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及时厘清灵台县县长吕鹏举疯狂卖官的谣言
清哲木
近日,笔者在浏览网帖时发现一篇原标题为《甘肃灵台县县长吕鹏举被称为“空中飞人”疯狂卖官大肆捞钱财》的帖子,帖子称;上个月,甘肃省纪委联合几个部门,将甘肃省灵台县教育局局长抓捕,从账户和家里共搜出一千多万元。
灵台县是国家贫困县,一名教育局局长如果非法获利上千万,暂且不论是否在灵台县是否拔出萝卜带出泥,单是这样的贪腐程度就令人瞠目结舌。不过,哲木观察不明白教育局局长的贪腐案怎么和县长吕鹏举扯在一起了?这中间有什么蹊跷,发帖人的逻辑水平显然驴唇不对马嘴,不过,这并不影响这篇帖子的“含金量”,足以诱发人们想象的空间。
在县级官场环节中,一直是买官卖官高发地,由于地域性强裙带关系猖獗,关系网利益链环环相扣,隐蔽性很强,一个小小的教育局长能贪污1000多万,那么人们有理由追问;那管人事的人事局局长?还有县长难道就不能因地制宜的发家致富捞上一笔?
县域官员腐败尤其是县委书记和县长腐败是近些年来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个别地方县域政治生态不佳甚至恶化,是个别县域官员走向腐败的重要条件,致使这些地方的政治生态出现了一系列乱象,往往会产生“蝴蝶效应”,被查的虽然是一名教育局局长,但是说不定背后还有一只“大老虎”没有显形。
特别网帖中提到;吕鹏举县长在任职的这五年中,“只要有十万元,就算你是小学毕业,也能叫你在县直属单位上班,而且还是在编人员身份,五万元可以叫你在县直部门坐办公室”这条线索不容小觑,如果属实,那是等于网友给甘肃省纪委“送货上门”送了一条大鱼,如果造谣,地方有关部门也不能等闲视之,应该顺藤摸瓜揪出涉嫌诽谤之徒。总之,这个舆情灵台县不能做鸵鸟思维。不能听之任之置若罔闻。否则,这种未加证实的信息,被网友肆意传播,在国家打击网络谣言的时下能够敢拿地方领导“造谣”除非事实充分,否则发帖人就是造谣生事抹黑诽谤领导。对于这种现象,上级纪委部门不能等闲视之,应该查清信息的具体源头,追根溯源还清事实真相到底如何?而不是无视不实信息流窜于网络造成不良影响。
与其说,流言蜚语,止于智者。不如说,流言蜚语,止于真相。智者只能止住谣言在一个人处的传播,而真相才是击溃流言的决胜之匙。在谣言面前,甘肃省相关纪委部门和灵台县县长个人不可退避三舍,而是要在关键时刻,及时出面,戳穿其谎言,让其在真理面前“低头”,在事实面前“折腰”。当然,谣言止于智者,更止于法律,对那些触犯法律的,造谣诽谤者更要果断“亮剑”,让他们在法律面前“俯首”、“现形”,还网络世界清正与文明。用政府的权威用真相来强化政府的公信力和领导向心力。
吕鹏举,男,汉族,生于1969年9月,静宁县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1989年7月至1992年5月,在静宁县双岘乡政府工作,1992年5月至1994年4月,在静宁县委办公室工作,1994年4月至1994年12月任静宁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1994年12月至1995年7月在平凉地区纪委工作,1995年7月至1996年9月任平凉地区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1996年9月至2000年6月任平凉地区纪委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6月至2002年11月任平凉地区项目办、外资办副主任,2002年11月至2006年3月任泾川县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2006年3月至2006年12月任泾川县委委员、副书记,2006年12任灵台县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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