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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崬小裳

[军迷互动] 炎黄春秋——古代历朝兵制。官制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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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8 1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崬小裳 于 2009-3-28 18:40 编辑
其他朝代的不好说

不过我对三国的那段历史看的比较多,这文章的内容有些简单了
天丛云 发表于 2009-3-28 18:08


嗯,因为这些资料原先是单独成篇的,我把他整在一块儿了,标题属于自拟..
这些资料本身是概述性质的..
我在琢磨着怎么修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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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9 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强大的帖子啊。佩服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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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崬小裳 于 2009-3-29 20:01 编辑

八旗将官


【都统】
清代满洲、蒙古、汉军八旗的最高长官。清入关前,满语称固山额真,设1人;设左右梅勒额真(后改为梅勒章京)各1人。顺治十七年(1660年),从汉语,改固山额真为都统,梅勒章京为副都统。执掌一旗之户口、教养、官爵承袭、军事训练等。京师满蒙汉八旗各有都统1人,从一品,共设都统衙门24处。在各省置驻防八旗,辖兵2000名以上者,以将军领之。全国设将军衙门13处均从一品,以满洲王公或亲信大臣兼任。各防以将军或都统为长官。一般将军与都统不并设,凡设将军处,下置副都统。在某些地区,副都统即为一地驻防旗长官。
【协领】
清代驻防八旗各旗所设职务,正三品。位在副都统之下,佐领之上。负责驻防旗之一旗军政诸务。在东北地区,协领有独处一城领驻防者,如吉林珲春、三姓、拉林等处。

【参领】
官名。即清代八旗甲喇额真(甲喇章京)职官的汉译名。正三品。副参领为正四品。又为组织名。京旗每旗下分5参领。每参领下辖佐领若干。

【城守尉】
清代八旗驻防将领官名,正三品,负责重要府州防卫,其与副都统等。全国共设城守尉衙门16个。城守尉所领兵一般为数百人,少者百余人,个别地方也有超过千人的。

【佐领】
即牛彔额真,牛彔章京。早期满旗社会,出兵或狩错时,按家族村寨行动,每10人选1人为首领,称牛彔额真(箭主之意)。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定300人为1牛彔,作为基本的户口军事编制单位,牛彔额真1人管理,始正式成为官名。天职八年(1634年),改称牛彔章京,入关后,改为汉称佐领,正四品。驻京师者置于参领之下;驻防,则置于协领之下。战时领兵官,平时为行政官,掌管所属户口、田宅、兵籍、诉讼诸事。其职多为世袭。也是社会与军事组职名。牛彔是八旗的基本单位。早期满族社会,它兼有行政、生产、军事三种职能。入关后军事职能增强,生产职能逐渐消失。清代各所辖壮丁数在各个时期不同。皇太极时每佐领壮丁约略200人;唐熙时百三四十人;嘉庆时,则以150人为率。

【领催】
清代满语拨什库("催促人"之意)的汉译名。低总军职。满洲、蒙古、汉军八旗各佐领下皆有设置,由马甲、闲散内优秀者礼之,每佐领下5人,专司登记档案及支领俸饷诸务。满洲之领催兼于本佐领下识字扩军内挑礼。

【骁骑校】
清代八低级军官名。满族社会早期称代子,满语称"分得拨什库",代行者之意。设于佐领之下,正六品。

【马甲】
即马兵、骑兵。又称骁骑。满洲等旗人成丁后,其出路主要是桃礼马甲,由本佐领下步甲,养育兵,匠役和闲散余丁中桃礼,由马甲再选为前锋,扩军等。京旗马甲隶骁骑营,满洲每佐领下20人,专辖于八旗都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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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晚清绿营军制及其变迁

清朝前期经制兵(正规军)有八旗兵、绿营兵两种。八旗兵为清朝嫡系,以黄、白、红、蓝四色和四色镶边旗色为标志。清军入关后,招降和招募的汉军则以绿旗为营标,故称绿营兵。八旗兵以骑兵为主,绿营兵以步兵为主,是清军正规军的主力。清朝绿营系沿袭明朝,分省建置,其主要任务是镇戍地方。清朝统治者将全国划分为十一个战略军事区,每区下辖一至数省,区的最高军事长官为总督,不设总督的区,则由兼领提督的巡抚为最高长官;省的最高军事长官为提督或兼领提督的巡抚;省下为镇,镇的长官是总兵;镇下分协,协的长官为副将;协下设营,营的长官为参将、游击、都司、守备;营下设汛,汛的长官为千总、把总、外委千总、外委把总。
各省绿营分以镇为最高战略单位,以营最基本单位,以标加以区分,一般分为四种标兵:督标、抚标、提标、镇标,还有一种军标,是由驻防八旗兵将军直接统辖的绿营兵。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直接统辖的为本标,其余为城守营和分防营。营以上设本级领导机关--衙门。营以下分哨、司,哨司两级编制是与城守营、分防营的汛地相结合。一般来说一哨或一司的长官都领一汛,因此绿营防汛兵实际只分营、汛两级。汛虽是绿营的最基层单位,但并非是最小驻军单位,有的汛由于汛地宽广,在其下又设若干墩塘小汛或堆汛。本标驻地较为集中,一般同驻一个城镇或要隘地区,城守营和分防营则驻地极为分散,分汛布防。如江南水陆提督属下福山镇下辖的吴淞营编制官兵不过一千一百余人,却分驻吴淞炮台、县城以及三十五处汛地。湖南镇篁镇,编制士兵4107人,“分布汛塘六十七处,驻守碉卡关门哨台七百六十有九”,兵力之分散,不难想见。

绿营的编制和配置都根据镇戍需要而定。原则是“按道里之远近,计水陆之冲缓,因地设官,因官设兵,既联犄角之声援,复资守御之策应”, “皆量地形之险易,酌兵数之多寡”。因此全国除福建金门、海坛两个水师镇以外,其余水陆各镇编制都不相同。如山西大同镇编制士兵18687人,而云南永北镇编制士兵只有1953人;山西太原镇城守营额定士兵1253人,而直隶宣化镇君子堡营只有五十人。编制虽然不一,但每营官兵的编制数目、粮饷供应都是固定的,非经总督、巡抚会同提督奏请兵部请旨批准,不能随便更易,因此称为经制兵。由于驻地分散,绿营兵中除督、抚、提、镇的本标兵兵力集中、机动性强可堪国防军之任外(绿营兵全国总兵力大约是二千营左右,而本标兵不过三百营之数)。分汛防兵则更多的担负警察或地方官府差役的职责。

绿营兵士兵实行募兵制,一般招募兵籍之家的子弟或驻地青年,入伍后即终身服役,但一般到五十岁可以体衰力弱为由退出现役。绿营兵的军官来源有两种:一是行伍出身,清制视为武职“正途” 士兵按照守兵升步兵、步兵升马兵、马兵升额外外委这样的顺序晋升为军官。如陈化成、冯子材均是由士兵升至一品大员;二是武举,乡试中试者为武举人,汉武举一、二等者授营千总,三等授卫千总。会师中试为武进士,也分一甲、二甲、三甲。如武举人有关天培、王锡朋,武进士有葛云飞。

清代正处在欧洲各国火器飞速发展,冷兵器迅速被淘汰的时代,但是清朝统治者盲目自大、闭关自守,致使清军装备、编制、训练等各项制度始终没有脱离冷兵器时代的落后传统兵制。

以满洲贵族为主的清朝统治,虽以八旗兵、绿营兵为其主要军事力量,但是在指挥体制上,却采用以满制汉、以文制武的原则,使其相互牵制,以利于控制。八旗兵为清军主力机动兵团,由皇帝直接指挥,并不接受当地总督、巡抚指挥,有时驻防八旗兵却可以节制部分绿营兵。绿营的高级将领满人占了相当比例,这种现象在19世纪60年代以前尤为明显。各省提督、总兵虽是直接统率和指挥绿营的战臣将帅,但军令却出自文臣总督、巡抚。大规模战争时,各省抽调部队,拼凑成军后,往往由皇帝委派的文臣或皇亲贵族担任前线统帅或方面军总指挥。如鸦片战争中道光皇帝授宗室奕山为靖逆将军,为广州前线统帅,委宗室奕经扬威将军为江浙方面主帅。

绿营的平时指挥体系如下:
皇 帝

督标 总 督

提标 提督 巡抚 抚标

镇标 总兵 镇

副将 协

参将、游击、都司、守备 营

千总、把总、外委、额外外委 汛(哨、司)

总督:全衔一般为“总督某某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根据职责不同,少数总督全衔有所变化,如直隶总督还加上“管理河道”,两江总督加上“操江、统辖南河事务”,陕甘总督加“管理茶马”。总督系正二品官,加尚书衔为从一品,一般称“部堂”、“制台”、“制军”;加大学士衔为正一品,可与大学士一样称“中堂”。其职责为“掌总治军民,统辖文武、考核官吏,修饬封疆”,因此,清代定例各省总督加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衔,不加尚书衔者,俱加加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有清一代,前后共设总督九个。

名称:直隶 两江闽浙两湖 陕甘四川 两广 云贵 东三省
管辖:直鲁豫苏皖赣 闽浙台 湘鄂 陕甘新 四川 粤桂 云贵 奉吉黑
驻所:保定 江宁福州武昌 兰州成都 广州 昆明 奉天

直隶总督在同治三年(1864年)加钦差大臣、三口通商事务,授为北洋通商大臣,常驻天津,冬天还驻保定。两湖总督原为湖广总督,康熙二十六年(1687年)定名为湖北湖南总督,习惯上也称湖广总督。而东北地区原为将军辖区,清末改革官制,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三月建立行省,设东三省总督以钦差大臣兼管三省将军事务之职任,为总理三省军政旗事务的最高军政长官。

除此之外,清政府还设有漕运、河道衙门,漕运总督、河道总督的品佚与各省巡抚一样,漕运总督如加尚书衔与各省总督一样为从一品。河道总督为正二品官,清朝共设北河、南河、东河三人,北河由直隶总督兼管,南河由漕运总督兼管,东河为专任,名为河东河道总督。漕运总督亲辖的军队称为“漕标”河道总督亲辖的军队称为“河标”。
 
巡抚:全衔一般为“巡抚某某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有少数省份由于职责不同,衔位有增加。系从二品官,加兵部侍郎衔为正二品。巡抚和总督在职掌上的划分,一般是总督统管军事,巡抚则总理民事,而实际上,巡抚也有管理一省军务之责,尤其是巡抚兼管提督者。因此,清代惯例巡抚加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衔。

提督:武职从一品官,全称为“提督军务总兵官”,一般称“军门”,如电影《甲午海战》中北洋海军提督丁汝昌就被称为“丁军门”。提督与总督、巡抚并称为封疆大吏。提督职责为统率本标官兵及分防营汛,节制全省各镇,校阅军实,修治武备,稽核武职官弁。为各省绿营最高军事长官。

清代全国分设陆路提督和水师提督衙门共十八个,其中陆路十二个,水陆三个,水陆兼辖三个。山东、山西、河南、安徽、江西的提督由巡抚兼任。1841年2月在虎门之战中牺牲的关天培时为广东水师提督(驻地虎门);1842年在吴淞口殉国的陈化成则是驻松江的江南水陆提督。中法战争中的清军老将冯子材在此前后历任广西、贵州、云南提督。1894年平壤之战中清军统帅叶志超是直隶总督(驻地为古北口),他的继任者是1900年战死在天津的聂士成。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中的大沽之战清军将领罗荣光本是直隶天津镇总兵,1900年升补新疆提督(驻喀什噶尔),未赴任战争即爆发。北洋军阀时代旧桂系首领陆荣庭原为满清广西提督。

总兵:武职正二品,全称是“镇守总兵官”。掌一镇军政,统率本标,管辖所属协、营将弁,为重镇大臣。受本省总督和提督双重节制。
清代总兵官也分为陆路和水师,全国共设总兵衙门八十三个,其中水陆兼辖十个,水师七个。鸦片战争中著名的“定海三总兵”,葛云飞为浙江定海镇水陆兼辖总兵,郑国鸿为浙江处州镇总兵,王锡朋为安徽寿春镇总兵。中法战争后,黑旗军被清政府收编,刘永福被委为广东、福建共设的南澳镇水师总兵,1894年10月移驻台湾台南。1902年署理广东碣石镇水师总兵。甲午战争中的左宝贵为广东高州镇总兵,(未去广东,仍留奉天。)聂士成在晋升为直隶提督前为山西太原镇总兵,旅大之战中的徐邦道是直隶正定镇总兵。

副将:自清代始设,为武职从二品。副将的职责一般有两种:一是为将军、总督、巡抚、提督、总兵以及河督、漕督统领军务,称为中军,不另设衙门,但冠以“军标”、“督标”、“河标”中军等称号,以资区别,如军标中军副将、督标中军副将等等,全国共设十四人。二是为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分险守要,直接统率军队,称为协标,各掌其分地之军政,以整饬行伍,管理所属参将以下各员弁,全国共一百二十三人,其中水师协副将十九人。在鸦片战争中沙角之战牺牲的陈连升就属于第二种,牺牲时为广东南韶连镇下辖的三江口协副将。

参将:武职正三品官,直接统兵。如为总督、巡抚、提督管理营务则称为督标、抚标、提标中军参将。全国共设参将一百七十七人,其中水师参将二十二人。

游击:武职从三品官,如为总兵综理营务则称为镇标中军游击,也有统领营兵的游击。全国共设游击三百七十人,其中水师游击四十九人。

都司:武职正四品,如为副将统领营务则称为协标中军都司,亦有统领营兵的都司。全国共设都司四百九十四人,其中水师都司八十二人。

守备:武职从五品官,如为参将、游击管理营务则称为中军守备,也有直接统属营兵者。全国共设守备七百六十六人,其中水师守备一百二十一人。

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统领的官兵为“营”,均有分汛备御、督辖将弁之责。守备有专管营务、职掌粮饷之责。

千总、把总、外委千总、外委把总、额外外委分别为武职正六品、正七品、正八品、正九品、从九品官。其所领之兵皆为“汛”。一般千总领哨,把总领司,也有外委领军哨司的。

由于宋明以来的重文抑武的政策,清王朝虽是以军事起家,对武官十分重视,但是天下底定后,吸收了宋明的历史经验,实行将兵分离,避免武将拥兵跋扈。绿营士兵提拔为军官时,不得在本营任职,守备以上军官提升后,不得在本单位任新职,不许士兵随军官调动。依回避制度,参将以上军官不得在本省任职,都司以上必须在本籍五百里外任职。

重文抑武的政策,使得武官的品佚虽高,但是社会地位低下。提督、总兵一、二品大员社会地位竟不能与六、七品翰林相比。“虽提镇崇阶,已非复如昔日之可贵,至于千把末佚,则更视为无足轻重之官,稍有志节者,咸鄙薄而不屑就”。清末为振刷士气,提高军人地位,采取了各种措施。根据宣统年间确定的晚清军衔制度,少尉居然和县长同级,矫枉过正,只能留为历史笑谈。
以下是晚清文武官员品佚对照表

从一品正二品 从二品 正三品从三品正四品从四品正五品正六品 正七品
文官总督 巡抚 布政使 按察使道员 知府 府同知 府通判 知县

武职提督 总兵副将参将 游击 都司 守备千总 把总

晚清新军正都统 副都统 协都统 正参领副参领协参领正军校 副军校 协军校

军衔
比照现代 上将 中将少将上校 中校 少校 上尉中尉少尉
军衔
晚清编 军总镇统协统标统 一等参 营管带官队督队官 排长 司务长
制职务 统官制官领官带官谋官

满清入关后,承平日久,随着政治的腐败,绿营兵那种分汛设防、营制不一、调动不灵、将兵不相习的弊端使其也逐渐走向腐朽和衰落,鸦片战争的失败,充分暴露了清军装备、制度的落后和将领的庸懦无能。太平军兴,绿营兵更是遭摧枯拉朽般的打击,于是由乡勇团练发展起来的湘军、淮军等,取代了八旗兵、绿营兵的正规军地位。太平天国战争后,清王朝为挽救统治,一方面裁撤绿营,一方面以湘淮军制建立防军、练军,用洋枪洋炮改装部队,但是结果是一方面裁汰绿营效果不大,1849年绿营兵全军六十一万人,至1887年还有近四十七万人,四十年裁军十四万。另一方面,甲午战争的失败宣告了防军、练军依旧不能完成清军的近代化。于是在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后,清政府决定实行新政,开始在全国“裁汰旧军,扩展新军”,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将绿营一律全部裁撤,改为巡警军。至此,有清以来的绿营兵制结束了历史使命,但是绿营兵的裁改,一直延续在清政府被推翻。

参考资料:
《中国军事史》第三卷兵制 解放军出版社 1987年
《中国近代军事史》 辽宁人民出版社 1983年
《军衔》 长征出版社 1985年
《天朝的崩溃》三联书店 1995年
还有两本,一本是《历代职官制》,还一本是清代职官制,上午还给图书馆了,准确书名、出版年月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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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平天国兵制

太平天国(1851~1864)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农民起义所建立的政权。其军事制度既具有农民起义军的特点﹐又受封建制度和天主教的影响。

太平军的最高统帅为天王(洪秀全)。初期﹐全军分成中军﹑前军﹑後军﹑左军﹑右军﹐各委主将统辖﹐主将直接受命於天王。不久﹐又设正﹑又正﹑副﹑又副等军师﹐军师遵天王令管全军。克永安後﹐封各主将为东王﹑西王﹑南王﹑北王﹑翼王﹐东王节制其余四王﹐成了太平军的实际统帅。天京变乱﹐翼王出走﹐太平军上层军事指挥体制发生变化。1858年﹐恢复五军主将制﹐由中军主将总统全军。後又增设靖东﹑平西﹑定南﹑征北四方主将。在主将之上又设天将﹑朝将等官职。太平天国没有设立定制的军事统辖机关﹐军师﹑主将等均以其王府﹑僚属为办事机构。

太平军的组织体制依《周礼》制定。军为基本单位﹐编 13156人。军设军帅﹐辖5个师﹔师设师帅﹐辖5个旅﹔旅设旅帅﹐辖5个卒﹔卒设卒长﹐辖4个两﹔两设两司马﹐辖5个伍﹔伍设伍长﹐统4个圣兵(见图)。军帅以上依次设监军﹑总制﹑将军﹑指挥﹑检点﹑丞相各级官职。从监军到丞相﹐只是官员的职位等级﹐平时没有相应的建制部队﹐战时各官分领一军或数军出征作战。

太平军初期只有陆营﹐後增设土营。土营曾编成2个军﹐用以掘地道和攻城。随後又建水营﹐编成9个军﹐在长江中﹑下游及洞庭﹑鄱阳等湖泊作战﹐其编制悉如陆营。定都天京後﹐计有陆营95个军﹐加上水营﹑土营共106个军﹐但据史料称﹐各军并不满员﹐有作战能力的共约10~15万人。

太平军的兵员多是自愿投军的农民和社会下层群众﹐军官从英勇善战的士兵中选拔。阖家投奔太平军者﹐壮男编入战斗部队﹐妇女编入妇女营﹐儿童参加童子军。初时﹐多将同县同地参加太平军的人集中编组。出广西後﹐由於参加者众多﹐遂打破地域界限﹐实行混编。

太平军实行“圣库制度”。作战获得的财物或“打先锋”取得的钱粮﹐尽交“圣库”。人无私财﹐违者处罪。官兵均无常俸﹐所需钱﹑粮﹑油﹑盐﹑衣物等﹐均视“圣库”之盈虚发给。但是﹐此制度到中﹑後期逐渐废弛。

太平军官兵之间以兄弟姐妹相称。有严格的纪律﹐曾先後颁布过《太平条规》﹑《行军总要》等军律。太平天国前期﹐军队组织严密﹐利於行军作战﹐连它的敌人亦称其“具有条理”﹐“由本及末﹐一气通联﹐颇得身使指应之效”(《贼情汇纂》卷四)。後期﹐政治颓败﹐军事指挥层次过多﹐设官繁冗﹐又滥封高官﹐以致形成指挥不灵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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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29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民国兵制

中华民国(1912~1949)经历了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国民党政府 3个时期。各时期的军事制度依其所依附的国家和效仿的制度不同而改变。

中央和地方军事机构南京临时政府由临时大总统统率军队﹐设陆军部﹑海军部分掌陆﹑海军行政﹐又设参谋本部掌军令。但南京临时政府只控制了南京附近及一些革命党人掌握的军队。北洋军阀政府由大总统统率全军﹐陆﹑海﹑参 3部职掌同前。一度设陆军训练总监﹐掌陆军教育训练。1919年设航空事务筹备处﹐1921年改称航空署﹐掌航空行政。1927年﹐奉系军阀控制北洋政权时﹐将陆﹑海﹑参部和航空署合并为军事部。北洋军阀政权从未完全控制过全国军队。1923年﹐孙中山在广州建立与北洋政府相对立的陆海军大元帅大本营﹐设军政部。1925年﹐国民政府在广州建立﹐设军事委员会﹐辖参谋部﹑秘书厅﹑海军局﹑航空局﹑军需局﹑政治训练部等机构。北伐战争开始﹐又设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军事委员会内各机关(除秘书厅外)皆改隶总司令部。1928年﹐国民党政府撤销军事委员会﹐以政府主席兼任陆海空军总司令﹐并在行政院内设军政部掌军事行政(後该部海军署分出﹐为海军部﹔航空署分出﹐为航空委员会)﹐而政府主席之下又设参谋本部和训练总监部。1932年﹐重设军事委员会﹐由其委员长统率全军﹐辖参谋本部﹑训练总监部等机关﹐并指导行政院属下的军政部﹑海军部。抗日战争中﹐以军事委员会为最高统率部﹐中央各军事机关皆归其统辖。1946年撤销军事委员会﹐成立国防部。该部隶属於行政院﹐内设 6厅12局﹐又设参谋总长﹐承最高统帅--总统意志指挥全军﹐下辖陆﹑海﹑空军及联合勤务等4个总司令部。

武昌首义时建立的鄂军都督府﹐是民国时期的第一个地方军事政治机构。以後起义各省纷纷依例。都督为一省最高军政长官﹐之下有分区而治的军事长官--镇守使。有的省和地区还设有护军使和都统。後来各省都督先後改称将军﹑督军﹑督办﹐在名义上隶属中央﹐但是常不听号令﹐并截留税款﹐扩编军队﹐逐步演变成割据势力﹐成为控制一省以至数省的军阀。国民党政府时期﹐在省主席下设保安处或保安司令部﹐管辖地方保安部队。

军队的武器装备和组织编制中华民国各时期﹐军队使用的武器主要有步枪﹑机枪﹑火炮以及少量的飞机﹑军舰﹑坦克等﹐重武器大部为外国制造﹐自身没有建立完整的军事工业体系。

陆军是主要军种。陆军中主要是步兵﹐另有骑﹑炮﹑工﹑辎重﹑通讯等兵种。1912年1月﹐南京临时政府制定陆军暂行编制﹐将清末新军的镇﹑协﹑标﹑营﹑队﹑排﹑棚改为师﹑旅﹑团﹑营﹑连﹑排﹑班﹐师为战略单位。12月﹐北洋军阀政府也颁行大体相同的陆军编制。1926年﹐国民革命军编成8个军﹐各军(除第7军外)辖3个师﹐师辖3个团﹐团辖3个营﹐营辖3个连﹐此即“三三制”编制。军﹑师编有炮兵部队﹐但多不齐全。1929年﹐国民党政府召开编遣会议﹐规定以师为战略单位﹐分甲﹑乙﹑丙 3种﹐甲种师辖3个旅共9个团﹐乙种师辖3个旅共6个团﹐丙种师辖2个旅共4个团。各师又辖有数量不等的炮兵和骑兵部队。1939年﹐又改以军为战略单位﹐军下辖3个师共9个团﹐还直属一些炮兵﹑工兵部队。抗日战争结束後﹐又以师为战略单位﹐师辖旅﹐旅辖团﹐称“整编师”。此项整编尚未完成﹐1946年又恢复军﹐取消旅。民国时期﹐还编有路军﹑集团军﹑军团﹑兵团﹑战区﹑绥靖区等﹐其编组无定制﹐按临时发表的组织规程办理。实际上﹐各建制单位缺额甚多﹐常常不能反映它的实力。

海军规模较小。北洋政府时期﹐海军编成第1﹑第2舰队﹐隶属於海军总司令部﹐下辖若干艘军舰。国民党政府时期﹐又陆续编成中央﹑长江﹑渤海﹑练习等舰队和鱼雷游击队。抗日战争初﹐海军舰船多自沉於长江江阴﹑马当等水域。日本投降後﹐*美﹑英“军援”的军舰及接收侵华日军军舰﹐重建海军﹐编成3个舰队。

空军规模也较小。1913年﹐北洋军阀政府购买法国飞机12架﹐建立南苑航空学校﹐开始组建空军。1920年後﹐各地军阀和国民党军队﹐陆续建立航空学校或航空处﹐编有规模很小的航空队。1934年﹐航空委员会编有8个航空队﹐1936年﹐编成9个大队共30个中队﹐以後又在大队之上设路司令一级。

兵役制度北洋政府时期﹐采用募兵制。1915年制定《暂行陆军徵募条例(草案)》﹐将兵役分为常备﹑续备﹑後备﹑国民4种﹐但并未执行。各军阀往往自行募兵﹐不守定制。国民党政府成立後﹐仍沿用募兵制。1933年﹐国民党政府颁布《兵役法》﹐两年後实行徵兵制。兵役分国民﹑常备两种﹐规定年满18~45岁的男子﹐不服常备兵役者皆服国民兵役﹐平时按规定训练﹐战时应徵。常备兵役又分现役﹑正役﹑续役。20~25岁男子应徵入营﹐服现役3年。期满退为正役﹐为期6年﹐平时在乡应赴规定之操演﹐战时应召回营。正役期满转续役﹐40岁止﹐任务与正役同。在各地陆续设置团管区﹑师管区﹑军管区﹐作为兵役机构。实际上﹐国民党政府只注重现役徵集﹐其他规定没有执行。而现役兵员的徵集﹐名为徵兵﹐实则抓丁。

教育训练制度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的军事机关均颁发过《训练大纲》﹑《操典》﹑《教范》﹑《阵中要务令》等﹐但大多没有实行。训练内容和要求大都由部队长官自定。许多部队(主要是非嫡系)实际是不练之师。但各类军官学校比较正规。陆军军官教育分养成和深造两级﹕培养初级军官的陆军军官学校和培养高级军官的陆军大学。国民党政府时期还设立了步﹑骑﹑炮﹑工等兵科学校﹐作为养成和深造之间的进修教育。海﹑空军分别设有海军学校和航空学校。此外﹐还有一些培养技术军官的军医﹑测量﹑军需﹑兵工等学校。抗日战争末期﹐成立国防研究院﹐以培养陆﹑海﹑空联合作战的高级指挥和参谋人员。中华民国时期各军校大多袭用日﹑德﹑美等国军队的教材﹐聘用一些外籍人充任教官。

後勤补给体制陆军以战略单位(师或军)为供给单位﹐直接向陆军部(後改军政部)请领﹐运输自行解决。海﹑空军按建制下发。1933年﹐军事委员会设兵站总监部﹐负责作战部队军需品的补给运输。抗日战争期间﹐军事委员会後方勤务部在各战区﹑集团军作战地域设兵站机构﹐负责各军﹑师的补给﹐由辎重部队运送前方。国防部建立後﹐由联合勤务总司令部设立的补给司令部和各省区供应局向前﹑後方各部队补给。

中华民国时期的军事制度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相适应﹐既保留有封建军制的残余﹐又受到资本主义国家的影响﹐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有许多变革﹐这是与中国历史上各封建王朝的军事制度所不同的﹐也是具有一定进步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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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31 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八旗营伍

八旗兵制是清代军队的编制。清朝统一后,为扩大军事实力和笼络人心,又拉了汉军八旗和蒙八旗,各旗有扩军、前锋、骁骑、健锐,火器和步军等营伍。八旗兵分为京营和驻防两类。京营是清驻防京师的满洲等八旗军的总称,由朗卫和兵卫组成。侍卫皇室的人,称朗卫,且必须是出身镶黄、正黄和正白上三旗的旗人。驻防指分镇各省者为驻八旗。八旗都统直接指挥是骁骑营,由总统或统领指择有前锋营、扩军营、健锐营、火器营、步军营。下五旗亲军属于各王公,京营总兵约十万,驻防兵十万七千余人分驻各省要冲。

【骁骑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起皇太极天聪年间所设的阿礼哈超哈营。顺治时详定制度,满洲、蒙古、汉军八旗均设骁骑营,为八旗都统的直属部队。满洲骁骑营所辖有马甲、领催、匠役,其人员从满洲八旗每佐领下抽调。
【扩军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始建于皇太极天总年间的巴牙喇营,上三旗守皇宫禁门,即午门,东西华门和神武门等,下五旗守王公府门。雍正时,改为均司禁卫。从满蒙 八旗中抽调,每旗设扩军统领一人;雍正三年,增设了圆明园八旗扩军营,驻于该园周围,以司禁卫。

【前锋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始建于皇太极天聪年间葛布什贤超哈营。挑选满蒙八旗各佐领下的扩军马甲,养育兵等技艺优秀和身强力壮者锐部队,独立为营。清代大规模的巡活动很多,前锋营负责皇帝巡幸时的前哨警卫。

【健锐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也称云梯兵。乾隆十四年(1749年)设立。驻扎在北京香山实胜寺旁,习攻坚之战。营兵从八锋中壮健者挑选,兵额2000,满人居多。设总统大臣管理,下有翼长,参领等官。

【火器营】

清代京军之一。康熙因平定三藩战争之需,非常重视火炮技术,于1691 年定全营均练习火炮,并掌皇帝的守卫扩从。营兵从满蒙汉八旗中抽调,共辖官兵近八千人。火器营在平定三蕃,收复台湾和抵御沙俄侵略等战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步军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守卫京师,满蒙汉八旗分驻京城,人类较多,康熙十三年,定制兵额21158人。

【神机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始建于咸丰十一年(1861年),主要职责是守卫紫禁城禾海(中南海、北海、什剎海)并沪从皇帝巡行,神机营由满蒙汉八旗及八旗前锋、扩军、步军器、健锐等营伍中挑选的武艺高强和善骑射的营余构成。

【虎枪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康熙二十三年设立,负责沪从围猎,如在塞外皇家围场的守猎,朼称木兰围场(木兰满语。原为哨鹿,后为地名)各个善骑射,都是从八旗、前锋、扩军和火器等营伍挑选的,兵额约六百。

【相扑营】

清代禁卫军之一。康熙年间设立,营兵被称为"少年大力士",善捽跤。他们协助康熙帝铲除了叛臣鳌拜,立下了汗马功劳。}

八旗大阅兵

满洲人在入关之前。主要以畜牧业、游猎为生。射马射箭几乎是成年男子必备本领。清太祖努尔哈赤为军事行动和守猎的需要,创建了军民合一八旗制度。骑射更成为每个旗人的必修课。清王朝入关以后,为不失崇尚武功、倡导骑射之风,由清太宗皇太极确立大阅制度。顺治年间定为每三年举行一次大阅典礼。届时,皇帝全副武装,亲自检阅王朝的军事装备和士兵的武功水平。参加大阅的满、蒙、汉八旗(共二十四旗)军队则按旗列队,依次在皇帝面前表演火炮、鸟枪、骑射、布阵、云梯等军事项目。乾隆帝大阅多在南苑举行,人员多达数万。
清朝皇帝除以大阅形式来训练八旗军队外,还用大阅向各族首领炫耀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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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31 0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朝勇营之制

    咸丰初年,太平天国运动蓬勃兴起,八旗和绿营腐不堪用,清政府急令各省官绅兴办团练助剿。湖南团练大臣曾国藩,首仿明朝名将戚继光编练戚家军之制,募团丁为官勇,编成湘军。“勇营之制,营官由统领挑选,哨弁由营官挑选,什长由哨弁挑选,勇丁由什长挑选……是以口粮虽出自公款,而勇丁感营官挑选之恩,皆若受其私惠,平日既有恩谊相孚,临阵自能患难相顾”(曾国藩《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卷二八)。这种先官后兵,将必亲选,兵必自招,饷必自筹的制度,有利于提高军队战斗力,但也同时种下了兵为将有、军权下移的祸根。

    湘军以营为基本编制单位。陆师1营4哨,1哨8队,分别由营官、哨官、什长率领,另有亲兵6队直属营官,1营505人,武器有刀、矛、抬枪、劈山炮等。水师1营30船,531人,每船哨官一员,船有长龙、舢板、快蟹,武器有洋枪、小炮、鸟枪、刀、矛、喷筒等。马队1营5哨,1哨5棚。前、后、左、右4哨,各置哨官、副哨官率领,中哨以营官为正,另置副哨官2员,每棚什长1员,全营319人。营官配马4匹,哨官配马2匹,什长和马勇各配马1匹。

    湘军设营务处主管军法号令,将才多由此出。设粮台主管粮饷器械,下分文案、银钱、军械、火器、侦探等8所办事。随着湘军的发展,上层系统逐渐完善。营官之上,依次有分统、统领、统帅、大帅,大帅就是曾国藩,总统全军。全军最多时约50万人,其中,直属曾国藩的约12万人。

    太平天国军被镇压下去后,湘军大部解散,曾国藩转而扶植李鸿章的淮军,以维护自己的权势。清政府鉴于八旗绿营败坏,遂采纳左宗棠等人建议,将淮军及未解散的湘军改为要地屯防部队,称防军;此前,曾从绿营和八旗中挑选官兵,仿勇营规制编练,称练军。从此,防军、练军成了清朝的主要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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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31 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朝水师之制

    19世纪60年代,随着洋务运动的发展,清军加快向西方学习步伐,挑选精兵万名,创建神机营,专习枪炮、洋操,开办船政和水师学堂。经过长期努力,建成了北洋、南洋、福建、广东等近代海军,并设立了海军衙门。1875年(清光绪元年)确定由南洋大臣沈葆桢、北洋大臣李鸿章分南北洋两大海区组建新式舰队。

    南洋海军于1879年5月由沈葆桢等奏设“海外兵轮船统领”,以后又称“南洋兵轮船总统”,由江南提督或长江水师提督兼任。到中法战争前,共有军舰15艘,排水量近1.8万吨。其中有福建船政局制造的“开济”和从德国购买的“南琛”、“南瑞”3艘巡洋舰。1884年8月23日马尾之战中福建海军大部被毁后,清政府着力加强北洋海军建设,向外国购买铁甲舰、快艇等装备。1885~1887年间,在德、英等国订购的每艘排水量达7335吨的铁甲舰“定远”、“镇远”,以及巡洋舰“济远”、“致远”、“靖远”、“经远”、“来远”和一批鱼雷艇先后到华,划归北洋海军。加上原先进口及国产军舰,北洋海军舰船总数计约30艘。“定远”为旗舰。1888年颁布《北洋海军章程》,标志北洋海军成军,舰队被列入清军正式建制。丁汝昌为北洋海军提督,林泰曾、刘步蟾为左右翼总兵,下辖5副将、4参将、9游击、27都司。舰艇官兵共约4000余人。各舰管带(舰长)均受过正规海军教育。官兵中实行以考核制度为基础的晋升制度。设立练勇作为水兵备补兵员。招募沿海年轻船民、渔民进行初级训练,以替代传统的世兵制。制定长方形国旗及海军将领旗,以供海上识别和交往,取代1865年为军舰及商船设计的三角形龙旗。改革俸饷制度,提高俸饷标准。聘请英国人琅威理专司训练与作战,由此掌握海战技术战术。在天津大沽、盛京旅顺和山东威海卫(今威海)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基地、军港和后勤医疗保障体系。提督衙门设于威海卫刘公岛。但经中日甲午战争一役,全军溃败,从此一蹶不振。嗣后,海军衙门和北洋海军武职官衔均被裁撤。

    甲午战争后清旋重购军舰,布置防务,经过十余年的缓慢恢复,至1911年,巡洋舰队拥有15艘舰艇,总吨位1.8万吨;主力舰“海圻”号,排水量4300吨,“海筹”、“海琛”、“海容”排水量均为2950吨。长江舰队拥有17艘舰艇,总吨位1.4万吨。其总体作战与巡防能力,尚不如原北洋海军。1911年10月辛亥革命战争爆发,巡洋舰队和长江舰队主力被调往武汉镇压革命军,其余军舰在各地布防。从11月起,在革命党人的活动下,各舰先后在吴淞、镇江、烟台、九江、武汉等地宣布起义,清朝海军易帜加入革命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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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31 0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八旗兵制

    八旗是清太祖努尔哈赤首创的满族“兵民合一”的社会组织,兼有政治、军事、生产三种职能。旗有旗主,皆为世袭。以旗统人,即以旗统兵,凡旗人男丁世代为兵。八旗兵以正黄、镶黄、正白、镶白、正蓝、镶蓝、正红、镶红八种旗帜为标志,以兵民结合、军政结合、耕战结合为特点。初定编制,以300丁为1牛录,由牛录额真(佐领)率领,下分4达旦,各置章京率领。又以5牛录为1甲喇,由甲喇额真(参领)率领;以5甲喇为1固山,由固山额真(都统)率领,约有兵7500人,是为1旗,共有八旗。至太宗时,增设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合为24旗。

    顺治以后,沿用以旗统兵的制度,但八旗兵的生产职能已经消失,皇权对军权的控制加强,按战略意图分京营和驻防两个系统,由国家直接统领。京营八旗是禁卫军,又称禁旅八旗。以皇城为中心,按方位驻扎。其中,领侍卫内大臣掌领的侍卫和亲军营,负责侍卫皇帝、皇宫,称郎卫,由皇帝直属的正黄、镶黄、正白上三旗的满族、蒙族人充任;都统、统领、总统掌领的骁骑营、护卫营、前锋营、健锐营、火器营、虎枪营、神机营、步兵营,负责拱卫京师,称兵卫。主管郎卫、兵卫的机构是侍卫处、八旗都统衙门。驻防八旗,由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率领,分驻于全国战略要地,负责镇慑地方,监视绿营。京营之兵卫和驻防八旗,由满、蒙、汉八旗兵共同担任。此外,内外蒙古、新疆、青海、西藏等边疆民族地区的军政和边防事务,由派驻的将军、都统、大臣等主管,中央由理藩院负责。

*****
    满蒙八旗以骑射为根本,在平川旷野冲锋陷阵是其特长,而汉军八旗善用火器,围城攻坚和水上作战屡立战功。八旗兵为清王朝的创建和巩固发挥过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民族歧视,养尊处优,生活腐败,制度落后,社会变化,自康熙平三藩之乱开始,逐渐走向衰落,至乾隆时,其原来的主力军地位已被绿营兵取代。

    蒙古八旗与汉军八旗也有禁旅与驻防之别,编制基本上与满洲八旗相同。但汉军八旗每佐领下置领催四人,马兵三十人,步军领催一人,步军十二人,共计四十七人,与满洲八旗略异。

    编入汉军八旗的兵丁,不再是分属满洲八旗的奴隶,而是国家直属的军队。其地位当然低于满洲八旗,但因降清较早作战有功,军事、政治地位又都优于入关后的汉人降军绿旗。

    吴三桂、尚可喜、孔有德、耿仲明等藩王,所率领的旧部虽按八旗制度编制,设统领,但各自成系统,并不隶属满洲八旗或汉军八旗。在历年作战中,收降的绿旗兵,也由藩王直接管辖。“三藩”战后,康熙帝将吴三桂藩下人丁编入内务府三旗,分遣到辽东各地。尚之信藩下十五佐领兵丁,改属驻防广州的汉军旗。耿精忠藩下十五佐领兵丁,改属福州的汉军旗。原属孔有德藩下的兵丁,也编入汉军旗。

****

    满洲八旗来源于满洲氏族部落组织。奴隶制时期的兵丁是自由民,作战掳掠奴隶即可上升为奴隶主阶级。因此,八旗兵勇猛善战,不同于汉族服役的士兵。

    八旗分左右两翼。右翼是正黄旗、两红旗、镶蓝旗。左翼是镶黄旗、两白旗、正蓝旗。每旗设都统一人、副都统二人,统辖本旗军民,掌管兵马、钱粮以及户籍、田地等事项;所属参领五人(后增设副参领五人),承上启下,管辖若干佐领。旗人户籍都在八旗各佐领中,登记户主氏族、官爵或闲散(无职者),备载父、兄、弟、子侄及户下人等。三年比丁(查验)一次,身高五尺以上或年满十八岁的人为壮丁(进关前后每佐领二百人,康熙十三年约为一百三、四十人),验看骑射,从中挑选兵匠。每佐领选充亲军二人,上三旗隶属领侍卫内大臣,下五旗隶宗室王公;前锋二人,隶前锋统领;护军十七人,隶护军统领;步军领催二人,步军十八人,隶步军统领;鸟枪护军三人,鸟枪骁骑四人,炮骁骑一人,隶火器营;领催五人,骁骑二十人,弓匠一人,铁匠或鞍匠一人,各隶本旗都统。

     清朝定都北京后,满洲八旗兵成为保卫国家,镇压人民的工具,并连年被派往各地作战。有“禁卫”(禁旅)、“驻防”之别。

     禁旅八旗兵驻在北京。八旗兵丁分在京城各地,镶黄旗在安定门内,正白旗在东直门内,镶白旗在朝阳门内,正蓝旗在崇文门内;正黄旗在德胜门内,正红旗在西直门内,镶红旗在阜成门内,镶蓝旗在宣武门内。本旗都统率领骁骑按居止方位值班巡徼。八旗左右两翼,各设前锋统领一人,护军统领一人,分别率领护军参领、护军校以及护军营兵。前锋营、护军营平时警卫宫禁,皇帝外出巡幸则保卫行营。提督九门步军统领一人,率领左右翼步军总尉、步军尉步兵,守卫外禁门、巡警城内、防火捕盗。内务府包衣三旗的前锋、护军、骁骑,原归领侍卫内大臣统率,后归内务府总管大臣统率,守卫宫禁。火器营为特种兵,由王公大臣充任总统。满洲八旗兵被皇帝视为最可靠的军事力量,是国家根本所系。禁旅八旗兵以满洲八旗为主,留守京城,保卫皇室,称为京旗。遇有战事,派出作战,战后仍回京城。驻防八旗兵,分驻全国各军事重镇,总数约数万人,后渐有增加。

     来源于氏族成员的满洲八旗兵原来作战时自备马匹器械,掳掠财物奴隶归兵丁所有。得充兵丁作战是光荣而有利的职业。清朝占领北京后,禁止掳掠,八旗兵丁仍须承受负担。早在一六五五年(顺治十二年)时,户部尚书陈之遴就指出,“远涉数千里,长征一二年。出兵之时,买马置械,措费甚难。凯旋之日,马倒器坏,又须买补。满兵月粮几何,堪此重费。”(《清朝经世文编》卷三十五)八旗兵成为国家军兵,马匹器械改由朝廷专设机构喂养和制作,兵丁靠朝廷发给粮饷生活。康熙时定制:前锋、亲军、护军、领催、弓匠长月给饷银四两,骁骑、弓匠、鞍匠三两。此外,每年各给米四十八斛。步军领催月给银二两,步军一两五钱,铁匠一至四两,年各给米二十四斛。炮手二两,年给米三十六斛。八旗骑兵粮饷,相当于当时七品官(年俸四十五两、米四十五斛)的俸禄,远比绿旗兵优厚。但八旗兵丁驻守京城,脱离农事,单靠粮饷和朝廷的赏赐过活。旗丁家口日繁,生计日蹙。聚集在京城,无所事事,游手好闲,战斗力也日渐削弱。康熙一朝,随着封建统治的确立,八旗兵由奴隶制军兵转化为封建国家的军队。八旗兵丁的“生计问题”,越来越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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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31 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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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joe 发表于 2009-3-30 00:14


o048) 顺其自然啦..看多少就贴多少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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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3-31 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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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peru 发表于 2009-3-30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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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khiooi 发表于 2009-3-30 06:27


o060) 谢谢支持喽..
顶帖就是对我最大滴支持..

这样我就不用翻页去找帖更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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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国时期的曹魏中央官制

  三国的职官,基本上是东汉政府的缩影,但也有许多变化。这一历史时期的官制,以曹魏较为完整,改革变化也较多。因此,我们将对曹魏的官制作较多的叙述。
  
  曹操对东汉的官制进行了改革,建立了以丞相为首的外戚台阁制,消除了中央权移宦官、外戚,地方权移州牧的弊端。《宋书·百官志上》说: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复置丞相”,以曹操为之。当时协助丞相办事的人极少。《晋书·百官志》说:“魏武为丞相以来,置左右长史而已。”丞相之下,据《魏书》的记载,有东曹、西曹(后省)、法曹等。东曹掌选官(见《魏书》毛玠、崔琰等传),相当于东汉尚书吏部曹、选部曹尚书。丞相之下各曹的设置,是列曹尚书由内廷转到外朝,由少府属下转为丞相属下的开端。这是中央官制中的重要改革。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魏国初建,始置尚书、侍中以及六卿。而丞相之职未废。曹操以魏公兼丞相,尚书是丞相的属官。“尚书省”真正成立,应该说是在曹操的时候。这时,中央的军事权也归丞相掌握,曹操设置了两种军职,以掌握内外诸军。一种是中领军和中护军,掌禁兵。《晋书·职官志》称中领军为“魏官”,说是“建安四年,魏武丞相府自置”,可见中领、中护都是丞相府的属官。它们分掌禁兵,有效地防止了东汉内廷事变的重演;另一种是四征将军(即征东、征西、征南、征北),皆掌征伐。《宋书·百官志上》说:“鱼豢曰:四征,魏武帝置,秩二千石。”而“汉旧诸征与偏裨杂号同。”曹操提高了偏裨杂号将军的地位,分掌四个方面的征伐大权,直属于丞相。从此,大将军之号虽在,但名同虚设。
  
  曹丕当魏王,改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为延康之年,以御史大夫华歆为相国,同年即位后,又改为黄初元年,改“相国”为“司徒”。再设置中书监、令,以掌机密,不另设丞相。以后再设大丞相,品第一。官分品级,自曹魏始,但有时仍沿用汉代禄秩制,如光禄勋为第三品,秩中二千石。待中为第三品,秩比二千石,中书监、中书令均第三品,秩千石,给事黄门侍郎为第五品,秩六百石等。高贵乡公甘露五年(公元260年),复置相国、下有诸曹掾多至三十人,自文帝以后,相国、丞相废置无常。
  
  魏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但都不担任实际职务,也不参加朝政。《三国志·高柔传》载,高柔上奏说:
  
  自今之后,朝有疑议及刑狱大事,宜数以咨访三公。三公朝朔望之日,又可特延入,讲论得失,博尽事情,庶有裨起天听,弘益大化。
  
  可见三公只在每月初一、十五特诏入殿廷,议论得失。按东汉旧制,凡拜为三公,皆可参加朝会,魏废其制。黄初二年(公元221年)六月有日蚀,有司奏免太尉。文帝命以后再有天变,勿劾三公。汉以三公顶替天变之咎的制度,至是作罢。太尉属官有军师、长史、司马、从事中郎、正、行参军、东、西曹掾属、舍人,又有营军刺奸、帐下都督、令史等。
  
  曹丕称帝以后,深感东汉尚书台权力太大,便另设中书省,首长称中书监,第三品,掌管机要,起草和发布诏令,逐渐成了实际上的宰相府。尚书省设尚书令一人,第三品,尚书左、右仆射各一人,第三品。但这时的尚书省权力大减。只是一个执行机构而已,由于事务繁忙,开始分五曹(即吏曹、左民、客曹、五兵、度支等)治事,每曹设尚书1人,第三品。还有侍郎、郎中等官,综理各曹工作。
  
  东汉尚书台的职权扩大,而九卿职权范围大为缩小,到魏晋时有了显著的变化。东汉建安十八年(公元213年),魏王国初置六卿,曹丕称帝,备置九卿,其官称均沿汉代,但建置略有变革,如在太常中增置博士4人,第六品,掌引导乘舆,议定谥号,也叫太常博士。黄初五年(公元224年)又置《谷梁》、《周易》、《尚书》、《诗经》、《论语》、《三礼》、《左氏解》诸经博士,称为太常博士,第五品。又置协律都尉,第六品,太乐令,第七品,太乐丞,第九品。杜夔当过太乐令,也当过协律都尉。又如光禄勋,汉时居禁中,所属武职有三署郎将及虎贲、羽林,文职有大夫、谒者、奉车、驸马等。曹魏把光录勋出于禁外,文职诸官均脱离光禄勋,职权范围大为缩减。建安中,曹丕当五官中郎将、副丞相,踞於九卿之上。即帝位后,废去五官中郎将,只留左右中郎将。《通典》说:魏无三署郎,而书中有中郎、郎中,似应属于左右中郎将。虎贲、羽林中郎将皆第五品,多由外戚荣任。魏明帝以甄后之侄甄像为虎贲中郎将,毛后弟毛曾当过羽林虎贲中郎将。光禄勋的属官还有守宫令、丞,黄门令、丞,掖庭令、丞,清商令、丞,暴室令,华林令等。再如大司农,魏专置属官太仓令,主受漕谷,导官令,主舂御米及作干■。各有丞一人。曹操大力推行屯田积谷,用以征伐四方。凡屯田部民皆在郡县管辖之外,置典农中郎将,第六品,统一指挥,典农校尉第六品,典农都尉第七品,主郡县屯田。元帝咸熙元年(公元264年)罢屯田官,诸典农官皆为郡太守,都尉皆为县令长。属吏有司马、功曹、纲纪、上计吏等。黄初中置度支中郎将、度支校尉,皆第六品,度支都尉,第七品,掌诸军屯田。除九卿之外,还有宫卿。太后有卫尉、少府、太仆三卿。汉代是以太后所居宫室为卿号,位在正卿之上,而魏把太后三卿置于正卿之下。
  
  曹魏时侍中地位提高了,尚书脱离少府而独立,而又另设中书监。这个设置对后世的影响很大。须特加说明。
  
  侍中寺,汉灵帝熹平六年(公元177年)置,以侍中与给事黄门侍郎俱掌门下诸事。魏晋时期,侍中地位越加尊贵,成为门下的主官,第三品。魏置4人,资历深的一人为祭酒,此外,作为加官的,无定员,侍中掌规谏。车驾出,正值侍中负玺陪乘,次值侍中护驾,其余皆随从车辇。皇帝登殿,侍中与散骑常侍左右扶持,以备顾问。因侍中接近皇帝,故凡加侍中衔的,均以为尊贵。魏文帝时,苏则当侍中,他的友人吉茂讥笑他说:“仕进不止,执虎子(尿壶)。”可见侍中要侍候皇帝的起居生活。
  
  散骑常侍,第三品。东汉不设散骑,而用宦官作为中常侍,黄初时,合散骑与中常侍为一官,以士人为之,称散骑常侍。置四员,年资深的为祭酒。也有用为加官的。掌规谏,若皇帝车驾出,则骑从车舆。还有员外散骑常侍,无定额。散骑常侍、侍郎、侍中、黄门侍郎皆评议尚书奏章。《三国志·华歆传》注引华峤《谱叙》说:
  
  歆有三子,表字伟容,年二十余为散骑侍郎。时同僚诸郎共平尚书事,年少,並兼厉锋气,要名誉。尚书事至,或有不便,故遗漏不视,及传书者出,即入深文论駮。惟表不然,事来有不便,辄与尚书共论尽其意,主者固执,不得已,然后共奏议。
  
  给事中,第五品。西汉用为加官,掌顾问应对,位在中常侍下;东汉废,至曹魏复置,或为正员,或为加官,无定员。
  
  奉车都尉,掌乘舆车驾。驸马都尉,掌副马。骑都尉,掌羽林从骑,皆第六品。这三都尉在汉时均属光禄勋,曹魏却是加官。汉武帝时以驸马加于功臣或外戚,凡尚公主的,必拜驸马都尉,曹魏因袭。太中大夫、中散大夫、谏议大夫、议郎、诸文职侍从,皆第七品。魏时均脱离光禄勋,改隶侍中,掌顾问应对。
  
  宦官系统中的小黄门、黄门诸署长、黄门署丞、中黄门皆第七品。黄门从官,第八品。魏文帝时作了限制,规定他们居官不得超过诸署令。
  
  中书监,中书令,第三品。曹操为魏王时,初置秘书令、丞,管理尚书奏事。曹丕称帝,改秘书令为中书令,又置中书监,并掌机密,称为中书省。尚书掌例行公事,若有密诏下州郡和边将,辄由中书发诏书。例如司马懿出征公孙渊,时明帝病危,中书监、令刘放、孙资就发诏书催促司马懿回朝受顾命。属官有通事郎,第五品,后改为中书侍郎(或作中书郎),掌起草诏命。诏令起草后,先由黄门郎署名,然后通事郎署名,最后送呈皇帝御批“可”,才发出去。草拟诏书原归尚书职掌,自置中书监、令后,尚书权夺。
  
  秘书监,第三品。魏王曹操置秘书,掌图书秘记、并典尚书奏事。魏文帝置秘书监,掌艺文图籍,初属少府,后独立,下设秘书丞,第六品,文帝欲以何祯为丞,遂增设右丞。又有秘书郎,校书郎,俱第八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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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战国时期的王朝与列国官制

  一、官僚制度的初步形成
  
  春秋后期,中原各国由于经济发展,某些卿大夫逐渐强大起来,许多力量较小的卿大夫陆续被强大的卿大夫所兼并;原来的国君由于宗族内讧、连年战争和“国人”(即国都中的士和工、商)的叛变,更由于农民的反抗斗争,逐渐衰弱了。而某些卿大夫由于所推行的政策比较符合于历史发展的要求,就逐渐代替了原有国君的地位,因而出现了“三家分晋”和“田氏取齐”的局面,逐渐形成了魏、赵、韩、齐、楚、秦、燕七大强国并立的局面。“七雄”中小者地方千里,大者数千里。“七雄”之外,还有宋、卫、中山等几个小国,也都地方五百里,远远超过从前的大国。春秋战国之际,战争愈演愈烈,规模越来越大。春秋前期的战役,一般双方动员的兵力不到千人;战国时期的战争,往往是上十万,甚至几十万人。
  
  为了应付大规模而频繁的战争,各国不但需要一支可以直接调遣的庞大常备军,而且还需要一套完善的国家行政机构,以便有效地动员全国人力、物力。于是,“官分文武”,建立以国君为首的中央集权制,就成为新时代的要求了。《尉缭子·原官》云:“官分文武、君之二术。”就是指在中央设置由国君直接任免的辅相和将军,并由他们负责统帅文武百官。在地方置郡县,由国君亲自任免长官,镇守国土和治理民众。这是战国以来,新的职官制产生和发展的趋势。只有这样,国君才能将全国的行政、军事、财政、司法等大权,有效地集中在自己手中,一切政令才能直达各部门、各地方。战国时代这套官僚制度之所以能够巩固地建立起来,据杨宽在《战国史》一书的分析,主要是由于推行了以下四种制度:
  
  首先是战国时代各国对官吏的任用,一般都采用俸禄制度。当时各国俸禄计算的单位是不同的,如卫国是用“盆”来计算,有“千盆”,“五百盆”等等级(见《墨子·贵义篇》)。齐魏等国用“钟”来计算,例如魏文侯时魏成子官为相国,有“食禄千钟”(见《史记·魏世家》)。秦、燕等国用“石”、“斗”来计算,秦国有五十石、一百石以至五百石、六百石以上俸禄的官,大体上以五十石为一级(据《韩非子·定法篇》、《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十二年),最小的官吏也还有“斗食”的(据《战国策·秦策三》、《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十一年)。燕国也有三百石以上俸禄的官(据《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战国策·燕策一》)。
  
  这种俸禄制度之所以能普遍推行,是和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有关。这时社会上已出现了雇佣劳动者,既有雇农、又有雇工。有所谓傭客、傭夫、市傭、傭保,因而各国任用官吏和挑选常备兵,也采用了雇佣办法,普遍采用了俸禄制度。《荀子·议兵篇》曾称这种办法为“佣徒鬻卖之道”,《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记载田鲔教其子田章的话有两句说得更明白:“主卖官爵,臣卖智力”。从此国君对各级官吏可以随时任免,随时选拔。
  
  其次,战国时代对于功臣的赏赐,已开始用黄金货币。这也是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关。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的广泛流通,黄金也已成为货币性质,于是国君对于功臣的赏赐,就不必采用分封土地的办法,可以用黄金货币来赏赐了。赏赐黄金百镒、千镒,百斤、千斤或百金、千金的事,在战国时代是常见的。无论是俸禄制度或是赏赐黄金的办法,对于废除封建领主制度来说,都是起着推动作用的。
  
  第三,这时已建立了公文用玺(即官印)和发兵用符(即虎符)的制度。春秋后期已有用玺来封的文书,即所谓“玺书”,到战国时,无论下达命令或来往公文,都必须用玺来封泥(即在封简牍时盖上玺印的方块泥记,其作用和后来的火漆印差不多),作为凭信,否则便不能生效。公元前238年,秦国长信君嫪毒作乱,想征发县卒和卫卒,就是伪造了国王的御玺和太后的玺来行文征发的(《史记·秦始皇本纪》始皇九年)。这时国防军队的调发,已必须有存在国王处的右半爿虎符来拼合,作为凭信,否则便不能调发。所以魏国信陵君魏无忌救赵时,想要夺取将军晋鄙所带领的军队前往救赵,非先窃取存在魏王处的半个虎符和伪造命令,是不能夺得晋鄙所带军队的指挥权。秦国曾明确规定:“甲兵之符”,右半归王掌握,左半归将领掌握。凡用兵五十人以上的,必须有存在国王处的半个虎符来拼合,才敢行动。但是,如果突然遇到外敌侵略,边塞有烽火,虽没有国王的右半个虎符拼合,也可行动。由于这种严密制度的推行,大权就集中到国君手中了。
  
  因为用玺、符为信物,对官吏的任免是以玺为凭的;对于将帅的任免,是以符为凭的。凡是丞相、郡守、县令等官,都由国君任命时发给玺,免职时收回玺。如果要辞职,也必须收回玺。如《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载:
  
  西门豹为邺令……居期年上计,君收其玺,豹自请曰:“……愿请玺,复以治邺……”文侯不忍而复与之……期年上计,文侯迎而拜之……遂纳玺而去。
  
  《吕氏春秋·执一篇》也记载了吴起告诉商文说:“今日释玺辞官,其主安轻?”《战国策·秦策三》也说:“应侯因谢病归相印。”这些记载都证明了战国时代凡官必有玺。一般的玺是铜制的,而丞相的玺则是黄金制的。《史记·范雎蔡泽列传》记载蔡泽对御者说:“怀黄金之印,结紫绶于要(腰),揖让于人主之前。”就说明丞相是金印紫绶的。
  
  第四,在行政管理上已创立了年终考核制度。《荀子·王霸篇》说:“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不当则废”。这就是《周礼·太宰》所说的“岁终,则令百官府各正其治,受其会,听其政事,而诏王废置。三岁则大计群吏之治而诛赏之”。这种考核制度,有个专有名词,叫“上计”。《淮南子·人间篇》说魏文侯时,“解扁为东封上计而入三倍”,按规定,当时中央重要官吏和地方首长,都必须把一年赋税的收入预算数字写在木“券”上,送到国君那里。国君把券剖为两半,由国君执右券,臣下执左券。这样,国君可以操右券来责成臣下。到了年终,臣下必须到国君那里去报核,这个报核就是所谓“上计”。上计时由国君亲自考核,或由丞相协助考核。如果考核成绩不佳,便可当场收玺免官。高级官吏对下级官吏的考核,也是采取同样的办法。《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有一则故事记载较为详细:
  
  田婴相齐,人有说王者曰:“终岁之计,王不一以数日之间自听之,则无以知吏之奸邪得失也。”王曰:“善。”田婴闻之,即遽请于王而听之计……田婴令官具押券,斗石之计……田婴复谓曰:“群臣所终岁日夜不敢偷怠之事也,王以一夕听之,则群臣为勉矣。”王曰:“诺”。俄而王已睡矣,吏尽揄刀削其押券升石(当是斗石)之计。
  
  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当时“上计”的情况。这时期官吏上计,采用了合券计数的方法,为了明确标准和防止舞弊起见,就必须统一度量衡制度。所以商鞅变法把统一斗、桶(斛)、权衡、丈、尺也作为重要政策之一,秦孝公十八年(前344年)曾颁布了标准量器,这就是存世的“商鞅方升”。田齐的子禾子和陈犹为了防止“左关”的官吏舞弊,决定“左关之釜”以“仓廪之釜”为标准,铸造了标准量器。度量衡器和符节契券,同样是当时政府考核官吏和防止官吏舞弊的工具,所以《荀子·君道篇》说:“合符节,别契券者,所以为信也。”
  
  由于战国时代官僚机构中有这四种新制度的创立,这就使得一整套官僚机构能够层层控制,集中权力于国君手中,形成中央集权的国家机构。秦汉以后,封建王朝所用的官僚制度,便是沿袭战国时代的制度而加以发展的。
  
  二、各王国中央官僚机构的建立
  
  春秋战国时,各国自从经过了新兴地主阶级的政治改革,就出现了中央集权的官僚政治,在国君之下有一整套官僚组织作为统治工具。在这个官僚组织中,是以“相”和“将”为首脑的。
  
  相是官僚组织的“百官之长”,中原六国中央均有设置。在出土的众多兵器中,有的器物上有“相邦义戈”、“相邦吕不韦戈”等字样,那是秦相张仪、吕不韦督制的兵器,据《睡虎地秦墓竹简·工律)说:“公甲兵各以其官名刻之。”这意思是说公家督造的兵器要刻上督造者的官名。可见战国时期相的法定名称叫相邦,“相”有辅佐之意,作为一种官称,春秋时代就已经有了,那时只是一种地位不高的礼宾官。“邦”就是国,相邦就是辅佐国君办理军政大事的官员,就是国君下面的大总管。汉人避刘邦讳,改相邦为相国。先秦的古书如《庄子·盗跖》称宰相,《战国策·赵策三》则称丞相,指的都是同一官职。“宰”作为官名,甲骨文就已出现了,春秋时代某些国家,已有总领百官的冢宰、太宰,也有助卿、大夫总管一家一邑事务的家宰和邑宰。这些冢宰、太宰或相,还是某些强大的卿大夫的世袭官职。作为一国最高行政长官的相,其设置当萌芽于春秋齐景公时,景公曾设左右相。相的职权,据《荀子·王霸篇》云:
  
  相者,论列百官之长,要百事之听,以饬朝廷臣下百吏之分,度其功劳,论其庆赏,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不当则废。
  
  战国最早设相是魏,继后是韩、赵。秦国受三晋的影响,置相比较晚,秦孝公时,商鞅由魏入秦,始为左庶长,后升大良造,并未称相,但是他的地位相当于三晋的相邦,所以史称“商鞅相秦”。最早记载的秦相是秦惠文君十年(前328年),以张仪为相,秦武王二年(前309年),初置丞相,并分左、右。樗里疾、甘茂就是秦最早的左右丞相。此后也有只设丞相,不分左右的。丞相之称,赵国也曾用过,《战国策·赵策三》载:建信君说:“秦使人来仕、仆官之丞相。”赵国除称丞相外,还有称假相、假相国和守相。如《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载:“假相大将武襄君攻燕。”《战国策·秦策五》载:“文信侯出走,与司空马之赵,赵以为守相。”所谓假就是兼理的意思,守是指试用或代行官职。假相,应为兼任相职,守相则是试用性质的相,战国时代的宋、卫、中山、东周等小国也都设有相。
  
  战国时期的相职一般多由文人充任,相之外又设擅长兵法的人统兵打仗,镇守边邑,称为将或将军。从《秦简》看,“将”是简称,法定官名应叫“将军”。将军原是春秋时晋国“六卿”的称号。不过晋六卿是合军政于一身,不单是统兵官的专称。原来春秋时的卿大夫不仅有统治的权力,而且有宗族和“私属”的军队亲自统率着。到战国时,由于统治范围的扩大,官僚机构的庞大复杂,常备兵的建立和征兵制度的推行,以及战争规模的扩大和战争方式的改变,在官僚机构中不得不文武分家,产生文官的首长——相,以及武官的统领——将。作为最高军事长官的将,其职位仅次于相。例如魏国,在魏文侯时,曾先后以魏成子、翟璜、李悝为相,而另有乐羊、吴起、翟角为将。又如齐国,齐威王曾先后以邹忌、田婴为相,而另有田忌、申缚为将。燕国的乐毅,赵国的廉颇,魏国的吴起,齐国的田忌都是战国时代赫赫有名的将军。
  
  秦国在初设相位时,文武尚未严格分家,为相的张仪、樗里疾、甘茂等还是统军作战的将军。后来,丞相专事文职,而大良造专为武职,例如白起屡建战功,封为列侯,官职还是大良造。秦设将军的官职,是在秦昭王时,秦昭王初立时以魏冉为将军,保卫首都咸阳,从此秦才有将军,但是,秦国的将军不是固定专职的,往往是在出征时由国君临时委任的。
  
  原来春秋时代晋国的上、中、下三军还设有尉,因为中军地位最尊,中军的尉又称元尉,元是大的意思。战国时代各国仍有中尉的官名。《史记·赵世家》载:“赵烈侯使荀欣为中尉,选练举贤,任官使能。”这和《礼记·月令》所说太尉的职责“赞桀(傑)俊,遂贤良,举长大”是相同的。后来赵国在将军之下又设有国尉、都尉。秦国在昭王时,也在大良造下增设国尉一级。例如白起,初为左庶长,继升为左更,再升为国尉,最后升为大良造。在秦国设丞相以后,大良造便成了高于国尉的武官。后来秦国不设大良造,国尉便成为中央最高的军事长官。秦国在统一全国后以太尉掌管全国军事,便是沿袭国尉这个职官而来的。
  
  御史在商周时代已有设置,这个官职在战国时代本是充当国君秘书之类的差事,别国使臣来献国书,往往由国君的御史接受,国君临朝接待外宾,御史常立身边。《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云:
  
  秦王饮酒酣,曰:“寡人窃闻赵王好音,请鼓瑟。”赵王鼓瑟。秦御史前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
  
  国君宴会群臣,御史也常陪同在旁。《史记·滑稽列传》云:
  
  (齐)威王大说,置酒后宫,召(淳于)髡赐之酒。问曰:“先生能饮几何而醉?”……髡曰:“赐酒大王之前,执法在旁,御史在后,髡恐惧俯伏而饮,不过一斗径醉矣……”
  
  《秦律》规定,廷尉每年要到御史处核对刑律。这些都说明战国时代的御史是保管文书档案、负责记录,与国君十分接近的官员。秦统一中国后,三公中的御史大夫,还是秘书兼监察性质的官,这当是沿袭战国时代的官制的。
  
  战国时代县的官僚机构是和国的官僚机构差不多的。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每县设有令和丞,县令下的丞,在县中的地位是相当于国君的相的。韩、魏等国在县令之下还有御史,县御史在县中的地位相当于国君的御史大夫。
  
  司寇,掌管司法的官职,战国时代各国均有设置,但名称不一。三晋沿用司寇之名,赵国的李牧曾任此职。秦国虽然也有这个名称,但根据《秦律·司空》的记载,它却是一种刑徒。秦国掌司法的官称为廷尉。廷尉的取名,可能与东周王期的“讨奸之官”尉氏有关,是一种殿中的执法官。齐国中央政府掌司法的官称为士师,《孟子·公孙丑下》云:
  
  孟子谓蚔■(音蛙)曰:“子之辞灵丘,而请士师,似也,为其可以言也,今既数月矣,未可以言与?”又云:
  
  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
  
  从孟子谈话的语气,士师应是齐国殿中的执法官。士师一名是沿袭周朝的官称,周的士师就是司寇官属。
  
  战国时期各国的中央官主要由上述几个官称分别掌握由中央到地方的军、政、法各部门的权力。
  
  战国时代是以地主的统治代替了领主的统治,其封建社会和封建政权的本质并未改变,还是维护着等级制度。站在这等级最高阶层是国君,在国君之下有各种等级的爵位。三晋、齐、燕的爵位,大致是沿袭春秋时代,可分为卿和大夫两级:
  
  一、在卿当中有上卿、亚卿之分。例如魏国翟璜“欲官则相位,欲禄则上卿”。赵国蔺相如、虞卿都曾“拜为上卿”,在齐国,孟子曾做过卿。在燕国,乐毅曾为亚卿,荆轲曾被尊为上卿。
  
  二、在大夫之中,有长大夫、上大夫、中大夫等。例如魏国,吴起做西河守时,奖励军功,曾以长大夫赏人。后来须贾曾为魏中大夫。在赵国蔺相如做过上大夫。在齐国,淳于髡、田骈、接子、慎到、环渊等都做过上大夫。
  
  战国时,秦国的爵位比较特殊,商鞅曾分为二十级。第一级公士,第二级上造,第三级簪袅,第四级不更,是相当于士的,第五级大夫,第六级官大夫,第七级公大夫,第八级公乘,第九级五大夫,是相当于大夫的,第十级左庶长,第十一级右庶长,第十二级左更,第十三级中更,第十四级右更,第十五级少上造,第十六级大上造,第十七级驷车庶长,第十八级大庶长,是相当于卿的,第十九级关内侯,第二十级徹侯,是相当于诸侯的。级高位尊。同时,秦的官和爵是不分的,大概第十六级大上造(或称为大良造)以下,既是爵位名称又是官职名称。秦国还有所谓客卿,凡是别国人士入秦,得到卿的爵位的就通称为客卿。
  
  三、郡县地方制的确立及其长官的设置
  
  春秋初期,秦、晋、楚等大国往往把新兼并的地方,建设为县。到春秋中期,楚国新设的县已逐渐多起来,有所谓九县(九指多数)。春秋后期,晋国又把县制推行到内地。在卿大夫的领地里也分别设县。最初县都设在边地,是带有国防作用的。县与卿大夫的封邑是不同的,县内有一套集中的政治组织和军事组织,特别是有征赋制度,其中包括征发军实和军役,以加强国防力量。如《左传·成公七年》载:楚围宋之役,“子重请取申、吕(二县)以为赏田”,申公巫臣说:“不可,此申、吕所以为邑也,是以为赋,以御北方,若取之,是无申、吕也,晋郑必至于汉。”楚王听了申公巫臣的话才没有答应子重的请求。战国初期,秦国还不断在东部边疆设县,公元前456年开始在频阳(今陕西富平县东北)设县。公元前398年在陕(今河南陕县)设县,公元前374年又在栎阳(今陕西临潼县东北)设县。这些地方置县的目的,是为了防卫外敌,保护边疆,这是很清楚的。
  
  郡是春秋末年才开始设置的,最初出现在晋国,是在内地推行县制以后设立的。郡本来设在新取得的边地,因为边地荒陋,地广人稀,其面积虽然较县为大,但是地位要比县为低,《左传·哀公二年》云:
  
  简子誓曰:“范氏、中行氏反易天明,斩艾百姓,欲擅晋国而灭其君。寡君恃郑而保焉。今郑为不道,弃君助臣,二三子顺天明,从君命,经德义,除垢耻,在此行也。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
  
  杜预注引《周书·作雒篇》:“千里百县,县有四郡。”可证春秋时县大于郡。到战国时代,边地逐渐繁荣起来,人口逐渐增多,因为郡地盘太大不易管理,便在郡下划分为若干小县,产生了郡县两级地方组织。这种郡统县的制度,也是三晋最先推行。例如魏的上郡有15个县,赵的代郡有36个县,韩的上党郡有17个县。后来秦、楚、燕三国也效法三晋的郡县制度。
  
  战国时代的郡都是设在边地,主要是为了巩固国防,所以一郡的首领称为守,也称郡守、太守。《战国策·赵策一》云:
  
  (韩王)令韩阳告上党之守靳■曰:“秦起二军以临韩,韩不能有。今王令韩兴兵以上党入于秦,使阳言之太守,太守其效之。”靳■曰:“人有言,挈瓶之知,不失守器,王则有令,而臣太守,虽王与子,亦其猜焉。臣请悉发守以应秦,若不能卒,则死之。”韩阳趋以报王。王曰:“吾始已诺于应候矣,今不与,是欺之也。”乃使冯亭代靳■。
  
  从这段记载得知,太守是国君直接任免的,都是由武官来充任的,有权征发本郡役卒。代行或试用期的郡守称假守。郡的署衙称府,郡守以下设有主管军务的都尉以及负责监察的御史。
  
  战国时,只有齐国始终没有设郡,但有类似郡的都的制度。齐国共设有五都,五都均设有选练的常备兵,即所谓技击,也称“持戟之士”,因而有所谓“五都之兵”,也称为五家之兵。《战国策·齐策一》云:
  
  苏秦为赵合从,说齐威王曰:“……齐地方二千里,带甲数十万,粟如丘山,齐车之良,五家之兵,疾如锥矢,战如雷电……。
  
  又《战国策·燕策一》载,齐宣公令“子章将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众以伐燕。”
  
  都的长官仍旧称为大夫,平陆是齐的五都之一。《孟子·公孙丑下》云:
  
  孟子之平陆,谓其大夫曰:“子之持戟之士,一日而三失伍,则去之否乎?”
  
  齐桓公时,管仲整理政治军事,实行“叁(三)其国而伍(五)其鄙”的政策,曾把鄙分为五属来统洽。战国时,齐设五都,可能是从五属演变而来的。五都不同于五属,就是五都已带有郡的性质。
  
  当时各国郡的设置,虽仅限于各国的边区,但县的设置已很普遍。大概凡是有城市的都邑都已建为县,所以史书上县和城往往互称。只有秦国在战国初期还未普遍设县,因而普遍设县也就成为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之一。
  
  县的官僚组织主要有县令、县丞、县尉、县司马、县司空。
  
  县令是一县最高的行政长官,秦国的县令也称大啬夫。县令的属官有令史,助县令掌文书,调查案件,率卒捉拿人犯等。县令(县啬夫)有缺,令史可以代理。令史有属官叫令史掾。
  
  县丞,地位仅次于县令(县啬夫)。县丞分管经济和司法,包括粮草的征收和亲自审问案件。县丞有属官称丞史。
  
  县尉,分管县内军务,有权发一县役卒,监督役卒服役和督造文书等,其属官有尉官吏(或称尉史)、士吏等。
  
  县司马,《秦律》规定,若马匹不好使用,司马要受处罚。可见这个官与一县的马政有关,或许是专司一县马匹的征调和使用。其属官有司马令史和司马令史掾。
  
  县司空,本主管县工程建筑(以军事性质为主),但因建筑工程多用刑徒,所以又是分管刑徒的官。其属官有司空佐史、司空啬夫、士吏等。
  
  据《韩非子》、《战国策》的记载:韩、魏的县还设有御史。从新郑出土的韩兵器铭可知,韩国县还设有司寇,主管县的刑法,也管兵器的制造。但是秦国的司寇则是一种刑徒。
  
  秦国相当于县一级的地方官职还有道和都。道是设在少数民族聚居区的,设道官,又叫道啬夫。都是设在有王室私产和宫室的地方,有都官。不属县令管辖而直属中央内史,自己有一套机构,属官有佐、史、啬夫之类。
  
  在县之下有乡、里、聚(村落)等组织。乡的组织在春秋时代已出现,据《国语·齐语》、《左传·宣公十一年》(前598年),襄公九年(前564年),及三十一年(前542年)载,齐、宋、郑、楚等国已经有乡的设置。乡以下里的组织在春秋战国间也已出现。《墨子·尚同》里所提到的行政系统是天下、国、乡、里。《吕氏春秋·怀宠篇》里所提到的行政系统有国、邑、乡、里。邑有大有小,大邑相当于县,小邑是隶属于乡、里。所谓聚,就是民众聚居的地方,实际上是相当于一个村落。据《史记·商君列传》载,商鞅在秦变法时,曾合并乡、邑、聚为县。乡中的小官吏有三老,掌一乡之教化;啬夫,掌一乡狱讼和税收;游徼,掌乡中捕盗。里有里正,或称里典。秦国充任里典的多是乡间豪强有勇力之人,即所谓“率敖”。里中的居民统称里人,以家为单位,按什伍编组,并设有伍老。编入伍的居民统称伍人,也叫四邻。编入伍的各家男丁称士伍。
  
  此外,战国时代还有“亭”的设置。《韩非子·内储说上》记载魏吴起为河东守时,秦在其边境设亭,起攻亭,一朝而拔之。
  
  由上述可知,战国时期各国地主政权的统治机构,从国到郡、从郡到县、从县到乡,已有系统地分布到各个角落,控制着整个国家和社会,形成一个非常完善的官僚体制。
  
  战国时期,各国还有一些地方性的专职官吏,如在关津要道、贸易中心设置关吏、津吏、市者、市掾;在重要河道水利处设置河丞等。
  
  四、郡县征兵制和常备兵制的推行
  
  春秋时代,各国的军事组织是封建割据的。各国卿大夫有其独立的军事组织,有宗族部队和“私属”部队。这些部队都是凭着封建从属关系组织起来的。各国军队主要成分除“国人”外,还强迫征发所隶属的农民服役。中原各国的国君,由于宗族的内讧和对外战争,由于“国人”的叛离和农民的反抗斗争,因而权力逐渐削弱了。而某些卿大夫却在逐渐强大,国的军事组织不可避免地为卿大夫所分割而瓦解。如《左传·襄公十一年》载:
  
  季武子将作三军,告叔孙穆子曰:“请为三军,各征其军。”穆子曰:“政将及子,子必不能。”武子固请之……正月,作三军,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
  
  晋国到平公时,公室势力也已削弱,《左传·昭公三年》载:
  
  叔向曰:“然,虽吾公室,今也季世也。戎马不驾,卿无军行,公乘无人,卒列无长,庶民罢敝,而宫室滋侈。”
  
  旧的军事组织在瓦解分裂,而新的军事组织——郡县的军事组织却在不断的生长和发展。县原来就有一套征赋制度。所谓赋,包括军备和军役在内。《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说。
  
  楚■掩为司马,子木使庀赋,数甲兵。甲午,■掩书土、田……量入修赋,赋车籍马,赋兵车、徒兵、甲楯之数。既成,以授子木,礼也。
  
  到春秋后期,县的军队已成为很有力的部队了。到战国时期,各国边地都已分设郡县,中心区也普遍设县,于是征兵制度就推行到全国,郡县成为征兵的地区单位。据《战国策·齐策一》载:
  
  苏秦为赵合从说齐宣王曰:“……临淄之中七万户,臣窃度之,下户三男子,三七二十一万,不待发于远县,而临淄之卒,固以二十一万矣。
  
  韩国的大县宜阳,城方百里,也有“材士十万”,整个魏国如果“悉起其百县胜兵”,也不下三十万。这时期各国在战争时征兵,大都以郡为单位。
  
  战国时服兵役的年龄,大概从十五岁到六十岁。《史记·白起王翦列传》记载长平之役说:
  
  秦王闻赵食道绝,王自之河内,赐民爵各一级,发年十五以上悉诣长平,遮绝赵救及粮食。
  
  《战国策·楚策二》记载,楚国大司马昭常防守在楚的东地,曾对齐的使者说:
  
  我典主东地,且与死生,悉五尺至六十,三十余万弊甲钝兵,愿承下尘。
  
  当时各国遇到大战,往往征发全国壮丁、倾国以赴。如长平之役,赵国“悉其士民,军于长平之下,以争韩之上党”。秦国灭楚之战,秦将王翦带了六十万人伐楚,他曾说“今空秦国甲士而委我”。但若是一般小战。则只征发与敌国邻近的郡县壮丁去作战。其他郡县就休养生息,以备将来。
  
  战国时代,各国除实行以郡县为单位的征兵制外,还建立了常备兵制度。春秋末年,各国已有奉养力士和挑选训练勇士的风气。晋国世卿虊怀子曾有勇士州绰、邢蒯和力士督戎等。吴王阖闾曾选猛士五百人和跑得快的三千人为前阵,并曾教练七年,要带甲士兵一口气跑三百里才得休息。战国时,由于各国建立了集权的封建政权,常备兵制也就建立起来。李悝曾教魏文侯“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吴起曾教楚悼王“■(裁)减百官之禄秩,损不急之官,以奉选练之士”。商鞅曾教秦孝公“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
  
  这时各国的常备兵大多是考选出来的,有特殊的待遇。例如魏国考选武卒时,“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箙)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通过这几种严格地考核,中试的就可以免除全户徭赋和田宅的租税。当时各国出兵时,往往以常备兵带领新征发来的士兵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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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隋唐五代品阶勋爵制度

  一、职事官与散官
  
  隋唐的官员可分为职事官与散官两类。所谓职事官,就是指中央机构的三省、六部、九寺、五监、十二卫以及州县各官。这些官员都有比较明确的职责权限。所谓散官,只是一种表示身份地位的称号,并没有实际的职权。《隋书·百官志下》说:“居曹有职务者为执事官,无职务者为散官”。“执事官”就是职事官,又说“散官以加文武之德声者,并不理事”。凡职事官都是有“品”的,隋文帝时定九品三十阶,即自一品至九品各分正从,其中自正四品至从九品又各分上下阶。《隋书·百官志下》载,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定令:“品自第一至于第九:唯置正从,而除上下阶”。唐初又恢复三十阶。大体说,九品又分成三品以上,五品以上及六品以下三个等级,表示着职事官的不同身分。三品以上职事官通常是指中央机构中的台、省、寺、监的首官和六部尚书、诸卫将军以及地方府尹、上州刺史。这一等级的官员一般是由皇帝亲自任命。四品、五品职事官多半是中央各部门的次官、要职(诸如给事中、中书舍人、尚书左右丞等)以及其下属各司、局、署一级长官。这一级官员通常是由宰相提名,呈皇帝御批。六品以下算是低级官员,他们的任命只需通过吏、兵二部铨选注拟并经过例行的审报手续即可。
  
  职事官都是流内官,此外还有流外官,《隋书·百官志下》说:
  
  又有流外勋品、二品、三品、四品、五品、六品、七品、八品、九品之差。又视流外,亦有视勋品、视二品、视三品、视四品、视五品、视六品、视七品、视八品、视九品之差。极于胥吏矣,皆无上下阶云。
  
  这些流外、视流外官都是胥吏杂色者。这些人若经过一定时间的考课或有劳绩,可以升入低级的流内官。
  
  职事官与散官的名称始于汉代,到隋代才有明确的区分。隋文帝时,制定特进、左右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银紫光禄大夫、朝议大夫、朝散大夫等为散官,以加文武大臣德行卓著之人。六品以下,又有翊军等四十三号将军,品级分十六等,为散号将军,授予有功武官。炀帝时,废除四十三散号将军。至唐时才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的文武散官制度。文散官从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共二十九阶,武散官从骠骑大将军至陪戎副尉共四十五号三十一阶。其中有十六个散官号是专门授给归附的少数民族酋长的。按规定,凡九品以上职事官,皆带散官号,谓之“本品”。如果本品高而职事官低者谓之守某官,本品低而职事官高者,谓之行某官。
  
  二、勋官与封爵
  
  勋官本来是赏给立功将士的荣誉称号,后来文职朝官也有赏给的。隋文帝时,采用北周之制,定勋级自上柱国至都督共十一等。唐武德、贞观时有所改易。由于当时勋官与散官名称相同,不易区分,所以高宗咸亨五年(公元674年)再加以改革,定为十二转。
  
  据《新唐书·百官志一》载,凡以战功授勋者,主要根据其杀获敌人的多少来评定其战功之大小,进而决定其勋转的授予。例如坚城苦战,功第一者,授勋三转。在两军对阵中,以少击多,杀获敌人十分之四者,称为上获,授勋五转;杀敌十分之二者,称为中获,授勋四转;杀敌十分之一者,称为下获,授勋三转。自高宗以后,战士立功授勋者动辄盈万。由于授勋太滥,所谓勋官,便成无用的空头支票了。
  
  除将士授勋外,其他朝官文臣以及无战功者也可授勋。这主要视其政绩之优劣而定,也有特恩赏赐者。五代承唐旧制,唯其授勋特重资历,对文武官授勋规定更为明确。据《五代会要·司勋》载,后唐天成三年(公元928年),庄宗敕曰:
  
  近代已来,文臣官阶稍高,便授柱国,岁月未深,便转上柱国;武资初官便授上柱国。官爵非无次第,阶勋备有差等,宜自此时,重修旧制。今后加勋,先自武骑尉,经一十二转方授上柱国,仍永为常式。
  
  但是这种制度未能坚持,所以后唐潞王时,尚书司勋郎李盈休又再次建议:“从今群官得叙封者,并请自武骑尉依次”。
  
  封爵也是享有某种特权的封号。隋唐五代的封爵,自亲王至开国县男共九等。
  
  据《新唐书·百官志一》载:“皇之弟、皇子,皆封国为亲王;皇太子子,为郡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诸子为郡公,以恩进者封郡王;袭郡王、嗣王者,封国公”。自郡王以下,文武大臣有功者均可受封。总之,获得封爵的途径有二条:一是靠血缘关系;二是靠立功。立功得封者,如唐初李靖曾封卫国公,李勣曾封英国公,德宗时李晟曾封平西郡王。但唐后期封爵也很滥。
  
  封爵本来规定有食邑若干户,这种规定实际都是徒有其名仅虚封而已。但若加上“食实封”若干户之类的名号,才能享有相应的封户租税,或者从国库支取应得的封赐。
  
  三、检校官与宪官
  
  隋代及唐前期已有检校官。那时的检校官是在正式任命以前而暂时代理某职的意思。如贞观六年(公元623年)唐太宗以魏徵为检校侍中,那是叫他暂时代理侍中的职务,贞观七年才正式任命为侍中。自玄宗以后,由于使职、差遣制度的发展,检校官的含义就有所改变了。当时各种使职,特别是诸道使府立功的将校,大多带中央台省的官衔,上自三公、仆射、尚书,下至郎中、员外郎、校书郎。这些官衔均称为检校官。他们并不在该部门任职,只是挂衔表示其地位之尊崇和升迁之经历而已。例如杜甫,世称杜工部,其实他并未在工部担任过任何官职,只是在西川节度使严武幕府里当参谋时曾经挂过检校工部员外郎的头衔。还有带御史台职称的,如御史大夫、御史中丞、御史等,这类称为宪官。如元稹有一首诗,题为《送东川马逢侍御史回十韵》,马逢并不是御史台官员,侍御史只是他所带的宪官称号,其实他是东川节度使下的一个幕职。此外,有的节度使还带“同平章事”的头衔,则称为“使相”,其实也是不问宰相事的。
  
  了解了唐代种种官称名号后,我们对唐代官员头上所戴的一顶顶“桂冠”就可以一目了然,例如《旧唐书·宣帝纪》载,大中元年(公元847年)有一份制书称:
  
  以正议大夫、尚书户部侍郎、知制诰、翰林学士承旨、柱国、赐紫金鱼袋韦琮以本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其中正议大夫是正四品以上的文散官,尚书户部侍郎是职事官。知制诰、翰林学士承旨是差遣,柱国是从二品十一转勋官。唐代规定,三品以上者才能穿紫色章服,佩挂金鱼袋,韦琮的散官为正四品上,职事官正四品下,不能服紫佩金鱼袋,故要“赐紫金鱼袋”。大中二年(公元848年)又一制书云:
  
  剑南西川节度使、光禄大夫、检校吏部尚书、同平章事、成都尹、上柱国、陇西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李回责授湖南观察使。
  
  其中,剑南西川节度使是差遣,光禄大夫是散官,检校吏部尚书是检校官,同平章事是使相。只有成都尹才是职事官,上柱国是勋官,陇西郡开国公是封爵,食邑二千户是其所带的虚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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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2 03:45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夏皇族内部斗争史

  西夏自元昊立国前后,其内部的斗争一日未曾停息,我现在就把几次重大的历史事件和人物做一下必要的交待。
  
  (1)元昊一朝的内讧
  
  元昊这个人,历史对他的评价是:性凶鸷、多猜忌、峻诛杀。他治理党项族的高层主要是以杀戮为主,不论是至亲骨肉还是开国勋旧。不过,平心而论,辽夏金元这四个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内部各争雄长、苗性未退,如果不以霹雳手段则很难震服。元昊不过是比较凶暴的一位而已。
  
  元昊的生母卫慕氏身属强大的卫慕氏族,卫慕山喜自恃是元昊的元舅,擅做威福,不久,就被元昊杀掉,随后,元昊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将生母也毒死。公元1035年,元昊把妃子卫慕氏也杀掉(山喜的女儿),最后,亲自率兵屠灭卫慕氏一族。
  
  元昊的军中代言人是山遇惟永、山遇惟亮兄弟。他们是元昊的叔父,元昊猜忌他们久握兵权,借口要杀惟永,惟永逃到宋军处,宋朝不敢接纳,于是,双双遇害。此后,元昊亲典军队,不容他人染指。
  
  元昊称帝以后,长子宁明哥立为太子,皇后野利氏家族遂成为当时的豪族,野利旺荣、野利遇乞相继掌握兵权,元昊因为对宋作战,所以,还需要野利家族为他卖命。1043年以后,元昊羽翼丰满,辽宋都已经和他保持和平的态度,于是,元昊卸磨杀驴,这个消息被宋将种世衡知道后,巧施反间计,使得元昊就此杀了野利遇乞。
  
  元昊的长子宁明哥死后,元昊继立次子宁令哥为太子,宁令哥的妻子没藏氏生的美貌,元昊与之通奸,生有一子,就是后来的夏毅宗谅祚。没藏氏得宠以后,她的哥哥没藏讹庞居然打破西夏内部的惯例,出任国相。没藏讹庞兄妹定计,废除太子,立谅祚为帝。没藏讹庞先是挑唆太子宁令哥以夺妻之恨借元昊出行围猎的机会刺杀元昊,元昊当场被儿子把鼻子砍掉,羞怒交加,当晚就死去,死前立幼子谅祚为帝,宁令哥被没藏讹庞处死。没藏讹庞就此专权达14年之久。
  
  (2)没藏讹庞专权时期。
  
  谅祚即位后,因为年幼,所以,一直由没藏讹庞代掌国政。没藏讹庞一时显赫无比。谅祚的生母没藏氏为人淫荡无比,竟然被情夫所杀。没藏讹庞就把女儿嫁给谅祚,谅祚的亲信相继被没藏讹庞杀掉,谅祚敢怒不敢言。
  
  1061年四月,谅祚和没藏讹庞的儿媳妇梁某早已通奸,这时,梁某向谅祚告密说没藏讹庞父子准备杀掉谅祚,谅祚立刻先下手杀了没藏讹庞父子,继而族灭没藏氏。曾经气焰熏天的没藏家族就此灰飞烟灭。
  
  谅祚酬劳梁某,就立她为皇后。却实在没有想到这个梁某竟然是第二个没藏氏,梁某的弟弟梁乙埋也成了没藏讹庞第二。西夏的后族专政局面就此形成!
  
  西夏毅宗谅祚是西夏历史上一个比较有作为的皇帝,他的性格和他的父亲元昊截然不同,倒是很接近他的祖父太宗李德明,可惜,他享年不永,死的时候才21岁。
  
  (3)梁氏两度专权
  
  毅宗死后,八岁的儿子秉常即位,梁氏成为太后,临朝听政,弟弟国舅梁乙埋专掌国政。
  
  梁氏是汉人,所以,党项贵族内部很多人都不服气,于是,梁乙埋先后杀戮了一批异己,最后,把名将元昊的亲弟弟嵬名浪遇废黜(嵬名是元昊自己起的姓)。继而,梁氏决定用大举伐宋的做法转移国内的矛盾。
  
  公元1070年8月,西夏兴兵30万进攻宋朝,宋军大败,不料吐蕃趁着西夏国内空虚,进行偷袭,梁乙埋急忙回军。
  
  次年,梁乙埋再度征伐宋朝,又是无功而返。国内的矛盾反而激化。秉常亲政后,梁氏继续控制他,秉常很不满,和亲信李清谋夺梁氏的权力,不料事情泄露,梁氏囚禁了秉常。
  
  1083年,秉常复位,仍是傀儡,1085年梁乙埋死后,其子梁乙逋自立为国相,8个月后,梁太后病死,两年后,秉常也窝囊的死去,至死也没有走出木偶的处境。
  
  秉常死后,其子乾顺即位,是为崇宗。因为乾顺的生母梁氏也是梁乙逋的妹妹,因而,梁氏一门两后,贵盛无比。乾顺根本不敢和梁乙逋争锋,最后,因为梁太后(乾顺的生母)同梁乙逋之间也产生了矛盾,于是,乾顺联合另外两员大将嵬名阿吴和仁多保忠杀掉了梁乙逋。但是,实权还是在梁太后的手中,乾顺假手辽国,用毒药毒死了生母,这才自己开始掌握大权。
  
  鉴于谅祚、秉常和乾顺三朝都是三大将分掌权力,乾顺决定打击贵族和外戚势力,功臣仁多保重因为领军日久,被废黜。乾顺倚靠辽国和宋朝的力量进行大清洗,大举分封嵬名家族(皇族)子弟,弟弟察哥被封为晋王,掌握实权,西夏的内部又开始向诸王分制方向发展。此后诸王权力日益坐大,终于爆发西平王叛乱。但是,不论怎样,多年的母族专政的局面在乾顺手中结束。
  
  (4)任得敬篡政前后。
  
  任得敬本是宋朝降将,很受乾顺的宠信,更兼任得敬镇压农民起义有功,仁宗即位后封为西平公,不久晋爵为王。任得敬掌权以后,鸡犬升天,他的弟弟得聪、得恭相继成为军中要人!在重用任得敬这方面号称西夏有史以来的最为贤明的夏仁宗仁孝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此前,皇叔晋王曾经多次劝说仁宗说是任得敬不可信用,然而,仁孝不听,晋王死后,
  
  任得敬继任国相,晋爵楚王,公开和仁宗平起平坐。接着,任得敬策划废黜仁孝,仁孝此时已经是有苦说不出,任得敬掌握军队达20年之久,门生故吏遍布天下,最后,任得敬竟然提出和仁孝中分天下,仁孝被迫答应,因为西夏是金国的藩属国,所以,册封要金国皇帝同意,金世宗就此联合仁孝一起铲除了任得敬。然而,西夏的中衰已经不能避免。
  
  (5)最后的内讧。
  
  仁孝死后,其子纯佑即位,纯佑的堂弟安全和纯佑的生母罗氏通奸,合谋杀害了纯佑,安全为人昏暴,其后,宗室齐王遵頊废黜安全,自立为皇帝,是为神宗,此人和安全是一路货色,被成吉思汗利用拚命联蒙抗金,自废武功,最后,又被迫退位,成了西夏唯一的一位太上皇。神宗退位以后,其子德旺更加无能,等到德旺死后,侄子李睍即位的时候,西夏终于迎来了末日。
  
  公元1227年7月,西夏灭亡,共存在1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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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4-3 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西周时期的中央官制

  西周的政治组织和社会制度,是因袭夏、商,经武王、周公、成王和康王几代建立起来的。《尚书·立政》载有不少周初官名,可以使我们了解西周如何设置官吏。近年来出土的大量周代铜器铭文中记载的周代职官,也可以与文献记载相补充。从现有的资料,我们可以把西周的职官分为中央和地方两个系统来叙述。
  
  在西周的每一个封区内,诸侯是最高裁判者,因为他们被赋予以“专扬于国”的特权,而在整个封建国家内,周天子是最高权力的执掌者,诸侯的争执,都诉之于周天子。《诗经·大雅·假乐》云:“百辟卿士,媚于天子”,金文《献簋》云:“受天子休”,都说明了这个历史事实。在周天子之下,有中央政治的组织,《尚书·酒诰》云:
  
  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寮、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
  
  所谓“内服”,即指中央政府而言。“百寮”、“庶尹”就是中央政府的官吏。以天子为首的中央政府,是西周最高权力机关。他统辖着无数以诸侯为首的地方政府。这种地方政府,在当时称为天子的“外服”。侯、男、邦伯就是地方诸侯。
  
  当时中央政府的组织极为庞大,官吏的名称极为复杂,根据《尚书·立政》记载的官名有:
  
  任人,准夫,牧,作三事,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左右攜仆,百司,庶府,大都,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司徒,司马,司空……
  
  这些官称,若从其职司而言,大体可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王室外廷政务官——任人、准夫、牧、司徒(土)、司马、司空(工)。
  
  任人,就是“常任”。执掌王廷政务。准夫,就是准人,准为公平之意,执掌司法。牧,就是“常伯”,“作三事”,与《诗经·雨无正》的“三事大夫”,金文《盠方彝》中的“叁有司,司土,司马,司工”的职司相当。司徒即司土。从金文记载看,司徒不仅管理籍田等土地之事(即主民事),而且有时还兼管军事和卜事。司马主军事,还可参加周王册命典礼。司空即司工,管理工事。
  
  二、王室外廷事务官——大都、小伯、艺人、表臣百司、太史、尹伯、庶常吉士。
  
  “大都”,是管理诸侯和国王子弟们采邑的官吏。“小伯”是管理卿、大夫采邑的官吏。“艺人”是有专门技术的官员,如卜、祝、巫师、工师等。“表臣百司”,在外廷管理政事。“太史”,负责记事和制作册命。“尹伯”,是众官的头目,“庶常吉士”,是具体办事的士官。这些官员对宫室内廷的“宫内官”而言,又可称为“府中官”。
  
  三、王室内廷事务官——虎贲、缀衣、趣马、小尹、左右攜仆、百司、庶府。
  
  这些官员都是负责宫廷保卫和宫中事务的宫内官。“虎贲”,武职官,负责保卫周王的安全,“缀衣”,掌管周王的衣冠服饰,其职掌大约相当于后世的“尚衣”。“趣马”,掌管王室的车舆马匹。“小尹”就是总管小臣。“左右攜仆”,管理周王日常所用的器物或御车的仆夫。“百司”,管理王室内廷的各种事务。“庶府”,管理王室内廷物资贮藏仓库。这些都是周王的侍从或近臣。除此以外,在金文中还出现“虎臣”、“服”、“走马”、“小臣”、“膳夫”等,这些也都是与周王关系密切的官员,其职司与“宫内官”基本相同。
  
  以上这些官由师、保或宰、太宰总领而隶属于周天子。换句话说,师、保、宰、太宰就是百寮的首领,地位较高。周公的儿子伯禽就曾做过周王的师、保。《令彝》记载周王命他“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这就是说,叫他管理王朝“三事大夫”和四方诸侯,并统领王廷“百官”。周初,武王继位后,曾任命姜尚为“师”,号称“师尚父”,在灭商及灭商以后巩固西周王朝政权的许多重大事情,都是师尚父出谋划策的。所以《史记·周本纪》说:周武王“封功臣谋士,而师尚为首封”,成为东方齐国的始祖。周成王时代,“召公为保,周公为师”。那时,由于成王年幼,应付不了周初“天下未集”的复杂局面,所以周公旦曾“践阼代成王摄行政当国”,直到七年后,成王长大,周公才还政于成王。在此期间,周公、召公曾奉命东征,平定了管、蔡、武庚等的叛乱,抓获了叛乱的东方五国首领,为巩固西周王室立下了丰功伟绩。此后,在广大的王畿地区:“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由此可见,师、保在西周拥有很大的权力。《左传·定公四年》说:“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可见师、保这类官和商代的“尹”职能相当,又说“周公为太宰”。宰这种官在商代就已出现,本为王室内廷的治事官。“太宰”是王室内廷治事官的首领,实际上就是王家的大总管。它的职司与后世的“相”职相同。后世“宰相”这个官称就是由此演变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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