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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6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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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奈温政府的"勘乱"政策进一步加剧民族矛盾
奈温认为,民族矛盾己使国家陷于分裂的危险,在民族问题上应采取政治、立法和军事强硬手段。奈温政府一方面取消少数民族自治邦的体制,一方面又强调各民族的团结和国家的统一。1968年,奈温政府建立了一些由前国务活动家组成的咨询机构,想利用这些机构的威望来解决民族问题。然而这些国务活动家中的大多数人并不买账,他们在1969年逃往泰国,公开成立流亡者中心,明确提出推翻缅甸军人政权、恢复联邦体制、实现议会民主的要求。不久,这些来自缅族上层的反对派与泰缅边界的克伦族、孟族武装结成联盟,共同开展武装斗争。与此同时,缅共武装在缅甸中部和南部受挫后,转移到缅甸东北部中缅边界禅邦的佤族、果敢族等地区,创建根据地。西面靠近孟加拉国的若开邦的穆斯林由于宗教冲突而发动武装暴动,之后发展成分裂活动。克钦邦和禅邦也一直要求脱离缅甸,实现独立。
面对这种形势,奈温政府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巩固政权。政治上,奈温政府逮捕大批民族上层分子,改组民族邦政府,中止1947年宪法,取消民族邦拥有的宪法、立法机关和自决权的有关规定,取消国会民族院,取缔纲领党以外的所有政党,实行一(××)党(隔开)专制。1974年,缅甸颁布新宪法,改革国家体制,新宪法承认民族平等和尊重民族宗教、文化的原则,并把少数民族自治邦从5个增加到7个,新增了孟邦和若开邦。但是,新宪法又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行政管理,用中央集权制取代邦区民族自治,以人民议会为国家最高权力权关,取消原来宪法中规定的民族自治邦所拥有的自治权,国家体制由联邦制变成中央集权制。军事上,奈温政府采取"战乱"政策,把平定少数民族的暴乱视为头等大事,集中人力、物力围剿少数民族反zf武装。缅甸正规军由1948年的2万人猛增至1980年的17万人,军费开支占到国家财政支出的三分之一。
奈温政府的"战乱"政策导致民族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少数民族纷纷组织反zf武装,总兵力达4万人,其中克伦族、禅族武装达6000多人,克钦族武装4000人。缅共也利用政府民族政策的失误,发展民族统战力量,最多时拥有武装2万人。1962-1988年奈温执政的26年中,缅甸一直处于内战之中。为缓和民族矛盾,奈温政府建立民族发展学院,废除佛教的国教地位,但由于其强硬"战乱"政策,加之经济政策失误,缅甸社会、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
4.新时期的民族和解政策
1988年上台的缅甸军政府汲取"战乱"政策的教训,对民族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并收到良好的效果。
(1)采取不同形式与民族武装实现和解:
A.与有实力的武装签署全面停火协议。与从缅共分裂出来的4支武装及其他有实力的民族武装达成"解除军事封锁,实现全面停火协议"。1989年以后,缅甸东北部的缅共武装逐渐解体,首先是靠近中国云南临沧地区的缅甸禅邦果敢族地区的彭家声部宣布脱离缅共,成立果敢族地区的"缅甸民族民主同盟军";紧接着是靠近中国云南思茅地区和临沧地区的缅甸佤族地区的赵尼来、鲍有祥部脱离缅共,成立佤族地区各民族力量的"佤邦联合军"和"佤邦联合党";随后是靠近中国云南西双版纳的缅甸禅邦的林明贤部脱离缅共,成立"禅邦东部民族民主同盟军"最后是靠近中国保山地区的缅甸克钦邦的缅共克钦族领导人丁英脱离缅共,成立"克钦新民主军"。至此,威胁缅甸政权的最大武装力量全面解体。缅甸政府及时与上述4支武装谈判和解,答应其"停止内战、实现和平、进行地方建设、实行民族自治"的要求,承认其合法地位,各武装保留现有地盘。以上各支武装接受改府改编,成为隶属内政部警察总署的"边境特别警察部队",由政府提供部分军饷和经费;它们控制的4个地区被划为特区,经济方面给以特殊优惠政策。
B.对小股武装采取以武器换和平的方式,使其体面交出武器。政府给拨一定数额的资金,扶持他们在本民族地区从事经济建设。
C.对盘踞在弹邦民族地区的大毒枭坤沙则劝其投降。与坤沙签署《重返缅甸大家庭协议》,根据协议,坤沙毒品走私集团上万武装缴械投降。政府对其实行宽大政策,对以往的罪行既往不咎,划给一定数量的土地,允许其部下从事合法的经济活动。
目前已有17支民族武装与政府达成和解,主要的反攻府武装仅剩盘踞在泰缅边境地区的克伦族武装。
(2)扶持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
缅甸军政府与民族武装实现和解,基本结束了旷日持久的内战,为民族地区进行经济建设提供了和平的环境。1989年政府专设边境与少数民族发展委员会,1992年成立边境与少数民族开发部。1993年颁布《边境与少数民族地区开发法》,促进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兴办地方产业,扩大替代种植,减少罂粟种植,12年来已初见成效。为缩小与缅族地区的差别,缓和民族矛盾,军政府启动了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开发计划,迄今已拨出150亿缅元,投入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文教、卫生事业。
由于政府采取土系列措施,加之民族武装的合作,边境地区在经济建设、文教、卫生、贸易和消除毒品等方面较内战时期均有相当大的变化。禅邦东部林明贤部控制的勐拉已于1997年4月宣布为"无毒区",得到联合国禁毒署的承认。
(3)允许少数民族成立政党。
军政府接受1974年宪法规定纲领党一党制的教训,在大选中允许组建民族政党。现已有10多个民族建立了自己的政党。
缅甸军政府新时期民族政策实现了1947年宪法规定的民族自治,使国家从民族对抗走向民族和解与合作,人民生活不断改善。但缅甸民族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A.民族和解基础尚显脆弱。目前仅是形式上的停火,相互间的隔阂和怨恨远未消除。民族武装仍控制原有的地盘,拥兵自重。特别是脱离缅共的4支民族武装,多属形式上接受政府的改编,换取经济实惠及发展机会,实际上仍在扩充实力,暗地结盟。1995年,红色克伦人民解放阵线同政府签定和解协议后不久便重起战火。1996年,禅邦武装组织头目坤沙向政府投诚,但许多禅人并没有跟从,他们又组成新的武装与政府对抗。1997年,一些未投诚的坤沙余部趁 缅甸遭受东南亚金融危机打击之机,四处联络缅北各民族武装与政府对抗。
缅甸民族和解之所以脆弱,关键在于政府与少数民族武装之间的某些政治问题没有解决。当初进行停火谈判时,军政府只是许诺少数民族武装有权拥有武器和管理其占领的地区,并自主地从事经济活动。其他的政治问题,如少数民族邦的地位与权利等问题,军政府则拒绝谈判,认为这应该在制定新宪法时讨论。直到现在,缅甸也还没有制定出一部新宪法。政治问题没有解决,军政府与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也就不能从根本上消除。缅甸的民族问题是与民主运动交织在一起的,这也增加了军政府与少数民族武装组织和解的难度。1990年全国大选之后,失败的军政府为了继续执政,对获胜的反对派大肆镇压,一些少数民族政党也因此遭解散。若开人政党就是其中一个。四个当选议员的若开人,一个死在狱中,另一个关押两年后才被释放。
B.经济问题制约民族矛盾的解决。20世纪90年代,缅甸十分重视发展边境与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并且取得一定成效。然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要想得到进一步发展,面临的困难是相当大的。首先,缅甸薄弱的经济基础制约着政府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投资建设。据统计,作为面积居东南亚第二位、人口占东南亚第五位的国家,1997年缅甸国民生产总值只有121亿美元,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不到300美元,只相当于新加坡的1/80,泰国的1/8。1998-1999年度,缅甸在金融危机的打击下,经济形势急剧恶化,各项经济指标均未完成。至今缅甸仍是一个经济水平低下的农业国。经济基础的薄弱使得政府在民族地区的经济开发中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其次,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制裁使缅甸本不景气的经济雪上加霜。自1988年以来,美国政府以缅甸军政府破坏人权、压制政敌、听任毒品泛滥为由,对缅甸实行经济制裁。克林顿政府禁止美国人购买缅甸资源开发项目的股份或帮助其他国家的公民采取禁令所禁止的行动:拒绝向缅甸提供禁毒援助。1997年3月,欧盟也取消缅甸在工业产品和农产品方面的优惠制待遇。1998年和2000年,欧盟两次加强对缅甸的制裁。另外,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亚洲开发银行也在美国的压力下始终不给缅甸提供贷款。西方的制裁使缅甸的经济发展更为艰难。在得不到国际社会广泛援助的情况下,缅甸政府要靠自己的力量或有限的国际援助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和教育事业得到发展,难度是相当大的。
由于缅甸政府目前没有能力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得到发展,因此,与民族问题紧密联系的毒品问题在短期内也就很难解决。1988年到1998年,缅甸政府与国际合作,在禁毒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起来前,要彻底铲除毒源是非常困难的,毒品问题仍然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在一些少数民族山区,依靠鸦片换取生活必需品仍是人们生活的主要来源。根据缅甸官方统计,1999年全国罂粟种植面积达61236公顷,产鸦片665吨,用这些鸦片可提炼67吨海洛因。
综上所述,缅甸的民族矛盾根深蒂固、错综复杂,边境民族地区与本部缅族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的差异,历史形成的大缅族主义和狭隘的地方民族主义、分离主义倾向,特别是民族武装与政府的积怨短期内难以消除。缅甸民族问题的解决受诸多因素制约,将是缅政府长期面对的复杂问题。
(二)宗教问题及其政策
缅甸佛教在封建社会时期长盛不衰。殖民地时期,佛教活动受到限制。1948年独立以后,佛教得到复兴。佛教思想深入到缅甸社会的各个阶层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做一个缅甸人就是做一个佛教徒"。缅甸人一生都离不开佛教,出生、命名、结婚、殡葬等都要迎请僧侣做佛事。缅甸人热衷佛事活动,1994年4月,中国佛牙巡礼缅甸,欢迎人群绵延20公里。前来朝拜的人除僧侣、政府官员、军人和学生外,还有百岁老人、孕妇和怀抱婴儿的年轻父母及躺在担架上的垂危病人。佛牙巡礼的45天中,朝拜者多达2400多万人次(1994年缅甸总人口为4313万)。
缅甸政治烙有深刻的佛教印记,佛教训条和道德规范不仅是政治家的行为准则,也是大众判断政治是非的基本原则。佛教中"善业功德"的思想影响着绝大部分缅甸人。缅甸最受尊敬的人不仅要在政治、经济上取得成功,而且必须道德严谨,恪守善业功德。佛教自我修行、自我拯救和自我负责的教义让人们在面对贫困和不公正待遇时首先想到自我修行,而不是责难政府和社会。前缅甸领导人苏貌谈到奈温问题时说:"缅甸是一个以佛教思想作为指导原则的国家,这种思想对人民有约束力,人民群众不会追究领导人的责任"。所以,奈温下台后并未受到不公正待遇。
1962-1988年奈温政府时期,缅甸禁止僧侣参与政治,僧侣地位每况日下。20世纪80年代未,由于社会地位特殊,缅甸僧侣在反zf民主斗争中发挥了独特作用。在1988年的"八月风暴"中,15000名僧侣走上街头散发传单。僧侣为反zf人士提供住宿、经费和建议,许多佛塔寺院成了民主运动的指挥中心。曼德勒的僧侣自发保护市民创办的"民主墙",包围军火库,阻止军警补给弹药。由于僧侣的特殊身份,军警对他们无可奈何。这期间,缅甸全国成立了许多支持民主运动的僧侣组织,如曼德勒四方僧侣联盟、住持法师僧侣协会和全缅青年僧侣联盟等。1990年8月8日,为了纪念"八月风暴"两周年,1500名僧侣和学生在曼德勒市中心示威行走,与前来制止的安全部队发生冲突。8月27日,曼德勒8000多名僧侣拒绝为军人及其家属举行任何宗教仪式,拒绝接受他们的布施,宗教抵制运动波及仰光、望激、实皆、瑞波等城市。公众也响应僧侣的抵制运动,拒绝和军人同乘一辆公共汽车,拒绝卖商品给军人家属。宗教抵制运动使缅甸政府处于尴尬的地位。因为在缅甸这样的佛教国家,佛教徒如果得不到社会的承认,就失去了社会地位。僧侣拒绝给军人做佛事就意味着开除军人的佛教教籍,这对军队的指挥和稳定极为不利。奈温政府在和僧侣谈判失败的情况下宣布宗教抵制为非法政治行动,勒令解散所有涉嫌政治活动的僧侣团体,强行搜查曼德勒的所有寺院,逮捕了包括民主派僧侣领袖吴耶瓦达在内的几十名僧侣。面对这种情况,300多名僧侣逃往泰缅边境,加入学生流亡者的队伍。至此,缅甸宗教抵制运动宣告结束。
20世纪90年代的宗教抵制运动从根本上改变了缅甸政府对佛教的态度,缅甸政府对佛教的重视和依赖从被动变为主动,从佛教的角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稳固政权。1.大刀弘扬佛教缅甸政府积极弘扬佛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佛事活动。缅甸领导人参加每一次重要的佛事活动,1994年和1996年两次迎请中国佛牙到缅巡礼。二是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报纸、电视和电影大力宣扬佛教教义。缅甸媒体长期报导政要拜见高僧、布施物品的消息。三是改善僧侣的生活条件,为国家僧侣大主席团的高僧配备了专车、电话和空调,提高了僧侣的津贴和抚恤金。四是调动僧侣研究佛经的积极性,争取僧侣与政府合作。缅甸在仰光和曼德勒创办了两所经佛大学,派高僧出国考察佛教教学方法。五是大规模维修和新建佛教建筑,对大金塔在内的著名佛塔寺庙进行大规模维修,政府还在边远地区新建佛塔,政府机关、军队、各镇区和街区也纷纷修建经堂,其中军队的经堂最豪华。六是加强佛教传播和发展佛教教育。在若干邦的穆斯林地区建立佛教徒定居点,成立山区传教僧侣中央委员会,派国家僧侣大主席团的法师轮流赴山区传教。此外,缅甸还在青少年当中开展佛教教育,利用暑假开办青少年佛教文化培训班。
2.加强僧侣的管理工作
1990年,缅甸颁布《僧侣组织法》,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禁止僧侣参加示威行走,禁止俗人在寺院常住,规定短期出家必须到寺院一星期后才能剃度。缅甸对触犯《僧侣组织法》的僧侣处以6个月至3年的徒刑。缅甸政府颁布《僧侣组织法》的目的在于加强对僧侣和寺院的管理,限制佛教干政,防止反对势力利用僧侣身份颠覆国家。1991年,缅甸内教部成立了佛教传播发展局,1992年3月,佛教传播发展局升格为宗教部,下设宗教管理局和佛教传播发展局,省(邦)和镇区恢委会也都设有对应机构。缅甸政府通过国家僧侣大主席团管理僧侣,每5年举行一次全国僧侣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级僧侣组织和专门委员会。缅甸还十分重视舆论对佛教的监督,利用报纸九电视和广播宣讲僧规戒律,谴责不法僧侣。
温教授(Prof. Dr. Win)曾任职缅甸总理外交秘书,后以访问教授身份任教于MSC, University of Winnipeg,继而在布鲁塞尔“欧洲学院亚洲研究部”(European Institute of Asian Studies, Brussels)任研究学者,现任泰国清迈大学 AEIOU 院长与国际课程主任,兼任加拿大国际研究教授(Professor of the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Simon Fraser University, of British Columbia)。
温教授应邀在欧美名大学讲授缅甸联邦史与当今缅甸问题,影响不凡。
以下是在荷兰田园风光下的一场生动有趣座谈会,温教授的荷兰学术界老友、貌强的教育界同学、以及华侨学校师生等,齐聚听取温教授的录音教学讲话。凡有不明之处,就由貌强加以讲解与补充,讨论热烈。
温:缅甸联邦主要民族──缅族、孟族、克伦族、克耶族、掸族、克钦族、钦族、若开族等,在历史上先后建立过各自的独立王国或城市国家。
从考古学发现来说,第一进入缅甸境内的,应是骠族。他们在公元前一世纪,在中国去印度的沿途商旅要点,建立了城市王国如Binnaka、Mongamo、Sri Ksetra、Peikthanomyo、Halingyi等。
学:温教授对我们说过,老友貌强研究历史,博览过有关这方面的中国史书杂记,不知貌强先生能否稍加详告骠族史?
貌:我想起我的华文启蒙小学──仰光21条街中华国民学校,它的校歌开头是:“仰光首府,骠国旧京。……”其实不对。在我出生地伊勒瓦底江三角洲,世世代代生活的孟族克伦族谁都知道:仰光本是名不见经传的孟族小渔村,当地捕鱼人家历来称之为达贡(Dagon),意为绿茵乡巴。1757年消灭孟国的缅王雍籍牙,在达贡渔村宣布“敌人没有了”,从此改称达贡为仰光(敌人没有了)。1824年英国发动第一次侵缅战争,才开始设立仰光为首府……。因此仰光首府,并非骠国旧京──与古老骠国风马牛不相及。
翻查三国两晋南北朝(220年~589年)时期的《西南异方志》与《南中八郡志》等书,会发现有骠(剽、_、缥、漂越)国的记载:“位于永昌西南三千里,君臣父子,长幼有序”,首都卑谬,在伊勒瓦底江下游,《大唐西域记》称其为室利差_罗,即巴利文 Sri Ksetra,《缅史》Tha-yay-khit-tayar,《新唐书》则称朱波、突罗朱、徒里掘(Tircul)等。八世纪时,骠国疆土北至南诏── 即今天云南德宏和缅甸交界地带,东至陆真腊──即今泰国、老挝、柬埔寨接壤地带,西至东天竺──即今印度阿萨姆邦等地,拥有整个伊勒瓦底江流域,共计9个城镇、18个属国、298个部落。
802年,即唐朝贞元十八年,骠王派王子舒难陀率“骠国乐团”访问中国,并在长安宫廷中精彩演出。唐朝大诗人白居易叹为观止,为此写了《骠国乐》名诗。
832年,即唐大和六年,骠国被云南南诏征服,后再被缅族蒲甘王国同化。
孟国(Mon)
温:公元六世纪,在当今泰国Chao Phra山谷与缅甸丹那沙林山脉的广大地区,出现过Dvaravati孟王国,11世纪被同族的高棉吴哥王朝兼并。
深入缅甸境内的高棉同族──孟族,接受了古印度文化与上座部佛教,早在六~七世纪就建立了直通(Thaton)王国,825年建立了勃固(Pegu)王朝。孟族的最后王朝叫汉莎瓦地(孟名Hongsawatoi,缅名Hanthawaddy)。八世纪的阿拉伯地理学家称孟王国为Ramannadesa或 Ramanna。
学:愿听听貌强先生有关孟族史的高见以及中国史书的记载。
貌:孟族是蒙古人种南亚类型,操孟语,属南亚语系孟─高棉语族,由古印度梵文与巴利文,他们创造了孟─高棉─文──公元600年就出现孟文碑铭,公元609年出现古高棉文(古柬蒲寨文)碑铭。
据中国正史、野史、古书等记载:孟族在公元前就建立克里斯国,公元三世纪建林阳国,六~八世纪建投和国、罗斛国、堕和罗国、堕罗钵底国(Dvaravati)、弥臣国(Lbircin)、土瓦国、丹老国、古喇国等──皆为城市小国,此后建了直通王朝──又称黄金国(有史学家认为黄金国公元前建于泰国境内湄南河中下游,巴利文Suvarnnabhumi,东汉杨孚的《异物志》称金邻国,三国时的朱应、康泰称金陈国,六世纪后称堕罗钵底国 Dvaravati),1057年为蒲甘王朝缅王阿努律陀所灭;825年建的孟族勃固王朝,14世纪缅族阿瓦王朝称其为登笼国──孟族别名登笼族即由此而得。1757年贡榜王朝缅王雍籍牙彻底消灭了孟国勃固王朝,从此孟族亡国。
孟─高棉(Mon-Khmer)国力强盛时期,地跨缅甸、泰国、高棉(即今柬蒲寨),人才辈出。当代高棉高僧Sanghapala,曾到中国南朝齐梁(公元506~518年)帮译佛经共11部48卷,梁武帝礼待其为家僧。
缅族(Burmese/Bamar)
温:现在大缅族登上历史舞台了。
缅族来自甘肃一带,公园849年在缅甸中部吸纳了骠族遗民,并利用其统治真空,建立了蒲甘王朝。缅族孤独与默默无闻地熬到11世纪,终于在精明强悍的阿努律陀(Anawrahta 或Anurud-dha,1044~1077年在位)领导下,向南征服了孟王国直通,迎来了上座部佛教,接着东征西战,建立了第一个统一的缅甸帝国。在 12世纪中叶,东南亚的大部分地区,不是臣属高棉王朝,就是归附蒲甘王朝。
后来,蒲甘王朝的土地与资源被实力坐大的僧侣集团占据,蒙古帝国又由北方步步进逼。蒲甘王朝的最后统治者Narathihapate(1254~87),在1277年轻率挥兵入侵蒙古帝国的云南,在 Ngasaunggyang一战大败而仓惶逃回缅甸腹地,1287年被亲子杀害。蒙古大军追击逃军,横扫缅甸第一帝国而结束了蒲甘王朝。1289年,蒙古大军就在废都蒲甘,建立了一个傀儡政权。
貌:缅族是缅甸联邦的主体民族,占总人口约四分之三,多集聚在伊勒瓦底江的中下游与三角洲一带,属蒙古人种南亚类型,乃中国甘肃羌族后裔,操缅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缅族不断游牧南移,公元二世纪前后,沿丽江─勒瓦底江顺流南下,七世纪抵达缅甸中部胶栖(Kyaukse),八世纪因南诏崛起而南迁受阻。当南诏与四邻混战时,又乘机南下,越过掸邦高原,一部分占领曼德勒一带,一部分占据敏布(Minbu)地区,填补了亡国的骠族真空,并同化骠族,接着就建蒲甘城,在石碑上自称米玛或米罗玛,以胶栖与敏布为农业基地,兴修水利,发展生产,兵强马壮后,缅族继续扩张实力到整个伊勒瓦底江中下游。
文字方面:11世纪时缅族取孟文字母创造了缅文,大量吸收孟族掸族与古印度佛教婆罗门教等的先进文化,从此,缅族诗歌文学蓬勃发展,接着突飞猛进,几个世纪后,走在各族人民的前面。
姓氏方面:缅族男女有名无姓,男子自称与称呼后辈时,名前加“貌”(Maung),如貌强、貌埃;称呼所有男性长辈与有地位者时,名前加“吴”(U),如吴努、吴丹。女子自称与称呼后辈时,名前加“玛”(Ma),称呼所有女性长辈、有地位者、已婚者时,名前加“杜”(Daw),如昂山素姬自称玛昂山素姬,全国上下则尊称她为杜昂山素姬。
缅族强悍、自尊、善学、善变,是后起之秀,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艺术等方面,发展得比其他土族快。缅族曾三次统一缅甸,建立了第一缅甸帝国(1044~1287)、第二缅甸帝国(1531~1752)、第三缅甸帝国(1752~1885),威震东南亚与云南。
掸族天下(Shan Dominion〔1364~1555〕)
温:蒲甘王朝瓦解后,1364年,缅族才在阿瓦城建立了缅族阿瓦王朝(1364~1527)。
当时环视东南东北:云南边境一带傣族如勐卯掸族等,时常袭击阿瓦王朝,因而战事不断。统治中国的明朝也劝解不来。最后象明朝与云南傣(掸)族的麓川平缅战争(Luchuan-PingmianCampaigns 1436~49.),竟然也祸及阿瓦王朝。
当时下望南部:孟族起先在莫达马(Mataban)城,后来在勃固城,建立了孟王国。孟王Rajadhirat(1383~1421)时期,勃固孟王国与阿瓦缅王国断断续续打了40年战争。勃固孟王国女王Bana Thau(缅史称她为Shin Saw Bu,1453~72在位)统治时期终算和平安宁;传位给Dhammazedi(1472~92在位)后,勃固孟王国发展为贸易与上座部佛教的中心。
学:请介绍介绍缅史里的掸族三兄弟与掸土司制度等。中国称傣族,泰国称泰,缅甸称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貌:掸族自公元初已定居“永昌徼外”,即今中缅边境。缅甸蒲甘王朝灭亡后,掸族三首领Athinkhaya、Yazathinkyan与Thihathu── 即缅史所称之掸族三兄弟就乘乱夺权。幼弟Thihathu于1312年建彬牙(Pinya)王朝,其子Saw Yun于1315年建实皆(Sagaing)王朝。三兄弟与子侄等都迷恋王位权势,因而弟杀兄,子杀父,欺上(包括欺骗中国朝廷)瞒下,尔诈我虞,互相残杀。彬牙王朝传到第六代Uzanapyaung,在1364年就亡国了。而实皆王朝末代国王Minbyauk Thihapate,也在1364年被他所流放的缅族将领Thadominbya杀死。
即在同年(1364年),该缅族将领Thadominbya在阿瓦城建立了缅族阿瓦王朝。
傣(掸)族使用傣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生活在中国云南、缅甸掸邦、泰国、老挝等。傣族自称“傣仂”、“傣雅”、“傣那”、“傣绷”等。
中国汉晋时称其为“滇越”、“掸”、“擅”、“僚”或“鸠僚”。唐宋时称“金齿”、“黑齿”、“茫蛮”、“白衣”等。元朝时“白衣”又写作“百夷”、“白夷”、“伯夷”等。清以后称“摆夷”。二战后根据傣族人民的本身意愿,在中国统一称傣族。
翻查中国史籍,远在公元一世纪就有傣族先民记载。公元109年,汉武帝开发西南夷,建置益州郡,傣族就生活在益州郡的西南边疆。公元69年,中国增设永昌郡,傣族生活区就在永昌郡内。东汉时,傣族首领多次派遣使者,带着音乐师和魔术家到洛阳献乐、演艺,被赐予金印、紫绶,首领被封为“汉大都尉”。公元八~13世纪,傣族地区先后隶属于云南南诏蒙氏政权和大理段氏政权(彝族、白族为主体)。元代,傣族地区隶属于云南行省。
土司制度开始于元代的民族地区。元朝在云南西部傣族地区,设置了金齿宣抚司,管辖德宏等地傣族;在云南南部傣族地区,设置了彻(车)里军民总管府,管辖西双版纳等地。明代又加固了元代的统治基础,在西部设麓川平缅宣慰司;在南部设车里军民宣尉司,并设较小土司区,全面推行土司制度。在广大傣族地区,一般任用世袭的土司、土官,以加强统治。清代基本上沿袭元、明两朝旧制;但在社会经济较为先进的内地傣族地区,则实行“改土归流”政策,委派流官进行直接统治。国民党政府时期,在边疆傣族地区成立县和局。
在缅甸的傣族虽然历来自称傣族,但缅甸人一直叫他们为掸族,而中国自汉朝就用“掸”字。1339 年今泰国境内暹国与罗斛国合并,中国史籍称之为“暹罗”,英文写为Siam,因而不少史学家认为“暹”其实就是“掸”。据1983年统计,掸族约240万人:80万人生活于掸邦,其余散居于克钦邦克耶邦钦敦上游杰沙与下缅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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