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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goodup

匪我思存作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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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半江瑟瑟半江红




  刚进医院的大门,九江就觉得气氛有点不对,但也没有多想。等进了楼门,才发现楼里添了不少人,目光警觉,一望而知职业。
  登记非常繁琐,连她手里拎的水果都被一只只拿出来查,她只得打了个电话给陈卓尔,他让人下来接她,特意打了招呼,才顺利进了电梯。
  电梯里也有人,眼观鼻鼻观心,似乎心无旁骛。九江他们在四楼就下了,电梯门一开,走廊里倒是静悄悄,只有护士站的护士,转过头来看了一眼。
  进病房后九江把水果放下,陈卓尔还是挺高兴:“这么客气,还买桔子来给我吃?”
  “一块钱一斤,超市特价。”九江说:“能支持一下四川果农就支持一下。”
  “剥一个我尝尝。”
  九江说:“你自己不会剥?”
  陈卓尔把手举起来,上头还扎着点滴,绑着胶带:“回头针头跑出来,你给我扎啊?”
  九江看他那表情又觉得挺可笑的,于是拿了个桔子剥着:“要我说呢,你也是活该。少喝点不行吗,非得喝出胃出血,才知道厉害。”
  “那不是跟南方一块儿吗?他那会真不行了,我要再不替他点儿,非喝出毛病来不可。”
  九江说:“这下好了,他没喝出毛病来,你倒吐血了。”
  陈卓尔只是嘿嘿的笑,九江把桔子剥好,递给他,然后去洗手间洗手。出来时无意瞥了眼窗外,见一辆接一辆的黑色车队正无声无息的驶进来,不由问:“是谁病了,今天医院里这么大的阵仗。”
  卓尔正吃桔子,含含糊糊的说:“就是……呗……今天那谁要来看他,所以医院里头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
  九江没听清楚,估计是退了的老一辈,于是也没多问。
  她倒想起一件事来,所以问卓尔:“有件事,你能不能帮个忙?”
  “啊?”卓尔还是油嘴滑舌:“不会吃你个桔子,你就让我以身相许吧?”
  “你正经点行不行?”
  “行,行,什么事你说,上刀山下火海,我也立马去。”
  他话仍旧轻浮,笑容也可掬,九江却微微犹豫了一下,才说:“姜姐出事了,她原来对我特别好,几年前在报社的时候,她就挺帮着我,还送我她家乡的好茶。”
  “哪个姜姐?”
  “我们日报的姜玉芝,你也见过一次,上次吃饭的时候遇到的,她还跟我们打招呼来着。”
  他压根没想起来,但装作想起来的样子,哦了一声,问:“她出什么事了?”
  “她不是头版的编辑吗?那天原定的头条给拿了,临时换了头条上去,赶着下印厂。也是忙中出乱,没想到把照片的位置给排错了,三校两查的时候都没发现,付印后最后一遍检查的时候也没发现。结果就捅了搂子,阮办一个电话打到总署,不依不饶。算重大责任事故,听说上头打算给的处分挺重的,执行总编都要开掉,姜姐是责编,估计连饭碗都保不住了。”
  卓尔的脸色倒慎重起来:“如果只是因为照片位置排错了,不至于这样。以前也不是没弄错过,就是当事人写检讨最多调岗了事。依我看是还有别的事夹在里头,这种混水你千万别趟,既然牵涉到阮办,那连我都不知道里头会有多深。”
  九江知道他说的全是好话,于是拿了个桔子,又低头默默的剥着。因为天气阴沉,病房里本来就开着灯,卓尔从病床看下去,只能看到她微侧着脸,莹白如玉的脸庞,仿佛有一种宝石样的光辉,偶尔目光一闪,就像是月色映在荷塘里,轻浅而飘渺。
  他看得出了神,连九江抬起头来也不知道,她拿着桔子问他:“你还要不要吃?”他下意识点了点头,九江就把桔子放在他掌心里,微凉的水果,仿佛沉甸甸的,奇异的触感从掌心一直传到胸口,他不知不觉又把一个桔子吃完了。
  这时候正巧护士来了,看到他吃桔子:“哎呀,医生不是交待不让吃生冷吗?”
  九江糊里糊涂:“不能吃生冷,那你怎么不早说?”
  他无奈的笑了笑:“我忘了。”
  九江走的时候医院已经恢复了往常的样子,多出来的那些人也已经不在了。她懒得等电梯,直接从楼梯下去,没想到刚到一楼,听到电梯门叮一响,她不由得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眼,就觉得后悔了。
  是叶慎宽,身后还跟着好几个人,他眼神仍旧锋锐,看着她的时候,她就觉得他的眼神像是刀,似乎要将什么刻在自己身上。
  她转过身往外走,他却叫住她:“九江。”
  她很想装作没听见,可是已经有人快步走上来拦住她,她有点愤怒,转过身来看他。他还是站在原地没有动,身边的人都知趣的回避,只有一个大约是秘书,一直把他俩送上了车,替他们关好车门。
  车上只有司机,她不用再给他留面子,冷着脸说:“我还有事。”
  她伸手去拉车门把手,他才说话:“老爷子不行了。”
  她怔了一下,车子已经开动了。微微的震动里,她才明白原来住院的是他父亲。怪不得适才自己在病房里问起来,卓尔那样含糊其辞。
  旋即她又想起来,这么大的事,外头竟然没有传得沸沸扬扬,可见事有蹊跷。
  她不作声,他没有再说话,很久之后车子驶进陌生的院子,车道幽深漫长,拐了好几个弯,才看到房子。四周树木森森,天本来就要下雨了,更显得阴霾。
  司机下车开车门,他先下车,回头替她拿包——他做得挺自然,她却觉得如鲠在喉。
  什么人都没有,进了房子也觉得安静得像是无人居住的废墟,可是整洁干净得异常。铺着很厚的地毯,踏上去无声无息,已经在供暖了,屋子里热气烘烘,九江只穿着毛衫,也觉得热得受不住。他还是这毛病,耐暑畏寒。
  他把外套脱了,亲自给她沏了茶,她没有尝,转动着杯子,熟悉的茶香已经让她知道,是六安瓜片。
  他就在她对面的沙发里坐下,这时候看上去神色似乎很疲倦,比起原来也瘦了不少。她把茶杯一遍遍在指间转动,他仍旧不说话,偌大的屋子里,就听见她用杯盖刮过杯沿的声音,像是一只蜜蜂,嗡的一下子,然后再嗡得一下子,飞近又飞远。
  她终于把茶杯放下:“我得走了。”
  他没有动,但她从他旁边经过的时候,他拉住了她的手,她挣了一下没挣开,他声音很低:“陪我坐一会儿,就一会儿。”
  他连嗓音里都透着疲乏,眼底有血丝,也不知道连续熬了多久没有睡。最近肯定是波诡云谲,他一定有很多事要赶着办。
  勾心斗角,你死我活。
  他过的那日子,她想想都觉得累。
  他的手指攥得很紧,紧到她都觉得痛了,仿佛他一撒手她就会消失掉似的,她不由得叹了口气,说:“那你放手,我就再坐一会儿。”
  他依言放开了手,她重新回到沙发里坐下。低着头喝茶,茶叶很好,是顶级的六安瓜片,清香溢齿。没等她把半杯茶喝完,他就已经坐在那里睡着了。
  睡着了他眉心的“川”字才不见了,她这才发现他的眼角有了细微的纹路,因为仰着头,头发有一点乱了,看上去倒不显得老,反而让她想起高中那会儿。学校开运动会,他在小树林里等她,等得伏在石凳上睡着了。她去了以后,只怕他睡得着凉,推一下他不醒,推两下他还是不醒,最后她小声的叫着他的名字,他忽然一伸胳膊就抱住了她,吻在她额头上。他的唇又烫又软,吓了她一跳,连耳朵边都觉得滚烫了。
  她找了半天才找着唤人的铃,还是老式的样子,圆圆的,不起眼,按下去后不久就听到谨慎而轻微的敲门声,她把门打开,来的人她不认识,也不知道是什么人,她于是告诉那人:“叶先生睡着了,拿床毯子给他盖着。我得先走了。”
  她还怕他事先曾嘱咐过什么,那自己就走不掉了。结果那人拿完毯子,就去安排好司机。
  司机把她送到市中心,她随便挑了条马路下了车,拦了出租车回家去。还没进家门手机就响了,原来是陈卓尔:“你同事那件事,我问过朋友了,他答应帮忙打听一下,要是真没别的事呢,就好办了。”
  她道了谢,他忽然问:“你在哪儿呢?”
  “在家呢。”她关上防盗门,换上拖鞋,说:“怎么了?”
  “噢,没事,明天你要是有时间再来看我,给我煮点面条吧。”
  “什么山珍海味没吃腻啊,巴巴要吃面条。”
  他嘻嘻哈哈:“山珍海味吃腻了,当然就想吃点面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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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她没能去医院,下班回家后刚进家门,就觉得有点不对。一路走到卧室,只见窗帘拉得严严实实,虽然没开灯,但她已经发现床上竟然睡着有人。她又惊又怒:“叶慎宽,你怎么回事?”
  他睡得正香,被她吵醒了还是睡眼惺忪:“你回来了?”
  “你怎么在这里?”
  他竟然挺委屈的样子:“我睡不着。”
  “你睡不着你也不能上我家里来睡。”她都被气得糊涂了:“别人知道了怎么办?”
  他像是在分辩什么:“没人知道,我自己开的车,在街上兜了半天,最后把车停在商场停车场,又拦出租车来的。”
  她把灯打开:“有你这样的人吗?你到底怎么进来的?”
  其实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他要想配她的钥匙,简直是易如反掌。大概是灯光太刺眼,他用手遮着眼睛,忽然叹了口气:“今天开会,我讲错话了。”
  她心里一沉,知道在这关头什么事都能要命,背后那千丝万缕,踏错一步就是万劫不复。
  她不由得问:“你说错什么了?”
  问了又觉得后悔,因为不应该问,他也不能告诉她。
  结果他顿了一下,慢慢道:“我当时说,联通归电信,移动合并网通。旁边人给我使眼色我也没觉得,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想起来说错了。”
  她这才知道他是在逗自己玩,恼羞成怒。
  他突然揽住她,就吻在她耳垂上:“小九……”他的呼吸全喷在她的耳畔,拂动鬓发,仿佛有一种遥远而亲切的酥麻,从耳畔一直麻到颈中,麻到胸口。他的怀抱那样暖,暖得令她觉得心里发酸,就像是有什么东西,又一次支离破碎。
  她一下子挣开他的怀抱:“你儿子快一岁了吧?”
  他定在那里,仿佛这句话是一句咒语,然后就让人动弹不得。
  她说:“你走,再不走我就报警了。”
  他穿上外套,似乎很平静的看了她一眼,然后转身走了。
  九江只觉得心乱如麻,才发现自己手里还拿着包,她把包放下,想想又把手机关了,就去洗了拖把来拖地。
  做家务的时候她的心仿佛才能静下来,脑子一片空白,只有手里忙着,她拖了地,然后换了床单枕套,统统塞到洗衣机里去,仿佛床单上沾染了什么不洁的东西,其实就是一点烟味,他身上的。
  枕套上还有一根短短的头发,很硬,从小他的头发就很硬,少年时代更是像刺猥一样。那时候她就爱用手摩挲他的额发,像小刷子,刷得她掌心痒痒的。她把那根头发拈下来,发根都灰了,也许他真的有白头发了。
  那种日子不是好过的,他说他睡不着,她想像得出来。上次见着他就像是熬了很久的样子,因为坐在她旁边,一会儿功夫他就睡着了。
  她还记得在香港的日子,每一个晨曦,在枕上看到他沉睡的样子,那时候他眉宇舒展,从来不曾有疲惫的眼神。
  她给自己沏了杯茶,只不愿意再想什么,如果说要忘记过去的一切,其实她根本办不到,可是最后的理智她总还是有的。也不知道坐了多久,座机响起来,她只是懒得起身去接,任凭它响着,一直响一直响,最后终于重新寂静。
  洗澡的时候有人敲门,她匆匆忙忙穿好了衣服,隔着防盗门一看,竟然是陈卓尔。她吓了一跳,连忙把门打开:“你怎么来了?你不是还没出院吗?”
  “医院太闷了,溜出来透透气。”他大摇大摆颐气指使:“快点,我晚饭都没吃,煮点面条。”
  她只好去给他煮面条,他还跑到厨房凑热闹,本来厨房就小,添了他简直转不过身来,她一边忙一边数落:“你那胃,就是让你自己给糟蹋的,住院还跑出来,到现在了连晚饭都还没吃。”
  他没好气:“还说呢,昨天你不是答应给我煮面条吗?我在医院眼巴巴等着,结果你都没去。”
  她昨天答应过吗?她都忘了。
  叶慎宽一来,就把她搅得心神不宁的。
  陈卓尔吃了一大碗面条,告诉她:“你同事那事还挺麻烦的,她倒是无关紧要,但据说是上头想动好几个人,所以才揪着不放。这事我可帮不了了,要不等风头过了,我替你同事另外找个差事,也不比在报社里混着差。”
  她说:“谢谢啊。”
  他漫不在乎:“怎么这么见外啊?”
  她对他笑了笑,问:“你自己开车来的,还是司机送你来的?”
  他闷闷不乐:“这才几点,你就想赶我走?”
  她说:“早点回医院去,早点病好了,可以早点出院。”
  他这才似乎高兴了点。
  她在阳台上看他走出楼洞,他是自己开车来的,倒车的时候差点又撞在电线杆上,这种老式小区的路太窄了。她都觉得提着一口气,他还漫不在乎把手伸出车窗来,朝她挥了挥,示意告别。
  过了几天九江看到新闻放哀乐,宣读讣告。追悼会场面很庄严隆重,镜头一晃,扫过叶慎宽,一身黑色的西装,似乎又瘦了。神色悲戚而克制,身旁站着同样穿黑衣面目姣好的女人,大约是他的妻子。
  一瞬间她想到许许多多的事,小时候过家家,每次她都是叶慎宽的新娘,每次小朋友们搭了轿子,总是让她坐上去,嫁给他。二十二岁生日那天,她拿起那张支票,仔细的看着他的签名,铁钩银划,几乎要透过了纸背。曾经那样的伤痛,她花了好久好久的时间,才可以渐渐平复,哪怕结痂的伤口底下仍是不可触碰的溃疡,可是她不会再让自己伤第二次。
  没过几天传媒集团果然人事变动,从上到下几乎都换了一套班底。新任的领导特意找她谈话,要把她调到日报去当记者。
  她婉转的想拒绝:“我怕自己没办法胜任,那岗位太重要了。”
  “这也是锻炼嘛,”领导非常笃定的语气:“年轻人应该多锻炼自己,就这样吧。”
  事情并不多,也不算累。她是记者又不是编辑,不用担什么太大的责任,好处是工资大涨。而且大部分情况下都有通稿可以用,就是天天有会议要跑。那天她去会场,结果正好遇见陈卓尔,他见了她还挺惊讶:“你到这儿来干嘛?”
  “我现在干记者了。”她把记者证在他面前晃了晃。出院后她还没见过他,他简直是一脸黑线的样子:“好好的你干什么记者?”
  她还以为是他暗地里使了手段呢,现在才知道猜错了,她隐约想到什么,没有作声。
  下午有新闻发布会,她是新人不免手忙脚乱,结束后才发现自己资料没拿齐,周围的同行都已经走得差不多了,余下的人她一个也不认识。发愁的时候就想给陈卓尔打电话,一想到自己什么事都要找他,也太无能了,不禁觉得泄气。她一个人坐在空落落的大厅座椅中发怔,直到有人走近也没有注意。
  那人却在她身旁停住,问:“韩记者?”
  她抬起头,只觉得这人有点眼善,却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她还以为是工作人员,于是赧然问:“请问资料还有没有多的?我差了一份关于工信部的。”
  那人打了一个电话,没一会儿就有人送过来一整套资料,他递到她手中的时候她终于想起来,这就是那天送自己和叶慎宽上车的那人。看来并不是叶慎宽的秘书,但肯定是他非常信任的人。
  “我让司机送你回去吧。”
  “不用了,我打车就可以了。”
  那人微笑:“还是送送比较方便。”
  她觉得自己像是只飞虫,怎么也挣不开那天罗地网,越是挣扎却越有更多的羁绊缚上来,只是动弹不得。司机仍旧把她送到那个院子里,叶慎宽站在树下等她。巨大的银杏树落了一地金黄的小扇子,仿佛整个院子都铺着金黄色的地毯,他就站在那一地金黄中央,看着她从车上下来。
  她想起原来自己家的院子里,也有这样一株古老的银杏树。每到深秋的时候,缓缓的叶子飘落,隔窗看去,绚烂似电影镜头。有时候他过来找她,并不走正路,而是从后院翻墙过来,带铁艺栅栏的矮墙,很好翻。她总是在二楼的窗前担心的看着他,哗哗满天飞落着金色的小扇子,少年的身影亦轻快似一只飞鸟,跃进她的视线里。今时今日,仿佛那影子竟能撞进她胸口,隐隐生疼。
  偌大的屋子里,还是只有他们两个人。他亲自给她拿了一双拖鞋:“换上吧,不然脚踝会肿。”
  因为去参加发布会,她穿得正式些,所以穿了高跟鞋。他还记得她不能穿太久高跟鞋,不会脚踝会肿。她看着他就那样弯下腰去,把拖鞋放在她面前。他低头时露出后颈的发梢,中间夹着一根银色,她眼尖看到了,只觉得心里一酸。
  他果然有白头发了。
  他很少在人前低头,看见的人应该不会多吧。她几乎想要流眼泪,她爱了这么多年的男人啊,才不过三十多岁,就有白头发了。
  他直起身子,伸出双臂抱住她,她没有动,他似乎终于呼出一口气。
  她真的很想他,看电视的时候都会觉得心里抽痛,远远见到相似的影子都会下意识的寻找,她恨过他,怨过他,却没有法子停止爱他。
  她终于还是掉了眼泪:“让我走吧,我不想再看到你了。”
  他固执的不说话,也不动,她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可是眼泪一阵阵涌出来,浸润透他肩上的衣服。她哭了很久很久,就像小时候那次一样,他弄断了她心爱的玉坠,她哭到他手足无措,终于只能答应她。在这世上他那样能干,只是拿她毫无办法。
  同事对她的三级跳都觉得意外,尤其她突然被派驻外,窃窃私语是免不了的,最后不知道是谁传出来,说她和陈卓尔是旧相识。所有的同事都恍然大悟的样子,看她的眼神也觉得不同,她还能沉住气,交接工作,然后准备赴职。
  走的那天陈卓尔去机场送她,似乎有些惆怅:“以后要吃你做的面条,可真是难了。”
  他倒是一幅浑若不知的样子,她明白自己的歉疚,可是却力不从心。只能笑着说:“就隔一个太平洋,十来个钟头的飞机,你这样的人,天天飞来飞去的,有空过去玩,我给你接风。”
  上了飞机,头等舱里几乎还没有什么人,她坐靠窗的位置,抬头从舷窗里看到,不远处的停机坪上孤伶伶的停着一部黑色轿车,看那情形似乎是在等着要接什么人的飞机。那轿车的车窗都贴了反光纸,又隔得远,什么都看不到。
  车牌也不认识,更看不出什么特别,他从来这样谨慎,到底还是冒险来送她。她在心里想,隔着一整个太平洋,她总可以少爱一点点,忘得快一点点。
  (平坑)PS:酱,生日快乐!明年的今天我一定把你嫁出去,花好月圆,才子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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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狐狸爱上熊



  琐琐在操场边找到周泰迪的时候,他正坐在高低杠上,长长的两条腿招摇而悠闲的晃着,他身后红色的跑道对面是一排高大的银杏树,无数金色的小扇子在风里哗哗的摇着,深秋明净的阳光照在他的额头上,使得他的睫毛在白晰的脸上投下淡金色的阴影。琐琐突然生了气,什么人啊,一个男生,眼睫毛竟然比全校女生的都要长。像芭比,不不,还是像小熊。
  跑道上有体育班的学生在跑步,嗒嗒的声音,不紧不慢,八百米,如果一早使尽了全部的力气,便无力冲刺了,所以才这样不紧不慢。她有些拘紧的连名带姓:“周泰迪同学。”
  嘎?嘴角若有若无的勾起一抹笑意,看起来更像只小熊。她一紧张就全身微微发抖,站着三七步,脚尖紧绷,仿佛是在练功房里。红毡地上软绵绵的,把杆细腻柔滑,冰冷的贴着手臂。呼吸紊乱失了节拍,老师的声音清楚冷静:“赵琐琐,全身放松,你是要跳芭蕾,不要是跳蹦极。”她不喜欢芭蕾,可是母亲力主让她学习,说是于形体于气质都有好处。哪怕已经练了七年芭蕾,每次走进练功房还是情不自禁的紧张,总是要等上许久,才能找回对动作的感觉。
  广播里音乐响起来,学校总是在放学时分播放,歌曲则五花八门,传统保守如老掉牙的《让我们荡起双桨》,时髦流行如周杰伦的《发如雪》,端看广播室老师的心情如何。今天唱的却是一支英文歌。旋律熟悉而缓慢,正好像是赵琐琐看过无数部韩剧或是日剧背景音乐。歌声那样优美伤感,夹杂着塑胶跑道上沙沙的步声,越来越快,像她的心跳。
  预演了无数次的场景,预默了无数次的台词,临了,还是磕磕巴巴,说得句亦不成句:“我……我很……我很仰慕你,我们交往吧。”
  周泰迪高大的身影晃了一晃,几乎没有从高低杠上跌下来,一双幽暗如夜的眸子直直的盯着她,似乎在看着从地底下突然冒出来的哈比族人。
  话出了口,再后悔再难堪再懊恼都没了用处,她反倒前所未有的轻松起来,神色机警的往后退了半步:“周泰迪,答应不答应都给句话。”他微微眯起眼睛,那样子真像惺松没有睡醒的小熊,她的心不争气砰咚砰咚,拒绝!拒绝!拒绝!最好马上指着她鼻尖大声叫她滚蛋。
  可是这只熊真不能以常理度之,他抖了抖身上的深蓝色西装校服,动作帅得在黄昏时分的斜阳余晖里还真像有那么几分白马。赵琐琐听到他态度明确声音清晰语气端正的说:“好的,我们交往吧。”
  这下轮到她瞪着一双眼睛看着他,过了十几秒钟,她用缓慢似电影特写的动作探出手:“周泰迪,你没发烧吧?”周泰迪微躬下身体,于她上方形成巨大的阴影笼罩,令她突然有种大祸临头的不祥预感。他浅暖的笑容还挂在他弧线明快的唇角,呼吸暖暖回旋在她耳畔,声音低得只有她能听见:“赵琐琐同学,你带来的大队人马还在后面看台上看着我们呢,做戏要做足全套,不然也太不敬业了。”
  算他狠,竟然能在片刻间察知来龙去脉。她眼角余光亦能感知那些如小李飞刀般嗖嗖的目光,于是终于在唇角渐次绽开一朵貌似幸福的微笑,盈盈的一张瓜子脸上,眸如点漆,里头似反射着夕阳温柔的光芒,他禁不住说道:“像狐狸。”
  嘎?他重复了一遍:“像狐狸——你笑得像只小狐狸。”她攸得面红过耳,全身发抖,不是害羞,而是气愤。全身的血液似乎都“嗡”得涌入大脑,几乎本能的跳起来,扬手就给了他一耳光,“啪”,清脆响亮,新鲜热辣的指痕从他的脸颊上缓缓浮起,身后有无数倒吸凉气的声音,隐约似乎还有人在尖叫。她错了她错了,她弄砸了整件事情,几秒钟后她十分清楚的知道,果然是大祸临头了,可是最终他还在怔仲,她已经掉头而去。
  琐琐,琐琐,你这次真厉害,这下章雅玲无话可说了。可是你最后为什么要打泰迪一耳光?
  琐琐,琐琐?他答应和你交往耶,她们都有听到他说,好的,我们交往吧。琐琐,你为什么还要打泰迪耳光?
  好吵,她堵气拿两只手指塞起耳朵,可是曦予不理会,硬是将她的手扯下来,继续喋喋不休的做花痴:“琐琐,是泰迪耶,是三年级的周泰迪耶,你知不知道他爸爸捐了五十万给学校图书馆?你知道不知道上场比赛他一个人灌进21分?暗恋他的女生可以从教学楼排到实验楼去,你知道不知道从来没有女生向他表白后,他会答应的耶……”
  是的,她知道,她太知道了。他爸爸捐了三十万给图书馆,而不是五十万,上场校际蓝球赛他灌进23分而不是21分。确实从来没有女生向他表白后能得到他的回应,他总是仿佛恍若未闻的走开,再不然微微勾起嘴角露出他的招牌笑容,然后,依旧仿佛恍若未闻的走开。
  上课铃终于响了,她的耳朵得到了暂时救赎,生物课却是随堂考,题目她做得乱七八糟,普通小麦的细胞在有丝分裂后期和减数第2次分裂后期,染色体组数分别是6组和3组?12组和6组?小麦可以制造面粉……她看到周泰迪今天早餐有吃全麦面包,不不,有丝分裂后期,那么是12组?在一定的时间内,绿色植物在哪种光下释放的氧气最多,红光和绿光?红光和蓝紫光……周泰迪今天的T恤是蓝色……太乱了,用改正液涂掉,重新再选。
  没想到可以这样快看见周泰迪的蓝T恤。她今天值日,省却放学路上被曦予没完没了的盘问。扫帚随心所欲的纵横来去,终于抵在一双镭射版AIRZOOMHUARACHE2K4上,这双鞋这样眼熟,一抬头看见深蓝色西装校服里面湛蓝似海的T恤,可他是周泰迪,连这样的穿法也可以好看。同值日的男生去倒垃圾了,偌大的教室只有一排排桌椅,空旷静谧宛如电影中的空镜头。她终于不得不出声:“借过”,他才高三,已经有一米八二的个子,老实讲他其实并不像熊,长手长脚,在球场上动作灵巧,但他的名字竟然叫泰迪,那不是熊是什么?但看起来这只熊一点善罢干休的意向都没有。
  她憋足了一口气:“我不过打了你一耳光,你不忿的话我现在就让你打回来,你别阴魂不散的缠着我行不行?”他慢条斯理理直气壮:“你昨天才刚刚对我表白哦。”
  她不该去惹到他,本来他与她虽在同一屋檐下,可大家不过点头之交,相安无事多好的太平年华,她错了她错了她错了,她不该一时意气,哪怕章雅玲的气焰再嚣张,哪怕班上那些女生再起哄,她也不该一时头脑发热,为了打赌而去惹到他。
  她目光炯炯的盯着他:“你想怎么样?”
  “也不想怎么样,一起回家吧。”
  黄昏时分的落日宛若一枚巨大的橙子,滋味酸甜。
  长手长脚的熊骑着她的自行车,就已经够诡异的了,何况自己还更诡异的坐在后座上。有风从耳畔掠过,深秋最后的温软似有春暖花开样的幻觉。路两侧是高大的法国梧桐,脆而黄的落叶,似无数金色的小手掌,嚓一声突然从头顶跌下,纷纷扬扬,就像一场金色的小雨。
  “吃不吃批萨?”
  嘎?
  他突然刹住车,单脚落地,她猝不防及身子往前一倾,差点要摔到地上去。怒目相向,而熊只顾一脸向往的看着必胜客,这种没形象的样子真该叫全校的女生集合来看。
  “骑车好饿的。”不由分说熊就做了决定,长手长脚已经往店面方向移动:“你请客吧,反正你欠我人情。”
  “我不欠你任何人情,是你自己要骑车的。你平常不都是腐败得由司机接送吗?还有,你家保姆准你吃必胜客?”
  他脱口说:“你比你妈还要罗嗦耶。”
  仿佛有根刺,瞬间硬生生被按到心尖上去,在那里划开淋漓的血肉,模糊的叫人不敢不忍卒睹。她夺过车笼头便匆匆上车,他“喂”了一声,她已经飞速的骑上车子大力的蹬开,他只来及得看见她乌黑的发线,在空中甩出迅疾的弧线,仿佛一只灰鸽子展开的羽翼。
  他想也未多想就追上去:“赵琐琐!”
  她蹬得飞快,两侧的树与人都飞快往后退去,世界只余了黑与灰,无数光影掠过身侧,疾疾的退却。他嗒嗒的脚步声越跑越急,越跑越快。她只顾拼命的往前骑,将他呼哧呼哧的喘息甩在身后。绿灯,冲过去,车流熙攘如河,而她的车似一片落叶,急急遂流而下。右转,有人过马路,车把灵巧的一偏,擦身而过,身后呼哧呼哧的声音忽然重又响起,他竟然还是追上来了。
  腿那样长,跑起来飞快,真不像一只熊。
  她冷血的掉过头去继续骑,车子冲过岔路,再拐一个弯,计程车在大声的按喇叭,自行车险象环生的从两个路人间窄窄的缝隙穿过去,她大力的蹬着,仿佛籍此可以摆脱一切,摆脱周泰迪,摆脱这灰濛濛的夜色,摆脱渐起的寒风。
  车身猛然一顿,回头一看,他死死拉住了车后架。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一张脸上已经挂满了汗珠。
  “对……对……”他喘得似乎再无法正常呼吸,最后终于被微寒的夜风呛住,剧烈的咳嗽起来,一直咳得弯下腰去。她微微抿着嘴,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狼狈的周泰迪,他是周泰迪,泰山崩于前不色变,总有超过他年龄的从容不迫。
  他终于安静下来:“对不起。”
  她的嘴角突然微微颤抖,头顶骤然有霓虹燃亮。刹那光华滟滟,像场濠雨哗然溅落在她的身上。
  曦予一反常态的安静,除了唤她一声“琐琐”,似乎再说不出旁的话来。她自顾自啜着早餐奶,在心里默默计数:一、二、三、四……果然还没有数到五,曦予已经忍无可忍般一迭声的嚷:“琐琐你一定要讲清楚为什么昨天放学后有人看到泰迪在街上狂追你的车子而今天一早你们两个一块来上学还有为什么你从泰迪家的汽车上下来你不说清楚我可真的不饶过你我们从初中到高中四年的友情你看着办吧。”
  琐琐漠然在心里想,真服了这个女人一口气说了这么长串竟然面不红心不跳还不用换气,只拿两只眼睛瞪着自己,仿佛要将自己盯出个所以然来。
  最后一滴早餐奶被吸完,她往吸管里吹气,吹得利乐包重新鼓起来,圆圆满满。她左掌扶住,右掌用力一拍。
  “砰!”一声惊天动地,利乐包骤然泄了气,她一脸天真烂漫的笑容,伸手拍了拍曦予的面颊:“因为我们在交往啊。”
  “砰”一声响,这次是曦予踢翻了凳子,一面跳脚一面像仰慕李宇春似的仰望着她,过了半晌才吐出爱恨交加的几个字:“琐琐你这个狐狸精。”
  曦予对自己最喜欢的偶像,总是用“狐狸精”来形容。哪怕爽朗明快如李宇春,她也可以照例见着片花尖叫:“狐狸精啊狐狸精。”
  琐琐突然站起来转身就往外走去,不理会曦予还在那里叽里呱啦,穿过走廊里追逐玩笑的同学,闪过楼梯上脚步匆忙的老师,避过所有人的视线。楼梯最高处的栅栏铁齿疏离,练了多年的芭蕾令她有良好的柔韧性。先探过头,然后转过肩膀,身子侧着挤过,便这样从容的从铁栅门的间隙穿了过去。
  天台。
  所有的云都仿佛可以触手可及,她坐在粗砺的水泥栏杆上,用双手支撑着身体最后的份量,往后仰着。
  秋空澄静,像是一方幽蓝的果冻,抿一口尽会融在口中。
  有人站在天台那头,远远看着她。
  真是阴魂不散,天台他也可以上来。她打量着他,长手长脚,不大可能和她一样,可以从栅栏缝隙间挤过来。
  “《流星花园》已经太老土了,”他语气调侃:“天台上没有花泽类,只有泰迪熊。”
  她终于笑了,他也在栏杆上坐下。天上有朵绒绒的云,像是蒲公英。他说:“我总是看你一个人呆在这里,所以偷偷从教务处拿了一把钥匙。”
  她问:“为什么。”
  他停了一停,才说:“因为我是笨熊啊,不能像小狐狸一样挤过栅栏进来。”
  她个性并不讨喜,初次见面,母亲让她叫他哥哥,她却叫他“泰迪熊”。
  那家伙无论样貌气质,都像极他的母亲。她只见过一次,那女子有太从容的气质,优雅得无可挑剔,笑容清冷幽暗,语气似闲闲,可是字字刺痛犀利:“如今做狐狸精,也这般理直气壮了。”她清楚的看到自己母亲脸上,苍白似无半分血色。
  这一仗从来就是一败涂地,不论是自己母亲,还是自己。
  哪怕如今母亲是名正言顺的周太太,自己进出那个“家”时,亦总是小心翼翼,尽量不发过任何声音。今天早晨上学的时候,她照例将拖鞋拎在手里,蹑手蹑脚的走下楼去,螺旋状的楼梯上铺着拼花的羊毛地毯,痒痒的隔着袜子扫着足心。谁知有人正巧上楼来,猝不防及的狭路相逢,陡然见到那张俊美脸庞上未消退怠尽的指痕,她一惊,手腕上勾的书包骨碌碌滚下楼梯去,发出惊天动地的响声,这下子楼下餐厅里她的母亲与他的父亲都不禁探出了身子。
  “琐琐,”母亲的表情有几分不耐:“怎么回事?”
  她半晌答不出话来,倒是他轻快的接口:“没事,是我走得太快撞到她,害她书包掉在地上。”他的父亲微皱着眉头看着他,而他还是那样一脸不合年龄的从容镇定,倒是她面红耳赤站在那里,像是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亏心事,令人窒息,这个家。
  天上的云慢慢流过,她问:“狐狸会不会爱上熊?”
  他也如她一样仰脸看着天,语气轻松:“我不晓得。”
  青春浩然如风,从她与他的发梢掠过,未来还是一片朦胧的瓦蓝色。狐狸会不会爱上熊,谁也还不晓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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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花好月圆



  “花好月圆”这四个字真是俗,我和爸爸说过一次,他根本不放在心上:“小孩子懂得什么?”我不是小孩子,我今年七岁,已经念二年级,可是他完全不尊重我
  每天放了学,我照例到“花好月圆”四楼他的办公室去,或者做作业,或者做完作业吃东西,或者吃完东西睡觉。
  人家开夜总会不是叫“帝都”就是叫“豪门”,只有他开夜总会叫“花好月圆”,真是俗气得要命,我每次一看到夜色中闪烁的四个霓虹灯大字就皱眉。但“花好月圆”永远生意兴隆,天一黑下来,门前的泊车坪上一部车挨着一部车,保安拿红绸套子遮上车牌——别的夜总会最怕电视台来曝光,虽然爸爸不怕,可这样的功夫还是要照做的。爸爸说:“做人切忌太招摇。”
  我年纪虽然小,也懂得这种话叫至理名言。
  快八点钟,红牌阿姑们都来上班了,外头的街灯光璀璨,霓虹像是水里倒影,一条条姹紫嫣红,颜色直映到人眉毛底去。夜总会里渐渐热闹起来,到处可以听到女人轻轻的笑声,酒香烟香脂粉香,空气里弥漫着神秘的芬芳。我到餐厅吃了东西上来,在走廊里遇见姬娜,她捏我的脸,叫我“小帅哥”。我顶讨厌人家吃我豆腐,哪怕是美女也不行。姬娜笑得又媚又嗲,她的眼影描成紫色,一双眼睛黑油油真像一只猫,她对身边的阿颖说:“你看,小帅哥多酷,一句话都不愿多说。”
  阿颖也笑:“像大哥。”
  真奇怪,她们都叫爸爸做大哥,没人叫他老板,他也不喜欢。难得他和大家一块儿宵夜,莺莺燕燕一片笑语如珠,争先恐后:“大哥。”
  我也喜欢“大哥”这个称呼,听起来怪温暧的,像是抱着一只猫,听它打呼噜。
  爸爸不温暖,他的手永远是冷的,我还小的时候,尝试踮起脚去够他的手,够不着,永远都够不着——有次他在沙发上睡着,我终于够着了,可他的手冷冰得像冬天里的窗子,呵口气都能凝成霜花,我忙不迭只好放开。
  我一年之内换了六个保姆,个个都被我气得哭走,最后爸爸买给我一只猫,我喜欢得不得了,就顾不上和保姆捣乱了。
  我最喜欢抱着猫睡觉,温暧,柔和。半夜醒来看见它炯炯的眼睛,像两颗宝石,那样清醒,叫人安心。
  有次我的同学汪子君问我:“你为什么总是不喜欢你家的保姆。”我很老实的答:“她们又不是美女,为什么要喜欢她们?”汪子君呆了好半晌,才又惊又羡的望着我。同样是七岁的男孩,他绝说出不这样的话来,他佩服我。其实我是跟爸爸学来,有回听见他对欧阳说:“女人色相是最要紧的。”色相就是外貌,我懂得。
  他不知换过多少女朋友,个个漂亮得不得了,像他现在的女朋友,大眼睛长头发,皮肤雪白,一笑不知道有多像神仙姐姐刘亦菲。可他照样不喜欢她,很少有女人能讨爸爸欢心,他太难侍候,跟他呆在一起辛苦得要命。
  我没得选,因为我是他儿子。
  有一段曰子我甚至怀疑爸爸是不是喜欢欧阳,因为他们两个都太不将女人放在心上。他让我叫他欧阳叔叔,但我只叫他欧阳。他是爸爸最亲近的人,爸爸不在的时候,生意的事全是他在照料,爸爸在的时候,生意的事大半还是他上下打点。
  爸爸的生意做得很大,他不止有这间“花好月圆”夜总会,他还有三四家娱乐城,好多间迪吧,另外照应着数不清的场子。听说他还开着赌场,传说在那些神秘的地方,有二十一点,轮盘,**,吃角机……当然这只是传说,反正我没见过。
  人家问我爸爸是做什么的,我总是很轻松的答:“他是生意人。”
  对方若是不识趣,再追问一句:“是什么生意?”
  我就答:“房地产。”
  我没有撒谎,我知道他真的有和人合股炒地皮,本城有名的几个楼盘,都有他的股份
  我不能说:“他是黑社会。”
  事实上,也没有所谓黑社会。爸爸说:“世上哪有那样分明的黑与白。”
  是真的,因为他与好几位穿警服的大官最要好,他们老在一块儿吃饭喝酒打麻将,爸爸并不会故意输给他们钱,他们是真朋友,互相照应。他称他们为“官方”,有时“官方”也不得不借助他的影响,去办一些事情。比如要召开什么重要的会议,“官方”就会事先和爸爸及几位叔伯打过招呼,这城市就会突然安静几天,大街上连小偷都会明显减少。
  在这个城市里,爸爸的影响力很大,可并不是大家想像的那样,身上随时带枪,进出跟着六七个保镖,一言不和就有半条街的人拿着西瓜刀乱砍……那是港版电影,不是事实
  事实是对我而言,他只是爸爸。
  不合格的爸爸,但他供我穿衣吃饭,让我好好念书。
  好好念书——你一定认为我爸爸早些年是街头小混混,西瓜大的字不识几个——很遗憾,我上次在家无意间从箱底翻出他的毕业证。国内颇有名的大学,十几年前他学的专业是“流体力学”。那个“流”字我不认识,翻过字典才知道。
  这四个字很拗口,不知是学了些什么
  毕业证上的爸爸的一寸登记照,黑白色,年轻,有一双炯炯的眼睛,黑得像最浓最深的夜色。他的眉头浓而密,像是峰棱一样分明。和他现在不大一样,现在他的眼睛依旧黑得像夜,但那里面偶然闪过摄人的光芒,常常会吓得人瑟瑟发抖。现在他眉心里总有个“川”字,他如今已经三十多岁了,真够老了,虽然我私心认为他老得仍旧好看。
  欧阳听我说爸爸老了,他敲我的头,说:“大哥才三十五岁,哪里老了?”他上下打量我,突然长长叹了口气:“连你这个小鬼都七岁了,我们真的是老了。想当年……”
  我讨厌欧阳叫我小鬼,正如我讨厌那些红牌阿姑叫我“小帅哥”,口气活像我是只洋囡囡,我又不是女孩子。但我喜欢。
  欧阳开始想当年,他一想当年就讲惊心动魄的故事给我听,比如年轻的时候跟爸爸去谈判,单枪匹马赴鸿门宴。再不然就是有次遇上对头,两个人肩并肩对付两辆面包车上下来的打手。
  这城市里还是有传奇的。
  他们说男孩总是崇拜自己的爸爸,不,不,我不崇拜他,我爱他。虽然这样说真的很肉麻,肉麻得连我自己想想就会掉鸡皮疙瘩。我当然不会当面对他说,可是我关心他,我叫他:“少喝酒,少抽烟,少交女朋友。”
  爸爸皱眉盯着我半晌,然后他哈哈大笑,我很多年没看到他那样笑过了。他笑完了,就叫我“滚蛋”。
  他高兴起来喜欢骂人,他叫人滚蛋时心情最好,于是我乘机问了他那句话:“我妈妈是什么样子?”
  他毫不迟疑的答我:“我不记得了。”
  他骗人,他记性超好,四年前在他夜总会做过的小姐他都记得名字,他怎么会忘记我妈妈是什么样子?可他骗人我也没有办法,家里连照片都没有一张,我在家翻箱倒柜,除了爸爸的毕业证,没寻到旁的东西
  于是很遗憾,到今天我连妈妈的名字都不知道。
  这世上遗憾的事情不止一件两件,这么多年来,爸爸和小余姐的关系最稳定,打从我记事他们就一直有来往,可是一直未能更进一步。双休曰我不用上学,小余姐总要接我出去吃饭。她开部小小的橙色POLO,在很气派的餐厅里,她熟练的用刀叉替我分牛排,举止优雅得像位电视明星。她也化很浓的妆,但她浓妆艳抹得很好看,不像那些阿姑们,总是动辄拿水汪汪眼睛乱瞟人。关键是她对我很好,处处将我当大人看待,凡事肯和我商量。有回我忍不住说:“小余姐,你应该和爸爸结婚。”她若无其事的替自己斟红酒,说:“我和大哥没缘份。”
  我教训她:“什么叫缘份?电视里说缘份是靠自己争取的。”
  她嫣然一笑,说:“你真是人小鬼大。”每当大人们用这种口气对我说话,我就知道他们又在敷衍我。
  我不喜欢连小余姐都敷衍我,所以我垮下一张脸,后来小余姐要带我去玩具城买遥控车,我很有礼貌的拒绝了。我虽然是小孩子,可也不是那样好哄的。小余姐一时僵在那里,她扶着方向盘发呆,过了一会儿,摸出一枝烟点上,她抽烟的样子很好看。她像是自言自语:“脾气真臭,真是像大哥。
  这也是桩奇怪的事情,人人总是说我像爸爸,从来没人提起我妈妈,就像世上根本不曾有过这个人一样,可是如果没有她,我是打哪儿来的?
  我忽然问她:“小余姐,我有没有什么地方像我妈妈?”她一时没提防,脱口说:“谢天谢地,你哪里也不像她。”
  话一出口她就反应过来了,她将烟扔出车窗外,心烦意乱的说:“你这个小鬼,总是叫小余姐心烦。”我说:“我才不叫你心烦,只有爸爸叫你心烦。”
  多惨,她爱爸爸,可是爸爸不见得爱她。对于一个女人来讲,这种事最惨。
  她揉了揉我短而密的头发,叹了口气,发动了车子,送我回家。
  今天一定是不寻常的一天,因为爸爸竟然在家
  大白天的很难看到他,我永远不知道白天他在哪里,他都是白天睡觉,而他从来不回家睡觉。
  小余姐本来只打算将我交给保姆后就走,谁知保姆并不在家,是爸爸亲自来开的门。
  一定有什么事发生,诡异得不能再诡异
  爸爸看到小余姐,还是和平常一样,唤她“小余”。爸爸口气冷淡,他对谁都是这样,仿佛老是心不在蔫,哪怕他就在你面前,你一样觉得和他隔着天堑难逾。可是女人们都吃这一套,她们常常被迷得死去活来,连小余姐也不例外。
  我看小余姐已经明显有点局促,虽然她笑着叫了声“大哥”,说:“今天小炜很乖,胃口又好,一个人吃掉大半客牛排。”但爸爸有心事,我看出来了,小余姐也看出来了,怏怏的走了。
  爸爸喝过酒,餐桌上有一瓶打开的Petrus,听说这种酒贵得要死。他喝得并不多,他酒量极好,这种酒喝不醉他。猫悄无声息的走出来,蹭我的裤脚,很轻的“喵”了一声,我捉住它,它眯着眼看我,我犹豫要不要问爸爸保姆到哪里去了,他已经踱开了。他到浴室洗澡,水声哗哗的响,我只好走回房间去看电视。
  电视在放《没头脑与不高兴》,那两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小学生似乎无所不能,虽然老是搞砸事情,但他们乐此不彼,一出接一出的闹下去。
  我看得累了,最后我抱着猫睡着了。
  醒来已经是夜里,保姆正在客厅里,爸爸已经走了。保姆看我出来,问我吃什么。我想吃馄饨,她拿了保温饭盒去买。
  家里只剩下我和猫,客厅是大幅的落地窗,看得到远处林立的楼宇分割出一条条街道,街上流淌着车灯,像是无数纵横的溪流。我们住二十九楼,因为是顶层,还附带着小小空中花园。爸爸喜欢高处,客厅墙上挂着人家送给他的毛笔字:“高处不胜寒”。
  我不懂这句话,因为我们这里物业管理很好,中央空调四季如春,没寒冷过。
  沙发软垫的缝隙里有样东西在闪闪发亮,我走过去拨出来,才发觉是只耳环。上面一圈细密的碎钻,不知是真的钻石还是水钻。但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应该不会太值钱。我年纪虽小,也知道钻石是越大越名贵,唯一叫我感兴趣的是,这是女人的东西。
  家里除了保姆,向来没女人,连小余姐每次都是匆匆送我上来就走了,因为爸爸不喜欢外人进这屋子。这不会是保姆的东西,更不像我认识的女人戴的东西,她们的耳环都五颜六色炫得要死。
  这只耳环不知道值不值钱,可是是谁将它留在了这里?
  我的心开始怦怦跳,我想,会不会是我妈妈?
  虽然我从来没见过她,可是我还是很想她
  因为人人有妈妈,我没有。
  我并不觉得自己可怜,我只是想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而己。
  我决定将这只耳环藏起来,当作一种秘密的纪念。不管是不是我妈妈来过留下的,它都将成为我的一个小秘密。
  欧阳最近常常说的一句话是:“多好的太平年华。”他最近也反常,因为他在认真谈恋爱。是谁说的,老人一谈恋爱就像老房子失火,无可救药。欧阳也很老了,和爸爸一样有三十多岁了。这样的年纪还能谈恋爱,我真替他高兴。欧阳和
  爸爸不一样,这么多年来他永远笑咪咪的,待人和气斯文,听说他连打架都可以打得斯文好看,当然我没看过他打架,他和爸爸一样,已经有许多年没有亲自去打架了。他笑起来甚至有酒窝,姬娜发嗲时叫他“阳光少年”,呸呸,只有我这年纪才能称“少年”好不好?可是她们总叫我小孩子。
  我见过欧阳的女朋友一次,和爸爸和欧阳从前的女朋友都不一样,她不算太漂亮,穿得很简单,唇上只有淡淡的一层粉红,那天她和欧阳带我去游乐园,她穿樽领T恤与牛仔裤,笑起来才真的像阳光,暖洋洋的照着人,我突然有点明白欧阳为什么喜欢她了,因为她很干净,干净得像刚晒过的被子,有一种肥皂泡与大太阳的味道,新鲜得想叫人埋头好好睡一觉。欧阳很疼她,买冰激淋给她吃,当然也有给我买一份。吃完冰激淋我一个人玩云霄飞车,很刺激很过瘾,我一边大叫一边还有心情扭头四处寻找欧阳和他女朋友,在一瞬间看到他们两个在底下冲我招手。
  云霄飞车“轰”一声冲上顶峰,再忽得翻转过来,天与地都旋转起来,可是他们灿烂的笑脸牢牢印在我脑中。那一刹那我自私的想,如果他们是我的父母该多好,带我来玩游乐园,一家三口,这样快活
  我觉得很可耻,因为我竟嫌弃爸爸。虽然他永远不会带我来玩游乐园,他不见得爱我,可是我爱他,因为他是我爸爸。
  欧阳决定退休,用他们的话说叫“金盆洗手”,我虽然一直认为他老,可是我也没想到他已经老到可以退休,因为我们
  张老师到六十岁了才退休。那天晚上我照例伏在那里做作业,欧阳在和爸爸报账,他们一边对账簿一边抽烟,整间办公室永远烟雾缭绕。我正在算两位数的加减法,忽然听到欧阳对爸爸说:“大哥,我打算不干了。”
  他声音里有点歉疚:“对不起,大哥,我想结婚了。”
  爸爸的声音很轻松:“好啊,这是喜事,恭喜你。”
  欧阳觉得很难过,因为当年是爸爸带他出身,他觉得自己失了义气,他们最讲究这个,可是爸爸似乎更歉意,说:“这么多年来,多亏了你。”
  欧阳到开发区去办了家五金厂,正正经经当厂长去了。爸爸一下子忙起来,他一时找不到人帮手,于是办公室里人来人往,许多事等着他拿主意,他常常要忙到很晚。我有时困极了,在沙发上睡着了,一觉醒来,依旧满屋子的人。
  小余姐心疼得要死,她煲了鸡汤带来给爸爸喝,可是爸爸不领情,只好全便宜了我。
  说实话,鸡汤真难喝。熬得那样浓,只放一点点盐,还说是大补。
  我只知道爸爸最近很忙很累,可是我没想到爸爸会出事,我甚至不知道他有心脏病。
  真要命,电影电视里演都是中枪中刀总之是皮肉外伤,可爸爸从迪吧出来时一脚踏空,立刻昏迷不醒,迪吧经理将他送到医院里来,医生说是心肌梗塞,很危险。
  医院走廊里椅子冷得像冰,我坐在那里瑟瑟发抖,爸爸在手术室还没出来,欧阳赶来后只会说:“都怨我,都怨我……
  ”他脸上的阳光全不见了,他难过后悔得要死。
  欧阳不停的走来走去打电话,我听他对每一间夜总会的经理在说:“大哥没有事。”
  我们都不知道爸爸有心脏病,他抽烟喝酒样样都很凶,可他才三十五岁。
  我不能想像爸爸如果死掉,不,爸爸绝不会死。
  心脏搭桥手术很成功,可是第二天就出现严重的并发症,医生说的词我一个都听不懂,可是闻讯赶来的小余姐拿手堵着嘴,默默的哭着,欧阳的脸木得像堵墙,我想爸爸一定不好了。
  下午的病房,有那样好的阳光,像是一把金色的细纱,从窗口泻出来撒得满地都是。空气里只有消毒药水的味道,我想起爸爸最后一次带我去见干爹,他病得很厉害,就像爸爸现在一样,身上插着许多的管子。我轻轻的叫“干爹。”干爹
  咧嘴笑了笑,他嘴上全是血泡,身上一个个紫泡,都在渗着血。他没有像往常一样亲我抱我,反而叫我站得远一点。他
  用那样温和的目光看着我,他说:“干爹要走了,小炜要听爸爸的话。”
  我那时才五岁,什么都不懂得,我还问他:“干爹是要出国,再不回来了吗?”出国好远好远,我原来的邻居方雅馨和她爸爸妈妈一块儿出国去了,再也没回来过。
  干爹的声音很轻,说:“是啊,再不回来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干爹,有天我突然想起来,问保姆:“干爹为什么不接我去吃麦当劳了?”保姆很简单的说:“干爹死了。”
  干爹是那么厉害的人物,他怎么会死?他就像电影电视里的英雄,爸爸说当年干爹在工地上拿根竹杆打趴下七个人,干爹双手都会开枪,他开车带我去乡下打兔子,拿猎铳一枪一个准,回来时后车厢里堆满了野鸡和兔子,吃不完统统送人。可是干爹死了,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我才知道世界上最可怕的事,原来是死。
  爸爸一直发高烧,他们说是败血症,欧阳说就是血坏了。
  那一定没得救了。我用手捧着脸,我几乎以为自己要哭了。
  有温暖的手在摸着我的头发,我以为是小余姐回来了,她的手好暖,又轻又柔就像是羽毛,暖暖的拂过我的额头。我抬起头来才看到是个陌生的女人。我错愕极了,她身上有好闻的香气,不是香水的味道,她和我原来认识的女人都不一样,她甚至连头发都没有染颜色,那样黑,那样直的长发,随便束着。她样子很温和,说:“你一定是小炜了?”
  “妈妈……”我喃喃叫了一声,她一定是我妈妈,如果我不是在做梦,但每次梦里妈妈也是这样子。
  她竟然脸红了,我认识的女人从来不脸红,连小余姐都不脸红,除非她们喝醉了。她红着脸说:“我不是你妈妈。”我难过极了,但她蹲下来,细心的替我系好散开的鞋带,然后,仰起脸来凝视我,说:“长得真像承浩。”
  我爸爸的名字叫赵承浩,可是从来没女人这样叫他,她们都叫他“大哥”。
  欧阳从护士站回来,他眼睛一亮,我听到他又惊又喜的叫:“大嫂。”
  我头晕眼花,眼泪一下子涌出来,欧阳叫她大嫂,那她一定是我妈妈,她一定是!我要大声的叫她妈妈!
  她放在我肩头的手在轻轻发抖,可是我清清楚楚听到她说:“欧阳,别叫孩子误会了。”
  我的心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就像突然从天上摔到地下来,五脏六腑哪里都痛。我扭过头去,她不是我妈妈,她不愿意认我,她不愿意当我妈妈。
  我一直拼命昂着头,免得眼泪流下来,可是眼泪还是哗哗的顺着脸颊淌下来。
  真丢脸。爸爸说男人流血不流泪,我已经七岁了,还在这里泪流满面的哭。
  可是我的妈妈,不肯认我。
  我怎么也管不住自己的眼泪,她掏出纸巾替我擦,我冷着脸挡回去,自己拿袖子胡乱拭一拭。
  她的嘴角微微抿起,她说:“真是像承浩。”
  承浩,承浩,她叫得这样自然,这样亲切,就像叫过一千遍一万遍,可是她为什么不要爸爸了,为什么不要我了?我的眼泪又要流出来了,我狠狠咬住唇角,不让自己再哭。
  小余姐替我买了汉堡和牛奶回来,见到这个女人,她手里的东西全掉在地上,牛奶白花花溅得满地都是,可是她只是怔怔的瞧着那女人。
  我和小余姐,真是伤心人对伤心人。
  爸爸一直昏迷不醒,病危通知书下了一份又一份,欧阳在医院和公司之间跑来跑去,他的事太多了,既要操心公事,还要顾着爸爸。那女人每天都来,可是我不再理她,来看爸爸的人很多,花篮水果堆满半条走廊,不仅爸爸手底下的经理领班,还有许多叔叔伯伯。有些叔伯向来排场很大,来的时候前呼后拥,一溜名车开进医院,护士们窃窃私语,拿好奇的目光打量着,对着我们指指点点。
  我怒从胆边生,恨不得翻白眼:“看什么看,没见过黑社会?”
  纪小姐很温柔的劝我吃东西,叫我不要和护士小姐计较。小余姐称呼那女人“纪小姐”,我这才知道她姓纪,她对小余姐很客气,小余姐对她也很客气,女人真是奇怪的动物,小余姐明明嫉妒她嫉妒得要死,还装出个微笑来对她。
  她呢,她明明不要爸爸,不要我了,还天天到医院来。
  那是因为爸爸快要死了,我一想到这里,眼泪就又忍不住要流下来
  晚上来看爸爸的人少些,因为他们晚上全要去忙生意,欧阳晚上也不来,小余姐去给他帮忙,只有纪小姐和我在这里陪爸爸。爸爸住特别病房,外头有套间,我迷迷糊糊已经在沙发上快要睡着了,忽然听到纪小姐在远处说:“别吵醒了小炜。”
  我一下子清醒了,她轻轻的关上了门,而我从沙发上爬起来,悄悄将门重新打开一条缝,眯着眼往外看。
  我一定要知道她有什么事想瞒住我。
  我看到那位纪小姐在和一位漂亮女人说话,那女人真是漂亮,我长这么大,美女也见了不少,可是这样漂亮的女人还是头一次见。她的眼睛又黑又亮,就像世上最漂亮的黑宝石,在灯光下莹莹发光。那些美女都像猫,可她像一尾狐,尖尖的脸,真是像。她嘴角扬起,那笑容里透着鄙夷与不屑:“纪美芸,你和大哥离婚十年了,难道还想回头来替我儿子当后娘?”
  我的心一分一分沉下去,我没有想过我会听见这样的对话,我没有想过我会见到这样一个人。
  这一切一定不是真的,这一切肯定是我在做梦。
  我紧紧咬着手指,咬得自己痛得要命,会痛,竟然会痛,竟然不是在做梦。
  纪小姐的声音还算镇定:“不错,小炜是你的儿子,可是你离开他这么多年,现在回来做什么,你自己心里清楚。”
  她笑起来真漂亮,可是她的话真可怕:“我自然要回来,万一大哥有个好歹,他的钱可全是小炜的了,我要回小炜,就是要回一切。”
  纪小姐说:“承浩不会有事,你少在这里胡说八道。”
  对!胡说八道,她是在胡说八道!爸爸一定不会有事,这个漂亮女人和我也一点关系没有!她在胡说八道!胡说八道!
  我脸上滚烫,像是全身的血都涌进了大脑,几乎就要喊出声来
  那漂亮女人高声大笑,那笑声又尖又利,我死死抠住门上的雕花,不让自己发出任何声音。她笑了好一阵才停下来,她的声音里透着一种可怕的喜悦:“纪美芸,你以为你还是大哥的活观音,你省省吧。别说他现在快死了,就算他活过来,我有卷录像带想送给他看,你猜他看了后会不会发疯?”
  我看到纪小姐脸上刷一下失了血色,变得苍白苍白,她的声音像是空空的黑洞:“是你,原来是你。”
  那漂亮女人眼中闪烁着骇人的光芒,她笑得那样灿烂:“不错,当年就是我找了四个人去轮奸了你。十年前大哥发疯一样的四处查找,可他绝想不到,那不是他在外头结的仇家,那四个人被我收买了,只是冲着你去的。”她脸上的肌肉扭曲,她不漂亮!她一点也不漂亮了,她狰狞得可怕:“纪美芸,他觉得对不起你,他怕见着你,你们终于离了婚,再不往来。这么多年来,你和他都拼命的忘记,拼命的舔伤口,我瞧着你们,真是可怜!”
  纪小姐的身子在瑟瑟发抖,我真害怕她会晕过去,可是她竟然缓缓抬起手来,指着大门,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说出一个字:“滚。”
  那漂亮女人怔住了,纪小姐的声音十分低沉,可是清清楚楚:“我叫你滚,王佳莹,但有我的一曰,你就别想伤害到他和小炜。”
  原来她叫王佳莹,原来我的妈妈叫王佳莹,可是为什么我一点也不关心这一切,为什么我竟然在担心纪小姐?
  纪小姐的眼里还含着泪光,可是她的气势迫人,她像是突然有了支持,那样威风凛凛的对峙。王佳莹竟然被她震得怔了一怔,才说:“我偏不走,我要带小炜走。他是我儿子,谁敢拦我?”
  纪小姐说:“这七年来,你为了嫁人,将他扔下不闻不问。现在突然要带他走,不过是为了钱。”王佳莹冷笑:“
  那又如何,他是我生的,我乐意扔下他就扔下他,我乐意带他走就带他走。”
  有腥甜的味道在我口中弥漫,热乎乎痒痒的顺着嘴角下淌,我拿手背去拭,才知道自己已经咬破了嘴唇,可是我根本不觉得痛
  纪小姐愤怒极了:“你根本不配做母亲。”
  是的,她不配!她不配!
  我紧紧攥着拳头,就想立刻冲出去,一拳揍在那女人脸上,她怎么可以这样……她怎么可以这样说……虽然我这条命是她给的,可她怎么可以这样说。她根本不将我当成人,她只是将我当成一张牌,没用的时候抛出去,有用的时候再拿回来。
  她怎么可以!
  我难过到了极点,灰心到了极点,我梦中想念过许多次的妈妈,怎么会是这样,怎么会是这样。
  王佳莹冷笑:“你可真的铁了心想当我儿子后娘,你少他妈在这里做春秋大梦了。我是小炜的妈,到时你看小炜是跟我还是跟你。”
  小余姐突然从外头推门进来,纪小姐同我都一时傻掉。我从来见过那个样子的小余姐,她呼吸急促,一双眼睛直直的瞪着王佳莹,她一开口就和炒豆子样噼噼叭叭:“王佳莹,我操你十八代祖宗!小炜有你这样一个妈,还不如没有!你别以为大哥什么都不知道,为了小炜,他放过你一次又一次。你这条贱命从鬼门关里捡回来十次八次,你还在这里充狠。
  你是小炜的妈?当年你要嫁那姓黄的香港人的时候,你怎么不说你是小炜的妈?小炜不满一岁的时候肺炎住院,医生说快没得救了,大哥给你打了一个电话又一个电话,你竟然看都没来看小炜一眼,转身就去了香港陪那姓黄的过圣诞节,那个时候你怎么不说你是小炜的妈?你凭什么说你是小炜的妈,你知道小炜这么多年是怎么过得吗?你知道他从三个月
  到七岁,病过多少次?打过多少针?吃过多少药?谁教他说的第一句话?谁教他认得第一个字?你知道大哥这么多年来,是怎么样带大了他?你凭什么说你是小炜的妈?”
  她一口气说了这么多,胸膛剧烈的起伏着,纪小姐不由得伸出手去,紧紧握住了她的手。小余姐也紧紧攥着她的手,她咄咄逼人,像是只发怒的狮子:“大嫂,别怕,有我在这里,她甭想占到一点便宜!”她大叫:“来人!将这贱女人轰走,省得大哥醒了看到她生气!”
  王佳莹又吵又闹:“你竟敢赶我走!你等着!你给我等着!”门外的人已经进来将她轰出去,她大喊大叫的声音越来越远,终于听不见了,我的一颗心渐渐的沉下去,沉到看不见的深渊里去。
  我在黑暗里无声流泪,我从来没有想过真相会是这样,虽然欧阳曾经说过,生活是很残忍的事情,可是我的妈妈,她怎么会是这样
  我摸索着走回沙发去,拿薄薄的毯子蒙着头,我不停的流眼泪,我想我还是死了好。我的妈妈是这样一个人,她不要我,过了这么多年,听说爸爸要死了,她又连忙赶来,想带我走。
  不,她并不想带我走,她是想带爸爸的钱走。
  眼泪濡湿了毯子,冰冷的贴着我的脸,那样冷,就像爸爸的手,那样冷。没有一丝暖气。
  如果爸爸死了,我也死掉好了。
  反正在这个世上,没有人真正在乎我,连我自己的妈妈,都根本不在乎我。
  我不知哭了多久,一直哭到精疲力竭的睡去。
  纪小姐进来的时候,我还是醒了。
  她在黑暗中静静的凝视着我,我听到她最后轻轻叹了气,然后,她就进去看爸爸了。我悄悄的翻身,她一动不动伏在爸爸的床前,我听到她声音很轻很微很小,她叫他的名字:“承浩,承浩,我求你,我求求你,我从来没有求过你,你一定要醒来。为了小炜,你要醒来,我求你……没有人可以替代你,我不能,欧阳不能,小余也不能,你一定要醒来……”
  她伏在那里那样久,那样久,我想她一定哭了。
  第二天的时候,我肿着眼睛,我比从前任何时候都要沉默。
  如果爸爸死掉,我也死掉好了
  万幸的是三天之后,爸爸终于从昏迷中醒来,他闯过了这一关。
  当他看到纪小姐的时候,他的眼睛骤然明亮,就像是突然看举世无双的稀世珍宝。
  我明白了,爸爸不是对女人不放在心上,他是真正爱着一个人。
  当一个人真正爱着一个人的时候,那么全世界再美的女人,他都不会放在心上。
  爸爸复元的极快,我想是因为有纪小姐在的缘故。他看着她的时候,目光那样温和,那样贪恋。等爸爸可以吃东西的时候,纪小姐每天换着花样的煲汤,熬粥,包馄饨,做面条。她手艺真好,做什么都好吃。尤其是她炒的家常小菜,我从来没觉得大米饭也可以香成那样,青菜豆腐原来好吃得要命,肉丸子更甭提了。我被她喂得胖了许多,我对爸爸感概:“原先一说吃好的,你就带我去鱼翅捞饭,其实远远不如纪阿姨做的粉丝汤。”
  爸爸点头称是:“鱼翅哪有粉丝汤好吃。”
  人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爸爸是情人嘴里出粉丝。
  我想我们父子两个完了,胃口叫纪小姐给惯坏了。
  爸爸出院的时候已经是秋天了,街上的法国梧桐纷纷扬扬落着焦黄的叶子,车开过的时候,碾碎一地的金黄。我们回家去,纪小姐、欧阳、小余姐还有我陪着爸爸,家里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连保姆和钟点工都忙坏了,过了一会儿,欧阳的女朋友也来了,他们新年打算结婚。
  欧阳乐不可支,瞧他那小样儿,老人一谈恋爱果然像老房子失火,无可救药。
  我黯然神伤,虽然爸爸终于安然无恙,可是我伤了心,我再回不到从前。我的妈妈……一想到这个,我的心就像空了个大洞,不知道拿什么才能填上,难受得要命。
  小余姐一个人站在阳台上抽烟,我走出去陪她。
  我和小余姐,真是伤心人对伤心人
  天气真好,一轮温暖的橙黄斜阳,正在楼与楼的缝隙间缓缓落下。风很大,吹得她咖啡色的卷发全扬起来,她的眼神望着远方,那样子真寂寞。
  我对小余姐说:“小余姐你是个好女人,你一定会遇上个好男人。”
  小余姐说:“我已经遇上了那个好男人。”
  我不再作声,她掸落烟灰,静静的说:“可惜他是别人的。”
  我不敢再说话,我怕我会与小余姐抱头痛哭。
  是啊,纪小姐很好很好,也许她会和爸爸结婚,也许将来她还会生孩子,可她是别人的妈妈,她不会是我的妈妈。
  我没有妈妈。
  那个王佳莹,我决定从来没有见过她,更不知道她是谁。
  我没有妈妈。
  自从爸爸大病这一场后,他看开了许多事情,他将许多生意都结束掉,他也打算“金盆洗手”了。
  我想,他会和纪小姐结婚的。
  欧阳纠正我说,他们这种情况应该叫复婚。
  今年圣诞节热闹极了,“花好月圆”举行假面派对,舞池里挤满了人,金色的银色的面具,华丽的衣裙,还有人穿着羽毛做的衣服,真像一只滑稽的大鸟。到处都是笑声与喜悦的海洋,人人兴高采烈。
  我想不会有很多人知道,爸爸今天签字,将“花好月圆”卖给另一家公司了。
  我玩了一会儿,不见了纪小姐,走出去才看见她和爸爸站在露台上说话。
  他们离得很近,纪小姐说:“这间‘花好月圆’你最花心思,何必连它都要卖掉。”
  爸爸说:“真正的花好月圆我已经有了,还要它作甚。“
  真甜蜜。
  他们终于接吻,我在电视上看过很多次,可是谁也没有他们吻得这样缠绵这样美。爸爸的手环着她的腰,她的脸颊像红
  玫瑰一样,看,这就是爱情。
  少儿不宜,我自觉的上楼去。
  楼下的派对正在高潮,我走进爸爸的办公室,家俱沙发全浸在无声的黑暗中,不久之后,这里也将变成别人的办公室了
  从前的曰子,是再也回不去了
  我曾经在这里做作业,在这里等爸爸,在这里和欧阳闹着玩……
  我突然矫情的想哭,真见鬼,我又不是女孩子,为什么动不动就想哭。
  可是我的心还是空着大大的一块,我知道,这辈子我也没办法将它填起来了。
  短短两个月,我已经老了许多
  连小余姐都离开了这个城市,我真的是孤伶伶一个人了。
  我蜷在沙发上,默默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是那只精巧的耳环,密密的碎钻在窗口漏进的灯光下偶然一闪,恍若一行细泪。
  它或者是纪小姐的东西,或者是哪个不知名的女人的东西,或者是我妈妈的东西。
  妈妈。
  想到这两个字,心口的痛就像是要将小小的我撕裂开来,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这样幼小过,我原来只是个小孩子,我原来这样想念妈妈。原来我和天下所有的小孩子一样,只是想着妈妈。
  妈妈。
  可是我没有妈妈。
  有脚步声传来,我连忙将耳环塞进口袋,果然是纪小姐,她微笑着问我:“怎么躲到这里来?”她声音温柔又好听,做她的孩子一定幸福得要命。
  我突然哭了。
  她蹲下来抱住我,她迟疑着说:“小炜——有件事情,我不知道怎么说。”
  我呜咽了一下,问:“你要和爸爸结婚吗?”
  她说:“其实……”她局促不安的看着我,她的脸又红了,她说话结结巴巴:“你不要怪我……小炜,我一直瞒着你。”
  我屏住呼吸,她说:“小炜,我就是你的妈妈,可我不是一个好妈妈,我生了你,可是我和你爸爸离了婚,将你抛下这么多年没有管,我知道错了,我不是个好妈妈。我和你爸爸商量过了,我坚持还是要告诉你,小炜,对不起,你能原谅妈妈吗?”
  我看着她,她一定不习惯说谎,她这个谎说得那样笨拙,可是假若我没听到过那天晚上她与王佳莹的对话,我一定会相信她。不,既使我听到了,我也决定相信她。欧阳说,做人最要紧的是该相信的时候就相信。不,她根本说的就是实话,我为什么不相信她?
  她含泪又重复了一遍:“小炜,你能原谅妈妈吗?”
  我张开手臂,抱住她,我哇哇大哭:“妈妈,你怎么才说啊。”
  妈妈,你怎么才说啊。
  我等了这么久,等了这么多年,才等到你回来。
  她用力抱住我,她的怀抱那样暖,那样暖。她亲吻我的额头:“好孩子。”她的眼泪漱漱的落在我的头发上,她只是紧紧抱着我
  窗外传来“嘭!嘭!”的闷响,黑色的天幕上绽开一朵朵璀璨的烟花,那样绚丽,那样夺目。
  就在这花好月圆夜,我紧紧抱着我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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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花月正春风


第1章
  “噗”一口气吹灭蜡烛,周围的同事们都笑着叫嚷起来:“花月快许愿!快许愿!”花月便双手合什,念念有词:“保佑我嫁个有钱人!嫁个有钱人!嫁个有钱人!”最要好的朋友小周一个爆栗敲在她头上:“花月你有点出息好不好?你才二十岁耶,你今天才二十岁耶!竟然想嫁个有钱人就完了?真没出息!”语气一转,义正严词:“怎么样也得嫁个有钱兼有势,方才叫许愿。”
  花月哀叫一声:“真的很痛耶。”小周再重重敲上一记:“记住,要嫁就嫁有钱有势!”
  现世报应啊……虽说她方花月爱财如命,可这最多也只能算小奸小恶,没这么快天打雷劈吧?
  “咔嚓”一声紫电闪过,黑沉沉的天幕狰狞的撕裂出伤口,风吹得雨刷刷的打在窗子上,砸得玻璃噼噼叭叭。天公不作美,中午大家凑份子替她过生日时,还是风和日丽,春光灿烂,等下午她一接班,居然就狂风骤雨,天像要塌下来一样,泼泼洒洒的大雨竟一直下到晚班的同事来交接的时候,也丝毫没有停的意思。她望了望外面的雨,看来淋回去又会变落汤鸡。
  要不要花一块钱坐三轮车回去?要?不要?要?不要?激烈的思想斗争……一块钱……一块钱可以吃一碗香喷喷的酸辣肉丝面,一块钱可以买半盒饼干,一块钱可以买一斤芒果……一块钱可以做的事情太多了,还是冒雨跑回家吧,反正住的不远。
  随手在护士值班室拿了厚厚一沓报纸,顶在头上就冲进雨幕中。倾盆大雨,还真是倾盆大雨,就像四面八方都有人拿盆往她身上泼着水一样,全身上下顿时浇了个透。三脚并作两步,跳过一洼积水,突然听到尖利的煞车声,一部黑亮的汽车生生在她身后不足一公尺处刹住了。她眯起眼来,这样无声无息开到近前都听不到引擎声的车子,定然是名牌。果然的,是今年新款的雪弗兰。呵……有钱人!她双目炯炯有神,竟然是今年新款雪弗兰,一准是个有钱人。
  车后座窗玻璃降下来,她看到一张英俊的脸庞:“小姐,你没事吧?”醇和凝重的男低音,她仿佛听见天使的羽翼在空气中扇动,她仿佛听见身后花坛里的月季花绽放的声音,她听见自己的一颗心扑通扑通跳得又急又快。雪弗兰王子!坐着锃亮黑色雪弗兰的王子啊……雨丝纷纷扬扬的落着,就像电影场景一样浪漫。她拨开面前垂着湿淋淋的头发,甜甜一笑:“我没事……”
  还没等她将自己颊上两个漂亮的酒靥完全展示出来,身后突然伸出一只手臂将她一拉,旋即一把硕大的黑伞遮在她头上,挡去那浪漫的雨丝,她回头一看,不由横眉冷对:“三块五,怎么又是你?”
  她就知道今天天有不测风云,先是天公不作美,在她二十岁生日这天狂风暴雨,将她淋成落汤鸡。好容易自己这只楚楚可怜的落汤鸡遇上了风度翩翩坐着雪弗兰汽车的王子,偏偏这个三块五又冒出来搅局。看见他那张俊朗的面孔她就有气:“臭小子,你怎么在这里?”
  他闲闲道:“这里是医院,我当然是来探望病人的。”她扭过头去,眼睁睁看部锃亮的黑色雪弗兰已经驶出医院大门。她!的!王!子!呜呜……
  气忿忿盯着面前的臭小子,呸!每次看到他就没好气,他实在是个瘟神。每次他来,都正巧是全医院大忙特忙的时候。可是她们那一科的护士都很喜欢他,有事没事都喜欢跟他搭腔。他也喜欢凑热闹,见她们忙得团团转,偏偏到交接班后就请她们吃雪糕、吃河粉、吃甜瓜……所以每次一见到他,人人都兴高采烈,恨不得马上交班。
  他见她像是想用目光嗖嗖的在自己身上剜出两个透明窟窿,不由好笑:“你怎么好像跟我有仇似的。”她咬牙切齿,她当然跟他有仇,从他向她借三块五毛钱的那一天起,他们的梁子就结大了。
  那是个燠热的下午,她从家里走到医院,已经是汗流浃背。太阳毒辣辣的,仿佛将身体内的最后一滴水份也蒸干了。她实在是口干舌燥,竟一时忍不住跑到医院旁边的小店去,奢侈的买了一瓶汽水。咕嘟嘟一口气灌下去半瓶,凉彻心扉。心满意足的小口抿着剩下的汽水,不无感慨的想,三毛钱果然是三毛钱……三毛钱的汽水,就比五分钱的凉茶来得清凉解暑。大约是老天惩罚她这突发奇想的奢侈之举,身后突然传来一个声音:“对不起,小姐,可以借我三块五毛钱吗?”
  老实说,第一眼见到三块五时,对他的印象还真不错。有个词怎么形容来着?玉树临风……他身材挺拔,翩然而立,真的是玉树临风。尤其是他微微一笑时,黑亮如夜色似的双眼似闪过星光,那一口细白的牙,使他的笑容更加皎洁明亮:“真不好意思,我买了包香烟,却没有带钱。”
  她差点眼前一黑咕咚一声栽倒在地上,这样英俊帅气的男人,居然身上没钱?真是暴殓天珍啊,她鬼迷心窍,一定是鬼迷心窍,才会神使鬼差般借给他三块五毛钱。每一次她一想到当日的情形,就忿忿的痛心疾首,认定自己当时真是鬼迷心窍。自己一向警惕而节俭,说得不好听点,就是吝啬。对,她从来自诩的吝啬。
  她一时鬼迷心窍借给他三块五毛钱的后果,就是那天下午,自己正在上班,三块五突然出现在护士房的门口,自然而然引起了一阵骚动。你想啊,一大帮如狼似虎……呸呸,是如花似玉的小护士,乍然见到一位玉树临风的帅哥——虽然她痛恨这个臭小子,不过从来都是实事求是的承认他长得还算不赖——那帮如花似玉的小护士自然个个觉得目眩神迷,最后还是小周问:“先生,请问有什么事吗?”
  他微微一笑,笑容像是外面的太阳一样灿烂照人:“请问这里有位方花月小姐吗?”
  小周不折不挠的问:“你找方花月有什么事?”
  “今天中午我向她借了三块五毛钱,现在过来还给她。”
  就是这句话!就是这句话将她置于万劫不复!万劫不复啊!就因为他这一句话,人人传说江山总医院第一瓷美人——因为一毛不拨,所以她向来被同事戏称为瓷美人。她倒不在乎这个,反正比铁公鸡要好听许多。她堂堂江山总医院第一瓷美人,竟然被一个帅哥破了一毛不拨之铁布衫。她的一世英名,毁了,全毁了。她居然耽于美色借给素不相识的人三块五毛钱。这还能有什么理由?还能有什么原因,当然是她耽于美色!被这帅哥迷晕了头,才会一改瓷美人本性,竟然借出三块五毛钱的巨款。三!块!五!啊!
  同事们窃笑声中,他手上那三块五毛钱的钞票被她一把夺过,冷冷道:“你可以走了!”
  偏偏他还不识趣:“谢谢你方小姐,我当时真是尴尬极了,真不好意思,下班可以请你吃水果冰吗?”她将眼睛一翻:“本小姐没兴趣。”小周在旁边唯恐天下不乱的插话:“咱们花月振救你于水火,难道请吃水果冰就算完了?要请得请吃西餐!”
  哼!臭小子,别仗着长得帅就妄想来跟本姑娘搭讪。一时大发善心借给他三块五已经是大错特错,岂能给他机会一错再错。真要答应了他的邀请,她还不被全院的同事笑死?笑她竟然耽于美色,答应一个身上连三块五毛钱都不带的臭小子的追求?别说请她吃西餐,就是东餐她也没兴趣。
  结果这臭小子竟像牛皮糖一样黏上了,隔三岔五的出现在护士房里。人长得帅起码有一点好处,不招人讨厌,任谁看了他那张英气明朗的面孔都不生气,他又很会用手段讨女孩子欢心,每次都小恩小惠,请客吃这个,吃那个。哼,结果就是收买人心,收买得她们全部向着他,每次他一来,就有人意味深长的向她叫嚷:“花月!花月,三块五又来了!”三块五这个绰号,是她们全科的护士替他取的,这个绰号,一直是她的奇耻大辱。每次听到就不吝提醒自己,自己的一世英明就毁在这臭小子手里。哼!
  比如今天,他就又突然冒出来了,这么大的雨,他竟然还好整以暇的带了伞,摆出一幅及时出现替她遮风挡雨的架式。他以为他是谁?许仙?可惜她不是凡心大动的白素贞。或者倒是蛇妖又好了,狠狠咬他一口,毒得他十年怕井绳,再也不敢出现在她面前才好。百般庆幸现在她已经下班了,不用听那帮同事聒噪。不过照例恶狠狠瞪他一眼:“你好像很闲?成天往咱们医院里跑,你做哪行的?这么闲不用上班?”


第2章

  他答:“我在海军——现在正休假,舰艇去大修了,全舰的人都放假。”
  据说军队的福利很好,休假还照发全薪。她无限垂涎了一下,马上回过神来,照样没好气:“你休假怎么天天往咱们医院里跑,你有病啊?”
  他也不生气,不过笑容里不知不觉掺杂了一丝忧郁:“我倒真心希望病的那个人是我。”他从来笑得像阳光一样,独独此时仿佛有乌云掠过,她不知不觉的问:“是你的亲人?病得很严重?”他轻轻点了点头,她忽然觉得他这样子很让人同情,忍不住又问:“住在咱们医院哪一科?要不要我介绍相熟的医生替他好好检查一下?”
  他的声音低下去:“已经确诊是鼻咽癌早期。”
  她心里生出怜悯来,亲人的不幸比自己的不幸更令人痛心,那是至亲至爱的人,眼睁睁看着却无能为力,她知道那种无助,只听伞外的雨哗哗落着,急急的打着地上,冒起一个一个的水泡。伞下一时寂静无声。
  她轻轻咳了一声,笨嘴拙舌安慰说:“你不要难过,吉人自有天向。”他倒是极快振作起来:“谢谢,专家也说过手术后到目前一切都还顺利,有望不复发。”忽然问她:“下这么大的雨,你怎么没带伞?”她怨忿不平:“天知道这老天发什么神经!”话音未落,忽然白光一闪,眼前一花,一个霹雳似乎近在眼前,震得她两耳中的鼓膜都在嗡嗡作响。他眼疾手快:“小心!”
  她跌跌撞撞被他拖开,身后不远处的一棵大树轰然跌落巨大的枝柯,焦糊的味道传来,那雷竟然劈在这么近的地方,若是再近一点,她不敢往下想,心中怦怦乱跳,好半天才呼出一口气,只觉得心惊肉跳。喃喃自语:“可真不能再胡说八道,不然真的会天打雷劈。”他哧得笑了,她只觉得他笑得那气流痒痒的拂在耳上,这才突然发现自己还被他紧紧箍在怀中,他身上有好闻的剃须水与烟草的芳香,她从未曾这样真切的感受过男子的气息。心里就像有一百只兔子在乱窜,脸上一红挣开去,他也觉察过来,不好意思的松了手。
  她不知为何有点讪讪的:“我要回去了。”他不假思索的递出手中的伞:“那么这伞你拿着,你这样淋回去准会生病。”她又没了好气:“嗳!今天我生日耶!你别咒我行不行?”他的眼睛突然一亮:“今天你生日?我请你去吃长寿面行不行?”她脱口答:“当然不行!”
  他摸了摸鼻子:“那我正好省下五块钱。”哼,臭小子,就知道你是虚情假意,她凭什么要让他省钱?他成天施那些小恩小惠,哄得同事们全向着他,他天天慷慨解囊的收买人心,她替他省钱做什么?一个念头一转,笑容可掬:“我要吃加蛋肉丝面。”
  加了荷包蛋后的肉丝面果然好吃,她深深吸了一口气,香!真香!得意洋洋的告诉他:“这附近方圆五里之内的面馆我全部吃过,就这一家肉丝最多,最香,面条也最实在!”
  果真是实在,一碗荷包蛋铺肉丝面下肚,胃里满满的,心情也似乎好起来。连天公都作美,雨已经细如牛毛,蒙蒙的下着,如雾如烟。碎石小街的石子皆是湿漉漉的,路旁有人卖兰草花,整条街上都浮动着那幽远的暗香。他停下买了一把送给她,她欢喜不禁捧着,璨然微笑:“好香!”忍不住问他:“是多少钱一把?”
  他说:“便宜,才一毛钱。”她喜孜孜的说:“真奢侈,下次不要了。”他的唇角不禁浮起笑意,她忍不住又瞪了他一眼:“一毛钱可以买很多东西呢。”他轻声道:“一毛钱可以买来你的快乐,就值得了。”她忍不住那眉角眼梢的笑意,两旁的路灯亮起来,他发梢上皆是细密的雨珠,像是璀璨的碎星,他的眼睛里也闪烁着星光一样。
  她说:“我妈妈千辛万苦将我和姐姐带大,我知道每一分钱都是血汗,都恨不得掰成两瓣来花,我知道每一分钱都有它的用处,现在姐姐嫁了人。我也从护校毕业可以挣钱,我就有个愿望,希望有一天可以攒够了钱,可以买一套房子,有小院的房子,让妈妈可以在院子里晒太阳、种花,而不是像现在,挤在潮湿狭小的公寓里,每天阳台上只能见到三个钟头的阳光。”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自己藏在心里话,对谁都没有说过,可是偏偏告诉了他。可是他那样和气,就像一个最好的倾听者,让她不知不觉娓娓道来。她讲了那样多的话,讲了医院里的笑话,讲了同事们的可爱,讲了家里细碎的琐事,她讲得眉飞色舞,他听得津津有味。她最后突然好笑:“哎呀三块五,我一直都不知道你到底叫什么名字呢。”
  他也觉得好笑,却一本正经向她伸出了手:“方小姐,幸会,我是卓正。卓越的卓,正常的正。”她好笑的与他握手:“又卓越又正常的先生,幸会。”停了一停,她问:“你姓卓?这个姓真特别。”他忽然脸上掠过一丝阴影:“其实我不姓卓。”他坦率的望着她:“我是孤儿院里长大的,我的养母姓卓。前不久……前不久我才见到了我的亲生父母,我亲生母亲姓任。我想我或许也应该姓任。我的父亲……他永远不可能公开承认我的身份。”她的心里柔柔的划过刺痛,他向她坦白了最难堪的身世,同情油然而生,他们是同样没有父亲的孩子。只不过她的父亲是早逝,而他却是父不详。她脱口问:“你恨你的父亲吗?”他缓缓的说:“恨,当然恨过,尤其是恨他令母亲吃了那样多的苦——可是当真正面对他时,我很快心软,其实他很可怜。他只是一个孤独的人,而且他失去了那样多,远比他所拥有的要多。”他怅然的注视着她怀中的芳香的兰草花:“每次我看到他独自徘徊在那些兰花丛中,我就会觉得,其实他心里的苦更深。”
  她觉得他这样子,微微的忧郁里带着不可名状的哀悯,叫她心里某个角落楚楚生疼。她有意的岔开话去:“你家里养了许多兰花?你家里是卖花的?”他怔了一怔,忽然笑起来:“是,我家里是卖花的。”他这样一笑起来,就仿佛阴霾的云层一扫而空,整个人又光彩明亮起来。
  他们又顺着街往下走,晕黄的路灯下,丝丝的细雨像是明亮的玻璃丝,千丝万缕透明闪亮,那捧兰草花幽幽的香气氤氤满怀,有轻风吹来,一点微凉的水气,却并不让人觉得冷。他不知不觉低声道:“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她左顾右盼:“这里没有杏花,也没有杨柳。”他哈哈大笑起来:“那就是沾衣欲湿兰花雨,吹面不寒电杆风。”她打量着街边的电线杆,也忍俊不禁。他忽然说:“你哪天休息,我带你去一个地方,有杏花杨柳。”她说:“公园里就有杏花杨柳。”他立在路灯下,漫天雨丝里整个人亦是熠熠生辉:“不一样的,公园里只有三五株,那里却是整个堤上都是杏花与杨柳,杏花如云如霞,杨柳碧玉妆成,举头望去只能看见红的杏花与绿的柳丝遮住天空,就像是仙境一样。”她让他描绘得动心,不由道:“乌池怎么可能有这样美的地方。”他微微一笑:“乌池也有世外桃源。”
  她这才发现,他不仅会施小恩小惠,口齿也伶俐,怪不得哄得那帮同事团团转。
  不过那一天他们讲了那样多的话,似乎快把一辈子的话都要讲完了。她讲起小时候,父亲去世时,那样艰难的日子,小小年纪帮忙母亲收拾家务。后来大一些,边上学边去邻居开的小吃店里帮忙挣学费,竟然读完了这几年护校。他也讲起小时候在学校里受同学的欺侮,骂他是没爹没娘的野孩子,他狠狠的跟人打了一架。他轻松的笑着:“小时候真是勇猛,后来念书,考奖学金,终于毕业。最后见着母亲,小时侯的事一句也没有对她讲。她每次见着我就十分难过,总觉得有负于我,我不能再让她觉得伤心。其实都过去了。”是的,其实都过去了。她与他小时候都吃过许多苦,物质上的,精神上的。可是她与他同样是乐天的人,这样轻描淡写的一句,就觉得过去的一切都早就揭过,如今都是云开月明。她欣喜的说:“雨停了。”雨真的停了,路灯照着两旁的电线,上面挂着一颗颗的雨珠,滴滴嗒嗒的落着。路灯照着她与他的影子,那明亮桔黄的光线,将一切都镀上淡淡的暖意。到底是春天里,夜风吹来温润的水气,巷口人家院墙里冒出芭蕉的新叶,路灯映着那样嫩的绿色,仿佛可以滴下水来。她站住脚:“我到了。”
  他猛然有些惆怅:“这么快。”
  是啊,这么快。身后就是熟悉的楼洞,她将脸隐在那楼房的阴影里:“再见。”他也轻轻说了“再见。”她已经走到楼洞里了,他突然追上几步:“你到底哪天休息,我带你去看杏花。”她说:“我也不知道哪天休息——医院里这两天是特别状态。”他极快的说:“那我明天去等你,反正我每天都要去探病的。”她心里忽然满满溢出欢喜,平日那样窄小气闷的楼梯,突然仿佛敞亮起来。一步一步踏上去,步子也轻快起来。一个仇人突然能变成朋友,这感觉倒还真不错。

第3章


  他果然每天都等她下班。一到交接班时,准时能看到他笑嘻嘻的冒出来,手里拎着种种小吃,或是凉粉,或是小蛋糕,或是甜酥饼。这天晚上他请她吃虾饺,她忍不住问:“你一个月多少薪水?”他似乎被烫到的表情,她忙将茶递给他。他瞅了她一眼,还是老老实实的答了:“我每月的薪俸是三百七十六块,你问这个做什么?”怪不得,原来他薪水还是很优渥的。她说:“我看你每天请客,差不多都要花七八块钱,这样大手大脚。”
  他从来没有被人管过,养母收养他时他已经十来岁了,他从小知事,所以养母一直待他像个小大人,也很客气。后来与生身父母相认,整个世界似乎一下子颠覆过来,生母对他是一种无以言喻的歉疚,而且她本身柔弱如菟丝花,事事倒是他在替她打算,至于生父……他更觉得亏欠他似的,所以对他是一种溺爱的纵容。今天她这样的口气,半嗔半怒,他的心里却怦的一动。仿佛有人拿羽毛轻轻刷着,又好受又难受,说不出那一种轻痒难耐。
  他轻声说:“谢谢你。”她说:“谢我什么啊?”照例拿眼睛瞪他:“自己的钱都不晓得自己打算,没一点积蓄将来怎么办?我将你当朋友看待,才提醒你的。”
  他嘿的笑了一声,虾饺皮是半透明的,透出里面红红的虾仁与翠色的叶菜,他沾着醋吃,吃到嘴里却只有虾仁的甜香。她拿他当朋友……他会努力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第二天忙得鸦飞雀乱,病人多,这两天她们又抽调了几位同事去了专用病区,所以更显得人手紧张。一台手术做到下午四点钟才结束,肚子早饿得咕咕叫。交了班出来休息室里见着小蛋糕,双眼差点冒红心,小周嘴快:“三块五买的,他在这儿等你一下午。说是今天突然接到命令晚上归队,可惜没有等到你。”
  “哎呀没缘份,不过只要有蛋糕可以吃,见不见他那张帅脸倒也无所谓,虽然帅哥很赏心悦目,虽然与他谈话十分投机,不过还是雪弗兰王子比较令人垂涎。”一面努力吃蛋糕,一面无限挽惜那日偶遇的王子,若不是三块五跳出来搅局,她没准可以与王子有一个浪漫的开始。
  小周怪叫起来:“你什么时候竟然觉得跟他投机了?”
  她拍拍手上的蛋糕屑:“就是这几天啊。一接触才发现他这个人其实蛮有趣的,可惜不是雪弗兰王子。”一提到雪弗兰王子,小周马上双眼也冒红心,兴味盎然的告诉她:“今天上午我从专用病区前的花园里走过,远远看见走廊上站着两三个年轻人在谈话,都是一表人材。喔哟,定然是非富即贵,所谓世家子弟,比电影明星还要出众。”
  她又解决了一只小蛋糕,不以为然以资深花痴的专业口吻告诫小周:“想认识他们,简单啊。端着药盘走过去,不小心哗啦一声掉在地上,他必然会帮你收拾,电影里不都是这样的桥段。”
  小周忍不住又敲了她一记榧子:“花痴!那是专用病区耶。严密的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你有什么法子端着药盘去接近王子?除非你变身成蝴蝶飞进去。”叹了口气,一脸的景往:“要是调我去专用病区就好了。”
  她艰难的从噎人的蛋糕中挣扎说出两个字:“做梦!”
  做梦!果然是做梦!
  花月狠狠的拧了自己大腿一把,疼得倒吸一口凉气,不是做梦,真不是做梦。刚刚主任是宣布调她去专用病区。天啊!专用病区。心里就像有一百只兔子,不,是五百只兔子在乱蹦。
  虽然只是最外围的工作,不过当班第一天,竟然就见到雪弗兰王子。他从走廊上迎面过来,是他,真的是他……她一眼就认出来那张英俊的面孔。他仿佛也认出她来,向她微微颔首一笑。天啊……让她晕一下先……他难道还记得她,过目不忘的王子啊。
  果然的,那醇厚低沉的声音又响起来:“小姐,那天你没事吧?”
  她笑得眼睛都要眯成一条线:“没事没事。”终于成功的向他展示了自己那对可爱的笑靥,他彬彬有礼的伸出手来:“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姓穆,穆释扬。双桥官邸第一办公室的秘书。”好幸福,好幸福……知道了雪弗兰王子的名字,还知道了他的身份,还可以和他握手……她笑咪咪的答:“我姓方,方花月,江山总医院血液科的护士,刚刚抽调到专用病区。”
  雪弗兰王子笑起来真是迷人啊,他接下来那句话,差点叫她幸福的晕过去,他竟然彬彬有礼的问:“不知道方小姐几点下班,我是否有幸请方小姐去喝杯咖啡?”
  有幸!太有幸了!
  今天真是太有幸了,先是被抽调到专用病区,然后就是巧遇雪弗兰王子,最后竟然是他邀请她喝咖啡。二十岁生日一过,一波接一波的幸福,真是幸福啊,幸福的要将她溺毙了。
  美中不足的是,雪弗兰王子竟然不是单独赴约。他竟然带了两位同伴。足足两千瓦的大灯泡照着,他是怎么想的?穆释扬介绍说,一位名叫霍明友,一位名叫李涵年。两人亦是气度不凡,与雪弗兰王子竟然不相上下。看在是三位王子的面子上,她就不计较了。
  不过这三位王子有点怪怪的,三个人都兴味盎然的看着她,那目光倒有三分好奇与探研的意味,好在他们都是很警醒的人,一发觉她有所觉察,马上收敛。穆释扬很客气的向她推荐餐厅的招牌甜点车厘子布丁。
  果然很好吃,又香又甜又爽又滑。她吃得津津有味,接着霍明友又向她推荐覆盆子冰激淋,李涵年又提议她尝试葡国蛋挞,她开始有翻白眼的冲动了,他们究竟当她是什么,猪啊?穆释扬那样点头醒尾的人,马上含笑解释:“对不起,我们都觉得你吃得很香,跟你在一起吃饭也觉得很有胃口。”
  这帮大少爷将她当成什么人了?专业陪吃?不过话还是要说的:“其实健康的食欲是最重要的了,民以食为天,人类几乎所有的热量都是从食物中摄取的。你看你们三个大男人,吃东西还没有我的胃口好。”
  霍明友笑咪咪的答:“我们陪先生吃过下午茶,所以现在还没饿。”
  没饿干嘛请她上这么贵的西餐厅来?等等,他刚才说什么?陪先生吃下午茶……她差点忘了,面前这三位大少爷皆是世家子弟,位居显贵。她感慨了一声:“我想若是跟这样的大人物在一块,再美味的东西吃在嘴里,八成也味同嚼蜡。”
  不过在专用病区工作的好处,就是不但可以见着风度翩翩的少年显贵,还可以见着美女,美女啊!
  真的是美女,不过十七八岁年纪,可是明眸皓齿,落落动人。虽然只是一身最简单的短旗袍,偏偏穿在她身上就格外好看。看她立于中庭左右顾盼的样子,就让人觉得明眸流转。她忍不住问:“小姐,有什么事可以帮忙吗?”
  美人就是这样,未语先笑,已经令人倍感亲切:“啊,谢谢,我已经看到我的朋友了。”她转过头去,穆释扬从走廊那端过来,美少女璨然一笑,亲昵的挽住穆释扬的手臂。穆释扬说:“我以为你今天不会过来呢。”那美少女说:“母亲总不放心,非得叫我过来。”两人相视时,连那目光都是如胶似漆。
  他们两人站在一起,真是瑶台仙璧。所谓神仙眷侣,也不过如此罢。她在心里叹了口气,完了,雪弗兰王子名草有主,自己的花痴梦再次无疾而终。
  低头整理药盘中的药棉,偏偏穆释扬留意到她:“方小姐。”她抬起头来,微笑展示自己那对可爱的笑靥,虽然雪弗兰王子没指望了,不过这样的美少女,虽败犹荣。穆释扬替她们介绍道:“这位是慕容大小姐。这位就是方花月方小姐”
  这个姓氏令她倒吸了一口凉气,那慕容大小姐却笑逐颜开:“啊,方姐姐你好。”看不出这位大小姐倒并无半分骄矜傲慢,开口就叫人姐姐。不过为什么这位大小姐的乌溜溜的眼珠直往自己身上打量,笑得像只偷到腥的小花猫。她不卑不亢叫了声:“大小姐。”那慕容大小姐笑咪咪的说:“家里人都叫我判儿,方姐姐也可以叫我判儿。”
  这位大小姐对她可真亲热,怎么她老觉得这亲热里有丝阴谋的味道?
  总之这些豪门显贵都有点古古怪怪的。专用病区虽然规矩严格,事情繁琐,可其实工作是很轻松的。每天一个班不过四个小时,这天刚交班,一出来就在走廊里遇上熟悉的身影。
  她脱口喊道:“卓正!”
  他回过头来,吓了一跳的样子,见是她,更像是吓了一跳:“你怎么在这里?”
  她也觉得奇怪:“你怎么在这里?”
  他怔了一下,才说:“我陪上司来的。”她问:“那你是不是马上要回去?我调到专用病区来了。”
  他拍着脑门,说:“等等,你说你调到专用病区来了。你什么时候调来的?”
  他这样子好奇怪,就像很不情愿在这里看到她一样。哼,她还不稀罕看见他这个臭小子呢。真是阴魂不散,自己调到专用病区竟然也可以见到他。再白他一眼:“我早就调过来了,就是你归队的那天。”



第4章


  他又怔了一下,问:“你下班没有?我有事跟你谈。”她哧的一笑:“你这样子好正经,你一正经,我就觉得好笑。”结果他也笑起来,带着她走到一间休息室去。真奇怪,一剩下他们两个人,她就觉得有点怪怪的。或许是因为他注视着她的缘故。她咳嗽一声:“你为什么盯着我看?”他答的倒坦白:“因为我觉得你很好看。”饶是她这么厚的脸皮,也禁不住红了脸。算他狠,竟然有本事令她脸红。他问:“我不在的时候,有没有人找你麻烦?”
  找麻烦的人倒没有,可他这算什么表情,脉脉含情?
  气氛真是有点怪怪的哦,他干嘛离她这样近,近得她都有点心跳加快脉搏加速呼吸急促,她一下子从椅子上跳起来,正好撞在他下巴上,她捂住额角:“好痛!”真是倒霉,更倒霉的是内间的门突然开了,有人进来了。
  竟然是那位慕容大小姐,她一见到卓正就张开手就抱住他,兴高采烈的样子:“你可回来了。你再不回来我就要给你打电话了。”依恋之情,溢于言表。卓正反手揽住她的腰,一脸的宠溺:“那么多人围着你团团转,你还要我回来做什么?”
  慕容大小姐将嘴一撇:“他们能做什么啊?你又不是不知道。”
  这位慕容大小姐怎么回事?前几天还跟穆释扬亲亲热热,今天又跟卓正搂搂抱抱。那穆释扬她反正不管了,也管不了。自己一向重友轻色,穆释扬是色,可以轻之,这卓正可是友,万万不能眼睁睁看着他吃亏上当。
  那慕容大小姐却一把拖住了卓正:“父亲问过好几遍了,叫你进去呢。”
  卓正望了她一眼,欲语又止。慕容大小姐将他轻轻一推:“你快去,方姐姐有我照应,不会有人吃了她的。”
  卓正说:“那好吧。”转脸轻声对她说:“我先去见先生,回头再向你解释。”
  解释,不知道他还要解释什么?心里不知为何有点酸溜溜的。一定是痛恨这位大小姐不仅抢走了雪弗兰王子,还丝毫不知道珍惜。竟然一脚踏两船。真是天使般的面孔,魔鬼般的心灵。
  天使般的面孔上都是笑意:“方姐姐,我可不可以请你去喝杯茶?”
  “我赶时间去菜市买菜。”
  天使却一脸的向往:“我想买菜这件事一定有趣极了。”
  是啊,这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怎么能知道讨价还价铢毫必计的乐趣。一说到这个就眉飞色舞:“我告诉你,买菜可是大学问,看准了菜的成色,讨价还价时最要紧。首先要不动声色,其次要落地还钱,再次要步步为营……”还价兵法还没讲到一半,突然有护士敲门进来:“大小姐,你的电话。”
  天使怏怏的去接电话,犹恋恋不舍:“方姐姐,那你先去买菜吧,有机会你再跟我讲还价密诀哦。”
  这位大小姐倒也有趣,她走出休息室,刚刚穿过中庭,忽然听到一个沉稳有力的声音:“方小姐请留步。”
  是位老者,略有几分面熟。目光如电,往她身上一绕,她不由自主打个激灵。那老者十分客气的说道:“我姓雷,不知可否请方小姐移步,有些话想与方小姐谈谈。”
  瞧这来头不小,她方花月从来没做过亏心事,怕什么?于是施施然跟着他走过那七拐八弯的走廊,一直走到她从来没到过地方。像是一间极大的套间,窗子皆垂着华丽的丝绒落地帘,地上的地毯一脚踏上去,陷进去一寸多深,让人走起路来无声无息。四处都是鲜花与水果,沙发背后是十八扇紫檀牙雕的屏风,晕黄的光斜斜照出那屏风上精致的镂花,这样华丽的地方她只在电影布景里见过,真让人想不到这竟还是在医院内。
  那姓雷的老者在沙发上坐下来,淡淡的道:“方小姐请坐。”
  她终于想起他是谁了,她终于知道自己为什么觉得这个人面熟了,原来他竟然是雷少功。怪不得这样有气势,不过瞧他这样子来意不善,肯定没好事。果然他一开口就说:“方小姐,十分抱歉,恐怕我们得请你离开卓正。”
  离开卓正?她只觉得好笑,这是什么说法?不过言情电影里最最常见的台词出了炉,下面的话她也猜了个八九不离十。果然雷少功说:“卓正有他的大好前程,方小姐,我认为你跟他的感情是不合适的。”真是让人失望,怎么只有这样老套的台词啊?就不能换个新鲜点的说法?他为什么要求自己离开卓正,自己跟他可只是朋友关系。再说了,卓正怎么能惊动这样一位大人物出来当说客?
  啊哈!她明白了,这位卓正与慕容大小姐的关系,看来已经是公认了。照刚才的情形看,慕容先生也对这位准乘龙快婿是相当满意的。所以才会差了这位大人物出来棒打鸳鸯——虽然她跟卓正还不算是鸳鸯。不过她就瞧不惯他们这样仗势欺人。那慕容大小姐自己脚踏两船,竟还振振有词的叫人来命令自己“离开卓正”,呸!她想得美!
  她淡然答:“雷先生,我想你的要求我不可能办到。你不如去问卓正的意思,看他肯不肯离开我。”切,虽然只是朋友,不过总不能眼看他陷于红颜祸水却不管不顾,先将话扔出来再说,起码叫他们知道,那慕容大小姐也不是船船都可以踩得稳。
  那位雷先生却丝毫不动声色:“方小姐,我想你定然知道,我们并不是来请求你的。”
  她身子微微前倾,仔细打量着这位不怒自威的政界要人。从容镇定的说:“雷部长,我也不打算接受你的任何威胁。”
  他眼底掠过一丝异样的神采:“小姑娘,胆子倒不小。你开个价吧。”
  是啊!怎么能少了开支票这一最最最重要桥段?小说电影里都是必不可少,看着他取出支票簿,她真有捧腹大笑的冲动。真滑稽,没想到她还真能有这样的机会。她接过那张轻飘飘的纸片,仔细端详了上面的金额,竟然是五十万,出手果然慷慨。
  她一字一顿的说:“五十万,对你不是大数字,对我也不是!用来买你良心的平安,它太便宜;用来买我的爱情,它也太便宜!所以,你省省吧!”她用嘴对那支票轻轻一吹,支票斜斜的飘到地毯上去了。
  看到雷少功虽然仍旧不动声色,可是眼里有一抹未及掩饰的讶异,她就忍不住得意洋洋。自从看过《秋歌》后,这段台词她背得滚瓜烂熟,没想到有一天真能派上用场。他缓缓开口说:“方小姐,根据我们的调查,你十分喜爱金钱。”
  潜台词就是说她拜金喽,没错,她是拜金。可是像她这么有风格的人,拜金当然也要拜得独树一帜。她坦然望着他:“是,我确实爱财如命。可是我不会为了钱财,出卖我的自尊、我的感情、我的人格。”
  雷少功笑起来:“你不要以为可以放长线钓大鱼,你要知道,假若卓正坚持,他可能会失去现在一切。到时你仍旧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那当然,当不成慕容先生的乘龙快婿,损失可只能用“惨重”二字来形容。她黠然一笑:“雷部长,卓正是否坚持,请你去要求他。他假若坚持要娶慕容大小姐,那是他的选择。他如果竟然为了我放弃做慕容先生东床快婿,那也是他的选择,我想你不能左右他的决定。”
  为什么这位雷部长的表情突然之间看起来好奇怪?他突兀的问:“他要娶慕容大小姐?”
  “是啊,你们不就是为这个将我带到这里来威胁利诱?”
  他脸上的表情不知是否叫啼笑皆非,不过看起来真的好怪。不管了,反正该说的她都说完了。想了想再加上一句重话:“至于你们那位大小姐,先教导她怎么样去爱护别人吧。别仗势欺人,脚踏两条船。虽然卓正每个月俸薪只有三百七十六块,可他和那位少年得志的穆释扬先生一样,是堂堂的男子汉。她这样是对他们两个人的侮辱。”
  他脸上的表情更有趣了:“你怎么知道卓正每月的俸薪是多少?”
  她将脸一扬:“他告诉我的。”
  他的脸隐在窗帘的阴影里,不知是什么表情,隐约看去还是古怪。他说:“三百七十六块,可真不少了。”
  “是啊,就一般薪水的水准来讲,是不少了。不过我看他成天大手大脚,花钱没半分算计,恐怕一年下来也存不了半分钱,倒是天生招驸马的好材料,反正慕容家有钱,他若娶了大小姐,倒也不用着急养家糊口。”
  她忽然听到隐约一声轻笑,倒像是从屏风后传出的。她不由扭过头去,难道屏风后有人?雷少功却咳嗽一声,说:“方小姐,不得不承认……”他的话音还未落,房门突然被人大力的推开,竟然是卓正,他一脸的气急败坏:“父亲……”
  她瞠舌以对,他怎么这幅样子,活像一只被惹毛了的狮子,等等,他刚刚那声叫什么来着?她下意识转过脸去看沙发上的雷少功,他徐徐起立,从容道:“怎么了,小卓?”
  她脑子里怎么这么乱,可是卓正那样子像是已经极快的镇定下来:“对不起,雷伯伯。”可是他的声音里仍挟着隐隐的怒气:“请你们不要干涉我与她的交往,任何人也不能阻止我爱她。”
  晕了!晕了!他说爱她,他说爱她耶……让她先晕一下,然后马上爬起来。好感动,她第一次听见这样直接的表白,虚荣心一下子得到大大的满足。对,满足。没想到他这样有志气,竟然不稀罕招驸马。想不出这家伙成天嘻嘻哈哈,事到临头倒颇有担当,十分有男子气慨。还没等她出口夸他,他已经拖着她的手客气的说:“雷伯伯,我和方小姐还有事,失礼了。”
  哇!好帅!劫人耶!真不枉她替他力挽狂澜。真没想到他板起脸来竟然盛气凌人,虽然这个词据说是贬意词,可是他盛气凌人的样子真的是十分养眼!似乎全身都散发出冽凛之意,竟然比雪弗兰王子还要有气质,叫人情不自禁仰望。
  一直走出来老远,他突然又站住脚问她:“他们对你做了什么?”
  她笑容可掬:“他们还能做什么,威胁利诱老一套。”踮起脚拍拍他的肩:“你放心罢,我已经替你滴水不漏的挡回去了。他们拿咱们没法子。”
  最后一句话,令他眼中突然显出异样的神采,他笑起来,那笑容又如阳光般灿烂:“对,他们拿咱们没法子。”
  她两颊开始发烧,想起他刚刚说的话,他说爱她耶……他牵起她的手往外走:“我带你去看杏花。”
  她一下子摆不正自己的位置,她这短短的时间内经历的事情太复杂,她要好好想想:“我要去买菜,天都要黑了。”
  他忽然生起气来,拖着她就往外走:“你今天非跟我去看杏花不可。”
  她正要反驳,突然看到那位慕容大小姐与穆释扬手挽着手站在中庭那边,那慕容大小姐还向他们扮了个鬼脸。
  喔哟,原来是受了刺激,怪不得这样反常。不过长痛不如短痛,他早早见到这一幕倒是正好,让他早点迷途知返。也许他是受了刺激才突然说爱她,虽然这让她的自尊心大大受到打击,不过眼下还是先顾及他的自尊心好了。毕竟男人很要面子的。她顺从的跟着他往外走,一边走一边安慰他:“其实穆公子出身名门,与慕容大小姐门当户对,他们才是最合适的一对。”
  他不由叹了口气,说:“是啊,只有穆释扬才受得了她那脾气。”
  她顺势再接再厉的安慰他:“天涯何处无芳草,其实慕容大小姐虽然长得美,可是人贵求知己,两情相悦,心灵的契合才是最重要的。”
  他回过头来看了她一眼,他视线怎么令她有点发烫的感觉?反正今天她也有点失常,老觉得脸红心跳。她坐上了车后才想起来:“你怎么有汽车?”
  他说:“是我父亲叫人派给我的车子。”
  她突然想起来:“啊!我忘了那个雷部长就是你父亲。”真没想到他竟然是政界要人的私生子,怪不得他说他的身份一辈子都不能见光。这下子麻烦了,她可没打算跟一位大人物扯上关系。
  他一怔,旋即哈哈大笑:“谁说雷部长是我父亲?”她理直气壮:“你自己啊,刚刚你一冲进去,就叫了一声‘父亲’。”他呻吟了一声,她难道听错了?应该没有啊……他语无伦次:“刚刚我以为是父亲在和你谈话……不……父亲其实大概也在场。”他的表情好奇怪,不过她也被弄糊涂了,下午的太阳暖洋洋的,照着街上车如流水马如龙。他的手还紧紧攥着她的手,安慰似的轻轻拍了拍她的手背:“都过去了,从今后有我在,你什么都不要怕了。”其实她并没有觉得害怕,不过他的手好暖,她也并不想要挣开。他回过头来又望住她一笑,害她差点失神。她今天一定是让那位大人物吓到了,尽胡思乱想去了。
  乌池原来果真有世外桃源。
  她屏住呼吸,春水溅溅涨至堤角,芳草绒绒的翠堤蜿蜓,堤上全是杏花与垂柳。那杏花有几十株,或许有几百株,开得如云蒸霞蔚,一枝枝一团团的花,如簇锦如剪绒,垂柳千绦万丝,嫩翠的枝叶拂在人身上,低处的垂柳蘸过水面,碧水泛起涟漪。斜阳里一切如梦如画,她在这美景里神色迷离,看了看不远处熟悉的山脉轮廊,喃喃问:“这是在岐玉山公园里?”他微笑道:“是离岐玉山公园不远。”她左右顾盼,四面皆是垂柳与杏花,花红如锦,柳碧垂绦,遮天蔽日。举目望去,一举无际的花与树,她辨了辨方位:“这肯定还是在岐玉山公园里,不过这一片我从来没来过。”
  他轻轻“嘘”了一声,悄声道:“你真是聪明,咱们可是从小门溜进来的,没买门票,别让人抓住了。”她明明有看到他和门外的更亭打过招呼,她白了他一眼。骗人!他准是认识那更亭,所以才可以这样大摇大摆从侧门溜进公园里来。他伸出手折了一枝柳条在手中,捋去了叶子,掐断了做成柳哨,律律的吹起来。她自告奋勇也要做,他手把手的耐心教她:“将里面的茎抽出来,好了。”柳哨微涩带苦,含在口中,用力吹出来,声调却极是明亮好听。她喜孜孜与他一起吹着,哨声清亮忽悠,就像是两只快乐的小鸟,在柳荫与杏花疏影里叫闹不休。
  正在高兴的时候,忽然听到隐约如轻雷般的响声。她停下不吹,他也停下来。他说:“是马蹄声。”她又忍不住要瞪他:“胡扯,这里又不是动物园,怎么会有马……”结果话音还未落,就见到一骑分花拂柳迎面而来,那马跑得并不快,却触得小径两侧杏花花瓣如雨,纷扬落下。那骑手一身黑色骑装勾出窈窕的体态,颈中系着的胭脂色丝巾让风吹得飘飘扬扬,及至近前勒住了马,她仰面看着,那骑手竟是个极美丽的女子。这里本来就美得如同世外桃源,这女子却美丽的不似凡俗之人,竟然丝毫看不出她的年龄。那女子也细细打量着她,忽然向卓正璨然一笑,下马来亲热的揽住他:“真难得,你竟然带了客人来。”
  她心里不由自主冒出酸溜溜的一丝妒意,天知道她在妒忌什么。不过面对这样美女,是女人都会妒忌吧。上天实在是太眷顾她,给了她这样绝色的容貌,但凡是男子,都会为她怦然心动吧。不过为什么总觉得这女子好生面熟?
  卓正却说:“妈,这是方花月。”
  这一声不吝五雷轰顶,她张口结舌的看着面前这绝色女子,她已经向自己伸出了手:“方小姐你好。正儿一向顽劣,让方小姐见笑了。”
  竟然真是他!的!母!亲!
  回去路上她一直沉默不语,他有几分忐忑不安的注视着她。最后终于说:“对不起,我太心急。其实我只是想保护你……所以我带你去见我的母亲,希望他们能明了我对你的重视。”
  她狠狠瞪了他一眼:“真没出息,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他又气又好笑的样子:“你当然不怕,你连雷部长都敢叫板——”他的声音忽然就低下去:“你不知道,我真的很担心你,我知道他们不会赞成我们的交往。”
  她心里泛上甜甜的一缕,这样的感觉还真是妙不可言。她不由说:“我向你坦白,假若雷部长填的不是五十万,而是五百万,我可能真的会动心。”
  他怔了一下,旋即咬牙切齿:“方花月!”
  她轻轻拍了拍他的脸:“别生气啊,生气可就不帅了。你想想看,五百万耶,咱们一辈子也挣不到。”他生气的样子好可爱,叫她忍不住再逗他一下:“你的身价是五百万耶,任何电影明星都望尘莫及啊。”
  他真是被她气到了,可是转念一想,笑逐颜开:“那么我也向你坦白一件事情好了。”
  她眼睛滴溜溜瞧着他:“难道你其实是爱慕容大小姐,可惜人家不要你了。”
  他笑得真像车窗外的春夜一样温存:“我怎么会爱上判儿,她是我亲妹妹。”
  她哦了一声:“她是你亲妹妹。”突然反应过来:“她是你亲妹妹?!那……你……你父亲是……”倒吸一口凉气:“你刚才到底带我去的是什么地方?”
  他慢吞吞的答:“端山官邸。”
  要命!他竟然真是……他怎么可以竟然是慕容清峄的儿子……她可不可以躲到撒哈拉沙漠去,永远都不要回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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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回魂梦与君同



  1

  闲来无事的时候九江喜欢写字,就用签字笔,写在雪白的A4打印纸上,写来写去就只得一句话:“枫叶荻花秋瑟瑟。”
  笔迹萧瑟,仿佛纸上亦有了秋声。其实春日艳阳和熙,正照在窗前,斜斜的日光倾过半张桌子,九江的一只青瓷茶杯在阳光中蒙上了一圈淡淡的光晕。办公室里安静极了,只听得到她笔尖划在纸上,流利而清晰的沙沙声。
  九江小时候认真练过旧体书法,写得极好一手簪花小楷,但周围没有人知道,因为她已经久不提笔了。
  唯一惦记着她字的大约就只有陈卓尔,昨天给她打电话,一开口就叙旧,说起谁出国了谁又回国了,谁结婚了谁又离婚了,东扯西拉了半晌,最后九江的耐性快消磨殆尽,不得不问:“你到底有什么事?”
  他只是笑:“能不能帮我写幅字?”
  九江说:“你找别人去吧!”说着就要挂电话,他着了急:“别介啊,九江,咱们这么多年,难道你竟然见死不救?”
  九江说:“要死的是你吗?”
  他说:“当然是我。”
  九江“哦”了一声,不等他再说什么,就把电话挂了。

  2

  陈卓尔大约是真的着急,第二天竟然跑到她的办公室来,见着她还是一如既往的油嘴滑舌:“哟,九江,好久不见,你倒越来越年轻漂亮了。”
  她很礼貌的亲自给他倒茶,他还从未来过这里,所以只顾打量,虽然是二楼,但窗子正对着开阔的庭院,院中的两株西府海棠开得正好,一群蜜蜂嗡嗡的在花树上绕来绕去,花荫匝地,繁绣如锦,越发显得屋子里静谧安静。他转过脸来又笑:“小九,你这地方倒真不错,清静。”
  九江一个恍惚,热腾腾的纯净水有几滴溅在手背上,很疼。
  小九?
  如今倒只有陈卓尔这样叫她了,同事都叫她九江或者小韩。小时候大院里一帮孩子,乱哄哄七嘴八舌,不知道谁问她:“九江你为什么要叫九江?”
  而自己把脸一扬,声音清脆:“这名字是爷爷给我取的,我出生的时候,我爷爷正在九江考察呀!”
  她把茶放在陈卓尔面前,平静的说:“是啊,这里挺不错的,对了,还没有谢谢你。”
  其实这份工作也是托了他的关系,她从香港回来,举目无亲,连过往的同学都避她如避瘟。最后她在一家报纸做临时工跑广告,为一点小事被发行在走廊里骂得狗血淋头,正巧遇上陈卓尔由社长陪着,从办公室出来,见着她十分惊诧:“小九?你在这儿干什么?”
  她当时都被骂懵了,抬起头来看着面前高大挺拔的男子,眉目依稀熟悉,嘴边有浅浅的酒窝,她终于想起来,是陈卓尔,小时候那个斯文白净的小男孩,笑起来跟女孩子一样有酒窝。
  看出她的困窘后,他非常随意的告诉社长:“九江是我的妹妹,从小我们一个大院儿长大的,后来她去香港了,都多少年没见了,没想到在这儿能遇上她。”又冲她笑:“今天非得请你吃饭不可,咱们好好叙叙。”社长是何等点头醒尾的人物,虽然以前只怕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但立刻笑着说:“九江是我们社里的人才啊,今天晚上不如由我作东,正好请九江替我们陪陪陈总。”
  晚上由她跟社长副社长陪着陈卓尔吃了顿饭,席间倒真的只是叙旧,陈卓尔讲了许多小时候的趣事,她虽然生性不活泼,但在社里几位领导的凑趣之下倒也没有冷场。过了不久她就被提拨到总编室去当助理,后来传媒集团合并,她就被安排到这里做后勤采购,时间充裕,工作量又少,过得十分舒适。
  陈卓尔端起茶来喝了一口,忽然问她:“这是六安瓜片吧?”
  她没有什么表情的问:“你来有什么事?”
  “看看你不行啊?”他笑嘻嘻的说:“咱们还是正宗的青梅竹马呢,想当年还一块儿玩过家家。”
  小时候一群孩子过家家,她总是扮新娘子,叶慎宽则是新郎,他们结了一遍婚又结一遍……男孩子们负责抬新娘,女孩子们则摘了许多花,把那些美丽的花瓣撒在她身上,整个大院的孩子都对这一切记忆深刻……以至于好多年后,她已经上小学了,叶慎宽也上初中了,一群半大小子见着她还起哄,嚷嚷:“慎宽慎宽!你媳妇来了!”
  那时候慎宽已经开始长个子,比她高许多,发育中的少年,一身雪白的运动装穿在身上,竟有种奇异般的风采,所谓玉树临风一般,每当这种时候,他并不理睬那群半大小子,亦不看她。而她总是垂头加快步子,快快走回家去。
  陈卓尔兜着圈子跟她说话,她直截了当的问:“你要我的字干什么?”
  他还是那幅腔调:“私家珍藏不行啊?”看看她眉头皱起来,连忙说:“诶诶,妹妹,你别恼啊,你就帮我这一回,成不成?”
  说起来原来是为了一个项目,卡在某位总工手里不能批复。陈卓尔打听到这位老权威业余没有别的爱好,就爱收集近当代的闺阁体小楷,如今能写这种字的女人是越来越少了,幸好他还认得一个韩九江,所以就找她帮忙来了。
  九江听他讲完,很直接的说:“我写不了,很多年没写过了,都荒了。”
  陈卓尔苦着一张脸:“小九,咱们认得差不多都快二十年了,你不能这样吧?你就不看咱们打小一块儿长大……”
  九江极快的说:“字我给你写,但我有条件。”
  “行!”陈卓尔很痛快的答应:“吃喝玩乐,随便你点!折现也行!”
  九江淡淡的说:“不用,我替你写这幅字,但你从今往后,不许叫我小九。”
  陈卓尔瞧着她好几秒钟,最后终于点头:“好。”

  3

  她回家去,取了一锭曹素功的五石漆烟磨了,然后找出红星的特净四尺陈宣,细细写了一幅《梅花赋》,第二天交给陈卓尔。
  陈卓尔拿在手里,先打开看,忍不住夸:“真漂亮!写的漂亮,墨也好,这墨只怕是老墨。”
  这倒是,二十年前的曹素功,还是真材实料。藏了二十余年,胶质已退,写出来自然漂亮。她本来有点讶然他能看出来,后来想起他父亲是谁,倒又不奇怪了。
  夸完后陈卓尔又非得请她吃饭:“你要是连饭都不肯吃,实在是太看不起咱们这二十年的友谊了。”
  九江招架不住,只好由他,他开车带她到一家餐厅,样子并不时髦华丽,难得是会员制,非常安静。走进去别有洞天,旧宅子改建,庭院仿佛江南人家。九江没想到市中心还有这样的地方,陈卓尔说:“刚开业不久,我猜你一定会喜欢这地方。”
  是很喜欢,黄昏时分黑瓦白墙,小巧玲珑的迂回水廊,一边临水,种了有睡莲,嫩叶舒卷,方不过小小尖角。座位就在栏杆畔,隔帘便是睡莲,屏风后有琵琶声铮铮,弹了一会儿停下来,九江才知道原来不是放CD,而是现场演奏。
  推荐的招牌菜都很清淡,龙井虾仁非常得味,蜜汁藕鲜甜软糯,连一味家常的手剥笋都香嫩甘脆,九江觉得大快朵颐,陈卓尔喝陈绍,问:“你要不要点?”九江摇头,隔壁的琵琶声又响起来,这回弹的是《浔阳夜月》,陈卓尔侧耳听了一听,笑着对她说:“倒真是应景,跟你吃饭,又听见《浔阳夜月》。”
  琵琶声很美,仿佛隔江人在雨声中,明明没有下雨。九江听得入神,托腮却见天色一分一分暗下来,服务员来点亮烛火,古色古香的纱罩灯,映得满座昏黄,更觉得雨意盎然。九江不由微笑,能不忆江南?陈卓尔大笑,你可真猜对了,这会所名字就叫“忆江南”。停了停又说,我记得你祖籍是浙江?
  九江点了点头,难为他还记得,她的祖父母都是浙江人。
  水廊中已经点上灯笼,仿古的宫灯,水晶剔透的琉璃盏,隔几步就是一盏。九江同陈卓尔一起走出来,走廊那头远远过来几个人,风吹得灯笼微微晃动,那光线也仿佛水一般轻轻荡漾起来,来人的眉目在这样的涟漪中变得模糊不清。

  4

  今宵剩把银红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从小背得滚瓜烂熟的词,到了今日,才知道原来是枉然。
  陈卓尔也仿佛很意外,站住了脚,倒是叶慎宽很自然地微笑,与他寒暄,有阵子没见了,忙什么呢?
  唉,瞎忙呗。两个人又说了几句场面话,圈子太小,狭路相逢,仿佛粉墨登场。她寂静无声地立在那里,叶慎宽身边也有女伴,但并不向陈卓尔介绍,陈卓尔也仿佛忘记了身边的九江。
  其实是擦身而过。
  自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
  但她一次也没有梦见过叶慎宽,一次也没有,连梦里他都吝啬出现。
  当年在香港,他离开的时候,就是这样的决绝,毫无任何征兆,不带半分留恋。
  她一直都记得,那天是自己的二十二岁生日,她去订了蛋糕回来,屋子里已经空荡荡的。他什么都没有带走,包括随身的衣物,他的书,他的CD,他的拖鞋,都在原来的地方,仿佛他只是出门去买包烟。
  餐桌上放着一张签章俱全的空白支票,她拿起来看了看,字迹清晰端正,“叶慎宽”。
  支票有效期是十天,到第九天的时候她在金额栏中填上十万元,去银行把钱取了。
  银行的柜员小姐非常细心地替她将一沓一沓的现金放进纸袋,她抱着那纸袋在维多利亚湾前徘徊了许久,甚至引起了巡逻的警员的注意,最终还是没有跳下去。

  5

  对不起。上车之后,陈卓尔才向她道歉,我没想到会遇上他。
  九江没有做声。
  陈卓尔转过头来,借着一晃而过的路灯,看了看她的脸,哎,你不会是要哭吧?要不我把肩膀借你用用?
  九江的整个人隐在黑暗里,语气也十分平静,谁说我要哭了?
  陈卓尔大概还是觉得过意不去,我明天请你爬山吧。
  九江觉得诧异,你什么时候喜欢爬山了?
  运动啊,谁不爱运动啊,这年头,请人吃饭不如请人流汗嘛!
  九江说,我明天有事。
  他很不以为然,双休能有什么事啊?来嘛,到时候人多,一定热闹。明天早上我去接你,就这么说定了!
  人果然很多,男男女女十几号人,开着七八辆车浩浩荡荡前往市郊著名的风景区西觉山,风景区管理处的人早等在景区门口,远远看到陈卓尔的车,就热情地迎上来,帮忙开车门,笑着说,陈总,都安排好了,午饭就在山下咱们的西觉寺吃素斋,吃完饭后还可以再泡泡温泉,您看怎么样?
  陈卓尔不置可否,我们是来爬山的,又不是来吃饭的。看看大队人马都已经纷纷下车了,于是挥一挥手,上山!

  6

  一大帮人呼啦啦往山上走,颇有点呼啸绿林的感觉。一路的青石台阶,险要的地方还修有木栈道,虽然不是旅游旺季,山上还是能遇到三三两两的游客。越往上走,游人越少,一大帮人也渐渐拉开了距离。
  九江很少运动,努力跟上队伍,前方的人却渐渐远去,偶尔才能见着人影在密林间闪动,一晃又不见了。山路是“之”字形,愈往上愈见险要。陈卓尔也走得不快,拿瓶矿泉水跟她边走边说话,爬到一个观景平台时,两个人停下来休息,九江大口大口地喘气,摘下帽子当扇子扇风。陈卓尔将手里的矿泉水给她,嘲笑她,比我年轻好几岁呢,不爱锻炼,不行了吧?
  山风绦徐吹来,带着山林里特有的清凉气息。他们所在的位置视线极好,可以俯瞰整个市区,城廓参差十万人家,红尘蔼漠,遥远而陌生。
  还记不记得我们小时候夏令营来这里爬山?
  他一提,九江就想起来。其时大院的孩子太多,放暑假时机关工委组织了一个夏令营。说是夏令营。就是把孩子们集中起来,送到近郊部队基层去搞军训。那时候大大小小几十个孩子,可被训得惨了。好不容易有天不训练,教官带着来爬西觉山,爬到半山腰好多孩子都走不动了,又累又渴,趁着教官折返山下拿水壶,一帮孩子就冲着山壑大叫:打倒教官!
  女孩子则冲着山壑尖叫,一时间此起彼伏的回音,回荡在山谷里。
  那时候觉得真辛苦。陈卓尔群起眼睛来。咱们这些从小娇生惯养的,哪儿受过那种罪。只觉得夏令营的日子跟地狱似的,我记得我在电话里都快要哭了,一个劲叫我妈接我回去。后来渐渐长大了,才知道那几天吃的苦算什么。这人生啊.苦着呢。
  九江淡淡地笑了一笑。
  纵然他再唏嘘感慨,但一帆风顺的天之骄子,怎么能懂得她家遭巨变,数载间父母双亡,走投无路,连最后一分希望都失却的那种心境?
  能活着,已是对命运最大的感激。
  陈卓尔说,走吧,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山顶风光更好。

  7

  这天爬山非常辛苦,下山后一帮人又非要去泡温泉,九江不好单独行动,就跟着一块儿去了。结果又累又倦,回去的路上就在后座睡着了,快进城的时候被手机吵醒,陈卓尔一边开车一边对着电话发脾气,既然事情已经这样了,我也不怕撕破脸!他有本事在老爷子面前阴我,就别怪我不讲道义……
  九江很少看到这种样子的陈卓尔,语气锋芒毕露,脸色阴沉,仿佛全然是个陌生人。他占住了超车道,后头的车一直闪灯按喇叭,她终于忍不住敲了敲椅背,注意安全!
  陈卓尔索性将车滑进应急车道,停下来讲完电话,末了冲她笑笑,把你吵醒了?
  没事。
  进市区后已经是灯火初上,陈卓尔说,中午吃得素,这会儿真饿了,要不随便找个地儿吃饭吧。九江说,我自己回去下点面条得了,你在前面车站把我放下来就行了。谁知陈卓尔说,行啊,你这么一说,我也想吃家常煮的面条了。要不我上你那儿蹭一顿去?
  九江非常犯难,但又不好拒绝,只得说,我手艺可不怎么好……
  能吃就行。陈卓尔兴致勃勃,我还不知道你会做饭呢,真看不出来。
  他大约以为她还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在香港时她就学会了做饭,因为叶慎宽不爱吃外头的东西。所以她认认真真地学做饭,那时候,是真的以为会跟他结婚,一辈子替他洗手做羹汤。
  她独自在城东租着一室一厅,虽然离上班的地方远,可是房租便宜,每天花近三个钟头的时间在上下班的路上,也不算什么了。反正她什么都没有,唯独有时间。
  很陈旧的老式小区,陈卓尔在她的指点下将车小心翼翼地开进去,最后还是不留神刮了一下保险杆。九江都觉得替他心疼,一百多万的车呢,陈卓尔却满不在乎,跟着她下车上楼。
  没有电梯,楼道里的声控灯也坏了,九江觉得非常歉意,每层是二十级台阶,你数着上,就不会摔跤了。
  你家在几楼?
  二楼。
  很快就到了,九江掏钥匙开门,先进去打开灯,然后回过头来对他笑,地方小,你随便坐吧。

  8

  地方是很小,不过收拾得非常干净,寥寥几样家具都是一尘不染。九江替他倒了茶,仍旧是六安瓜片,她却多解释一句,一位同事是六安人,她替我捎了一点来。接着又强调了一句:女同事。
  那位同事人很好,九江不过在工作中帮过她几次小忙,她从老家回来,就专门给她带了自家炒的茶叶,真正的六安瓜片。
  陈卓尔听着却笑了一声,不知道是笑什么。
  她去厨房煮了两碗面来,没有餐桌,就在茶几上吃的。陈卓尔倒吃得挺香,吃完后夸她,手艺真不错,看不出你还这么宜家宜室。
  她收了碗去洗,出来后见他站在电视柜前,手里拿着她父母的遗照。
  他听到脚步声回过头来,对不起。
  她摇了摇头,没什么。
  很小的照片,就是寻常的五寸乌木像夹,两个人的台影。还是在她年纪很小的时候拍的,从国外寄回来给她,那时她父亲还在驻国外领事馆,母亲也非常年轻,端庄美丽。早几年她根本不敢看这些照片,甚至只要一想起来就会流泪,这几年终于有勇气面对现实。
  父母去世后,一度她以为自己还拥有叶慎宽,到后来,终于连他都失去了。
  她终究是一个人,孤零零地活在这世间。

  9

  只没想到叶慎宽会给她打电话,就在周一刚上班的时候,接到电话时她还以为是打错了,因为来电显示号码陌生。
  他只说,小九,是我。
  四个宇便听出他的声音,哪怕分手已经四年,每一年的光阴都仿佛一世的等待,等了又等,到终究绝望。
  他问,有没有时间出来喝茶?
  九江终于说,我们周一要开会,我很忙。
  没关系,那么明天晚上呢?他非常有耐心,她知道他凡是认定的目标,就一定会达成,所以瞬间便拿定了主意,还是今天吧,不过要等我下班后。

  10

  约在一间很安静的茶舍,她打的过去,的士司机找给她一大把零钱,她拿出钱包,分门别类地将那些不同的票子硬币装好,心里想,一定不要慌。
  引座的小姐将她领入包厢后,她的心跳才渐渐平缓下来,见到熟悉而陌生的身影,他伫立在窗前,转过身来对她微笑。
  时间的洪流仿佛在这里寂静无声,涓滴不漏。她只觉得一个恍惚,仿佛几年的岁月匆匆而过,他已经重新出现在面前。
  没有任何改变,
  替她叫了她最喜欢的六安瓜片,佐以口样茶点,非常有风度地替她斟茶。
  而她默默嘬着茶,等待他开口。
  他说,对不起。
  她放下茶杯,拈了一块姜糖放入口中,味道辛而且辣,直冲脑门,冲得两眼发热。而她慢慢地将糖吃完,很平静地问,你到底有什么事情?
  他说,我去年已经结婚了。
  她“哦”了一声,说,恭喜!
  他又说,我知道我对不起你……
  九江打断他,你没有对不起我,不用说这种台词。支票我已经兑付,十万块港币对我而言。已经很划算了。
  他搁在桌上的手指在微微发颤,小九,当年我并不知道你怀孕。
  她猝然抬起头来,几乎有几秒钟不能呼吸,口年没有见,他的眼睛一如当年,深遂而无望地看着她。她闭了闭眼睛,仿佛不胜困扰,生不同衾死同穴,当初两个人几乎是拼了命要在一起,哪怕是死也要在一起,他却背弃了她、放弃了她、离开了她。
  现在说这些有什么意义?她渐渐平静下来,我过得很好,我们分开也是对的。
  他却说,小九,离开陈卓尔。他不适合你,你会受到伤害。
  九江几乎冷笑,原来你今天约我出来,就是为了这事?不好意思,你现在没有立场更没资格要求我。更何况我与陈卓尔之间清清白白,不是你想的那样子。
  我知道我没有资格。他隐忍地皱着眉,我知道你会骂我,但这句话我一定要说,陈卓尔喜欢你,从很早以前就喜欢,但今时不同往日,你如果跟他在一起,只会受到更大的伤害。
  九江冷笑,谢谢你替我如此费心,我知道我配不上陈家的门楣。但陈卓尔帮了我,没有他我没有工作,他甚至是我唯一的朋友。你要我离开陈卓尔,现在你如此轻松地出场,要求我离开他。我在香港绝望的时候你在哪里?我回深圳做手术的时候你在哪里?我找不到工作甚至连第二天吃饭钱都没有的时候你在哪里?你要我离开陈卓尔?可以,你再给我甩出一张空白支票来,我做过一次这样的女人,我不介意再做第二次。
  她站起来往外走,转过身后眼泪才哗哗地涌出来,他急切地几步冲上来,小九!
  你放开我!
  小九!他一声接一声地唤她的名字,语音凄怆,你要我怎么办?你要我怎么办?他们当年拿你来威胁我,你要我怎么办?我舍不得你,再舍不得我也想你好好的,哪怕不能再跟你在一起,我也希望你活着。你要我怎么办?这四年我怎么忍怎么忍就忍着不见你,我再见着你我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你要我怎么办?
  她的眼泪不停地涌出来。有位同事最喜欢用流行歌曲当彩铃,有时一来电就听见反反复复地唱:有种爱叫做放手,为爱放弃天长地久……
  也许只有放手的那个人才知道,为爱放手到底有多痛。

  11

  九江终于去了一趟九江,她申请休年假,然后买了火车卧铺,夜间的特快,一觉醒来已经过了阜阳,进入江西境内后天已经亮了。
  九江站是很小的个站,九江没带什么行李,在火车站外随便拦了辆的士,去琵琶亭。
  出租车走了不久便走到了江边,正是汛期,白练似的长江滔滔而,滚滚向东,远远可以看到一桥飞架,是九江长江大桥。
  琵琶亭就在桥头下江边,亭前有白居易雕像,其实亭台都是后人重建了。双层的亭子建在极高的花岗岩基上,如果当年诗人送别的真是这样的亭,只怕也听不见江上艇中的琵琶弹奏。
  九江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来这里,或许只是想来看看,自己名字由来的城市,到底是怎么样个地方。
  主亭、左碑廊、右碑廊等皆一一看过,大门照壁上还有毛泽东墨迹《琵琶行》巨幅贴金大理石碑刻,当年九江临摹过这个帖子,笔画锋扬淋漓,大气磅礴。
  “浔日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
  一笔一画,她将手指放在字迹上,慢慢临摹。
  她在景区里消磨了大半天时光,出来已经是黄昏时分,穿过草坪时看到熟悉的身影,犹以为是眼错。
  陈卓尔冲她笑,嘴角露出那个浅浅酒窝,怎么着,几天不见就不认识了?
  她啼笑皆非,怎么会是你?
  怎么就不能是我呢?他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腔调。秋风起,思莼鲈。桃花流水鳜鱼肥,我到长江边上来吃鳜鱼不行啊?
  她噗的一笑,这样的季节,立在长江之畔,也许真的是沉舟侧畔千帆过。
  是春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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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兰  烬



    清冷的雪光透过抽纱窗帘,是一种极淡的青色,像是上好钧窑瓷薄薄的釉色,又像是十七八的月色,好虽好,却是残的。薄亮的光线给屋中的家俱蒙上一层纱样的轻雾,这屋子皆是最新式的西式装潢,地板却用上好的楠木,并没有学西人的样子铺上地毯。屋子里热水管子的暖气充足,赤足几乎无声无息的踏在地板上,亦不觉得冷。
  落足极轻,每迈出一步,都要屏息静气,再极慢极慢的放下。这样静的夜,只有身后床上传来均停的呼吸。她像一只行走于屋脊的猫,似连背上的汗毛根根都竖了起来,但并不用在黑暗中摸索,那些乳白色法式家俱,都有精美的描金花边,在映入窗内的清冷雪辉下闪烁着柔美分明的轮廓。
  床前的地板中央横着两团黑黑的事物,是他的鞋。向来都是旁人帮他脱鞋的——今晚被他自己胡乱踢在地下,只顾着与她的纠葛,两只军靴一只的长统叠在另一只的靴尖上,皮带也被随手扔在一旁的椅子上,像一条僵直的蛇,皮带上枪套静静的垂着,她的一颗心开始怦怦的狂跳。
  梦寐已求的近在咫尺,反到令她生了一种怯意。她回过头去,床上四面垂着华丽的帐幔,流苏重重层层,几乎看不清床上人的身影轮廓。她轻轻的吸了口气,移开枪套,底下压着的皮包亦是特制,精巧的密码锁在朦胧的雪光中熠然一闪。
  她微微蹙起眉,密码……会是怎么样一组数字。
  试过他的生日,并不能打开。再试旁的号码,皆不能成功。连电话号码、门牌号、车牌号都一一试过,那锁依旧岿然不动。
  莫不成真的功亏一篑。
  就在这一刹那,忽然想起还有号码不曾试过。
  她自己的生日。
  密码锁盘转动,“嗒”一声轻响,竟然打开了。
  她急急的将文件抽出来,一份文件已经签了字,正是他的亲笔,熟悉的笔迹十分潦草:“准照所拟”。后头是机要秘书列的条款,秘书们总是写这样工整的馆阁体小楷,雪光下看不甚清楚,逆料并无她所要找寻的内容。另一份电报亦是密电,附着机要室翻译出的明文,乃是第二十七师的战略报告。这份电报还未签字,底下夹着一份名单,她看到“孟城”两个字心里就是一跳,果然是孟城监狱处决名单。
  只见一个个密密麻麻的红勾,暖气管子的热度渐渐上来,她额上沁出涔涔的汗珠,她本披着他的一件寝衣,套在她身上又宽又大,不经意从肩头滑褪至肩下,亦顾不得了。只是那名单密密麻麻,人名如蚁,借着一缕朦胧的雪光,根本看不清楚。她急中生智,见他的外套随便勾在衣架上,便在那口袋里摸索许久,终于摸到打火机。
  “嚓!”
  小小的火苗,如赤蓝阴柔的舌,舔蚀凝重的黑暗,飘渺而摇动的带来一团橙色的光晕,却没有丝毫的暖意,她的全身瞬间变得冰冷。因为被这团小小光晕印在雪白墙壁上的,不仅有她自己的身影,另一道侧影那样熟悉,几乎令得她惊叫起来。
  打火机的火苗舔着她的掌心,窗外的雪光清冷,投进屋里来,泠泠如同月色。
  “你怎么这样贱?”极力压抑的气息,从唇齿间一字一字的迸发出怒火。揪住她衣襟的那只手,青筋突起,似是想将她扯成碎片。她的嘴角慢慢牵起,倒仿佛是笑意:“我为何而来,你其实一早明白,何必自欺欺人。”
  手指骨骼轻微作响,她的眸子在朦胧的雪光下像是两丸光辉流转的宝石,如果能将她整个人碾碎成齑粉,再挫骨扬灰,在天地间洒得干干净净,是不是真的可以将她从这个世间抹去,再不留下半分痕迹?
  指端微微收拢,她的呼吸受窒,渐渐沉重起来,那声音如急促的鼓拍,绝望的敲打在他的心间。
  总归是得不到,其实早已明知,那样清清楚楚,所以绝望。
  他突然放开手,声音僵硬:“别逼我杀你。”
  她嫣然一笑:“我曾经两次试图行刺你,冀州大战的时候,我故意滚下楼梯摔成重伤,将你从前线逼回来,我偷听你与幕僚的谈话,今天下午又拿话套问你,桩桩样样其实你心里都一清二楚。”她语气从容得几乎令人心寒:“我早不打算活着回去。”
  “回去”两个字狠狠刺痛了他的心,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寒光,静静的笑起来:“你想死,我偏不让你死。你想救的那个人,我偏要让他死。”
  他去夺她手中紧紧攥着的名单,她徒劳的不肯放手,他手下加劲,一根一根掰开她纤细的手指,一寸一寸的将名单从她指尖夺出,她终于绝望:“颜志禹!”相识至今,已经是三年零六个月十九天,她一共叫过他名字四次,每一次都是那样痛恨绝决的情形下,以无比的憎恶。即使在貌似美好的一段时光里,她亦从来没有唤过他的名字,即使偶尔露出一丝笑颜,那笑颜背后定然另有目的,他明明知道,却一次又一次放任。
  就当她是真的吧……一次又一次这样自欺欺人……就当她是真的吧,那些偶然温存的话语,那些稍纵即逝的笑容,实在太让人贪恋,于是一次又一次的忍耐下去……就当她是真的吧……忍得越久,越对那虚幻的贪恋绝望,明明知道即将永远失却,却只能眼睁睁看着,无能为力,无法自拨,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哪一天会再也欺瞒不下去,最终会爆发。
  他夺过名单,大步走向外间的起居室,打开了桌上台灯,从门间望去,清清楚楚的看到他拿起笔来,重重勾掉某个名字。
  他走回来,将名单狠狠摔在她的脸上。
 
  她纹丝未动,任由那张纸缓缓飘落地上。

  终于还是走到这一步。
  她一步一步将自己与他逼上绝路。
 
  为何反倒觉得如释重负?她蹲下去,拾起那份名单,看到被他用红笔勾掉的那个名字,熟悉而珍爱的容颜仿佛随着这名字慢慢浮现,她缓缓将名单贴在心口,下一秒钟,他已经劈手夺开名单,胸口的起伏似乎再也无法压抑,他声音犹如困兽,嘶哑而狂乱:“你如果求我,我也许会放他一条生路。”

  她垂下眼帘:“我再也不会求你了,要杀要剐任你。”
  他的呼吸沉重而紊乱,他终于狠狠扬起手来,她闭上眼晴,可是意料中的疼痛却迟迟没有到来。她睁开眼睛,他眼神如要噬人,而她安然与他对视,眸光如水,竟不再起半点波澜。这是他第二次想要动手揍她,第一次是两年前她故意从楼梯上滚下去,流掉腹中才只三个月大的胎儿。他从前线赶回来,差一点对她动手,最后还是像今天这般,缓慢而无望的放了下去。到了如今,到了今天这样的地步,他竟然还是不忍碰她一根指头。如果伤到她,他会比她更痛。那是心伤,不可计数,无可救药。
  从来竟是一败涂地。
 
  从见到她的那一天起。

  已经注定他会败得没有半分余地。
  如果命运真的可以选择重新开始,他宁可永远也不曾遇上她。
  她是一颗流星,在相遇的刹那照亮他的整个生命,然后用余生所有,只能仰望她无情划落,远去在永不可企及的天幕。

  他从来不曾得到过幸福,却知道失去她的每一分痛苦。
  一种莫名的虚空涌上来,仿佛整个人都被掏得空空的,再也无法填满。那是生命里最重要的一部分,却被硬生生从他体内撕裂开去。那种椎心无望的痛苦,比两年前更令人恐慌。如果她不回来,他真的以为自己忘记了。他曾经花了那样大的力气去忘记,毁掉与她相关的一切。烧掉她用过的衣物、家俱,拆毁她曾经住过的宅子,她曾经走过的花园他亦下令荒弃,用竹篱围起来,再不许人进入。
  他真的以为忘记了。
  把生命里最重要的一部分割舍掉,然后,若无其事的当作安然无恙。
  两年前,他曾经那样坚忍的说过:“永远别再让我看见你。”
  可是只有他自己知道,这个永远,有多么令人绝望。
  而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在分离的这两年间,他曾经见过她三次。每一次几乎都是濒于崩溃的时刻,他真的无法再忍耐,不能抵御那种蚀心刻骨的相思,只得想尽了方法,为了可以远远的见她一面。
  一次是背影,隔得那样远,她坐洋包车回家去,他的汽车跟在百来步开外,一直跟到了巷子口,眼睁睁望着她的身影渐渐远去,直至从眼前消失掉。另一次则是在洋行门口,她与同事笑语晏然,浑然不知几乎整条街上都是便衣的宪兵,而他在洋行对面楼上的窗前,已经眺望她良久。
  最后一次是他在康朗遇刺之后,伤得那样重,他几乎以为自己活不了了,所以一直想,总得见她一面才好,如果真的会死,总得见她最后一面才好。可是不能让她知道——哪怕是死了,也不能让她知道。
  幕僚们伤透了脑筋,只得铤而走险,由情报部门出手,设计了一场车祸,将她的哥哥撞成轻伤,送到同一家医院去。
  终于见着满脸焦灼的她,在走廊里等待,而隔着一扇窗,近得连她的足音都能听见。那是两年里离她最近的一次,空气中似乎都有她身上熟悉的芬芳,她在走廊里焦急的徘徊,到了最后,她垂着头,半靠在窗上。
  如果能伸出手去,他几乎就可以揽住她的肩头。
  他却躺在病床上,丝毫不能动弹。只能透过小小的一方特制玻璃里,看见她姣好的侧影,因为担忧,眉头微微蹙起,长长的睫毛像小小的扇子垂阖下来,眼中似乎有泪光。
  而她,从来不曾在他面前哭过。
  哪怕是第一次,他用最卑劣的方式得到了她的身体,她亦没有哭,只是睁大了眼睛,无比憎恨的望着他。
 
  他错了,错的那样厉害,以为得到她的人,就会不在乎她的心。可是他错了,他要的根本不是她的人,他要的是她,完完整整的她。他错的那样厉害,只好步步错下去,直到无法可想,不能挽救。

  那是唯一的死门,绝不能碰触的地方。留在这个世界上,成为他任人宰割的软肋。
  幕僚长几次私下里劝他:“算了吧,迟早会拖出大祸来,还是杀掉算了。”
  他一次又一次断然拒绝,最后勃然大怒:“谁敢想动她一根头发,我就要谁的命。”
  也以为,这一生就这样了。
  或许十年二十年里,还可以有机会,遥远的望见她。漫长的岁月时光,她都成为深埋在心底的一抹回忆。
  可是她竟然回来了。
  重新见到他的那一日,正是他到大学演讲,礼堂里座无虚席,窗外走廊上挤满了人。内勤主任想到康朗的那次遇刺,几乎急得满头大汗,所有的人全布置出去,里里外外,密密麻麻全是人。全副武装的岗哨仿佛一个个桩子,隔不远就有一颗,深深的钉在汹涌人潮中,划出无形的一道锁线。
 
  人那样多,却鸦雀无声,只听到自己的声音,在扩音喇叭里传扬开去,带一点轻微的嗡嗡回响。稿子是秘书拟的,一贯的文采斐然,而他念的抑扬顿挫,听得底下那样多的人都激情澎湃的仰着脸。面对那样多的人,他莫名的有丝倦意,想到自己弃学归来前夕,在彼岸那间赫赫有名的大学,空荡荡的礼堂里,最敬爱的教授不无惋惜:“颜,为什么要放弃,你那样有天份。”

  他歉然的答:“家父病重,我不得不回去。”
  教授完全不了解的耸肩:“东方人——”
  他学的是机械,现在想来几乎是滑稽,父亲素来疼爱自己,因他是最小的一个儿子,所以未免骄纵了些,竟然任由他去留洋学了机械。长兄自幼跟着父亲戎马南北,没念过洋学堂,二哥与三哥却是军校毕业,如果两位兄长不先后战死疆场,如果最得志的三哥不率兵哗变背叛父亲,无论如何也轮不到他被迫来挑起这样一幅重担。临危受命时他不过二十二岁,所有的统领几乎都是叔伯长辈。他至今犹记得那夜,风雨交加,冷雨潇潇的拍打着窗玻璃上,墨绿色的琉璃灯罩下,灯光是微微一团黄色的光晕,照着屋子里晦暗不明。在父亲榻前,余子衡微微低下头去,说:“请大帅放心,我等必将视四官如若大帅。”灯光照着余子衡花白的头发和通红的双眼。父亲始终放不下心,因他并不甚像他的几个哥哥,父亲曾经说过:“四官太重情义,日后必为所累。”临终之前,父亲紧紧攥着他的手指,那样多的言语,可是不再能道一字,只是望着他,一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
  五年后的一个晴朗秋日,他慢慢的擦拭完佩枪,终于在枪决余子衡的手令上签了字。他想到小时候这位余叔叔驼着自己,去折树上黄澄澄的枇杷,枇杷大而甜,一颗颗剥得水淋淋的,喂到他嘴里去,塞得一张小口满满得,鼓起圆圆一个包,他咧开没有门牙的嘴,笑得那样高兴。
  那样金晃晃的日头,照得他微微眯起眼睛,垂下眼去,重新将佩枪零零碎碎的部件一一装回原样,冷峻的眉目间已经带了一丝倦色。十余年下来,竟然一步步走到了今日。那样多的枪林弹雨,大大小小的征战,吞并一个又一个割据为王的督军,连他自己都诧异这一切来得轻易。他竟然一一做到,将父亲昔日的万丈雄心,终于挟重兵北上的那一年,他正好三十二岁。
  谁还曾记得他学的是机械?如今他唯一可能接触的机械,大约就是佩枪。
  考虑问题的时候他常常取出佩枪,就手慢慢拆得零碎,再一个零件一个零件的装回去。为此侍从室随时随地都预备有黑丝绒,供他擦拭枪。他拆得极慢,装得更慢,等到一枝枪装回原样,必然是已经对所虑的问题下了决断。
  侍从官曾经讲笑话,说他一擦枪,不是即将用兵,就是要杀人。
  总归是叫人怕的吧,自己这个人。连最亲近的机要秘书平日见了,亦总是唯唯喏喏。
  只有她不怕他。
 
  认识的时候并不知道他是谁,曾经有次高谈阔论,讲到时事,批评颜志禹把持内阁,操纵军政。

  他觉得好笑,有意的逗她说下去,她却不肯讲了。
  黄昏时分送她回家去,归鸟投林,一群群溶入深紫色的暮色中去,远处城墙的影子像一条淡灰色的巨龙,横垣着巨大坚强的砖背。月亮升上来,有明亮如水的清辉,城墙狭长的影渐渐凝成浓重的黑色,她微微仰着脸,说的正高兴,微风吹动她后颈里的几丝茸茸碎发,他不由想到水蜜桃,芬芳而香甜,一时不由嗓子发紧。只是攥紧了车把,扭得十指都生了酸痛。她忽然亦觉得了,说:“还是我自己推车吧。”他答:“不。”仍旧替她推着她那部脚踏车,伴着她缓缓往前走去。
  她走路亦像小孩子,时不时踢到石子,忽然想起来:“咦,这条路今天真冷清。”
  当然冷清,林荫深处,不知隐着多少宪兵,早就隔绝了行人交通,所遇到的路人其实皆是便衣。只有他与她沉默而缓慢的走下去,手中扶持的脚踏车偶然撞到一颗石子,啪一声响,重又归于沉寂。
  他忽然说:“来,我骑车带你。”
  她迟疑了一下,他忽然笑了:“原来你也有害怕的时候。”
  她“呸”了一声,说:“我倒不怕你摔着我,我怕你摔着自己,到时我可不管你。”
  他学她的样子“呸”:“我车技好的很。”
  到底还是他骑车带着了她,车轮飞转,他有好多年不曾骑过脚踏车,一路歪歪扭扭。她在车架后灿然大笑:“吹牛皮!吹牛皮!”她越是乱动,车扭得越是厉害,他用力蹬着脚踏,车子终于平稳的滑向前方,她的笑声散在晚风中,一任裙幅如帆曳过夜色。风里有她发丝的清香,脚踏车前篓里是他带给她的大捧桅子花,那香气如同月色一样,清甜得无孔不入。
  那晚的月色那样好,他此生都会记得。
  她家院子是低矮的红砖墙,庭中有株极大的石榴树,枝叶一直探出墙外来。火红的千叶重瓣,一朵朵缀满枝头,黑的夜里辨不出颜色,亦知道那红的浓烈,仿佛一簇簇火,燃到极处便骤然一暗。
  他与她道别,说道:“这榴花开得真好,过几个月请我吃石榴吧。”
  她“哧”得一笑,说:“这是千叶石榴,只开花不结果。”
  一语成谶。
  幸福如同她的笑颜,总是仿佛触手可得,却又永远遥不可及。
  许久之后他一直在想,她是几时知道的?她到底是几时知道的?
  或者是他生日那天,他们在一间小小的馆子里吃面,她神色颇不自在,总是怔仲凝神。亦或是他送她归家的第二天,她留意到极远处总是跟随他们的汽车。
  他起了疑心,可她掩饰的极好,他被她瞒过了。或者,他愿意相信自己被瞒过了。
  他并不知道,或者,宁愿不知道。
  直到他终于迫她求他的那一日,他从来没有那样恨过一个人,从来没有过那样强烈的狠意,从体内每一根细微的血脉迸发开去,像是一种淋漓尽致的疼痛,椎心刺骨,就像有人狠狠的剜去心脏。他曾经想,如果可以杀了她,如果可以将她硬生生从记忆中剥去,那么,该是何其幸福。
  他的声音冷静自持:“你明白我想要什么?”
  她的眼神空洞,声音亦是:“我既然来求你,当然知道。”
  她的手指僵直,伸手去解自己的衣扣。他忽然狠狠吻住她,几乎用尽了全部的力气吻住她。
  他想像过无数次,向往终有一日可以吻她,她的唇冷得像冰一样,不带丝毫的温度与情感。他越吻越绝望,明明知道,完了,从今后,一切都完了。
  她顺从的任由他摆布,像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他痛恨的加重了力道,咬破了她的嘴唇,腥甜的血在唇齿间漫延,她微闭着眼,仿佛已经死去。她的冷漠令他更加发狂,即使死去,亦要与她纠缠到底。他肆意在她身上留下一道道伤痕,她不动不挣,像个没有知觉的布偶,直至最后的疼痛终于令她悸动了一下,她死死拧住床单,却没有发出半分声息。他从来没有那样绝望过,只是以更沉重的力道,更粗野的方式伤害着她。
  就那样完了,他与她短暂的刹那,他如同一只蛾,飞近了灯光,灼烧着双翅,才知道光明的美与热。他亲手将一切毁去,将一切虚伪都残忍的撕裂开来。
  从此,永远不再奢望幸福。
  当夜深醒来,看到远远缩在床角的她,蜷伏如濒死的小兽,连呼吸都微弱不可闻,他忽然心如刀割。他错了,错得那样厉害,他真的错了。
  他尽了一切努力去弥补,想尽了一切方法,小心翼翼的妄想将碎掉的一切重新粘贴起来。他甚至在许久之后的时间里再不碰她,每件事情都费尽心机,想去讨好她。
  但是已经完了,全完了。
  她恨他。
  恨得纯粹深重,不容任何余地。
  不论他再做什么,不论他再说什么,她都是厌憎无比。
  他一直想,终有一日吧,终有一日她能明白,能原谅。所以一次又一次的努力,做一切可以讨好她的事情。当她终于迟疑着对他浅浅一笑时,他几乎高兴的发了狂。那个夜晚是一场甜蜜的美梦,在半夜清晰的醒来,她偷偷取走他的枪,毫不迟疑对准沉睡的他。
  他静静的躺在那里,全身仿佛置身冰窖中,冷得彻骨,等待那一声清脆的扳机扣动。
  
  “嗒。”


  子弹从他的掌心里,一颗一颗顺着床舷滚落下去,落在地上,“嗒”得一声,指尖微动,接着又是“嗒”得一声,一声接一声的“嗒嗒”落着,她一动不动如同一尊雕像,凝伫于黑暗中,她举手将枪向他砸去,他一伸手就扭住她的双臂,她急切而短促的呼吸着,倔强的并不出声。他起身冷笑:“下次记得检查弹匣。”
  她试过两次,知道无用,便不再试。
  偶尔她亦会和颜悦色的对他,他知道是为了什么,但每次总是贪恋那一刹那的温暖,于是纵容的忍了下去,佯装不知。就当是真的吧,总会有一刻其实是真的吧,每次都这样自欺欺人的想,可是一次比一次失望,直到最后的麻木。
 
  她这样恨他,恨得连半分希望都吝于恩赐。他的耐心一分分磨去,每次深深的失望之后,总是狂躁而凶狠的想,杀了她!

  杀了她!如果可以将关于她的一切都从记忆中抹去,杀了她。
  他却再也承担不起任何失去,他已经失去了一切,再也不能失去这最后一丝渺茫,哪怕她恨他,哪怕她再也不肯对他稍假词色,可是他不能没有,哪怕只是她的躯壳。他如同溺水的人一样,紧紧抓住,再不肯放手。
  在她离开后许久,每当雷雨夜里,他总是会立刻醒来,仿佛有谁在心底深处,深深烙上那个印记,每逢雷声沉闷的滚过,就会唤起柔软而清晰的痛楚。他一直记得,她害怕这半夜的雷声,她甚少有柔弱惊惶的时刻,唯一的一次,便是有次半夜雷雨大作,她脸色苍白,胆怯而惶然的靠近他,那是唯一的一次,她肯主动的靠近他,不因为任何目的,不因为任何她所想要获取的,仅仅只因为雷声。
  那几乎是他们之间最平和亲密的一晚,没有争执,没有机心,她孱怯的蜷伏在他怀中,将脸深深埋在他的胸口。她芬芳的气息氤氲在他的臂怀,他几乎不敢呼吸,只怕这一刻其实又是一场美梦,随时都会醒来。而窗外轰隆隆的巨响,夹着哗哗的雨声,闪电一道接着一道,划破夜空的黑寂,在紫色弧光闪过的一个刹那,可以看见她苍白的面容,眸中满是惊怯的依恋。
  离别后的那两年里,无数个雷雨夜里,他总是自梦中惊醒,惦记着她害怕,她会害怕。
  她却永远不会在身边了。
  他缓慢而迟疑的伸出手去,虚虚的拢住空幻的人形,如果有她,哪怕只是躯壳,也是好的,如果有她,即使她再恨他、再讨厌他,亦是好的。
  没有人知道那种滋味,绝望得几乎可以令人发狂。
  直到他再次望见她。
  她在礼堂外的窗边,装扮如同再寻常不过一个女学生,可是于千人万人海里头,他一眼就望到了。
  那是刻骨铭心的身影,如同烙铁,一处处深深烙在心底。期望了太久太多,在看到她的一刹那,犹以为自己又是眼错。
  可是明明是她,真的是她,是她。
  已经有值夜的侍从官听到动静,谨慎的在走廊外放重了脚步走了个来回。意在静侯他的传唤。
  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她,他这样爱她,她也不过视若不见。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她?
  他成全她:“来人!”
  “报告。”
  “将她带出去。”他冷漠的看着她的眼睛:“这个女人意图窃取机密情报,交给六组去处理。”
  “是。”侍从官谨慎的回答,伸出手来。
  “别碰我。”她微微仰着头:“我自己走。”
  她走掉了,地上还扔着她的衣服,暗蓝凤尾图案的旗袍,一尾一尾的翎毛,在灯光下幽幽闪烁着孔雀蓝的光泽。一双崭新的白色镂花漆皮鞋,起初被他随手脱下来,一只扔在衣服上,另一只不知踢到了哪里,她是赤着脚走的。身侧是圆粗的雕花橡木床柱,他突然发疯一样,将头重重磕在那柱子上,“砰”,沉闷得像是远远有人开了一枪。花纹的棱角深深嵌入皮肉中,血凝滞地流下来,痒痒的,像是细微的小虫缓缓的蠕动而下。他纹丝未动,仿佛籍着额头上的痛楚,才可以减轻那种椎心刺骨的感觉。
  侍从官在虚掩的门外问:“颜先生?”
  “滚!”他骤然发作,歇斯底里:“都给我滚!”
  门被无声的关上。
  他很慢很慢的,很慢很慢的蹲下去。拾起她的衣服,冰凉的缎子,酸凉的水钻,空气里还有她的香气,氤氲不散。
  嗒!
  小小圆圆的血印,滴落在她衣服上,血糊住了他的眼睛,他也并不伸手去拭。
  嗒!嗒!
  更多的血滴下来,叠在那孔雀蓝的翎羽上,他眩晕地盯着那片渐渐濡散血红,死死盯着。
  特训科六组是专门负责审问关押间谍的机构,牢房并不大,十步长,六步宽。什么都没有,不仅没有床铺,连稻草都没有一根。冰冷的水门汀地面,反射着走廊里路灯幽冷的光。
  她抱膝静静坐在角落里,身上还穿着他的寝衣,开司米柔软而轻暖,只是手足已经冻得青紫,渐渐麻木失去知觉。
  天亮了。
  咣啷一声门被打开,军靴沉重的声音踱进来。
  “姜重兰,”军靴在她面前停住:“起来!”
  她被粗鲁的扯了起来,因为四肢麻木,她根本没有反抗的余地,就被拖出了牢室。
  走廊的尽头是一间极大的屋子,没有窗子,灯开得雪亮。墙上整齐挂着一样样的刑具,地上生着四个火盆,盆中刚添了炭,火苗熊熊燃着,空气里还有皮肉烧焦的味道,中人欲呕。门在她身后缓缓关上,将一切隔绝在外。
  她从来没有体会过那样多的痛苦,当奄奄一息的时候,偏偏又有一桶冷水兜头浇下,寒彻身心,逼迫她哆嗦着醒来。十根手指早就血肉模糊,看不出任何形状来,血还在一滴滴的往下滴。
  每寸肌肤都在痛,万千根神经都无比清醒的感受着痛觉。痛!痛不欲生。
  竹签一根根钉进去,再拔出来。
  她几乎可以听见自己指骨破碎的声音。
  她再次昏阙过去,然后重新被辣椒水呛醒。她麻木的想,离死还有多远呢?
  可是她没有死,像是只沉重的麻袋,被拖回牢房去,扔在地上。
  地上很冷,连只蚂蚁都没有。窗齿上挂着尺许长的冰柱,反射着晶莹的日光。
  天晴了。
  这个冬天这样寒冷,连有太阳的日子都这样寒冷。
  她想起许久之前的悠远冬日,为着讨好她,他专门抽空陪她去积泊潭看雪。
 天地间一片白茫茫,雪仍搓棉扯絮般落着,绵绵无声。潭水早就结了冰,像一面琉璃镜子。他替她围好大衣貂皮出锋的领子,小心翼翼的问:“冷不冷?”
  她没有回答,他也早就习惯了,很多时候她并不理睬他。睫毛上落着雪花,像是朵绒绒的小白花,挡去视线中的大半。远处可以看见侍从室放出去的岗哨,一个一个的小黑点,从山腰散落下来。她心里只在盘算,怎么样开口套问他进攻翼州的准确日期。
后来她还是问了:“你几时走?”

  他迟疑了一刹那,然后就笑了:“你要是想我留下来陪你,我就不去了。”
  她转开脸去看雪。
  就因为她问了他这一句话,他很是高兴了几天,连着几天总陪着她,说话的时候也不避开她,她因此听到准确的军事行动日期。
  他对着她的时候,脾气总是特别好,总是顾着她的脸色,她若是不乐意,他也并不会碰她。有次半夜突然醒来,睁眼突然看到他坐在床侧,无声的凝望着自己。看到她醒了,顿时站了起来,立刻走开到数步之外,才回头看了她一眼。

  她精疲力竭的睁开眼晴,疼痛已经夺去了她的大半意识,他看着她,眼中流露出惊恐的绝望。
  他为什么在发抖?
  他抱起她,她全身的骨头都似已经散架,轻飘飘的,他的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重兰……”
  她用最后一分力气睁大眼睛。
  “重兰,”他的声音支离破碎,整个人就像濒临绝境的困兽:“你看着我,你看着我!”
  她昏昏沉沉的阖上双眼。终于吐出了一个字:“疼……”
  疼得她几乎无法呼吸,那种无穷无尽的折磨,连梦里都不放过她。
  疼!疼!疼!
  她不知何时睡去,又不知何时醒来,疼得满头大汗,咬破嘴唇,血顺着嘴角淌下去,只是疼。手上的伤已经缠好了纱布,却疼得她恨不得砍掉双手。她在床上无力的扭曲,看护死死按住她,给她注射针剂。
  疼痛终于渐渐消失,世界虚幻起来,她舒适而安逸的叹了口气,歪着头重新沉沉睡去。
  等伤渐渐好的时候,她已经离不开那种针剂。
  他舍不得她,他终究是舍不得,将她从鬼门关里拖了回来,她却成了有呼吸的活死人。
  药瘾发作的时候她什么都肯,肯对他笑,肯对他好,所以他纵容她用药,只为贪图那一刹那的幻觉。
  “志禹……”她的声音滑得像缎子,整个人没有半分力气,软软的依偎着他:“嗯?”
  他搂着她的时候,她也不安静,像一只猫,扯着他的领子,烦躁的,不安的:“针呢?”
  他将小小的药瓶交给她,看她欢天喜地的用颤抖的手去注射。他从身后抱住她,她回过头,吻他。生涩而冰冷的嘴唇,带给他莫大的欢乐与痛楚。
  他在透支着幸福,如果今生已经注定要下地狱,那么,他就在炼狱中陪着她好了。
  药瘾不发作的时候,她常常坐在窗台上,一坐就是几个钟头。他怕她跳楼,下令将所有的窗子全装上了雕花的铁栏,她也不过懒懒的一笑。
  有天她依旧坐在窗台上,他慢慢的走近她,她指给他看:“小鸟。”
  一只灰色的麻雀,在窗前的树枝上歪着头,盯住他们片刻,拍拍翅膀飞掉。
  她的声音很轻,他差点没听懂她说了句什么:“春天已经来了。”
  她脸色白得没有半分血色,人早就瘦得脱了形,像是个纸的剪影,吹口气就会飘走。
  他问:“花都开了,要不我陪你上玉鸣寺看樱花去?”
  她脸色很疲倦,睫毛的影子黑而重,像两只蝶,停栖在眼上,她闭上眼睛:“我累了。”他以为她在养神,她却软软的倒下来,整个人就那样倾下来,他本能的抱住她,她的身子轻得几乎已经没了重量,他的指尖却已经沾染到粘腻的液体。
  他怔仲的抽回手,看着手上的血。
  “夫人怀孕只有一个多月,因为用药的原因,胚胎发育畸形,所以才会流产。”医生小心翼翼的说道:“她的身体已经被毒素破坏殆尽,以后只怕也很难怀孕了。”
  他曾经多么梦想过这样一个孩子,在最初的那次,得知她怀孕之后,他一直在梦想着那个孩子,如果他们之间有个孩子,或许她总有天会肯放一点真心对他,哪怕仅仅为着孩子的缘故。可是她残忍的扼杀了这一线希望,她从楼梯上滚下去,摔掉了那个仅仅三个月大的胎儿。就如同割掉一个令她厌恶的脓疮,她以这样残忍的方式,将他的骨血从自己体内剥离。
  如今再也没有可能了。
  他亲手毁掉了一切。
  这就是报应,他用这样的方式惩罚她不爱他,上苍就用这样的方式来报应他。
  他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见她,或许是不敢看到她的眼睛。
  只知道她的药瘾越来越深,成天被关在屋子里,人已经精神恍惚。
  他终于独自一个人走上楼去看她,她对着墙在笑,笑一会儿停一会儿,看到他时,眼睛根本没有焦点,只是一片茫茫的空白。转回头去,依旧对着墙笑。
  她已经不认得他了。
  她是秋天里死的,满园的菊花开得正好,她房里花瓶里插着几枝“含玉”,香气幽远。她神智已经不太清楚了,只是静静的躺在那里。
  他抱着她,不敢动弹,她的呼吸已经十分微弱,他只怕自己稍稍一动,她就会停止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气息。他眼睁睁的看着她,看着她一点一滴从自己指间流逝。
  一直到最后,灌进去些参汤,她的眼睛才渐渐有了些神采,嘴角嚅动,仿佛是想说什么。
  他急切的凑近,她的声音很轻,像是西风里菊花的香气,若有若无。
  
  “志禹……”

  他不知她是不是清醒,因为她清醒的时候从未这样唤过他的名字,她说:“你的头发白了。”
  她的眼神渐渐涣散,他一动也不敢动,坐在那里,抱着她,只怕稍一动弹,就再也听不到她的呼吸。
  可是她已经再无声息了,天渐渐的黑下来,暮色四起,侍从官没有一个人敢进来,最后是慕僚长赶了来,才打开屋子里的灯。慕僚长是他的父执,自幼扶携他长大,倚为肱股,但他毫不迟疑,拨枪就向他射去。
 
  子弹打偏了,慕僚长只轻轻吸了口气。

  他有些茫然的抬起头,光线那样刺眼,床对面是红木雕花的梳妆台,安着大玻璃镜子,照着他们。
  她的手垂在底下,瘦弱的像孩子的手,小小的,细细的,青白的颜色,像是冷,没有回出血色来。
  他看到镜中的自己,两鬓已经全白了。
  他三十五岁,这天正好是他的生日。


B版大团圆结局

  已经有值夜的侍从官听到动静,谨慎的在走廊外放重了脚步走了个来回。意在静侯他的传唤。
  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她,他这样爱她,她也不过视若不见。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她?
  他成全她:“来人!”
  “报告。”
  “将她带出去。”他冷漠的看着她的眼睛:“这个女人意图窃取机密情报,交给六组去处理。”
  “是。”侍从官谨慎的回答,伸出手来。
  “别碰我。”她微微仰着头:“我自己走。”
  她走掉了,地上还扔着她的衣服,暗蓝凤尾图案的旗袍,一尾一尾的翎毛,在灯光下幽幽闪烁着孔雀蓝的光泽。一双崭新的白色镂花漆皮鞋,起初被他随手脱下来,一只扔在衣服上,另一只不知踢到了哪里,她是赤着脚走的。身侧是圆粗的雕花橡木床柱,他突然发疯一样,将头重重磕在那柱子上,“砰”,沉闷得像是远远有人开了一枪。花纹的棱角深深嵌入皮肉中,血凝滞地流下来,痒痒的,像是细微的小虫缓缓的蠕动而下。他纹丝未动,仿佛籍着额头上的痛楚,才可以减轻那种椎心刺骨的感觉。
  侍从官在虚掩的门外问:“颜先生?”
  “滚!”他骤然发作,歇斯底里:“都给我滚!”
  门被无声的关上。
  他很慢很慢的,很慢很慢的蹲下去。拾起她的衣服,冰凉的缎子,酸凉的水钻,空气里还有她的香气,氤氲不散。
  嗒!
  小小圆圆的血印,滴落在她衣服上,血糊住了他的眼睛,他也并不伸手去拭。
  嗒!嗒!
  更多的血滴下来,叠在那孔雀蓝的翎羽上,他眩晕地盯着那片渐渐濡散血红,死死盯着。突然之间,他将衣服用力一甩,扬手就大踏步冲出门去。穿过走廓,下了楼梯,当值的侍从官紧张得要命,随着他一路跑下来,又不敢作声。他冲出空荡荡的大厅,终于在台阶外头追上押解她的侍从官。
  雪虽然停了,四处一片白茫茫的,连树都成了一株株硕大的白花。空气寒冷而清冽,如同她的身影,令他战栗。
  不由分说,一把拽住她的胳膊,他喘着粗气,她抬起眼睛,目光飘渺若无,仿佛盯住他身后某个虚空的地方。
  更多的侍从官追出来,三三两两的下了台阶,慢慢散成半个圈。
  他的呼吸终于沉重而乏力:“我放你走。”
  “我不走。”
  他举起手来,狠狠掴了她一记耳光。
  她被打得一个趔趄,半边脸庞火辣辣的,耳中轰轰作响。
  他终于是打了她了,他的声音低沉暗哑,仿佛压抑着什么:“你给我滚,滚得远远的,连同孙鹤声,你们两个都给我滚得远远的,再也别叫我看见。”
  她终于抬起头来,他已经叫:“来人!”
  早有侍从官上前一步,他说:“去孟城监狱,将孙鹤声带出来,给他们两个通行证,让他们走。”
 
  她看着他,他已经转开脸去,声音里透着疲乏:“你走吧,这是最后一次,下次再让我看见,我一定杀了你。”

  她转过身,默默的向外走,他站在台阶底下,整个人笼在黑暗的阴影里,眼睁睁看着她。
  眼睁睁看着她一步步走出去。
  起初她走得极慢,后来她走得越来越快,到了最后,她奔跑起来,在这洁柔的雪夜中,她像一头轻盈的小鹿,每一次奔跑的起伏令长发被夜风吹起,带出波浪的弧线,她的身影如同暗夜里一颗明亮的流星,划破雪的岑寂。
  他几乎可以清晰的听见自己的心跳,随着她每一分远去的起伏。
  他终于慢慢伸出了手,侍从官连忙递上自己的佩枪给他。
  沉甸甸的45口径勃朗宁手枪,眼睛、缺口、准星,三点一线,他曾经无数次练习过的动作,终于瞄准她轻盈优雅的背影。
  搁在扳机上的食指微微发抖,只要轻轻一扣,她就会从生命里彻底消失。一切的无法自拨,一切的深陷,一切的爱恨与纠葛,都会随着她消失。
  他的呼吸渐渐急促,她像一只小箭,已经快奔出射程之外。
  他终于扣下扳机。
  砰!
  她的身影顿了顿,终于慢慢转身,回过头来望着他。
  枪口还冒着缕缕青烟,他维持着刚才的姿势,一动都未动。
  枪口是朝着天上的。
  忽然有晶莹的雪花,纷纷扬扬的落下,仿佛适才他朝天的这一枪,将天幕打出一个空洞,无数的雪从这洞里飘洒而下。那样洁白,那样柔和,隔着密密的雪帘,他与她遥遥相望。
  漱漱的雪花胡乱飞舞着,她立在遥远的那端,散发赤足,仿佛一位仙子,踏遍琼瑶天上来。
  过了许久许久,她才转身,消失在绵绵的雪花深处。
  “后来呢?”我仰望着她,流光如金,岁月静好,时间不过在她两鬓添了几茎白发,她挺直的颈子与姣好的侧影,仿佛一如少女的优雅明媚。
  “后来我就同你爷爷结婚了呀。”
  我不依不饶:“这中间差了太多段落,不完整的故事我不要听!后来呢?后来呢?”
  她微笑,眼睛是深静的黑色,仿佛两幽潭水:“后来……我见着孙鹤声。”
  我咂舌:“真的被放出来了呀。”  
  “当然是真的,我们两个一块儿离开,但过了不久,我发现自己怀孕,这孩子就是你大伯。孙鹤声得知之后,立刻离开了我。”
  我大骂:“太没良心。”

  她微笑:“爱情这回事,不是讲良心的。况且我有了你爷爷的孩子,他不应该背负这样沉重的负担。”
  我说:“但是他忘恩负义。”
  她依旧含笑。
  我追问:“后来呢?”
  “后来你爷爷兵败,被困在邱顾,我想尽了法子混进了城里,去找他。”
  我突发奇想:“为什么你又肯生下大伯呢?你当年不是说,恨死爷爷了,头一个孩子就没要么?”
  她笑了:“我也不晓得呀,不知道为什么。”
  啊啊!不知道为什么……哪有这样的解释……呜呜……完全是敷衍我这小孩子。
  我继续刨根问底:“然后呢?”
  “然后,你爷爷见着我,突然眼睛一亮,整个人忽然就有了光彩。再然后,就是他率着人打出赫赫有名的邱顾大捷,你们历史书上不有写嘛,以少胜多,绝地反攻。”
  哎呀,爱情的力量真伟大呀。我眉开眼笑:“再然后呢?”
  奶奶轻敲我的额角:“你这个小鬼,哪有那么多然后,再然后就生了你父亲,你姑姑,你叔叔。再然后你父亲就长大了,认得你母亲,他们结了婚,最后就生了你这个小鬼头。”
  我笑嘻嘻:“再然后就是今天,爷爷与奶奶五十年金婚纪念。”
  奶奶微笑,岁月在她脸上留下的痕迹,分外美丽动人。
  我抬腕看表:“时间已经差不多了。”
  奶奶扶着我的手站起来:“那我们下去吧。”
  我们出了房间,穿过走廊,站在楼梯上,已经可以望见广阔的大厅里,一片花团锦簇的海洋。我们一出来,成主任虽然上了年纪,仍是一把好嗓门:“立正——夫人到!”全体侍从官举手行礼,分外整齐。
  楼下的来宾都纷纷弯下腰去行鞠躬礼,只有爷爷一个人站在万人中央,远远的微笑着,向奶奶伸出手。
  奶奶扶着我走下楼去,将自己的手交到他手中,我知趣的退后。
  乐队齐声奏响华尔兹。
  他们领舞,翩翩如蝶。
  看,多美丽。
  传奇年代已经过去,他们仍过着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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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1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郎君不骑竹马来



  肖豫鄂那部雅阁的后视镜被挂了一下,车门上也蹭掉两道长漆,于是站在大马路上,冷着一张脸和对方理论。抢道还刮花了她的车,怎么也是她有理。
  的士司机见她不是好相与的样子,一面分辩,一面就呼电台。肖豫鄂心中大怒,想,你会搬救兵,难道我不会么?正开车门翻手袋找电话,后面车道上却有部车停了,有人伸头就冲她喊:“豫鄂!豫鄂!”
  稍带北方口音的普通话,像在喊“鱼儿鱼儿”,引得远处人行道上的人都朝这边望,她心中更怒,这么多年,康剑就从来没有出现得令她愉悦过。
  从七岁她翻栅栏被挂住裙子,他笑嘻嘻的站在栅栏那头,一幅幸灾乐祸的样子。到九岁时上课开小差,被留下来打扫卫生,再往后,十二岁办黑板报画砸图画,十五岁被笔友追到学校里来,十七岁暗恋隔壁班帅哥无望……他无时无刻不是在她最窘迫的境况出现。好在高中毕业后他小人家出国灌洋墨水去了,不然若不幸和他念同一所大学,她非在最美好的年华里郁闷死不可。
  可不过清净了几年功夫,他竟然又大摇大摆杀回来了,重新隔三岔五出现在她面前。
  连偌大的城市,出了小小的交通意外,他也可以正巧路过。
  的士司机看到康剑气势凛凛身材高大,气焰迅速的低下去。肖豫鄂也不是得理不饶人,双方都懒得报警,于是的士司机赔了一百块钱。肖豫鄂将粉红色的钞票往手袋中胡乱一塞,问康剑:“吃不吃饭?”
  “吃。”很干脆的回答:“正好饿了。”又指了指她的车:“多少年了,还不换?”
  肖豫鄂给他一个白眼:“没钱。”
  康剑的车是崭新的一悍马H2,肖豫鄂双眼发光:“小康,又发财了啊。”
  康剑前年才回国,车已经换了三部,他十分不满的斜睨着肖豫鄂:“再叫我小康我今天就点澳洲龙虾。”
  肖豫鄂声音比他还要不满:“怎么又是我请客?你比我有钱。”
  康剑一脸的坦然:“你没听说过越有钱的人越小气吗?”
  结果先将她的车撂到店里去补漆,然后蹭他的车到过江去吃小龙虾,两个人吃得撑死也不过九十大元。肖豫鄂将的士司机刚给的百元大钞往桌子上一拍,十分豪气的说:“老板,不用找了——拿十块钱的烤虾球打包。”
  康剑偷着乐,偏偏被她看见:“笑什么,正好晚上宵夜。”
  在路上虾球就被她吮指啃完,辣得直丝丝的吸气,一迭声嚷口渴。康剑没辙,只好顺路将车开到上岛去,一杯冰水还没喝完,康剑的手机已经响了,讲电话时他语句简短,只有几个基本的单音的语气辅助词:“啊”“嗯”“哦”,最后说了句“不行。”就将电话挂了。没一会儿又响起来,这次他干脆不接了,直接关了机。肖豫鄂想到那部《手机》里哼哼哈哈的接电方式,已经禁不住乐了:“小康子,是不是被查岗啊?最近这个好彪悍,竟然敢查你的岗。”
  康剑狠狠瞪了她一眼,死男人臭要面子,又被她戳到了痛处。肖豫鄂正是乐不可支的时候,猛然看到走道那头过来一帅哥,模样周正得竟有几分像赵文瑄,养眼的当儿肖豫鄂就只会捧着杯子啜冰水了,连上岛都有帅哥出没,祖国真是建设得越来越美好了。
  哪晓得帅哥竟是冲康剑来的,两个人高兴得不得了,你一言我一句讲了足足有几分钟,康剑这才想来还有肖豫鄂没介绍。“肖豫鄂。”康剑说的极快,倒像是“小鱼儿”,肖豫鄂赶紧解释:“肖邦的肖,河南的豫,湖北的鄂。”
  帅哥笑起来眼角犹带三分桃花意:“我叫展轶。”
  展帅哥与康剑有生意上的往来,两个人谈得情投意合,好在帅哥相当会做人,怕冷落了肖豫鄂,微笑问:“不知肖小姐的名字有什么来历,这样的独特。” 肖豫鄂一看到帅哥笑就喜不自胜:“是我爷爷给我取的,我还没出生的时候他在河南工作,我出生时他正巧调到湖北,于是我的名字就叫豫鄂。”
  康剑突然插了句话:“我认识你十几年了,怎么从来不知道还有个这样的典故。”
  肖豫鄂冲他不怀好意的一笑:“你又没问过我。”康剑哧得笑起来:“幸得你爷爷当年没在黑龙江,后来又没调新疆,不然给你取名叫肖黑新,小黑心,哈哈。”
  肖豫鄂痛恨在展帅哥面前还被他这样取笑,伸长了腿就在桌子底下狠狠给了他一脚,直踹得他呲牙裂嘴,这才觉得心里好生痛快。
  从咖啡厅出来后肖豫鄂拼命使眼色,康剑总算心领神会,对展轶说:“我还有事要过江去,能不能请你帮忙送肖小姐回家?”
  展轶自然答应,等登上展帅哥的奥迪A6,肖豫鄂没忘在心底感谢康剑,这家伙总算知情识趣了一回。车上CD放着一首《Riders On The Storm》,伴音里的风雨潇潇,车窗外却是一轮皓月。夹在城市的高楼间,忽隐忽现。
  展轶的声音也在这样的夜色里生了磁性:“肖小姐和康剑认识很久了?”
  她想了想:“十八年了。”
  哗,真是久,久得已经够张爱玲写一部小说。
  果然展轶笑起来:“真是久。”
  她怕展帅哥误会,连忙的撇清:“那小子重色轻友,当年我帮他递了多少情书,传过多少玫瑰啊。高考后他和小女友分手,还是我在公园里陪他走了一下午,出国不到三个月,马上认识一台北妹妹,打越洋长途还不忘夸人家美丽动人。现在照旧是这样,一看到美女,就将咱们这班老友置之脑后。”
  展轶的笑声似从胸腔中发出,带着嗡嗡的震鸣,好听极了。可惜她住的太近,没一会儿就到了小区门口,才近十点钟。搬出来时老妈对肖豫鄂有约法三章,头一条就是十点以后不许带男人回家。纵然帅哥笑容可爱,可是老妈知道后会罗嗦三个月,后果严重点说不定立刻逼她搬回家去,帅哥笑得再灿烂,她亦只好忍痛割爱。
  好在缘份天注定,双休日和银澜逛街累得脚脖子疼,两个人到真锅歇脚,一杯蓝山没喝完,银澜直冲她笑,害她以为自己是不是脸上有黑印扣子扣错弄花了口红,只差要去洗手间仔细端详了。银澜这才告诉她:“妹妹,走桃花运啊,那边一帅哥看你好久了。”
  转过头去,呵,果然惊喜,是展轶。
  他起身过来,笑时依旧眉梢有点点上挑:“真是肖小姐,我怕认错,一直不敢过来打招呼。”
  难得她今天穿了裙子,又有中规中矩的妆容,连头发都一丝不乱,那是因为今天要回去见爷爷。这副假淑女的样子比那天张牙舞爪的形象大约差了太远,看到展帅哥眼中掠过类似惊艳的神色,她只好连笑容也装得矜持起来,和展帅哥语焉不详的聊天气聊咖啡聊时事新闻。银澜在一旁笑吟吟的看,只差没在脸上写“我是灯泡不必理我”八个大字了。
  一出来,银澜说:“车子下午我借用啊。”拿了钥匙便扬长而去,展轶也忍不住笑:“肖小姐我送你吧。”
  今天他车子CD里放的是《下一次真爱》,余文乐的声音有些平庸,可是旋律清亮,车窗外阳光晶莹,连马路上滚滚的车流亦是可爱。我等待下一次的真爱,这样也不坏,就算现实有一点难捱。
  从后视镜里也能看见自己微微的笑容,展轶也看到了,问:“你笑什么?”她不答话,过了几秒钟,展轶也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开始的这样莫明其妙,没过多久人尽皆知她有了帅哥男友,康剑给她打电话,敲她请客:“怎么着也得谢谢我这介绍人吧。”
  介绍人,亏他想得出来。她痛快的答:“行啊,可你得带现任来。”
  没想到他真的带了现任女友去,大眼长发,模样像张柏芝,美得连她也挑不出半分毛病来。趁人家去补妆连忙对康剑说:“小康,下回打电话千万别关机了,这样的美女,每天查岗也值啊。”
  康剑的眼锋嗖嗖的剜过来,展轶早已经乐了:“小康?天龙八部里的马夫人啊?”
  康剑拿起餐牌来,真的就点了澳洲龙虾。
  不过四个月,和展轶分手后她打电话给康剑,有气无力:“请我吃龙虾吧。”
  结果吃龙虾刺身,芥末辣得眼泪滚动,终究强忍着没有掉下来,名正言顺红了眼眶,康剑闲闲的说:“你不是要哭吧?我认识你这十八年,可没见你哭过。”
  她一口气呛在喉里,半晌才作得声:“谁要哭了?”将餐巾往桌上一拍:“不过是个臭男人,不值得。”
  隔着桌子陪着她的也是臭男人,怔了一怔像是啼笑皆非。
  回去路上风大雨大,她蜷在座位里,这样的天气,真是应情应景,车子走在桥上,暴雨如注,水声隆隆,连路灯都在濠雨中淡薄成稀疏的橙红。一根根拉索从身旁掠过,四面都是茫茫的水气,桥像是正往江中沉去,无数的水从四面八面涌过来。雨刷开到最大也无济于事。
  他的手机响起来,一闪一闪的头像跃动,她斜睨瞧见明明是张柏芝,他却将电话挂掉了。
  她嘀咕:“干嘛挂人家电话。”
  “要你多管闲事。”
  本来他们说话向来都是这样一句顶一句,不等她再说话,他竟数落起她来:“肖豫鄂,你自己说说,你谈过多少次恋爱了,每次为了芝麻绿豆大点小事就不要人家了。世上的好男人多了去了,可你再这么挑拣下去,再多的好男人也不多了,你当心嫁不出去。”她闷闷的:“嫁不出去就嫁不出去。要你多管闲事。”
  手机重新唱起歌:“Alas my love, you do me wrong.To cast me off discourteously…… ”一闪一闪的头像还是张柏芝,他看了一眼,关掉了手机继续训她:“反正下回我不管你了,照你这样子,活该你一辈子嫁不出去?”
  她冷笑:“我嫁不嫁得出去管你什么事?你凭什么来管我?你以为你就是好男人了?那你还动不动就关手机,我告诉你,你女朋友给你打电话,那是关心你,你有得没得手机一关,她难道不以为你出了事,难道不着急?”
  他回头望了她一眼:“你少管闲事,你管好你自己就成了。”
  “我怎么管不好自己了?”肖豫鄂终于也火了:“你凭什么多管闲事?你凭什么?”
  轰轰烈烈的大雨铺天盖地的浇上来,车子像是被卷在水中,他一脚踩下刹车,溅起的水飞出老远,他气得全身发抖:“肖豫鄂,你别得寸进尺!”他失了理智,那一句话终于脱口而出:“你不过仗着我爱你。”
  世界终于静下来,完了,一切都完了。
  十八年来最说不得的一句话,他鬼使神差一样说了出来。车窗外什么都看不到,一波波的水降下去,路灯的光华在水中扭曲,滟滟的如同整个世界陷入霓虹。
  十八年前她七岁,翻过栅栏去摘桔树上的青果子,不想栅栏挂住了裙子,不远处有小男孩幸灾乐祸的笑容。她的脸让太阳晒得红红的,鼓起嘴来狠狠瞪他。他们家昨天才搬到她家隔壁,一口京片子,让小小的她也能听出调侃:“你这是在学小山羊跳栅栏?”
  就这样结了梁子,他比她大两岁,他因为插班矮了一级,小学四年纪时她又跳了一级,最后和他混成了一届。到了初中,在班上他年纪最大,她年纪最小,吵起架来肖豫鄂不是对手,气得最后一句甩过去:“我和你有代沟!”再往后来,随便吵架,三句话没完就是:“我和你有代沟。”也不管他是不是被气得七窍生烟口吐鲜血,肖豫鄂施施然就径自踱开了去。
  高中时代她出落的明朗可爱,穿鹅黄色的T恤,短发像朵蒲公英,柔软的盛开在阳光明媚的早晨。坐在高高的栏杆上放声大笑,眼神清澈如同她身后的天空。
  他犹豫了一个多月,终于将信递在她手上,转身就走。
  当天中午在食堂她朝他走来,他第一次听见自己的心怦怦跳,连手里的不锈钢勺子也在微微发抖。
  她笑得阳光灿烂:“小康,信是给谁的啊,写得真是声情并茂,一往情深。没想到你竟有这一手,可你总得跟我说是给谁的,我才好帮忙你递出去啊。”
  那样那样的窘迫,再没有办法掩饰,他赌气说了班上最漂亮一个女生的名字,她半天才翻白眼:“什么品味。”硬生生又甩下一句话:“我和你有代沟。”
  她急急的往外走,背影微微耸动,他想她必是暗暗笑不可抑。
  信上没有称谓,那四个小时里她将信看了一遍又一遍,一直以为,信是他写给自己的。
  她急急的往外走,背影微微耸动,得到答案多么难堪,她全身发抖,才能让自己不哭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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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6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字好小。。。。眼睛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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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6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字好小。。。。眼睛酸。。
孙小倍 发表于 2010-10-16 22:28



    没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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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6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觉得
goodup 发表于 2010-10-16 22:49



    好吧。。可能是因为我戴了一副300°的眼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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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0-17 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0# 孙小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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