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员 登录
四月青年社区 返回首页

curiouspuppy的个人空间 http://bbs.m4.cn/?61611 [收藏] [复制] [RSS]

日志

国务院颁"新36条" 鼓励民资参股电信 重组国企

热度 1已有 214 次阅读2010-5-14 10:40 |个人分类:财经文摘|

国务院发布意见 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国务院颁"新36条" 鼓励民资参股电信 重组国企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

2010年05月14日00:00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5月13日电 (记者朱剑红)《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今天在中国政府网公布。《意见》全文共36条,是继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针对民间投资发展出台的又一重要文件。

  《意见》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创造公平竞争、平等准入的市场环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要公开透明,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同时,要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意见》明确了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领域、商贸流通领域、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同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意见》要求,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发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切实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平等竞争的投资环境。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环节、缩短时限,为民间投资创造良好环境。



  发改委:中央正酝酿新政助推民间投资

  发改委:“4万亿”不会挤占民间投资空间 

  给民间投资更多阳光(金海观潮)

  民间投资越放开 经济增长越协调(热点聚焦)
1

鲜花

臭鸡蛋

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耳冉子 2010-5-14 10:56
参股是否允许控股?

小黑屋|手机版|免责声明|四月网论坛 ( AC四月青年社区 京ICP备08009205号 备案号110108000634 )

GMT+8, 2024-6-2 12:31 , Processed in 0.029456 second(s), 2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