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员 登录
四月青年社区 返回首页

海风的个人空间 http://bbs.m4.cn/?19346 [收藏] [复制] [RSS]

日志

日企拟设1886万元基金赔偿二战中国劳工

热度 1已有 299 次阅读2009-10-21 11:37 |

新闻中心-中国网 china.com.cn/news  时间: 2009-10-21  责任编辑: 玛莉

中新网10月21日电据日本共同社报道,二战时被强掳至日本从事重体力劳动的5名中国劳工及其家属曾状告日本西松建设公司要求其做出赔偿,但日本最高法院最终裁决中国劳工败诉。据有关人士20日透露,西松建设提出设立2.5亿日元(约合1886万元人民币)的受害者救济信托基金等条件,欲与中国劳工和解。

在战后索赔诉讼案中,被告日本企业主动提出进行金钱补偿的例子比较罕见,预计双方将于23日在东京简易法院达成和解。

该基金的补偿对象除了本案的5名原告外,还包括当时参加广岛县水力发电站建设的360名中国劳工。据悉,和解书中将写入道歉的语句。

据西松的律师透露,该公司今后将以同样的方法与提起诉讼的其他中国劳工和解。

在本案中,一审广岛地方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请求,二审广岛高等法院则判原告胜诉。2007年日本最高法院最终裁定原告败诉,称“1972年签署的《日中联合声明》已经放弃了中国人个人的索赔权”,但同时表示“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和肉体上的痛苦,希望有关方面能够努力对受害者作出补偿”。

战后索赔诉讼案中日方被告设立基金的做法也有先例。之前被强掳至秋田县花冈矿山的中国劳工索赔诉讼案中,原告与被告鹿岛建筑公司达成了和解,并设立了补偿基金。(完)

http://www.china.com.cn/news/txt/2009-10/21/content_18738708.htm

鲜花

臭鸡蛋

发表评论 评论 (1 个评论)

回复 yonghongy23 2009-10-22 15:39
看过这则报道,我想中国人去日本打官司是为了还自己和被害的同袍们一个公道并且以此警示日本不要重蹈战争覆辙。对于日本人只赔偿不认罪的问题,无论判决的结果怎样,原告都应该发表声明以表中国人的上述立场。

我不明白这家日本公司既然愿意赔偿为什么不在打官司前就主动赔偿,那样不就免于起诉了吗,并且作为原告的中国老人们也不必再重新回忆痛苦的往事。这家日企偏偏在原告败诉后这样做,让人觉得这钱来得不明不白,要是我就不会拿这样不明不白的钱,这样有辱死者和生者的人格,也违背他们日本之行的初衷。

至于,日方的法院有的判胜诉有的判败诉,说明日本的法学界在二战问题上仍有争争议和斗争,这就要看日本人的良心何时发育得比较健全了。

小黑屋|手机版|免责声明|四月网论坛 ( AC四月青年社区 京ICP备08009205号 备案号110108000634 )

GMT+8, 2024-5-5 19:07 , Processed in 0.030730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