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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连载9--为政传统:藏富于民(中)

已有 333 次阅读2013-11-1 23:37 |系统分类:文化| 井田制, 天下, 连载, 民勤, 最好


  什么样的税收标准,才算是合理的呢?
  在《通典?食货四》中,唐朝宰相杜佑详细叙述了自陶唐到唐朝的税收制度。他引经据典道:  
  鲁宣公十五年,初税亩。《公羊传》曰:“初者何?始也。税亩者何?履亩而税也。(宣公无恩信於民,民不肯尽力於公田,故履践按行,择其善亩穀最好者税取之。)初税亩何以书?讥。何讥尔?讥始履亩而税也。何讥乎始履亩而税?(据用田赋,不言初亦不言税亩。)古者什一而藉。(什一以借民力,以什与民,自取其一为公田。)古者曷为什一而藉?(据数非一。)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颂声作矣。”(颂声者,太平歌颂之声,帝王之高致也。《春秋》经传数万,指意无穷,至此独言颂声作者,民以食为本也。是故圣人制井田之法而口分之,一夫一妇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五口为一家,公田十亩,即所谓什一而税也。庐舍二亩半。凡为田一顷十二亩半。八家而九顷,共为一井,故曰井田也。)《穀梁传》曰:"私田稼不善则非吏,(非,责也。吏,田畯也。言吏急民,使不得营私田。)公田稼不善则非民。(民勤私也。)初税亩者,非公之去公田而履亩十取一也,以公之与民为已悉矣。"(悉谓尽其力。)
  这段话,完整地解释了周朝建立在井田制基础上的什一税:几家人住在一起,政府分给每家100亩田,其中10亩是“公田”,其收获归政府,税率10%。此外,政府还分给每家二亩半的住宅用地。杜佑引用的《公羊传》、《穀梁传》,是《春秋》“三传”中“两传”,标准的儒家经典。显然,管子的藏富于民的理论与实践,并非他的创造,而是继承发扬周朝制度。
  孔子毫不犹豫地肯定了这一税收制度。《孔子家语?王言解》:
  孔子曰:“……若乃十一而税,用民之力,岁不过三日,入山泽以其时,而无征,关讥市鄽,皆不收赋,此则生财之路,而明王节之,何财之费乎!”
  根据夏商周的经验,孔子认为,什一而税,再加上一年为政府工作三天(即所谓“庸”),政府对百姓的赋税,也就到此为止了。进山砍柴打猎,下水打渔捞虾,跑江湖经商做买卖,这是老百姓谋生致富之路,最好都不要收税。
  其实,很多时候政府征收的田税低于什一。历朝历代,政府仓库里储备稍多一点,还会推行税收减免。据《汉书》,汉朝初期,田税什五税一(即1/15),到汉景帝时开始推行三十税一(即1/30)。一直到清朝,康熙皇帝索性在三年内,对全国各个省轮流免除一年赋税。
  一半辈子为国理财的杜佑,也坚持认为:“什一者,天下之正中”。
  看到“什一而税”,千万不要与伟大欧洲的“什一税”搞混了。欧洲的“什一税”,是教会根据教会自家的“法制”向全民征收的宗教捐税,凡是基督统治下的土地上的一切产出,教会统统收取10%,教会是否还加收什么税费,再说。教会收完了,国王、公爵侯爵什么的,又来收税了。欧洲的贱农、农奴们忙乎一年,地上长出的东西,自己能留下一半,就得感谢上帝开恩了。
  仅依靠田税,国家政权是难于实现可持续的正常运转的。所以,自古以来,中国税收中还有口赋、户税等,这些都是为了平衡各阶层税负水平的税收,数额不大,在财政收入所占比例有限。
  现在说今天人们津津乐道的“商业”税。
  早在西周时期,即建立了完善的商业管理和税收制度,如《周礼?大司徒》:
  廛人,掌敛市絘布、緫布、质布、罚布、廛布,而入于泉府。(布,泉也。郑司农云:“絘布,列肆之税布。”杜子春云:“緫当为儳,谓无肆立持者之税也。”……质布者,质人所罚犯质剂者之泉也。罚布者,犯市令者之泉也。廛布者,货贿诸物邸舍之税。)
  廛人,相当于今天驻某个贸易市场的税务所,专门负责对在这里做生意的人收税。所谓絘布,是对固定商铺征税;緫布,是对无固定商铺的人征税,又说,是通过对货物出入的衡量而征收牙税;质布,对违反商业契约制度罚款;罚布,对违反市场管理法令者罚款;廛布,对存放货物等商业性用房征税。
  廛人主要负责的是“坐商”,对于“行商”,有“司关”等机构征税,如此等等。
  到了汉武帝时期,具体商业税税率数据出来了,《汉书?食货志》:
  商贾以币之变,多积货逐利。于是公卿言:“郡国颇被灾害,贫民无产业者,募徙广饶之地。陛下损膳省用,出禁钱以振元元,宽贷,而民不齐出南亩,商贾滋众。贫者畜积无有,皆仰县官。异时算轺车、贾人之缗钱皆有差小,请算如故。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居邑贮积诸物,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算一。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算一。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一算;商贾人轺车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
  上述内容为:根据胡三省注《资治通鉴》卷十九,对商人、高利贷者,二千算一为“算百二十钱”,即按照6%征收营业税;自产自销的手工业者四千算一,即税率减半,当为3%;非职业商人(如农民送自家种的粮食进城销售),车船(运营)税按每轺车征收20钱;职业商人,车船(运营)税按每轺车征收40钱,每五丈长的船20钱。
  汉武帝时期,国家因为连年征战,国库空虚,急需银子,公卿们商议后,决定提高商税标准。 “算”是一个计税单位,即1000钱国家征税20钱。这一“钱”,大约就是汉武帝铸造的一枚五铢钱,就是人们常说的一文钱。
  如此税率,遭到后世历朝历代政客、文人,包括《盐铁论》文学们的严厉批评。今天的某些史学家们不问究竟,也鹦鹉学舌:汉武帝横征暴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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