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学生补助被截留 学生岂能成为敛财工具?
清哲木
近日,有媒体报道孝感市大悟县金山中学安排一百多名学生“配合”老师完成了一场贫困生补贴发放“仪式”:学生在配合进行拍照、签字等程序后却不能拿走补助金。对于此事,校方解释说,拍照签字主要是为了留档存证,没发钱是考虑到怕学生弄丢了。
1月15日晚,孝感市大悟县金山中学的一名学生家长向当地媒体反映,当日下午,在学校老师的安排下,包括他的孩子在内的一百多名学生,“配合”老师完成了一场贫困生补贴发放“仪式”。
此前有网友在人民网发帖说:“到处都是贪污腐败,湖北省大悟县夏店镇一个小学校长邓心贵竟能贪污几十万竟无人追究。这社会太不正常。”在到今天大悟县被媒体曝出学生补助金被学校截留,甚至还装模作样的摆拍发放补助金的照片,笔者赫然顿悟,大悟县堂堂一个教书育人的学堂竟然如此冠冕堂皇的造假,那么还有多少见不得人的稀奇事没有被媒体发现?这种看似“有图有真相”的巧取豪夺之术被地方演绎得这么淋漓尽致维妙维肖,只能感叹大悟县真是一个出人才的地方,让其他地方望尘莫及。
学生的补助金学校都敢替学生“保管”,那么,大悟县一些惠农资金或者扶贫款项,地方政府领导是不是也要替农民“保管”?俗话说“窥一斑而知全豹”一点学生的补助金学校老师就虎视眈眈想方设法的“替学生保管”何况涉及一些涉农资金,地方会不会怕老百姓不会使用而替百姓保管?当然,笔者在这里只是透过现象顺藤摸瓜的猜想,如有雷同纯属巧合。笔者这样说并不是空穴来风,通过百度搜索“大悟县腐败现象关键词”一麻溜的出来很多,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在反腐如此飓风之下,大悟县依然能够出现匪夷所思的截留学生补助金的现象,这说明大悟县腐败问题已经无孔不入,是到了该打老虎,拍苍蝇的时候。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学校更是“风清气正”的重要载体,学生补助金学校就如此忽悠学生和社会,这说明;当前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在地方依然根深蒂固,亟待地方党委书记一把手有所作为,而不是“为官不为”让学校这个道德的殿堂成为某个人敛财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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