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逍遥剑”来信:
司马老师,看到您在微博客上与人讨论文强的死刑和唐骏文凭的真假,觉得你的思考角度很新鲜,佩服,总能在别人看不到处看到些什么,希望你能把这些思想放大一下,我觉得看你写的东西不纠结,上下顺气。
谢谢你的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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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复“逍遥剑”:
逍遥剑先生:
你好,微博上的东西,一时性起,并不代表什么思想,你过奖了。
不过我很愿意以更新的角度看待世界,而文强的死刑和唐骏的文凭倒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个借助。
先说文强。
文强,于2010年7月7日上午被执行死刑,即引来文强不是死于法制而是死于政治谋杀的说法,这种说法在网上特别流行,最有份量的话就是“那些站在文强背后的人”更该死。
中国人不信确凿的证据,而更信“那些站在文强背后的人”这样的莫名的“非证据”,我看到也有人说,文强的老婆在一审后得知丈夫获死刑,说过一句很耐人寻味的话,比文强贪得多的人现在都没事,文强那么一点钱就被判了死刑,她很想不通!所以这个人评论道:
可见,重庆地界的水有多深。
文强的老婆既然知道还有比文强贪得多的人存在,她又那么同情文强,为什么不直接告发她知道的那些“比文强贪得多的人”呢?现在,既然文强已经获死刑,应没什么可以忌惮的了,作为他的老婆也没什么可顾忌的。
问题的关键是“比文强贪得多的人”到底是谁――文强死都不怕,还怕揭发出一个比自己更贪的人吗?至少可以发到凤凰博客上。
所以,看到了他老婆说的这些话,和听到那么多人用他老婆的话来作为怀疑文强死刑判决的公正,我得出的结论是,在中国人哪怕是知识分子那里,阴谋论仍然大行其道,满嘴跑火车的人有的是,但真正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人基本没有。
我对文强被判死刑这件事持中立态度,我相信法律――如某些人所言,文强被判死刑是中国法制社会的悲哀,我倒要问一问,按他的意思是只有让文强活着倒是中国法制社会的幸福了,但我却觉得,如果让文强这样的人活着,你再看看法院对他的罪行认定,则更是对中国法律制度的侮辱。
文强,是死是活,就是文强本人的事,如果他足够死刑,就应伏法,我不敢肯定这种结果是绝对的公正,我也不相信那种绝对公正根本存在――我愿为限的公正欢呼而不愿为一个莫名的黑局忧患,我觉得对政治本来不要抱太多的幻想,要切实。
牢骚太盛防肠断,古人早说过。
还有,关于唐骏的事。
方舟子说唐骏伪造了博士学位证书,后来唐骏博士在网上出示了他的博士学位证书,于是方舟子又说唐骏毕业的那个大学是“草鸡大学”――所以按方舟子的意思,唐骏就是“草鸡博士”。
但这里有件最麻烦的事,即方舟子现在不但要证明唐骏的博士学位是假,而且还要证明他说的那所“草鸡大学”是草鸡,并且要证明这所他所谓的“草鸡大学”就是个伪造的大学,否则即使唐骏真的毕业于“草鸡”水平的大学,你也不能证明人家的博士学位是假的,在我看来,若北京大学是公鸡或母鸡大学,清华也是,哈工大也是,除了这些一流的大学,其它挂着大学招牌的,都算草鸡,草鸡本身就是一个形容词,没有准确的定义,你如何用它来确定它所发放的学位证书的真与假呢?
其实,当方舟子承证唐骏毕业于草鸡大学那一刻起,他已输了。
其实,我更讨厌方舟子这样的津津乐道于挖揭一个与他并不相干的人的学位的真假的做法,我相信以唐骏的能力,据说他现在每年能赚几个亿,真他妈能赚,不过,他可以得到盖茨和陈天桥等人的欣赏,一定有过人之处,为什么他们不欣赏那些手持公鸡和母鸡大学博士学位的人而偏偏欣赏唐骏呢?
我还是觉得,方舟子的揭露反倒让人体会到某些中国知识分子的心理阴暗。
别总把自己当成公正或公众的化身,一纸文凭,本身就是私人拥有,你既不是唐骏公司的股民,也不是老板,而又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唐用这张草鸡文凭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老出来跳什么?
即使他吹个小牛,就让他享受于此有什么不好?
东北有种小昆虫,小贴树皮,如方舟子也。
让人家有吹牛的自由,有撒个小谎的自由。
但不能让方舟子这样的人有随便调查、干涉别人自由的自由。
这才是真正的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