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必须高举“公正”与“尊严”两面大旗
2011-09-18 00:44:07
作者:桃源鹭 福建厦门
9月15日,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在北京发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报告》指出,当前有九类纠纷最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并且很可能转化成社会风险:一是征地纠纷,二是拆迁纠纷,三是物业纠纷,四是改制纠纷,五是医患纠纷,六是劳资纠纷,七是污染纠纷,八是借贷纠纷,九是本地人与外地人的纠纷。
这份报告还特别指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安全、生产安全、网络安全这“五全”问题成为引发社会矛盾最敏感的“导火索”,而“政府失去公信、社会失去诚信”这“二信”又成为隐藏在这些“导火索”背后的“炸药包”。
我们必须看到,这“九类纠纷”如果不加疏导和解决,转化的社会风险将不断堆积,导致的结果是维稳负担日益沉重,阻遏与延迟了我们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所做的努力,长治久安的社会稳定目标更无从谈起。
宪法赋予公民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这就是公民的“尊严”。而公民的“尊严”源于其合法权利的有力保障与真实维护,更有赖于通畅的正当利益诉求与表达。
公民“尊严”的彰显与捍卫,唯有通过健全机制,让老百姓有“民意”可以与政府有效对接,有“民怨”可以与政府平等对话;社会活力才能真正得到激发,才能从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再者,报告指出的九类纠纷,有比较复杂和深层的根源,凸显了我们在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的同时,必须正视“公正”问题。
大量研究表明,在诸多矛盾冲突事件背后,其实就是要求体现利益的均衡,实质就是“公正”问题。“强拆强迁”、“劳资”、“改制”等等纠纷无非是公民对自身合法利益的坚守与抗争,当他们利益遭受侵害时,却往往得不到顺畅的表达和真正的维护。有些政府部门一味以“维稳”为名加以阻止和不法干涉,公民的“公正”诉求变成了“失语失声”、投诉无门。这种治理社会矛盾和冲突的不好现象加重了社会矛盾的积聚,陷入了“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怪圈。
温家宝总理曾指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我们必须用新的视角看待当前的社会矛盾,理清维权与维稳这个社会治理之“结”,真正树立“维稳就是维权,维权才能维稳”的观念上来。因此,我们社会管理的程序制定、政策推出、方案编制、诉求方式等工作着力点应该从健全机制下手,高举“公正”与“尊严”这两面旗帜,以社会基础秩序建设和制度创新为改革突破口,我们的人民将更加幸福,我们的社会也会更加和谐与稳定!
构建和谐社会呼唤公正与尊严!社会治理必须高举“公正”与“尊严”这两面大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