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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农民“被贷款”几千万,主管领导难逃其责
3月26日网易新闻:辽宁台安县一名信贷员突然去世后,结果发现他经办的3000多万元贷款是笔糊涂账。“有多笔贷款人自称从未贷过款。”近千名村民发现自己凭空多出银行贷款,很多人称从未贷过款。调查发现村民“被贷款”或与该名信贷员违规操作有关,目前警方已介入该案调查。 被贷款事件这几年来是层出不穷,花样翻新,但最终受坑害的还是可怜的农民。看了台安县农信合的“被贷款”给千民农民带来的损失和影响,可谓在全国来说也数量巨大,创了中国农合违规贷款的记录,一名信贷员在工作期间操作如此庞大的巨额“莫须有”贷款,确实是匪夷所思。
但是仔细分析一下,一名信贷员能够创造出惊动全国的农村信用社贷款案,这说明台安县农村合作信用社“宽松”的管理环境和监督工作出现了重大梳漏,如果没有漏洞百出的管理就不会出现3千万贷款无人认帐的处境,任何单位造成如此重大的漏洞如果单从信贷员的素质和道德来说事,恐怕难以服众,部门主管领导长期失职这才是事件的关键,如果信用社领导不定期对这些贷款事项进行排查和业务自查,我相信这些漏洞应该是可以阻止的,
我百度了一下,台安县农信合理事长栾军先生,也就是说他是地方合作信用社直接负责人,如何在贷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出,钱又去了何处?我相信我们局外人是无法理解这里面深厚的学问,栾军理事长能够明白和体会这里面玄机了,台安县“被贷款”农民说,信用社违规贷款,大多用于“放高利贷”或者“中饱私囊”。如果这些信息,理事长都无法及时掌握造成今天3千万贷款成为糊涂帐也就顺理成章,据新闻报道;台安县这几年个人开办的小额担保公司,大多都是从事放贷业务,但是放贷款的资金来源却是一个谜,据业内人士介绍,担保公司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农村信用社,采用低息贷出,高息放出的做法,赚取高额的差价。这样的一个中间利益链,促使很多担保公司和农信合工作人员里应外合,进行违规操作,甚至违法,造成了大量农民发生“被贷款”现象,造成最后承担责任的是农信社。
贷款有多重审查,并需要当事人必须多次到场,台安县农信合作社这些程序都没有履行,就采取“被贷款”的方式违规放贷,这实际就是进行诈骗贷款,内外勾结,相互利用,坑害国家和农民,这个应该是刑事案件,绝不应该用违规来说事。应该追究直接领导人的责任。台安县联社信贷副主任柴亚强称:“不严格执行程序的都是违规。”辽宁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从业行为规范“十五不准”中,其中包括不能弄虚作假,不准在办理时代替客户签字等事项。用违规来说事,显然是避重就轻,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就是赤裸裸的诈骗罪,台安县农信合领导不但要熟悉自己的业务工作还要补补法律常识课,不然自己犯罪了还不知道。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的内控制度建设非常薄弱,缺乏系统性和统一性,有的制度缺乏持续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些业务领域仍存在制度盲区,导致各类违规操作和案件发生。近年虽然制定和修改了原有的许多内控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规定,但由于各类规章制度较多,且执行上较繁杂,可操作性不强,基层机构有章不循、违规经营的现象仍较为普遍。受网点规模、基础条件及传统习惯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些管理人员不严格遵循管理规定,致使贷款集体审批制度和贷款“三查”制度流于形式,内外账务核对不规范,会计复核工作松懈,印鉴保管不严,重要空白凭证管理混乱、柜员卡通用等现象普遍存在,这都给违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而作为重要的内控机制之一的事后监督,如果主管领导在渎职,一切制度基本上形同虚设,没有起到实质性作用。台安县造成3千万贷款盲区,已经说明农村信用社的安防阵地,要从基层信贷员和高层领导抓起,确保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农村信用社是维护农村金融稳定和社会和谐发展的主力军。金融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防控治理工作应注重实效落实责任,提升案防合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出现问题对主要领导追责到底,否则类似的案件还会重新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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