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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之声回应张丹红事件(3):媒体委员会—媒体的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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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以来,很多就“张丹红停职事件”给德国之声写信抗议的朋友,都收到了这样的回信:

“亲爱的德国之声读者及听众朋友:
您发来的关于张丹红的来信及意见我们都已经收悉。最近就这一话题的来信非常多,所以无法逐一针对诸位的意见予以答复。我们希望您继续以批评性的态度关注我们的广播节目以及网页,对于您的每一封来信,我们都会感到高兴!考虑到本台工作人员的个人隐私权,我们对涉及到个人的问题将不进行公开讨论,恳请大家予以谅解。
关于您在来信中谈到的德国媒体和言论自由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几天的德国之声网页及广播节目中仔细探讨。希望我们能够通过这个渠道消除各种误会,加深相互的理解。
诚挚的问候
冯海音 (Matthias von Hein)
德国之声中文网
Deutsche Welle
Chefredaktion DW-WORLD
Kurt-Schumacher-Str.3
53113 Bonn
Email: feedback.chinese@dw-world.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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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了解“张丹红停职事件”的朋友请查看以下链接:
http://bbs.m4.cn/thread-94629-1-5.html

9月11号,德国之声借探讨德国的新闻自由这一话题,继续对张丹红停职事件做出间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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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2144,363364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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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的工作不是举手投降


最近一段时间,中国媒体和读者针对德国的新闻自由这个话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德国之声希望通过一个系列节目,向大家阐述一下关于德国的媒体自由原则,公法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还有德国对媒体的监督等情况。节目第三辑:媒体委员会—媒体的监督机构。
在民主国家里,记者是最令人着迷的职业之一。许多人觉得,记者能常常世界各地跑,搜集关于一些有趣话题的资料,采访公众人物,结识高层政要,有的还能陪同国家元首出访。记者的工作虽然有令人羡慕的地方,但是他们也有自己的苦衷:比如,一家私营媒体的记者就很容易陷入两难境地,它必须在如实报道消息的义务和自己所效力的媒体的经营利益之间做出选择。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发行报纸或是制作电视节目和生产商品一样。为了保证利润,媒体必须要赢得尽可能多的读者、听众和观众。而媒体的主要收入其实不是来自销售额,而是来自广告收入。媒体必须寻求尽可能多的有财力的公司,成为自己的广告客户。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媒体制作出来的广播或是电视节目又不仅仅是商品,而是在民主社会中扮演者一个"建设性的角色"。也就是说,媒体的报道是每一个普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渠道。一个记者很容易迫于雇主经济利益的压力,违背自己作为记者进行客观如实报道的义务。当然,记者获取信息和传递信息也要遵守一些规则,统称为"记者的职业道德"。这些规则不是国家定的,而是记者的一种自我约束。

在德国的平面媒体领域,有一个自我监督机制,是指一些出版社和记者的代表坐在一起,讨论最近又没有发生违背"记者职业道德"的事件。这个机构就是媒体委员会,它的职责就是发现媒体系统中的漏洞,并致力于消除这些漏洞。媒体委员会接受公民和公共机构对报纸、杂志和其他媒体的申诉,并且就事实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可以对相关媒体提出指责。它还应该向媒体工作提出建议,支持记者畅通无阻地获取信息,并支持公民自由获取信息和形成自己的意见。该委员会发表平面媒体记者行为守则,作为媒体公平报道的基础。

假如有企业试图利用经济手段对一家报纸的报道编辑工作施加压力,媒体委员会也应该加以制止。这种经济手段包括,威胁该媒体,假如不对自己的公司进行正面报道,就中断广告合同。此外,如果记者的工作受到了国家机构比如警察局的阻挠,或是有电影被官方封杀,或是基本的新闻自由权利受到危害等等,媒体委员会都会出面,维护媒体的独立和自由。

遗憾的是,媒体委员会实际上的作为空间并不大。作为媒体的监督者和保护者,它只能提出谴责或是批评,但是它没有权利实施制裁。因此,归根结底,媒体委员会还只能算是一个"道德约束机构"。


Doris Götting
发表于 2008-9-12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绕了一大圈子,总之一句话,谁有力量听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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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德国的平面媒体领域,有一个自我监督机制,是指一些出版社和记者的代表坐在一起,讨论最近又没有发生违背"记者职业道德"的事件。这个机构就是媒体委员会,它的职责就是发现媒体系统中的漏洞,并致力于消除这些漏洞。媒体委员会接受公民和公共机构对报纸、杂志和其他媒体的申诉,并且就事实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可以对相关媒体提出指责。它还应该向媒体工作提出建议,支持记者畅通无阻地获取信息,并支持公民自由获取信息和形成自己的意见。该委员会发表平面媒体记者行为守则,作为媒体公平报道的基础。

从现实看,这样的“自我监督机制”并没有什么作用。监督不是自我可以完成的。如果德国媒体以为什么事只要自己认为对就行了,能叫民主吗?这是不折不扣地在新闻领域实行独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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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2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负责任也是一种自由,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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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9-18 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制作出来的广播或是电视节目又不仅仅是商品,而是在民主社会中扮演者一个"建设性的角色"。
记者获取信息和传递信息也要遵守一些规则,统称为"记者的职业道德"。这些规则不是国家定的,而是记者的一种自我约束。”

看上去挺美。

是不是可以用制药企业来做对比,药不仅仅是商品,而是在社会中扮演一个"救死扶伤的角色",在道德层面的高尚应该不在媒体之下。我相信制药行业也要遵守一些规则,应该也被称为职业道德。我同样相信这些规则不是哪个国家定的,而是制药行业的一种自我约束。

但现实是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对药品进行着严格的监管。这又是为什么呢?

“在德国的平面媒体领域,有一个自我监督机制,这个机构就是媒体委员会,它的职责就是发现媒体系统中的漏洞,并致力于消除这些漏洞。”

既然在传媒领域,自我监督是如此地有效,难道在制药行业就不能由几个企业自行解决他们的自我约束问题,而无需外界(包括媒体)的监督呢?德国媒体对于其自我约束的能力是否自视过高了点。尤其是在“从经济学角度来看,发行报纸或是制作电视节目和生产商品一样。为了保证利润”的情况下?

的确,媒体是把握的话语权,但即便是这样,也要注意逻辑。象这种认为所谓“媒体委员会”就能保证媒体的公正性的言语,居然能够不加思索地发表出来,我怕你们会闪着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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