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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明治维新,绝非“全盘西化”

已有 285 次阅读2012-3-18 16:15 |个人分类:历史|系统分类:历史| 明治维新

    扶桑岛国因为明治维新而战胜中国,并且奴役中国整整半个世纪,给中华民族造成了巨大灾难,这是中国人心中永远的痛。因此,中国人心目中,明治维新也成为了相对清朝的一个重要的参照物。

    每提到明治维新,人们总认为日本因此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近代化道路,有多么先进、多么了不得。实际上,明治维新,就是中国同时期的洋务运动的翻版,就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思想的全面应用。

    一个国家是否走上资本主义道路,至少应该考查这两个方面:在政治体制上,是否建立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即议会与政府首长的分权政治;在经济体制上是否为资本自由竞争创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

    明治维新前,日本是一个幕府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诸侯割据时代。  1854年,日本国门被美国舰队打破后,因为种种复杂的政治原因,1865年春,长州藩与萨摩藩结成秘密军事同盟,开始武装倒幕活动。1867 年孝明天皇去世,太子睦仁亲王(即明治天皇)即位,倒幕势力积极结盟举兵。11月8日,天皇下达讨幕密敕。1868年1月3日,天皇发布《王政复古大号令》,废除幕府。1月27日,以萨、长两藩军队为主力的天皇军 5000人,在京都附近与幕府军1.5万人激战,阴差阳错,天皇军大胜。1869年春,天皇军消灭幕府势力。

    正在讨幕过程中的1868年,天皇公布了自己的新政纲领。一是《五条誓文》:官武一途,以至庶民各遂其志,人心不倦;上下一心盛行经纶;求知识于世界,大振皇基;破旧来之陋习,基于天地之公道;广兴会议,万机决于公论。二是《五榜禁令》:为人者应正五伦之道,不得有杀人、放火、盗窃资财等罪行;不论由于何事,均不得结党强诉或相率擅离乡里;对基督教应坚决禁止;禁止对外国人擅自杀害或乱施暴行;禁止私自逃离本乡。

    包括后来公布实施的一些新的措施,明治维新的主要内容为:

    1、颁布宪法,制定相应的刑法、民法等法律。

    2、建立一切权力归天皇的中央集权式的政治体制,如版(即土地)籍(即人口)奉还天皇,废藩(诸侯)置县,将日本划分为3府42县。

    3、改革身份制度,废除传统时代的“士、农、工、商”身份制度,将过去的公卿诸侯等贵族改称为“华族”,大名以下的武士改为“士族”。   

    4、将神道教改造为儒家忠孝思想与原教义相结合的宗教,并确定为国教,置于领导其他宗教的位置。

    5、提倡学习西方科技、文化,引进西方近代工业技术,发展近代义务教育。

    6、政府推动工商业的发展,废除各藩设立的关卡,撤消工商业界的行会制度和垄断组织。

    7、改善各地交通,兴筑铁路、新式公路。

    8、统一货币,设立中央银行。

    9、改革土地制度,允许土地买卖,实施新的地税政策。

  10、加强军队建设,陆军参考德国训练,海军参考英国训练;发展国营军事工业;颁布征兵令,凡年龄达20岁以上的成年男子一律须服兵役。。

    由此,可以看出:明治维新后的日本,与“资本主义制度”完全是两码事。

    明治维新,核心的内容,首先是恢复了天皇在日本至高无上的权利,形成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的“王政复古”局面。

    1889年2月11日,《大日本帝国宪法》公布,标志着近代天皇制的确立。宪法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天皇神圣不可侵犯;国家的立法、军事、财政、外交等大权皆归于天皇(如法律的制定、公布、执行;议会的召集、闭会、停会、众议院的解散;决定陆海军编制、常备兵力量;宣战、讲和、缔结条约;战时、国家事变之际的特别大权;建议修改宪法等)。天皇行使权力时实施“无答责原则”,即天皇对臣属的汇报只听不答,后果与责任由臣属承担,“法律不具有责问天皇之力”,确保了天皇的神圣权威。

    宪法规定:内阁与国务大臣只对天皇负责,不对议会负责。议会采取两院制。贵族院由皇族、华族、敕选议员组成,作为特权阶级的机构起帝室屏藩的作用。众议院由选举产生,但选举资格限制极严,并受到贵族院的牵制。

    宪法还将属于宫内体制的枢密院置于内阁之上。枢密院设立于1888年,宪法也是由其审议颁布的。关于枢密院所负职责,伊藤博文曾作过如下表述:“夫我国宪法,如熟考其旨趣,须将主权归于王室,至其终极,应规定以至尊之裁决为最后决定。政府与议会之间万一发生龃龉,或大臣辞职,或议会解散,应由圣裁决定其一。处此情况,为明察国家之形势,国民之感情,抑扬得宜,须有能进善良劝告之顾问官。予以为如不求知于枢密院,别无它途。”这样,枢密院和议会、内阁,同为支撑天皇制统治的三大支柱。

    从1882年起,明治政府将所持的日本银行、横滨正金银行和日本邮船公司等企业的股份,共计860万日元拨归天皇所有。天皇成了日本银行最大的股东。此外帝国饭店、一些大铁路公司和糖业公司等大企业也都有天皇的股份。甲午战争后从中国索取的巨额赔款,也被明治政府拨出2000万日元给天皇。1885年12月,设立了宫内省御料科,以掌管皇室拥有的山林、原野、矿山等事务。以移管佐渡、生野两矿山为开端,政府在各府县规定了世传御料,并且把国有林编入了御料林,大量国有林被划归皇室财产。

    1884年7月,制定《华族令》,把华族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并准予世袭,建立了庞大的“保卫皇室的屏藩”。

    在思想文化领域,大力加强儒家思想和神道的地位,并确立在思想文化界的主导地位。宪法规定:神道对其它宗教的统治地位,神道被定为国教。神道教充分融合儒家思想,制定了“身行敬神爱国”、“心明天理人道”、“奉戴皇上并遵守皇旨”三条教则,把日本作为一个放大了的家庭,天皇就是家长,引导、要求国民把对尊长的孝扩大为对天皇和国家忠。

    儒家忠孝思想的教育,日本坚持从学生抓起。1911年颁布的《国定修身教科书》中明确规定:“我国以家族制度为基础,举国构成一大家族,皇室是我等宗家,我等国民以对父母敬爱之情崇敬万世一系之皇位,是以忠孝为一不可分”。

    稍微有点脑袋的人,一眼就可以看出:明治维新在政治上实施的是“王政复古”,由此确立了高度集权的近代天皇制,实质是神政和家长式为内核的政治体制。所谓议会,最多,也就是天皇下面的一个参谋机构或者智囊团的角色而已。这样的维新,只不过是由诸侯割据,向君主专制的清朝皇权政治靠近罢了。

    明治维新中,有点向近代化靠近影子的,是发展近代工商业和教育方面的措施。以高征地税等手段进行大规模原始积累,积极引进西方科学技术,建立了一批以军工、矿山、铁路、航运为重点的国营企业。与此同时,引进缫丝、纺织等近代设备,建立示范工厂,推广先进技术;招聘外国专家,派留学生出国,培养高级科技人才。

但是在工商业领域,明治政府对接管的幕府和各藩实业进行改造充实。

    1868年,将关口制造所改为东京炮兵工厂,又将板桥火药制造所划归该厂,随后增设机械制造部门、增加火炮修理业务。

    1868年,设立横须贺海军工厂。到1871年,该厂发展起炼钢、炼铁、蒸汽缸、铸造、船台、船渠等分厂,工人近千人。1880年该厂造出了日本人自己设计的第一艘军舰“磐城”。

    1870年,将长崎制铁所迁往大阪,改建为大阪炮兵工厂。到1879年,该厂发展为拥有炮身、炮弹、炮车、火药和步枪修理五个车间。随后又引进欧洲近代技术,生产钢铜炮。

    1871 年,将石川岛造船所发展为海军兵工厂,生产和修理军舰及武器。1878年,兼并鹿儿岛造船所,并引进新式炼钢技术。

    明治政府还以这些军工厂为基础,发展民用工业。1869年,横须贺海军工厂为生野矿山研制出几十种采矿机和800多种生产工具,1880年又为爱知纱厂等纺织企业研制了水车动力涡轮机。大阪炮兵工厂为1883年创建的大阪纱厂生产了大量机床、齿轮和其他工具。

    明治政府利用当地的军工基础,成立了长崎和兵库两个造船局,用以修造船舶和各种机器。

    19世纪80年代初,由于日本政府遇上严重的财政困难,不得不改变发展策略,处理国营企业,扶植私人资本成长。由德川幕府时期巨商大贾发展而来的特权商人,如三井、三菱等,由于在倒幕运动中出钱资助皇室,立有大功,所以得到了明治政府的扶持和保护。政府投资62万日元的长崎造船厂,连同4.4万日元的库存,以9.1万日元(官办投资额的1/7)的资金一次支付,交给了三菱;政府投资59万日元的兵库造船厂,也以5.9万日元(官办投资额的1/10)卖给了川崎。“优惠”政策的面很宽,三井家族还获得明治政府的金库代理业务,三井物产,获得了日本国有煤矿优质煤出口业务的垄断经营权。就这样,以不只是“优厚”的政策下,培植了一批财阀。正是这批财阀,直到二战结束前,始终主宰着日本经济命脉。

    日本尽管使出了吃奶的力气,毕竟国小力薄,直到甲午战争前,除了轻工业,主要是不须大额投资的纺织业有较大起色外,真正代表国力的重工业,依然是十分原始,连一个近代化的钢铁企业都没有。集中全日本的造船厂,其能力才可与福州船政局一比高下,但是钢材却完全依赖进口。如果与湖北枪炮厂相比,其枪炮生产简直就是小儿科了。

    有趣的是,我们研究“大国崛起”的专家,睁着眼睛瞎说道:甲午战争时,日本便以资本主义工业化国家的面貌出现在清朝面前。

    更有趣的是,研究“大国崛起”的专家说,日本明治维新是“全盘西化”、“脱亚入欧”。我不知道,这些专家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否睁着眼睛:

    正当欧洲“民主政治”方兴未艾的时候,日本却反其道而行之,建立了“王政复古”的天皇制;

     正当欧洲人强调并实践“人人生而平等”的时候,日本却反其道而行之,将全社会分为皇族、华族、士族、平民这四大等级;

      当欧洲将教皇教会赶下神坛之后,日本又反其道而行之,建立了统帅一切宗教的国教神道;

      正当欧洲人强调并实践“自由竞争”的时候,日本却反其道而行之,在大力创办“国营企业”的同时,以国家资源大力培养、造就日本特有的垄断资本----财阀。

      正当西方人开始强调“女权”的时候,日本政府为了“创汇”,允许甚至鼓励日本女人到世界各国卖春,成为当时世界一大奇观。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曾在我国上映的一部日本电影《望乡》,讲的就是这段历史

    我不知道,我们专家关于日本的什么“资本主义”、“全盘西化”之类的结论从何得来。

    明治维新最值得称道的,是国民教育政策和取得的成果。

    1871年7月,设立文部省。1872年,文部省颁布《学制》、《关于奖励学业的告谕》和《撤销府县旧有学校,按照学制重新设立学校》3份文件。《学制》系参照法国教育制度设计,全国分为八大学区,各设1所大学,下设32个中学区,各有1间中学,每1中学区下设210小学区,每一所小学区设8所小学,总计全国有8所公立大学,245所中学,53760所小学。《关于奖励学业的告谕》中首先宣扬学问是立身之本,提倡教育机会均等,“邑无不学之户,家无不学之人”,实现了“士人教育”向“国民教育”的重大转变。

    从1870到1896年的26年间,明治政府颁发的重要教育法令规章近30次,占同期所颁各项法令规章的首位。1885年,森有礼任第一任内阁文部大臣,翌年主持颁布了《学校令》,日本逐渐确立了普通学校、师范学校和实业学校三大教育系统。1890年天皇发布了井上毅和元田永孚起草的《教育敕语》。《教育敕语》把忠君爱国作为教育的灵魂,“和魂洋才”作为教育的纲领,是神、儒思想和近代国家主义的产物,它的发布使日本的教育方针最终得以确立,为明治以来的教育改革画上了句号。

    日本政府不断增加教育经费。1899年从中国的甲午战争赔款中拨出1千万日元作为普及教育基金。至1910年,地方政府预算中,小学教育经费约占40%。全国教育经费,至明治末年已占国民收入的3%。

    70年代至80年代间,在重点实施中小学义务教育的同时,还大力兴办了中等教育、师范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明治政府尤其注重高等教育,以培养高级科技人才。1877年,建立了东京大学,设法、理、文、医四个学部。在此前后还建了私立的庆应义塾大学和同志社大学。

    1871年明治天皇敕谕华族,奖励留学。1872年的《学制》中又修改了出国留学规则,详细规定从出国的具体手续到归国后的义务。1875年,因最初派遣的留学生多为华族子弟,学习效果不佳,遂召回全部公费留学生,颁布《贷费留学生规则》,即通过考试选派品学兼优者,学成归国后,20年内还清贷款。1882年制定了《公费留学生规则》,由国家负担学费,由文部省制定所去国家、所学专业、学校,归国后由国家分配工作。留学规则几经修改,成效卓越,培养了大批急需的人才。

    维新初期,明治政府重金聘请外国专家、教授、技师和技工,多时达四、五百人。东京大学初建时,39名教授中,外籍教授占27名。当时东京大学的经费占文部省总经费的40.9%,而外籍教授的工资就占了三分之一。1880年起,海外留学生陆续回国。日本遂逐年解聘外国专家,至1889年基本全部解聘,实现了全国教育科技人才的“日本化”。

    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确曾出现过“全盘西化”的思潮,甚至一度出台过“断发令”(和中国剪辫子类似)。但是,全盘西化”思潮始终未能在决策层占据主导地位。维新时期,日本政府始终坚持传统文化主导社会发展方向的方针。

    我们知道,日本明治维新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将神道立为国教。其实在当时,日本国民中已经有数以万计的基督徒。1868年,明治政府公告禁止「切支丹(基督教)邪宗门」。英国及其他列国公使立刻前往抗议。明治政府只将「邪宗门」三字去掉,拒绝解除基督教禁令。这年5月,逮捕教徒领导人114人。次年,逮捕基督徒及家人4000人,分别投入19藩国的监狱,逼迫他们弃教。有的监狱将青年男女一对一对的关起来,暗中监视他们是否发生性关系;有的监狱强将幼儿和母亲分开,故意让母亲听幼儿哭声,以强迫教徒弃教。直到岩仓使节团视察欧美之际,了解到迫害基督徒不利于修改不平等条约,才在1876年解除基督教禁令,但强调一切宗教都在神道领导之下。

    关于神道,日本也有西化的举措。1899年,模仿基督徒教堂结婚仪式,华族女学校长细川润太郎即着手撰写“新撰婚礼式”,大力推行“神前结婚”。很快,“神前结婚”普及日本各地。这显然是与基督教竞争的一种手段了。

    抛开神道教的是是非非,我们是否觉得“打倒孔家店”的口号有一点过分呢?

    不仅如此,自始至终,在日本:

    能够大量背诵儒家经典、唐诗宋词、写一手好的毛笔字,才被看做有教养;

    能够下一手好的围棋,才被看做有智慧;

    话剧总是流行不起来,艺妓们总是生意兴隆;

    吃西餐被当做傻瓜才做的事;

    西装怎么也没能取代和服;

    喝茶才被认为有文化有品位。

    即便朋友、长幼、上下级、邻里之间的礼节,也是中国已经遗失的东西。

    即便是日本企业管理理念,也是中国已经遗失的东西。

   《剑桥晚清史》说:在国内“西化”后赴日的中国留学生,一踏入日本便惊呼:没想到,想在日本学洋,竟然先要补好中国古代知识的课。


鲜花

臭鸡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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