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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崬小裳 于 2009-2-21 12:59 编辑
法国佳士得公司下周起将在巴黎拍卖伊夫•圣罗兰(Yves Saint Laurent)与皮埃尔•贝杰(Pierre Bergé)的藏品,其中包括了鼠首、兔首这两件中国圆明园的珍贵文物。自从此事见诸媒体以来,众多中国网民愤怒谴责坚决追讨,千言万语化作一句话:还我国宝!
不过,在法国的媒体上热门的新闻事件是YSL伊夫•圣罗兰藏品的拍卖,号称“世纪拍卖”(见上图),而不在乎拍卖品中有没有中国国宝。毕竟不是他们自家的宝物被人抢了走换钱,再说自家的老爷子也参与了犯罪团伙,为祖宗讳也属法国人之常情。关于圆明园文物的报道寥寥无几,而且只是侧重于中国官方和律师界的反应(比如外交部发言人的谈话、中国律师拟通过法律途径追讨)。
比较而言,倒是法国网民议论纷纷,百鸟争鸣。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但不管是什么观点,有一条法国网民们是高度一致的,那就是都承认这鼠首、兔首这两件东西来路不正。说起这两件东西,有的法国网民比较文雅,用的词是vol(盗窃),还有更客观的词是pillage(抢劫)、saccage(掠夺),貌似多少有点负疚之感。一位ID为 parousnik 的法语网友写道,“只要稍稍回顾一下文化历史,就觉得脸上无光,为我们的祖先羞愧”。
当然这类自我反省的法国网民并不很多,更多的还是理屈词不穷,在用不同的方式为自己的祖国和祖先辩护。最雷人的观点是把鼠首、兔首与“人权”、“西藏”挂钩,不提也罢,各位不难想象。
一位名为PFDesprès法国网民故作理智,劝中国人承认当年失败的事实:“西方侵略者的确伤害了中国人,但你们的国家落后了200年,打了败仗就得当失败者,再说那也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机会…” Tandaba网友的说法更典型:“我们祖先从国外顺来的东西多了去了,到卢浮宫看看有多少外国宝贝,难道都得要我们还吗?”不过这话marc网民不完全认同:“哎,别把赃物和礼物搞混了,有的埃及文物不是偷的,是埃及人送给我们的”。
还有的法国网民拿中国律师启动诉讼程序说事。Condor网民说,“中国人到80年代才知道律师这个词,现在有中国律师在国际上追讨文物,这是这个国家法制的进步”。 Totoro网民认为,“我非常赞成走法律程序,不论结果怎样,中国是法制的赢家”。这些风凉话不阴又不阳,真不知是正话反说,还是反话正说,只觉得有点自我感觉不错的矫情。
也有一些法国网民,比如virgo10、flixp、marc等ID的看法与中国网民的意见不谋而合:“既然是抢来的,那就少罗嗦,物归原主无条件还给中国人吧,这是最起码的文明礼貌”。此言一出,有DBL8 网民问了一声:“他们中国人貌似也盗取过西方的发明,咱是让他们还回来,还是让他们交钱?”这时,还是 parousnik 网友仗义执言:
“中国人发明了火药,我们几个世纪以来一直都在用,从来没有付费不说,最可耻的是还用它造枪弹来抢中国人的东西……”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670cb20100cbsd.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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