统就此问世。

那么这样的一个公法广电系统有什么特别之处呢?和私营电台和电视台不同,它不具有盈利性质;而它和国家电台和电视台又不同,因为它也不为政府的政治利益服务。公法广播电视媒体必须具有尽可能大的独立性。在德国的联邦制度下,各州拥有相对独立的广播电视系统,公法广播电视媒体的财政来源是向听众和观众收取的节目制作费用,对公法媒体的监督由多个不同机构而不是一个机构进行,此外法律中明文规定了广播电视媒体在制作节目时具有自主权,正是由于这些机制的存在,才使得公法广播电视台的独立性得到了保障。

与这种自主制作节目的权利相并行,公法广播电视台还必须承担传递信息、普及教育、娱乐大众的义务。这种义务也要求节目制作者必须保证各种不同意见都能够得以表达,决不允许单方面地支持某一些政治立场或是某一种世界观。在此基础上,公法广播电视台的台长作为整个节目的总负责人,也具有相应的独立性。

公法广播电视台接受广播电视委员会的监督,该委员会由来自社会各界的代表组成。这些代表来自议会、宗教机构、工会和企业主联合会等。此外还有福利机构、青少年联合会等。这些都是对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的团体。原则上讲,任何一个团体都不应该在这个监督委员会中发挥主导作用,但是实际情况的发展却与这种理想状态发生了偏离。

最初,一些政界人士常常为一些批评性的报道非常恼火,这种公法广播电视体系就成了他们的眼中钉。早在阿登纳领导的德国战后第一届联邦政府时期,就曾经有过要对这种公法媒体进行控制的想法。当时政府计划颁布一个联邦广播电视法,并且设立一个由国家控制的电视台。这两个旨在瓦解各州广播电视自主权的计划,都没有得到联邦宪法法院的批准。

不过,政治家和各个党派迅速发现了公法广播电视体系的薄弱环节,并且把这个弱点加以利用。他们把保证公法广播电视台独立性的监督委员会变成了政党对媒体施加影响的工具,并且甚至通过这个委员会间接操纵这些广播电视台的人事安排。最起码在这些电台或是电视台的领导层人选上,常常都是由相应的执政党决定的。除此之外,广播和电视的制作费用的数额高低也是由政界人士组成的一个专家委员会协商决定的。这两个现实情况都和公法电台和电视台的独立性原则背道而驰。

不过,这种现实也是民主的一个组成部分,因为每个体系都是需要改进的。而德国的新闻和言论自由,则保障了人们可以自由、全面、批评性地讨论这个体系当中有哪些薄弱环节,这些弱点会对民主造成哪些危害。不管怎样,德国的公法广播电视系统已经成功地坚持了自己的立场,抵御了许多来自政界的攻击。由于节目制作精良,德国的公法媒体在全世界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并且成为很多其他媒体效仿的对象。


Ulrike Kaiser
发表于 2008-9-12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德国的公法广播电视系统已经成功地坚持了自己的立场,抵御了许多来自政界的攻击。由于节目制作精良,德国的公法媒体在全世界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并且成为很多其他媒体效仿的对象。


脸皮真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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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他們怎麼把中國長城搬到他們的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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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简直是文革时期的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啊,哈哈,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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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德国之声读者来信

今日讨谈话题有《独立于国家—公法媒体的原则》《媒体委员会—媒体的监督机构》等
独立于国家—公法媒体的原则

foxlinn
文過飾非並不能成爲合理化的藉口!我必須要說,DW開始了一系列為自己塗脂抹粉的把戲。毫不掩飾的說,我並不以爲,“獨立、自由和自主”是一個完美無瑕的makeup。作爲一個也曾經從事媒體、新聞領域工作的工科學生,我對媒體潛意識裏面的自高自大頗爲不以爲然,早年記者被譽爲“無冕之王”,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媒體服從于自身的天職——報道客觀事實。在反應客觀事實基礎上其他任何作爲,其實都不是過是傳播學發展的後續衍生物。我不願意評價DW以及其他一些歐洲媒體(抱歉我不在美國,對美國媒體不甚了解)在這些衍生物當中歇斯底里的表現。但就“報道客觀事實”這一點,已經背離了新聞的最初理念。爲什麽要這麽說,就是一件事情,99%是對的,而1%錯了,那真正的客觀報道,應該是什麽,我想大家都清楚,可是我們看到歐洲媒體包括DW的作爲是什麽?無限放大那1%的錯誤,而當剩下的99%是不存在的,你們也許可以理直氣壯地認爲你們的報道是“事實”,可是那真的是事實嗎?!我請問!!!

我當然理解媒體工作者可以怎樣堂而皇之的把自己主觀的意識形態嫁接到新聞報道以及評論中而不需要違背新聞法則的,可是我必須要說,你們的所作所爲,其實已經違背了“公平正義”的準則,在這個問題上,我必須要說,公平正義要高於新聞的技術法則!!另外,你們真的以爲你們自由嗎?就像現代人用輕蔑的口吻說“犬儒”這兩個字,哲學家要吃飯,所以犬儒是某种程度的僞善。你們自詡自由獨立的媒體,真的就可以不受任何利益集團左右嗎?笑話,你們寄生在民意之上,並且操弄輿論導向,為的只是轉移自己所代表利益集團所遇到的矛盾,就像德國牛奶漲價,媒體就鋪天蓋地宣揚是因爲中國人開始喝牛奶了,這是多麽可笑的邏輯!!普通人或許看不清楚,可你們過分操作這樣的理念,只會讓你們所堅持的“普适價值”進一步貶值,醒醒吧。如果你們還希望在這個世界上保有一點點的影響力。別把民衆當傻子!!!


Johnson
德国的公法媒体在全世界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并且成为很多其他媒体效仿的对象。靠的不是制作精良,而是哗众取宠。Michael Johnson being interviewed in beijing about doping这个访谈节目说明这点。

yingying
看了这篇文章后,我这才明白为什么只有德国才会出“戈培尔”,德国政府干涉媒体是一种正确的、合理的,而中国政府对媒体的限制是一种破坏言论自由的行为。我名 明白了,谢谢。




媒体:民主的监督者

JJ
2008年09月10日17:10 人民网 人们真的不禁要问,究竟什么才是“新闻自由”?

媒体委员会—媒体的监督机构

yan wang
我觉得新闻记者的重要道德操守该是力求公正全面的报道,德国的媒体多多少少主观地相信同情弱者就是大德大义所在...小事情如此这般说的过去,国家大事人权问题,我觉得政府反对派的话未必就客观.看了秦晖先生的: "中国奇迹”的形成与未来,很受启发,特向您推荐!!


andreas
听说过"卡特尔"这个词么??串谋!这可是一个德语来源的词啊! 潜规则加上薪水职位控制,(按照你们德国人的说法就是给吃VitaminB片)还有什么监督与良心可言???你们真是把自己的道德标准高估了! 所以讲你们作为德国"民主"的既得利益者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相比你们的伪君子作派,我有时候甚至觉得,中共的真小人可能还更真切一些:至少他们做自己,你们只是些带着面具的行尸走肉而已。


笑容
西方媒体在建立之处的确起到了监督作用,但是现在的趋势是媒体的力量越来越大,甚至已经开始有意识的去影响政治,可是没有一个机构能对他进行制约,为什么呢?因为所谓的民选的官员需要依仗西方媒体,如果媒体想让一个官员名誉扫地那是很容易的,就像西藏事件那样造一个謠,或者请来不负责任的所谓专家来批评一下,然后把许许多多谣言集中在一起在竞选的时候发布出去,这已经被认为是一剂灵丹妙药,在西藏事件中已经充分体现出来了,现在的西方民主大部分受到媒体影响,以居高临下的道德导师的心态来看待中国。尤其是曾锦ARD制作的给儿童的节目中竟然公然教育德国儿童西藏被中国占领,西藏是一个国家。这种倾向性明显的造谣不是一个合格的媒体所以该有的。以此类推,既然西方媒体的集体道德缺失和无语约束机制,加上他们巨大的影响力,就能造就一个服务于媒体意志而不是民众的政府。

sirmj
Doris Goetting关于媒体委员会的监督职责说了一大堆,最后才吞吞吐吐地说出真相:媒体委员会只是一个道德约束机构而已。它对媒体没有任何实际的约束力。当然,即便是道德约束,西方媒体委员会也不可能约束西方媒体对非西方体系国家的污蔑与伤害。因为,它所秉持的道德,只是西方的道德,对于针对中国的语言暴力,西方媒体委员会则会完全放弃道德;即使有所谓道德,也是双重标准。德国之声用不着对中国人说教了媒体的公用了,尤其是能熟练利用网络且掌握德语和其他西方主要语言的中国人来说,西方媒体人伪善的道德和价值体系不值得尊重,更不值得推崇。德国(西方)媒体、媒体从业者正在为其针对中国的刻意的扭曲的污蔑性的错误报道付出应有的代价,这种损失还将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扩大——不要忘记,现在是互联网时代,西方靠垄断话语权来欺骗全世界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jake
所谓的德国"媒体委员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的小型党羽, 它既没有任何的实际约束力, 也更没有任何民主可言,用这样一个"自我监督机制"来掩人耳目并不明智. 况且, 如果这个小团体中的所有成员在某个问题上"集体性迷失"(如在对华问题上的造谣作假等),那么这个委员会的意义又在哪里, 定期的媒体人茶话会吗? pe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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