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阿克毛•沙伊克因走私毒品在乌鲁木齐被执行死刑一事引起德语媒体的普遍注意。
《日报》报道了中国法庭审理的一些”内情“:
"2008年沙伊克一案首次在乌鲁木齐法院开庭,审理仅用了半小时,就以宣判死刑结束。据说庭审时,沙伊克的自我辩护语言毫无关联,稀奇古怪,引得法官们哈哈大笑。争取全球废除死刑、名为'缓刑'的英国救援组织应当事人家属的请求,派出一名心理鉴定专家前往乌鲁木齐,但司法当局不允许他与沙伊克接触,也不让他进入法庭。请法院委派一名自己的心理学家,法院认为没有必要。
尽管中国法律规定,被告作案时有心理疾病、不能对自己行为负责的情况下,可以减轻或甚至不处于刑罚,但乌鲁木齐法院2009年10月二审时仍然批准了死刑。"
《世界报》的评论题目《国家谋杀,为避免开先例》颇为耸人听闻,文章在开头写道:
“北京以贩毒罪处决了一名显然患有精神疾病的英国人,如果确实如此,依据中国的法律,处死他也是一种犯罪,但是中国领导人不愿为此开先例。“
该报接着写道,”北京再次因为死刑被钉上了耻辱柱“。"伦敦和西方震惊的真正原因并非残忍的死刑本身,不是对中国人、还是对欧洲人使用死刑的问题,而是法官们判决时没有透明度",
该报接着写道:"沙伊克一案并非政治案件,为什么法院不允许公认的医生对他进行检查?法官们会失去什么呢?答案很简单:北京领导人不允许外国人看到他们判决时手里的牌,毕竟这是国家政权的保障之一。中国的司法部门每年宣判的死刑超过了其它所有国家的总和,但是它十分胆怯,不敢使法庭审理具有透明度,这些审理早就不按法制进行。"
《南德意志报》一天内发表三篇文章,介绍了沙伊克一案的来龙去脉:
其中的社论从中国政府不理会英国政府的多次呼吁谈到西方与中国打交道时面临的一个"根本问题":
"中国是一个极其敏感的巨人。每当它因外交政策或国内状况受到批评时,就会做出火冒三丈的反应。对显而易见的政治争论,如货币政策和气候谈判中的减排问题,它总是以敌视和粗鲁的态度做出回答。中国在国际交往中表现出政治上的不成熟,不符合其地位和意义。在一个互相交织的世界,念念有词地警告别国不要干涉其内政是荒谬的空谈,因为国内状况对投资决定或政治合作起着重大作用。
中国在国际交往中不懂得平衡,它的领导往往缺乏外交灵活性。他们判处一名反对派人士多年监禁,却不许别人批评。要求调查处决人犯的背景,中国的发言人却称之为干涉。对会见达赖喇嘛的人,中国政治领导人用抵制手法进行惩罚。不过,人们的愤怒不会因此消失。恰恰相反,中国将很快感受到,做一个不受欢迎的霸王是什么滋味。"
德国联邦政府人权专员诺克在接受德国《法兰克福汇报》采访时表示:"对于中国当权者来说,他们所关心的是显示自己的权威力量,而不是国家的法制化"。诺克称,英国方面表示,沙伊克曾经患有精神病。所以死刑的判决很容易让人怀疑这一审判是否合理。包括德国在内的欧盟所有国家都取消了死刑。"如果是这名英国人自身的过错,我们当然会对此批评。尽管如此,对于这名英国人的毒品是不是别人强给他的,他是不是精神健康处在可以承担责任的状况,这里面存在着巨大争议。所以我怀疑中国司法的这场判决的公正性。"
参考链接:
德国之声:令西方震惊的中国司法“透明度”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5072749,00.html?maca=chi-rss-chi-all-1127-rdf
德国之声:德国人权专员谴责中国处决沙伊克 http://www.dw-world.de/dw/article/0,,5071289,00.html?maca=chi-rss-chi-all-1127-rdf
《世界报》:国家谋杀,为避免开先例
http://www.welt.de/politik/ausland/article5668468/Staatsmord-um-den-Praezedenzfall-zu-verhinder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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