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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观察] 求证, 会有人以捞尸为职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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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4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大概用不到初中以上的数学知识, 很简单,若这能成为职业,每月,每天都要淹死人,否则,何以养活这些人及船?

难道淹死人要批发? 要批量?

更有甚者,说以所谓倒掉方式,拖人下水,以捞尸牟利, 你以为是恐怖电影?

一句话, 淹死人,不是批量的,不可能以捞尸为职业!


ps:[讨论] 若为真,比挟尸要价更让人毛骨悚然http://bbs.m4.cn/thread-262338-1-1.html
发表于 2010-8-24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会是副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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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拓拔玉 于 2010-8-24 10:01 编辑

都是临时请附近渔民或者农民帮忙    不过一般不大愿意    小老百姓么  迷信点   所以很多时候都需要花钱请人捞
可能会形成一种习惯性    比方说   遇到突发事件    想请附近渔民帮忙     而一般都比较迷信    相信落水鬼什么的   所以他们往往会不约而同地和你说某村某某会捞这种话  慢慢就形成了一种习惯   某村某某专干这一行什么什么的    也算是一种善意的指点吧    小老百姓很淳朴的   没网络小青年那么多弯弯绕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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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楼主的意思是出了捞史别的都不干,这样的没有,但是既捞尸又打渔,这样的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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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4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楼主的意思是出了捞史别的都不干,这样的没有,但是既捞尸又打渔,这样的就有 ...
yifan9014 发表于 2010-8-24 09:59



  我所指的是以捞尸为业的, 就像所引用的,停泊渔船等人下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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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4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临时请附近渔民或者农民帮忙    不过一般不大愿意    小老百姓么  迷信点   所以很多时候都需要花钱请 ...
拓拔玉 发表于 2010-8-24 09:55



就像农村以前,谁谁谁会,敢抬棺材, 有白事,会不约而同选择他。 这不会是他的职业。

当然, 淹死人的几率,比普通白事, 小n*n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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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兼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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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捞尸老板,没船,有人
一般捞尸员工,有船,没权(“捞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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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4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捞尸老板,没船,有人
一般捞尸员工,有船,没权(“捞尸权”)
putao 发表于 2010-8-24 10:09



    他们以捞尸为职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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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像农村以前,谁谁谁会,敢抬棺材, 有白事,会不约而同选择他。 这不会是他的职业。

当然, 淹死人的 ...
jzzling 发表于 2010-8-24 10:05



    乡下人迷信     不会是他的职业    所谓的专业或者职业只能是个相对概念    而不是确切概念   
    我们那每年都有人游泳淹死在河里     主要是游着游着突然力竭     淹下去顶多就10几秒的事情   就算离岸只有一两米  对于溺水者来说都是个天堑    碰不到就是碰不到      力竭后能扑棱半天那是电视剧的做法     不会游泳的家伙就算在1米深的水里摔到后也休想站起来    首先是心理慌张   那种感觉初学游泳者都应该尝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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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捞尸为职业的是有的,记得以前重庆有报纸报道过,不过不是这种市场行为,应该是政府搞的,专门浮尸容易聚集的河段进行打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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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捞尸为职业的是有的,记得以前重庆有报纸报道过,不过不是这种市场行为,应该是政府搞的,专门浮尸容易聚集 ...
P965K 发表于 2010-8-24 10:13



    在某些水流湍急的河道里   人淹下去马上就被冲走    在河道下游有湾的地段容易引起漩涡    那个地方尸体就比较容易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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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4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乡下人迷信     不会是他的职业    所谓的专业或者职业只能是个相对概念    而不是确切概念   
    ...
拓拔玉 发表于 2010-8-24 10:13



我知道济南黄河段,每年都会有淹死人的报道, 但也绝对不是成批量的, 以济南这么大的“市场” 即便每具尸体收费一万,也不足以养活一个捞尸班子。

所以, 所谓有人坐等人落水捞尸,甚至故意拉人下水,赚取黑心钱为职业。 纯粹胡扯。

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有偿捞尸,都是很难让人接受的, 我们又无法要求当地人都能无偿为之, 所以,对待这样的事情,还需要有关部分的组织协调。

社会会有阴暗面, 但以英雄来衬托阴暗面, 以英雄作为宣扬阴暗的工具, 我不得不怀疑这些人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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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4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捞尸为职业的是有的,记得以前重庆有报纸报道过,不过不是这种市场行为,应该是政府搞的,专门浮尸容易聚集 ...
P965K 发表于 2010-8-24 10:13


这应该是有的, 特别是对长江黄河这样的大河, 沿流的不幸,都可能在某个地方聚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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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大概用不到初中以上的数学知识, 很简单,若这能成为职业,每月,每天都要淹死人,否则,何以养活这些人及船?

我不跟你讨论是否有职业捞尸人。但是如果每次都是同一帮人打捞尸体,讨论他们是否是职业的还有必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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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在外面混的,可能会替人收债,可能会开地下赌局,可能会帮人教训不听话的人,但一般不会只做一门的。
捞尸,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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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1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东楚网(东楚晚报)据中新社电 昨日下午,荆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10·24”长江大学学生救人事发现场调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据介绍,“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的陈波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将其治安拘留,拘留时间是15天,并处1000元罚款。

    荆州市八凌打捞有限公司2008年6月注册,在工商部门登记过,但是没有交过税。该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陈波一般会发一些名片给长江一带的失踪落水人员的周围的人进行通知。如果提供给他一些信息,就会收到50元-100元的信息费。价格没有谈拢之前,他们一般是不会开工的。打捞上来一具尸体是12000元,没有捞到尸体也要交6000元。他们一般是付给二层的打捞业务船的负责人1700多元,没有捞上来尸体付给800元。陈波把情况通报给陈兴,陈兴负责和这些渔民再分成。一般是剩下的钱陈波得30%,法人代表夏兵得70%。

    这个公司不涉及黑恶犯罪的情况。但陈波在1990年时曾因抢劫被劳教3年,后来没有发现新的违法记录。

    陈波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除了他收取打捞费用外,他还趁学生处弱势的情况下,向师生索要额外的价值300元的烟、矿泉水钱。让这些老师去买烟和矿泉水,买来之前不开工。这个中间耽误了30分钟。这个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第49条规定,构成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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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反正一到了夏天就有渔民和一些船厂的工人专门干这个,渔民打渔一般是凌晨,所以白天有时间,而船厂的工人白天也在河边上班,只要有人出事喊一声都会有人来干,毕竟是个晦气的行当,原意干的人少,没啥竞争,要价自然就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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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8-24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不跟你讨论是否有职业捞尸人。但是如果每次都是同一帮人打捞尸体,讨论他们是否是职业的还有必要吗? ...
lichen7454 发表于 2010-8-24 11:28



    当然有必要, 不是职业的就不可能整天等在那里等人落水。 更不可能故意拖人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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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4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肯定不可能是批量的,所以捞尸费那么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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