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仪礼
成年仪礼是一个人跨入社会门槛的一种仪式。 一个人步入成年的标志是服饰上有所区别,而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女孩子服饰的变化。按过去的做法,姑娘们从天真烂漫的幼女、少女的生活,长到16、17岁时,就到了成年将要出嫁的美好年华。为了庆祝这一具有重要意义的人生阶段,父母们总是要为心爱的女儿们准备好丰富的装饰,在众多装饰中绝不能缺的是珠冠———“巴珠”。[1]巴珠是过去藏族成年后经常戴在头上的主要装饰品,制做精细非常漂亮。做一顶巴珠很不容易,做父母的常常要提前很长一段时间筹积资金,备齐珠宝及其它材料。贫苦人家没有钱买贵重的珠宝,但也要千方百计地设法找其它代用品来制做。到举行成年仪礼的这天,父母一大早就给女儿穿好新衣、戴好“巴珠”,然后将诸如耳环、项链、手镯、戒指等等戴好。装饰完毕,父母和亲朋好友陪伴着女儿一起到就近的寺院朝佛供礼。在拉萨父母和亲朋好友还陪伴女儿到八廓街上的四大经杆之一“曲雅达钦”前,煨桑祭祀,供奉神佛和拉萨保护女神吉祥天女———班丹拉姆,姑娘还将一条洁白的哈达,恭敬地挂在经杆上面,顺时针绕经杆并许愿,祈求一生平安、幸福。此时拉萨姑娘才第一次围上“帮典”。父母和亲朋好友也为姑娘祝福。举行完成年礼,那无忧无虑的天真少女,算是脱离了孩提期,进入了妙龄女郎的黄金时代。在江孜班觉伦布村一般孩子长到13岁便开始算是成年,但没有具体的成年仪式。无论是男女青年,自步入成年人行列,每个人就享有和其他成人一样的权利,受社会的约束,并承担一定的社会义务。
结婚礼仪
在人生礼仪中,作为缔结男女婚姻关系的契约和标志夫妻家庭生活开端的婚礼,是一种最能体现人们生活价值观的典型仪式活动,历来受到个人、家庭和社会的高度重视。人们之所以重视这一仪礼,是因为人类要延续,家族要发展,最终都由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所决定。婚礼同时也是传统社会中人们积累和表达某一文化涵义的反映。婚礼的仪式过程比较繁琐,城镇农村基本相似。以后藏江孜等地婚俗为例,一般由订婚、迎亲、婚礼、回门等四部分组成。 在过去由领主统管下的江孜农村,除了少数差巴户能够办起简单的婚礼外,平民百姓举行象样的婚礼只能是美梦而已。他们结婚时把自己的衣褥及生活用具与对方合并,这就算是结婚了,没有什么特别的仪式。 自民主改革以后,群众当家做主,生活条件进一步提高,朗生的子女结婚也可以举行小规模的婚礼,到了六、七十年代求婚、结婚等仪式规模不断扩大,此时一般结婚根据自家经济条件都举行不同规模的典礼。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群众物质水平的迅速发展,婚礼的规模愈来愈大,仅以仪式的时间来看,由民改和人民公社时期的二、三天,增加到现在的五至七天,多的还要举行十天。 如今的农村,婚姻自主,随心如愿。男女大部分自由恋爱,若是由父母或他人介绍,也得通过“目测”,自己决定。“目测”往往事先约好的朝佛时间或串门或以别的借口,使双方通过认识,再经过一定的了解时间后作出最后的决定。青年男女无论自己认识或是他人介绍,双方同意婚事,娶亲家选择黄道吉日,向对方家庭正式提出求婚。“不论谁家娶媳妇,一开始都要委托自家亲友,或所看中的姑娘一方的亲友去提亲,却万万不可莽撞地直接登门造访,向女方父母提亲。更不能贸然地惊动女方本人。一来怕女方父母不应允,使自己难堪,处于尴尬的境地;二来怕被姑娘当即拒绝,不能如思以偿。故此,不可急于求成,而应采取耐心等待,循序渐进的万全之策。这点不同于西藏有些腹心地区。如曲水一常在说亲时,提亲者要带上酥袖茶和青稞酒去找女方父母提亲。如果对方喝了提亲者的茶和酒,就算得到同意了;如果对方死硬不喝,则意味着不能促成这门婚事。提亲者只得暂时告辞,争取下次有所突破,乃至成功,或改变主意,另找女家。当女方父母同意将自己的女儿许配给求亲者后,求亲一方要选定敬送求亲酒的日子,务必要择吉日良辰,备好礼品,带上青稞酒和酥油茶到女方家里给其父母敬上求亲酒,呈上礼品”。[2]不论求亲者的家境殷实与否,求婚的那一天,向对方家男女老少每人送给哈达、衣服或衣料,一般还要送青稞、小麦各一袋(约50公斤)、酥油三五斤、一整头羊肉及三坛酒。并给对方母亲“奶钱”及帮典(围裙),意思是女儿或男儿长到现在母亲不知用了多少奶养育他们,儿女自小不知磨破母亲多少帮典,今日送这些来补偿损失。求婚者要负担这一天的饮食,若对方家代办,求婚者应用钱补偿示谢。由于男女双方同意婚事后才来求婚的,因此一般不会出现求婚者被拒之门外、不予准婚等情况。这一天双方还要商定结婚的确切日期。因此这实际上是定亲仪式。求婚这一天,青年男女一般不参加,离开时双方家要给求婚者献哈达、送回礼。 举行婚礼之前,有的娶亲家要卜算男女年岁生辰、属相是否相克,即看五行和纪年的十二属相的生辰属相是否相克或相冲。按历算说法,五行中木克金、金克火、火克水、水克土、土克木,在十二属相中从某支起,间隔六个,其第七支与之相冲,如在十二属相中排列在第一位的鼠和排列在第七位的马相冲,排列在第五位的龙和排列在第十一位的犬相冲。此外有的还要卜算双方的八卦是否吻合。若有属相相克或八卦不合者,则请僧人或咒师到家中做法事,力求缓冲这种矛盾。 “迎亲时间必须根据双方家庭成员的属相而定。例如称拂晓为虎时,如果双方家中有属虎的,就不能在佛晓时分迎亲;管黎明叫做兔时,如果家中有属兔的就不能在黎明时迎亲;如果家中有属龙的,就不能在日出时分迎亲,因为此时叫龙时;日暖时为蛇时,家中若有属蛇的,便不能在此时迎亲;如果家中有属马的,就不可在正午迎亲,因此时系马时;称日初偏西时为羊时,故而家中有属羊的,就不能在此时迎亲;如果有属猴的,就不能在子午巳过后迎亲,因为此时为猴时。反之,会招来灭顶之灾,人畜夭亡,不得安宁。”[3] 另外,还要择黄道吉日,要看日期和星期,如藏历八日、十五日、三十日或星期五、星期六为吉日,而最最忌讳的是星期天,这和通常不能在这天出远门、办丧事是一个道理。 举行婚礼的前一天晚上,嫁方要为出嫁的儿女举行送亲仪式或可谓告别仪式。当晚娶方家的迎亲人牵上一匹准备给新郎或新郎的打扮考究的马,路程较远者赶着马车或开汽车、拖拉机等。一般有二到三名迎亲的人。此时嫁方的所有“吉度”户前来送行。他们必带的礼品有哈达、糌把油糕即在糌把里揉合融化的酥油、细酪粉、红糖等制成的方状或圆状糕点)、一支前腿带胛骨羊肉、给主人家每人一件衣服或衣料以及礼金。仪式开始时,出嫁者坐于席位中间,若是女子出嫁,还有一伴娘坐于其旁。左右分别坐父母、送亲人、其它家中成员以及送亲人。入席后迎亲者向新人献哈达并在其衣服背下插彩箭,意为从今以后已有主了。以后“吉度”户开始献哈达、送礼。仪式结束后,大家喝酒唱歌、通宵欢度。 与此同时这一天晚上嫁娶双方各自门口会聚集十几位男女青年围坐在一起并点起篝火,这种“点篝火者”藏语称为“米东肯”,。这是一个古老的习俗。这些“米东肯”一般都是年青人,他们打听好新娘或新郎出门的时间后,前一夜就分别聚在娶嫁方门口,点起篝火。主人家为他们提供茶酒。待新郎或新娘出门时,他们以不让村里最好小伙或最漂亮姑娘走为由,故意给迎亲者出难题,迎亲者和嫁方只能象征性地出点钱,请求让他们通过。到娶方门口,那里的年青人则以新来的新人配不上我们这家的小伙或姑娘为由,故意出难,送亲者也只好出点钱,请求他们进入。 这一天嫁方还要把准备好的嫁妆或彩礼移交给迎亲者。嫁妆和彩礼没有约定俗成的规定。而是由家庭经济条件决定。条件好的送一些诸如“巴珠”、“格达”、“嘎乌”等贵重首饰,一般家庭所送的主要是以自己平日的衣被加上几套藏装和几床被褥、足够的口粮等等。有的也送自行车、缝纫机等耐用消费品。 举行婚礼那天,根据卜算指定的时间,迎亲人带路,送亲人扶着出嫁者,带着嫁妆,缓步出口,此时家中有一人手拿彩箭及挤奶桶,一手拿羊腿环绕空中,进行招贴引福仪式据说家里有人出嫁时,往往会损失许多财气,因而要做这一仪式。 迎亲队伍出门启程,领队是一个属相好、穿着白色藏袍,手中举着“司巴霍(九宫八封图)”的人。如果路上遇到背水、背东西的人,认为是吉利的,送亲者为其献哈达还要给点小钱,如果碰到倒垃圾、背空蒌子的人,认为是不吉利的,迎亲时的天气好坏也极为重要。如果遇上刮大风或下雪天就很不吉利,被人们视为恶的征兆,意味若将有大灾大难临头,主人自然要为此烦恼伤心,耿耿于怀。如果遇上晴天或温暖的天气,就预示着家中祥和美满,万事大吉。 娶方在新人到达之前,装扮大门,并在大门两侧分别立黑自两种颜色的大石头,同时还要为新娘下马准备好垫子。这种垫子里面装有青裸、小麦及盐巴,上面铺有五彩锦缎(也有用虎皮、豹皮的),面上用面粉画上“ ”字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