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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女警连环四枪击毙歹徒(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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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2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日报7月8日报道

警队“女福尔摩斯”
去年成功处理女医生被劫持事件
阿秀1983年从警,一直在刑警队工作,参与侦破不少重大案件,由于在现场刑侦技术的突出表现,还被称为“女福尔摩斯”,是全省三八红旗手、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
她40多岁,但在现场的矫健身手一度让媒体以为是30多岁。她说话非常温和,穿着举止就和普通家庭妇女一个模样。只是在采访中,她和另外一名警官聊天时,坐到旁边的椅子上,抽了根烟。这个标准的“公安习惯”,方显其硬派作风。
阿秀此前多次接受谈判技巧训练,也经历过多次劫持人质事件,均和平解决。去年8月20日凌晨,中山二院急诊儿科突现险情——一名红衣男子突掏利刃劫持一名值班女医生。当时在与男子进行对话的过程中,阿秀发现男子是客家人,就用客家话和他对话,并建议到医院的办公区进行商谈,同时不断劝其放下手中的利刃。经过75分钟紧张对峙,阿秀终于说服男子释放了人质。


前天晚上,阿秀在刑警大队值班。晚上8时30分,她接到指挥中心电话:站南路发生劫持人质事件。阿秀立即将值班的所有刑警召集,赶到现场。到了现场,扎着发辫、穿着白色T恤的阿秀慢慢向劫匪靠近。
神枪女警
40多岁,身材娇小,媒体目测约1.60米。
出身射击队,在刑警队工作了27年。
家人也是同行。
3秒4枪

女警毙悍匪 临危受命
记者:现场指挥员是直接向你下达攻击命令吗?阿秀:是。现场我的条件最好,离他最近,他对我的防备也最小。所以领导临时决定了要我来干。那个时候的情景,已经是千钧一发。我们不武力制止,人质的安全就没办法保证了。我先离开现场,指挥员问我:能不能把他打倒?我说:没问题。


战机骤现
记者:可乐是对方提出要喝,还是警方主动提供?
阿秀:我递给他一瓶可乐,塑胶罐的那种。问他喝不喝,他表示要喝。他还让我们的同志先喝,同事打开盖子,喝了几口。他要我把盖子盖上,扔给他。我把盖子拧上,抛了过去,可乐就落在台阶下,又往我的方向滚了几滚。他就用脚往自己身边挑,挑了几下。
记者:这个时候出现了战机?
阿秀:对,他在挑的时候,身体和人质分开了。他的胸部暴露出来。我拔出枪,朝他的右胸打。
乘胜追击


记者:第一枪打中后,对方倒下没?
阿秀:没有,他还在动。我继续朝他身体暴露的地方开枪。当时只有两个念头,第一是保证人质安全,第二是要把他打倒,彻底制服。打不倒他,身边的人质就危险了。

镇定离开
4声枪响响彻夜幕下的火车站地区,周围的群众几乎还没反应过来。将嫌疑人彻底击倒后,周围特警一拥而入,同时将人质救出。阿秀收起枪,快步走出银行,大声喊:“人质有没有什么事?”
周围很嘈杂,法医、刑警进入异常忙碌状态。一名警察听到她在喊,大声回答了一句:“人质没事!”阿秀于是走到装备车旁,将枪交回。她还需要值通宵班,于是快步走出现场,返回分局刑警大队。
枪里装着至少6发子弹

当日击毙匪徒之后,本报记者目睹这位女警满脸大汗,不难想象执行任务时所承受的压力。她从警27年,虽然枪法准,但从没往人身上打过。但在战机骤然出现后,她的枪法仍然与在打靶场上一样精准。
记者:枪是身上携带的,还是临时取的?
阿秀:是临时取的。我到我们的装备车取了一把警用枪,并把子弹上了膛。这把枪装着至少6发子弹。我把枪别在右裤腰,就再次回到现场。
记者:你开枪时紧张吗?
阿秀:不紧张。我就想按照两个方向,一是保证不误伤人质,二是保证将歹徒打倒。
射击队出身是分局神枪手
记者:你枪法怎么样?
阿秀:过得去吧。我以前就是射击队出身的,现在每年都进行射击训练,大概打90多分。不过以前就是没打过人。(旁边刑警插话:“秀姐是我们分局的神枪手。”)
记者:你昨晚几点回家的?
阿秀:到现在都还没回家呢。我值通宵班,24小时班,要值到今天晚上的。
记者:家人知道这事吗?阿秀:知道。发了个信息给我,“还行吧?”家人也是同行,能理解。

记者:现在还紧张吗?
阿秀:没事,挺正常的。

歹徒已中弹
为何还要连补三枪?
以防歹徒对人质施以致命一击
仅仅是3秒战机,阿秀急速掏枪,对准歹徒身体暴露部分先打出第一弹。对方还在动,她一个大跨步,抢进身位,连续再补三枪。为何连续开枪?在反劫持人质的实战技术中,假如选择了当场击毙的方案,会要求先打头、胸部等要害,使歹徒在第一时间倒下,令人质脱离控制。而歹徒在意识残存时或具备行动能力时,可能对人质施以致命一击,故要将其彻底打倒。

战术 拆解
选择阿秀做攻击手,主要是考虑到她心理素质过硬、枪法准,更重要的是她衣着普通,离歹徒最近,歹徒对其戒心不大。
在反劫持人质的实战理论中,对方喝水对警员来说是一个好机会。阿秀将可乐的抛落点控制得非常漂亮——可乐刚好掉在门口下方的地面上。歹徒用脚挑可乐,露出致命破绽。
发表于 2010-7-12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厉害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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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听了半天发现是粤语的……囧……还好听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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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2 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杂谈那些2b却在为死亡的凶手招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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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3 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杂谈那些2b却在为死亡的凶手招魂。
yehuabin 发表于 2010-7-12 23:54

好久没见了,现在新疆局势如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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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天涯杂谈那些2b却在为死亡的凶手招魂。
yehuabin 发表于 2010-7-12 23:54

有什么好招魂的?就算是再大的冤屈也不能拿无辜者来宣泄。死有余辜!如果那被劫持者是这些招魂者的亲人,又有何感想?还会为他招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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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7-13 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什么好招魂的?就算是再大的冤屈也不能拿无辜者来宣泄。死有余辜!如果那被劫持者是这些招魂者的亲 ...
★木兰花★ 发表于 2010-7-13 00:38

最主要的质疑是,女警开了一枪,就把劫匪与人质分开了,没有必要再补三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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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主要的质疑是,女警开了一枪,就把劫匪与人质分开了,没有必要再补三枪。 ...
台湾加油 发表于 2010-7-13 00:53



如果这算为劫匪招魂的话,也算我一个。

第一枪是英雄,制止暴力犯罪,

假设第二枪未看清楚当时状况,仍能理解,


后三枪,尤其是最后两枪,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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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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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前两枪没争议。后两枪有待商榷。

这个女警身上有一条人命,而且影片中未打马赛克,或多或少会给她和她家人带来影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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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上的幾位,哪天你被劫匪劫持一定要對警察高呼:只能開一槍.

劫匪跟人質在第一槍后一起倒地,瞬間的動作誰能判斷一槍已擊中劫匪要害,補幾槍確保人質安全剛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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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补枪是正常的,人从中枪到失能有段时间,不是中了枪就马上不能动了,除非命中头部、心脏这样的要害。美国曾经有名罪犯在身中数枪的情况下还坚持了十来分钟并射杀两名警察。尤其当时女警使用的64手枪,口径小,停止作用差,一两枪不能保证罪犯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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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上的幾位,哪天你被劫匪劫持一定要對警察高呼:只能開一槍.

劫匪跟人質在第一槍后一起倒地,瞬間的動作 ...
xjmbke258 发表于 2010-7-13 11:53


没说只能开一枪,

开枪的目的是 制止犯罪,解救人质。

女警开第一枪的时候,人质和犯罪嫌疑人已经分开,而且坐起,犯罪嫌疑人倒地俯卧在地上,后援也已经赶到,

如果出于紧张,补了第二枪,上面我已经说过,仍能理解,

但是后面的第三,第四枪,就是致人死地的需要了。

如果说女警当时紧张,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和动作,开了后面三枪,我仍能理解,

如果现场是我,也估计抖的要尿裤子了,

如果是这种情况,就没必要神话,女警也是个普通人,造神不是这么个造法。

不敢说质疑,只是商榷是否有更好的处理方法,

权当事后总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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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jmbke258 于 2010-7-13 12:19 编辑

手槍不是狙擊槍,不是自動步槍,威力小,精度低,如果一槍不能擊中頭部,劫匪完全有能力傷害人質。
美國一黑人嫌犯面對警察時僅僅有一個類似掏槍動作,就挨了數十發子彈斃命,事後發現嫌犯身上根本沒有槍。
在不能完全判斷劫匪是否已失去犯罪能力時,首要選擇是人質跟警察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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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1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开一枪后问一下劫匪:请问您还能动不?是只能喘气儿,还是能爬起来?要是不能动了,麻烦您吱一声,我给您找个医生。要是还能动,请对准镜头,晃一下手里的刀,我好补一枪。千万注意,只要晃动手腕子和刀就行了,这样我打的比较准,顶多打您胳膊,不然我以为您要袭警,我会吓的大叫的,我一大叫就可能比较慌乱,子弹射歪了也是可以理解,但是那样就对您不利了,万一我射中的不是您胳膊,而是小JJ,您家人会不乐意的,即使不是小JJ,射中眼睛啊,鼻子啊,心脏啊什么的也是个麻烦事。再补充一下,我初中生理卫生没学好,不知道心脏在哪儿,要不您先在在身上标注一下,省的我射错地方……(此处省略100000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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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扛着镰刀 于 2010-7-13 12:27 编辑
手槍不是狙擊槍,不是自動步槍,威力小,精度低,如果一槍不能擊中頭部,劫匪完全有能力傷害人質。
美國一 ...
xjmbke258 发表于 2010-7-13 12:18



为了保证人质和其他人员的安全,没说不能补枪,

如果不是把女警吹成花了:“秀姐是我们分局神枪手”,

我也不想多这个嘴,

看主帖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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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paradisehere 于 2010-7-13 12:31 编辑

反正这社会,尤其在网络上,死的不是自家人~~~谁还管你死的冤不冤~~~?

击毙 远 比 活捉  工作内容 简单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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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jmbke258 于 2010-7-13 12:32 编辑

明顯的執法過當   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

警察應該也是要拿剪刀火拼歹徒~然後大戰的三百回合~讓群眾知道歹徒的凶狠~在人質斷手斷腳,警察和歹徒大量失血的情況下,再拿出外掛手槍,幹掉歹徒!! 這樣比較不會讓質疑執法過當~~~~XD

一切都只能說,那個女警太快幹掉歹徒了!!!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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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主帖录像5分10秒到5分20秒,

在人质已经离开后,补上第三和第四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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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3 1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xjmbke258 于 2010-7-13 13:01 编辑
明顯的執法過當   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

警察應該也是要拿剪刀火拼歹徒~然後大戰的三百回合~讓群眾知道歹 ...
xjmbke258 发表于 2010-7-13 12:30


‘這個事也有發到台灣論壇,大多台灣網友的看法是:被擊斃,剛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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