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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中国媒体不要成为西方国家的“宣传干事”

已有 273 次阅读2012-3-10 14:28 |个人分类:杂谈|系统分类:时政

  最近某国的“立法机构”通过了一项“改善限制性建筑和区域法案”。该“法案”的内容主要是将“进入或滞留”指定的“限制性建筑和区域”的行为定性为重罪,一般处罚是罚款和最高一年的监禁,如果携带武器或犯有人身伤害,刑期可能增至十年。这里所谓“限制性建筑和区域”的定义在该国的政治语境里非常含糊,大致包括国家元首、政治体制中的高层人物和其它重要的政商精英“逗留或访问的地方”以及“具有国家重要意义的建筑或活动场所”,而哪些“建筑和区域”算作“具有国家重要意义”则由其政府中一个负责“国土安全”的部门说了算。(见http://www.guancha.cc/html/60298/2012/03/09/67139.shtml

  看到这里,中国的某类人一定会很熟练地脱口而道:这是个专制独裁的国家!

  这是哪个国家?“民主自由天堂”之美国也。

  这个“法案”代号为“H.R.347”,其全称翻译成中文是“2011年联邦改善限制性建筑和区域法案”,它于西历3月5日由美国“国会”以近乎全票通过(只有三名共和党“议员”投了反对票)。“法案”是在西元2011年11月17日提交给“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的,当时纽约市警方刚刚对“占领华尔街运动”进行了“清场”,美国各地也都在镇压类似的“占领运动”——显而易见,该“法案”是针对“占领华尔街运动”的,堪称“反占领华尔街法”。由于“占领华尔街运动”的矛头主要是针对少数商业和金融寡头的,所以此“反占领华尔街法”自然首先对商业和金融寡头们有利。可笑的是,被称为“宪政典范”的“美国宪法”之“第一修正案”有规定曰:“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此“反占领华尔街法”的通过不啻给了“第一修正案”一记响亮的耳光。对如此重大的“违宪”事件,美国的那些据说是“自由”的媒体却没有报道——与此相较,该国媒体对“占领华尔街运动”的轻描淡写的报道就算“新闻自由”的了,但这却符合其“政治正确”:有研究者指出,美国媒体在国内新闻中“破坏”类的报道只占6%,而在外国新闻中“破坏”类报道占21%。(见http://www.haodaxue.net/html/23/n-10423.html

  美国是个“民主”其名、资本寡头专制其实的国家,其“国会”通过维护少数商业和金融寡头利益的“法案”并不令人惊诧,其在资本操控下的“自由”媒体对这个反民主的“法案”不予报道也不令人惊诧。让人不解的是中国媒体对此事的态度。

  显然,“反占领华尔街法”的通过反映了美国政治体制的真实一面,此事有助于中国人客观认识美国,按理说中国媒体应该多加报道。然而,上百度或“谷歌”搜索就发现,除了三两个非主流网站和非“著名”博客有相关消息的转载外,国内的主流媒体——电视台、报纸、网站——对此事全无报道。是这些主流电视台、报纸、网站的那些派驻美国的精通英语的记者们都选择性失明了?还是这些媒体的编辑和审稿者都认为要维护“民主天堂”的形象?无论如何,这都是个奇怪的现象。

  与此相映成趣的是《环球时报》编辑王文的感想。王文去年到伊朗采访,行前他的亲友们纷纷为他的“平安”而祝福,他自己也因为“潜意识中伊朗是一个不安全的动荡国家”而多少有些“慌张”,但到了那儿才发现“伊朗比想像得好得多”,“很安全,很祥和”。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想象与事实的矛盾,是因为中国许多媒体对伊朗的报道多有偏颇。王文行前“搜了《环球时报》过去10年的报道资料,发觉大约90%关于伊朗的新闻都与对美博弈、战争、以色列、恐怖主义、危机、威胁等负面关键词有关”,但其实这些信息很多是从西方国家媒体的报道“转引”而成的。《环球时报》被某些人斥责为“反西方”,连它都存在这样的问题,中国其它主流媒体的情况更是可想而知了。于是王文感慨道:“我们这些国际新闻人在无意识中当了欧美日等国家的‘宣传部干事’,我们每天做的工作大量地转引欧美日媒体的报道,效仿欧美日的媒体口径,拷贝他们的思维逻辑与话语表达,久而久之形成了对欧美国家的‘显性崇拜’以及对发展中国家的‘隐性歧视’。”这段话一针见血。(见http://bbs.m4.cn/thread-3347646-1-1.html

  对美国的反民主“法案”不予报道,对伊朗则按西方媒体口径进行偏颇报道,这两个事例反映出中国许多媒体的国际新闻报道的方式角度和思维逻辑存在大问题。这个大问题概括来说就是:对西方国家多报“喜”少报“忧”,对发展中国家尤其是与西方有利益冲突的国家则多报“忧”少报“喜”,而这种报道常常是以西方的逻辑、西方的口径甚至直接转引西方的说法来进行的。那些明显崇拜西方的媒体(如“南方系”之类)自不必说,一些按理应坚持中国性的主流媒体也常常出现这类问题。比如,电视媒体比报刊和网络的受众更多、影响更大,中央电视台堪称电视媒体之老大。央视的新闻报道中对西方国家的负面消息的报道基本上转引自西方媒体,很节制很“客观”;对西方国家的“正面”消息很多,也基本上转引自西方媒体,也很“客观”;可异的是,对西方国家的文化体育之类也不吝时间进行报道,比如常常连篇累牍地报道什么“诺贝尔奖”、“奥斯卡奖”之类,乃至在新闻里大篇幅报道什么“NBA篮球赛”、“足球联赛”之类,等于是为西方文化的扩张做免费宣传广告。对非西方国家尤其是与西方有矛盾的国家的报道也主要转引自西方媒体,偏负面的居多。比如对去年的利比亚和近来的叙利亚的报道,很多就是直接引用西方媒体的报道,什么“人民起义”、“大屠杀”、“镇压”之类,既不做分析判断,甚至连个表示无法证实真伪的“据说”也不加,实际上在为西方利益张目并常常成为西方媒体造谣惑众的传声筒。上述种种的最终结果,就是帮助西方国家对中国受众进行洗脑。

  世界上并不存在“客观”的媒体。媒体的新闻报道都是有立场的,都是为各个国家或各自利益集团服务的。媒体的功能就是洗脑。现在看来,如果说西方国家媒体的洗脑对其各自国家稳定发展有利因而自有其合理性的话,则其对它国尤其是非西方国家则是恶意的、破坏性的因而是非正义的。中国媒体对此要有清醒认识,要坚持自主的中国性,要为中国的利益服务,并进而为世界上受欺凌的非西方弱小国家伸张正义。当下中国媒体必须首先注意的是,不要成为西方国家的“宣传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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