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匪我思存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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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1 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爱 你 如 盐




  外面下着雨,立秋后的第一场雨。风吹来有丝凉意,秋天真的来了。

  写字楼的中央空调坏掉了,好在气温适宜。于是所有的办公室都开着窗子。桌上的纸张被风吹得哗哗响,不然盼兮不会觉得特别安静。其实办公室一直都是这样。只不过开空调的时间永远比开窗的时间多,顶上的灯不分日夜的亮着,一天天根本没多大区别。时间是凝固的琥珀,生生将人与世隔绝。

  其实楼下要热闹一点,大厅般开阔的办公室,那些半人高的粉蓝色隔板挡不住欢声笑语,电话铃此起彼伏,一派生机盎然。
  楼上是行政区域,刀光剑影,暗藏杀机。早上她这样说的时候,黎胜霆哈哈大笑。
  他笑起来很好看,浓浓的眉头完全舒展开来,眼梢唇角都是笑意。
  这男人太好看,祸害人间。
  盼兮早就知道,却义无返顾毫不迟疑,如扑火的那只蛾。

  不是没有挣扎,盼兮一度下了决心,以为可以结束。第二天他气定神闲的主持会议大局,倒是她神情恍惚,漏听他大段的讲话。结果开完会后不得不借秘书的速记来影印。
  复印机的光芒压在盖底,一趟趟滚过去,仿佛熨在她心上。她独自留下来加班,直到收到他发来手机的短信:
  “我爱你,如同爱食物里的盐。”
  对别人说的都是甜言蜜语,对她说的却是咸咸的,爱她如盐。这一丝咸却比所有的蜜糖都要甜,于是她甘之若饴。
  盼兮渐渐有点信了,三年里他换了两部车、一任秘书、,渡过四次假,还搬了一次家,没有改变的似乎就是她。
  当然还有他的妻。

  盼兮见过她一次。现在想想真有点滑稽,她和盈袖去吃韩国料理,见着黎胜霆,盈袖轻轻的提醒她:“那边好像是黎先生。”
  “我知道。”她眼皮都没抬:“旁边那是他太太。”
  他钱夹里有一张全家福,所以她认得。后来胜霆带着她走过来,盼兮镇定自若,微微笑着问好:“黎先生,这位一定是黎太太吧。”
  竟然连一丝心虚也没有。

  黎太太很美,娇怯怯的。尖瘦的瓜子脸,眼睛楚楚动人,弱不胜衣。盈袖后来说笑,说是像《红楼梦》里说的,美人灯似的,风吹吹就能坏掉。
  她的笑也是浅浅的,说:“邹小姐,没想到你这么年轻漂亮。”

  不知是不是语带双关。再迟钝的妻子也会有着奇异的第六感,她没做声,黎胜霆笑道:“你也这样觉得?第一次设备报关,他们嚷嚷等邹工来。等来一看,我还以为她是邹工的秘书。每回对客户介绍,人家永远不信她竟是我们的技术总监。”

  盼兮微笑着听,那天的朝鲜冷面放多了盐,太咸了。盈袖叫了餐厅经理来,训得人家唯唯喏喏,连忙的赔礼道歉,又打折又送泡菜。
  黎胜霆没哄她,他确实爱她如盐。少了淡而无味,多了难以下咽。
  不多不少在食物里,才会恰到好处,如画龙的那点睛。

  外头的雨还在下,直下得人心意阑珊。窗外的那种树叫法国梧桐,纷纷扬扬的落着叶子。如黄色的小手掌,脆而薄的黏在地上,渐渐的让水润湿了,开始发软。
  明天不知道还会不会再下雨。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情向左,天堂往右




  微澜说:“安成,我嫁给你好不好?”高安成正巧喝了一口咖啡,太烫,舌尖一阵刺痛,吞不能吞更不能吐,狼籍的硬咽下去,喉头像被锋利的小刀轻轻划过,还是痛。微澜笑起来,唇角一弯像新月,左颊上一个浅浅的笑靥若隐若显。话里还是有三分调侃:“高安成,娶我不会是这么可怕的事情吧?”

  安成也笑起来,掏出手机说:“麻烦你将求婚再说一遍,我好录下来当铃声用。”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她心里不是不明白,安成是真的爱她,爱到肯纵容的任由她摆布。最脆弱的时候她也哭,安成的肩膀是最肆无忌惮最屹然不变的依靠,受了伤遇上冷,一转身就寻安成,他的手机永远能接通,他的人永远能及时出现,他的衣袋里永远有清香的纸巾。

  旁的人都看不过去,翡翠就说:“常微澜,你不要安成就放过他,大好青年你让人家枉担了虚名。”微澜当下眼圈一红,喃喃自语:“枉担了虚名的是我。”翡翠咬牙切齿的恨铁不成钢,伸出纤纤玉指在她脑门上一戳:“就算你是如花美眷,能敌得过似水流年?陈方宇给你下了什么蛊,令得你死心踏地。”一面说,一面打抱不平的比:“高安成比陈方宇要年轻,大有前途的青年才俊。高安成比陈方宇要细心,陈方宇连你生日都不记得,高安成却每年送你礼物请你吃饭。高安成比陈方宇要爱你一百倍一千倍一万倍。”

  爱情哪里能够比较,若是有道理,又不是爱情了,其实这话是高安成说的。微澜犹记得那一次,自己抓住窗扇,哭得声堵气噎,披头散发形似疯颠,厉声尖叫:“陈方宇,你敢走我就跳下去。我变成厉鬼也不放过你!”陈方宇连头都没有回,“哐!”一声摔门而去。剩了她蹲在窗台上瑟瑟发抖,连哭泣的力气都似已耗费殆尽。爱的越深越没有自尊,陈方宇面前,她从来是满盘皆输,连以死相挟也不过越发令他添了厌恶。张小娴说,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就在你身边,你却不知道我爱你。微澜这才知道,世上最遥远的距离其实也不是这个,而是你很爱很爱他,他却不爱你。

  他不爱你,你的一切皆是罪皆是丑皆是过,连你的呼吸都是多余。他不爱你,他的手机你永远打不通,他的人你永远找不到,他永远视而不见你的眼泪。于是绝望里,回过头去,一点点温暧就会是飞蛾扑火,像行前溺毙的人抓住最后一根浮木。

  早春三月,安成请她吃饭。说:“微澜,我要结婚了,以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她一怔,马上笑起来说:“恭喜。”絮絮的问起他的女朋友,絮絮的建议婚纱蜜月的最佳方案,絮絮的讲起一班朋友的各成正果。安成开车送她回去,楼前没有灯,车子熄了火,黑黢黢的夜,四下都是寂廖无声。他忽然伸过手来抓住她的手:“微澜,只要你说一声,我马上和她分手。”她的眼睛逐渐适应黑暗,渐渐看清他的眸,亮得似有火光。她一分一分抽回手去,每抽回一分,他的眼睛就暗淡一分下去。

  这样残忍,到底是不忍。两颗眼泪无声滚下来落在他的手背上,就为这两滴眼泪,他执意的取消了婚礼,他的女朋友寻上写字楼来,一掌掴在她脸上。打得她耳里嗡嗡全是鸣声。原来每个人的天堂与地狱,也不过只在一线之间。歇斯底里的女孩子,她仿佛看到自己。麻木的心翻过来,都是千疮百孔。

  陈方宇的婚礼却是如期举行,她独自去赴宴。他的脸色像见到鬼,难道大庭广众之下真的怕她粉墨登场演绎八点档肥皂剧桥段?她竟笑起来,奉上红包就转身打道回府,遇上第一个路口就是红灯,的士停下来,车窗外的世界都停下来,蒸腾焦糊的尾气里,她一个人静静的笑着,直笑得伏在车窗上,吓得司机连连回头,欲言又止。

  租了四十集的韩剧回去看,人家的爱情,无非也是天崩地裂轰轰烈烈死去活来。地上零乱的扔着碟,这里一张,那里一张,像冷冷的泪溅下来,溅开的花。门铃响得惊天动地,她厌倦的抱膝坐在角落里,DVD里女主角正泣不成声:“没有你,我怎么活下去?”爱情算不得是必需品,很多人没有遇上爱情,很多人放弃了爱情,也太平无事的活了一世。可是心里最重要最柔软的那一部分失却了,永远的失却了,一辈子再也寻不回来。

  她终于站起来去开门,是安成,23摄氏度的春天,却是满头大汗。一见了她,竟像是失了常态,眼里竟露出狠狠的目光来:“你在做什么?为什么电话关机?为什么不开门?我差点要撞门了你知不知道?”很爱很爱一个人,才会这样乱了阵脚,才会这样狼狈不堪。她哇一声放声大哭,似见到母亲的婴儿,受了那样多的委屈,也明知道只有他肯,肯这样纵容。

  越是纵容,越是不珍惜。籍酒借醉,半是笑半是嗔:“安成,今天留下来好不好?”他竟转过脸去不敢看她,她仰面大笑,偏要凑上去在他耳旁轻轻吹气:“高安成,要不要你说句话。”他艰难的推开她:“微澜,你喝高了。”她眼睛明亮似星星,手指拂过他柔软的眼皮:“安成,你是个讨人喜欢的好人。”明知道他只要三个字,她却不能给,自私而残忍,以另一种方式令他误以为希望。第二天早晨的时候他说:“微澜,我爱你。”她漫不经心的抓过枕畔的手机,说:“再说一遍,我要录下来当铃声用。”

  他真的生了气,唯一一次生气。也不过几天不给她打电话。她主动打过去,他也肯接,只是任她在电话里东扯西拉胡说八道,他只是淡淡的“唔”一声。三四天下来,始终是这样不冷不热的情形。翡翠不无痛快的冷嘲热讽:“终于有报应了吧?”微澜轻笑,窗外是一株高大的广玉兰,开着一盏一盏洁白的花,像是亭亭玉立的荷——也只是形似。这城市里,早没了莲的影踪。明净透亮的玻璃杯里泡着的其实是玫瑰,舒展开来的花瓣,死却亦是香艳袭人。

  后来日子一久,也以为这就是地老天荒。出双入对的场合多起来,人前的常微澜与高安成,不是不幸福美满的一对。秋天的夜雨,下得缠绵不绝如缕,从酒吧里出来,他在CD里放喜多郎,电子合成靡靡之音,丝路花雨的风光旖旎。她突然说:“安成,假若你不是这样爱我,我们还有可能。”

  他静一静,才说:“我知道。”
  爱情是一架天平,两头砝码不一样,立即就失却平衡。越是重越是往下跌,跌到无间地狱去。她到底是自私,还是拖了他一同,而他竟这样安之若素。
  似与她较量,到底是她爱陈方宇更深,还是他爱她更深。即使赢了的人也未必能赢得幸福。天堂向左,爱情却是往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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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爱上你的钱


  曾心血来潮,问:“你爱我什么?”
  他答的未假思索,道:“你的钱。”
  旁人听了,大约会误以为她是富可敌国无所事事的大小姐,而他是游手好闲专吃软饭的小白脸。遗憾的很,其实她那点可怜的薪水还不够他和狐朋狗友打四圈麻将。他之所以这么说,纯粹是报复。
  昔日他问:“你喜欢我什么?”
  她答得掷地有声:“钱。”
  呜呼!算他道行高,当时波澜不惊不动声色。实际上一直耿耿于怀,逮住机会便以其人之道而治其人之身。
  其实男人很虚荣,甜言蜜语最好说喜欢你的才华,喜欢你的气质,喜欢你的沧桑感,喜欢你的优秀,喜欢你的高雅,反正,最最听不得的大约就是喜欢你的钱。
  她是俗人,钱是爱的,而且是非同小可的爱。朋友曾笑过,说她数钞票时表情最认真可爱。大约是真的,劳心劳力一个月,薪水发到手,怎么不好好数一数?衣食住行全得靠它,再说,又不是偷来抢来,自己挣来。
  旁人的钱,印象里似乎只数过一次,乌烟瘴气的牌室里,在沙发里盹得睡眼朦胧,被人叫醒替他们数钱。正是极度的不快乐,数完了报上金额,往桌上一扔,又要蜷回沙发去继续打盹。然后听到有人笑,说:“没见过她这么数钱的,像数的是纸一样。”
  又不是她的钱,自然兴趣缺缺。
  曾以为世上的幸福,便是发薪日,老公回来,如数交上家用。一边数,一边讨论商量这个月大项的开销。家常琐事的平常,茶米油盐,最最温馨动人。
  如张爱玲所说,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钱。
  理直气壮,因为爱他。衣服首饰,其实自己都买得起。不过,到底是自己的钱,就算是钻石,戴着也没有意思。苏青说,这屋里连根钉都是她自己买的。张爱玲幽幽的添上一句,那又有什么意思。
  真的,又有什么意思?
  有话说的好,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再骄矜的女人,面对心爱的人奉上的钻戒,大约没有不动心的,那天与地间最璀璨最纯净的一粒,耀于眼前,耀于心间,是真金白银才换得来,要最特别的人送与你,才有意义。自然了,也真有撕支票摔钻石的,那必是不爱——不爱送支票钻石的那个人,绝不是不爱支票钻石。
  所以,爱上你的钱,多少是爱你,不是爱别人——别人也有钱,她却只爱你的钱。
  少不更事时看到一部爱情小说,男主角只手遮天,却拿一个女主角无可奈何。燃枝烟淡淡的对朋友道:“她连我的钱都不爱。”
  当时是嗤之以鼻还是隐隐好笑?今时今日想起来,却只觉酸楚。连他的钱都不爱,真真令人伤心欲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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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年好合



  对好友迟雪诉起详情,百合曼声长叹道:“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
  还可以这般文绉绉的掉书袋自嘲,看来是没事。迟雪便微微松了口气,笑着道:“只有你,连说到自己也是那么刻薄。”
  不是没有人中意这伶牙俐齿。百合在公关部做经理,专事处理棘手的事务。遇事从来心平气和唯唯喏喏,然后便是不卑不亢有条有理,烫手山竽扔过来,面不改色接住了,据理力争,自然会做到令对方满意。各路神仙四方小鬼,样样要周全顾及。
  和康石认识,便似狭路相逢一般。
  酒店的中餐厅承办婚宴,寻常不过的营业事务,为着主角不寻常,无端端平添了几许紧张的气氛。老总特意在晨会上交待:“谁要是令这么重要的宴会出了岔子,便是砸我们酒店的招牌,我就砸他的饭碗。”回过头来一眼瞥见她,道:“百合,你负责一切调度联络指挥。”
  轻轻一句话,将她撇进一潭浑水里去。一遍遍不厌其烦的确定细节,一趟趟双方更改意见,等到大局已定的那天,百合已累得似打过一场大仗,却不能倒下,因还未决胜负。
  下午四点,宴厅已妆点完毕,连最后一捧玫瑰,都摆得不偏不倚。入口处红色的纱屏上注明:李意图先生,冼碧仪女士,新婚之禧。两旁是金色淋漓的大字:“佳偶天成,百年好合。”让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灯一照,金光闪耀,熠熠生辉。俗虽俗,但纸醉金迷里自有一脉喜气洋洋。只待达官名流客似云来,便是冠盖满京华。她这才身心俱疲,长长吐了口气,坐倒在最近的一张椅子里。
  然后,有人进来,她连忙站起,看到衣冠楚楚,长身玉立的男子。她微笑的道:“对不起,先生,规定这里是不能抽烟的。”
  他在她捧过的烟缸里掐熄了烟,而后问:“你一定是赵小姐?宴厅布置的很漂亮。”
  听了他的口气,想必他就是令人久仰的新郎。没想到竟是如此年轻。她不假思索便伸出手,笑吟吟道:“谢谢您的夸奖,对了,还没有恭喜你,李先生。”
  他微笑着与她握手,道:“赵小姐,我想你误会了,我叫康石,是冼碧仪的儿子。”
  大名鼎鼎的冼碧仪正是今天的新娘,百合这一窘,只差掀开脚下的地毯躲进去。他倒是落落大方:“没关系,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很寻常的事。赵小姐,今天真是良辰美景,花好月圆。”
  此后,康石便成了酒店的常客。双休日,经常包了套间呼朋唤友的来打麻将。赵百合不是不明白他的心思,但只装作璞玉浑金,一派无邪天真。康石虚虚实实的招数,全让她若即若离的躲闪腾挪开去。
  在这酒店里,他是客,上帝的身份。永远对,永远不可以说“不”,故而虚与尾蛇,只求他不节外生枝。一下了班,私人空间,他就不能妄想打扰。他倒也识趣,不粘不腻,循规蹈矩。百合也就无可奈何。
  风声最后还是传到国健耳里,他便要她辞职。她不肯,她的工作,她的事业,她的心血。他的面子,他的自尊,他的怀疑。到头来,两败俱伤,焦头烂额。
  于是百合便约康石出来喝咖啡,他那么聪明的人,一个表情,一个眼色,早早已知她想说的是什么。
  他正襟危坐,表情里看不出什么。句句却似灼手可热:“赵小姐,如果你说让我从你眼前消失,我保证今后可以做到。但是,你这样到底值不值得?我和他比,究竟哪个爱你多?他根本不信任你,连面子都不肯为你放弃,而我,只要你一句话,心甘情愿走得远远的去,不再令你伤神难过。”
  一番话简直是惊心动魄。百合怔了半晌才道:“哪个爱我多?这个不重要,重要是我爱他。”
  他老实不客气道:“那也不见得。真要是爱他入骨入髓,你自然会言听计从跳槽换个工作,或者快刀斩乱麻,和他结婚,一了百了。何必还在这里自欺欺人。”
  这样一语道破,干脆辛辣,说得她竟无言以对,乱了阵脚。
  等回过神来,四面已是楚歌。同事朋友,人人站在康石那边。他的长处,有目共睹。倒是家人还没右袒,原因,却不过是担心齐大非偶。
  迟雪笑问:“灰姑娘,你是穿水晶鞋嫁王子,从此步步为营勾心斗角叱咤豪门,还是穿上布鞋嫁老百姓营营役役平凡终了此生?”
  进退维谷,顾盼两难。
  旁人看来,怕不是眼花缭乱以为她嫌贫爱富改了初衷?
  三千烦恼丝,一丝不苟的绾在脑后,沉甸甸的坠着。
  她霍然而起:“走,先陪我剪头去。”
  迟雪笑道:“就算能弄清爽头发,未必能弄清爽一切。”
  百合不言,如今只能先顾了眼下。
  是枉然,是徒劳,是欲盖弥彰。
  留得明天去想。
  明天,明天知是谁与谁的携手相约,百年好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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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别后无限江山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罗。  几
曾识干戈?
  那本来就是一个英雄美人的时代,铁马金戈,倾国倾城,悲欢离合就是一折
传奇。
  唯一让人意外的是,痴情得令人发指的那一个,竟然不是旷世才子李煜,而
是一代枭雄
赵匡胤。
  一路行来,千里江山如画,攻城掠地,势如破竹,烽烟阵里,唯有红颜是心
之所系。但
情深似海,竟只是咫尺天涯。
  初相识,他只是一介草莽,她却以心相许。
  遥遥一水间,伫立船首,目送离去,他远远呼喊:“我很快就会去金陵找你
。”
  而她只是应:我一定等你。
  盟誓终身,他为了她千里追寻,她为了他一意悔婚,把皇权富贵,视作浮云

  终究不敌运命家族,把万缕情丝,挥尽斩断,在飘摇的火苗前,她只是泪垂
如珠。
  “迟了,事情都已经,变了。”
  如果她可以跟他走,却将父母族人,置于何地,如果她可以跟他走,却将百
年门楣,置
于何地。
  从此后心如余烬,遵约另嫁。
  凤冠霞帔,万重枷锁。
  纵然是风流才子的吴王李煜,在她的心里,无时无刻,却有着另一重身影。
  到底意难平。
  而十余载光阴似箭,翻云覆雨的那只手,步步紧迫。
  风云变幻,他天下在握,她的良人,却是他的敌人。
  两国交锋,剑拔弩张。
  明明知是不得不,万钧铁蹄压境而来,明明知是不可为。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而他只是言道,李煜,倘若你真心实意待她,我这一辈子,也就罢了。
  把万重心事,十载光阴,只是为了她,宁静喜乐,便愿意,便舍得,便可以
,止了干戈

  终是银河轻浅,天堑难逾。
  最后一面,瓦官寺中,水榭亭台,清波如镜,而她翟衣盛妆,姗姗而来。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他老了。
  在征战烽烟里老去,在相思刻骨里老去,在相思相望不相亲里,老去……
  可是,她容颜病损,仍是他的娥皇。
  仿佛当年,垂髫少女,明眸含笑,执意率性,任由他携了她的手,翩然如蝶

  十二栏干曲,垂手明如玉。
  把轻罗绣帕,掷若彩蝶,触手生凉。
  十余载相思,到了这一日,终等到这一日,可以伸手,将她揽入怀中。
  数次南来,以万乘之尊而鱼龙微服,孤身潜入敌境,干冒奇险只为见着她这
一面。
  却清清楚楚的听她说,南唐国后恳请大宋皇帝……
  大礼跪拜。
  而他只能退却,一步一步,往后退却。十余年焚心如煎,重见面,她却只求
他放过,放
过她的国家,她的子民,她的夫君……
  这世上,再不会有人如他般爱她,即使她的李煜,亦不会。
  隔着漱漱的泪光,终于还是应允,只是因为她恳求他。
  便把半壁江山,拱手相让。
  痴子啊痴子,只因为她恳求,便予取予求。
  真正的心碎,大抵还是与李煜兵刃相交,利剑互指的那一刹那。
  她惊惧而至,以身相拒,伏入李煜怀中,只是痛哭。
  十余年痴心妄想,于这一刻,终于轰然间分崩离析。
  伤心欲绝,掉头而去。
  明明他是先遇到她的那一个,明明他是被迫放开手的那一个,明明他是她最
先爱上的那
一个。
  十余年的执念,最后落得伤心欲绝,掉头而去。
  那方锦帕,不离不弃,长日相伴,携于身畔,如同至珍。
  夜深更阑,批阅奏折,忽然间疾风吹落锦帕,卷飞雨中。
  追出殿外,濠雨如注,电闪雷鸣,忽然心如明镜,是娥皇,是他的娥皇。
  大雨如泼如溅,立在雨中直如痴了一般,任由雨水浇泼而下,淋漓满脸,宛
如泪痕。
  夜暗如晦,风雨似狂。
  娥皇。
  报丧的唐使跪在殿下,骈四骊六的辞章,一句一句,没有人知道,每一句便
如一枝利箭
,便如万箭攒心。
  娥皇。
  重帘垂幕,百官恭敬伏地,没有一个人可以看见,他眼中的泪光。
  枉在这万人之上。
  “娥皇向大宋皇帝请命,大宋强,江南弱,请您体恤我江南的百姓,在您将
来一统江山
之际,不要对江南动干戈。”
  气息微弱,却似是馨若兰花,孱孱似云若流去。
  而他只得一步一步,踉跄退却。
  十余年,把相思熬成血箭,每一枝,都攒入心口,痛不可抑。
  终于是灭了李唐。
  壁上素绢,一一描画,衣袂飘飘若举,寸心如茧,千丝万缕。只得凭尺幅画
笔,聊慰相
思。
  夜诏降妃小周后,李煜狂愤,小周后惊怯,满族惧怕,以为必受其辱。
  可是小觑了赵匡胤,可是小觑了他心中的娥皇。
  而小周后入得宫去,他其实只是为了问一句:你的姐姐,昔年在唐宫里,可
曾过得平安
喜乐?
  一点一滴,一词一话,但有她的片语只言能从旁人口中得知,亦是好的。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昔年有人举杯自饮,泪光盈然,道:“我这一生,不过是一辈子伤心人罢了
。”
  此一生,终其生,不过是千古伤心。
  濠雨如注,浇在锦帕之上,便如浇在他的心上。
  而此生已尽,春意阑珊,独自莫凭栏。
  别后无限江山。

  PS:
  这部戏颇符合某匪的恶趣味,煽情狗血之处堪称集言情之大观,完全颠覆了
李后主与大
周后的爱情,令我变成铁杆的宋太祖派……觉得他与大周后真是痛彻心扉的一对

  怪不得专家们对此“戏说”非常不满。
  可是,容我可是一下,如果真的像剧中一样,如果真的是赵匡胤先遇见了娥
皇,如果他
们才是被拆散的那一对……如果真的是手握无限江山,却无法拥有最爱的那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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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错姻缘



  “嗤——”
  尖利的西洋剑尖,恰到好处的点在对手的左胸上,只要手腕轻轻往前一送,就会刺破厚厚的防护服。
  场边唯一的观众,缓缓的鼓起掌来。冷峻的脸上仍是没有一丝表情,可是目光中还是透出几丝赞许。
  摘掉面罩,顺手理了理有些凌乱的青丝,对着被逼在死角的对手嫣然一笑:“宛昔,你今年输了我十九次了。”
  美女笑起来好好看哦!
  若若赶快摘掉面罩大饱眼福,虽然女人看女人是有点——呃,诡异。不过这种状况放在祁绡隐身上,就显得正常多了。她曾开玩笑说祁绡隐的魅力是天下无敌,这话也不算夸张,连她那才上幼稚园的宝贝外甥一看到“漂亮的祁阿姨”就会飞奔过去,凑上他胖乎乎的萍果脸讨个香吻。
  美女掠头发的样子好好看哦!
  纵然她若若与祁大美人相交十二年了,可是祁大美人一举手一投足总能够吸引全场惊艳的目光。若若叹了口气,从前觉得李隆基是个大傻瓜,为了个肥肥的杨玉环弄丢了江山多不值得啊,认识了祁绡隐后,终于对历代“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昏君们有了几分理解——绝代佳人的魅力实在令人招架不住啊!连她这个女人见到这种天生丽质的大美人后都不知不觉被折服,何况那些有色无脑的男人们。
  可以说,正因为与祁绡隐的交往,令她着实看多了各式各样拜倒在美人石榴裙下的臭男人——也许就是因为看多了他们神魂颠倒的样子,方才觉得世间男子似乎个个面目可憎。
  “想什么呢?”祁绡隐巧笑倩兮,招呼女伴回神,接过服务生送上的毛巾拭去额头的汗珠。
  若若一边擦汗一边答:“我在想世上的男人。”
  祁绡隐樱唇抿成绝美的弧线,口气淡然的说:“天下男人只有两种,一种可以远观不可近处,一种可以近处不宜远观。”向场外的冷峻男子斜睨一眼,媚态横生,声音也腻成化不开的蜂蜜:“景文,你属于后者哦!”那种妩媚入骨,听得若若心中都是一荡。
  冷峻的脸上瞧不出任何表情,倒是若若“嗤”的笑起来:“贺木头你再怎么逗他,他也只是块木头,不过这年头流行他这种调调,他倒是有一票小女生喜欢的哦。”
  啜着冰凉爽口的柠檬茶,突然又想起来:“你说贺木头是后者,那前者可不可以举个典型?”
  “当然可以啊。”祁绡隐无限慵懒的舒展着身体,姿式妙曼如兰花盛放,不假思索的说道:“比如我的前夫符晏楠,正好就是那种可以远观而不宜近处的男人。”
  若若笑着问:“怎么突然想起了他?”
  祁美人耸了耸肩,笑容点缀出一脸的“天真烂漫”,口气中也隐绰着一丝顽意:“因为他最近是新闻人物。”伸出白玉一样的纤纤柔荑,拿起桌上的一份八卦周刊,一本正经的念出头条上煽情十足的标题:“钻石王老五将奉子成婚。”笑吟吟的数道:“一、二、三……六、七。嗯,这是离婚之后,第七个自称要嫁给他的女人了。”
  “哈!”若若打个哈欠:“这一个一定要真的嫁成,不然就又让人失望了。”
  一直静如止水的贺景文,薄薄的唇中突然吐出一句话:“不可能。”
  “什么?”若若大惊小怪:“你说什么不可能。”
  “结婚。”言简意骇的回答,符合他一贯的作风。
  “为什么?” 尹大小姐饶有兴趣的反问。
  “任何女人都动摇不了他。”淡然的目光扫过近畔旷世绝艳的一张脸:“包括你,绡隐。”
  祁绡隐明眸流转过一丝异然,她淡淡的说:“我?我是他唯一主动追求,并在圣坛前起誓,要爱怜一生的伴侣!”
  “前妻!”
  轻描淡写的两个字挑起大美人的骄傲,可是不动声色的反问:“赌多大?”
  贺景文认真的竖起食指:“一块钱。”
  祁绡隐以绝美的姿态掠起不听话的纷乱鬓丝,笑靥如清水芙蓉一般,颠倒众生呵……
  她朗声反问:“君子一言?”
  “快马一鞭!”
  上当了!她清晰的看到贺景文眼底闪过那丝根本难以觉察的得意。她懊恼得想咬掉舌尖,她做了什么蠢事——她刚刚还亲口说过,符晏楠可远观不可近处,只有她知道——她是上了贺景文的当了!
  被大美人的剪水双眸瞪一下,也算是艳福中的一种吧,贺景文悠然自乐的想。
  
  雨已经连绵下了两个礼拜了,今年的春季一直是这样缠绵在湿冷的天气里,不曾好好晴过一日。
  连累得心情也低回不已。

  程雨缃偷瞥了一眼老板的脸色,亚洲市场的总监正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的历数着公司业绩,老板似乎听得很入神。
  但是——
  程雨缃凭着自己四年行政秘书的经验打赌,老板这会儿心情跌至谷底,对总监的报告压根儿兴趣缺缺,他哪里是入神,走神还差不多。
  不过,如果说他对报告一个字也没听进去,那也是大错特错,他最擅长的招数之一是一心二用。
  果然,市场总监一不小心口误将“3%市场占有率”说成了“30%市场占有率”。未及改口,神游天外的大老板已敏锐的觉察到错误,温和的打断他的报告:“哦?有这么高吗?”
  “哦……”可怜的总监磕磕巴巴:“对……对不起, 符先生,是3%。我说错了。”

  符晏楠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未完的报告,自己径直靠向舒适的椅背,想找个更放松的角度安置自己隐隐作痛的头。
  老板今天不太对劲哦!
  一会议室的高级主管都隐约察觉。
  基本上,符晏楠并不是个喜怒形于色的人,刚接触他的人很容易被他温文儒雅的外表迷惑,把他书卷气的斯文当成软弱可欺,以为他不过是个好运到家产独占的富家子弟。
  呵呵,把一只独霸天下的王者之豹当成毫无自卫能力的病猫……
  程雨缃经常同情那些尸骨无存的呆子们,他们的大脑里一定全都是浆糊:符晏楠稳坐台实董事长这把交椅已经五年,董事会里一群吃人不吐骨头的老家伙们个个对他俯首称臣;公司每年的盈利连续数载排在十大公司之首,这一切,哪是“好运”两个字可以解释的?
  可是——不对劲,大大的不对劲。如果符晏楠的情绪已外露到令旁人觉察,那就说明事情已经严重到超出他的控制范围。
  试看今日天下,除了天灾人祸他无能为力之外,其余一切他名副其实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不仅在商界可以只手遮天,连那些政界人士,谁不肯给他三分薄面?
  程雨缃知道!
  她知道,春风得意马蹄轻,一日看尽长安花的符晏楠,生下来就是天之骄子,虽说襁褓失恃,但家财万贯似乎很好的弥补了自幼丧父的悲哀,到他长大成人,精明能干的女强人母亲将蒸蒸日上的台实集团交到他手中,他的人生似乎是万众景仰,完美得几乎无可挑剔。
  只是几乎。
  如果不算上他的婚姻的话。
  众所周知,三年前名列黄金单身汉榜首的符晏楠迎娶了大美人祁绡隐,敲碎了多少梦想飞上枝头变凤凰的玻璃心。当年两人在教堂的那场盛大婚礼,让媒介津津乐道了足足一月有余。从新娘的头纱长短到订婚钻戒的克拉数,全成了八卦杂志的新闻话题。
  比较起来,两人婚后的生活显得讳莫如深,三年里记者拍到两人出双入对的照片屈指可数,而且大多数是长焦镜头偷拍,画面上的两人面目都不甚清晰。
  当然,也有例外,六个月前记者在一家会员制俱乐部就成功拍到一张两人近距离的合照,就是这张唯一清晰的合影,再次掀起哗然大波,令大小传媒蜂拥而上。
  在那张照片上,清晰的拍下两人争执的一个瞬间:祁绡隐愤怒的指斥符晏楠,肢体语言百分百说明了一切。而平日面对镜头沉静优雅的符晏楠,落寞而无奈的皱着双眉,冷淡寂辽的扭头望向窗外,似乎对这样的争吵已经麻木而疲倦。
  而无孔不入的传媒,第二晚却在另一家PUB门口,偷拍到祁绡隐与一神秘男子亲密相拥的照片。
  两张照片被各报纸杂志争相转载,在这两张照片公布于众四个礼拜后,台实发言人就正式公布了符晏楠与妻子祁绡隐签署分居离婚协议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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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汉宫秋



  今年咸阳的秋天仿佛来得特别早。蝉声渐渐的稀疏下去,阶草间听得到低吟的寒蛩,秋天就这样来了。
  明天,就是她离开的日子。
  他说,他会亲自送她到玉门关。
  她听宫中白头的阿监唱过:“一出玉门关,两眼泪不干。前面是戈壁,后面是荒滩。”凄惶的歌调令人潸然泪下。
  出了玉门关,便永远离开了他,离开了山明水秀的世界。
  匈奴,他的口中轻轻吐出这个词。令多少小儿女梦魂惊悸,伴着铮铮铁蹄,在天朝的边界耀武扬威。
  出了玉门关,淌过无定河,草原的那一头,便是匈奴。传说里彪悍无比的民族,烧杀掳掠,惊扰天朝多年。
  她却要去那白山黑水,从此后,做一个逐水草而居的匈奴女人。
  她现在一定还很美,因为他见到她时,惊怒交加,杀了御画师毛延寿。
  很久以前,她爱在家门口的那条香溪里洗脸。然后坐在溪水边梳着她长长的头发,平缓的溪水倒映出她绯红的脸,和溪畔无数的桃花。
  寂寂深宫,一入似海。满地梨花里蹉跎了多少春日?御沟里的红叶,还可以流去人间。她却只能在红墙琉璃的那方天井里,遥看河汉。
  他说,他痛悔失去她这沧海遗珠。
  她安静的笑,低垂着浓密的长睫。
  她一直等,等了这么多年。只为着这一天,在他面前,绽出最美的笑颜。然后绝决的转身离去,让他一生一世都永远记得她。无论三千粉黛,无论六宫胭脂,他永远都记得她。
  她要成为他心中牵痛的那个角落,那怕牺牲今后所有。
  她不要在深宫永巷,绝望般的等侯着……红颜未老恩先断……眼睁睁看着他的金辇绝尘而去。
  于是选择寂寞。
  于是选择永离。
  大汉天子,遵守了他的诺言,亲自送她到玉门关。
  依着出关的俗例,她下车,拾起一块光洁的石,遥遥掷入关门内。祈祝有去有还,一路平安。
  眼泪并没有流下来,虽然她知道,她这一生是回不来了。
  出塞的路走了整整三个月了,冰霜遍地,渺无人烟。
  天朝还是秋,她却在前往冬天的路上。
  手冷得麻木,脸冷得麻木,连心都冷得麻木……
  抱过琵琶,调了调弦。铮铮的弹唱起,唱起那些歌,这么多年来,苦心练习,原本想为他唱的歌。
  远远一只孤雁,咿呀叫得人柔肠寸断。
  最后竟遥遥落在了马前,是听到她的琵琶,也禁不住那样的幽怨么?
  “雁子,你一路向南,可否去到汉宫……
  有一句话,一直未曾让他知道……
  他错杀了毛延寿,那颗本不曾有落泪痣,是我用金珠买通毛画师,央他替我的画像点上去的。”
  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
  她在最美丽时离开,于是在他心里,她永远最美丽。
  她不要做他众多所爱中的一个,即使牺牲今生所有……即使一生再也不能见到他……她只要他记住她……每到秋天就会想起她……
  汉宫的秋色,枫红浓于火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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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嫣然



  纪嫣然觉得中央空调太冷,后颈里碎发被空调的出风吹得痒痒的,皮肤隐隐生寒,手里的录音笔也仿佛冷滑,有点握不住的趋势,总之是浑身不自在。
  她其实觉得很服气,因为李堃坐在斜对面的沙发里,神色自若,这男人真是永远泰山崩于前不色变的模样。他穿白衬衣,领扣解开一粒,因为没有系领带,很少见到他这样子面对媒体,纪嫣然一点也不认为自己面子大过旁人,相反,她心酸的想,只是因为自己代表的这家杂志在业内实在不算有份量,所以才不获重视。
  访谈终于结束后她还非常客气的感谢李堃,肯接受他们的访问,所以很虚伪也很客套的道谢:“谢谢李总,几时有空再请李总赏光吃饭。”
  他眉头一扬:“不如就今天吧,今天我就很有空。”
  结果害得她与负责拍平面照片的摄影师小赵顿时方寸大乱,小赵大惑不解的直朝她杀鸡抹脖子的使眼色,她平日的伶牙利齿仿佛一下子全然失效,只余了嗫嚅:“今天……今天……”
  “怎么?”他浓浓的眉头拧到一处,仿佛是不悦:“不方便?”
  这男人的目光向来十分有杀气,尤其是他明确表明自己不满的时侯,一般人都会识趣的不捋龙鳞逆龙须,她丢盔弃甲溃不成军:“没……没什么不方便。”
  结果如堕云雾中的小赵,心怀叵测的她,外加深不可测的李堃,一块儿去吃串串香,进了馆子后小赵压低声音告诉她:“我还是头一回坐宝马来吃串串香。”她完全心不在焉,根本无视小赵的激动。
  三个人吃掉差不多两百串,最开始小赵叫了两扎啤酒,倒酒的时候笑嘻嘻问她:“你要不要来杯?”她飞快的偷看了李堃一眼,他的目光永远像海一样,看不出任何变化。她忽然豪气顿生,豁出去了,谁怕谁啊?结果喝顺了口,一杯接一杯,又叫了两扎来,三个人里头倒数她喝得最多。
  喝高了的后果就是精神抖擞,胆也真大了,眼睛也敢滴溜溜乱转了,吃串串吃得满嘴油流,勾着小赵的肩跟弹吉它卖唱的小伙子一块齐声高唱《没有你,我哪都不想去》,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又高又细:“不管是黑夜或黎明,不管是梦里或清醒,闭上眼睛用心去回忆,全都是你的天地,没有你我哪都不想去,在一起做什么都可以……”
  唱完后店中还有很多人噼噼啪啪的鼓掌,她一口气的灌下冰凉爽口的啤酒,然后洋洋得意的满场飞吻,换得口哨与喝彩。
  那天晚上她喝了很多酒,也唱了很多歌,到后来的事情统统不记得了,只记得自己笑得很傻,喝得很痛快,嗓子很疼。
  头也很疼,真正头疼得快要裂开来,她呻吟一声,将头埋到枕下去,像一条蚕,把自己蜷起来。枕头很软,薄被上有淡淡的熟悉的香味,仿佛是某个人身上惯有的那股味道,烟草与古龙水,还有他独特的气息。她真是想念……很想念这种味道……嘎?!
  她突然惊得差点跳起来,因为眼皮只睁开了几秒钟,而且她宿醉未醒,这一切肯定是假的是假的是假的,她重新瞪大了眼睛,却看到床对面墙壁上那幅再熟悉不过的油画,没有看错,她真的没有看错,这是真的。
  她一时傻眼,因为他从浴室里踱出来,带着一股沐浴后的清香,连头发都还是半干的,他额发垂下来的样子一如既往的帅气,尤其是眯起眼睛时:“我还以为你会醉到明天早上去。”
  她揪着被子,结结巴巴:“我……我怎么……在这里。”
  “一个女人不要随便在外头喝酒。”他俯下身来,高大的身影令她瞬间觉得几乎窒息:“尤其不要喝醉,不然会吃亏的。”
  她倒吸一口凉气,他离她太近了,近得她几乎想要逃掉,他真的离她太近了……鼻端全是他身上好闻的味道,她不由自主的紧张:“李堃……”丝棉的被子在往下滑,这被子实在太滑了,原来她就睡不惯,因为它会满床乱跑。她忽然觉得肩头凉嗖嗖的,天啊!
  “我的衣服呢?”她尖叫。
  还有,他为什么也只穿了睡衣?
  “你吐得一塌糊涂,”他实在没好气:“连我身上都是,所以我只好给你洗了个澡,然后又自己去洗澡。”
  他这么有洁癖的人,想想那样子一定很手忙脚乱很搞笑,可是她委实笑不出来:“你给我洗澡?”
  这次终于惹到他了,因为他微微眯起了眼睛:“纪嫣然,你别摆出这幅模样,你全身上下哪儿我没见过,我没想过占你的便宜,我只是不想你弄脏我的屋子。”
  只是不想弄脏他的屋子,她也被气到了:“那你为什么要把我弄回来,你把我扔在那不管不就行了?!”
  “然后正好让你跟那个拍照片的再眉来眼去动手动脚?”
  “我什么时候跟小赵眉来眼去动手动脚了?”她气得发抖:“我们是同事,是兄弟,你少用你那套龌龊的目光来看待旁人。”
  他也动了气:“我龌龊?你在大厅广众之下跟那拍照片的勾肩搭背,你倒不龌龊了!”
  她气昏了头:“你凭什么管我?我们去年的今天就离婚了!”
  房间里一瞬间静下来,窗帘没有拉上,三十九楼,这城市的绝高处,足下一片灿烂的灯海,俯瞰众生繁华,她与他曾有过的家,终究是,高处不胜寒。她忽然觉得后悔,不应该说这样一句话,而他已经转开脸去,过了好久,才听到他似乎疲倦的声音:“我以为你不记得了。”
    今天是他们离婚一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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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年花胜去年红


  绿杨才黄半未匀。
  我最爱这种柳色,记得前年春早在北京,从什刹海的辅仁大学旧址出来,看到一整条街,都笼在这种轻烟般的柳色里。美极了,街名也非常应景,就叫“柳荫街”。一时忘情,从柳荫街一路步行到银锭桥,事后被人得知后大吃一惊,说你真能走。
  这样的春色里,便走上三五里路,又何妨?
  这条美极了的柳荫街,就在恭王府大门前。
  很小的时候我曾喜欢过一个人,那是电影《火烧圆明园》里面的恭亲王,真是一表人才,朗眉星目,俊逸不凡……很多年后我赫然发现他竟然是皇阿玛张铁林……顿时五雷轰顶……好吧,奶油小生和倾城红颜一样,不许人间见白头。
  在这部电影里面,有首插曲《艳阳天》,歌词早就忘了,适才临时去百度了一下,有几句非常好:“艳阳天,艳阳天,桃花似火柳如烟……”电影镜头中只有满树的玉兰花,似只只洁白的玉盏,微微绽放在春风里。偌大的皇家园林,帘外春色,如此动人心弦。那时候十丈繁华,软烟凡世,似乎太平景年。
  还是兰贵人的叶赫拉那氏唱着这首小曲,终究成为了懿贵妃。而身在外朝的恭亲王,却因为昔年夺嫡的阴影,郁郁不得志。其实论才干、才治、才学,恭王都远胜咸丰。可惜道光皇帝一念之差,将江山没有交给最有治国之才的那个儿子。据说恭亲王输在“仁孝”二字,道光皇帝觉得咸丰更“仁孝”,可是仅仅是仁孝有什么用处,偌大的帝国需要更具有才干的统治者。
  很多时候命运都只是阴差阳错,一念之间,所有的事情全都改了结局。道光皇帝也没有想到,鸦片战争后,咸丰仓惶出逃,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咸丰死在了承德。慈禧联合恭王发动政变,推翻顾命八大臣,从此后牢牢将皇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两宫垂帘,恭王议政。
  清宫戏有很多,讲到恭亲王的并不少。只是通常他都是两宫垂帘下的一道背影,功过是非,皆是轻描淡写。好容易有部陈宝国与袁立主演的片子,却将慈禧与恭亲王的关系戏说得十分暧昧。我就喜欢针锋相对欲爱不能的狗血桥段,所以拒绝史书上那些一本正经的文字。在这样的故事里,时局朝廷在微妙中被两个人把持制衡。风花雪月似乎都吝啬得可怜。家国天下,儿女情长似乎渺茫到微不足道。
  恭王28岁担任议政王,从此宦海浮沉。这位皇族的贵公子,在漫长的岁月中,最终是无所作为,郁郁而终。情感如何,心境如何,竟然令人无从揣摩。颇时的中国,处于封建王朝最后的没落,身处其间的统治者,三百年皇图一旦抛。从此后玉树琼烟,雕栏玉砌朱颜改。
  不是没有故事可以写,因为他本身就出生在一个感情炽烈的家族。
  上次写到李世民,感叹李氏家族颇多故事,从李世民到李治到李隆基,每个人在感情上都是轰轰烈烈的一段传奇,其实清代的爱新觉罗氏亦是如此。
  首先是入关之前的皇太极,他对宸妃海兰珠一往情深。将海兰珠住的宫殿命名为“关睢宫”,取“关关睢鸠,在河之洲”之意。海兰珠生了儿子,他大赦天下。海兰珠病重,他抛下战事赶回盛京。海兰珠死后,他不饮不食长达数日,路过海兰珠的墓地,竟然掩面大哭,不过两年,便也病死。清初爱新觉罗氏的另一赫赫有名情圣,自然是顺治。他与董鄂妃的故事有正说戏说各种版本不计其数,大家都耳熟能详。董鄂死后半年他便因天花弃世,堪称另一情圣。
  到了康雍乾三代,穿越小说已经把他们写得泛滥成灾。每个人都有轰轰烈烈、惆怅半生的故事。
  至今似乎无人下笔晚清。其实晚情最适合写的言情男主,应该就是恭亲王。
  而他因为是近代史人物,与其相关的史籍资料更是浩如烟海,甚至还有他本人的照片可以让我们看到。老实说,清代的那些黑白照片,每个人看上去都是木然的,呆滞的。可是遥想当初,意气风发的少年,总会有眸子黑白、清冽的端详这个世间的时候。比如策马扬鞭,围猎木兰,那引弓弄弦的畅笑开怀。比如吟风咏月,结文纳友,那笔墨书香的相视灵犀。
  想彼时应不知,后半生纠葛国事,心力交悴,还落不到一个“好”字。
  在当时的历史局限里,恭亲王其实是相对开明,接受了一定西方的思想,是洋务运动的先驱。只是病入膏肓的封建帝国,无论他如何使力,也改不了日落西山的残局。我一直好奇他真正的感情,会不会有喜欢的一位女子,与他可堪知己。比如随父出洋归来的官宦小姐,比如能有新思潮的商沽女子,可以与他相识相知,在他研究西洋钟表的时候,能在他微皱的眉间,添一抹喜色。这个人会是谁呢?
  只是我们臆测的故事罢了。
  恭亲王终归与那个时代格格不入,如果再晚生几十年,在民国时代,他可能闲来弄一盏风月,与昏庸的帝国再无瓜葛。可惜他的身份注定了,他生在那个时代,从28岁开始,便试图力挽狂澜,却终究不过,力不从心。
  不幸生在帝王家。
  他的命运是一条早就注定的路,不偏不倚,不论他愿不愿意,都得那样走下去。
  曾经动念想过写一部晚清时代的言情小说,最后终又作罢。因为一想到那个时代,便会记起那些丧权辱国的种种,实在没有心情风花雪月。
  可幸历史的浮尘终将散去,我们身在这个时代最大的幸事是,可以亲眼目睹国家的富强崛起。
  恭王府最著名的是海棠,每逢花开如锦,便觉春深似海。
  令人不由不发思古之幽情。
  站在齐檐的海棠花下,夹岸敷水,轻红飞乱。任何故事到了这里,都应该只是春光中匆匆笑叹。
  把酒祝东风,且共从容,垂杨紫陌洛城东。总是当时携手处,游遍芳丛。聚散苦匆匆,此恨无穷。今年花胜去年红。可惜明年花更好,知与谁同?
  如果正巧身在北京,去恭王府看海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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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帘卷西风

  其实南平第一眼看到杜紫衣,心中便是一震。杜紫衣并非那
种十分漂亮的女人,瘦,仿佛弱不胜衣。那件松香色银丝绣折枝
梅的旗袍穿在身上,虚虚实实,到腰那里,不盈一握。看得人黯
然销魂。
   旗袍这种衣服,年龄气质稍稍有异,便把握不住。一单纯便
显稚气,一沧桑又觉风尘,稍不留神便是不伦不类。杜紫衣穿着
,却是恰到好处,似幽幽一枝晚菊,开得摇曳生姿。
   南平心中恋恋不舍,一个月里倒有四个周未消磨在了“帘卷
西风”。其实这家咖啡厅里,多的是气质温良的女客,点杯摩卡
咖啡翻动书页,自成风景。而惊鸿一瞥般乍现的杜紫衣,才是南
平最渴望看到的美丽。
   杜紫衣听说他,倒是两个月以后了。她顺着侍者的指点望过
去,只见苇帘下那衣冠楚楚的男子。深色外套里深蓝色的衬衣,
像冬天宁静的海。视线便刹那有些模糊,那样深蓝色的衬衣,干
净,整洁,一丝不苟。就像建阳一样。
   认识高建阳时,她还在酒店公关部做经理。前台由CHECK IN
资料得知第二天是他生日,便通报了公关部。由于是贵宾,生日
蛋糕与香槟,由她亲自送上门去。
   至今,犹记得他那件深蓝衬衣,干净得只有一点淡淡的薄荷
的气息。他那么挑剔的人,细节永远都是完美。
   初次见面,听到她的名字。微微沉吟:“紫衣……是一种菊
花。”目光炯炯望着她,似有灼人的热。紫衣并不是面薄如纸的
人,不知为何,还是晕红了脸,轻轻点点头。紫衣,的确是一种
菊花,菊花谱上占了一席之地。
   只是,高建阳拱如珍宝的却是兰花。一丛深色花,十家中人
赋。紫衣曾陪他到昆明兰花交易会上买花,这才知竟是价值连城
。高建阳讲起来,说:“兰花对湿度温度土壤都有很高的要求,
矜贵似名门闺秀。”
   句句是至理名言,她听在耳里,笑在脸上,心里明白,再芬
芳的菊,只怕也及不上兰的倾国倾城。
   时间一久,也迟疑最后是否两相厌倦,不欢而散。
   上天却没给他们这个机会。5月25日,天气很好。“帘卷西
风”开张大吉,紫衣忙得鸦飞鹊乱,自顾不暇。墙上至今挂着那
天拍下的照片,她穿一袭缃色暗碎花的旗袍,众星拱月里踌躇满
志,笑得那般甜美,因接到他登机前抽空打来的电话。许是因不
能出席,故而略感歉意。终于道:“对不起,我过两天就回来。
紫衣,我爱你,至死不渝。”
   至死不渝呵!
   山盟海誓,一瞬间以为真的可以到海枯石烂那般久远。
   喜气洋洋的音乐与掌声中,一剪两断,那纤红细软的缎带。
   凌晨回家,电视新闻里才知道那架航班号为CI611的波音747
出了空难,他与224人一同坠入大海,永不能回。
   她没有赶到香港去,他的一应后事,自有他名正言顺的妻。

   南平这个人,相处的久了,也渐渐觉出他的厚道之处。起码
在他眼里,最美的是菊。每次来,送她大捧清挹芳香的菊花,让
她插在办公室那只白瓷方尊瓶里。
   婚后,南平也曾问:“为何买给我这么多件深蓝衬衣?”

   她微笑不语,他便以为她喜欢这个颜色。
   又是西风渐寒,又是她的生日。大早收到礼盒,拆开是件深
紫绣满菊花图案的旗袍,拾起卡片,上面是熟悉的南平的笔迹:
   “紫衣,我爱你,至死不渝。”
   她抬起头,落地窗上悬着苇帘,古时的女子这个时节,卷起
帘来,赏菊。
     帘卷西风,人却比,黄花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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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穆念慈



  黄昏的时候,穆念慈常常凭窗看街景。向西的落地窗,落日在楼隙的夹缝间熠熠生辉,浑圆鲜亮。她有些茫然的低下头去,长发挡住了半边脸,发梢于是烁着斜晖的金。有时候下雨,天黑得早。车灯像流星划过夜色,隔着玻璃,熙熙攘攘的市声只是隐绰,这时穆念慈偶然会点上一枝烟。她并不会吸,所以只是看着那灰蓝的烟雾袅袅升起,四周都是静如止水,沉寂的潭,仿佛只有这一缕烟是活物。云烟,她爱着烟盒上的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短短十个字里起承转折,离合悲欢,像是一个欲说还休故事的余韵绕梁。
  其实穆念慈一直是乖巧温顺的女子,素洁,娴静,淡雅的妆容五官清秀。虽然讨喜,但几乎是平淡。遇上杨康,纯粹是她生命里的意外。她是秘书,老总请一位手握实权的丘处长吃饭,结果那丘处长在餐厅里遇上熟人,对老总介绍:“这是完颜康,军区完颜司令员的儿子。”老总一听,简直是喜出望外,于是力邀入席。
  其实他的生父姓杨,七十年代死在对越战场上。母亲包惜弱带着遗腹子的他改嫁完颜洪烈。完颜洪烈只有这一个孩子,所以宠爱非常。这些都是后来,穆念慈一枝半叶,宛转道听途说得知的了。
  公务饭局那样沉闷的气氛,因了他而流光溢彩。他是举止优雅谈笑风声的好看男子。留心到她,大约只是因着她的酒量。她的籍贯是浙江绍兴,出文人才子,亦出好酒。最醇的花雕,要深藏地底十八年,拍开泥封,方才是浓香四冽。她是品酒世家出身,父亲酿了一辈子的酒,所以她打从出生,几乎就是在酒香里长大的。几樽洋酒下去,她不过是眉梢眼际添了几分春色。老总与完颜康猜拳,却输得一塌糊涂,几乎要醉得人事不醒。她只得出来圆场面,接了他几招。
  后来他送她一双和阗白玉梨花盏,一只杯底篆着“酒逢”,另一只篆着“知已”。合起来便是酒逢知已。他就是有着这样的俏皮。
  身边的同事,起初是惊,而后是羡,最后自然是妒。人人预言他们的关系保持不了三个月,完颜康实在是声名狼藉,而他与她之间的距离,何止千山万水。她常常想,如果自己真的只是贪恋那份荣华富贵,那该有多好。可是明明知道,其实要的却是他,纯粹的他。
  连她唯一的朋友黄蓉也忍不住问:“外面传说你和完颜洪烈的儿子交往,是不是真的?”她不语,黄蓉并不是八卦的人,便叹了口气,只说:“念慈,不要理他,他不是你的那杯茶。”在黄蓉看来,世上男人有两种,一种是好男人,可以放手去爱放心去拥有的,比如她高大忠诚的男友郭靖,另一种就是等闲不能稍假词色的坏男人,比如浪荡不羁时不时送花骚扰她的欧阳克。
  出人意料的是,完颜康与穆念慈已若断若续四年。而这四个年头里,她站在窗前等待过多少个黄昏,怕是连她自己也记不清了。唯一记得清的就是两次相见之间的距离,时间的距离。最长的一次,她清晰的记得,从他离开的那个早晨,到他重新出现的那个黄昏,整整隔了三个月十一天零九小时。等待那样漫长,像冬夜彻骨寒冷的绝望。绝望到每一次她都认为,他从此会永远消失在她的生命里。
  没有结果,他是阅尽千花的蝶,偶尔栖憩,留恋她这一瓣芬芳。而片刻的停留,重又为远方的另一枝明艳展翼。她听昆曲CD,只唱到“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八个字,唇角微瑟,竟是含笑。从来是良辰虚设,而她竟无怨尤。因知他不愿羁绊,所以即便等待再久,亦从不主动拨上一通电话。于是他才有三分垂青她,垂青她的静默。
  她是完颜康维持最久的女朋友,旁人眼里,怕不是三千宠爱在一身?连老总与她说话的声气里,都未免带了三分客气。黄蓉告诉她,说是欧阳克复述完颜夫人包惜弱的话:“是什么样的女子,能容得了康儿这么久?”不说是杨康能容她,倒说是她能容杨康,竟是未交一言的忘年知已。
  梅雨季,一川烟草,满城风絮。黄昏时分雨下得密了,远远只看见万家灯火笼在淡薄的水气里。穆念慈又点上了一枝烟,蓝灰色的烟雾弥漫开来,似有若无。夹在纤细的手指间小小的一星红芒,像回家推开门偶然能见到的,杨康指间的那一星。
  那是世上最亮的星。
  失却它,便是失却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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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人生若只如初见



  那一届整个监理工程系只有六名女生,江城年纪最小,所以在寝室里被唤作“六妹”,后来渐渐叫开去,及至大二,差不多全系都叫她一声“六妹”。到了望海口里,江城却变成了“七妹”。江城恨声质问:“许望海,你为什么又将我降一级?”许望海答得倒是振振有词:“加上如愿,你不正好排到第七?”
  江城就瞪他:“不用开口闭口如愿,我知道你快要如愿以偿了。”其实望海追如愿追得并不算一帆风顺,连江城也帮不了他的忙,虽然如愿和江城不同系,但从来形影不离,一起打饭打水同进同出,熄了灯也不愿回各自寝室去,常常要挤一张床睡。江城有一次自嘲:“我定是全校最受男生痛恨的女生,这样霸占校花如愿。”如愿就笑嘻嘻搂着她的肩:“我才是全校最受男生痛恨的女生,这样不肯稍假词色。”
  江城只替望海说过一次话:“如愿,你跟望海很般配,校花配最骄傲的男生,小说里都是这样的桥段。”如愿一双媚眼懒懒斜睨,眼波如秋水撩人:“江城,许望海有大票女生喜欢,我不趟那种浑水。”
  到了大三,江城没有考研大志,功课反倒退而居其次,逃课去特轮影院看早间场,或是晃到图书馆去翻杂书故纸堆,常在河边走,终究会湿鞋。叫系里四大名捕之首的灭绝师公逮了个正着——点名不在,随堂考记零分。灭绝师公从来是面酸心硬,马上扬言要在期终考给她好看,江城懊恼了半晌,只在寝室里生闷气,正好望海打电话来,马上揪住救命稻草:“姐夫,这回你一定要帮我。”
  望海啼笑皆非,说:“听你这一声,就知道没有好事。”她等闲不这样叫他,因为不肯认如愿是姐姐,仿佛那是吃了天大的亏,如愿比她大好几个月,江城当年小学少读一年,所以念初中后一直比同学小,常常被同学看做小孩子,进了大学依然如此,最恨就是年纪小。江城只顾历数灭绝师公的冷血无情,对着电话噼噼啪啪的说下去:“我反正不管,听说在灭绝师公那里最说得上话就是你,你替我搞定他。”
  望海一口应承,只说:“事成之后请我吃饭。”
  后来江城请望海和如愿吃小馆子,暑热正盛的初夏吃火锅,江城兴高采烈满头大汗的涮羊肉,涮肥牛,往红艳艳的火锅里头下豆腐生菜粉丝虾仁肉圆菠菜……望海突然“嗤”一声轻笑,如愿温柔的腻声问:“望海,你笑什么?”
  望海微笑着说:“每回和江城一起吃饭,就觉得特别有食欲。我看她如果毕业了找不到工作,就做专业陪吃好了。”
  江城呸呸连声:“许望海,你竟敢这样咒我?我要是找不到工作,就赖着如愿,你养她就得养我。”如愿浅笑莞尔,和望海两个人手握着手看江城风卷残云。小饭馆外头是清晰明亮的阳光,樟树的叶子泛了红晕,在微风里哗哗作响,这种树出奇在春天之后落叶。如愿忽然轻声道:“我们一辈子都要像现在这样。”江城吃得太辣,呛到了喉咙里,只咳得差一点掉下眼泪来。
  吃完饭后望海与如愿去自修室,江城挟着租来的《寻秦记》跑到一阶去看小说,无所事事望着窗外早就过了花期的樱花树发呆,有人跟她打招呼:“嗨,请问你是顾江城吗?”
  后来江城常常问明远,他是怎样认出她来。明远慢条斯理的答:“我向许望海打听你,他只说,千万别让你的文字给骗了。”其实望海出卖的并不止这些,他告诉明远江城最喜欢二教的一阶,他告诉明远江城最不像人家想像中的江城。校刊上的文章还真引起过一些人的注意,以为是长发飘飘裙角飞扬的琼瑶女孩,明远就说:“我一看,一阶里靠窗的那个女生最不琼瑶,那定是你了。”那天江城穿着打折买来的真维斯樽领白T恤,一头短发背影像个瘦弱的小男生。
  大四时好赖还是一横心签了约,望海去北京,如愿留重庆,江城却选了小小一座城。望海诧异:“江城,你晕头了?”江城只是一意孤行,望海其实知道原因,轻轻叹了口气,说:“傻孩子。”
  不过是为了离明远近一些,却又骄傲的不肯再近,地域的距离固执成咫尺的天涯。一百四十三公里,如果肯,只要两个钟头。毕业后差不多三个月,望海打电话来,只说得一句:“江城,你这个傻孩子。”江城哗啦啦眼泪就掉了下来,她已经知道永远靠近不了明远,哪怕只有一百四十三公里,而望海离她二千公里。
  2001年的冬天,如愿已经去了日本。望海从上海打电话来,抱怨她:“江城,你为什么连同学录都不去了?”将新公司的地址电话自己手机都说给她听,江城手头正做报表,阿拉伯数字看得渐渐成了蠕动的蚁,随手将他的新手机号记在电子秘书里,一转眼就忘记了电子秘书的密码。

  2002年的春天,明远终于渐渐面目模糊,连望海的声音也成了陌生,听了半晌才听出是他来,他连连叹气:“顾江城啊顾江城,你定然是另觅新欢了,重色轻友,连老朋友都问出先生贵姓这样的话来。”江城喜孜孜的讲起那个人的种种好,望海电话里最后一句,说的是:“七妹,我真替你高兴。”此去经年,没有再听到人这样唤她。怔仲了良久,惆怅那时是年少春衫。
  2003年的夏天,江城往上海出差去,和望海约在酒店大堂里。他是衣冠楚楚西服革履,她穿江南布衣的绣花长裙,大波浪长发垂在肩上,仿佛漫不经心的吉普赛女郎。他半晌才认出她来,笑言:“从未见过你穿长裙,又留了长发,真是判若两人。”江城微笑,望海记忆里她大约永远是校园里古灵精怪的样子,成日T恤仔裤球鞋,无恶不作的坏孩子。
  望海开车带江城出去吃饭,从闸北到钢城,穿过大半个上海,高架似是永远走不尽的天桥,车窗外风声轻啸。江城一如既往的话多,呱呱哇哇的讲述别来种种,昔日是非。毫无顾忌的讲起如愿,抱怨当年一度曾被蒙在鼓里。望海想起当年江城初初知道他与如愿的恋情,一脸的错愕,接着是笑逐颜开,拽文说:“是几时孟光接了鸿梁案?”其实如愿不读《红楼梦》,望海自明了来历出处,却一笑置之。
  望海的女朋友美月在餐厅里等着他们,望海对美月介绍道:“这是当年我们系里的七妹。”江城纠正他:“是六妹。”又笑咪咪的对美月说:“只是一种排行,许大哥并没这么多妹妹。”大学里常常听人家唱“你究竟有几个好妹妹。”老歌,如今连旋律都淡忘了。
  望海讲起大学时代江城的斑斑劣迹,大笑开怀:“你不知道当年江城多有名,人人都知道监理系有才女江城,‘五四’运动六十周年纪念征文,篇篇都是演说稿一样的慷慨陈词,独独她写鸳鸯蝴蝶派张恨水笔触,背景在五四时期的言情小说来交差。偏偏文字华美跌宕起伏,看得文学社社长陈明远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往事已是遥远的一抹晕黄月光,江城微笑,听到明远的名字已然毫无芥蒂。望海握着美月的手侃侃而谈,谭鱼头的淡白氤氲的热气里,只听美月轻轻娇嗔:“望海不好老说话,请江小姐吃菜啊。”望海笑着说:“对了,江城当年说过要当专业陪吃。”昔年学校小饭馆门外是清澈透明的阳光,而今日谭鱼头店外是万家灯火璀璨霓虹。江城看到美月浅笑盈盈,眉梢眼角都是幸福。
  2004年七月,窗外的雨下得缠绵如泣,江城一遍一遍的拨号,永远是不在服务区。1:49,整座城市都睡着了,整个世界都睡着了,只剩了她独自绝望。眼泪刷刷的掉下来,只求能跟人说话,泪眼滂沱望去,密密麻麻的通讯录,却只有一个135的号码可以不假思索。肆无忌惮的打过去,望海竟然没有睡,听到她哭得稀里哗啦,没有出声,也不追问,江城哭得够了,这才想起来是长途,心疼钱,更心疼自己。最后望海轻轻叹息一声,说:“江城,来上海吧。”江城仍在哽咽抽搐,却有意的信口开河:“去年见了一面,已经差点送掉性命,我怕再遭天遣。”这样放肆的胡说,也只有对他了。
  七年,遥迢的回过头去,连初次相见的情形都依旧清晰记忆,望海到她们寝室里来,大姐对她讲:“六妹,这是许望海。”她正巧刚洗完头发,清汤挂面的短发像乱糟糟的小刺猬,他的手温暖干净,微笑着伸出来与她握,一双眼睛亦是清澈温和,真像她发梢跌落手背的晶莹水珠。接着有人提议玩牌,彼时最流行的拖拉机,他与江城是对家搭档,连赢数局,她眼睛眉毛一动他就知道涵意,此后打遍全系天下无敌。江城得意非凡的夸下海口:“我们是心有灵犀一点通。”
  口无遮拦,百无禁忌。
  人生只若初相见,却依旧是身无彩凤双飞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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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似是故人来

  “情人还是旧的好。”
  听到积安这么说,她“噗”一声,咖啡差点全呛出来,积安
啼笑皆非,她半天才缓过气来,眉开眼笑的夸他:“积安,你是
越来越会讨女人欢心了。”
  积安微笑着说:“倒是你,一点没变,喜怒形于色。”
  相顾莞然。
  于是她微微放了心,或是纯粹的心血来潮,他才约她在此小
坐。连累她牺牲双休日早晨的懒觉,花枝招展出门来,盼兮还调
侃她:“赶着去相亲?”她大大的抛个媚眼:“不是,是去见旧
情人。”
  情人,风光旖旎爱意缠绵,加上一个“旧”字,于是曾经沧
海,已然百转千迥。
  其实分手后并没有联系,星期五早上看到积安踱进办公室时
简直要失声惊叫,以为是在做梦。
  跳槽后第一天突然发现新上司是旧情人,恶俗的言情小说才
有的桥段,怎么会光天化日之下真的粉墨登场?
  积安微笑着望着她,她连忙收回天外游魂,自顾自放嗲了声
音千娇百媚:“积安,陪我逛街吧。”
  摆明了是刻意刁难,不想他竟肯点头。大方的让她挽了在专
卖店中游走,听导购小姐舌灿莲花。
  最后相中一条裙,当年他喜欢的白,与如今她心爱的黑。黑
白分明,参差森冷的色差,穿上身冷艳夺目。在大玻璃镜中,两
两相望,他微微颔首,道:“很好看。”
  买!惯性的去拿信用卡,积安已快了一步,交到小姐手中:
“刷这张。”
  做什么?还未及挑起眉来发脾气,他已低低的道:“请予我
这荣幸。”她翻脸不认人:“先生贵姓?”
  一句话便撇清成路人。
  他不愠不火,接过购物袋,她已自知不敌,默然退守。尾随
着他继续游荡。
  再不交一言,直到午餐,他替她点了特大号的香蕉船,她才
微启笑颜:“我早已经不吃冰淇淋了。”
  “怕胖?”
  “不是。”灌他一碗迷魂汤:“怕想起你。”
  他几乎是开怀大笑,这才重拾嘻笑怒骂,讲起当年学校四门
外那条街,一条街从头吃到尾,冬天吃羊肉串,夏天吃香蕉船。
那时,她微微丰腴,却敌不过香蕉船的诱惑,于是吃完了便拖了
他陪着消食溜湾儿,在操场上晒月亮。
  “你瘦了。”
  “对呀,工作压力大,你们这些奸商,剥削员工的剩余劳动
力不遗余力,脑满肠肥那都是你们。”
  啧啧,还是当年的牙尖嘴利,字字咬金断玉。
  “吃完饭我要回去,旧情人一日游接近尾声了。”
  他做出大惊失色的样子:“哎呀,经过这么美好的一天,你
竟没有破镜重圆的打算?”
  呸呸!
  “不学无术,我们的资格不够叫破镜重圆。”在中文系出身
的她面前玩这种文字游戏,简直是班门弄斧。
  他微笑:“那应该叫鸳梦重温?”
  她亦微笑:“是新仇旧恨。”
  他百思不得其解般问:“就算旧爱成恨,那新仇是什么?”
  她拈着吃冰淇淋的小银匙微笑:“新仇是你现任女朋友太美
,让我自惭形秽。”
  他嗤嗤的笑起来,她一口一口吃着香蕉船。味道浓郁香馥,
叫人忆起夏天校门外,坐在小小的凉棚下,认为最幸福的,是面
前那只大大的香蕉船。
  回到公寓,天色微黑。盼兮扫了她一眼,淡淡的问:“和旧
情人不欢而散?”
  哪里,是握手言欢。
  只是,再回首已是百年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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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天若有情



  那是八月,西北风狂虐嘶吼了一夜,那年的第一场雪便肆无忌惮的从天而降。
  入冬的第一场雪,我听到风雪声,一丝一丝从窗隙间透进来,仿佛吹在耳畔。
  雪停了。
  天色未明,窗棂上那淡微的白,是清冷的雪光。
  阿哲来替我梳头,一反常态结了细密的发辫,发梢坠上金宝与红色的珊瑚珠子,在沉甸甸的累累璎珞下抬起眼,看着阿哲。
  她一脸的笑,侍女们拿来厚重的皮裘。垂下眼,漠然望着那散发着淡淡腥膻的毛皮,阿哲细心的跪在地上,替我结好衣带。然后端详着,微微的笑。侍女们捧着大的铜镜,里面的身影陌生。只一瞥,便不肯再看。
  满头珠翠,狐皮锦裘,小小的一身皆是珠光宝气,那不是,我。
  侍女们引着我,穿过长长的走廊,与长长的甬道。在沉沉的乌木门外停下来,揭起厚厚的毡帘,暖而潮的风扑出来,我迟疑,迈入。
  火盆里炭燃得亮光璀璨,真像阿哲替我结在腰带上的那块红宝石。豹皮锦垫上,七双眼睛望过来,如星芒箭簇,似想将我万箭穿心。“呼”的一声,风声疾近,最高大的那个身影,已迫近面前。
  “你来做什么?”轻篾的眼神与轻篾的语气,最最不屑一顾的表情。
  锦垫上另一个,已尖声道:“哥哥!不要和那个杂种说话!”
  我瞪着黑的眸,漠然的望着七个咬牙切齿的人。火光里,我的影,摇摇晃晃,而他们的影,忽短忽长。
  七个,最高大那个,已握住腰际的重金镶宝的刀柄,喝道:“滚出去!”
  他们是手足,而我,是异类。
  我纹丝未动,而最高大的那个,似忍无可忍,“唰”一声,刀已出鞘:“不准这样瞪人,野兽一样!”
  我自知,我的眼大而幽暗,烁着泠泠的光。自幼便听侍女私下窃窃,说如困兽的眸。
  澄如秋水般森冷的刀锋已迫在眉睫。一丝微凉已逼在顶心。
  “住手!”
  一惊,新月似的刀锋一偏,贴着脸畔削过,嗒嗒的落了一地,是发上那串细碎的红珊瑚。
  缓步踱入,他的父,亦是,赐予我生命的人。
  他永远只有冷漠的表情,与冷的眼。但这冷,不仅只对我,亦对着那七个。于是,我坦然,以为他是唯一,唯一公平待我,虽也知,在他心中,我仍是异类。
  每年只可见他一次,在第一场雪。
  侍女们在这一日将我打扮一新,花团锦簇,环佩摇摇,好似另外七个一样。每年,他静静看我一眼,常常问上一句话,而后,仍教侍女将我领回去。
  其余三百六十四天,我自生自灭,赤足散发,幽闭宫室,无人过问的野孩子,如砖隙中那株本不该生的野草。
  如常,他静静望我一眼,唤我的名:“耶律迭坼”。真有趣,虽有一半最卑微的血统,却拥有这大辽国中最尊贵的姓氏。我垂下眼,望向地毡上粒粒殷红如血的珊瑚珠。
  他用汉语问我:“迭坼是什么?”
  我答:“迭坼是雪。”
  我唯一会说的汉语,便是这一句。他微微颔首,侍女们连忙按下我的头,让我行礼。我用力挣脱她们的手,无畏的站定,他竟微微的笑。
  我从不向他行礼,亦不向任何人膜拜。
  因我,如那七个所言,是杂种。
  我的面孔,单而薄,小小的个子,不若那七个,轮廓分明,高大挺拔。
  因生我的母亲,是名汉族女子。
  我不知,她如何与面前这男子相识。但我知,生下我的那一天,她便被名为萧燕燕的那个女人,鸩毒而死。
  我本不可活,那几尺白绫,已绞上我细细的颈。若不是他闻讯赶来,回手抽出侍从的佩弓,一箭射死奉命绞死我的侍女。
  而后,抽出侍从锋利的佩刀,对准自己,冷冷的问:“母后,你也想杀死我吗?”
  萧燕燕,她笑了,她说:“不过是个杂种,你说留她一命,就留下,何必生气。”
  于是,无足轻重的婴儿,便苟延残喘,活至如今。
  他绝不多看我一眼,知如重视我,我便会如生我的母亲一般,无声的从他生命里消失。
  他有一位姓萧的母亲,一位同样姓萧的皇后。
  遥辇、孙、奚、窟哥、咄罗……
  那些所谓姓氏高贵的妃子,与血统高贵的七个子女。
  我,是异类。
  这宽阔的宫殿里,他静默无言,而我形影萧条。
  我的母亲是一名汉族女子,她的名字叫雪。
  我出生于冬季,那一天下着入冬的第一场雪。
  我的母亲死于冬季,那一天下着入冬的第一场雪。
  苍天许是有情,年年此日,飞琼零乱。
  那是八月,西北风狂虐嘶吼了一夜,那年的第一场雪便肆无忌惮的从天而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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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午夜飞行

  与宁采臣初识,于那间名为“午夜飞行”的酒吧。午夜飞行
其实是种香水的名字,她发际幽幽散发着的,便是那种魅惑般的
气息。
  仿佛着了迷。一见了他,目不转睛。许是因为他的眼睛,那
样深,那样黑,笑起来浅浅的,如有阳光。她便如蛾,向那光明
舍身忘死的扑去。
  也曾坦白的对他说:“你的眼睛,像一个人。”
  他那样聪明,不肯问她,到底像哪一个人,更不问及她的来
历。或许,在他眼里,她只是午夜飞行的一只蛾,单纯的为光所
吸引,便绕着他翩跹,不肯离去。
  就这样开了头,其实也不过在一起吃过几餐饭。见面总是在
晚上,夜色迷离灯火朦胧,最后,他终于问起她的姓与名。
  “聂”她想了一想:“聂小倩。”
  他哈哈大笑,反问:“那我是不是该叫宁采臣?”
  于是唇角微微的浮起一丝笑,从此便真的如此称呼对方。她
故非女鬼,可是哀莫大于心死,游走于夜色里,不过是一抹倩女
幽魂。
  舞榭楼台,笙歌如水。回到那黑黢黢的屋子里,脑海里仍是
那光亮的眼,散着光与热的明亮。直到看清沙发上,那明灭如一
芒红星的火光。
  淡淡的烟草的味道,是金志远。
  怔一怔,唇角便低下去,声音也低下去:“你回来了。”
  她并非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孤魂野鬼,而是手足头颈细密缚
着红线的偶人。一举手一投足,身不由已,只能由他——
  他没开灯,只淡淡的问:“你喝过酒了?”
  一点红酒,微醺的双颊染了绯红,也有了抹血色。不过,黑
暗中应看不到,她忽然微笑。
  从前,他从不问她类似的话语,上次她吞下九十片安定,送
到医院洗胃,他也只是叫身边人送去医药费。出院回来,若无其
事派人来接她去吃饭。
  她扶着沙发站定,身畔是一盏落地灯,琉璃灯罩,冰凉的贴
在她的鬓旁。她这才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在发热。她声音更低下去
:“志远,我们分开吧。”
  那芒红星轻轻跃起,无声而准确的落在几上的烟缸里。只一
瞬,便迅速的黯淡下去,灰飞烟灭。无边无际的黑暗涌上来,吞
噬了一切。
  他的口吻还是平淡,听不出什么波澜:“向我金志远先提出
分开的女人,你倒还是头一个。”
  她伸出手,摸索着琉璃灯罩上突起的花纹,一朵一朵挨挨挤
挤,玫瑰的形状。他问:“他是谁?”
  她不出声。
  他突然“啪”一声按了开关,天花板上的枝状水晶吊灯顿时
大放异彩,通明的光线直刺得她不得不垂下眼帘,仿佛无所遁形

  过了好久,才抬起头看他。他说:“碎尸万段或矬骨扬灰,
你替他选一样。”不是为了她——她何曾那样重要过,只是因为
他的所有物遭觊觎,才觉得恼怒。
  她轻轻的声音,梦呓般的说:“他的眼睛,和成功的一模一
样。那样的深,那样的黑。像夜一样,却有光。”
  窗上发出微响,是一只蛾,见了灯光,拼命的扑过来,撞在
玻璃上,铮铮的响,却打个旋,再撞过来,不屈不挠。

  她与金志远的第一次见面,便是在许成功与金楠的婚宴上。
金志远迟到了,在酒店门外遇到徘徊的她,许是怜悯,问她:“
你是聂小姐吧?”
  她点点头,连声音都乏力:“我是聂琬。”
  他说:“我是金志远,金楠的弟弟。走,咱们喝喜酒去。”
半拖半挽,携了一脸凄惶的她长驱直入,众目睽睽里公开亮相。
后来她才知道,他不喜欢许成功,与金楠的婚事更是反对,故而
随手扯了她进去,存心让许成功难堪。
  果然,新郎看到她与金志远携手出现,如同见了鬼。金志远
笑吟吟的,不待新人敬完酒,又携了她扬长而去。
  跋扈得根本未将任何人放在眼里。
  出来后一上他的车,他便轻轻叱道:“不许在我车上哭。”
  她倔强的将脸一扬,说:“谁要哭?”一双大大的杏仁眼瞪
着他,慢慢却瞪出朦朦的水意。他视而不见,只问:“你打算回
家去独自抱头痛哭,还是跟我去借酒浇愁?”
  她问:“还有没有第三选择?”
  结果她既没有回家抱头痛哭,也没有去借酒浇愁。跟着他跑
到郊外去,看他和一屋子人玩砸金花。
  看到乏了,蜷在沙发的角落里,不知不觉的睡去。等醒来,
身上盖着他的西服外套,陌生的烟草与他的气息。怔仲了一下,
便掀到一边去,皱眉道:“好浓的烟味。”
  声音虽低,还是有人听见了,这才瞥了她一眼,惊诧的对他
说:“金三儿,你这新女朋友,怎么和你一贯的风格忒不一样?

  金志远没睬他:“同花顺,给钱。”
  那晚他手气好,进了市区便放慢了车速,问她:“要什么?

  她不明白,怔怔的看着他。
  他不耐烦:“赢了钱,你陪我打了一夜牌,总要抽个头吧。

  抽头?她不懂这样的行话。摇一摇头,他问:“现金?衣服
?首饰?你要什么?”
  她问:“你结婚了吗?”
  倒将他问得一怔,半晌才道:“还没呢。你问这个干吗?你
到底要什么,说了好买去,我可困了。”
  她轻轻的道:“我要和你结婚。”
  他半晌才哈哈大笑:“打这主意的女人不少,敢当我面说出
来的,可就只你。”

  他当然没有和她结婚,但就从此在一起。两年过去了,她创
了纪录,成了金志远至今为止任期最长的女朋友。他喜欢她的安
静,不多话,又不多事。有时他有了新的兴趣,将她一搁两三个
月不闻不问,她连电话都不会主动向他拔一通。姹紫嫣红腻烦了
,他自然会重新出现。
  金志远那样的修为,简直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所以她着实显得成绩斐然。连他自己都说:“聂琬,咱们再这
么长久下去,只怕我妈都想召见你,看看你到底是什么三头六臂
了。”
  她哪里有什么三头六臂,她不过是不爱他,于是不痴缠着他
。他那些别的女友,或爱他的人,或爱他的钱,或爱他的家世,
总爱着他的某一处,于是个个想放出手段来黏他,他自然逃都来
不及。于是她便弥足珍贵。
  窗上那只蛾,许是倦了,终于静了下来。
  金志远转过头去,说:“你根本爱的不是许成功,那只是个
借口。”
  她微微的笑:“志远,你喝高了。”
  他不怒反笑:“我他妈的今晚压根就没喝过酒!”
  他一贯对女人还算客气,这样破口大骂真是史无前例。也许
是在和自己生气。她到底扫了他的面子,伤了他的自尊。但只这
一刹,旋即便镇定自若,对她说:“聂琬,有话过两天再说。”
  站起来便上楼洗澡去了。
  玻璃上又在铮铮作响,还是那只蛾,到底不死心。拍着灰色
的翅,重新再次努力往锃亮的玻璃上撞去。
  她按熄了灯,窗上的小生灵一下子静下来,大约是绝望了。
  她再打开灯,它却又扑扑的撞着。它躲不了的宿命。
  茶几上一串晶晶亮的东西,是金志远的车钥匙。她轻轻的拎
起来,匙环上坠着只漂亮的红色锦囊,里头装着沉甸甸的朱砂。
避邪的,今年是他的本命年。
  她出了门,车就停在门口,她笨拙的打火启动,金远志上次
来了兴致,教过她怎样开车。她到底将车开动了。
  转两个弯便上了主干道,夜已深了,连街都似睡着了,路灯
睁着惺松的眼,诧异的盯着她。
  她将油门一脚踩到底,呼呼的风声尖利起来,远处是散珠样
的灯海,仿佛天上所有的星,都坠落在了人间。她的视线模糊起
来,只看到一片朦胧的白光。
  诱得她直扑过去。
  “轰!”
  车子终于轻飘飘的飞了起来,似一只午夜飞行的蛾。
  白光刹那间便逝去,无孔不入的黑暗涌上来,朝她涌上来,
她微微的挣扎了一下,终于再无气力,无声的俯倒在方向盘上。
  细微的滴水声越来越远,越来越轻。
  她知道,她再也渴望不到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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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凤



  乌池的雨季阴冷潮湿,大雨哗哗的下了几天总不见放晴,屋子里的桌椅地面都生出一层础然的水意,背阴处更几乎长出蘑菇来。院子里的青砖地生了滑腻的青苔,小凤一手提着茶壶,一手打着伞,不留意就滑倒摔了一跤,衣服湿脏了不算,茶壶也摔碎了。  那只青花大茶壶还是爷爷留下来的旧物,小凤心下懊恼,把抽屉里的钱拿出来,零零碎碎的几毛几分都凑起来,盘算着买只新茶壶总得要七八块钱,不由得叹了口气。
  雨越下越大,远处的永江在腾起的水雾里成了朦胧的一条长长白带子,江上的轮渡早就停了,无数大小的船泊在江边,星星点点,远远望去,倒象是白带子上的绣花,只不成个样子。
  有个人站在门外檐下避雨,因为雨势太大,一件灰色的夹长衫已经湿了大半,这几年倒是很少有人穿长衫了,除了守旧派的老先生,或是学堂里教书的先生。年青人都赶时髦穿西服,哪怕买不起西服的人家,也教裁缝做一件中间开襟的新式衣服穿。
  她见那人长衫下摆都在滴水,心有不忍,于是招呼:“先生,请进来坐吧。”那人恍若未闻,屋外的雨下得正大,哗哗如倾,想是没听见。于是她从柜台后走到门口,又招呼了一声:“先生。”
  那人这才慢慢转过脸来,年纪瞧着倒并不甚大,只是两鬓微霜,眉峰略略皱起,望了她一眼,倒似并无悲喜之色。
  小凤道:“这样大的雨,先生屋里坐吧,等雨下小一些再走。”
  他见屋子里摆着几张桌椅,收拾的很干净,原来是间小茶铺,于是点了点头,转身走进来,拣了临窗的一张桌子坐下。小凤见他神色恍惚,怕他是受了凉寒,于是将灶下的炭挟了几块放在火盆里,端来放在他足边,说道:“烤一烤衣服吧。”又去沏了一壶滚茶来,替他斟上一杯:“喝杯热茶,驱驱寒气也好。”
  他没有动,只说:“我没带钱。”
  小凤笑道:“不要紧,行路在外,谁都有个不方便的时候。这茶我请你喝,不要钱。”
  他漫应了一声,说:“那你这样做生意,岂不亏大了。”
  小凤说道:“这点小生意,平常多亏左邻右舍照应,再说几分钱的事情,就请你喝一壶茶,我也不亏什么的。”
  他端起茶来没有喝,倒将茶杯在手中细细的看着,茶壶茶杯倒都是旧物,虽然不过青花写意菊花,疏疏的描上几笔,但碗中洁净雪白,洗刷得并无半点茶垢,看着很是干净清爽。忽然问:“这是清平瓷?”
  小凤笑着说:“是啊,这几套茶壶杯子还是我爷爷从清平老家带过来的,用了好多年了。”
  那人望着窗外的大雨,似是自言自语:“清平出好瓷……”
  小凤说:“我生在乌池,爷爷在的时候,总是念叨叶落归根,要带我回去看看老家,结果到最后也没能带我回去一趟……”说到这里,忽然觉得好生难过,便拿了抹布来,随手将柜台又擦拭着。
  那人默然不语,望着窗外迷茫的大雨出了一会神,忽问:“你父母呢?”
  小凤说:“我很小的时候他们就都不在了。”
  那人甚是歉然:“对不住。”
  小凤说:“没啥,我那时还不大记事呢。”
  火盆里的火渐渐旺起来,烤得他衣摆上腾起细白的水汽,她又替他斟上一杯茶,说:“下这样大的雨,先生是要往哪里去?”
  他叹了口气,说:“哪儿也去不了,就出来走走。”
  小凤听他这一叹之中,似有无穷无尽的怅然,不由问:“先生莫不是跟家里人闹了别扭?”
  他摇了摇头,小凤见他神色郁郁,似有满腹的心事,不由道:“世上事不如意十之八九,什么都得想开一些才好。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各人有各人的缘法,万事都强求不来的。”
  他倒笑了笑:“你小小年纪,倒开导起我来。”
  小凤笑着说:“先生莫笑我,我没读过书,都是爷爷在的时候教我几句古话。他老人家辛苦了一辈子,可是成天乐呵呵的,从来不苦愁眉脸。我长大一点,他也总教我要放宽心,把吃苦当享福,怎么过,不是一辈子呢?”
  他嗯了一声,慢慢的说:“怎么过,不是一辈子呢……”
  这两人说着话,雨倒是越下越大,一时也走不得。小凤见他神色稍颐,举止甚是温和有礼,虽然只是闲谈,但言语间颇显见识渊博,于是问:“先生是在大学里教书吗?”
  他问:“你怎么这样猜?”
  小凤道:“我看先生是个斯文人,真像是在大学堂里教书的先生。”
  他笑了笑,说道:“我年轻的时候行伍出身,一点也不斯文呢。现在老了,才假装斯文些。”
  小凤问:“什么叫行伍出身?”
  他说:“就是当兵的,老兵侉子。”他此时话语间才带了几分北地承州的方言,有意将腔调加重,引得小凤直笑:“我可想不出来,先生您这样子,真不像当过兵的。”
  店里这半日都没有别的客人,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下来,他往窗外看了看,说道:“我要回去了。”小凤与他一番言谈,甚是相得,她自幼丧父,虽然每日茶客来往,但皆是无甚知识的左邻右舍,从没人陪她这样谈过话,不知不觉生了一种儒慕之心,说道:“坐了这半日,已经误了吃晚饭的时辰了,我正要去煮面,先生吃了面再走吧。”
  他问:“也不要钱?”
  小凤说:“也不要钱。”
  他说:“那好,我就吃了面再走。”
  小凤果然去厨房煮了面,两人一人一碗,虽然是清汤寡面,上面只撒了一点细细的葱花,但他吃得甚是香甜,不仅把一碗面吃完了,将碗中面汤也喝掉大半,才说:“好吃。”
  小凤笑道:“您爱吃下回再来就是了。”
  他点了点头,说道:“我下回一定来。”
  倏忽过了十余日,这天傍晚,快打烊的功夫了,店里的客人都走了,小凤正预备打上铺板,忽然看到他从外面进来,依旧是一袭半旧的长衫,浆洗的十分干净,显得温文儒雅。她欢喜道:“我以为您不来了呢。”
  他笑着从口袋里摸出十块钱来,放在柜台上,说:“这回我带了钱来。”
  小凤不肯要,说:“就是一壶茶,一碗面,不过几毛钱的事,先生您这样就太外道了。”
  他说:“你这是小本生意,怎么好总让你请客,这十块钱你收着,我以后来喝茶再慢慢算吧。”
  街坊邻居也是这样,存几块钱茶水钱在这里,或者记帐,一并收的也有。小凤见他执意如此,只好把钱收下来,问:“还没有请教先生贵姓。”
  他想了一想,说:“我姓封。”
  小凤便请教他“封”字怎么写,认认真真一笔一划的记在账本子上了,他看着有趣,问:“你叫什么名字?”
  “小凤。”
  他又问:“你想不想念书去?”
  小凤摇了摇头,说:“爷爷说啦,咱们这样的穷人,没有读书的命,再说了,读书认字也不见得是好事。”
  他问:“怎么不是好事?”
  小凤说:“爷爷说,懂得越多,烦恼越多。”
  他怔了一下,方才点了点头:“老人家这话说得很对。”
  两人就这样说着闲话,最后小凤又煮了面条来,他依旧吃得很香甜,对小凤说:“过几日等有空了,我再来。”
  从这日之后,他却再也没来过。到了年底腊月结帐的时候,小凤记着这位封先生还存着钱在柜上,到了第二年端午节再算帐,这九块多钱依旧存在柜上,只不见他来。
  乌池的夏季最为漫长,等雨季一来,每日都霪雨缠绵,方是入了秋。
  这日又是大雨如注,街上行人断绝,连车都看不见一辆,小凤独自在店中,正给炉子换煤,忽然有客人进来,她抬头一看,认了半晌才认出来,不禁十分欢喜:“封先生!”
  不过一年不见,他两鬓的白发似乎多了许多,也似乎瘦多了,向她慢慢点了点头,倒还笑了一笑,依旧拣了靠窗的桌子坐下,小凤给他沏上茶,问:“先生还是吃面吗?”
  他摇了摇头,问:“你这里有酒么?”
  小凤说:“没有,先生若是想喝酒,我去隔壁陈生记买一壶,他们家倒是小槽坊的高梁酒。”
  他拿了十块钱给她打酒,她不肯收:“先生还有钱存在我这里呢。”解下围裙,揩了揩手,打着伞去隔壁酒坊,果然买了一壶酒回来。
  他接过酒去,闻了一闻,说:“这个倒真是高梁酒。”问:“有大碗没有?找两只来。”
  小凤去找了两只大碗来,他慢慢斟着酒,她就去厨房里炸了一点花生米,又把自家泡的咸菜盛了一碟子来,摆上桌子,说:“今天下这样大的雨,早上没有去买菜,先生将就着下酒吧。”
  他指了指凳子,说:“你也坐。”
  小凤不肯,他说:“我一个人喝闷酒没有意思,你坐下来,陪我说说话。”
  她只好答应着坐下来,他问:“你会喝酒么?”
  小凤摇头,他就将两只碗都摆在了自己面前,端起来先呷了一口,又叹了口气。
  小凤见他落落寡欢,不知该从何劝起,他却慢慢的又喝了一大口酒,拿起筷子,却又在半空中停住,问:“小凤,你有没有什么事情特别的后悔?”
  小凤想了想,说:“爷爷走了之后,我很后悔,有时候我不听他老人家的话,没有好好对待他。”
  他点了点头,说道:“你是个孝顺的好孩子。”
  小凤说道:“先生也有孩子吧,一定也很孝顺听话。”
  他默然无语,过了片刻,忽然流下眼泪,小凤一时慌了手脚,惊惶失措,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
  过了好久,他才说:“从他懂事开始,犯了错总不轻饶,不是打就是骂。他跟我也不亲近,我一直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考上了外国的一间学校,我不让他去,那是他生平第一次顶撞我,把我给气着了。打得那样狠,他也不吭声,最后只问我:‘父亲,我到底是不是你的儿子?’一直到最后,我都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到底喜欢什么……愿意做什么……我竟然都不知道……”
  他含着眼泪看着大雨中的永江,端起酒碗来,忽然一口气就将酒喝干了,拿过酒壶来,又斟上一碗:“我这一辈子,除了另一个人,就只对不起他……连他出生的时候,我都不在家里,一直到他快半岁了,我才回去,他从小就没看过我的好脸色,有时候明明不是他的错,我也算在他头上,拿他出气。他其实一直很听话,哪怕他自己心里不乐意,还是很听话,按我的意思去参军。是我害了他,是我对不起他。”
  他慢慢的将碗中的酒喝得干了:“他在我面前,笑的时候很少,这二十几年,我都没见他笑过几回……”
  小凤说:“已经过去的事情,您就别想了,凡事都要往前看的啊。”
  他凄然摇一摇头,又喝了一碗酒。
  小凤见他喝得这样急,怕他喝醉,一直劝他吃菜,他喃喃说道:“我每次看到他,我就想起我们的孩子,我心里难受。我真的难受,我对他不好,是因为我对不起你,我对不起咱们的那个孩子,所以我总不待见他,我心里其实是恨他,我更恨我自己……我这样对不起你……这么多年,我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谁也不敢在我面前提你……我就像是真忘了你……但我知道,我总痴心妄想你还活着,哪怕你活着恨我也好。你恨我也好……”
  他泪流满面,伏在桌上,终于酩酊大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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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公尺



  在时尚杂志的爱情小说里看到:“爱情根本就是化骨绵掌。”字字老辣仿佛毒药,唇角不由牵起微笑,彼此秋日艳阳,星期六的下午,自家露台上。八楼,不高也不低,城市的中庭。抬头碧晴湛蓝的天,俯瞰则是众生芸芸如蚁,随手抓了甜腻的曲奇饼,咬一口,松脆浓郁,漫不经心的想,那些杜撰的惊心动魄,纸上谈兵。
  酒吧的名字是一首老歌,叫《城里的月光》,今时流行音乐争先恐后,一首首刷新的频率日新月异。难得还有人记得。也不过是风花雪月靡靡之音,虽甜得发腻其实也未见出奇,就像是她喜欢的曲奇饼。
  喝掉最后一杯姜啤,恣意问:“础生,你肯不肯跟我结婚?”
  乔础生正和一位妖娆的女客说话,应接不暇对方的花枝乱颤,百忙中抽空回过头来丢下一句:“林恣意,你喝的是姜啤,不是WHISKY。”恣意手里一张餐巾纸,揉得潮了,绵软微湿,纸巾上幽蓝的套色,城里的月光几个字,她想起新开张的时候问乔咄生:“为什么取这个名字?纪念旧欢吗?”
  他眯起眼来笑:“是为了纪念你。”恣意哧哧的笑出声来。
  CD是新晋的流行音乐:“我在一公尺之外的世界,一辈子回不了的原点,我这才发现你离我有多么远。”比她年纪还小的大男生,沙沙的唱着咫尺天涯的爱情。一瞬间怀旧起来,曾经最喜欢的歌曲名叫《幸福》,与同事一起去KTV,唱到:“终于还是差了这一步,停在幸福前方不远处。”无端端的感动,以为是爱情最好的绝响。
  临了,一语成谶。
  按照众人传说的剧情,理应泪如雨下,茶饭不思,气若游丝。她唯一能算得对号入座的情节是到城里的月光,一口气喝下三杯姜啤。回去收拾自己的物品时,嘴角犹噙啤酒的余甘。相识尹始,家宇不喜欢她喝酒,她从此滴酒不沾。不过以为唾手可得的是幸福,离自己只一步,一步之遥,于是百般隐忍,他不喜欢的,她努力去改。终究是痛改前非,剩了痛何如哉。亦步亦趋的努力,抵不过一句:“对不起。”
  同样三个字,那一句说来是堂前双燕春无限,这一句便是无端却被秋风误。连眼泪都没有机会流给他看,迅速的换掉手机号。这个城市却小得可怜,兜一圈即是重逢。她照样笑得淡定从容,好男人并不少,信手拈来足可以抵挡面子,
  乔础生说:“你骨子里是天性凉薄。”其实她脾气极好,做客服主管,专事应付难缠投诉。与同事关系融洽,朋友不多不少,偶然出去吃喝玩乐。谈过数次恋爱,平淡无奇的收场。乔础生认识她太久,记忆仿佛停留从前,还以为她是初初咄咄逼人的林恣意。
  一次说到:“恣意这名字多好,可惜人生十有八九,不能恣意。”
  他在那吧台那端闲闲看调酒师一只手上下翻飞,咦了一声反问:“你以为你还不够恣意肆意?”
  她避重就轻的微笑:“可惜我是独生女,若有个妹妹,可以取名叫肆意。”
  一句话撇得干干净净,自己想来,也确是天性凉薄。日子弥久,愈是惊痛。不进不退,不冷不热,不卑不亢。试探的触须伸出去,稍稍风吹草动,马上缩回坚硬的壳里。光阴轻浅,他与她身旁多的是别人。
  中秋节酒吧里很热闹,花好月圆的良辰美景,酒吧散落的餐几上插大瓶的姜花,纷乱的细茎清冷的淡香,流光溢彩的灯光格格不入,连这种细节也中了亦舒的毒,附庸风雅再添新章,她对乔咄生说:“不如换木樨,还可以应景。”
  新迁的房子是九楼,越住越高,九霄云外迟早是触手可及。露台上夜风吹来,秋凉如水,捧杯红茶看街景,攒珠一样的灯海,再好的月也黯然失色。想起来歌词里唱:每个深夜某一个地方,总有着最深的思量。不思量,自难忘,到底是意难平。他与她仿佛赌一口气,又或许确实是缘浅,即使兜兜转转,仍然隔着一公尺的距离。
  就是这一公尺罢,不远不近,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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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意难平



  “唰”一声拉开窗帘,深呼吸,对着中庭无数明珠样散落的景观灯,草坪与树皆是幽幽的绿,而秋风凉意,轻拍着脸。
  风里有桂花香。
  飘窗铺的绒垫上扔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美意认真的翻拣了一下,有两只方枕一只糖果枕斜倚着饼干筒开封精美月饼匣半包梳打两本小说一本宋词七八张CD甚至还有一只亮闪闪的耳环,美意摸了摸耳朵,果然是失落了一弧?
  小小的白金耳环,重新在耳上摇晃,她赤着足走到客厅去,白色大理石的地面,冷得她足尖都要蜷起来,窗下的夜里像条河,淌着无数车灯。厨房里的抽油烟机忘记关,呼噜呼噜像个盹着了的人,随手关掉它。开冰箱,大瓶可乐,满满斟上一杯,一口气喝完,头脑无比清醒。
  有薯片,吃起来咔哧咔哧,寂寞的房子里格外清晰入耳。
  返回卧室时电脑已经进入屏保,一行妩媚的樱桃红:“景点不开放,游客止步。”
  启川第一次看见时,几乎要失声大笑。
  如今他笑的时候很少,很少,美意有段时间像薄皮的葡萄,轻轻一碰里面的酸涩就要迸出来,歇斯底里的扑在客厅落地窗上,疯子一样的叫:“赵启川你再说一句我就跳下去。”
  他沉默片刻,说:“你跳下去好了。”
  抓起花瓶就往他头上扔去,他往旁边一闪,咣啷一声跌得粉碎,一地冷冷的白碎瓷片。她抓起外套出门,玄关处没有开灯,赤足急切的踏在皮鞋上,鞋尖的水钻硌得脚心酸凉,将门重重的掴上,惊天动地。
  然后在公园的树荫底露椅上一直哭一直哭,小径深处都是情侣,一对对无限温存两相缱绻,唯有她坐在那里哗啦啦的淌眼泪,哭得精疲力竭,四面都是柔软的黑色,很远的地方才有路灯,桔黄色的光一层层撒下来,像是沙子撒到眼里,更多的眼泪涌出来。
  凌晨一点钟才回家,没有人,四壁冷冷的墙,连灯光都是冷的,屋子像雪洞一样,她慢慢擦干眼泪,给自己沏一壶热茶。一小朵一小朵洁白的茉莉花,开在玻璃壶滚烫的沸水里里,浮浮沉沉。
  那还是在咖啡厅里,她软绵绵的羊绒披肩上缀着流苏,漱漱的轻颤,洗手间的大镜子照出苍白的一张脸,几乎没有勇气走出去,襟上别的紫兰花幽幽吐着一脉芳香。她脸上滚烫,可是手心冰凉,过道很窄,她目不斜视,从无数原木色的桌椅间穿过去,有人叫她的乳名:“妹妹。”她转过脸去看,原来是赵启川,他们一桌男男女女,立时便有人笑起来:“启川启川,原来你还有妹妹。”
  赵启川笑着问她:“是约了朋友?”她本能的望一望走道那头的一对男女,忽然嫣然一笑:“是啊。”他手边正是一壶茉莉花茶,洁白的花在沸水中沉浮,一一舒展开来往日的明媚鲜妍。
  启川那样知头醒尾的人,不过略一留意她的神色便猜到三分,问:“我陪你过去?”
  她犹豫了一会儿,点了点头。
  他是衣冠楚楚,温文好看的斯文男子,自报姓名即令郑威海微微一惊,启川微揽她肩头向他与那女子微笑:“美意说晚上有事情,我并不知晓她与二位亦有约在这里。”轻描淡写一句话,郑威海已经笑得颇为勉强,高下立现,她奇迹般扳回全局,大胜而归。
  从咖啡厅出来同他一帮朋友一块儿宵夜,三五杯啤酒并不能令她喝醉,回去路上她蜷在车座里很小声的说:“谢谢你。”他哗一声大笑,说:“我们是手足啊。”真的是手足,自幼在同一个大院,虽然长大后各奔东西,可是城市这样小,兜兜转转,总是能够遇见一起。却从来没有想到,有一日纵马而来仗义相救,翩然如同童话里的王子。
  太清楚,知根知底,嫁的时候,不是不需要勇气。
  直到最后一刻才慌张无比,玫瑰芬芳婚纱雪白沉甸甸的戒指戴在她指上,而面前宾客如云,她才知道自己错了,伴娘亲吻着她的面颊:“美意你真幸福!”她几乎要立时流下眼泪来,可是太迟了。
  起初只是些琐碎小事,用哪个牌子的牙膏毛巾为什么折成这样不肯去阳台上吸烟打游戏时不关书房的门……到后来在电话里也能吵得天翻地覆,启川气急败坏便说:“徐美意,你放过我成不成?”
  那么谁来放过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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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饮食男女



  他与她在夏威夷美食节上偶遇,他们当时相中了同一份水果沙律。他绅士风度的让给了她,于是攀谈起来。其实两个人都是饕餮,一拍即合,倾盖如故。
  他们交换了手机号,他的写字楼距她上班的地方也不远,晚上下班后他经常约她去品尝美食。不久他与她都爱上吴越人家的和合排骨,妙的是他喜欢吃的是椒盐排骨,而她喜欢的则是酥炸响铃,配合默契,天衣无缝。
  吴越人家总是清清净净的,没有一般餐厅的喧嚣嘈杂。幽幽的走廊,墙上的字画,粉墙青砖……赏心悦目的美味珍馔,两个人无言相对,她渐渐从办公室的紧张里回过神来,而他是一流的食伴,味蕾与美食的接触妙不可言。
  渐渐的,中午他也邀她出去吃饭,他不能忍受粗制滥造的便当,她亦是。时间匆忙,可是就着虾皮贡菜吃一碗罗汉净素面,亦是令人回味无穷。他与她几乎吃遍了所有有特色的餐厅,他对美食了如指掌,连阳春面也知道是街角拐弯第二家的最好吃。周六带了她开车跑到另一个区新开张的餐厅试菜,他们乐此不彼。
  他与她还是很少说话,忙着吃东西。偶尔交谈,说的也多是菜。他挑剔得厉害——对于吃的东西。他一尝即知是大厨还是二厨在掌勺、盘中神户牛排的牛肉,是否货真价实从日本空运过来。她在心里思量,为他洗手做羹汤的人,一定要非同凡响,才应付得来。
  那天他们去吃金枪鱼生,她吃掉了两客,他忽然笑起来,说她是他见过的食欲最健康、吃相却顶中看的女人,和她吃饭最易令人食指大动。她也笑,天天和他一起吃饭,从没听过他说这种话,她说她以为他忘记她是一个女人了。
  他说:“怎么会?”
  脱口而出后大约有点后悔,停了一下,又笑笑。她压根没往心里去,她知道他是什么人,同事老看到他的车子在楼下,一五一十全在茶水间里当了谈资。这两年IT新贵如日中天,只是没料到她们连车都认识。有女同事说:“哎呀,天天看到他的车子在我们写字楼下面,肯定在等女朋友下班,不知道我们楼中是谁这么有福气,可以灰姑娘变公主。”
  有人说:“他有太太。”
  “离婚比结婚简单多了。”
  确实,这年头只怕离婚还没有一盘地道的蟹粉狮子头的做法来得复杂,可是她一贯不染指残羹冷炙。
  她最喜欢吃完饭后到真锅,喝一杯它们招牌的炭火咖啡。这天大概生鱼片吃得太多,她的胃有点隐隐的不适。他去买胃药,她没有阻止他,由他去了。她一个人坐在咖啡厅里,绿色皮面沙发,褐色的镶边,她那天正好穿着黄,玻璃窗里都看到自己面色憔悴。她茫然的捧着咖啡,仿佛捧着烫手山竽,呷一口连忙放下。没等到他买来胃药,她就走掉了。
  半路上手机响了,是他的号码。单调的铃声一遍遍的催魂夺魄,她终于还是没有接。
  回到家里,胃还是不舒服,也许该吃点热东西压一压。她打开冰箱,里面只剩了几只鸡蛋,只能为自己煮一碗甜蛋。
  蛋煮老了,糖又放得太多。尝了一口再也吃不下去了,她叹了口气。
  手机又在响,这回她接了。
  “怎么啦?”
  “突然很不舒服,所以回家了。”
  “还是出来吃点热粥吧,或许会好一点。”
  他知道最地道的广东粥馆。
  桌上白瓷碗里,甜蛋仍在浮浮沉沉,仿佛拿不定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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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爱情徒有虚名

  10:50准点起飞的波音七五七,回到熟悉的城市。
  公司的车子来接她,车载空调咝咝的吐着冷气,淡淡的水果
香,空气清新剂的味道。阳光通过车窗上的滤光纸照进来,浅浅
的褐色光斑,印在她白白的手臂上。车窗外骄阳如火, 40℃的历
史高温煎熬着芸芸众生。
  开车的小杨津津乐道着几天来媒体描述的历史新高——桥面
上的温度、空调的日销量、的士抛锚率……
  整个城市都在水深火热。
  最后,他问:“怎么样,北京呢?”
  北京,亦是七月流火,挥汗如雨。只不过酒店、会议室、餐
厅,三点一线。出门是车,所到之处中央空调四时如春,仿佛神
仙洞府,忽悠悠便是千年。如果可以,她真的不想回来,这座号
称火炉的城市是真正的俗世,滚滚红尘,旷男怨女,背后藏着那
只翻云覆雨的手。
  手机响起来,所谓的十六和弦,仍是细细的音线。熟悉的旋
律,是BOSS打过来。催她速速回公司,连喘息的余地都不给。挂
掉电话小杨说:“刚才铃声调子好耳熟,是什么音乐?”
  她懒懒的说实话:“是《鬼子进村》。”
  小杨哈哈大笑,说:“只有你古灵精怪,想得出来这么损的
招儿。”
  话微微的有些耳熟,以前那个人也说过,宠溺的摸摸她短短
的发梢,叹喟一样的口气:“你真是个古灵精怪的孩子。”
  不!不!
  那是杨过对郭襄的口气,那不是她要的,她要的只是三个字
,他却吝啬的不肯给。她固执的跑到离家几千里的这个城市来工
作,只是为了他,只是为了离他近一些,再近一些。
  念大学的那座城市位于长江上游,给他写信,仿古的芙蓉笺
,墨蓝的小楷,字字珠玑:“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
  古人这首诗的下一句是: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到今天,她与他还是隔着长江,她在江岸这头,他在江岸那
头。江上有了一桥二桥三桥,即将通车的还有四桥五桥……她与
他却还是咫尺天涯,天堑难逾。
  出差之前给他打来过电话,她说了要出门,他叮嘱她小心行
李财物,天热注意饮食,絮絮的,家长式的。她说:“我会抽空
去上次说的那家公司一趟,他们倒是一直很有诚意。如果可能,
我也许就不回来了。”
  他哈哈大笑:“你们BOSS听到,真的以为你会卷逃跳槽,会
吓得面无人色的。”
  刹那她凄惶的微笑,对于公司,她还没有那么重要。对于他
——她更是渺茫得不值一提。如果她真的走了,走到几千几万里
外去了,他也不会放在心上。
  她是真的没有出息,一切条(此处几个字乱码 网上亦无正字
北极蓝冰注)
  记得有一回为了点小事,她发了脾气,口不择言:“你凭什
么对我指手画脚?”他不愠不火,心平气和:“你父母托我照顾
你。”
  于是,她又成了阿紫。那个孤苦的坏孩子,若不是善良的阿
朱在临终前苦苦的哀求,乔峰怎么会理会她?
  乔峰一生永远都不会知道,阿紫在他死后,抱着他的尸首纵
身一跃,跳进了万丈深渊。他死了,她不活。她是爱他的,爱得
不会比阿朱少一分一厘。
  有时爱情却徒有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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