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國有石油天然氣公司擬進入南海爭議海域開發油氣資源,並稱有關計劃「已獲得越南許可」。中國外交部15日發出警告,稱有關外國公司不要捲入南海爭議。發言人姜瑜表示,希望有關國家尊重中國的主張、立場和權益,不要單方面採取任何使問題複雜化、擴大化的行動。\【本報記者王德軍北京十五日電】
《印度斯坦時報》報道稱,印度國有石油天然氣公司(ONGC)計劃在南海爭議海域兩塊分別被稱為「127號」和「128號」的油氣田進行資源開發,中國日前已正式向印度表示反對,指出除非獲得中國許可,印度無權進行此開發活動,否則其行為將屬於違法。
印稱已獲越南許可
但印度外交部對中國的反對表示不解,稱「中國的反對沒有法律依據」。該部一名官員稱:「我們已向中國回覆了有關問題。這個事情將會在16日印度外長克里希那訪問越南時得到討論。中國有自己的憂慮,但我們是依照越南當局所告訴我們的行事的。我們已經向中國轉達了這一點。」
印度外交部「消息人士」還稱,越南方面已根據1982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對「127號」和「128號」油氣田提出擁有主權。
中方重申南海主權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15日再次重申,中國對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中國在南海的主張有充分的歷史和法理依據。中國一貫致力於在尊重歷史事實和國際法基礎上,與當事國通過談判和協商,以和平方式解決南海的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爭議,為維護南海地區的和平穩定、安全秩序作出積極貢獻。
她希望有關國家尊重中國的主張、立場和權益,不要單方面採取任何使問題複雜化、擴大化的行動。域外國家應尊重和支持域內國家通過雙邊談判解決爭議的努力。姜瑜説:「我們一貫反對任何其他國家在中國管轄的海域進行油氣勘探開發活動,希望有關外國公司不要捲入南海爭議。」
姜瑜強調,妥處爭議、縮小分歧、增進互信、擴大合作,維護南海地區的和平穩定,符合本地區各國的共同利益,也應是本地區各國共同努力的方向。中國在南海的主權、權利和相關主張是在長期的歷史過程中形成的,並且一直由中國政府所堅持。「我們對南海諸島的主權是建立在發現、先佔和長期、持續、有效管理的基礎之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未賦予任何國家把本國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主張擴展到其他國家領土上的權利,也並未限制或否定一國在歷史上形成並持續主張的權利。」
中國學術界曾指出,1982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因其完備與公正得到了廣泛的支持,但有些南海周邊國家曲解該《公約》,不顧南海作為半封閉海域以及中國對南海擁有歷史主權的事實,大肆搶佔南海海域。
越南政府此前就曾稱南海某些石油合同區「位於越南大陸架之上」,也曾嘗試拉攏外國石油公司開發這些資源。不過這些冒險舉動也往往以失敗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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