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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区] 康熙时两个于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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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8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汉军旗人于成龙看封建官僚的多重政治人格——兼论康熙中期政治
刘凤云

      
在康熙一朝的大臣中曾有两个于成龙,皆以“清忠疆直”著名于世,其一是山西永宁人、官至两江总督兵部尚书、卒后赐谥“清端”的汉人于成龙,另一便是官至河道总督的汉军旗人于成龙,卒后谥“襄勤”。本文所要讨论的是后者。于成龙生于清崇德三年(1638年),卒于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三月,先后历任直隶巡抚、都察院左都御史、镶红旗汉军都统、河道总督等职,为康熙中期皇帝宠重的大臣。而由于成龙的政治生涯及其官评操守,我们不仅可以看到康熙中期政治的某些特征及封建官僚的多重政治人格,而且作为汉军旗人的代表,我们更可了解到汉军旗人督抚的为官风格。
一、  “如直隶巡抚于成龙之真实清廉者甚少”
   
于成龙,字振甲,隶汉军镶黄旗。同大多数汉军旗人一样,于成龙因养父于得水爵三等阿达哈哈番,由荫生步入仕途,于康熙七年(1668年)出任直隶乐亭知县,八年署滦州知州、十八年迁通州知州。在十余年 “知州县” 的为官生涯中,于成龙先因“有殊绩”受荐于前任巡抚金世德,后因“居官廉洁”受荐于继任巡抚、号称“天下第一清官”的于成龙(江西永宁人),于二十年(1681年)擢江宁知府。
二十三年(1684年),康熙帝首次南巡抵达江宁,经“确加咨访”后,于十一月命大学士明珠传谕于成龙曰:“朕在京师即闻尔居官廉洁,今临幸此地确加咨访,与前所闻无异。是用赐尔朕亲书手卷一轴,加尔清操,以示旌扬。”[1] 返还京师,即于十二月擢升于成龙为安徽按察使,赐其父于得水貂裘皮领,以嘉其教子有方。于是,于成龙始以清廉著名于朝廷内外。
      这一时期,康熙曾多次称赞于成龙居官清廉,且不吝赏赍。二十五年(1686年)二月,升于成龙为直隶巡抚,陛辞时,赐白金千两,表里二十端。四月谕大学士明珠等曰:“居官清廉如于成龙者甚少,世间全才未易得。”[2] 对前来陛辞的于成龙说:“今之督抚,朕可相信者,惟两江总督于成龙、江南巡抚汤斌及汝三人耳。”[3] 二十六年(1687年)四月,康熙又谕大学士等曰:“今观各官虽有品行清洁者,但畏国法而然,如直隶巡抚于成龙之真实清廉者甚少。观其为人,天性忠直,并无交游,惟知爱民,即伊本旗王等门上亦不行走,直隶地方百姓旗人无不感戴称颂。如此好官,若不从优褒奖何以劝众?可令九卿集议。”大学士等遵旨会议,认为于成龙“实心任事,并无勉强虚假之处,应赐奖励,以励官方”。同时又举荐督抚中还有云贵总督范承勋、山西巡抚马齐、四川巡抚姚缔虞等居官皆优。而康熙却明确指出:“范承勋等居官虽善,但尚有勉强之意”,而“于成龙则出自诚心,毫无瞻顾。今人不往来大臣之家,则恐其意有不悦,如于成龙介然自守,无所交游,为大臣者其奈于成龙何?著加太子少保衔,以为廉能称职者劝。” [4]
    可以看出,在康熙帝的眼里,于成龙是清官中的杰出者,他不仅操守清廉,且是不结交权贵、“天性忠直”的耿介之人。而从其他的记载来看,康熙帝对于成龙此时的评价与赞扬,当为切合实际。在与其同时的大臣王士祯为于成龙所作的墓志铭中有曰:“公莅江宁,益励清节,事关利害,侃侃持之,虽制府(巡抚)亦不苟同。” [5]
值得关注的是,康熙帝对于成龙的赞誉如此不遗余力,还在于他出自汉军旗人,堪称汉军中的表率。众所周知,康熙皇帝自平定三藩后,即将倡廉视为其平治地方的重要措施。在他看来,三藩反清、叛者四起的主要原因,在于清朝德泽未能孚洽、吏治未能剔厘所致。以故,他大力整饬吏治,表彰清官,推行清官政治。而在他的倡导下,一批清官应运而生。然而其时,清官虽不乏其人,却以崇尚理学的汉人官僚为多,督抚中两江总督于成龙(山西人)、江宁巡抚汤斌等皆为其中的代表人物。而在汉军旗人督抚中,操守清廉者却并不多见。从当时地方督抚的构成来看,自康熙七年将山陕或川陕总督、山西巡抚、陕西巡抚和甘肃巡抚定为满洲缺,其余15省的地方督抚选用仍多以汉军为主。据不完全统计,15省巡抚共有264任(人次),其中,汉军151任,汉人94任,满人19任。依次汉军巡抚的任职人次占巡抚总缺的57.2%,汉人巡抚占35.6%,满人只占7.2%。即便是加上西北三省的巡抚,即18省巡抚共有316任(人次),也仍是汉军人次最多,为155任,汉人94任,满人67任。总督的情况也是如此。康熙朝出任总督者共计108人,其中汉军60人,满人31,汉人17。[6] 所以,汉军是康熙朝督抚中的中坚力量,在全国大部分直省中,汉军督抚占有绝对的多数。
然而,尽管汉军旗人在康熙朝的疆臣中居于多数,其操守却不尽人意,而以贪蠹败者更是不乏其人。截至康熙二十年前后,广西巡抚屈尽美,陕西巡抚贾汉复,四川巡抚张德地,江西巡抚白色纯,广东巡抚卢兴祖(升任两广总督后“居官仍无善状”[7])、王来任、金儁,江苏、湖南、四川巡抚韩世琦,以及山陕总督白如梅、湖广总督张长庚等“皆以贪劣之故”[8] 解任去职。二十三年(1684年)正月,康熙谕大学士说:“督抚乃封疆大臣,通省民命所关,世祖章皇帝时所用者尚属循良,逮至辅臣时(鳌拜专权时),自用张长庚、白如梅、张德地、贾汉复、屈尽美、韩世琦等匪人以来,扰害地方,以致百姓困苦已极。”[9] 康熙所列举的上述“匪人”无一不是汉军旗人,因此康熙一面指责辅臣在选官用人上的渎职,一面表明了他对督抚操守的重视。
二十三年(1684年)十二月,康熙在封赠于成龙父亲的同时,又特别召集八旗汉军都统、副都统等官谕之曰:“国家自祖宗定鼎以来,委任汉军官员与满洲一体,其中颇有宣猷效力者,如孟乔芳、张存仁辈,朝廷亦得其用。比年汉军居官者大不如初,每赴外任,多携兼从,汰侈糜费,惟务黩货累民,恣肆放逸,未能谨守法度,如张长庚、贾汉复、白色纯等不可胜举。屡加申斥,尚多因循,未见改辙。兹者巡行江南,见文武各官及军民人等众口一词称江南知府于成龙清廉爱民,朕心喜悦,已面加奖励,超迁为安徽按察使,又特召于成龙父赏赐,以示褒美廉吏至意。凡尔八旗汉军人等,自今以后悉宜洗心涤虑,痛除旧习,或子弟官守在外,宜各贻书训勉。果有洁己爱民如于成龙者,朕立行擢用。”[10] 二十六年(1687)十月,又谕大学士等:“原任总督张长庚、原任巡抚张德地、韩世琦等(皆为汉军)皆贪婪虐民,居官甚劣。……使汉军居官者皆似总督范承勋、巡抚于成龙之善,朕又何谕之有。”[11]
康熙如此喋喋不休地历数汉军督抚中的贪劣,又如此不厌其烦地赞誉于成龙,正是他整饬地方吏治的一个重要举措。换言之,康熙从教化入手,从疆臣开始,通过“大法小廉”来推行清官政治,以使清朝的统治深入人心。如果说山西人于成龙是康熙帝树立的第一个清官典型的话,旗人于成龙可视为康熙帝树立的汉军清官典型。
                二、“于成龙操守且不必论,其办事之才,汉军内诚无有及者”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三月,于成龙卒于河道总督任上,康熙帝颁旨曰:“于成龙才品兼优,服官勤慎,屡经简任,实心办事,不辞劳瘁,宣力有年,历著成效。”[12]  并赐谥“襄勤”。这是康熙对于成龙的盖棺论定,即于成龙是一“才品兼优”之人。即便若干年后(康熙五十四年),康熙帝仍对已故的于成龙称赞不已,谓:“于成龙操守且不必论,其办事之才,汉军内诚无有及者。”[13]  也就是说,在康熙皇帝的眼里,于成龙是个不可多得的“全才”,在汉军旗人中勘称之最。
         必须承认,汉军中勘称才守兼优者毕竟是凤毛麟角,而长于办事、才干优长才是大多数汉军督抚的风格。如王新命,汉军镶蓝旗人,向以能臣在朝中闻名,凡九卿会推大吏,王新命无不在名,康熙也称其 “品行虽不及于成龙,然尚有才”。[14] 二十三年(1684年)五月,康熙令大学士九卿会推两江总督人选,众人公举现任江苏巡抚王新命为正拟,现任湖广巡抚、汉军镶黄旗人丁思孔为陪拟。但康熙却十分踌躇,他说:“膺斯任者固贵有才,犹贵有守。”“王新命亦滥举匪类,其人不无可疑。丁思孔虽曰有才,未闻操守过人。”[15] 康熙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至三十一年(1692年),王新命终因“挪移库银”被革职,三十七年(1698年),令起复任永定河工程,然仍“钱粮不清”,“蒙混亏空”达万余两,[16] 被处以斩监候。丁思孔虽未发觉有上述情弊,但朝中舆论欠佳。大学士王熙的评价是,“丁思孔操守平常。”康熙的看法是,“闻其居官有声,至有无贪婪之迹,实为难定。”[17] 此外,河道总督靳辅也是康熙所倚重的汉军旗人,能臣之一。但就操守而言,靳辅自称不敢自保清廉。因此,于成龙能够取得康熙的信任,首先是操守,其次才是才干。
就于成龙的为官经历而言,他从知县做起,历知州、知府,熟悉地方事务,为人精明,故而不乏治才。史称:于成龙任乐亭知县“恤民缉盗有殊绩”。[18]  而且,于成龙因“实心办事”已深惬官民之心。署理滦州知州期间,他因罪囚脱逃当降调,“乐亭民列善政,两叩阍吁留。下巡抚金世德勘实,得复任。”十三年(1674年),又以缉盗逾限当降调,巡抚金世德再度疏请留任,曰:“乐亭旧号疲邑,成龙抚绥调剂,与民相宜”。足见于成龙的干才和操守都是出众的。及出任直隶巡抚,他针对京畿旗民混杂、“八旗投充匪类……凭借权势肆诈行劫,有司莫敢谯诃”的状况,提出“治畿辅利弊”当以“弭盗为先”,在全省力行保甲,令旗民同编,旗人头领“拨什库”与乡长互相稽察。“先后捕治旗丁沈颠、太监张进升及大盗同九、张破楼子,置于法。”[19] 未几,京畿“境内宁谧,旗民允服。”正由于于成龙为人耿介清廉,为官厘奸剔弊,抚弱抑强,一时成为普通百姓心目中的理想化官僚,于是,在民间竞出现了以其断案为蓝本的《于公案奇闻》,[20]  同另外两部赞誉清官的《彭公案》、《施公案》一样成为流传颇广的话本小说。
事实上,即便于成龙才干超群,但如果没有康熙帝对他的充分肯定与超常擢用,其才能也是得不到“挖掘”的。于成龙第一次受命“钦差”,是二十四年(1685年)以安徽按察使衔督理下河工程。时河道总督靳辅虽以“束水攻沙”的方法,大治淮黄堤坝,使“河归故道”。但是,靳辅的治河之策仍未解决下河的水患。于是,康熙“以其未能兼顾下河,敕成龙督理之,遇事得自陈奏。”[21] 按察使官不过三品,职司刑狱与监察,与河务并不相干,且上有督抚、藩司。而康熙不但将此重责交予刚刚升任此职的于成龙,且准其遇事自行陈奏,足以说明康熙对于成龙的信任,以及于成龙在下河工程上负有特殊的使命,他不但要治河,对靳辅也有监察之责。而于成龙也正是依仗康熙的宠信,就下河治理提出自己的见解,力主“浚海口故道”,并与河道总督靳辅的“于下河筑长坻,束水注海”的主张发生尖锐的冲突。虽然,后来的事实证明,靳辅的治河方略是有成效的,但却不能否定于成龙在治河上的胆识。也许正因如此,于成龙才与河务结下了不解之缘,继靳辅、王新命之后成为河道总督。
康熙第二次超常使用于成龙是在三十五年(1696年)。时清军用兵西北,康熙帝亲征噶尔丹,命于成龙以左都御史衔同侍郎李鈵、左通政喀拜督运中路军粮。军粮能否按期运至,直接关系到战争的胜败、将士的军心,于成龙一路所遇,恐怕仅用艰难险阻是不足以形容的,但是于成龙却能不辱军命。二月,康熙谕议政大臣:“前命于成龙等用内帑钱粮督造中路运米车四千辆,又两次增造一千五百辆。今朕营需用车辆不必令地方官预备,即于增造车内分拨二百辆供应。”[22] 表明于成龙先已奉旨将中路运粮的前期工作准备就绪。而在督运过程中,于成龙的表现也令康熙满意,以致到了晚年,康熙仍然赞之曰:“朕北征时,于成龙总理粮饷,凡事调度得宜,不惮劳苦,真为国出力。今汉军内还有如此人否?”[23]  
此外,于成龙两次出任河道总督,也足以说明康熙对于成龙的宠重。康熙中期,曾被年青的皇帝视为亲政后三大要事之一的河务已成为当朝亟待解决的重务,自平定三藩后,康熙便开始全力关注治河,所用河道总督靳辅、王新命皆为当朝能臣。三十一年(1692年)二月,王新命被参劾去职,靳辅复任。十二月,靳辅卒,于成龙遂受命为总河。三十四年(1695年)八月,于成龙因丁父忧去职。然三十七年(1698年)十一月,继任河督董安国(汉军正白旗人)因不谙河务被罢,于成龙二次受命督河。是月,康熙谕大学士曰:“今时际隆冬,正当水涸,而董安国乃奏水涨。朕观其所奏诸事皆于河道水性罔协其宜,殊不称职,著革任。于成龙原任河道总督,今河上工程皆其未完之事,其下效力之人亦众,此缺著将于成龙补授。”[24] 十二月,于成龙陛辞,康熙又就漕运总督桑额奏请开浚下河一事谕大学士等人曰:“桑额固居心平和,为人诚实,然遇事不免迟钝,易被人欺。如此纷繁事务何以责其成功。于成龙屡委以事,尚克勉效。河工事情紧急,与于成龙敕书内须入各部不得掣肘之语,使得相机料理,庶不误事。”[25] 桑额(汉军镶蓝旗人)任总漕先后达十余年之久,也是康熙所重用的大臣,但以康熙的立场而言,桑额在才气和精明上都不比于成龙。也就是说,康熙认为于成龙是个“全才”,汉军中无有能及之者。不但重用他,且给予特殊的权力,对于成龙所行,“各部不得掣肘”。
    然而,事实却不能不令康熙失望,于成龙并非他想象中的“全才”。他虽两度出任总河,但治河的成就却是他以总督衔管直隶巡抚事时承担的卢沟河工程。卢沟河流经北京南部,历辽金元明四朝,始终为患一方,故向有“无定河”之称。三十七年(1688年)二月,于成龙奉命疏浚河道。他在北京与天津之间的河道两旁加固河堤,并在多处深挖河道,卒使卢沟河复归故道,四十余年安然无事,而卢沟河也被命名为“永定河”。然而,于成龙出任河道总督后,反而于下河工程的治理上多遭康熙的谴责。
先是,三十三年(1694年),康熙责于成龙前曾“短靳辅,谓减水坝不宜开”,致河务毫无成效。于成龙不得不承认,彼时自己妄言,“今亦视(靳)辅而行。”[26] 但治河成效仍远不及靳辅。三十七年(1698年)七月,康熙在大学士面前斥责说:“下河入海之处……前虽特令于成龙、凯音布修治,毫无裨益。”[27] 直到于成龙过世之后,康熙仍然对其治河不满,三十九年(1700年)九月,康熙对新任河督张鹏翮说:“归仁堤修筑事宜,屡经面谕于成龙最为紧要,乃于成龙性偏,未行详看,迁延时日,以致于今。”[28] 十二月,康熙竞在谕旨中直接褒张鹏翮贬于成龙,曰:“张鹏翮奏修筑下河事宜深为得当,……于成龙为修下河曾屡疏具题,未得其宜。”[29]
但是,四十六年(1707年)二月,康熙又有另一番评论,他说:“当年靳辅、于成龙在任时,水势甚大,若张鹏翮当此河工必致不堪。张鹏翮惟有一长……,朕以前于河务一一指授,皆能遵行。”[30] 四十九年(1710年)十二月,南巡时康熙再次评价靳辅、于成龙、张鹏翮三个总河,称“靳辅善于治河,惟用人力,于成龙心计太过,张鹏翮但遵旧守成而已。”[31]
可见,康熙在重用于成龙的同时又责备他,不仅在于他治河没有成效,还因为于成龙 “性情执拗”,“心计太过”,“每不遵朕指示,自立意见。”[32] 表明专制政治需要的能臣,还必须是“顺臣”。事实上,作为一个封建官僚,于成龙在对地方的治理与管理上,确是不可多得的实干之材。而他于河工上不得成功,虽然缘于缺乏治河的专门之才,但是,他此时的政治人格所发生的变化,恐怕也是影响他在治河的思路上屡屡发生偏差的重要原因。

           三、“今观旗员亦各自结党,其中于成龙最为强胜”
康熙一向认为:“自古汉人结为党类,各援引同党之人,以欺其上。满洲素朴诚忠实”,并无此等卑劣行径。但是三十三年(1694年)六月,康熙却不无感慨地说:“今观旗员亦各自结党,其中于成龙最为强胜。”[33]
康熙对于成龙的这一评价是有的放矢的。于成龙擢升直隶巡抚后,官僚政治中最能牵动官员的关系网也将他网入其中,并使他在人格上发生了变化。二十四年(1695年),自奉命经理海口及下河事宜后,因与河督靳辅治河意见相左,他由治河介入了党争。
其时,于成龙力主开濬海口故道。而靳辅则认为,疏海口则会引潮水内侵,应于高邮、宝应诸州县下河外筑长堤,束水注海,则下河不濬自治,又主张开中河以便漕运。两议相持不下,虽廷议多次,仍各执一端。而后,康熙虽不断诏询下河事宜,却总因靳辅与于成龙均各执前议、互不相让而未果。但是,靳辅因有大学士明珠为奥援,在最初的几次九卿会议中都占据了上风,于成龙自是不甘。这期间,他已由安徽按察使升任直隶巡抚,借助于皇帝的宠信,于成龙在朝廷中的影响越来越大,权势的增长也使他个人的权力欲开始膨胀。为能彻底击败靳辅,于成龙开始与漕运总督慕天颜、两江总督董纳、工部侍郎孙在丰等结为党人,并寄书指授董纳、慕天颜不得“顺靳辅而言” [34]。而事态的发展也转向了对于成龙有利的一面。
     二十七年(1688年)正月二十三日,御史郭琇上《特参河臣疏》参劾靳辅。疏曰:“靳辅治河多年,迄无成效。皇上爱民,开濬下河,欲拯淮扬七州县百姓,而靳辅听信幕客陈潢,百计阻挠,宜加惩处。”[35] 几天之后,郭琇再参明珠,举靳辅为其党类,明珠坐罢,靳辅遂成众矢之的。给事中刘楷疏劾靳辅题补河员之权过重;山东道御史陆祖修疏劾靳辅结交朝臣;侍郎孙在丰、总督董讷也先后交章劾奏在原议海口应行挑浚一事上,靳辅与其党佛伦等阴谋不将实情上闻,有意阻挠下河开浚。
二月二十七日,靳辅奉旨入觐,即向康熙面陈于成龙与慕天颜、孙在丰等朋比相结。靳辅说:“于成龙久与结拜弟兄慕天颜频与宴好殷勤,孙在丰亦与亲密异常者也。”又指出“郭琇与孙在丰为庚戌科同年,陆祖修为诸生时,拜慕天颜为师,又系孙在丰教习门生,刘楷、陆祖修己未科同年,并江南人,与隐占田亩者,无非桑梓亲戚年谊之契。故彼呼此应。”“慕天颜与孙在丰结婚姻,因于成龙倡开海口之议,故必欲附成龙以攻臣而助在丰。”[36] 尽管靳辅所言带有猜忌的心理,却也不难看出,以于成龙为首的汉军旗人和部分江南籍的汉人,的确存在着盘根错节的社会关系。
    三月八日,康熙于乾清门召见大学士、九卿及靳辅、于成龙和郭琇等人,再议河工之事。在廷议时,于成龙与靳辅竟然“互相诋诟”。于成龙指责靳辅于下河开浚,“百计阻挠,将海口已开工程不令成功,皆系妒嫉私心。”靳辅则说:“于成龙与臣幕客陈潢结为兄弟,私通书札,岂正人所为?”“于成龙前在泰州妄自尊大,讹传伊升兵部侍郎,信以为真。后知不确,疑为臣所阻抑。……泰州士民曾有:兵部侍郎冒不得,八人轿坐不得,司道官管不得之歌。因羞成怒,恨臣刺骨。”于成龙又劾“靳辅事事贪黩,专任陈潢,横行无忌。”“今数年以来,河道尽为靳辅所坏”。而对于双方“如此失体”的现象,九卿诸官却皆缄口不言。康熙认为,这是“九卿各怀私意,畏惧汉军这斯,所以不肯定议。”[37] 表明无论是靳辅还是于成龙,均为朝廷中的实力派人物,而得势的于成龙尤其令人“畏惧”,有变本加厉之势。对此,康熙十分警觉。
    二十七年(1688年)四月,康熙颁谕旨全面肯定靳辅开浚中河[38],明确指出于成龙挟私报复,阻挠河务。曰:“ 前于成龙奏云,靳辅开中河无所裨益,甚为累民,河道已为靳辅大坏矣。今凯音布等往勘中河奏云,河内商贾船行不绝,……漕艘可通。今数年以来,河道未曾衡决,漕艘亦未至有误。若谓靳辅治河全无裨益,微独靳辅不服,朕亦不惬于心矣。于成龙在直隶爱民缉盗,居官颇优,但怀挟私仇,阻挠河务,殊为不合。” 同时下令将原漕运总督慕天颜“提挐挟讯”,起因是慕天颜将行运于中河的漕运船只勒令退回支河口。康熙认为,慕天颜如此胆大妄为,定有主使。于是于成龙朋比倾陷一事败露。
五月,慕天颜供称:“于成龙所与书内云,董纳、慕天颜汝二人,我曾荐举河工,尔等为何顺靳辅而言,竞不各出己见启奏?尔等即不启奏,我启奏有不可乎?”[39] 为此,九卿质询于成龙,于成龙并不隐讳,“云寄书是实。至挑浚中河无益,得之传闻,并无指实,自甘妄称之罪。”[40] 由此可见,在河工一事上,慕天颜等与于成龙确有交通朋比之情。而董讷与慕天颜,一为两江总督,一为漕运总督,却皆听命于尚为直隶巡抚的于成龙,并由于成龙举荐河工,于成龙可以致书责备他们。足见于成龙在朝廷上下、内外的影响之大。以致于其同朝大臣李光地有曰:“于成龙炙手薰天,满朝谁不造之!”
此案发生后,康熙以其为官尚优,未加治罪,诏曰:“于成龙巡抚直隶,居官甚优,仍著赴任”。只是令削去了太子少保之衔。“慕天颜居官不善,素行乖戾,仍著羁禁,俟看河大臣回时定夺。”[41] 但康熙对于成龙已有了新的认识,他说:“于成龙倡导结党等项,事关至大,朕心中很明白。”[42] 并斥责董纳、慕天颜、孙在丰等,“于事前并不题参,乃于别人参奏之后始行具陈。且今日之言如此,明日又复如彼,全无定见。”“此真妇人不如,岂不愧死!”[43] 由康熙的痛责、痛骂,我们不难想象到在河工问题上因于成龙等官僚热衷于党争所造成的行政决策上的困难。
但是,康熙的责罚与庇护,似乎都未引起于成龙的重视,凡事仍率意而行。先是,二十九年(1690年)正月,因吏部推选之井陉道久不赴任,于成龙“奏荐湖广知府武廷适、戴梦熊、王辅请简补。诏责以收罗别省官员之心,破坏定例,不准行。”[44] 三十三年(1694年)正月,已升任河道总督的于成龙 又“以数千里工程欲一时尽行兴举,因请添设道员、同知、通判等官,又条列捐例,…俱未协事宜,怀私妄奏”,[45] 借此河工援引党类。九卿等认为,“于成龙明知难行之事,故为条奏,非大臣实心任事之意,应革职。”康熙虽令从宽留任,但却颁诏重责于成龙,历数其结党之过。曰:“尔排陷他人”。前言靳辅糜费钱粮并未尽心修筑河工,而此时亦照靳辅而行,明明河道两旁栽有柳树,却奏未见有树,又奏靳辅放水淹民田,却以“未曾亲见”回答不出靳辅于何处放水,淹者何处。此外,原任侍郎凯音布也说靳辅开闸淹麦田,也回答不了所淹何处。康熙说:“此不过附会于成龙之说耳。且未见栽柳,董讷亦曾言之。王骘、董讷、李应鹰系山东人,皆畏惧于成龙。于成龙任直隶巡抚时,居官好,亦曾效力。但为人胆大,凡事必欲取胜,其所奏之事,止徇人情面,欲令人感彼私恩。夫擢用人才,乃朝廷之大权,非为臣者市恩沽名所可擅行之事也。” “董讷署理河道总督事时,极言靳辅虚糜钱粮,治河不善,明系附和于成龙排陷靳辅。”为整治于成龙党,康熙命将户部尚书王骘以原品休致,左都御史董讷、内阁学士李应鹰革职。[46]
     此番警示,本该令于成龙有所收敛,不意他仍旧习难改。三十六年(1697年)二月,于成龙以左都御史衔奉命督运用兵西北的军粮,康熙召之询问起程日期。于成龙回奏曰:“俟效力运米官齐集同行”。康熙闻之不悦,曰:“尔此意即谬矣。人臣宜以国事为重,勤勉自效,岂可援引朋类?当此军务紧急尔宜率先启行,余令陆续随往,若必俟众同行岂不误事?”接着便旧事重提,将于成龙徇私朋比、交通引类诸情弊一一列举,曰“尔自任巡抚及总河惟知援引私人,其后运米,亦仍如此。尔在河工,曾带二百余人前往,迄今未用一人?欲任意援引得乎?尔又云:宁杀于成龙,至效力人等不可不用。此语岂非沽名干与之意乎?朕已屡加严饬,尔竞不悛何也?”“尔惟执己见,前此运米,已因待众误事,今又欲俟众同行,此意不过欲扶助党类令其感激耳。用人之权,岂人臣所得专擅?”[47]
及至于成龙身后,康熙也不止一次地以于成龙交结朋比、声势显赫,却不能成事来戒谕群臣。三十九年(1700年)十二月,谕大学士等:“于成龙在日,最有声势,交与亦广,即尔诸臣谁与抗衡?凡于成龙所奏事于理不符者,朕皆穷诘不行。”[48] 四十年(1701年)三月,谕大学士曰:“于成龙则乐于荐人,故常失之。”[49] 四十五年(1716年)七月谕曰:“于成龙亦妄带人至河上,自谓所带之人断不负彼,而信用之人后皆贻误,故凡执拗轻信之人未有不误其事者也。”[50] 于成龙的确误在他只关注援引同类,而疏于任事的实效。   
           四、“捐纳一事,于(成龙)振甲一力担当,大行其道”
    清代捐纳实官的制度始于康熙朝平定三藩之役,而捐生员、捐免、捐复,以及捐先用、捐即用等项对清代铨制及官僚队伍结构影响较大的捐例也大都形成于康熙中期,所以,有人将此时的捐例称作有清一代捐纳制度的“张本”,是有其道理的。而捐纳虽为清朝缓解了一时的财政危机,却历来被认为是饮鸩止渴的举措,对清代的官风吏治都产生了重要的负面影响。耐人寻味的是,一向有清廉称誉、且被康熙树为清官典型的于成龙,竟然也是捐纳制度的大力推行者及某些捐例的创始者。
其实,自捐纳实官的暂行事例实施伊始,科道官即首先发难,御史田六善、蒋伊、陆蕃祚、田从典等先后上疏指陈其弊,而宋德宜、徐元文、陈廷敬等人也均在左都御史任上,以职司风宪阐述捐例的应革事项。康熙中叶,又有状元出身的韩菼作《民爵论》影射开捐之弊,而御史陆陇其的言辞尤其激烈,所论亦咄咄逼人。但是,却并未制止住捐纳的施行,反而是捐例愈来愈多,可捐之项愈来愈广。它说明,捐纳对封建政治而言有其存在的客观需求,而朝廷内外亦有大力倡导之人,这里所论的于成龙即为其一。以故,其同僚李光地议论说:“捐纳一事,于振甲一力担当,大行其道”。[51]
于成龙首次奏请开捐例,是在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直隶巡抚任上,时直隶荒旱,于成龙请不论旗民,即在本州县地方就近捐纳。直隶为旗人聚居之地,开捐不无为旗人谋划生路之意,但此次捐纳影响不大。于成龙所以被人指为热衷于捐纳、大行其道者,实起于三十三年(1694年)正月他请开河工捐例。时于成龙已升任河道总督,他在条奏中称:“河工所费繁多,非开捐例不可。但银数太多,则无力者裹足不前,徒有开列之名,仍无济工之实。今仿陕西赈饥事例,酌量增减,另行条例,庶几援纳者众,工程得及时兴举”。在其所条列的捐例中称,“凡革职、年老、患疾、休致之人,及布政使大员,盖许捐复。”[52]  并向康熙保证开捐“无累百姓”。总之,力请开捐。
于成龙的条奏,在九卿会议时遭到了众人的反对,康熙帝尤其不以为然。首先是,此前所行捐例,或因军需孔亟,或因赈济灾民,为一时权益之计,并无河工开捐之例;其次,前此报捐者大有称贷之人,不榨取百姓,“其逋欠将何以偿还”,因而捐纳必然败坏吏治;再次,于成龙所要仿照的陕西赈饥事例已出现问题,“现今多有亏空”;此外,于成龙新增捐例更趋冗滥。其时,捐例规定:“捐途文职小京官至郎中,未入流至道员”,并不包括布政使之类的大员,捐复中虽有“ 降革留任、离任、原衔、原资、原翎”等项,但对革职、年老、患疾、休致之人也多所限制。显然,于成龙所题诸项均属“未协事宜,怀私妄奏。”故而康熙不准,且多有责让,曰:“至修理河工钱粮,并非难于措处,岂可遽行捐纳?”[53] 而后,三十九年(1700年)三月,康熙仍然对此耿耿于怀,谕大学士等曰:“于成龙人尚可用,亦有劳绩。但比年以来徇情为人大有错谬。朕去年南巡时遣侍卫海青召于成龙至江天寺,谆谆训谕,以留心河工为要务。讵意彼竞不言及如何治河,如何救民,惟以捐纳执奏。朕以此知于成龙不能有成于河工也。”[54] 说明于成龙在三十三年之后仍有河工开捐之请。
于成龙虽然在治河上政绩平平,在捐例的创设上却颇有成绩。三十六年(1697年),在其督运西北用兵军粮时,创立了大同捐马例。规定:候补、补选同知、主事、知县捐先用,七品笔帖式捐知县即用,各马四十匹;现任知府捐应升即用、现任知县捐知府即用、先用候选主事捐郎中即用,各马八十匹;监生捐州同并应升即用,马二十二匹。捐马价每匹折银七十五两,后又加倍折银一百五十两。[55]  此后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五十四年(1715年)所开捐马事例率多遵此行之,遂成为定制,而大同捐马例对吏风民瘼贻害之大也同样不可小视。其中,“黄纯祐包揽捐纳案”即为有力的证明。
“包揽捐纳”,是指在地方上直接承接报捐事务的一种形式,承接包揽者多为地方官商,被视为“豪强”,他们不但称霸一方,且与朝廷权贵关系密切。许大龄先生认为,包揽捐纳始自直隶巡抚于成龙出售“马票”。也就是说,“包揽捐纳”也与于成龙有直接的关系。而黄纯祐即是诸多承包商之一,承揽捐马。据王鸿绪向康熙密奏云:“黄纯祐名下加捐马匹,连骆驼准算者约共有二百八十二匹,题定官价七十五两一匹,……今黄纯祐每一匹包捐银一百一二十两不等,……朝廷止收银十万五千七百五十两,而黄纯祐分外私收正捐马银十七万六千二百五十两矣。”所以,“捐马事例银两归于朝廷者少,而归于黄纯祐之私囊者多矣。”[56]
在于成龙力主开捐之时,也正是他为官为人发生最大变化的时期,从时间上看,约始于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于成龙内升左都御史兼汉军镶红旗都统前后。诚如其同僚李光地所说: “于振甲(于成龙)做巡抚时甚好,余等甚敬之。”“直到升进来做总宪(左都御史),叫于养志不丁忧,……又力主捐纳,始失人望。后来决裂,无所不为矣。陆稼书(陆陇其)于于养志(于成龙戚)夺情,便上疏参,及捐纳事,又上疏参,所以于振甲恨死他,议他个死罪。”[57]
两江总督傅拉塔也在密折中奏称:“据众人议论于成龙,原任直隶巡抚时官声颇佳,后因授左都御史,皇上恩赐家宅,又补为都统,因此骄傲,丝毫不戒,其衙门大开,内外文武官员形迹强胜者俱呈职名手本相认为门下,开始往来,或同级官员亦行阿谀奉承。从此于成龙威权大增,积财致富,调任河道总督后,视内外行止不端之汉军、汉官子弟、亲戚及被参革职之不肖之徒央求,不分良莠,皆予结纳。”[58] 表明于成龙恃君恩之宠,已在朝廷内外逐渐形成了一个集团势力。而他一力倡行捐纳,不无借端交结、培植私人之嫌。为此,康熙曾派人前往查之,但以其网结甚密,竟然毫无收获。及“西边捐纳事败,上临轩骂王人岳:汝往山西查捐,不过为于成龙取些实收来,何曾办得一毫事!”[59] 但康熙虽明知于成龙主持的捐纳有弊,却在“每多宽恕”,“不即指发”的治政原则下,使于成龙始终得以保全。
总而言之,于成龙是清官、是能吏,是康熙中期不可多得的疆臣。但是,归根结底他是一个封建官僚,在他身上所体现的人格矛盾与冲突,正是官僚政治所塑造的个性特征,是官僚政治的缩影。同所有的封建官僚一样,于成龙也摆脱不了官僚政治的恶习,他同样结党、徇私,同样排陷他人,也同样在权势面前蜕变。但是,由于他生活在康熙朝“为政尚宽”的政治环境里,且有“居官颇优”的清誉,所以他得以始终保全,且由于他尚能恤民勤政,所以,在历史上留下了“清官”的形象。
   
      (资料来源:中华文史网编辑部。)

[1] 《清圣祖实录》卷117,第18页。
[2] 《清圣祖实录》卷126,第2页。
[3]  钱仪吉《清代碑传全集》卷75,王士祯《于襄勤公成龙墓志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出版。
[4] 《清圣祖实录》卷130,第2-3页。
[5]  钱仪吉《清代碑传全集》卷75,王士祯《于襄勤公成龙墓志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出版。
[6]  根据《清史稿》、《八旗通志》、钱实甫《清代职官年表》等统计。
[7] 《康熙起居注》第2册,第1170页。中华书局版。
[8] 《康熙起居注》第3册,第1995页。中华书局版。
[9] 《清圣祖实录》卷114,第9页。
[10] 《清圣祖实录》卷118,第4页。
[11] 《清圣祖实录》卷131,第19-20页。
[12]《清史列传》卷8,于成龙传。
[13]《康熙起居注》第3册,第2148页。中华书局版。
[14]《康熙起居注》第2册,第1603页。中华书局版。
[15]《康熙起居注》第2册,第1182页。中华书局版。
[16]《清圣祖实录》卷203,第13页;《清史列传》卷11,王新命传。
[17]《康熙起居注》第2册,第967页;第1063页。中华书局版。
[18]  钱仪吉《清代碑传全集》卷75,王士祯《于襄勤公成龙墓志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出版。
[19] 《清史列传》卷8,于成龙传;《清史稿》卷279,于成龙传。
[20] 《于公案奇闻》共8卷,392回,大约成书于十八世纪中叶,作者不著姓名。
[21] 《清史列传》卷8,于成龙传。
[22] 《清圣祖实录》卷171,第9页。
[23] 《康熙起居注》第3册,第2148页。 中华书局版。
[24] 《清圣祖实录》卷191,第12页。
[25]  《清圣祖实录》卷191,第15页。
[26] 《清史稿》卷279,于成龙传。
[27] 《清圣祖实录》卷189,第7页。
[28] 《清圣祖实录》卷201,第15页。
[29] 《清圣祖实录》卷202,第21页。
[30] 《清圣祖实录》卷228,第19页。
[31]  《清圣祖实录》卷244,第22页。
[32] 《清圣祖实录》卷228,第19页。
[33]  《清圣祖实录》卷164,第4页。
[34]  《康熙起居注》第3册,第1770页。中华书局版。
[35] 《康熙起居注》第3册,第1718页,中华书局版。
[36] 《清史列传》卷8,靳辅传。
[37] 《康熙起居注》3册,第1740-1741页,中华书局版。
[38]   “中河”又称“中运河”,起自骆马湖凿渠,历宿迁、桃园至清河仲家庄出口。漕船北上出清口后,入黄河仅 行数里即入中 河,直达运口,从而避免黄河160里之险。自此南北大运河完全分离。  
[39]  《康熙起居注》第3册,第1770页,中华书局版。
[40]  《清圣祖实录》卷135,第13页。
[41]  《清圣祖实录》卷135,第13页。
[42]  《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62页,川陕总督佛伦请安折。
[43] 《康熙起居注》第3册,第1749页,中华书局版。
[44] 《国朝耆献类征》卷160,于成龙传。
[45] 《清史列传》卷8,于成龙传。
[46]  《清圣祖实录》卷162,第5页;第20页;第24页。
[47]  《清圣祖实录》卷180,4页。
[48] 《清圣祖实录》卷202,第21页。
[49] 《清圣祖实录》卷203,第23页。
[50] 《清圣祖实录》卷226,第6页。
[51]  李光地《榕村续语录》卷15,本朝时事。中华书局版。
[52] 《满汉名臣传》卷25,于成龙传,《清史列传》卷8,于成龙传。
[53] 《清史列传》卷8,于成龙传。
[54] 《清圣祖实录》卷198,第8页。
[55]  根据《六部则例全书·户部则例》下,捐叙,见许大龄《明清史论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出版。
[56] 《文献丛编》第二辑,王鸿绪密缮小折·捐马案,民国十九年故宫博物院排印本。
[57]  李光地《榕村续语录》卷14,本朝时事。中华书局版。
[58] 《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第58页,两江总督傅拉塔奏报众人议论情形折。
[59]  李光地《榕村续语录》卷14,本朝时事。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生于忧患
  
  
    清朝康熙年间誉满天下的清官廉吏于成龙,是山西省永宁州人氏,即今吕梁市方山县人。他一生颇富传奇色彩,有许多脍炙人口的判案故事、捕盗故事和清廉故事,上自皇帝,下至百姓,都对他敬仰有加。从他生活的康熙年代,一直到今天的二十一世纪,他的名声和故事一直在广为传颂。
    于成龙活了六十八岁,其官场生涯只有短短的二十多年,只相当于人生的三分之一时间。在四十五岁以前,他是一位历经忧患、遭遇坎坷、怀才不遇的普通知识分子,而正是由于这种中下层社会的忧患磨砺,最终造就了一位不平凡的历史人物。
    这一章,笔者借助零星的资料记载和相关的历史背景知识,重点介绍于成龙四十五岁以前的生活经历。
  
  
    一、永宁于氏家族
  
  
    中国的于氏,有好几种起源。
    第一种,出自姬姓。周武王灭商后,将自己第三个儿子邘叔封到了邘国,也就是现在的河南沁阳一带。邘叔的子孙,后来就简姓为“于”。第二种,是从鲜卑族的姓氏“万忸于”汉化过来的,简称为“于”。但这一支于氏,其实并不是鲜卑族人,而是汉族东海于公的后代,因为归附鲜卑,迁居到如今的山西省北部,改成了胡姓。到北魏孝文帝改革时,胡姓改汉姓,他们等于是恢复了本姓。第三种,原是“淳于”氏,在唐代避皇帝的讳,去掉了“淳”字,改姓为“于”。到宋代以后,这一支人有恢复本姓的,也有继续姓“于”的。还有一种,是少数民族的人归化到汉地之后,被皇帝赐姓为“于”的,这部分人的来源就复杂一些了。
    于成龙的永宁于氏,到底是起源于哪种,我们现在考证不清楚了。其祖上的兴旺发达,是在明朝中叶,出了一位“大中丞”于坦,从明孝宗弘治年间一直到明世宗嘉靖年间,担任了多年的巡抚。这个官职,在明朝属于朝廷特派到地方上的官员,权力比省级最高官员布政使还要大一些。所谓“宦久自富”,于坦做了几十年的大官,积累了一笔不小的家资,晚年看朝政日非,宦途险恶,就急流勇退,辞去官职,回到故乡永宁,买房置地,过起了富裕乡绅的日子。
    永宁这地方,处于吕梁大山之中,地势险要,历代属于军事重镇,曾经崛起过好几个少数民族政权。明朝前期,称为“石州”,属太原府管辖。后来,因为受过蒙古俺答汗的一次侵略洗劫,明朝官员认为“石”与“失”同音,不太吉利,就改名为“永宁州”。万历年间,永宁又从太原府,划归到汾州府管辖。
    于氏家族,在永宁属于大富之家。“大中丞”于坦的嫡裔为于素,于素生四子,第四子为于恩。于恩又生四子,第三子为于采。于采生四子,长子为于时煌。于时煌生二子,长子于化龙,次子便是本书传主于成龙。一代一代,子孙繁衍,家产也不断分割,大富之家,便逐渐分化为好多个中小型的富户。
    于成龙的父亲于时煌,官至“鸿胪寺序班”。这是一种从九品的小京官,名义上是负责朝廷大典宴会上的秩序,实际上只是一个名誉职位,由民间富户捐财充任。于时煌是读书人,科举不利,就捐了个小官,图个面子好看,并不去北京上任,只在家乡隐居,读书课子。
  
  
    二、“我生之后汉祚衰”
  
  
    明万历四十五年(1617)八月二十七日丑时,于时煌的原配夫人田氏,生次子于成龙。
    汉末蔡文姬在《胡笳十八拍》中写道:“我生之初尚无为,我生之后汉祚衰。”于成龙同样也是生不逢时,他出生的时候,明朝天下已经开始悄悄地走向了衰亡。
    于成龙的婴儿时期,当朝皇帝是明神宗朱翊钧,年号万历。这位皇帝最大的特点是不肯上朝,几十年不和朝廷大臣见面。朝廷和地方上的官员大量缺额,皇帝不管;监狱里犯人关了几十年无人审理,皇帝也不管;大学士年纪大了要辞职,上了一百多次辞呈,皇帝不给批复,大学士只好自己回家。但这位皇帝又很贪财,派了大量的太监到各地担任矿使和税监,搜刮民财,充实皇帝的内帑。就在皇帝不肯理政的这个年代,东北的女真族悄悄崛起了,多年后建立起了后金政权和大清政权。
    于成龙的童年时期,又赶上一位明熹宗朱由校,年号天启。这是一位没有得到良好教育的文盲皇帝,天性却喜欢做工匠,成天在宫里制作精巧的器物,根本不懂什么国家大事。皇帝的奶妈客氏,与大太监魏忠贤相勾结,把持了朝政,明朝天下进入了一个最黑暗的时代。
    于成龙的青少年时期,皇帝换成了明思宗朱由检,年号崇祯。这位皇帝相对算是一位好皇帝,有一些才能,也有志于重兴明朝。但是他的运气却非常不好,全国各地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战争接连不断;朝廷的文官集团热衷于内讧,斗争十分激烈;东北的女真族后金政权,经常派兵入侵,骚扰边境,并且骚扰到内地;另外,老天爷也不肯帮忙,灾荒不断。天下已经大乱,百姓的生活处于水深火热之中。
    于成龙幼年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母亲田氏不幸去世了。当时,于成龙可能有好几岁了,略知人事,失母的痛苦应该在他幼小的心灵中留下了深深的阴影和烙印。不幸中也有万幸,他父亲于时煌续娶了一位李氏,给于成龙兄弟二人做继母。据于成龙后来的记载,继母李氏品德高尚,对他们兄弟是爱如己出,非常慈爱。尽管如此,继母毕竟和生母不同,教导必定多于娇惯,督责必定多于爱抚,这势必会影响到于成龙的性格,使他早早地成熟、懂事,比别的孩子多一份谨慎、精明和勤劳。
  
  
    三、少年时代的学习趣事
  
  
    于成龙的故里,在今天吕梁市方山县下昔乡来堡村。但也有资料说,于成龙家已经迁到永宁城里去了。这也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事,于家是富户,在城里和乡下都置办了产业,具体在哪里长期居住,就看家里人的兴趣爱好了。永宁城里的生活条件和学习条件都会好一些,于时煌为了教育儿子成才,长期居住在城里是很可能的事。
    根据记载,于成龙少年时代的读书学习,主要是由父亲于时煌教导的,后世还流传了几则学习趣事,能反映出于成龙不平凡的心胸和才气。
    第一件事,于时煌要求于成龙兄弟大量读书,经史子集各种书都要读。终于有一天,于成龙读够了,不耐烦了,他把书一合,大声对父亲说:“经史子集千本万卷,无非四字而已!”
    于时煌吃了一惊,连忙问道:“是哪四个字?”
    于成龙胸有成竹一本正经地说:“仁义礼智!”
    于时煌本来是要责罚于成龙的,听了这四个字,反倒没了脾气,叹服不已。
    于成龙所说的“仁义礼智”四个字,其实是说话时的省略,全面地讲,应该是“仁义礼智信”五个字,也就是儒家提倡的“五常”。经史子集里头包含极广,除了正统的儒家思想,还有诸子百家的内容,绝非“五常”所能概括。于成龙这么说,反映出他的价值取向。
    第二件事,于成龙有一次读李白的诗作《嘲鲁儒》:“鲁叟谈五经,白发死章句。问以经济策,茫如坠烟雾。”不由地感慨万端,拍案而起:“学者要识得道理,从头做去,诵咏呻吟,有何用哉?”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于成龙不喜欢做纯粹的文化学者和文艺才子,而想致力于实际生活中的学问,注重提高实际工作能力,要能办大事才行。这种想法,和于成龙日后的做官处世风格,是十分一致的。
    第三件事,于成龙曾经研习程朱理学的书籍,最后也总结了简单的四个字:天理良心。程朱理学的内容当然是十分复杂的,一代一代的理学家们刻苦学习研究,探索实践,不断发展,尚不能穷其究竟。于成龙把这些高深学问归纳为“天理良心”四个字,则反映出他驭繁于简的性格特点。
  
  
    四、常规的学习考试内容
  
  
    上边讲的三个故事,只是于成龙学习生活中的有趣片断,难免有后人的加工附会。明朝读书人,都以科举做官为荣,谨遵朝廷法令,哪敢随便乱想乱说?于成龙的读书学习,自然也要遵循当时的常规和习惯。
    在“社学”(小学)时期,要学习《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启蒙读物,主要目的是识字。再就是朱熹的《小学》,程端礼、程若庸的《性理字训》,这部分内容与程朱理学有关,也属于基础的启蒙读物。程度稍高一点后,要学习《孝经》《四书》等儒家经典,背诵抄写,识字练字,顺便灌输儒家的理念。还有一部分,属于明朝的特有教材,《大明律令》、《御制大诰》、《孝顺事实》及陈选所著的《小学集注》等书。另外,也要学习作诗,从对对子开始,一点一点地积累。
    考上秀才之后,要进入“儒学”学习,就是府、州、县设立的官方学校,学习的内容更加丰富。儒家五经:《诗经》《尚书》《三礼》《易经》《春秋》,要选择其中一种学习,将来科举时要考的,但只学一部经也就够了,不用全学。历史,要诵读《二十一史》和朱熹的《通鉴纲目》。法律,主要是学习《大明律》。诰,要学习明朝皇帝颁发的《大诰》、《大诰续编》与《大诰三编》,内容主要是朱元璋的办案纪录,警诫官民奉公守法的。另外,还有射箭、书法、算术等内容。学习的内容虽然很丰富,但秀才们普遍偏科,和科举考试有关的内容就学得认真,关系不大的内容就不好好学。而且,秀才们也不一定好好住校读书,最多隔三岔五地去转转,或者只有考试的时候才去。
    秀才在“儒学”中,要应付的考试有如下几种:
    月考,每月考一次,由学校的教官主持。只是考查平时的学习成绩,不太重要,容易过关。
    岁考,每三年一次,由提学官主持。根据考试成绩,决定生员的资格升降。成绩分六等,一等的为候补廪膳生,二等的为候补增广生,这两等有希望成为吃国家“廪膳”补助的正式生员。三等的为平常,不赏不罚。四等的要吃板子,五等的要降格,六等的则直接黜革生员资格。
    科考,仍由提学官主持。是在岁考之后,将一二等的生员进行复试,竞争乡试资格。成绩也分为六等,只有一等的有资格参加乡试,其余五等有赏有罚。
    考试内容称为“举业”,内容其实很简单,两篇八股文。一篇是《四书》义,二百字以上;一篇是本《经》义,三百字以上。就这么点东西,熬白了无数读书人的头发。
    于成龙的学习考试成绩如何呢?
    他十八岁左右结婚,娶妻邢氏。二十岁生长子于廷翼。二十三岁参加山西乡试,中副榜。看看这个年龄,这个成绩,再对照一下前边的学习考试制度,就知道于成龙在当时算是天资过人的优等生,八股文水平还是很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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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19: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五、第一届“副榜贡生”
  
  
    明崇祯十二年(1639)秋天,科考一等的生员于成龙,到山西省会太原府参加乡试,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中了“副榜”。这一年,朝廷采纳大学士杨嗣昌的建议,乡试副榜与正榜同日揭晓,副榜生员准贡,名曰“副榜贡生”。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相关知识。
    乡试正榜考中的,名曰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当时,每个省取中的举人有限额,各省限额不同,山西大概能取六七十名吧。一般每三十名秀才,能中一名举人,所以当时参加山西乡试的秀才大概在两千人左右。
    举人,俗称为孝廉,已经具备了做官的资格,同时可以到京城参加会试。会试取中名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贡士再参加殿试,殿试取中名为进士,前三名分别称为状元、榜眼、探花。进士及第,就算是当时读书人的最高做官资格。
    乡试的“副榜”,本来只是一种鼓励措施,说明虽然没有中举,但成绩很出色。名额也有限制,大约每取五名举人,则取一名“副榜”。于成龙参加乡试的这一年,山西省得中“副榜”的秀才,大概也就十几名。年纪轻轻的于成龙,第一次参加乡试,就在两千多人中,考进了前一百名,所以说成绩很不俗,能够证明他是一位聪明颖悟、才华横溢的优等生。
    那么“贡生”是怎么回事呢?这是科举时代的另一条人才通道。
    朝廷在北京南京设立国子监,算是国家大学。国子监的学生,从地方办的府学、州学、县学中招收,也有限定名额。地方学校向国子监输送的优秀学生,称为“贡生”,到国子监就学以后,又称为“监生”。监生学习期满,通过考试,优秀学生分拨到朝廷的各个衙门实习,实习期满,再经过考核,合格的学生可以到吏部选官,成为国家正途出身的官员。
    明朝初年,人才缺乏,贡生监生被朝廷大量提拔任用,很多人都做到了高官,这一条人才通道算是最热门的。但后来,科举越来越盛,进士出身的人大都能得到重用和提拔,身份很高。学校出身的人只能得到小官冷官,提拔很困难,这一条路方才冷淡下来。
    因为学校出身仍然算正途,读书人并不愿意放弃。又因为是冷途,读书人并不热衷。这造成的后果是,贡生监生虽然名目繁多,参加的人也不算少,但很难选拔到真正优秀的人才。国子监也总是空空的,没有人老实坐监学习。学生们都钻政策空子,跑回家继续参加科举去了。实在考不上的,才肯走监生做官的途径。
    国子监是国立大学,总空着没人念书也不行啊。大学士杨嗣昌向朝廷建议乡试副榜准贡,实际目的就是要补充国子监的生员,强迫这批比较优秀的秀才到国子监念书去。
    于成龙二十三岁就取得了“副榜贡生”的身份,有了基本的做官资格,当然是很值得高兴的。但他年纪轻轻,风华正茂,自然不愿意走“贡监”的冷途,还想继续拼搏,中举人,中进士,做翰林,博得更为高贵的出身。
    按照当时的规矩,他到北京跑了一趟,办理国子监的入学手续。然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依亲”读书的手续。所谓“依亲”,就是以父母年老多病、需人照料为由,请假回家去自学。朝廷以孝治天下,有这方面的优惠政策,只是被读书人滥用了。这也是当时的常套,并非于成龙自己的发明。于成龙晚年诗曰:“四十年前经过地,于今一别到三山。”应该就是回忆这次赴京过程的。
    让于成龙无法预料的是,明朝天下已经走到了尾声,他本人的命运也要跟着彻底改变。二十三岁中“副榜”,本来只是优等生的一次小小成功,不算什么,但后来竟成了他出仕做官的最高资格。
  
  
    六、战乱和灾荒困住了英才
  
  
    于成龙的读书学习与科举考试,看上去十分顺利,别人几十年也拿不到的珍贵功名,他轻而易举就到手了。但是我们考察历史,发现这些年山西境内竟是战争与灾荒频繁,于成龙的读书生活并不宁静,简直就是在惊涛骇浪中度过的。我们从《明史?庄烈帝本纪》中摘录一些和山西有关的记载:
    崇祯三年三月,“流贼犯山西”“陷蒲县”。“十一月壬辰,破贼于怀宁。甲午,山西总兵官王国梁追贼于河曲,败绩。”
    崇祯四年四月,“延绥副将曹文诏击贼于河曲,王嘉胤败死。”十一月,“流贼罗汝才犯山西。”
    崇祯五年秋,“陕西贼入山西,连陷大宁、泽州、寿阳,分部走河北,犯怀庆,陷修武。”
    崇祯六年春正月,“曹文诏节制山、陕诸将讨贼。”“曹文诏击山西贼,屡败之。”
    崇祯七年三月,“山西自去年不雨至于是月,民大饥。”
    崇祯九年二月,“山西大饥,人相食。”
    崇祯十年夏,“两畿、山西大旱。”
    崇祯十一年九月,“陕西、山西旱饥。”
    崇祯十二年,也就是于成龙到太原参加乡试的这一年,六月,“畿内、山东、河南、山西旱蝗。”
    从崇祯三年到六年,山西战争很多,可以说是人祸。从崇祯七年到十二年,山西灾荒多,可以说是天灾。因为灾荒,可能会蠲免一部分赋税,而因为战争,又会不断地增加赋税。于成龙家原是中小型的地主家庭,他们父子几人有功名在身,享有一部分豁免差役赋税的特权。但毕竟不是现任的大官僚,苛捐杂税也会增加到他们的头上。家境一日不如一日,是可想而知的。于成龙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读书进学,娶妻生子,参加考试,获取功名,确实是忧患重重。
    于成龙中“副榜”之后的第二年,也就是崇祯十三年,又是一个特大的灾年。“两畿、山东、河南、山、陕旱蝗,人相食。”崇祯十五年又是一个乡试年,于成龙上科中“副榜”,这科还有资格参加乡试,但记载中没有显示他到太原参加考试的信息。也许,这时候一家人守在永宁城里,相濡以沫,艰苦度日;也许,他们此时回到了来堡村老家,躲避流寇。
    在这几年中,于家做了一件盛德之事。因为流寇太多,抢劫事件时有发生。乡亲们自己组织起来,想要修建一座堡垒,保卫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堡垒的地址选在了于家祖坟附近,有风水先生提醒于时煌父子,堡垒对于家祖坟的风水不利,可能会有折损人丁财产的事情发生。
    这时候,于成龙,或者是他父亲于时煌,说了一段很有风格的话:“我里千家保聚,独我家不利,害少而利多,堡当筑矣。”意思是对大家有利就行,不必管我们一家。堡垒在于家的支持下修成了,确实起到了抵御流寇的重要作用。于氏一家,也没有遇到明显的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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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安国寺里的优昙仙花
  
  
    崇祯十六年(1643)冬,已经有了明确政治主张的李自成起义军,东渡黄河,大举进入山西,首先攻占了平阳等地,史称“山西州县相继溃降。”崇祯十七年正月初一,李自成在西安正式建立大顺政权,正月初八就进军山西。二月,李自成率兵攻陷了于成龙的家乡汾州府,然后很快攻陷省城太原府,三月占领大同后,又直奔北京。三月十九日李自成攻破北京,走投无路的崇祯皇帝含恨自缢于煤山。明朝的北京政权,到此就算灭亡了。
    李自成起义军通过山西攻打北京,沿途的山西老百姓对起义军是什么态度呢?有记载说,最初老百姓不了解李自成的政治主张,只有十分之二三的人愿意参加义军。但后来,百姓们亲眼看到了义军的风范,了解了义军的政策,就有十分之七八的人踊跃参加义军,支持大顺政权。由此可见明朝君臣的大失人心和李自成的大得人心。
    作为“封建地主阶级知识分子”的于成龙,对起义军又是什么态度呢?记载中没有明确的信息。但是,于成龙十分敬仰当时的山西巡抚蔡懋德。蔡懋德是一介文弱书生,喜欢王阳明的心学,又是信佛参禅的著名居士,并且深通兵法,善于打仗。他已被朝廷革职,但仍然率兵保卫太原。太原城失陷后,他本来有机会逃走,但主动留下来,自缢于三立祠,壮烈殉国。于成龙后来在太原读书时,经常去礼拜蔡懋德巡抚的画像。他晚年遇到蔡懋德的儿子蔡方炳,还专门为蔡巡抚的遗孀撰写了四首祝寿诗。由这件事可以了解到于成龙当时的政治态度,绝对不会同情支持农民起义,对万历、天启、崇祯等皇帝的明朝政权,是有很深厚的感情的。
    永宁城外,有一座著名的唐代古刹安国寺,风景秀美而幽静。根据记载,于成龙青年时代,曾经在安国寺隐居读书达六年之久。但记载中没有说明,于成龙是何时入寺,何时离开的,笔者猜测,应当就是在改朝换代的这几年中。寺院是佛门圣地,偏僻而清净,官军、起义军、土匪骚扰的机会少一些,可以安全避难,从容读书。另外,这也算一种隐居山林、静观待变的政治态度,根据时势发展,慢慢研究决定自己的人生走向。
    当时,安国寺的住持和尚法名纯天,在生活上给了于成龙很多照顾,两人相处得很好。于成龙在寺中,除了研读儒家的经史书籍,也翻阅了很多佛教经典,吸收了佛教文化知识。寺院中的晨钟暮鼓,清净素食,也让富家出身的于成龙得到了一种全新的体验,为日后的俭朴生活打下了基础。
    于成龙在安国寺,还有一次奇特的经历。睡梦之中,遇到佛菩萨或者仙人,赏给他一朵“钵罗花”,让他吃了下去,他在梦中还为此吟出一句诗来:“仙人赐我钵罗花。”梦醒之后,他把这种奇特体验讲给纯天和尚,纯天在藏经中查阅了半天,发现所谓的“钵罗花”,就是佛经中经常出现的“优昙花”。这种有宗教意味的奇特经历,无疑会给于成龙一些暗示和鼓励,让他珍重对待自己的人生,努力做一番不平凡的事业。四十多年后,功成名就的于成龙回忆起这件奇事,还专门写了一首七律:
    优昙曾记梦中餐,山寺日高柏水寒。
    云绕佛龛常五色,香飘精舍比芝兰。
    生平未识金银气,偶尔轻抛麋鹿滩。
    四十年来魔障尽,好教拂袖紫霞端。
  
  
    八、游学于“三立书院”
  
  
    公元1644年,是明朝的崇祯十七年,也是清朝的顺治元年。江山易主,风云变色,对广大读书人来讲,成天学习忠孝节义,这时候就有一个最敏感的气节问题。这年于成龙虚岁二十八,算是很标准的成年人了,完全有自己的思考能力和行为能力。他是如何面对这个问题的?
    顺治二年(1645),清廷下令恢复乡试,据《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传》中讲,于成龙在思想上还没有完全接受清朝统治,没有去参加这次乡试。
    顺治四年(1647),于成龙到了省城太原,进入崇善寺开办的学校,修习举业,为参加乡试做准备。这是他政治态度的一个新表现,说明他完全愿意做清朝的臣民,并且完全愿意为清朝政府服务了。效忠于明朝的思想观念,到此戛然而止。
    我们后人阅史,对前人的行为,虽然可以进行评论,但应该抱有一种较为宽容的态度,不要过分苛求。我们可以敬仰傅山、顾炎武、王夫之乃至郑成功、张煌言、夏完淳等不屈的遗民和英雄,也可以痛恨洪承畴、吴三桂等引狼入室、为敌前驱的叛徒和汉奸,但是我们也应该宽容理解处于这二者之间的一大部分人。隐居首阳、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式的生活方式,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的。
    如果你有一大家子人,上有父母,下有妻儿,旁有一大批亲友,大家要穿衣要吃饭,要读书要治病,要婚丧嫁娶,总之一句话要活下去。作为家里的顶梁柱,这时候的你该怎么办呢?是农民,你就要去种田;是工人,你就要去做工;是商人,你就要去贸易。那么读书人呢?在明清时代,读书人其实只有一条生活出路,那就是科举做官。实在做不了官的,才会去教书去游幕,一是为官场准备新的人才,一是直接为官场服务,还是离不开这个官场。这是个非常无奈的事情,设身处地一想,也就明白了。即便是那几位宁死不屈的著名遗民,比如黄宗羲、顾炎武等,有的是在晚年勉强归顺清朝,有的是自己坚决不仕,但不反对儿孙及亲友去做官,因为遗民不能世袭,大家都要活下去啊!
    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在这件事上苛求于成龙什么。顺治四年冬天,他又添了个儿子于廷劢,生活负担真是越来越重了啊!
    另外再说说于成龙就读的学校。
    根据《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传》,只说于成龙是到太原崇善寺开办的学校读书,并没有说是“三立书院”。笔者自己判断,崇善寺这座学校,其实就是当时山西省最高学府三立书院的临时办学地。
    三立书院,原名晋阳书院,创办于明朝嘉靖年间,地址在今太原城侯家巷西段。万历初年,书院筑三贤堂,祭祀王通、司马光、薛瑄,并更名为河汾书院。不久,张居正下令禁毁天下书院,河汾书院被迫停办。到万历二十一年,山西巡抚魏元贞采纳民意,变了个花样,在右所街修建了一座“三立祠”,托名为祠庙,其实仍是书院性质,延续晋阳书院、河汾书院的办学传统。到崇祯初年,三立书院办学规模已经很大,最多一次招生达二百五十名,算是山西省的最高学府。书院教风严谨,学风活泼,人才辈出,声名远扬。著名的傅山先生,就曾受邀在书院任教。
    明清易代之际,太原多经战乱,三立书院的房舍毁坏很多,衰败不堪。直到顺治十七年,巡抚白如梅才在侯家巷重新购地,大规模地复建三立书院。到雍正年间,朝廷拨银扩建,把名称又改回到最初的晋阳书院。此后,晋阳书院一直是山西省最高学府,并在清末改建为山西大学堂,成为现代山西大学的前身。
    于成龙顺治四年到太原游学时,正值原三立书院房舍残破,不能正常办学。师生们临时借居于房舍众多的崇善寺,那是很自然的事情。读书学习研讨等功课,可能主要在崇善寺,而祭祀典礼之类的活动,可能仍在“三立祠”。于成龙在著作中多次提到过太原三立祠,比如祭拜明朝殉难巡抚蔡懋德等事情,就是他参加书院的证据。所以我们可以确定,于成龙是到山西省最高学府去学习的。称它晋阳书院或河汾书院可以,称三立书院或三立祠也行,称为崇善寺的学校也无不可。
    这种具有一定民间办学特色的书院,与地方“儒学”乃至京师国子监完全不同,学风显得活泼自由,学生们的学习积极性也很高。从顺治四年到顺治八年,于成龙在那里学习了四年左右,结交了一大批志同道合的学友。在良好的学术风气的影响下,大家博览群书,交流砥砺,关注时代,反思兴亡。每个人的文化知识、社会阅历乃至儒学思想,都有了很大的丰富和提高。于成龙他们这批知识分子,面对的是异族统治的新兴王朝,是历经战乱摧残的天下苍生。他们如何适应这个新时代,如何利用自己的真才实学为国家、为百姓做一番有益的事业,如何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都是他们这些书院里的高材生天天要思索探求的大问题。这里引他一首借物言志的《鸡冠花》:
    亭亭赤帻岸台端,傲出风霜不自寒。
    要识朝阳凭一唱,扶桑高捧海澜安。
    四年的书院生涯,对于成龙来说,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他日后能成为著名的“天下第一廉吏”,在风波险恶的官场上打拼成功,凭借的就是书院里的思想文化积累。
    但不幸的是,书院培养提高了他的真才实学,却没有提高他的八股文水平。顺治五年和顺治八年,应该都是乡试之年,于成龙不但没有正榜题名,连副榜也没有考上。命运捉弄了他,却也在继续锻炼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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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0 18:40:58
  
  
    九、乡试落榜以后
  
  
    顺治八年(1651)秋,于成龙在太原参加了自己平生最后一次乡试。
    考试完毕后,于成龙和好友交城张奋云、稷山武祗遹以及荆雪涛、时泽普等人,住到城北故明晋藩的莲池东书院里,等待发榜。大家都是三立书院的高材生,平时以功名自许,这时候难免踌躇满志,畅谈理想。顺治六年左右,山西曾经爆发了大规模的抗清战争,血淋淋的记忆,是每个人心中永远的痛。从明末以来,战争不断,灾荒不断,把个锦绣繁华的大好河山,折腾得哀鸿遍野,惨不可睹。要救民于水火,要恢复太平盛世,就需要有一批以天下为己任的知识分子,勇敢地承担起这个重任。于成龙向朋友谈了自己的想法,提出了“不昧天理良心”的口号,他要以这种理念,进入清朝的官场,为天下苍生服务。
    高谈阔论在发榜之日戛然而止,学问很好的于成龙、张奋云、武祗遹这次都落榜了。考不上举人,就不能去考进士,也就得不到出仕做官的好出身,一切理想似乎都谈不上了。于成龙这年三十五岁,在太原读书四年,大概也花了家里不少钱。如今,只能够灰溜溜地回永宁老家去了。
    于成龙回乡之后,都干了点什么呢?有人说,他在永宁州大武镇那座著名的木楼里教书,赚点微薄的束修银子养家;有人说,“贵人遭磨难,于成龙砍过炭”,好像是下了煤窑当了矿工,又好像是当煤老板或者贩煤的商人,反正是跌到了人生的低谷。
    笔者倒没有这样悲观。教书,是有可能的,读书人科场不顺时,首选的职业就是教书。卖炭,也不是没有可能,但最多是参与或者经手过几桩煤炭生意,不会作为主要的职业。于成龙落榜了,境遇是很惨,但并不至于落魄到底。他的家境,在永宁应该属于中等偏上的。经过多年的战乱,经济凋敝,原来的有钱人家日子过得也很拮据,有时候会卖房卖地兑换现银,但总还是过得下去的。
    于成龙是老贡生,在永宁城里,仍然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于成龙在《请正朝仪详》一文中,曾经详细回忆故乡永宁州朝贺典礼的程序细节,这说明他亲自参加过多次典礼,可能还是主持操办的工作人员。这样的典礼,也只有地方官吏和士绅中的头面人物才有资格参加。
    另外,于成龙后来上任罗城知县,算是第一次当官,但他办事有条有理,似乎是公门老手,这也不是单纯的读书人能做出来的。他一定是在某些地方,积累了相当的工作经验。我们再看看康熙十三年于成龙在黄州平叛时的种种记载,当时有很多生员、武举、贡生、监生、绅士等身份的地方人士,参与了于成龙的各项工作,立下了汗马功劳。这些人被简称为“绅衿”,绅是指退休官员,衿是指有功名的读书人。这说明在那个时代,有功名的读书人参与地方官府事务,是常见的现象。那么我们就可以推断,于成龙在落榜居乡的日子里,曾经参与过当地乃至附近地方官府的工作。到底是吏员身份,还是幕友身份,或者是临时性的无名义的帮忙身份,我们不得而知,但他积累了丰富的官场工作经验,那是一定的。
    在家事方面,也有很多变化。顺治十一年(1654),妻子邢氏生了第三子于廷元,大哥于化龙病故。父亲于时煌也进入垂暮之年,不能再管家了。这年乡试,于成龙没有再参加,安心在永宁当起了于家的家长,管理经营那份祖传的家业。于成龙曾说:“吾永宁地土硗瘠,而天时又亢涝靡定。”意思是永宁这地方土地贫瘠,水旱灾害比较多,农业生产很艰难,做家长的就应该“率其佃仆,及时耕种,及时耘耨。宁先时,毋后时。仍不时亲身董率,勿自家懒惰,委之家人。”则他自己在农忙时节,也会亲自下地劳作。时间长了,农业方面的技术和经验,他应该也积累了不少。和农业相关的其他副业,他应该也比较熟悉。
    明末以来战乱灾荒频仍,人口锐减,各地的无主荒田很多。精明的于成龙,在居乡的这几年,有可能带着家人努力开垦荒田,也有可能低价购进别人的土地,想方设法扩大自己的田产,重振自己的家业。顺治六年的抗清战争之后,山西的局势算是比较平稳,各地都在慢慢地恢复生产,于成龙的家境,应该是一天比一天好起来了。
    到顺治十五年(1658),父亲于时煌病故,大儿子于廷翼也算成年了,读书进学,做了秀才。于成龙自己呢?难道就甘心永远做个出入公门的地方名士或者种田囤粮的田舍翁吗?于成龙有一首五言古诗《老女吟》,收录在其《诗集》的第一篇。这首诗表面上是用同情怜悯的口吻描写一位过龄未嫁的老姑娘,但实际上寄托了于成龙自己中年未仕的身世之感。全文抄录如下:
    妾身已许嫁,梅实过三春。
    四德未敢斁,归期何尚迍。
    岂为侬貌寝?应是婿家贫。
    冰融霜又至,何以采涧滨?
    布丝郎可贸,井臼妾所亲。
    旭日雁声寂,蛾眉低自颦。
    谁家车和马,百两烂其邻。
    妾命嗟成薄,桃叶空蓁蓁。
    拊心叩昊天,终待结朱陈。
    就使穷难嫁,讵将香逐尘。
    悲思古贤妇,馈馌敬如宾。
    卬友心同否?有生殊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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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0: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治盗匪用的是“霹雳手段”
  
  
    于成龙来到罗城,后悔不迭,大病一场,先后跟来的九个仆人死的死,逃的逃,最后把他这个孤老头子扔在了异乡。向上级请求辞官,也得不到批准。几番折腾,把他身上那点骄气豪气给磨炼得丝毫无存。事到万不得已之时,只好打起精神,认认真真地做起来。一肚皮的学问,如同多年的陈酒,到这时才渐渐散发出透瓶的香气。
    他先从维护社会治安做起,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保甲法”,现在被他运用起来。这种制度,历代演变不同,我们这里只作一点简单介绍。将境内的平民百姓,按照居住地,编成一种准军事化组织,比如五家为一保,十家为一大保,或者几家为一保,几保为一甲等等。保有保长,甲有甲长,层层领导,层层管理。对外是防御盗匪,一有匪情,便鸣锣击鼓,大家拿起棍棒兵器,团结起来一起出击,就像民兵组织一样,让外来的盗匪不敢轻易进犯。对内是严格管理,保甲内的人员情况,保甲长要详细了解登记,百姓外出办事,也要汇报请假。如果有违法犯罪行为,保甲内各家各户要及时规劝、制止,无效则要向上举报,隐瞒犯罪事实不报的,事发后大家要“连坐”。在太平盛世,这种严格的准军事化制度是很让人不舒服的,太不自由了。但在乱世,这却是保障大家安全的必要手段。
    于成龙是雷厉风行的人,对付违法犯罪绝不手软,所谓“治乱世用重典”,谁敢犯到于老爷手上,那就立即砍头示众。于成龙要求百姓平时不许携刀带枪,不许肆意械斗,通过几个案例警示,很快就执行下去了,良民百姓都愿意遵守于老爷的法令。
    “保甲法”推行以后,社会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那些流窜作案的盗匪,渐渐就难藏踪迹。这时,我们不得不佩服老贡生于成龙先生,他居然是位侦破缉捕的高手,这些本事都是从哪里学来的?我想,历代的《循吏传》《良吏传》乃至《酷吏传》,他绝对是读得滚瓜烂熟。他在罗城县初试牛刀,带着为数不多的衙门差役,在各地保甲长的配合下,一宗一宗地破案,抓捕,审理,处决,示众。
    没过多久,社会治安好了,政绩也做出来了。上级官府对他的行为表示赞赏,明确给他授权:大型盗案破获后,把人头解送到省里请功,小型盗案不用上报,自行处决便是。这就是他后来写的“大事杀了解省,小事即行处决”。
  
  
  

  
  
    八、敢不敢越境开战
  
  
    消弭了境内的盗匪,社会风气为之一转,老百姓也长出一口气。但罗城县还有外患,邻近柳城县西乡镇,有一大股盗匪,实力雄厚,历代为盗,可能是少数民族部落。他们经常入侵罗城县,烧杀抢掠。机动性又很强,抢完了就立即出境,罗城县管不着他们。柳城县呢,本来就惹不起这帮人,再加上人家也没有在柳城作案,更管不着人家。
    于成龙是了解朝廷法令的,这样的事情,不是自己能管得了的,只好向上级汇报。上级官府呢,对这样的越境作案也很头疼,又不是公开扯旗造反,另立为王,怎么能动用大兵征剿呢?如果只派少量的兵马去,则又明显打不过熟悉地形的本地人。盘算半天,只好把于成龙的请示束之高阁,不闻不问,让于成龙看着办。
    于成龙反复思量,如果不严厉打击这股境外盗匪,他们只怕会得寸进尺,其他盗匪也会学着榜样越境作案,让县官望而兴叹。罗城的老百姓这么服从自己的法令,这么配合自己的工作,成天盼望着过太平日子,自己怎么能不处理好这件事呢?问题的难点是,没有朝廷的命令,越境开战,即使大获全胜,回来也是死罪一条。明清时代是中央集权制政府,一切权力归中央,一切权力归皇帝,地方官是没有什么自主权的。如果地方官能够随便募兵打仗,那不就成了割据一方的藩镇和军阀了吗?
    这个难题,似乎是老天爷在考验于成龙。你不是爱讲“天理良心”吗?这个时候你问问自己的“天理良心”,该不该打这一仗?于成龙终于有答案了:“杀头就杀头吧!奋不顾身,为广大百姓的安宁生活而捐躯,总强于患病死于烟瘴吧!自己这把老骨头,还能活几年呢?”
    罗城百姓在多年的战乱中,本来就具备了一定的武装力量,家家藏有刀枪。这时候被于成龙组织起来,统一训练,准备进剿西乡。于成龙还杀牛盟誓,计算了一下被西乡盗匪残杀的百姓人数,要求大家有仇报仇,有怨报怨,要和敌人一命抵一命,勇敢作战。为了保障进剿成功,于成龙还组织百姓修了一条通向柳城西乡的道路,让自己的民兵能够进退自如。
    这场越境战争到底打了没有?记载其实很不清楚。最原始的资料是于成龙自己的《治罗自纪》,文中并没有提到战争情况,只说:“而渠魁俯首,乞恩讲和。”真实的情况可能是,于成龙练兵修路,声势浩大,柳城西乡的少数民族首领闻讯后害怕了,赶紧派人来谈和。他们愿意把以前从罗城掳掠的人口、牛只、财物尽数归还,从此再不侵犯。同时也希望罗城方面能够有所妥协,每年十月以“犒赏”的形式,送给他们一些牛只、布匹和美酒,这就叫“化干戈为玉帛”。这些条件,于成龙和罗城人民能够接受,双方就签订了协议。看样子,柳城西乡的盗匪也不是甘心做强盗,只是为生活所迫,目无王法,以掳掠维持生计而已。
    于成龙虽然签订了协议,但态度仍然十分强硬,要求对方认真写下保证书,并找保人签字画押。如果以后胆敢犯界,那绝对会立即进兵征剿,赶尽杀绝。此后,罗城边界基本宁静,但小型摩擦仍时有发生,于成龙果然说到做到,毫不手软。少数民族的人不怕死,但害怕剥皮,于成龙就以剥皮为号令,终于用铁腕手段,逐渐制伏了这些部落,保障了罗城人民的安宁。
    于成龙的这一政绩,也获得了上级官府的嘉奖。上级觉得于成龙办事果断,效果明显,真让领导省心,反而厌烦其他州县请示汇报、等待上级派兵的做法了。
  
  

  
  
    九、对百姓用的是“慈悲心肠”
  
  
    前文介绍了于成龙维持社会治安时的霹雳手段,似乎是杀人不眨眼,剥皮不心痛,活脱脱一个“酷吏”形象,这样的清官太厉害了,有什么好呢?于成龙其实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不得已而为之。用严厉手段打击了少数人,换来的是多数人的平安生活。他还有春风和煦的另一面,霹雳手段与慈悲心肠,在他身上是合而为一的。
    平民百姓务农为本,只要社会治安好了,盗贼绝迹了,农业生产自然而然就逐渐恢复起来了。于成龙作为一县之长,有“春郊劝农”的职责,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视察农业生产。
    每年春季,他征调几名瑶族差役,抬着一架竹滑竿,自己坐了下乡,到各地去察看。在田间劳作的百姓们看见县太爷来了,都跑过来围成一圈,拜伏于地,嘘寒问暖,非常热情。于成龙虽然没有种过稻子,但也是懂农业的,看谁家的田地经营得好,就表扬一番,给那家题一个匾,写一副对联,鼓励他们好好干。看谁家偷懒不耕种,就动员左邻右舍去好言劝告,恶言辱骂,总要把那家的人轰到地里干活去。于成龙是穷老爷,手里没钱赏人,就靠这些朴素的手段,奖勤罚懒,动员大家把生产搞好。不几年工夫,荒芜的罗城就变得“禾穗被野,牛羊满山”,大家都过上了温饱的日子,经济一天天地繁荣起来。
    于成龙还很注意和老百姓搞好官民关系。百姓家的婚丧嫁娶,于成龙都尽量去参加,送一份薄礼,讨一杯水酒,一点儿也没有官老爷的大架子。他还借机劝导大家讲究礼仪,节俭办事,不要奢侈浪费。老百姓们也都把于老爷当成是自己人,过上三天五天,就跑到县衙看望看望,帮助于老爷干干活,安慰安慰于老爷的乡愁。听说于老爷很久没有收到家信,了解不到家乡亲人的情况,大家就跟着一起难受,一起痛哭,好像自己也飘泊到了异乡。
    征收赋税,也是于成龙的主要工作。当时官府弊端陋规很多,朝廷的政策本来是轻徭薄赋,与民休息,但地方官俸禄微薄,不够花销,像于成龙这样的正七品官一年才四十五两银子,地方官府也没有什么活动经费,所以就形成了不成文的规定,以熔铸银锭要损耗等理由,向老百姓加收一笔数量不定的“火耗”银。征收赋税时,也常在砝码升斗上做手脚,尽量多收一点,充实自己的“小金库”。于成龙在这件事情上严肃认真,完全遵守朝廷法令,不加收一丝一毫。为了防止差役暗中取利,于成龙都是坐在大堂上亲自征收,老百姓直接把银钱交到于成龙手里,于成龙则直接把收据写好发给百姓。称银称粮的砝码升斗,都以户部统一颁发的为准,绝不欺瞒百姓,伤害百姓利益。
    罗城县的老百姓,哪里见过这么公道善良的官老爷?他们知道于成龙的生活十分清苦,心里十分过意不去,在缴纳钱粮时,常常会多带几个铜钱,顺手放到于成龙的桌案上。于成龙忙于公务,一开始并没有留心百姓们的小动作,后来发现了,便询问是怎么回事。罗城百姓不好意思地说:“知道老爷清苦,又不收火耗,我们稍稍提供点柴米钱总可以吧!”于成龙坚决不收,百姓们坚决要给,最后于成龙破例一次,只收了一壶酒钱,算是让百姓们请客。当时于成龙每天喝一壶酒,价值四文,可能就收了这四文钱。后来百姓们再拿钱来,于成龙是坚决不收了。有一年于廷翼来罗城探父,罗城百姓知道了,心想,肯定是于老爷家里穷得过不下去了,所以才派人来取钱,急忙凑了一些钱送过来,非要于成龙收下。于成龙委婉地说:“我儿子一个人出门,带钱行路也不方便,还是拿回去孝养你们的父母吧。”
    他和老百姓的关系,就处到了这个份上。于成龙后来总结道:“时法令太严,有犯必杀;情谊为重,婚娶丧祭民间之礼,一行无不达之隐。罗城之治,如斯而已。”在这段话中拈出八个字,就是“法令太严,情谊为重”,换句话说,就是对犯罪分子像冬天一样寒冷,对平民百姓像春天一样温暖,对犯罪分子用霹雳手段,对平民百姓用慈悲心肠。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于成龙就是这么一个独特的人物。
  
  
  

  
  
    十、特色办案尽显爱民情怀
  
  
    于成龙治理罗城的又一件大事是法律诉讼,也就是平时所说的判断官司。这方面有不少宝贵资料和精彩故事,从中可以发现于成龙的机智与情怀。以下我们就一件一件地讲来。
  
    1.赵廖两家械斗杀人案
  
    罗城民间素有械斗风气,汉人与少数民族之间,汉人的不同家族之间,为了芝麻绿豆大的小事,便会酿成几个家族几代人之间的仇恨,打打杀杀,无休无止。历代官府,对此既管不了,也不敢管,只能听之任之,由民间自己解决,解决不了就继续打下去。
    于成龙上任后,屡次明令禁止民间械斗,老百姓虽然肯听于成龙的话,但械斗风气并不是几张告示就能彻底禁止了的。终于有一天,爆发了赵廖两家的大械斗,双方为了争五亩地,已经斗了多年,这次双方都倾巢出动,大打了一回。结果是,赵家死了三十八人,廖家死了四十七人,赵家被焚毁房屋七十二家,折算一下,是廖家暂时获胜。赵家吃了亏,便跑到衙门告状,请求于成龙主持公道。
    于成龙一看,嗬!罗城县才多少人口啊,你们一打,就打死了近百号人!罗城县才多少房屋啊,你们一烧,就烧了七十二家!这可是个典型案例,正好借此杀一杀罗城的械斗风气。他把涉案双方的人都叫到县衙,其他无关的罗城百姓也来了很多,观看知县大人断案。
    于成龙仔细研究案情后,用“判词”的形式发表了精彩而严肃的长篇大论,以此教育百姓。我们不妨用白话阐述这篇“判词”。
    “械斗这种恶习,是犯王法,伤和气,天理不容,人神共愤的罪恶。本县上任以来,曾经几次贴出告示,明令禁止械斗。又担心百姓们不能悔改,于每月初一十五,召集各乡各村的父老,当面告诫劝谕,希望能够消除械斗,挽救罗城县的不良风气。谁知道,本县虽然费尽唇舌,但大家都听不进去,改悔不了,最近又发生了赵廖两家的大型械斗,死伤众多,损失严重。这都是因为本县诚信不够,威望不够,不能很好地感化百姓,才导致了这么一种结果。
    今天,我再一次告诫你们。天下的各种事情,都应该讲道理,用公平的道理来调解矛盾,化解纠纷。如果道理讲不通,那就应该诉诸法律,让官府用朝廷的王法来替你们评判。使用法律已经不算是上策,更何况是使用暴力呢?如果暴力最终能够解决问题,那也行啊,可是暴力解决不了,最后还得使用法律、使用道理来公平解决。就以本案为例,暴力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把问题复杂化严重化了,这是何苦来呢?所以说,械斗是天下最笨拙的人使用的办法,聪明人是不这么干的。
    我们再说说本案,赵廖两家相争的,不过是五亩大的一块土地。以每亩二十千钱计算,五亩不过是一百千,并不值多少钱。两家如果有诚意,何妨好好商量,或者分开耕种,或者合伙耕种,为什么要出此下策,大打出手呢?如果你们自己解决不了,那就让官府来解决,即使一方败诉,损失也不过是一百千钱,算什么大事呢?现在你们不愿意讲理,也不愿意打官司,自己用械斗方式来解决,结果赵家死了三十八人,廖家死了四十七人,加起来是八十五人。人的生命这么宝贵,把它赔给价值一百千的土地,这得失利害怎么算呢?值不值呢?不用本县替你们算,你们一定会恍然大悟的。又烧了赵家七十二家房屋,这七十二家的财产与一百千的土地相比,得失利害又怎么算呢?如果你们十天前来找本县投诉,那么这八十五个人就不必死,七十二家房就不必烧了。你们仔细想一想,痛苦不痛苦?后悔不后悔?本县给你们讲这些话,都难受得伤心流泪啊。
    现在说说本案的判决。如果按照法律来严惩凶手,那么至少应该再杀赵家四十七人,廖家三十八人。你们要知道,两者不能相抵,甲杀了乙,按律应该杀甲,丙杀了丁,按律应该杀丙,不能以各死一人结案。现在赵家的死者,不一定全是廖家的死者杀的,廖家的死者,也不一定全是赵家的死者杀的,按法律应该各算各的罪。现在本县仁义为怀,不忍心在大难之后,又杀赵廖两家几十口人,把全村变成废墟,两姓断绝后代。必须法外从宽,将胁从犯罪的大多数人免于追究,只将赵姓族长赵君芍、赵翰生,廖姓族长廖桂穆、廖顺成按律斩首,以示警告。另外,廖家死亡虽多,但房产没有损失。赵家房产被焚,全村化为灰烬,死者则较少,双方算是扯平了。那块荒地,是械斗的起源,两家都不能购买,由官府变价发卖给外姓,隔断两家,永免争执……”
    最后,于成龙再次告诫教育了一番,让现场的老百姓全都领教了一回械斗的害处。不久,血淋淋的四颗人头悬挂高竿,形成震慑。别的大户人家,哪里还敢再发动械斗?
    笔者阅读这则“判词”,感叹良久。于成龙名为轻判,实为重判,说是重判,又算是轻判,这中间的权谋机智,确实是厉害得很。按大清法律,这次算判得极轻,按罗城官府旧例,又算判得极重。而且,砍的全是族长的脑袋,丝毫没有姑息,颇有古良吏“诛豪强”的遗风。
  
    2.生员举报胥吏案
  
    罗城县生员严从龙控告县衙书吏胡安之欺诈百姓,并指责于成龙“养奸宿蠹”。
    面对百姓的指责,于成龙既没有恼羞成怒,也没有包庇下属,而是用自责忏悔的态度,依法处理了此案,给了严从龙满意的答复。
    他在批示中说:“如果不是你仗义执言,本县就会终身受到坏人的蒙蔽。本县去年到罗城上任,身边缺少能干的人才。只有胡安之周详安稳,谨慎勤劳,在众胥吏中鹤立鸡群,表现出色。本县因此信任他,把许多事情都交给他办。又见他办事认真,毫不苟且,矢勤矢慎,于是更加信任。没想到胡安之这些出色表现,原本就是要骗取本县信任的。先取得本县的信任,然后肆无忌惮地祸害百姓。本县读书多年,竟不能看透这个玄机,如果不是你来控告,至今还受蒙蔽……现在已秘密派人将胥吏胡安之拘押审办,特此通知你。”
    这个案例没有最终结果,到底是胡安之犯法,还是严从龙诬告,记载并不明确。在明清时代,衙门胥吏蒙骗长官,欺压百姓是常见现象,恶劣生员包揽词讼,挟制官府,也并不鲜见。谁是谁非在这个案例中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于成龙的为官态度。自己有了错误,就敢于承认改正,下属有了错误,也敢于立即处理,并不包庇,维护官府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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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3.大户滥用私刑案
  
    我们都知道一句俗话:“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似乎是合情合理的,但有家规,并不意味着可以滥用私刑。在朝代更迭,中央政府统治力量薄弱时,地方上的豪强大户,往往会拥兵自卫,自行号令。从积极方面讲,能够保一方平安,从消极方面讲,就会滥用私刑,形成一定的黑恶势力,削弱官府的统治。
    罗城县当时普遍存在这种情况,经过于成龙的一番整治,地方治安好转,民间的各种力量都俯首帖耳,开始当太平百姓。但大户人家藐视国法,自行其是,仍然是社会上的一种隐患。比如有一家号称“总戎侯伯”做过武官的绅士大户,一向就比较强横。于成龙说:“今威令已行,民知礼仪,此曹不悛,终不可为治。”但又找不到整治这家大户的机会。
    正好,有一家情况相似的黄姓大户,犯到了于成龙手里,被于成龙抓了典型。事情是这样的,黄大户家一个年轻的家僮,违反了家规,大户先将家僮打了个半死,然后让人押着送到县衙,说明违规缘由,要求于成龙做主,将家僮斩首正法。我们在看影视剧乃至小说时,常会遇到这样的情节。大户人家对待下人,最严厉的威胁就是绑起来送官法办,好像官府和他们家是沆瀣一气的。
    于成龙自然不吃黄大户这一套:你把人都打得半死了,还送到我这里做什么?该不该斩首正法,岂是你这土豪劣绅能够做主的?他仔细审问,了解到家僮犯的只是轻微过失,最多杖责一顿,并不是死罪。黄大户私自用刑,却也犯了王法,不能不追究。
    于成龙拍案而起:“尔即送官,知朝廷法在。而尔擅自动刑,杖责家僮,是藐视官法。”下令,将黄大户责打三十棍。黄大户连忙磕头告罪,请求宽恕。最后打了没有不得而知,但此举无疑为罗城的广大穷人出了一口恶气,知道官府是讲公道讲法律的,并不是和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穿一条裤子,不管穷百姓的死活。
  
    4.维护寡妇案
  
    关于寡妇的守节,现代人早就有了不同的看法,觉的不够人道,应该提倡寡妇再嫁。于成龙在这方面的观点比较复杂,从传统道德伦理的角度讲,他支持寡妇守节,但从生活情感等方面讲,他又支持青年寡妇的自愿改嫁,并不是“老古板”。在封建时代,寡妇守节的积极意义是抚养孤儿,维护家产,某些不法之徒逼迫寡妇改嫁,目的也很简单,就是谋夺家产。寡妇是当时的弱势群体,是需要家族、邻里乃至官府的保护照应的。
    罗城县发生了一宗小案子,寡妇沈宗氏的九岁儿子跑到邻居江峰青家玩耍,挥拳打了江峰青七岁的儿子。事后,沈宗氏一面责打儿子,一面上门赔礼,但江峰青不依不饶,小题大做,非要告到官府,让沈宗氏赔偿儿子的医药费。
    这件事,本来就是沈宗氏理短,谁让你儿子打了人家儿子呢?适当赔偿少量医药费,也是说得过去的。但于成龙不这么看问题,小孩打架,家长们各自管教孩子也就是了,江峰青这样大闹,分明是大男子仗势欺负寡妇,其心可诛。
    他在判词中说:“江峰青所谓的延医调治,说白了就是讹诈医药费。沈宗氏是个寡妇,含辛茹苦,抚孤守节。你一个堂堂男子,做她的邻居,就应该尊敬她,佩服她,周济她的困难,原谅她的过失。你反而觉得孤儿寡母好欺负,你还有人心吗?本县是相信天道的,知道你将来免不了恶报,老婆孩子会沦落为寡妇孤儿。你儿子如果真的有伤,限三日内抬到县衙检验,由本县出钱给你儿子治伤,不能再向沈家索要一丝半点。如果无伤,就从此了事,不许争论。如果再要胡搅蛮缠,强词夺理,本县就把你抓起来惩办,以此警告那些欺凌孤寡的恶徒。你不要觉得本县存心厚道,就以身试法。”
    从这篇判词中,我们也可以发现于成龙的思想习惯,爱用因果报应观念来教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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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4 10:08:03
  
    5.冯婉姑婚姻案
  
    这是一宗普通的婚姻纠纷。古时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一般都是以父母之命为准的,婚姻的男女当事人并没有多少发言权。于成龙作为封建时代的官吏,按道理也应该尊重“父母之命”的习俗,但他却别出心裁,用自己的“天理良心”,成全了一对有情人。
    事情是这样的:西门外居民冯汝棠,有女儿名叫冯婉姑,美丽而多才,爱上了家里的塾师钱万青。两人情投意合,私通款曲,这在那个时代也算是出格的丑事。不过,钱万青也是有情有义的人,正式托媒向冯家提亲,准备结成百年之好,婚事正在商量中。这时候,城里头有个纨绔子弟吕豹变,看中了婉姑的美貌,他知道钱万青与婉姑私订终身,就买通冯家婢女,挑拨离间,为钱冯二人制造矛盾。同时正式向冯汝棠提亲,聘礼下得很重。冯汝棠贪图吕家富贵,就答应了这门婚事,择吉迎娶。冯婉姑和父亲哭闹了几回,无济于事,只好上了吕家的花轿。在拜堂时,刚烈的冯婉姑拔出剪刀,刺中了吕豹变的喉部,然后趁乱跑到县衙告状。钱万青闻讯后,知道婉姑没有变心,便跑到县衙要求于成龙主持公道。吕豹变呢,匆匆包扎好伤口,也来告状。一宗案子,三家都想当原告,只有冯汝棠几头不是人。
    于成龙问明案情缘由,决定为这对有情人做主,便写下一段极有趣的判词,原文如下:
  关雎咏好逑之士,周礼重嫁娶之仪。男欢女悦,原属恒情;夫唱妇随,斯称良偶。钱万青誉擅雕龙,才雄倚马;冯婉姑吟工柳絮,夙号针神。初则情传素简,频来问字之书;继则梦隐巫山,竟做偷香之客。以西席之嘉宾,做东床之快婿。方谓情天不老,琴瑟欢偕。谁知孽海无边,风波突起。彼吕豹变者,本刁顽无耻,好色登徒。恃财势之通神,乃因缘而作合。婢女无知,中其狡计;冯父昏聩,竟听谗言。遂令彩凤而随鸦,乃使张冠而李戴。婉姑守贞不二,致死靡他。挥颈血以溅凶徒,志岂可夺;排众难而诉令长,智有难能。仍宜复尔前盟,偿尔素愿。月明三五,堪谐夙世之欢;花烛一只,永缔百年之好。冯汝棠贪富嫌贫,弃良即丑,利欲薰其良知,女儿竟为奇货。须知令长无私,本宜惩究。姑念缇萦泣请,暂免杖笞。吕豹变刁猾纨绔,市井淫徒,破人骨肉,败人伉俪。其情可诛,其罪难赦,应予杖责,儆彼冥顽。此判。
  判决是钱万青与冯婉姑成婚,冯汝棠免究,吕豹变杖责。
    由这篇判词,我们便可以知道,成天研习理学、讲究“天理良心”的封建官吏于成龙老夫子,并不是面目可憎的“卫道士”,而是一位通情达理、亲切可爱的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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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4 13:39:44
  
    6.钱青选代婚案
  
    这宗民间婚姻官司,几乎就是绝好的戏曲素材。我疑心后来戏台上常唱的类似剧目,就是从于成龙这宗案例改编的。
    有位叫颜俊卿的年轻人,长相十分难看,但家境富裕。他看中了高贤相的女儿慧娟,却不敢自己前去提亲相亲。表弟钱青选家世清寒,却是英俊多才。颜俊卿便央告钱青选代替自己去相亲,果然一去婚事就定了。过了几天,要迎娶了,颜俊卿还是不敢出面,仍由钱青选代劳。不料,老天爷这次帮穷人,下起了大雨,河流水涨,迎亲队伍无法回家。高贤相急中生智,就请钱青选在自己家里拜堂成亲,入了洞房。钱青选战战兢兢的,虽然与美女同床,也只是隔着被子睡觉。对外人来说,这也算是“生米煮成了熟饭”。三天后,恼羞成怒的颜俊卿赶到高家,不由分说就冲着钱青选的脸蛋子揍了一拳。钱青选不服,到县衙击鼓告状,就是这么一件逗人的事情。
    于成龙呢,自然是忍俊不禁,问明缘由,提笔写了一篇绝妙的判词,原文如下:
    高贤相相女配夫,乃其常理;颜俊卿借人饰己,实出奇文。东床已选佳婿,何知以羊易牛;西邻纵有责言,终难指鹿为马。两次渡湖,不让传书柳毅;三宵隔被,何惭秉烛云长。风伯为媒,天公作合,佳男配于佳女,两得其宜。求妻到底无妻,自作孽也。高氏应断归钱青选,不须另作花烛。颜俊卿既不合设骗局于前,又不合奋拳于后,事已不谐,姑免罪责。所费聘仪助钱青选成婚之资,以赎一击之罪。媒妁尤原、言福焘,往来诓骗,实启衅端,各重笞一千,以示惩儆。此判。
    这宗案子的结果是,颜俊卿赔钱,两位媒人挨打,钱青选与高慧娟安心做夫妻过日子。老百姓看到这判决,估计是心服口服,哄笑不已。
  
    7.巧判月饼案
  
    判断官司,本来应该是在事实基础上,讲法律,讲道理,合理合法才行。但有的官司,事实已经完全搞不清,法律和道理也就没法讲,在这种情况下,于成龙也有自己很灵活的处理办法,让其合乎人情,让大家都能够坦然接受。比如这宗月饼案。
    罗城县有一家老字号“月中桂茶食店”,在广西省内颇有知名度,卖的主要是糕点类食品。中秋节来临的时候,他们便大量出售月饼。这种月饼五文钱一个,比于老爷平时喝的一壶酒都贵。有位钱老太太,带着三百文钱,到“月中桂茶食店”购买了六十个月饼。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但当时店中顾客太多,店员孙小弟前后忙碌,失于检点,竟在这个节骨眼上出了差错。孙小弟坚持认为,钱老太太还没有付钱,钱老太太则坚持说,自己已经把三百文交给孙小弟了。双方争吵起来,店内顾客和店外居民都跑过来看热闹,一时间聚集了几百人,乱哄哄无法下场。
    罗城县城本来就很小,在县衙里的于成龙很快就得到了消息,带人赶了过去。他控制住现场秩序,仔细盘问了钱老太太和孙小弟,也询问了当时在现场的顾客和店员,大家各执一词,莫衷一是。虽然只是三百文的小纠纷,但一时也把于老爷和现场所有人给难住了。
    于成龙说:“钱氏老太太,年过六旬,一向老实厚道,似乎不至于为了三百文而起赖账之心。何况,她出门时确实带了三百文钱,现在钱袋子已经空了,可见她确实是付了钱。”店员孙小弟一听,急忙喊冤。于成龙接着又说:“月中桂是全省驰名的老字号,信誉良好,也绝不会因为三百文钱而欺负老太太。店员孙小弟,在月中桂工作八年,一向也是诚实可靠,更不会有诈财之事。看来,事实是这样的,钱老太太确实付了三百文钱,放在柜台上,而店中其他人乘乱顺手牵羊,偷了此钱,店员孙小弟并没有真正收到这笔钱。现在,如果让钱老太太再出三百文,未免太冤。如果让月中桂认了这三百文的损失,则怕开了先例,店内人人效尤,会造成更多的损失。”
    说着,于成龙看了看店中看热闹的几百人,笑了笑说:“我看店内购物者有三百多人,大家学学古代的鲁仲连,做做好事,排解纠纷,一人出一文钱,凑够三百文,了结此事如何?”
    这件官司断得就是不合法不合理,但现场每个人出一文钱,实在也算不上什么损失,反而算行了一善。于成龙这种做法,其实是照顾了钱老太太,也救了孙小弟。如果按合法合理的判法,应该双方各认一半,钱老太太再出一百五十文,另一半由店里承担,而店里肯定会让孙小弟来承担,甚至还会因为出错而解雇孙小弟。
    于成龙的判法,其实就是付出极大的善意,保护弱者,只便宜了那位顺手牵羊的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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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4 15:33:20
  
    8.粪污新衣案
  
    过去的打官司,有的是惊天动地的冤情,有的则属于没事找事的无聊纠纷。比如这宗粪污新衣案,内容就十分搞笑。
    罗城居民平襟亚,家里有几个小钱,他从广东买了几件昂贵的绸缎衣服,准备结婚的时候穿用。可是,新衣服买回来,不穿出去显摆显摆,那不是白买了吗?他穿上新衣,浑身轻飘飘的,城内城外地闲逛。没想到十分倒霉,在桥上遇见挑粪的乡民屈天章,屈天章一不小心,失足滑倒,两桶大粪正溅到平襟亚的新衣服上,你说倒霉不倒霉?
    平襟亚当然是恼羞成怒,火冒三丈,非要屈天章赔他一套新衣服。屈天章是个挑大粪的穷汉,哪有钱赔这么好的广东“时装”?于是,官司就打到于成龙这儿来了。
    按道理,这事是屈天章不对,弄脏了人家的新衣服,就该赔偿人家。但屈天章不是故意的,属于无心之过,另外家里穷,也没有钱赔。于成龙从“良心”出发,就偏袒了屈天章。先问平襟亚:“你那衣服能洗干净吗?”平襟亚不敢胡说,答道:“能洗。”于成龙道:“能洗就回家洗一洗吧!洗完了不还是新的吗?屈天章弄脏你衣服不对,但又赔不起钱,让他给你磕二十个头赔礼吧!”平襟亚只好从命。
    案件需要记录,判词也是需要写的,这里就不引用了。
  
    于成龙这些判案记录,在他本人的文集《于清端政书》中并没有收录,可能是清代文人在编辑《断案精华》之类的著作时,从官府档案中搜集整理的。本书依据的,主要是《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传》这本书,至于这些案例是否全是罗城的事情,笔者也没有作进一步的考证。通过这些案例,我们既可以领略于成龙在司法方面的成就,也可以领略于成龙作为“父母官”“青天大老爷”的爱民情怀。另外,从中也可以了解罗城县的发展情况,顺治十八年县城只有六户居民,到康熙初年,已经人口众多,相当繁荣,各色人等都在过着自己的生活,经历着自己的喜怒哀乐。这一切,当然和于成龙的辛勤工作是分不开的。但于成龙自己,对其政绩显然并不满意,他曾经写诗道:
    书生终日苦求官,及做官时步步难。
    窗下许多怀抱事,何曾行得与人看!
    也就是说,他的抱负极大,才能极高,想法极多,罗城知县这个职位,并不能让他充分施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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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一、顶撞上级反而获得赏识
  
  
    康熙二年(1663)秋天,广西乡试,于成龙临时被调到省会桂林担任帘官。
    据于成龙的《治罗自纪》,说是“特取入帘”“居闱中”,应该指担任“内帘官”,而别的记载,都说是“外帘官”,其实意义都差不多。“内帘官”包括各位考官,也有处理其他考务的官员,“外帘官”则主要负责维持考场秩序和外围工作。区别只在于,“内帘官”属于限制自由活动的保密人员,“外帘官”的活动范围大一些,自由一些。
    于成龙是小官穷官,到桂林去的时候,衣装陈旧,行李简单,只有一件皮套(羊皮被子或者大衣之类)。平时呆在罗城,倒没什么感觉,一到桂林,会见各地官员,就显出寒酸来了。于成龙自己倒是很想得开,满不在乎。他的《偶吟》诗云:
    石崇豪贵范丹贫,生后生前定有因。
    传语世间名利客,不如安命是高人。
    广西左布政使,俗称为“藩台”的,名叫金光祖。这个人脾气暴躁,对待下属非常严厉,动不动就要粗口骂人。但他是广西省的“二把手”,巡抚下来就数他了,下级官员们只好耐心忍受。于成龙呢,也是刚烈脾气,不肯让人。在考场工作的那些日子里,只有他敢和金光祖顶嘴,也因此挨了更多的骂。《治罗自纪》中的原话是“时藩宪峻厉异常,辄欲诟詈属官。成龙心不平,居闱中屡以抗直,不少挫辱。”但结果怎么样呢?于成龙不但没有因此得罪,反而引起了金光祖的重视。别的官员都是唯唯喏喏的,一副奴才相,反倒把于成龙衬托得鹤立鸡群。金光祖再一对照于成龙平时的政绩,哟!怪不得他敢顶嘴,原来是有真本事的啊!所谓“不打不成相识”,两个人就惺惺相惜起来。
    金光祖心态一变,眼光一变,再看于成龙就倍加可敬可爱。每天早晚,只要有了闲工夫,他就把于成龙请过来聊天,畅谈广西军政大事。于成龙一肚子学问,一肚子见识,这时候终于遇见了知音,也就大谈特谈,问啥说啥。把个金光祖听得心花怒放,请喝茶,请吃酒,这些在别的官员看来是“恩典”“盛典”的,都毫不吝惜地降临到于成龙的头上。于成龙是好酒之人,三杯过后,头脑发热,吹胡子瞪眼,谈起国家兴亡,民生疾苦,往往是义形于色,毫不顾忌。官场上哪里能找见这种率直的英才?
    通过这次交往,罗城知县于成龙无疑成了广西左布政使金光祖跟前的“大红人”。不久,金光祖官升一级,担任广西巡抚,成了省里的“一把手”,对于成龙,当然是要格外照顾的。
    按照朝廷的制度,布政使和巡抚,是没有权力直接调动提拔官员的。但可以通过变通的手法,临时调用于成龙代理别的官职,然后向朝廷汇报,请求批准。金光祖当然是想这么做的,他想把于成龙留在桂林,委以重任。但是,有人不答应啊!谁呢?罗城县的百姓,他们听说于成龙不回来了,就组织了很多人到桂林请愿,非要把于成龙请回罗城不可。
    结果,于成龙只好继续担任罗城知县。(这个故事,于成龙的《治罗自纪》并没有记载,笔者依据的是《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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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二、一份现场考试的答卷
  
  
    于成龙受到金光祖的赏识,两个人曾经畅谈广西军政大事。《于清端政书》中有一篇《对金抚台问地方事宜》,应该是当时谈话的文字记录。谈话时,金光祖还是广西左布政使,俗称“藩台”,不久后升任巡抚,就称为“抚台”了。这篇文章可能是事后的记录,所以称其为“金抚台”。笔者研读文章,感觉涉及内容重大而广泛,于成龙的回答相对简略一些,好多问题都只谈到处理原则,而没有提到具体解决方法,有些问题于成龙表示很为难,并没有办法解决,这都像是仓促之中的口头回答。金光祖是省级大员,平时关注的问题很多,于成龙只是偏僻地方的小小知县,对全省政务不一定有很全面的了解,只能从宏观原则上谈一谈。我们后人读史,既没必要求全责备,也没必要盲目称赞。对金光祖来说,于成龙的回答已经非常出色了,证明他绝不仅仅是个“知县”的水平。我们从这些回答中,也可以了解于成龙本人的政治理念,下面分条介绍。
  
    1.地方政治的总原则是“肃清吏治”
  
    于成龙提出:“敉宁地方之要,莫若安民。而安民之法,必以肃清吏治为先务。吏得其人而洁己爱民,则弭盗、固圉、省刑、息讼、兴利、剔弊诸务毕举。虽在边徼,可渐次化理矣。”
    这个说法并不新鲜,属于老生常谈,人人皆知。在孔子时代,就有“举直错诸枉,能使枉者直”的说法。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肃清吏治?历代王朝制定的各种复杂而严格的官吏选拔考查制度,目的都是肃清吏治。用孔孟之道程朱理学教育天下读书人,目的也都是培养合格的官吏人才。而清官廉吏层出不穷,贪官污吏也层出不穷,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在我们只能说,各朝的前期中期,走向盛世的阶段,清官廉吏相对多一些;中期后期,走向衰世的阶段,贪官污吏便大量出现。一切似乎都是为孟子“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的观点提供论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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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4 22:28:56
  
    2.如何消弭地方“盗匪”
  
    于成龙清醒地指出,地方上的“盗匪”其实全都来自于“人民”。黎民百姓虽然没有读书明理,但天性都善良老实,绝对不愿意入山为寇。一者因为灾荒战乱,饥寒交迫,得不到官府的赈济安抚,只好铤而走险;二者因为官府催讨赋税,刑罚过重,百姓无法忍受,只好啸聚山林。所以,地方上“盗匪”多,主要还是官府的责任。于成龙的这个说法,十分合理,也十分胆大。
    至于解决方法,也还是从吏治做起。基层官员要“清净寡欲”,自己先做个清官好官。然后用儒家的圣贤之道教化百姓,引导百姓安居乐业。再用法家的“保甲法”严格管理,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官员要爱护百姓的生命和财产,刑罚和赋税都要尽可能减少一些,要让老百姓多享受一些人生的乐趣,一家老小团团圆圆,男耕女织,勤俭致富。这样,山上的盗匪也愿意回家了。
  
    3.如何安抚、管理少数民族
  
    广西多民族杂居,当时民族矛盾比较严重,壮族、瑶族等民族时有起兵反抗清朝的“叛乱”之举和相互之间的劫掠行为。被清朝大兵镇压之后,表面上暂时安定,但仍然是暗流汹涌,时有危机。
    于成龙提出的解决办法是:“若稍疏一面之网,多方招抚,开诚布公,消疑释嫌,逆僮虽愚,亦必乐生恶死,悉归王化,不烦弓矢而土宇宁谧。”意思是不要只依靠征剿镇压,而应该多用和平的招抚手段,加强沟通和交流,这样来缓和民族矛盾。
    至于和平时期的民族政策,于成龙认为,这些民族不懂孔孟之道和诗书礼义,“骄悍固其素习”,这是不可能彻底改变的。地方官对他们,应该慢慢地笼络教育,不要急于求成。要“宽舒其手足,约束其心思”,这句话不容易理解,笔者推敲了一下,认为应该是在日常行为上随顺他们的民族习惯,放任自流,让他们保持原有的生活状态,而在统治关系上,要加强思想控制,要求他们绝对服从官府,做大清朝的顺民,不允许有一点点的反抗。在“抚绥驯制”方面,于成龙提出“宁猛勿宽”,也就是一有反抗迹象就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综合一下这几种观点,就是胡萝卜和大棒并用,怀柔政策与高压政策并行,灵活运用,保障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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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4 22:33:56
  
    4.如何在军事要塞设防
  
    于成龙表示自己不太熟悉广西地理,不知道何处地势险要,何处应该设防,只是按一般常识,提出:“屯戍之兵不可不设,而统兵之法不可不严。兵以卫民,亦有祸民者;兵有防奸,亦有作奸者。屯戍设防,宁简勿滥。”
    他在这里,还是“以民为本”,提出了军民关系问题。那时候,除了个别名将带兵时军纪严肃,对老百姓秋毫无犯,大部分兵营里都充满了“兵痞”,将官们也有很多是不法之徒。驻扎一方,骚扰一方,对民间来说是一大害。但国家军事要塞,又不能不设防,所以必须严明军纪,防止军人作奸犯科。设防地点和兵马,当然是越少越好。
    他这条建议,等于是没提,金光祖哪敢减少设防?最多强调一下军纪而已。
  
    5.如何兴复倒废的驿站
  
    古代没有电报电话互联网,政府的信息传递全靠遍及全国的驿站。驿站除了接待信使,还兼有“宾馆”的功能,为过往官吏提供食宿服务。有时候,还要兼理一部分物资运输事务。国家在驿站设有专门的官吏,每年也有一定数量的工作经费。但驿站事务繁重,军情大事刻不容缓,过往官吏又难免无理征调勒索,稍出差错则上司责罚立至。驿站人员不堪忍受时,只有弃职逃走一法,这就造成了大量驿站的倒废。所以,于成龙说:“驿站最为民苦。”
    关于如何兴复,于成龙认为,这事没有什么好办法。驿站是国家通信命脉,绝对不能够出差错,再苦也要兴复开办。但应该严格执行制度,检查过往信使及官吏们的“火牌”“勘合”等证件及相关公文,有合法手续的就提供服务,手续不全的就拒绝服务,减轻驿站的负担。另外,严禁过往官吏私自征调差役,无理勒索财物。驿站还要健全档案,详细记录各种事件账目,文簿四季循环,以便随时查核。主管官员应该实心奉行制度,并体贴关怀驿站人员,不要过重地批评责罚,避免出现弃职逃亡事件。这样,驿站的民吏受害较少,驿站也能逐渐恢复起来。
  
    6.如何完成“钦限”任务
  
    这里的“钦限”是指详细繁琐的官府公文册籍。明清时代属于中央集权制,几乎一切政策决定都由朝廷发出,而朝廷为了研究下情,又需要收集丰富的基层信息,这就造成了超大数量的公文来往。在中原一带,基层官府里精通文案的人才比较多,还可以勉强应付,而偏僻的广西省,有文化会计算的知识分子数量很少,官府很难雇佣到足够的书吏,处理公文的难度就比较大。
    于成龙在文中说:“一二经承,兼理六房。事繁人寡,簿书堆案。有司攒眉,昼夜不停,而案牍弥积。”日常处理的文案事务,有由单、奏销、会计、征解,还有清丈田亩、编审户口、催造开垦等等。全都非常重要,出不得一点差错,违不得一点期限。稍有差错,上级就会发回重造,这又势必会超过期限,受到责罚。
    如何解决这个困难呢?于成龙提出一条不得已的办法,广东省经常把罪犯发配到广西来,这群人中有一些精通书算的,可以临时借来帮忙。但官府里又没有这笔工资开支,不能给人家支付费用。这些人挣不到工资,就会想其他办法,请求本地的“里甲”私自帮忙,这又是违纪犯法的事。
    最后,于成龙表示很无奈,这事没有什么好办法,只能硬着头皮拼命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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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4 22:37:21
  
    7.如何管理土司事务
  
    土司制度是封建时代的一种民族政策。对那些有一定凝聚力战斗力的少数民族部落,采取羁縻怀柔手段,朝廷封赐给其首领一定的官职,颁发印信,由他统领整个部落事务。官职也是世袭的,可以子孙相传。名义上臣服于朝廷,并缴纳一定的贡赋,实际上是相对独立的自治王国,朝廷并不干涉其内政。到了政权更迭,朝廷统治无力的时代,这些土司政权就难免蠢蠢欲动,制造混乱。
    于成龙认为,这是因为土司身边没有正人君子做助手,出主意,所以才会胡作非为。解决办法就是,派一些能干的人进去,影响教育土司,使其内部和平,正常向朝廷缴纳贡赋。至于地方官府,最好不要对土司有过多的苛求,免得引起他们反感。
    这也不是什么容易操作的好办法,只是一些大原则。
  
    8.征收赋税时如何剔除陋规“火耗”
  
    这个问题,是于成龙比较熟悉的,他做知县,成天面对的就是这些。
    他很客观也很无奈地表示,广西经过二十年战乱,黎民百姓一直挣扎在生死线上,贫穷程度超乎想象。才勉强完成正赋,又要面对朝廷强行摊派的盐引,百姓们只能束手待毙,已经没有什么敲榨余地了。即使是最贪最坏的地方官,也收不起那些陋规“火耗”。为什么?老百姓是要钱没有,要命也只剩半条了,你从哪里收“火耗”?
  
    9.如何清理刑狱,惩处刁顽
  
    历乱之后,百姓穷困,犯罪的人多,监狱经常是满的。而不法之徒,恃强凌弱,又常常打着法律旗号兴讼诬告,既坑害广大善良百姓,又给官府增加了工作量。这就有一个清理刑狱、惩处刁顽的问题。
    这方面的情况,于成龙也是熟悉的。他的思想很明确,提出“宁失出,毋失入”的大原则,也就是宁可错放,不要错抓。“失出”“失入”两条都是官员在执法过程中容易犯的错误,但两相比较,还是“失出”对百姓更有益一些,对清理刑狱更有效一些。这倒不是说于成龙支持办错案,而是要把握一条“少抓人”的原则,让百姓们能够安心生活,“好生之德自洽”。
    封建时代法律森严,司法机关和法律制度都相当完备,但又不提倡打官司,认为这是万不得已的办法,主张以教化为先,矛盾纠纷以调解为上策。哪个地方的人爱打官司,就会被视为“民风刁顽”。
    于成龙消除诉讼风气的办法是,“禁止教唆,严绝赦前”,也就是,发现某人教唆别人打官司,就要立即惩处,严禁这种风气。而且,朝廷大赦之前的违法犯罪行为,既在赦免之列,那就绝不受理。在听取原告陈述时,官员要仔细审察他的语调和表情,看他是不是诚实人,有没有恶意诬告的情况,绝不随便受理官司。
    这是颇具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司法原则,和我们现在讲的法律精神是有些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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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5 01:15:47
  
    10.如何鼓励开垦荒田
  
    多年战乱造成人口锐减,土地荒芜。战乱之后,招纳流民,开垦荒地,就成了朝廷大事。在这方面,朝廷本来就有优惠政策,垦荒之后三年之内,不向朝廷缴纳赋税,三年之后才“起科”。
    于成龙认为,地方官员谨遵朝廷“三年起科”的政策就足够了,不要随便扰民,老百姓哪个不爱垦荒种地啊?田园很快就能够恢复,人烟很快就能够密集。
  
    11.如何惩治贪官污吏
  
    这是封建社会的大问题,老问题,但具体到比较偏僻的广西省,于成龙认为事情相对简单一些。
    他说:“蛮烟瘴雨,地瘠民贫,性命之念重,富贵之心冷。”也就是说,那些富庶之地,地皮厚,油水多,容易引起官员的贪心,贪污腐败现象就严重一些。像广西境内这些贫穷地方,官员们都以保重身体、延续性命为上策,发财致富的心思相对要淡泊一些。如果上级严肃认真一些,就能杜绝官员贪污现象。
    官府内部的衙役,祸害百姓的情况要多一些,被称为“衙蠹”。于成龙说,这也不难治理,发现一个,就清除一个。衙役每年更换一次,不让他们长期呆在官府。平时严格管理,不要让他们酿成大错,落到犯罪砍头的地步。
  
    12.如何积储备荒
  
    这方面,于成龙提倡古法,也就是建立“常平仓”。秋天,从百姓手里平价收购余粮,储存起来。第二年春天青黄不接时,再平价出售给百姓。这种办法,也不是没有弊端,但只要官府实心理事,是能够起到救济作用的。
  
    于成龙在这篇文章中,还简略地提到其他几项事务。如:土物之采买、里甲之苛派、新役之帮贴等,都属于地方弊端。但是在此百废待兴之时,这些细支末节并不是急于考虑的,就没有进一步展开议论。根据于成龙的《治罗自纪》,他向金光祖提出的这些建议,大部分都得到采纳。金光祖又把这些建议向朝廷汇报,朝廷也采纳了其中一大部分。应该说,“七品芝麻官”于成龙通过口头和书面的议论,为当时的朝廷政治,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他的这些出色表现,也为将来自己的举“卓异”和连续升官,奠定了基础。这篇文章,可以算做是于成龙对上级现场考试的一份出色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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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5 01:17:35
  
  
    十三、提建议改革盐务弊端
  
  
    从康熙元年(1662)开始,盐务成为广西地方的一项扰官害民的重大弊政。
    在中国封建时代,食盐属于国家专营,是非常重要的财政收入。国家向盐商出售“盐引”,即特许证,商人持“盐引”到盐场买盐,然后运输到指定地区销售。这里头虽然不能说没有弊端,但百姓们已经适应了。可是,国家为了提高财政收入,人为地提高了指定限额,要求各地多卖盐,多收税,这就造成了一系列新的弊端。
    清朝时,广东广西两省,都属两广总督管辖。广东省“盐引”积压,不能完成销售任务,官府就把这部分积压,强行摊派给了广西省。广西省为了完成任务,又层层摊派给下级官府,并把食盐销售成绩和官员的政绩考核,也就是“考成”挂起钩来。完不成销售任务,官员们就算是“不称职”,影响到今后的提拔重用。各级官员万般无奈之下,只好自己组织差役运输销售,把食盐强行出售给百姓。官员们十分痛苦,但最痛苦的还是广大老百姓。
    金光祖担任布政使时,主管全省财政,对盐务的利弊自然十分清楚。升任巡抚之后,手中的权力稍大,他就决心改革这项弊政。第一次,他向朝廷上书申请豁免食盐销售任务,被朝廷严词拒绝。他在被迫执行朝廷命令的同时,继续研究解决办法,第二次向朝廷上书,提出“区划户口食盐法”,在他的极力调停之下,“盐引”被削减了三分之二,各级官府和老百姓头上的负担便减轻了一大部分。但是,盐务仍然弊端重重,官府和百姓仍然叫苦不迭。
    金光祖无奈,便下发文件,要求基层官员研究对策。于成龙接到文件后,结合自己对盐务利弊的认识,向金光祖上了一份《条陈盐引利弊议》。在这篇文章中,他详细汇报了基层的实际情况,并提出了解决办法。
    他说,自从“区划户口食盐法”实施之后,各地官府都积极行动起来,有的招商立埠,有的组织官运,有的地处深山,自己没条件招商,就委托上级代为招商。在大家的努力下,食盐销售任务普遍都能完成,有的地方还能超额完成。各级官员的“考成”应该是都没有问题了,但广大百姓受到了更严重的剥削,越来越穷苦了。问题出在哪里呢?于成龙提出“禁官运”“革埠商”两条解决办法,指出问题就出在“官运”“埠商”这两方面。
    所谓“官运”,就是官方组织食盐的运销。柳州府一带,官府和百姓都很穷,官府没有足够的运销资金,百姓也不可能事先垫付,所以只能先向盐主赊借。盐主因为不是现钱交易,便趁机抬高了价格。运输时,官府的差役因为不是给自家做生意,处处都不节省,运费很高。这样在销售时,盐价已经高了好几倍,这些费用全由买盐的百姓负担。另外,发盐之时,官买官卖,都不考虑市场的实际需求,只是一味地多多发运,贪图完成任务,表现政绩。到零售时,因为发来的食盐数量过多,又不得不强迫百姓多买。百姓们既要出高价,又必须多买,贫穷人家能有几个钱?这不仅影响了百姓向国家缴纳的“正赋”,也造成了很多百姓的破产。所以于成龙提出,“官运”应该立即禁止。
    所谓“埠商”,是指本地的盐商。这些盐商,为了自己赚钱发财,在运销过程中自然斤斤计较,处处节省,不会有浪费的环节,其成本和“官运”盐相比,是要低很多的。但是,因为有官运的高价食盐在,这些商人不敢低价倾销,得罪官府,便把盐价提高到“官运”盐的水平。这样利润极大,埠商自然是一百个愿意。于成龙说,这帮人的良心是坏透了的,他们卖盐时和官府勾结,强行摊派,收钱时又沿门挨户,强行索讨,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所以于成龙建议革除他们的卖盐资格。
    于成龙的正面建议是支持“流商”,也就是自由贸易的外地商人。流商成本低廉,竞争也比较激烈,在市场杠杆的操纵下,他们愿意深入到各地去大量贩卖价格便宜的食盐。这样,既能完成全省的销售任务,又能方便百姓,是两全其美的事情。为了方便流商,于成龙建议简化流通环节,流商从广东运盐进省,在梧州要办理一个“交引换票”的手续,等于是获得了省内销售的“许可证”,从梧州到柳州府,再“凭票换牌”,获得柳州府境内的销售权。进入府境之后,就不应该再有更多的管理环节,不要限制区域,让商人们自由买卖去。另外,官府对“私盐”的缉查力度也应该适度放宽,不要总拿这个借口去骚扰流商做生意。这样,流商和百姓都方便了,到处都会欢迎流商的便宜食盐,唯恐流商不去,食盐量少。
    于成龙还建议说,广西提督手下有数万兵马,每年食盐的消费量很大。而为兵营准备的“马平盐包”,不足二百。省内多余的“盐引”,其实可以存起来,以备兵营的不时之需。而两广境内和周边地区驻扎的藩王以及八旗将军,平时倚仗特权,都会做些贩盐的勾当,于成龙建议官府不要多管这些闲事,让他们和流商一样去自由买卖,目的是加强市场竞争,平抑盐价,保障供应。
    于成龙的这篇文章,确实很有卓见。他运用的是道家“无为而无不为”的思想观念,也比较符合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些观念。当时的盐务弊端,主要是由于官府办事急躁,错误地将销售任务强行摊派给下级,把销盐与考成挂钩,逼迫基层各级官府实施了一些不合市场规律的措施,最终坑害了百姓,引起了社会的恐慌不安,所谓“欲速则不达”也。而一旦放宽了政策,减少了环节,食盐销售自然会有合理的好转,“盐引”任务也就不愁完不成。
    他的这篇文章,不仅仅是给广西巡抚出了个好主意,也不仅仅是表现出自己的才气见识,而是用自己的智力,为广西省成百上千的基层官吏解决了公务烦恼,为广西全省的广大百姓减轻了经济负担,解决了吃盐问题,让成千上万户家庭免于破产和逃亡。如果这些盐务经验被国内其他各省借鉴实行,则受惠的基层官吏和黎民百姓就会更多更多。这篇文章,也许只花费了于成龙三五天的时间和精力,算不了什么,但确实是功德无量,善莫大焉!
    这里还得讨论一件事。关于“区划户口食盐法”,王若东等人著的《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传》中认为,于成龙在康熙元年就向金光祖提出建议,请求实施“区划户口食盐法”,部议允许后,广西“盐引”因此减去了三分之二,把这件“功劳”安在于成龙的头上。笔者认为,康熙元年时于成龙和金光祖并无私交,知县似乎也不宜直接向布政使上书。另外,此年“盐引”事件刚刚出现,各种弊端还没有充分爆发,似乎也不会引起各级官府的重视。在《条陈盐引利弊议》一文中,于成龙并没有明确指出“区划户口食盐法”是自己的建议,只说是金光祖在极力调停过程中,向朝廷提出此项方法,似乎是金光祖本人的创见,和于成龙并无关系。“区划户口食盐法”的具体内容,我们现在不得而知,但从名称分析,似乎应该是一种比较严格规范的专卖制度,划分食盐销售区域,由指定的盐商经营,并且根据区域内的户口计算食盐消费量,定量销售。这种方法的好处是根据消费量制定销售量,避免强行摊派多卖,也减轻了官府“考成”的压力。但因为“官运”和“埠商”本身的弊端,这种方法仍然造成了食盐价昂和强行多卖的后果。于成龙在文章中支持“流商”,其中有一条就是打破原来的区域销售,允许“流商”在府一级的广大范围内自由销售,这个建议无疑是更正了金光祖“区划户口食盐法”的错误。笔者最后的结论是,“区划户口食盐法”不是于成龙的设计,而是金光祖或者别人的。此方法存在失误,并不能算是一件好的“政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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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5 01:37:50
  
  
    十四、再次向金光祖陈述地方事宜
  
  
    在《于清端政书》中,还有一篇很重要的文章《再陈粤西事宜》。《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传》称这篇文章是于成龙离任时向金光祖作的最后陈述,可能有其根据。笔者详细研读原文,没有发现离任告别之类的词句。全文看上去,似乎是于成龙主动向巡抚金光祖陈述基层官府和民间的种种疾苦。和前一篇《对金抚台问地方事宜》的广泛性宏观性相比,这篇文章则显得更加切合于成龙在罗城县的实际,每件事都讲得具体而详尽。他的这些建议,应该也由金光祖采纳,并向朝廷作了汇报,最后由朝廷酌情采纳实施。
    下边依次叙来。
  
    1.塘兵骚扰民间
  
    所谓“塘兵”,是指在各地驻防的绿营兵。驻防范围较大的叫“汛兵”,较小的叫“塘兵”,更小的叫“铺兵”。
    本来朝廷有明文规定,“文设铺兵,武设塘兵,两不相涉”,禁止塘兵骚扰民间。但地方官有的徇于私情,有的和塘兵存在勾结行为,不闻不问,纵放塘兵居住到乡村,成天向百姓勒索各种供应,危害极大。于成龙要求巡抚严查此事。
  
    2.“见年”的“答应”负担
  
    所谓“见年”,读如“现年”,是指乡村中负责催办钱粮的值勤人员。所谓“答应”,是指接待、供应、支差等事务。
    本来也有明文规定,“见年”只负责催办钱粮,不负责到官衙支差,供给上司差役饭食和过往仕客的下程酒席。但此事积弊已久,衙门仍然把这些人力财力负担摊派到“见年”身上。有些地方本来已经革除此弊,但某些无耻之徒,借口外地仍然摊派,恐吓百姓照旧施行。于成龙也要求巡抚严查此事。
  
    3.知府的权力过重
  
    这篇文章是于成龙和金光祖的私人通信,所以也大胆谈到了敏感问题,就是知府权力过重。
    当时,最基本的行政区划是州和县,散州与县平级,直隶州地位稍高,州县的直接上级是道、府、厅三个衙门。府是一级行政区划,而道和厅是省里的派出机构。州县的下情,由道、府、厅三家共同伺察,权力三分,互相制约,弊端比较少。后来,道、厅两个衙门奉朝廷命令裁撤,州县的直接上级只剩下了一个知府,这样知府就比较容易独断专行了。州县官的好坏,全凭知府一句话,省级的藩台臬台,很难了解到真实情况。如果知府人品不端,则下级容易阿谀奉承,上级容易包庇徇情,对吏治、对民生,这都不是好事。此事也请巡抚认真考虑。
    笔者认为,于成龙所说出于实际的见闻经验,是有道理的。但明清时代,地方官制层层重叠,官多事冗,行政效率本来就极差,让道、府、厅三家共同管理州县,也未必就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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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5 02:48:20
  
    4.公平收银
  
    于成龙先讲了一通老百姓的疾苦,然后提出公平收银的办法。
    他的原则是既不要亏待百姓,也不要亏待国家。使用户部统一颁发的天平砝码,收银时,县官就坐在大堂上,将天平放在座位旁边,让老百姓自己用天平称银子,哪个盘放银,哪个盘放砝码,由百姓自便,以示无弊。百姓交银之后,县官立即发放票据,百姓就算完成了赋税任务。
    收银时,不允许使用民间的戥秤,防止秤上作弊。称银、发票等事务,不许书役代劳,也是防止作弊,杜绝“明加”“暗加”之类的事情发生。
    于成龙这个办法,是他自己用惯了的,确实能有效地杜绝弊端。他勤政肯干,能够坐到大堂上一个一个地监督,换了别的县官,谁能耐这份辛苦呢?
  
    5.及时收发,提高办事效率
  
    每年的赋税,朝廷新定的期限是四月九月,分两次催征。于成龙指出,这两个月正值农忙季节,百姓们时间很紧,赶很远的路到县里,都急着完事回家。
    官府应该提高办事效率,随到随收,收后立即发放票据,为百姓节约时间。不能懒惰拖延,让百姓隔宿守候。
    这其实是件很小很具体的事,但确实关系着百姓生活。于成龙专门向巡抚汇报,要求严查,也足见其爱民之心。
  
    6、通融征收期限
  
    朝廷规定的赋税征收期限,是全国统一的。但各地气候不一样,耕种收获时间也不一样。四月九月,广西正是农忙季节,催征赋税,太过于扰民。
    于成龙建议通融一下征收期限。春季,从三月到四月,都可以随时征收。如果愿意缴纳全年赋税者,可以进行奖励,不要局限于四月一个月。对困难家庭,春季无法缴纳者,也可以通融到秋后全部缴纳,不必拘泥于四月缴一半,九月缴一半。
    对特别困难的家庭,地方官府也可以适当做主,减免一二,不必与穷百姓锱铢必较,算之无遗。为了防止不肖之徒利用减免政策作弊取利,于成龙建议张榜公布,尽量公开透明。
    他说:“如此新例虽定,而恩行于例之中,是催科中之抚字也。”也就是在催讨赋税的朝廷公务中,同时又存有安抚百姓的美意。“抚字催科”是于成龙重要的执政理念之一,应该也算是他的发明创造,后来曾经多次向下属推广。
    另外,于成龙还提到官府在催征中的固有弊端。如果在四月以前赋税全部征完,那官府就有多余精力向百姓摊派“火耗”了;如果已经征完而不立即解运银两,那官府就会悄悄挪用这笔钱了。于成龙建议巡抚严肃查处这些事情。
  
    7、体恤“见年”的生活
  
    前文已经提到过“见年”,广西的这种角色,与内地的“里长”“长排”是一样的。每个地方,由十个人轮流值勤,每人值一年。
    这些人在值勤时,除了催讨正务,官府的各种不合理摊派也一并加了过来,成为“见年”家庭沉重的经济负担。常常是九年积累,一年破家。值勤完毕,再用几十年工夫,家里也不能恢复元气,所以官府应该体恤这些人。
    于成龙说,“见年”以前承担的各种“答应”,朝廷已经明令革除。如果以后能严格执行,这部分负担自然是免了。但“见年”家里也有田地,也需要耕种料理,如果成天挨门奔走,催讨赋税,自家的田地肯定是要荒芜了。官府应该在每年开征之时,贴出告示,令百姓自己到县里缴纳赋税。若有不肯主动缴纳的,再令“见年”出面催讨。“见年”也不要自己挨门去催讨,“见年”去催“头单”,再由“头单”去催“花户”,分级执行,大家的工作量都不大,“见年”可以轻松地完成任务,有时间去料理自家的田地。
    至于“见年”的其他事务,如初一十五去点卯,过年过节去谒见,平时的伺候,都应该全部革除,以安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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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5 02:52:15
  
    8.正赋之外的杂派问题
  
    所谓“杂派”,等于是正赋之外的“杂税”,也就是平时人们常说的“苛捐杂税”,是老百姓的超额负担。皇上和朝廷要唱红脸,做好人,屡次下旨,严禁地方官府征收“杂税”。但是,地方官府确实无法执行朝廷这些“惠民政策”。为什么呢?官府事务太多,朝廷拨给的经费又太少,不向老百姓摊派行吗?
    于成龙作为一个大清官,也十分为难地说:“然亦有确不可少者。”他一一举例说明:每年印制赋税票据“由单”,其纸张工墨费用,要摊派下去;印制“实征”的单据,其纸张工墨费用也要摊派下去;为国家采购药材,经费不足,要摊派下去;制作包装表笺公文的包袱,经费不足,也要摊派下去;春秋二祭,这是朝廷大典,花费不能太节俭,要摊派下去;起解编银的路费,两次“奏销”的路费,都要摊派下去。这些都是常规惯例,不能不做这些事,不能不花这些钱,不摊派“杂税”就无法完成。
    于成龙的解决办法是,既然朝廷不可能拨足这些经费,那只能与百姓好好商量,公开透明地办好这些事情。县官在大堂上召集百姓开会,讨论商量具体的摊派数额,银钱够用就行。当着大家的面,收齐银两,县官在“派单”上用朱墨批示清楚,然后把“朱单”交给“见年”保存。这样,即使有存心不良的县官想从中贪污,也不敢把多派的“朱单”留给百姓做自己的把柄。
    至于非常规的上级杂派,比如罗城县过去帮云贵解运军饷的费用、帮各道进表的费用、帮浔州的路费等等,县官将上级的文件公开展示给百姓,然后再从容商议完成。
    这样,县官将信息全部公开,不必愧对百姓,百姓也不必怀疑县官从中贪污。大家互相信任,有紧急公务也就可以互相帮忙,共同完成。
    某些地方的不肖官员,借口境内少数民族百姓不识汉字,不懂官府规矩,就不公开详细信息,由官府包办“杂派”事务,让百姓们笼统地交钱。刚开始,或者还有照顾百姓之心,时间久了,就会在其中私自加派,中饱私囊,给百姓们增加大量的负担。所以应该严厉禁止官府包办“杂派”,必须做到信息公开,用途明确,数额合理,有据可查。
    老百姓搞不清楚哪些是正赋,哪些是杂派,主要原因是官府不及时发给“由单”。少数民族百姓虽然不识汉字,但也能拿着“由单”向别人询问,搞明白自己的赋税情况。不发“由单”,很容易混淆原熟土地和新垦土地的区别,让百姓们盲目多缴赋税,官府把杂派悄悄加在正赋里头,老百姓也不会知道。
    朝廷的法令越来越严厉,官府投机取巧的办法也就层出不穷。不发“由单”,有各种借口,比如“印结”“甘结”等,增添了很多麻烦,让人摸不着头脑。
    于成龙建议巡抚调查这些事件,出其不意地向乡民询问,纳税之后有无“由单”,没有“由单”,就说明当地官府肯定有问题。官府里保存的那份“收银大流水簿”,一般都打点停当,毫无破绽,看不出问题来。但只要把官府保存的收银发票与百姓手里的“由单”两相对照,立即就能发现问题。这样调查,那些不肖官员就无法从中贪污了。
    于成龙的这条建议,对他的同僚们来讲,确实是毒辣了一些。
  
    9.官员的体统与百姓的冤情
  
    在前面各条中,于成龙建议巡抚严厉查处官员的贪污腐败问题,对贪官污吏,他是深恶痛绝的。但是,一牵扯到“民告官”的问题,于成龙又有很多周全的考虑。
    于成龙认为,官和民之间,如同父子关系,有上下尊卑的体统,不能够紊乱,不能够鼓励“民告官”。他说,广西开辟的最初几年,民告官者,大多是外地流棍教唆本地少数民族百姓告状,借机诓骗钱财。及至升堂审理,流棍先跑了,剩下不通汉语不识汉字的少数民族百姓,茫然不知所问所答,案件也就不能成立。近几年的情况又不同,百姓告官,大都事出有因,是受了官吏的逼迫坑害,不得已而为之,上级是应该重视这些事情的。
    被百姓控告的官员,应该顾及到自己的体面和廉耻,及早引咎辞职,避免与百姓当堂对质。“若反复争辩以祈免罪,加民以刁巧,宁不自愧?纵使辩明无辜,复何面目腼居民上乎?”
    作为上级官员,如果立意与民洗冤,公开查处犯罪官员,则无疑会助长民间的“刁诈”风气,不利于培养良好风俗。上级应该将“民告官”的状子暂时压下来,不公开受理,然后通过其他监察手段,缓缓地清理这些贪官污吏。这样,既收到了惩处警示效果,又不让百姓承担以下犯上以民告官的过失,维护了民间的良好风气,也给广大官员保全了一个体面。
    在于成龙的时代,有上下尊卑这些体统讲究,考虑周全一些确实是应该的。只是,现代人早就不讲究这些了。
  
    10.边防问题和民族问题
  
    这一条是于成龙替巡抚金光祖考虑的。
    他认为,交南(今越南)发生内乱,各派势力都争着依附中国,以求支持保护。朝廷对此辈不可过于信任,边防不可疏忽。一旦彼地内部平定,必有强势人物出现,危害中国边境,不可不早防备。
    另外,境内很多地方改土归流,也就是从土司制变成一般官制,当地少数民族百姓未必心服口服,仍然存在一定危机。巡抚应该多加防范,未雨绸缪。
  
    这篇《再陈粤西事宜》,既向巡抚金光祖汇报了基层的各种弊端,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解决办法。而这些办法,无疑又来自于成龙自己的工作经验。我们从他的工作经验,又可以发现他洁己爱民、兴利除弊的种种政绩,由此也可以更清晰更全面更深刻地了解于成龙的名吏风范。史书的记载都很简略,幸好还有他本人的文章传世,给我们留下许多可以探寻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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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5 02:59:08
  
  
    十五、与民兴利的措施
  
  
    前文介绍的于成龙政绩,大都是以“除弊”为主。在“兴利”方面,广西巡抚金光祖和两广总督卢兴祖在举“卓异”的文件中,曾有很概括的介绍:“建学宫,创养济院”,前者是兴学,后者是养老。
    所谓“学宫”,包括封建时代各地普遍存在的“文庙”,祭祀孔夫子等儒家圣贤,是儒家知识分子的心灵圣地。也包括县级的“儒学”,又称“县学”,就是官办的县级学校。有些地方,文庙和儒学的地方是分开的,或者是相邻的,有些较为贫穷的地方,两者可能就合在一起。罗城县学宫的情形我们现在搞不清楚,根据当地的贫穷情况,合在一起的可能性比较大,建筑可能也是比较简陋的。有可能是购地新建,也有可能是在明朝的学宫废墟上重建。
    根据朝廷规定,知县的职责是:“掌一县治理,决讼断辟,劝农赈贫,讨猾除奸,兴养立教。凡贡士、读法、养老、祀神,靡所不综。”这里头包含着教育,也包含着祭祀,所以兴建学宫,是于成龙的分内之事。修建经费,可能会有一部分是朝廷正式的拨款,有一部分属于前文提到过的“杂派”,还有可能是当地士绅大户,包括于成龙自己,慷慨解囊捐助的。
    兴建学宫的意义,绝不仅仅是盖几间房子祭祀孔子,其核心内容应该是认真地办教育,有正规的教学、考试等项目,为地方培养人才,传承文化。根据前文介绍过的案例,罗城县里有塾师、学童、生员等各色人物,应该是有一定教育基础的,只是文风不盛,人才稀少而已。广西境内各地,在战后认真兴建学宫的情况可能比较少。于成龙本人是太原三立书院里培养出来的人才,十分重视教育事业,他按照自己的职责完成了任务,反而显得十分突出,所以成了举“卓异”时明确列出的政绩。
    “养济院”,相当于现代的“敬老院”,是专门关怀老年人的。在古代,主要是收养没有子孙赡养的孤寡老人,是纯粹的公益设施。这方面的记载也非常少,我们不能了解具体情况。对于成龙来说,这既是知县的分内之事,也是行善积德的机会,以他的办事能力,这座养济院应该有不错的规模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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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5 03:01:18
  
  
    十六、有诗有酒的清苦生活
  
  
    自从仆人们散去之后,于成龙在罗城的生活就显得极为艰苦。衙门里的公务,还有书吏差役帮办,个人的事务,比如做饭洗衣之类,就只有自己操劳。于成龙小时候在家里当少爷,长大了当老爷,虽然不是大富之家,但也算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到现在,一切都得从头学起。于成龙是相信命运的,他在罗城“立意修善,以回天意”,自己学着做家务,也算是惜福修行的一个法门。平时政务太忙,他没有多少做饭的时间,经常一天只吃一餐,闲了吃两餐。既省钱,又省时间。
    他四十五岁以前,不知道爱不爱饮酒。到了罗城之后,每晚必须饮酒一壶,只买四文钱一壶的普通烧酒。手头钱紧的时候,每天就只喝半壶,反正是不能不喝的。我疑心于成龙的嗜酒,是从史书里借鉴来的养生之道。据《史记》《汉书》记载,西汉名臣袁盎,曾经被朝廷贬谪到比较湿热的吴地,那地方当时也算是烟瘴之地。临行前,他侄子袁种出主意说,每天坚持饮酒,就能对付南方的卑湿,保障身体健康。后来袁盎果然平安地回来了。于成龙的每日饮酒,应该有养生保健的目的,当然也是排遣愁闷的良方。后来,饮酒成了他终生的爱好。
    他晚上饮酒时,不用下酒菜,连筷子也不用。拿出一本唐诗,一边念,一边喝。有时不念诗,自己拿纸笔写诗,边写边喝。有时候,想起了自己的身世、命运、故乡、亲人、朋友,忍不住悲从中来,就一边哭一边喝,喝到嘴里的,不知道是酒还是泪。这里引一首《粤西九日》,是重阳节写的:
    冷落荒城又一秋,每逢佳节转添愁。
    黄茅嶂远今犹古,白发风凄叹复羞。
    菊瘦懒看空泪落,雁回遥望暮云收。
    闭门却厌登高去,醉里心魂到故丘。
    有时候,公务并不繁忙,于成龙可以从容地睡午觉,睡足了就起来读史书,读一会儿有感慨了,还会提笔写几首诗。《罗城署中闲咏》云:
    窗前驯鸽行书案,惊醒主人午梦时。
    起坐闲看十七史,古今成败有谁知?
  
    子厚当年被谪时,柳州城上写新诗。
    那知千载存亡后,我与先生共客羁。
    有时候,睡梦之中,居然足踏祥云,向着遥远的山西永宁飞去,好像立即就能见到亲人了。可惜,梦境也不能尽如人意,飞到湖南洞庭湖时就落了下来,被当地人留住说话。这还不算,梦中一摸身上,官印居然丢了,于是又赶紧回转罗城。且看他的《写梦》:
    终日思家怅复吁,梦魂飞泊洞庭湖。
    忽惊信篆归何处?别却耆童觅旧途。
    在罗城当知县,每年的俸禄是四十五两白银。这笔收入,只比教书先生略好一点。有人算过这笔账,知县每月大概只有三两多银子的收入,只能保障全家人的粗茶淡饭,吃好的都不行。再多养一匹马,就有点入不敷出。如果再有日常的人事交往和其他开销,那就远远不够了。于成龙孤身在罗城,不必管家里的花销,自己一个人的衣食,又极其简单节省,这笔钱应该是花不完的。有时行点善事,捐助公益,也能拿出一点钱来。
    但于成龙的“穷大方”,有时候竟会影响到自己的酒瘾。弄到没钱买酒了,就去勉强戒酒,戒了酒又睡不着觉,那就写诗吧:
    一夜一壶酒,床头已乏钱。
    强欲禁酤我,通宵竟不眠。
    于成龙后来回忆,在罗城的生活是“天下有极苦之地,居之久而不为苦者”。罗城虽然贫穷破败,但山高皇帝远,无人管束,可以过得自由自在。自己吃粗食,穿破衣,想醉就醉,想哭就哭,上司看不见,百姓也不嫌。后来治理得法,条件改善,日子过得也好一些,和老百姓相处得如家人朋友一般,做一点好事,老百姓就会感恩戴德,有一点成绩,上级就会赞赏表扬。平时没有复杂的官场交往,过年过节不给上级送礼,上级知道他穷苦,也不会嫌弃。这种日子,倒也有一种特殊的乐趣。
    刚开始的几年,于成龙一心企盼着能活着回家。曾经到城隍庙祈祷,说自己平生没做一点儿亏心事,请求城隍老爷保佑,让自己任满后平安返回故乡。后来的几年,乐趣渐多,心也就安定下来了。
    大儿子于廷翼,曾经不远万里到罗城探父,相聚了一些日子。只是不知道于廷翼来时,有没有给于成龙带来新的仆人。以前的仆人死了几个,让于廷翼赔累不少。据说,这次于廷翼带来一封族令,族长要求于成龙任满后辞官回乡,不必再做这受穷赔钱的官了。也不知于成龙如何跟儿子解释的,族令并没有起到作用,于廷翼呆了一些日子就自己回家了。罗城百姓,还主动凑钱,想给于廷翼带回去养家,于家父子当然一文钱也没有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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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七、来之不易的“大计”“卓异”
  
  
    康熙六年(1667),于成龙因为政绩突出,被两广总督卢兴祖举为“卓异”,这是清代地方官员最为珍贵的荣誉和升官资本。对于成龙来说,这个荣誉其实来之不易。
    清代官员的考核制度是比较完备的。文官三年一次,武官五年一次。京官和一二品地方大员的考核称为“京察”,中下级地方官员的考核称为“大计”。“大计”中,布政使与按察使的考核称为“考题”,由总督巡抚撰写评语。省内其他官员,各由其上级撰写评语,送交总督巡抚审核,决定等级,称为“会核”。“京察”和“大计”最后都由吏部会同其他相关衙门审核定稿,上报皇帝批准。
    于成龙是七品知县,他的考核评语应该是由柳州知府撰写初稿,汇报给布政使和按察使,经过审核后,再上报给巡抚和总督。
    考核的内容,分为操守、才能、政绩、年龄健康状况四个方面,简称为守、才、政、年。知府、知州、知县这些基层官员,还要考核其仓库是否亏空,赋税是否完成。这些内容,都不是凭空填写,而要根据相关的档案记录认真审查。
    考核的成绩分为三等,一等为称职,二等为勤职,三等为供职。考核为一等的,还要“保举”,“保举”有比例,地方中下层官员大概是十五比一。“保举”被朝廷批准的,就称为“卓异”。
    于成龙的操守和才能应该都不成问题,健康状况虽然不错,但年龄是偏大的。至于政绩,因为罗城是极穷苦的县,仓库、赋税方面,于成龙的完成情况可能不是最好的。所以,在知府、布政使、按察使这几层的“会核”中,给于成龙的评语并不是很高,没有列入“保举”名单。
    任何严密的制度中,总免不了会加进人为的因素。于成龙的“会核”成绩不高,也有可能是某些官员对于成龙有偏见,故意压低了他的考语。而广西省的“一把手”巡抚金光祖,特别看重于成龙,在这件事情上动用了领导权威。他向布政使和按察使发脾气说:“如果你们不把于成龙保举上来,那我就专门向朝廷上疏推荐于成龙!”
    布政使和按察使惹不起巡抚,只好重新撰写于成龙的考语,把他列为一等保举,向金光祖报上去。金光祖拿着名单,找两广总督卢兴祖商量“保举”的事,见面时免不了要向总督大人美言推荐一番。卢兴祖看着于成龙的考语,听着金光祖的汇报,忽然也动了感情,把考语中的“淡薄自甘”四个字用红笔圈了,向金光祖说:“广西省今年就只保举于成龙一个人吧!”
    自己喜爱的人才终于有了出头之日,金光祖当然十分高兴。假如保举成功,于成龙被朝廷批准为“卓异”,那就可以进京“行取”,提拔重用,前途无量。金光祖作为举荐者,也会和被荐者结下一层类似于师生或者派系的亲密关系。所以,金光祖干脆好人做到底,为于成龙准备下一笔进京“行取”的盘费银子。
    卢兴祖和金光祖为于成龙撰写的保举评语是:“罗城在深山之间,瑶玲顽悍,成龙洁己爱民,建学宫,创养济院,任事练达,堪列卓异。”(这段话摘自《清史列传》,可能只是评语的主要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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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5 10:20:45
  
  
    十八、边俸逾期 升任合州
  
  
    金光祖满心希望着于成龙举“卓异”之后,被朝廷“行取”,升任一个好职位。但于成龙命运不济,苦日子却还没有到头。
    一般的记载都认为,于成龙被金光祖举为“卓异”,因为这个荣誉才得以升任四川合州知州。笔者阅读于成龙的《治罗自纪》,却发现并非如此。原来,康熙六年的于成龙,忽然遇到了一个“边俸逾期”的问题。
    所谓“边俸”,是指边疆地区官员的俸禄,或者说是边疆地区官员的任职期限,相对应的是内地官员的“腹俸”。因为边地穷苦,朝廷定有优惠政策。内地官员五年无过失,才会考虑升职,而边地官员,往往不足三年就会被调任升职。另有一说是内地官员三年为期,边地官员上任两年就算任满到期。这种调动提拔方式,叫做“考满”。
    于成龙在罗城干了七年,早就超过了边俸的期限。清朝初年,政治可能还不太规范,吏部官员失察,没有及时给于成龙调任。或者是因为没有人肯去边地做官,于成龙在任上既不病死,又不逃走,吏部欺负老实人,索性就让他在罗城多呆了几年。
    等到康熙六年,吏部却忽然查到了于成龙的档案,发现他“边俸逾期”了,应该赶紧给他调任升官。从正七品的知县,升为从五品的知州,连升了三级;从偏远的广西省,调到离内地较近的四川省。这次的提拔力度,应该是很大的。但是,四川合州历经战乱之后,其荒芜残破程度,与罗城县实在是不相上下,仍然是个极苦的地方。
    吏部的调令还没有传到广西的时候,金光祖正在费尽心力地为于成龙举“卓异”;金光祖的保举文书送往北京,还没有回音的时候,吏部的调令却又到了广西。命运和于成龙开了个玩笑,打了个恶作剧的时间差,让他只得再到四川合州受几年苦。但不管如何,于成龙总算是活着离开罗城了,也真是善有善报。当时是“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在广西当官的都是北方人,于成龙周边州县的同僚们,死在任上的情况很多,他在《治罗自纪》中说:“回想同寅诸公死亡,无一得脱,鬼神无爽,能不寒心。”这段话透露出一个信息,当时肯老老实实当清官的人确实不多,大家多少都有负心害民之处。于成龙严于律己,一点儿不敢马虎,最后能活着离开罗城,能够升官,自己认为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讲天理良心没有错。
    于成龙接到朝廷的调令后,赶到桂林向金光祖辞行。金光祖很伤心,向于成龙说了一番语重心长的话:“我荐举一场,指望行取。知道你穷苦,我为你凑下盘费。谁知你先升了,此亦是你的命。但两司因认不得你,不肯荐举你。本院发怒,方才举来。谁想督台将你考语‘淡薄自甘’四字圈了,立意粤西只举荐你一个,亦是公道难泯处。今你往四川,又是苦了,照罗城县做去,万不可坏我名声。我与书两封,一与总督,一与抚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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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5 10:34:24
  
  
    十九、离任前后的种种故事
  
  
    于成龙在罗城县呆了七年,平安度过。他是个“迷信”的人,听说罗城土谣“武阳冈三年必反乱一场”,上任第三年时,着实惊恐紧张了一回,生怕少数民族百姓造反闹事,酿成大祸。但那年罗城境内和平安宁,没有大事发生,于成龙自己信了谣,也辟了谣。民间还有一种谣言:“三年一小剿,五年一大剿”,上任第五年时,他还是很紧张,结果也平安度过了。
    他和罗城县官吏百姓感情极深。当初金光祖要提拔他到省里做官,百姓们组织了一大批人,跑到桂林请愿,硬是把他请了回来。
    如今真正要离任升官了,百姓们自然是依依难舍。但于大人要升官,总不能拦着啊!岂能让他老人家一辈子呆在罗城?百姓们于是组织了很多人,为于成龙送行。这里头还有一个著名的传说故事,百姓们相送一程之后,挥泪告别,渐渐都回去了,最后只剩下一位瞎眼老人不肯离去,还要陪着于成龙走。于成龙说:“老人家,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您还是回家去吧!”老人说:“于大人一向穷苦,路上的盘费肯定不足。小民有一点算卦的手艺,路上可以帮衬大人一点,就让我送您到合州吧!”于成龙推托不了,只好让瞎眼老人一路送行到合州。据说,老人的算卦手艺,还真替于成龙贴补了不少盘费。
    这个故事算是于成龙的经典故事之一,很多人都喜欢引用。但笔者却认为,这只是个民间传说,因为大家崇敬喜爱大清官于成龙,就把这样的奇事往他头上安,免不了张冠李戴或者添油加醋的成分。原因很简单,于成龙确实清廉,确实节俭,但并不至于连上任的盘缠都没有。他有一定的家底,有固定的俸禄收入,其官员身份和吏部的调令,也可以让他一路享受朝廷的驿传制度,不愁到不了合州。我们后世的读者,没必要把于成龙想象得那么穷。广西巡抚金光祖曾经替于成龙准备进京“行取”的盘费,这是一件真事。但这个盘费另有含义,并不是简单的路费。于成龙如果进京“行取”,免不了会在北京住一段时日,若要选好官,也难免要到吏部打点打点,这是需要一大笔钱的。读清代笔记小说,常有说某官员携带重金进京谒选的,官场的风气历来就是如此。于成龙如果不想行贿,那他是不会要金光祖这笔钱的。后来于成龙升任合州,不需要进京了,金光祖这笔盘费,自然也就没必要再给于成龙了。
    还有一件事,记载于《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传》。说于成龙在康熙六年,受到柳州知府和广西布政使的刁难,说他有吞没国赋等经济问题,把于成龙搞得情绪失常,大哭大醉,拜庙发誓等等,有一段很痛苦的经历。笔者研读《治罗自纪》,发现只是在“会核”列名保举的问题上,略有磕绊,很快就在金光祖的干预下解决了,事情并不是太严重。至于说于成龙在罗城任上,一共只向国家缴纳了八九两的正赋,也不符合事实。于成龙在福建时的一份文件上,曾经追忆平生经手赋税的事情,在罗城七年,经手赋税银钱是一千二百多两,而在合州两年时间,只经手了九两多。
    于成龙于康熙六年(1667)八月接到调令后,很快与新任知县办理了交接手续,赴桂林与金光祖告别后,便起程赶往四川,先到省会成都报到,然后于九月初六抵达合州上任。计算一下这两个时间,就知道他离任上任,一切都很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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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5 14:21:53
  
  
    二十、合州是个什么地方
  
  
    清朝初年的四川合州,就是现在的重庆市合川区,距重庆市五十六公里,是重庆市的北大门。境内有嘉陵江、涪江、渠江三江交汇,形如叠衣。古称为“亵江”,后来误为“垫江”。古来是濮人、巴人的聚居地,曾有“巴子城”,是古巴国的别都。历史上曾有垫江、宕渠郡、合州、涪州、涪陵郡、合川等名称和行政区域的沿革。南宋时代,这里曾经发生过著名的“钓鱼城”大战,元帝蒙哥殒命城下,数万蒙古铁骑为之胆寒。合州气候宜人,资源丰富,又是水陆交通枢纽和物资集散地,可以称是富庶繁华之地。我们现代人熟悉的“涪陵榨菜”“双枪老太婆”等等,都和这地方有关。
    但是清朝初年的情况却比较特殊。四川一带历经多年的战乱,张献忠等各路农民起义军,南明各政权的抗清义军,清朝的满汉各军,在这一带反反复复地打仗,老百姓死亡无数,和古诗里讲的“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的情况差不多。
    把它和广西罗城相比,罗城主要是气候湿热,北方人不易适应,有患病死亡之忧;多民族杂居,矛盾激化,地方治安不好;战争灾荒之后,人烟稀少,经济凋敝,百废待兴。合州则只有后者:战后人烟稀少,经济凋敝,百废待兴,比罗城的情况要好一点。
    再说说“知州”这个官职。清代的知州分为两种:“直隶州”知州,直属于布政使,从五品(乾隆后改正五品);“散州”知州,归知府管辖,从五品。合州以前有几个属县,算是直隶州的设置,后来逐渐裁撤,到雍正六年,属县撤完,就算是散州了。于成龙上任知州时,合州有铜梁、大足、武胜三个属县,加上合州,总共是四个县的规模,当时应该还是直隶州设置,于成龙的知州是从五品官,年俸八十两,比罗城是要富裕一些了。
    直隶州知州的职权,既类似于知县,也类似于知府。他要直接管理本州的一切事务,类似于知县;又要领导几个属县知县,间接管理属县事务,类似于知府。他的助手有州同、州判,下面还有巡检、驿丞、闸官、税课司大使等数量不等的属吏。
    于成龙上任合州知州时,由于地方荒残,人口极少,官员的配置很不齐全。据《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传》中介绍,三个属县当时都不设知县,全由于成龙一人兼管。登记在册的百姓据说只有一百余人,每年正赋十五两左右。我们几乎可以说,当时的合州,几乎是个空州。于成龙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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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5 14:24:38
  
  
    二十一、复祀典 正朝仪
  
  
    于成龙做了七年的罗城知县,有了丰富的执政经验,到达合州之后,自然要着手恢复这个地方的繁荣,比如招抚流民,开垦荒田,缉捕盗贼,判断诉讼,征收赋税等等,情形和罗城县应该有一定的相似之处。我们这里,根据《于清端政书?合州书》中记载的内容,首先重点介绍他在“礼治”方面的举措,具体地说,就是“复祀典,正朝仪”。
    根据朝廷的有关规定,祭祀是地方官府的职责之一。祭祀的内容、仪式、日期,都有详细规定,经费从朝廷正赋中支用。
    每年春秋二季的“丁日”,祭祀至圣先师孔夫子、孔夫子的父亲启圣公、梓潼帝君,目的是“崇文教”;“戊日”,祭祀社稷、山川、风云雷电、城隍、土地诸神,目的是“敦祈报”;三月一日、七月十五、十月初一,祭祀孤魂野鬼,目的是“恤幽魂”。
    于成龙在写给上级的《请复祀典详》一文中认为,这些朝廷正祀,是“简而不数,丰而不俭,是诚圣天子百神来享之盛典也。”意思是简洁而不复杂,丰盛而不吝啬。自己刚刚上任,本当首先招抚百姓,但是要招抚百姓,则应该首先“培风化之源,重衣食之本,释厉鬼之恫”,也就是做好祭祀工作。
    他说,自战乱以来,合州的祭祀活动一直不能正常进行,上级也没有按规定报销经费。有时候,是地方官自己捐出俸禄来搞祭祀,有时候是本地百姓捐款来搞。他认为,这种不符合朝廷规定的祭祀活动,并没有把皇上的“龙恩”赐给鬼神,鬼神也一定不会来享受祭品,因此也不可能加恩赐福于百姓。这样重大的活动,让地方官和老百姓花钱,实在是朝廷的羞耻。所以,希望上级能够郑重考虑,向朝廷请求恢复祀典,经费从正赋中报销。祀典的丰俭程度,视当年的赋税收入情况而定,收入好时就丰盛一点,收入差时就节俭一点。
    这份文件能反映出两层意思。一是于成龙本人的思想特点,他相信隆重的正规的祭祀活动,能给合州百姓带来莫大的福祉:让战争中的孤魂野鬼得到超度,不再作祟人间;年年风调雨顺,农业生产能够获得丰收,让百姓获得温饱,官府得到赋税;教育发达,文风昌盛,让地方上多培养出一些人才。二是祭祀经费全部从公款中报销,减轻当地官绅百姓的经济负担。
    在另一篇《请正朝仪详》中,他又指出当时的祭祀仪式,尤其是遥拜皇帝的“朝贺大礼”,仪式不规范,要求朝廷正式颁发统一的仪式。他在文章中还追忆了以前故乡永宁和广西柳州府的朝贺仪式细节,说明大家都是随意参照旧例,并无一定格式。合州本地的朝贺,则在佛寺中举行,地点也不规范。
    于成龙是儒家知识分子,和所有儒生一样,都十分注重礼乐教化。他在合州上任之初,就大谈“礼治”问题,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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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二、《规划铜梁条议》
  
  
    于成龙在合州任职只有两年左右时间,其中还有一百多天被调到外地查采楠木,所以,他在合州治理方面的成绩,应该不会特别突出。他曾经给上级写过一份《规划铜梁条议》,畅谈了自己对下属铜梁县的治理计划。其中有些内容可能已经付诸实施并见到效果,有些可能只有头绪,并未真正见效,留待后任官员继续实施。这份计划书,被上级采纳上报后,也很有可能成为朝廷恢复荒残地方的新政策,它的价值意义绝不限于合州一地。这里还是逐条介绍,让读者朋友有个大概的了解。
  
    1.招徕流民
  
    于成龙分析了明末战争以来,当地百姓的流亡不归情况。有的是逃到少数民族地区,被当地土司扣押为奴,不能返乡;有的是逃到外地,做了外地人的佃户,暂有生计,不愿返乡;有的是在原籍曾经为人奴仆,欠人钱财,不敢返乡;有的是试探性地回家看看,立即被官府强行纳入户籍,征粮征税;还有的人没回来,名字已被官府记录在册,定下赋税,这些情况都影响到流民的返乡。
    于成龙的对策是:多贴告示宣传朝廷招抚流民的优惠政策,允许流民返乡后投亲靠友,寄名亲友户籍,满三年后生活安定,再行立户纳税。让本地百姓多加宣传招徕,务使流民乐意返乡。
    于成龙在这方面做的成绩最大,到合州一年之后,户口就增加到了一千以上。
  
    2.保护“流寓”
  
    所谓“流寓”,就是从外地逃亡来到合州的人口,对应的是“土著”居民。
    本来朝廷有政策,允许“流寓”人口占据空房荒地,只要插上自家的标志,官府即承认其永久的产权。但本地人常会欺负外地人,插标占产时他们不作声,等外地人把房子修好了,田地整好了,他们才出面声称,这原是自己亲戚某家的产业,托自己照管,别人不能侵占等等。争夺不已,闹得外地人不敢居住耕种,人心惶惶,想离开合州。
    于成龙的对策是:严格执行朝廷的有关规定,保护“流寓”权益,插标占产,永为己业,不许本地人争夺。
  
    3.奖励垦荒
  
    铜梁县过去编户二十六里,赋银二万二千余两。现在只有三十九户,赋银三两一钱左右,还有大量的荒田没有得到开垦。百姓们垦荒的积极性不太高,又担心朝廷清丈田亩,已开垦的田地也不好好耕种,生活贫困得很。
    于成龙建议,要积极鼓励百姓垦荒,经常派人查访,勤劳耕织的家庭要奖励,懒惰懈怠的家庭要处罚。管得紧了,查得严了,生产也就搞上去了,百姓们的经济生活也会有起色。
  
    4.加强教化
  
    于成龙说,铜梁县以前是“人文礼仪之邦”,经过二十多年的战乱,逃出去又迁回来的百姓,大部分没有受过文化教育,反而沾染了许多兵营习气,不知道“孝悌忠信”,只知道酗酒放肆,为非作歹。地方上虽有乡官,但起不到教化作用。
    于成龙建议,各乡设立“乡约”一名,每月初一十五,向百姓宣讲皇帝颁布的《上谕十六条》,教百姓们“礼让为先,勤俭为本,戒游逸赌饮”。如果有不听“乡约”约束的,可以报官追究。
    (清代的《上谕十六条》:1.敦孝弟以重人伦;2.笃宗族以昭雍睦;3.和乡党以息争讼;4.重农桑以足衣食;5.尚节俭以惜财用;6.隆学校以端士习;7.黜异端以崇正学;8.讲法律以儆愚顽;9.明礼让以厚风俗;10.务本业以定民志;11.训子弟以禁非为;12.息诬告以全善良;13.诫匿逃以免株连;14.完钱粮以省催科;15.联保甲以弭盗贼;16.解仇忿以重身命。)
  
    5.裁撤驻防
  
    战争年代,铜梁县城曾经驻兵,逃兵骚扰百姓,久为一害。后来大军迁移,逃兵扰民现象也消失了。和平后,铜梁城一度“有官有印”,所以派了三十几名官兵驻防,但因为县里人口实在太少,知县官被裁撤,县城的驻兵却一直留了下来。这些兵卒管理不善,纪律很差,经常酗酒闹事,骚扰百姓。
    于成龙认为,县城只有八九户居民,用不着三十几名官兵保卫,乡下居民零散,一向也没有盗贼祸害,所以应该裁撤掉这些驻防士兵。在另一篇文章中,于成龙出于保卫地方安全的目的,建议提督不要裁撤驻防合州的五百名官兵,这又是另一层利害关系了。
  
    6.保护孤寡
  
    战争年代,青壮年男子死亡很多,留下很多孤儿寡妇家庭,生活艰苦。铜梁地方有一种陈规陋习,说“夫死妻必嫁”,不支持寡妇守节。社会上更有一种欺负孤寡的现象,把嫁寡妇当做生财之道。有些人,替邻里经办丧事,自己出一点钱,然后不急于讨要,过上一年两载,本利相加,逼迫寡妇用再嫁的方式来还债,自己赚取彩礼。还有人给官府行贿送礼,打着官府的旗号,逼迫寡妇再嫁,从中牟利。
    于成龙自己是主张寡妇守节的,但也容忍青年寡妇的再嫁行为。但作为地方官员,他并没有着重谈个人的主张,而是从民间实际出发,保护寡妇孤儿的权益。他建议,如果有公婆、叔伯主婚的,官府可以允许寡妇再嫁。如果家里没有长辈亲人,则听取寡妇本人的意见,愿守者守,愿嫁者嫁,街坊邻里不得替寡妇做主。他说,这样可以“生者安心,死者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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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5 18:21:22
  
    二十三、奉命查采楠木
  
  
    康熙七年(1668)冬天,于成龙接到一项新的任务,带领几名得力部属,离开合州,到彭水、武隆、南川等县的原始森林中,“查采楠木”。
    当时,朝廷要重修北京紫禁城,需要大量的巨型木料,生长于四川等地深山老林中的楠木,是首选的优质木材。这项采办工程,由四川巡抚张德地全面负责,他可能是由于金光祖的推荐,十分看重于成龙的才能,上下级关系一直处得不错。于成龙的好几篇建议文章,可能都是写给他的。这次有重大事务,他便遴选抽调于成龙去负责勘查工作。
    于成龙于十一月二十五日接到命令,只带了两名书吏、两名快皂、一名门子,冒着冬月严寒,前往林区。这期间,他给张德地巡抚上了一封《查采楠木详》,谈到四川战乱之后,百姓惊魂未定,采办楠木的大事要严防扰民。冬月严寒,森林之中寒冷更甚,四川百姓一向不准备皮袄棉衣等御寒衣物,也缺乏防御猛兽的兵器,采木大事,尽量不要征调普通百姓。另外,他还谈到,进入林区后,需要当地文官带领差役,准备斧头钩镰等工具,斩木开路;当地武官带领兵丁,准备枪炮刀枪,抵御猛兽。深山老林,出入不便,也需要准备帐篷,就地住宿。自己官小,不方便指挥当地官员,希望巡抚直接下达相关命令。其实,这次采木工程,朝廷就有严旨,不许惊扰百姓,只由地方文武官员带领差役士兵去办理。于成龙是出于爱民的目的,向巡抚再次强调一下而已。
    于成龙负责的是最艰苦的勘查工作,在当地向导的带领下,在无边无际的大森林中寻找尺寸合用的巨木,插上标志,然后详细写明木料的地点、尺寸、运输路线、距离等等,快马传递给巡抚,由巡抚另派人核查,确定后再命人采伐运输。
    于成龙寒冬腊月进入森林,新年就在彭水县林区中的一座破庙度过,然后又忙到春暖花开,总共干了一百多天。好多工作其实都是白辛苦,找到了木料,张德地派人一核查,说是不合用,还得继续找,不能拿尖细的木料敷衍塞责。张德地还安慰鼓励于成龙,许诺说,如果找到了适合皇宫大殿的栋梁之材,他一定向朝廷保举叙功。
    在林区过新年时,于成龙曾经写下一首七律,感叹自己的官场辛苦:
    驱驰王事入彭川,旅舍神宫辞旧年。
    七载罗阳梅弄影,三冬蜀道柳含烟。
    石龟负气星文粲,林鸟声催草木鲜。
    忽忆家乡思对镜,明晨霜鬓独凄然。
    于成龙的勘查工作可能真的做出了成绩,找到了足够的合用巨料,事后果真被张德地巡抚保举叙功。康熙八年(1669),他接到了朝廷新的任命,调到湖广黄州府任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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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5 20:50:33
  
  
    二十四、在合州的清廉风范
  
  
    于成龙康熙六年九月到达合州上任,康熙八年采办楠木事务完成不久即调任湖广,在合州只呆了两年左右。
    在生活上,比罗城有了一点变化。据《初至黄郡与友人书》,有仆人照料其生活。至于几个仆人,文中没有明言。情况可能是,于成龙在罗城接到调令后,给家乡写过信,儿子于廷翼考虑到老父亲生活艰难,合州的环境好一些,道路也近一些,就另雇了仆人派到合州。
    于成龙说,合州这个地方,居住人口非常稀少,而水陆交通繁忙,过往的官吏客商十分众多,这是其艰苦忙乱的特点。他上任后,对衙门事务进行了大力的简化革新,裁撤了多余的差役,取消了轿夫车夫,拒绝了上司的摊派,减免了对过往官吏的接待。一切以省事节俭为上,受到了张德地巡抚的赞扬。
    在拒绝摊派方面,有一件典型的故事。重庆知府曾经要求于成龙为他提供鲜鱼,于成龙写信说明合州的艰苦情况,请求知府大人从今以后不要再有类似要求,知府也没有责怪刁难于成龙。这件事,于成龙办得十分大胆,重庆知府好像也格外宽容。其实,合州当时还是直隶州,直属于四川承宣布政使司管辖,重庆知府并不是于成龙的直接领导,想责怪刁难也不容易。而且,张德地巡抚和于成龙关系不错,合州又确实是穷苦不堪的地方。在这些条件下,于成龙拒绝上级摊派,做得相对容易一些。
    当时官府的事务不是太多,运水搬柴等家务事有仆人代劳,于成龙的日子过得比较清闲,经常有时间读书饮酒。只有采办楠木的那一百多天,十分辛苦,过年也在深山破庙里。
    过往的官吏见到于成龙的状况,大都叹息不已,不好意思打扰。上级则觉得于成龙是好官清官,赞美他“清操毅敏”“刻苦矫厉”,一半是夸奖,一半是同情。下级属吏和老百姓见了于成龙,经常是哭泣诉苦,也不讲究上下尊卑的礼节。这些情况,都让于成龙感到精神轻松。
    于成龙总结说,罗城和合州,都是“居极苦之地而不为苦者也”。他曾经为合州的几处风景名胜写过诗篇,由此可见其苦中作乐、忙里偷闲的自在情味。兹引如下:
  
    濮湖夜月
  
    水落林空蔓草长,猿吟虎啸石龛旁。
    攀萝寻胜穷人力,月色悠然照古塘。
  
    东津渔火
  
    夜静沙寒滩水鸣,云横露冷渡浮萍。
    星垂两岸青磷见,故遣幽人撒网惊。
  
    鱼城烟雨
  
    石城遥望碧云端,峭壁荒凉烟水寒。
    屈指兴亡几许事,清风明月在江干。
  
    金沙落雁
  
    金沙依旧挂滩长,孤雁飞飞下夕阳。
    烟断水寒栖不定,稻粱觅处是他乡。
  
  
    于成龙在罗城和合州,总共生活工作了九年,这是他出仕的第一个阶段,做的是基层的父母官、亲民官。最初,他是带着五名健仆隆重上任的豪侠之士,经过一番磨砺,他适应了孤苦伶仃的清贫生活,获得了廉洁自律的好名声;学会了在复杂环境中有条不紊地处理政务,积累了丰富的从政经验。他也懂得了如何亲近自己的上级,如何管理自己的僚属,如何关爱自己的百姓,如何塑造自己的形象。到罗城之前,他只是一位屡试不第、赋闲多年的老贡生,出合州之后,他已经是一位坚持在正道上拼搏进取的精明官吏。
    他如百炼钢刀,锋芒毕露,前途似乎不可限量。只是岁月不肯饶人,眨眼间他已经是五十三岁的老人了。而朝廷上风云变幻,年轻的康熙皇帝在这一年智擒权臣鳌拜,自己牢牢抓住了权力,开始了真正的康熙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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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6 08:23:17
  第三章 乱世功业
  
  
    康熙八年(1669),于成龙从四川合州知州升任湖广黄州府同知,四年后因第二次举“卓异”,升任福建建宁知府,改署湖广武昌知府,不久便因罪革职,又因功授黄州知府,三年后调任江防道台,于康熙十七年(1678)升任福建按察使。在这九年的时间里,他一直呆在当时的湖广省(今湖北),面对的是一个全新的官场和全新的政局。从五十三岁到六十二岁,人生已近垂暮之年,体力衰退,贫病交加,但他却不得不面对超常繁重的政务和惊心动魄的战争。尤其是五十八岁时的康熙十三年,他创造了一生中最为辉煌的功业。
    本章介绍的,就是于成龙人生中的湖广九年。
  
  
    一、不苦之地的苦楚
  
  
    清朝初年的湖广省,大致包括今天的湖北省和湖南省,历来有“湖广熟,天下足”的美誉,是富庶繁华的地方。其最高长官是湖广总督,下来是湖广巡抚,其实相当于湖北巡抚,另有一偏沅巡抚,管辖现在湖南的地方。于成龙上任的黄州府,位于湖北省东部,相当于今天的黄冈市。其地理位置,在大别山南麓,长江中游北岸,与河南、安徽、江西等省相邻,也是一个相当富庶繁华的地方,历代人才辈出。
    提起中国佛教的禅宗,人们都忘不了四祖道信、五祖弘忍、六祖惠能,忘不了著名的“东山法门”,这都是黄州地面上的事。提起宋朝的大文豪苏东坡,人们常常吟咏他的《赤壁怀古》《前后赤壁赋》,这也是黄州地面上的事。发明活字印刷术的布衣毕昇,撰写《本草纲目》的名医李时珍,都是黄州地面上的人。笔者不想过多列举,再说一条,黄州这地方,为我们今天的新中国,贡献过二百多位开国将帅,其他的,就不必多说了吧。
    康熙八年(1669),于成龙来上任的时候,黄州府下辖黄冈、麻城、黄陂、黄安、蕲水、罗田、广济、黄梅八县和蕲州。于成龙的职务是黄州府同知,是仅次于知府的“二把手”,官衔是正五品,比合州升了一级,每年俸银应该还是八十两。
    对于成龙来说,升官本来是好事,迁到富庶地方任职应该也是好事,但却另有一种难言的苦楚。在罗城和合州,环境恶劣,生活穷苦,但都是当“一把手”,山高皇帝远,没人管束,可以生活得自由自在,执政办事也有诸多方便。可到了黄州就不一样了,他在《初至黄郡与友人书》中,哭笑不得地陈述:
    若夫黄州则不然:居郡丞之位,履文物之邦。署宇严肃,役胥罗列。士民聚观,耳目杂沓。狐裘黄黄者,同寅也;衣裳楚楚者,属邑也。莅斯土者,主尚可布衣而步行乎?仆尚可挑水而运柴乎?为之治其执事,备其伞盖,繁其交际,咸借贷以应。而冷署如冰,下无以为德,上无以为功,五穷环至,应接不暇,如之奈何?此居不苦之地而适为苦者也!
    骤然来到繁华都市,有上司管着,有下级看着,普通百姓也会有一种挑剔的眼光。于成龙一介穷官,为了工作的方便,也不能够过于标新立异,坚持穿补丁布袍,坚持安步当车,必须得适当从俗。同僚们穿狐皮大衣,自己差不多得弄件羊皮袍子吧?下级们衣裳楚楚,自己怎么着也得做到整洁大方吧?正五品的官,出门乘什么轿子,打什么伞盖,用什么牌子,跟几个随从,朝廷都是有规定的,你不能一概都免了吧?过年过节,别人都给知府大人送厚礼,你不得准备一点薄礼应付应付?同僚们家里有婚丧嫁娶,不也应该随点份子钱?
    要想在黄州长期工作,要想大家团结和谐,适当从俗是难免的。但于成龙没有多余的钱啊,那就只好借吧。借了总要还啊,于大清官就觉得痛苦难受了!他曾经写过一首《自吟》:
    逢人漫道不如意,满腹原来不合时。
    回首青山千万里,乐天安命亦何疑?
    笔者阅读《于清端政书?黄州书》,发现他任黄州府同知时期的作品非常少,文章只有一篇《初至黄郡与友人书》,诗词倒有好几首,公务文件根本没有,这是件很奇怪的事情,很不符合他的性情。有可能是因故遗失,也可能是他自己不愿意保存,如果有的话,后人不可能不收录。
    虽然于成龙自己说做这个“同知”官,“冷署如冰”,上级看不到成绩,百姓看不到恩德,但他最后仍被举为“卓异”,说明他政绩是很突出的,上司也是很认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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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6 14:59:42
  
  
    二、缉盗的高手
  
  
    同知官雅称为“司马”,与通判共同协助知府的工作。按《清史稿》的记载,“同知、通判,分掌粮盐督捕,江海防务,河工水利,清军理事,抚绥民夷诸要职。”按知府大人的分配,于成龙平时不呆在黄州城,而是驻守在麻城县歧亭镇(今麻城市歧亭镇),独立管理一部分事务。黄州这地方有个特殊情况,盗案非常多,于成龙的主要责任就是“捕盗”,其他的民事可能也分管一部分。后来,可能是因为“捕盗”成绩突出,有了名声,还兼理了“黄汉捕务”,也就是黄州府和汉阳府的“捕盗”工作,全归他管,这算是个很例外的任命。因为于成龙是黄州府的“二把手”,当地官民在口头上,就称于成龙为“于二府”,有时候用赞美的口气,称为“青天于二府”。
    黄州府盗案多,有一定的历史原因。这地方的山川风土,惯出英雄豪杰。在明末清初的几十年间,战争频繁,当地的官绅百姓,为了保卫家乡,也为了适应改朝换代的复杂形势,建立了很多地方武装组织,依托险要的山寨,时而帮着官兵打起义军,时而帮着起义军打官兵,时而反清复明,时而归顺清朝,情况十分复杂。这些武装,号称“蕲黄四十八寨”,势力范围远及邻近各省。到康熙初年,这些武装力量在名义上都已经归顺清朝,铸剑为犁,分散开来当老百姓去了。但实际上,仍存在大量的民间秘密组织,蓄势待发,伺机而动,这是盗案的最深根源。
    于成龙在罗城时,就积累了不少缉捕经验,到黄州后,更是发挥特长,办理了大量的案件,很多破案过程都十分精彩,故事性极强。这里择要介绍几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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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6 15:01:40
  
    1.杯酒破案
  
    于成龙刚到黄州,面对复杂的盗案,一时无从下手,他就悄悄地观察研究,寻找突破口。他发现自己手下的捕役汤卷,是一个行踪诡秘的人物,很可能和盗匪有勾结。汤卷为人谨慎小心,但有个毛病,就是好酒贪杯。于成龙也是好酒之人,就弄了点酒菜,把汤卷请了过来。
    于成龙满面笑容地说:“本府没有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喝两杯,可惜一直找不到势均力敌的酒友。听说你酒量不错,咱们结为酒友如何?”
    汤卷受宠若惊,连忙点头答应,表示愿意陪着大人喝酒。两人于是推杯换盏,开怀畅饮。看看酒喝得差不多了,于成龙便说:“本府知道你精明强干,忠诚可靠,是个捕盗的能手。以后你要帮着本府破案,立了功,本府一定好好提拔你。”汤卷酒醉心不醉,连连点头答应,但没有进一步的表示。
    于成龙知道汤卷还有戒心,便故意放开酒量痛饮,不一会便醉得一塌糊涂。这样,几次之后,汤卷认为于成龙很信任自己,慢慢就放下了戒心,也常喝得酩酊大醉。于成龙借着酒劲向他打听盗案的事,汤卷仍然是不露口风,只说自己工作很认真,但没有捕到盗匪。看来,两个人都是酒中的高手。
    有一天,汤卷在于成龙那儿喝醉了,踉踉跄跄离开。于成龙则换了便服,在后边尾随。看见汤卷被同伴请进了一家酒店,于成龙也跟了进去,精明的汤卷竟没有发觉。汤卷和一伙来历不明的人继续喝酒,席间大声吹牛,从袋中掏出一本册子,指着册上的人名说:“某某是会养爹娘的,我要好好照顾他……某某是爹娘指望不上的。”于成龙藏在旁边,听得清清楚楚。知道所谓的“会养爹娘”是指向捕役们行贿,“不会养爹娘”是指不行贿,这本册子,正是盗匪的名册,也是汤卷犯法的铁证。
    第二天,于成龙继续请汤卷喝酒,汤卷这次十分放肆,喝醉后大谈自己的犯罪往事,说自己以前做过强盗杀过人,当捕役后讹诈过别人钱财,奸淫过别人妻女。于成龙看他醉得差不多了,便问道:“听说你的衣袋中藏有盗匪名册,能不能拿出来给本府看看?”
    汤卷立即就吓醒了,矢口否认。
    于成龙命差役搜汤卷的身,果然搜到了一份名册。于成龙拿着名册看了看,确实详细记载了黄州的盗匪情况,是极其重要的档案资料。于成龙为人也算厚道,不准备和汤卷计较。但汤卷事后不思悔改,仍然有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于成龙不得已便把汤卷抓起来,对他说:“你这样的行事,不可能在人世立足了,不如早早回去。”
    汤卷一边磕头求饶,一边不解地问:“小人一向就在官府安身,不知该回到哪里去?”
    于成龙平静地对汤卷说:“回黄泉去呀!”
    汤卷彻底崩溃了,他哀告道:“小人虽然该死,但家里还有老母。请大人开恩,让我回家看看老母再死吧!”
    于成龙哪里敢把这“地头蛇”再放回去,知道汤卷确有老母,就发发慈悲,拿出一两俸银,让差役送到汤卷家中,以尽同事之情。然后下令让汤卷自尽,算是给酒友留了一个全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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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6 15:04:49
  
    2.活埋巨盗
  
    于成龙拿到盗匪的名册,也不敢轻举妄动,立即抓人。他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换了便服,到各处私访,务必要找到犯罪分子的真凭实据。他对付盗匪,一向就是霹雳手段,绝不手软,但也知道,所谓“盗匪”,原都是良民百姓,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铤而走险。他既想严厉打击犯罪,也想给人留一条自新之路。最后,根据掌握的证据情况和罪行的轻重,他有选择地抓了九名重犯。当然,于成龙决定要抓的人,是不会让他跑掉的。
    抓捕之后,他又进行了必要的审问,让这些人心服口服,供认不讳,接下来便该处决了。于成龙把九名重犯绑成一串,拉到歧亭镇的一处广场上示众。在最后关头,于成龙仍然给罪犯们留了一条活路。他对在场的百姓们说:“这九名罪犯,都是绿林巨盗,罪在不赦。但本府慈悲为怀,再给他们一次机会。若有本地官绅百姓为他们作保,保证以后再不为盗,本府可以当场释放。若保释后再次犯法,则罪犯与保户一同治罪。现在,谁愿意出来作保?”
    这些罪犯应该都是本地人,有自己的亲戚朋友。当场就有两名罪犯被人作保,松绑释放,于大人一向是说话算话的。剩了七个人,没有人肯保,可怜巴巴地等候处决。
    于成龙为了充分震慑犯罪,扬刀立威,就用了一种比较极端的办法。在大路旁边挖了一个大坑,将七名罪犯活埋在坑中,上边垒了一个大坟堆。这还不算,于成龙还在坟堆上竖了一块木牌,上边写着醒目的大字:黄州府二府于成龙瘗盗处。
    这件事无疑成了黄州府以及附近地区的著名事件,给于成龙带来了新的名声,老百姓称他为“于活埋”。这里头是尊敬,还是惧怕?实在是难说了。估计在罗城时也会有“于剥皮”的名号,只是没有广泛流传罢了。笔者自己觉得,于成龙此事可以用三个字来形容:慈、狠、精。只抓重犯不抓轻犯是慈,允许当场保释也是慈;把罪犯统统活埋到路边是狠,立木牌警示大众也是狠;慈悲和狠辣结合起来运用,就显出一个“精明”了。“治乱世用重典”,这话原本不错,只是真正做起来,毕竟令人心里咚咚直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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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3.深入虎穴之一
  
    有一伙巨盗,到处作案,杀人越货,其藏身地点却极为隐密。于成龙经过长期的调查,终于查到强盗们平时藏身某处深山的古庙之中。为了进一步摸清匪巢内部的情况,制定稳妥的抓捕方案,于成龙居然用上了古人“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计谋。
    他化妆成乞丐,假名“杨二”,以乞讨为名,进入了古庙。正巧他自己生病了,真像个可怜的病乞丐,完全没有引起盗匪们的怀疑。那些啸聚山林的江湖好汉,都是很讲义气的,他们招待了于成龙,给他酒饭吃,还给他治病,真是很够义气。不几天,“杨二”病好了,盗匪们见他有些膂力,可以充当“喽啰”,就吸纳他入伙,送给他一个匪号叫“杨二胡子”。于成龙当然是假戏真唱,在匪巢中住了下来。
    过了一阵子,于成龙摸清了古庙的地理环境,盗匪的人数、实力,相关的犯罪证据,觉得有十分把握了,便借着上厕所悄悄离开古庙,召集藏在不远处的捕役们,简单部署一下,没有费太大的劲,就将这伙盗匪全部拿获。
    盗匪们被绑上堂来,他们还以为自己的同伙“杨二胡子”侥幸逃脱了呢,抬头一看,堂上的“青天于二府”原来就是“杨二胡子”,当时全傻了眼。于成龙先历数他们的罪状,说明案情重大,无法宽恕,然后又感念他们的招待和治病之情,痛哭流涕,设下酒席,让好汉们好吃好喝,从容上路。砍头之后,又每人赏一口棺材,好好安葬了。据说于成龙当时是又哭又笑,情绪复杂而激动,也不知他心里作何感想。
  
    4.深入虎穴之二
  
    于成龙的故事在清朝流传较广,记载也出现了差异。上文这个“深入虎穴”的故事,就有不同版本,这里也介绍一下。
    说匪首姓张,住在深宅大院,伪装成良民,平时戒备森严,不容易接近。他又和官府捕役们有勾结,用行贿分赃的形式,寻求安全保护。于成龙担心直接抓捕,会走漏消息,让张某逃走,也不容易一网打尽。他就穿上旧衣,化名“杨二”,混进张家做佣人。由于他勤恳小心,很快就取得了张某的信任,让他参与自己的“盗务”,于成龙很快就摸清了张某这个盗匪团伙的详细情况。
    他抽空脱身,回到衙门,召集捕役,只说去捕盗,并不说明去哪里。到了张某的宅院,呼张某出来相见,然后立即拿下。张某还要抵赖,于成龙说:“你抬头看看本府,我就是杨二。”张某只好磕头服罪。
    于成龙拿出几份案卷扔到地上,说:“只要你帮本府把这些案子都办了,就可以赎你的罪过。”张某喜出望外,赶紧答应。
    于成龙留了几名捕役配合他,没有几天,那伙子盗匪就全部捉拿归案了。
    与这个故事相似的,还有大盗彭百龄的事。于成龙拿住了彭百龄,要求他做自己的助手,抓捕其他盗匪。“蕲黄四十八寨”首领之一的刘启祯(刘君孚)也被于成龙罗致到衙中,成为得力的差役。于成龙的策略,就是“以盗治盗”,确实是很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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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7 07:19:38
  
    5.罪犯互保
  
    于成龙抓获了一名大盗,关在牢里,传话出去允许保释。前三天,并没有一个良民百姓来保。第四天,忽然来了十几个人,都要保释这名罪犯。
    于成龙是精细人,发现这十几个人面目陌生,神情诡秘,不像是良民百姓,便诈道:“本府看你们十几个人,都不像是敦厚长者,莫非全是盗匪,以盗保盗?”这十几个人一听全慌了,于成龙立即命人把他们抓起来审问,果然全是盗匪,与牢里的大盗是一伙的。
    于成龙这次不想再搞活埋示众的事,就说:“本府看你们这些人年纪轻轻,怎么就不学好呢?欺骗本府,本来罪加一等,但本府给你们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赶紧找人保释吧。”
    这十几个盗匪,在本地没有亲戚朋友,过了几天也没有人来保释,只好等着砍头或者活埋了。最后,于成龙实在是不想多杀人,就想了个新主意,说:“看你们确有悔过的意思,本府也不想多伤人命。既然无人来保,那你们就互相作保吧。今后若有一人犯罪,其他十几个人都是要连坐的。”这十几个人终于逃得了性命。
    于成龙做事是宽严相济,恩威并用。当初活埋罪犯,是为了杀一儆百,取得震慑的效果。如今效果已经产生了,也就没有必要多用霹雳手段了。得饶人处且饶人,这也是积阴德啊。
  
    6.化盗为民
  
    传说,于成龙身上挂个小袋子,里头装着本地盗匪的详细资料,一查一个准,对盗匪的情况是很熟悉的。
    有一次,于成龙巡行到乡间,看见十八个壮年汉子围在一起窃窃私语,便劈头盖脸地说:“你们都是强盗吧?”
    这十八个人吓得连忙磕头求饶。
    于成龙说:“你们以前做过抢劫偷窃的歹事,现在已经准备改邪归正,是不是?你们犯案时,官府不知道,那是官府昏暗;你们改邪归正了,官府仍然不知道,还是他们昏暗。本府知道你们都想做良民百姓,只是苦于没有户籍。现在本府就赏给你们户籍,帮助你们改恶从善,以后就做个好百姓吧。但也不能白赏你们,你们必须替本府广为宣传:以前犯过盗案,现在能改邪归正的,本府既往不咎,还有奖赏。如果怙恶不悛,继续为非作歹,那本府一定会捉拿归案,从重处罚的。”
    有位年轻的小偷,被于成龙捉住,也是从轻处理,劝谕了一番,让他到处宣传于成龙的抚盗政策。
    于成龙的理念是,强盗都来自于百姓,因生活无着、官府逼迫铤而走险。如果官府能体恤他们,给他们一条比较好的生路,强盗是能变成良民的。
    黄州的盗风,在于成龙几种手段的综合治理之下,渐渐地就平息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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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7 07:20:55
  
    7.智破血案
  
    黄安县邹彬然夫妇夜里被杀,家财被抢掠一空。天亮后,邹家仆人带着伤到县衙告状,黄安知县把邹家左邻右舍十几个人抓起来,反复拷打审问,邻居们连连喊冤,就是不肯招认。他们还说,这个无头案子,只有“于青天”能审得清楚。知县没办法,只好把案件上报给于成龙。
    于成龙接案后,先令邹彬然的哥哥画了一幅邹家住宅草图,标明左邻右舍的位置。然后详细调查询问左邻右舍的情况,取得了大量的证据,经过研究,心里大概有了谱。他命令黄安县将人犯一起押送到歧亭,关在牢里。
    当夜,天黑如锅底,乌云密布,狂风怒号。于成龙稍做布置,和黄安县的典史一起,隐藏在牢房附近。半夜时,牢内的犯人们忽然看见邹氏夫妇满身血污,披头散发,站在牢门口,两双手伸进了栅栏,好像要抓什么人,口里还大叫:“还我命来!”犯人们十分恐惧,以为是鬼魂出现了。终于,邹家的仆人忍不住了,大声求饶说:“不是我干的!是我二哥和邻居某某把你们杀了,我只是在门口望风而已。”
    话音刚落,于成龙和典史就举着灯走了进来,这桩血案就算告破了。
    这个故事,也流传极广,在很多小说和戏曲中都有出现,具体案情和破案的清官则有变化。比如《杨家将》中的寇准审潘洪,就用了类似的方法。于成龙这个破案故事,是不是后人加工的,我们现在也搞不清楚了。
  
    以上几宗案例,笔者主要依据《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传》,也参看了《清稗类钞》等其他记载。因为记载差异很大,无法详考,笔者这里只能做到择要介绍。文中模拟于成龙口吻,自称“本府”,也不知“同知”官能否自称为“本府”。读者朋友当故事看就行了,不必过于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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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表彰先贤 教化百姓
  
  
    歧亭镇的杏花村,在北宋时代,曾经住过一位隐士方山子。这是位很有趣的人物,以“怕老婆”著称于后世。他姓陈名慥,字季常,是四川青神人。他父亲曾经做过苏东坡的上级,对苏东坡不好,后来因故被人参劾,患病去世。当时官场上的人就认为,陈慥和苏东坡算是有仇的。苏东坡因为“乌台诗案”被贬谪,执政的权臣考虑到陈慥隐居在黄州歧亭,一向以侠义自许,就把东坡贬到黄州,让陈慥得以报仇,置东坡于死地。没想到,陈苏二人根本就没有真正的仇恨,苏东坡到黄州后,受到陈慥的欢迎和招待,两人的友情迅速发展,常来常往,演绎出很多趣事来。
    陈慥喜欢佛法,经常和苏东坡秉烛夜谈,滔滔不绝。他妻子柳氏在后宅等急了,就大发脾气,叫骂不已,把陈慥吓得面无人色。东坡因此写诗道:“龙丘居士亦堪怜,谈空说有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地心茫然。”从此,人们把“怕老婆”戏称为“季常癖”,把悍妇称为“河东狮”。虽然如此,陈慥仍然可称是一位高风亮节的人物,苏东坡为他作了一篇精短的《方山子传》,兹引如下:
  
    方山子,光、黄间隐人也。少时慕朱家、郭解为人,闾里之侠皆宗之。稍壮,折节读书,欲以此驰骋当世,然终不遇。晚乃遁于光、黄间,曰歧亭。庵居蔬食,不与世相闻;弃车马,毁冠服,徒步往来山中,人莫识也。见其所著帽,方耸而高,曰:“此岂古方山冠之遗像乎?”因谓之方山子。
    余谪居于黄,过歧亭,适见焉。曰:“呜呼!此吾故人陈慥季常也,何为而在此?”方山子亦矍然,问余所以至此者,余告之故。俯而不答,仰而笑。呼余宿其家,环堵萧然,而妻子奴婢,皆有自得之意。
    余既耸然异之。独念方山子少时,使酒好剑,用财如粪土。前十有九年,余在歧山,见方山子从两骑,挟二矢,游西山。鹊起于前,使骑逐而射之,不获;方山子怒马独出,一发得之。因与余马上论用兵及古今成败,自谓一世豪士。今几日耳,精悍之色犹见于眉间,而岂山中之人哉?
    然方山子世有勋阀,当得官,使从事于其间,今已显闻。而其家在洛阳,园宅壮丽与公侯等;河北有田,岁得帛千匹,亦足富乐。皆弃不取,独来穷山中,此岂无得而然哉?
    余闻光、黄间多异人,往往佯狂垢污,不可得而见。方山子傥见之欤?
  
    陈慥是歧亭镇上的历史文化名人,于成龙在治盗之余,也想表彰先贤,教化百姓,就把陈慥当成了“典型”和“榜样”。他主持修建了一座“宋贤祠”,在祠中祭祀纪念陈慥,等于是现代的“思想品德教育基地”。同时,又把“宋贤祠”办成了讲学的书院,召集本地的读书人,定期在祠中讲求圣贤之学,弘扬汉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于成龙为“宋贤祠”题写了“辉光照国”的匾额,亲手种植了两棵桂树,还亲自在祠中讲学,与当地士子们建立了良好的师友关系。其中一大批出类拔萃的人才,后来一直和于成龙保持联系,在平定东山叛乱时为于成龙立下了汗马功劳。于成龙平生撰写的文稿,也是黄州士子、著名学者李中素帮助整理的。
    兴建“宋贤祠”之类的义举,是古代地方官员的惯技,大家都爱干这种出头露脸的好事。但笔者研读《方山子传》,再结合于成龙本人的特点和黄州地区的民风,发现其中还是大有深意在。陈慥抛弃富贵功名,过着庵居蔬食、徒步往来、学佛修道的俭朴生活,和于成龙的某些追求是一样的。陈慥痛改“一世豪士”的习气,折节读书,安贫乐道,对强悍好斗、豪杰辈出的黄州百姓,也存在一定的教育意义。于成龙希望百姓们都好好种田,好好读书,做良民百姓和清官廉吏,共同创造太平生活,千万别再去做什么绿林好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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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披拂风云 时间:2011-12-27 20:23:32
  汉奸?
  以今天的视角看古人,有些想当然了。这和拿今天的阶级观分类古人差不多。于成龙没开门纳敌,没为鞑开路,说汉奸过了。之前我也想过清初出仕的汉人,是不是没骨气这个问题,感觉这样对古人理想化了,说说容易。改朝换代对古人的痛苦是今人难以想象的,何况是异族统治?剃发易服对当事人带来的耻辱怎么也胜过今人。我倒是觉得从于成龙做官的轨迹来看,他是为了他的天理良心,真正是替百姓做官,并没有不是刻意维护清廷的利益出发的,无论从海禁还是从爱民来看。不蝇营狗苟,不讲安身立命,甘于清廉受穷,这样的节操就是到现在有几个人能做到?我觉得于成龙是有所求的,也许在接受多年异族统治的痛苦挣扎后,他选择了替天下人做点实事,让自己一展身手。而古代那个环境一般要通过出仕来实现的,别苛求古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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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7 21:45:14
  
  
    四、半只咸鸭送儿归
  
  
    于成龙在黄州的生活情况,前文已经有简略的交代。因为要勉强迎合官场的规矩,曾经置办衣物器具,讲究排场,为此欠了许多债务。而关起门来的个人生活,仍然过得十分节俭。晚上喝酒的爱好一直坚持着,黄州的酒贵一些,每天只能饮半壶,值银五厘。黄州百姓都知道这情况,纷纷传说:“于公过夜钱五厘。”早晨,喜欢买一碗豆腐脑喝,也不值什么钱,大家传说:“于公豆腐量太狭。”
    于成龙在黄州,并不是“知府”“知县”等“一把手”的官,很多事情其实管不上。比如以前在罗城收赋税时的“禁火耗”等等,他不可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衙门里常规的“灰色收入”“小金库”应该也会存在一些。如果于成龙按照官场的惯例去支配这些钱,完全可以把自己的生活过得稍微滋润一些。但他还是坚持自己在罗城、合州养成的廉洁习惯,清心寡欲,淡薄自甘。有人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做,他说:“我过去住在合州时,百姓苦,地方穷,很容易养成廉洁的习惯。现在住在歧亭,地方上很富裕,大家的吃穿条件都很好。这时候,养廉不容易,腐蚀却很容易。我只是努力坚持自己的清廉习惯罢了。”
    但是,歧亭的生活也还是有所改善的,比如,于成龙家里就曾经腌制过鸭子,那只咸鸭也跟着于成龙出了名。
    康熙八年腊月二十五日,快过年了,于廷翼带着弟弟远道而来,探望父亲,陪父亲过年。那天清早,于成龙乘船从外地回到歧亭,还没有上岸,忽然看见有两个人在岸边迎过来,一时没有认出来是谁。等到开口叫爹,却是久违了的永宁乡音,于成龙方才省悟是孩子们来看他了。三个人抱头痛哭,于廷翼已经年过三旬,完全是成年人的样子,带的弟弟不知道是廷劢还是廷元,当初都是孩子,如今也长大了,九年不见,面目已经完全陌生。
    痛哭一番,伤心一番,又复高兴一番,免不了再畅谈一番,问问故乡的事情。康熙九年的新年,应该过得其乐融融。两个孩子,帮老爹整理整理家务,换换衣被,修修房舍,再做几顿可口的家乡饭吃。在这个新年,于成龙作了好几首《除夕》诗,这里引第三首:
    四壁音容惨,忽焉思故乡。
    老妻知岁事,料得一家忙。
    谁念居官者,只身惟雪霜。
    幸儿伴我侧,谈笑且开觞。
    只恐倚门望,凄然憾夜长。
    儿子们来到身边,是高兴的事。但于成龙还是想念操劳家务的老妻邢氏,想念倚门望子的老母李氏,这一点点平常的天伦之乐,他整整缺失了后半生。在另一首诗中他写道:“家中莫怨望,拂袖此心坚。”是说自己早就存下了辞官回乡的坚定心愿。
    过了初一过十五,十五过了,孩子们就该回乡了。于成龙很想给孩子们带点好东西路上吃,找来找去,家里只有那只咸鸭比较贵重,就给孩子们带上吧。很多记载都说,于成龙割了半只鸭带给孩子,这其实不合理。笔者猜测,应该是于成龙想给全鸭,孩子们死活不要,最后折中一下,给老父亲留半只,给孩子们拿半只。
    这个故事当然也流传到大家耳朵里了,人们给于成龙取外号为“于半鸭”。当初也许只是个笑话,到后世就传为美谈了。
    另外笔者猜测,于廷翼兄弟这次来歧亭,除了探望父亲,陪父亲过年,可能还从家里带了些银子,替于成龙还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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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7 21:51:17
  
  
    五、捐银济民 糠粥自奉
  
  
    康熙十年(1671),黄州发生了大旱灾情,很多老百姓家里都揭不开锅了。
    于成龙在歧亭发出号召:“勿使一民饿死!”一边通过官府的方式,开仓粜米,赈济灾民;一边四处奔走,劝谕富豪人家慷慨解囊,买米赈济。于成龙自己,也把平时节约出的银子捐献出来,买谷买米,救济穷人。
    歧亭有位姓周的世家子弟,家道中落,生活艰难。到这年八月,家中彻底断炊,老婆孩子啼饥不已。这姓周的拘于身份,不好意思外出讨饭。于成龙知道后,买稻谷两石,给周家送了过去,以解燃眉之急。
    还有一户人家,原先也是有身份的,家里用着仆人。这年饥荒,主人没钱买米了,就逼着仆人出钱为自己赎身。仆人付了一半钱之后,实在拿不出钱了,主人就把仆人告到了官府。于成龙接案后,详细审理,弄清了原因。他对主仆二人说:“赎身并非仆人的本意,是主人穷急了,逼着仆人赎身的。现在,仆人付不起全部的钱,主人也没有能力退还已付的钱。那就由本府替你们办吧。”他从自己俸银中拿出仆人所欠的数额,偿还给主人。既替仆人赎了身,也让主人有能力度过荒年。
    于成龙做正五品的官,一年俸禄才八十两银子,总这样捐助别人,自己的生活可怎么办呢?饥荒严重的那些天,他自己也穷得揭不开锅了,不得已,把自己平时乘骑的一匹骡子卖了,换了几个钱,主仆们买米度日。
    就在这一时期,于成龙的俭仆生活又出了新花样,他每天吃“糠粥”。什么是糠粥呢?家里的白米太少,不够蒸干饭,只能熬成稀饭,但稀饭又吃不饱肚子。于成龙就想出了办法,当地穷苦人家常把舂米剩的糠皮炒熟磨碎,撒在稀饭里充饥,他也照此办理。好在他一向就能吃苦,平时就是粗茶淡饭,现在吃得更粗一些,也忍得过。
    他吃糠粥,仆人当然也要吃了。有时客人来了,没有好饭招待,便一起吃糠粥,这样名声就传出去了。老百姓都知道于二府以糠粥度日,给他取了个外号叫“于糠粥”。
    有一回,朋友来访,见了糠粥不肯吃。于成龙笑着说:“这糠粥啊,在贫穷人家是日常便餐,在官吏则是稀罕物。我是很喜欢吃的,改天到你家,你要不给我煮糠粥,我一定要罚你出钱赈济灾民。”
    还有些人,不相信于成龙真的吃糠粥,想来察看察看,品尝品尝,于成龙当然就拿出糠粥招待了。饥荒过后,白米丰富了,于成龙自然也就不坚持吃糠粥了。有位叫鲁晟的人,从黄州赶到歧亭,想品尝一顿糠粥,于成龙命仆人给他端上来大米干饭,偏不满足鲁晟的要求,闹得鲁晟遗憾不已,多年之后还耿耿于怀。
    于成龙吃糠粥,也只是为了度荒,并不是真的想哗众取宠,博取清廉名声。他最可贵的品质并不是肯吃糠粥,而是宁可吃糠粥,也不凭借职权贪污官府的钱粮,榨取百姓的脂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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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8 07:12:43
  
  
    六、两次“入觐” 再举“卓异”
  
  
    于成龙做黄州府同知的四五年之中,曾经有两次“入觐”的经历,别的传记都忽略了这件事。
    地方官赴京“入觐”,按规定每三年一次,任务是到吏部述职,汇报工作,接受调查。运气好了,还可能受到皇帝的亲切接见或者提拔重用,运气不好了,是会丢官降职的。“入觐”的官员,包括各省的布政使、按察使,各府的“佐贰”官。因为知府责任重大,不能擅离,就派同知或通判这两个“佐贰”代劳。
    于成龙第一次“入觐”,是在康熙九年的早春。出发的时候天气还很冷,一路受尽风霜之苦,曾经写下了一首《纪行》诗。在北京过了端午节,又写了一首《长安邸中午日》,感叹道:
    十年浮萍宦异乡,回思已事倍神伤。
    榴裙喷火红颜好,荷盖擎珠绿水凉。
    泡雨有无呼吸变,奇云生灭古今忙。
    悲歌慷慨当年梦,白发空惭续命长。
    他上次在京是顺治十八年,一晃十年就过去了。没有死在罗城合州,从正七品做到了正五品,侥幸之中自然是感慨万端。
    这次“入觐”只是履行公务,代知府汇报黄州的各项工作,自己并没有得到什么奖赏或处罚。办完事之后,于成龙并没有立即回黄州,而是绕道回了趟故乡永宁,探望了慈爱的老母亲李氏,操持家务的老妻邢氏,还有儿子孙子等一大家子人,缓解了自己的十年乡愁。这个细节隐藏颇深,笔者在于成龙的《纪行》诗中发现有这么几句:“指日拜天阙,天香可袖归。十年奔故里,未息汉阴机。”猜测他利用这次赴京“入觐”的宝贵机会,回了趟故乡。
    第二次“入觐”是康熙十三年春,往返时间很短,二月份便回到了黄州。这时候,他在黄州已经颇有政绩,在湖广省也有了能吏的名声。康熙十二年的时候,湖广总督蔡毓荣召见了他,赞誉有加。蔡总督见于成龙官服破旧,还很例外地赏了他一套新官服,这就是于成龙在几篇文章中提到的“赐章服”。在这一年的“大计”中,新上任的湖广巡抚张朝珍,根据于成龙的实际政绩,举他为“卓异”,这是于成龙第二次被举为“卓异”了。在清朝的官场上,举“卓异”是十分难得的荣誉,于成龙辛苦多年,总算是又有了回报。这次“入觐”应该是劳碌而愉快的旅程,到吏部述职后,朝廷核准了他的“卓异”,很快就下令升他为福建省建宁府知府,成了正四品的官员。(这次举“卓异”的评语,史书中没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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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8 07:14:45
  
  
    七、“三藩之乱”开始了
  
  
    就在于成龙二举“卓异”,准备升官到福建省做知府的时候,命运又来了一次奇妙的转变。康熙时代著名的“三藩之乱”开始了。
    说起“三藩之乱”,熟悉历史的读者朋友可能都有所了解,笔者这里只简要地介绍一下。
    清军入关时,满洲八旗只有区区几万人,如何能够占领面积广大人口众多的中原地区呢?他们依靠的主要是降兵降将,让汉人打汉人。吴三桂原本是明朝山海关总兵,先投降李自成,后来“冲冠一怒为红颜”,开关降清,打跑了李自成,又一路打过去,为大清朝的统一事业,立下了汗马功劳,被封为平西王,镇守在云南、贵州等省,实力雄厚,是割据一方的藩镇。另外,降将尚可喜,被封为平南王,镇守在广东;降将耿仲明被封为靖南王,镇守在福建。他们三股地方势力,被统称为“三藩”。
    清朝是中央集权制的王朝,不可能允许地方藩镇的长期存在。“三藩”手里有兵有将,有钱有粮,实力太过雄厚,一直是朝廷的隐患。所谓“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康熙皇帝一直就有“撤藩”的想法。吴三桂等“三藩”也知道朝廷最终要解决这件事,疑惧不已。最后,双方矛盾激化,吴三桂等人起兵造反,打出了“兴明讨虏”的旗号。各地的降将降官,与“三藩”有关系的,不免兔死狐悲,唇亡齿寒,都纷纷起兵响应吴三桂,战火延及湖南、四川、福建、广东、广西、陕西、湖北、河南等省,这就是“三藩之乱”。
    清廷的平叛,历时八年,共分为三个阶段。康熙十二年十一月至十五年四月,叛乱迭起,清军十分被动,只能云集于荆州、武昌、宜昌等地,不敢渡江与吴三桂交战。康熙十五年五月至十七年七月,陕西的王辅臣兵败降清,使整个战争有了转机。福建的耿精忠受到台湾郑经的进攻,腹背受敌,只好向清廷投降,广东的尚之信也投降回清廷,广西将军孙延龄则被吴世璠所杀。叛军只剩下吴三桂一股势力,与清军展开拉锯战,相持不下。康熙十七年八月至二十年十月,清军由相持转入进攻,最终完全消灭了叛军。
    湖广省的湖南部分,很多地方被吴三桂占领,是战争的中心地带。而湖北部分,一直处在战争的前线,大部分被清军控制着,吴三桂的叛军并没有过江,但小股力量的渗透到处都是。在这种情况下,清廷需要一大批精明强干的官吏办理军政大事,于成龙名声在外,当然是走不了的。
  
  
    八、最辛苦的日子也开始了
  
  
    康熙十三年(1674),于成龙虚岁五十八,可以称是年近花甲,完全算个老年人了。这一年,他最忙最累,最委屈,也最光荣。这一年的记载也最丰富,很多事件都有具体的日期。
    二月,他完成“入觐”任务,长途跋涉,从北京回到黄州。三月初,接到巡抚张朝珍的命令,调往武昌,“署理”武昌知府,办理军需事务。三月九日,他从黄州赶到了武昌,开始履行新职。过了不久,吏部下了调令,升于成龙为福建省建宁府知府,巡抚张朝珍上报朝廷,要求就近改任于成龙为武昌知府。
    每年四月,是清廷规定的征收赋税期限,武昌各县靠近战场,经常发生小规模的战争,但也时有小小的平静。这年的赋税,是应该“开征”,还是“缓征”,湖广省的官员们有不同意见。于成龙是主张“缓征”的,他写了一篇《为武昌各属请缓征详》,介绍了蒲圻、嘉鱼、通城、咸宁、崇阳、大冶、兴国、武昌、通山、江夏等州县百姓流离失所、惊恐不定、无力务农的情况,表示征收实有困难,不如照旧“缓征”。
    于成龙的这个建议是十分明智的。如果“开征”,最苦恼的是各地百姓,而最劳累的是各级官员。百姓没有收成,自然也没有钱粮可缴,逼急了都投奔吴三桂去了。官员们的头等大事是办理军需,如果都跑去催征赋税,耽误了军需大事,那是要丢官掉脑袋的。如果“缓征”,既能安抚百姓,也能让官员们专心办理军需。所欠钱粮,可以太平后补缴,或者向朝廷申请“蠲免”。
    于成龙还写过一篇《请复临湘驿站详》,主要是要求湖广巡抚张朝珍移文给偏沅(湖南)巡抚,恢复临湘界内的几处驿站,以免让湖北界内的驿站人马长途奔波,耽误军情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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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九、收复蒲圻
  
  
    康熙十三年四月初,于成龙奉巡抚张朝珍之命,前往武昌府下属的咸宁、蒲圻二县,修造军用桥梁,并驻守蒲圻,料理地方事务。这一带可能进行过拉锯战,一度失守,百姓离散,于成龙在此时驻守,也有收复之意。
    咸宁桥的修造工作非常顺利,在下属官吏差役的协助下,四月七日就搭建好了一座浮桥,可以供应大军通行。
    八日,于成龙一行赶到了蒲圻县官塘驿,召集百姓,发放巡抚告示,安抚民心。得到了部分百姓的拥护,携带的告示很快就发完了。
    九日,于成龙继续向蒲圻县城进发,路上遇到很多百姓,向于成龙哭诉战争惨状,请求朝廷保护。于成龙手头已经没有告示,只好口头安慰,并派人上报巡抚,要求多颁告示下来。
    九日晚上,于成龙带领文武属员渡河进入蒲圻县城,此城经过战争洗劫,已经寂无人烟。只有一位名叫潘宏锦的“丁忧”巡检带着一家人住在城里。
    于成龙当机立断,命令堵塞蒲圻六座城门中的四座,只留下北门和水门让人通行。随后,便开始了艰难的恢复工作。
    于成龙此时,朝廷的批复还没有下来,“署理”职务名不正言不顺,不能有效地指挥下属各级官员,只能亲自料理一些自己干得动的事务。用他自己的话说是:“请署之文未下,精力愈疲,神气愈耗,似一废人居一弃地矣!”
    在于成龙的努力下,蒲圻一带渐渐恢复了生机,不少百姓都回到家里,开始了正常生活。外地的商旅,也开始有南来北往的。于成龙每天坐到河边,监督料理船只事务。本地有威望的乡绅,见于大人认真负责,一丝不苟,便都前来帮忙办事,替于成龙出了不少力。只是大雨连绵,道路泥泞,很多百姓无法从外地赶回家中。
    当时,大部清军南下作战,后方百姓本来已经安心。但清军胜负不定,经常有逃兵从前线流窜回来,渲染战局,煽惑人心,闹得已经回家的百姓又想外出逃难。城内的驻军,号令不齐,纪律松弛,住在民房里,破坏严重,又让许多百姓无家可归。
  于成龙对此是一筹莫展,只能苦心经营,勉力支持。
  另外交待一句,蒲圻这地方,就是三国时代赤壁大战的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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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8 21:44:29
  
  
    十、洪水冲坏了军用的桥梁
  
  
    于成龙驻守蒲圻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咸宁和蒲圻修造两座桥梁。咸宁桥容易修,很快就完了工。蒲圻桥的工程却有难度,于成龙和属员们商量,征调船只,定于四月二十九日将船只编联成一座浮桥。
    当时是洪涝季节,大雨不止,山洪暴发,河流水涨,搭桥十分不易。蒲圻桥不能如期完工,一直拖到五月九日,方才勉强完成。就在这天,传来了咸宁桥被洪水冲垮的消息。于成龙大惊失色,立即赶往咸宁,准备重新搭桥。之后发现,不仅刚建的浮桥被冲垮,另一座古石桥也被洪水冲垮了。到五月十二日,又传来了蒲圻桥被洪水冲垮的消息。
    恰在这时,一队清军撤退至河边,要求渡河,老天爷和勤 政的于成龙开了一个大玩笑。延误军机,那可是大罪啊!
    领兵的将军移文湖广巡抚,要求严惩造桥失职的官员。张朝珍责令于成龙如实汇报,于成龙只能说是天灾,无可奈何,连石桥都冲塌了,何况浮桥?
    张朝珍一向十分器重于成龙,两人可能还结成了儿女亲家,于成龙称张朝珍为“抚台”“宪台”,张朝珍则亲切地称于成龙为“亲翁”。但是,出了这样的失职大事,军方的文件已经移送过来了,张朝珍不能不如实奏报朝廷,请求惩办“责任人”。朝廷很快就下达了处理文件,将于成龙“革职”。这是于成龙出仕十几年来第一次受处分,他的心情当然是糟透了。
    “革职”就是革去职务,但还有几种不同情况,有革职为民的,有革职查办的,也有革职留用的。记载简略,我们不知道于成龙究竟属于哪种情况,但根据当时人才紧缺的情况,革职留用的可能性比较大。
    于成龙可能在出事后不久就交卸了蒲圻的公 务,回省待罪,张朝珍暂时把他留在了身边,帮助处理繁忙的公务。当时通讯用的是驿马,速度很慢,于成龙何时得到正式的革职通知,我们查不出来。但战局瞬息万变,发展很快,于成龙很快就得到了新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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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9 07:19:00
  
  
    十一、黄州东山叛乱
  
  
    在“三藩之乱”影响下,黄州等地蛰伏多年的“蕲黄四十八寨”秘密组织,也在酝酿着揭竿而起,反清复明。
    这次起义的核心智囊人物,叫黄金龙。他是河南人氏,懂一些道术,自称得到了上天赐予的天书和宝剑,要辅佐明朝宗室重新建立帝业,恢复大明的江山社稷。他的这种民间宗教特点,很容易吸引和团结处于社会底层的老百姓。而起义的领袖人物,名叫刘启祯,字君孚,是麻城东山曹家河人。他是位坚定的“反清复明”者,其名“启祯”暗含“天启崇祯”之义,字“君孚”也有“不忘故君”之义。他是“蕲黄四十八寨”的秘密领袖之一,在民间有很强的号召力。和平时期,官府比较倚重他,借助他来办理盗案,于成龙镇守歧亭时,就曾经任用过刘启祯。
    黄金龙一直在四处活动,他和刘启祯有共同的政治理想,交往很多,经常住在刘启祯的家里。吴三桂知道黄州一带暗藏有反清复明势力,就派人送来许多委任状,鼓动大家起事,用清廷的话说,就是“伪札”。刘启祯等人,在内心里不一定支持吴三桂,但知道这是个大好时机,天下战火四起,清廷手忙脚乱,如果举兵起义,很有可能恢复自己的大明江山。黄金龙和刘启祯四处串联,与“蕲黄四十八寨”以及河南、安徽、江西各省的反清复明势力秘密商议,任命将帅,准备聚众数十万,于康熙十三年七月正式起义。在黄州本地,只有木樨河夏鼎安及其族人二百余名不肯依附刘启祯。其余的,都参与了起义的密谋。
    当时,麻城知县屈振奇并不了解事情的严重性,他按照上级命令,严厉追查吴三桂的“伪札”,经常抓捕嫌疑犯。而一些劣绅酷吏,却又借机生事,诬陷攀扯,借着“伪札”的事情公报私仇,这就激化了矛盾。刘启祯养子刘青藜的保户杨楚乔被官府抓捕,屈打成招;徐家堡的乡约周美公等人被官府抓捕,严刑拷打。刘启祯以为官府掌握了自己的内幕,在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于五月十五日,很仓促地在曹家河举兵造反。
    本来是接连数省、数十万人同时发难的大型的“反清复明”的起义,现在演变成了“官逼民反”的中小型叛乱,这就是历史的奇诡之处,也是于成龙的命运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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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29 20:07:50
  
  
    十二、单骑招抚刘君孚
  
  
    刘启祯匆匆起兵后,程镇邦、鲍洪公、陈恢恢、李公茂等几股势力也起兵响应。知县屈振奇并非懦弱无能之辈,他请黄州副总兵王宗臣率军驻扎兴福寺,自己率乡勇驻扎白杲镇,约定日期,准备共同剿匪。刘启祯则更厉害,只派了七名骑兵,晚上偷袭王宗臣的军营,就把王宗臣和屈振奇的兵马逼回了县城。这时候,麻城东山的“蕲黄四十八寨”势力,都纷纷起兵,形成了星火燎原之势。
    东山叛乱的消息很快传到武昌,巡抚张朝珍当然知道事情的严重性。如果刘启祯的起义军成了气候,长江中游下游将被隔断,不仅湖北一带两面受敌,河南、安徽、江西乃至江苏等省也都会受到压力,整个战局可能都要发生变化。但这个时候,朝廷大军正在全力进攻湖南的吴三桂叛军,战争打得十分艰苦,很难分出兵力来平息黄州叛乱。
    于成龙这时候正在武昌待罪,张朝珍把他召到辕门,商量剿抚大计。于成龙在黄州为官多年,长期驻守麻城歧亭,与刘启祯关系密切,知道“蕲黄四十八寨”的底细。他和张朝珍达成了一致意见,认为不能把黄州叛乱认定为“反清复明”的政治性事件,只按“官逼民反”“赤子弄兵”的普通事件处理,采用“招抚”策略,暂时稳定局势,然后再相机行事,瓦解整个起义。于成龙在黄州威望很高,官绅百姓都十分信服他。张朝珍就决定委派于成龙前往黄州,主持“招抚”大计。于成龙则向张朝珍提出要求,允许他“便宜行事”,放开手脚去解决这个复杂问题,张朝珍都答应了。对于成龙来说,这实在是自己“立功赎罪”“东山再起”的大好时机。当时武昌的官员们都信不过于成龙,认为他是一介文官,又是个好酒贪杯之人,怎么能办好这样的大事呢?但张朝珍主意已定,用人不疑,坚决支持于成龙的行动。
    于成龙于五月二十二日从武昌出发,只带了任职蒲圻时的几名随从,二十四日到达黄州麻城县白杲镇,此地距刘启祯的山寨只有十里路。他撰写了一篇《初抚东山遣牌》,以老父母官的口吻,回忆自己与黄州百姓的鱼水深情,对黄州百姓倍加关怀、慰问,对起兵叛乱的事情表示无限的遗憾与责备。他把告示贴到各处,声称自己向巡抚苦苦哀求,阻挡住了大兵征剿,要求百姓们到白杲镇找他来倾诉冤屈,让他来评判是非,早日恢复地方平静。如果百姓们不给他面子,那他就只有回省,请巡抚派兵来剿杀了。
    他又撰写《劝畈间归农谕》,大讲副总兵王宗臣的好话,说他也是爱民如子,慈悲心肠,带兵来麻城,主要还是安抚百姓,并非前来剿杀。另外,他又向道台徐惺、巡抚张朝珍两次发文,要求释放被错抓的良民百姓,平息民怨。
    后世有很多人都说于成龙此时用的是欺骗手段,骗取了老百姓的信任。其实,于成龙此举虽有智谋的成分,但劝谕老百姓放下刀枪,回乡务农,过太平日子,也是发自内心的真诚。
    黄州麻城一带的士绅百姓,对于成龙是十分崇敬和信任的,一看于大人来了,都纷纷赶到白杲镇,诉说冤屈,承认错误,表示愿意招抚。轰轰烈烈的刘启祯起义,就像一个还没有完全吹起来的大气球,被于成龙轻轻地拔掉了气门。
    接着,于成龙把注意力转移到率兵聚守山寨的刘启祯父子身上。他认为,如果迅速招抚,刘启祯还有可能改变主意,稍迟数日,各处的起义军合兵一处,势力大增,刘启祯就不会甘心受抚了。五月二十七日,于成龙先派白杲镇的一名乡约,拿着自己的亲笔书信去见刘启祯。他在信中说明了朝廷的招抚政策,刘启祯只要率部投降,不但不会杀他,还会特别重用。
    于成龙估计乡约已经抵达山寨,自己便骑了一匹黑骡,带了两名随从,一人打伞盖,一人敲锣,缓缓地向山寨进发。在距离山寨还有二里地的时候,于成龙命令随从敲锣喊话,说于大人到了,特来营救山中冤屈百姓的性命。刘启祯曾经做过于成龙的差役,对于成龙十分敬畏。听说于成龙亲自来了,他吓得不敢见面,仓惶躲到了后山,却命令手下的士兵们,手持火铳,列队相迎,恐吓于成龙。
    于成龙极有胆略,根本不怕这种场面。到了山寨前,大声喊叫开门,很多士兵都认识于大人,又看见没有带兵,只好开门请于大人进寨。于成龙进了寨,下了骡,坐到刘启祯的大厅里,很随便地询问:“老奴到哪里去了?怎么不出来见我?”士兵们很尴尬地声称,刘启祯外出,过一会儿才能回来。那些认识于成龙的士兵,很不好意思地过来拜见,其他的人,也只好跟着礼拜,就好像迎接长官一样。
    于成龙先不提起兵造反的事,只很关心地询问山中的雨水和庄稼,就像以前劝农时的问话一样。大家只好顺着于大人的问话来回答。提起雨水和收成,大家自然联想起了平时的太平生活,想起了妻子儿女欢聚一堂的场面。好好的,谁愿意起兵造反啊!这样一来,刘启祯的军心也就散了。
    于成龙拉着家常话询问了几句,又喊叫着天气太热,渴了,要士兵拿水给他喝。又解开衣服,脱了靴子,摇起扇子,躺到刘启祯的床榻上呼呼大睡起来。睡足了一个午觉,醒来后又问:“君孚老奴,怎么这么久还不回来?客人来了,难道连酒饭都不准备吗?”
    刘启祯一直藏在附近,到这时候,不得不出来相见。于成龙轻描淡写地批评了他几句,说官府刑讯逼供这么一点小冤屈,哪值得起兵造反,自取灭亡?现在朝廷政策很宽大,只要率部投降,造反的事情就可以一笔勾销,朝廷还会另有重用,绝不亏待。
    刘启祯很久以来就有反清复明的理想,绝不可能被于成龙几句话就说得改变主意。但是,他这次仓促起义,根本没有做好准备。于成龙的招抚政策一出,民心涣散,军心涣散,再要硬撑着,也不会有好下场。他考虑再三,只好表面上暂时答应于成龙,约定六月三日率部投降。究其本意,是想另寻良机,再行举事。
    到六月三日,刘启祯果然率领几千人,打着一面“倾心向化”旗帜,到白杲镇向于成龙投诚。于成龙很高兴,又根据事先和张朝珍商议好的计策,命令刘启祯去劝谕招抚其他起义军,并郑重承诺,事成之后,朝廷封刘启祯为“戎旗守备”(正五品的武职官员)。刘启祯虽然狡猾,却并不知道于成龙早有成算,他假意答应,拿着于成龙的告示去各部招抚,实际上是劝说各部诈降,另图起义机会。六月七日,经过刘启祯劝谕的鲍洪功、陈恢恢、李公茂等人,各率部属来到白杲镇,向于成龙献了一面“安家乐业”旗,表示投诚。于成龙命令他们到黄州城拜见分巡道徐惺,领取封赏的衣冠。之后,又命河泊所官景可贤护送程镇邦到省城拜见张朝珍,命李公茂跟随徐惺赴省城,接受任命。其他的起义军首领,也进行了合理的安插和约束。起义军各部之中,只有邹君升一部,态度坚决,拒不接受招抚。但轰轰烈烈的东山起义,就这样被于成龙用和平手段瓦解掉了。
    于成龙单骑招抚刘启祯,是一件很精彩的故事,被载入了史册。但是,因为清廷各级官员,不愿意把此事当成“反清复明”大案,“刘启祯”的名字太过敏感,在各种文件中就被悄悄改成了“刘君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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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30 07:04:11
  
  
    十三、擒斩黄金龙、邹君升
  
  
    黄州的局势初步稳定,于成龙不敢大意,立即着手处理善后事宜。他一向爱民如子,办事又周密细致,对曾经参加起义又接受招抚的众多百姓,百般保护安抚,不许各级官吏及劣绅借机讹诈他们。同时,又拿出自己用惯了的“保甲法”,在黄州各地分区编制保甲,训练乡勇,建立了严密的组织,把这些英勇强悍容易叛乱的百姓,训练成为支持官府的准武装力量,试图从根本上消除再次叛乱的可能性。
    他正在辛辛苦苦办理这些事情的时候,却平白地受了一场恶气。一支清军南下参战,路经麻城,领兵的将军见了于成龙,大言不惭地说是因为自己的大兵到来,才使刘启祯等人的叛乱望风披靡,接受招抚。又问于成龙,麻城一带还有哪些贼兵,让自己带兵去杀。于成龙性情刚烈,哪里肯受这口气,就顶了几句嘴,那将军将于成龙辱骂了一通,扬长而去。于成龙悲愤难忍,写信给张朝珍,要求辞官。张朝珍回信安慰了一通,要他继续干下去。于成龙并不是小心眼,假如真的让那将军带兵去杀贼,刚被瓦解分化的“蕲黄四十八寨”势力,立即就会重新团结起来,爆发新的叛乱,张朝珍和于成龙的全盘计划,也就彻底打乱了。不久,朝廷重新任命于成龙为武昌知府。
    而暂时诈降的刘启祯,这时候也受了一场恶气。他自己投降于成龙不说,还劝谕招抚了其他几股势力一起投降,这就引起了邻近地区反清复明势力的严重不满,大家觉得他真的是“叛变”了。有人就派刺客来暗杀刘启祯,虽然没有成功,但也让刘启祯心生疑虑,与山寨势力产生了矛盾,以后只能更加依赖、支持于成龙了。
    七月初的时候,于成龙的善后工作已经初见成效,准备回武昌复命。没想到这个月九日,黄冈县李家集忽然爆发了以方公孝为首的逃仆叛乱,形势又严竣起来。隐藏在刘启祯家的黄金龙,这时候与刘启祯产生矛盾,逃到黄麻交界处纸棚河的邹君升处,鼓动邹君升起兵造反,方公孝也很快聚集到邹君升处,双方合兵起事。
    于成龙一看形势有变,不能再回武昌了,立即组织防守和进攻。说实话,黄金龙、邹君升的这次起义,时机很不对,正好让于成龙检阅一下自己编制保甲、训练乡勇的实际效果,可以说是撞在了枪口上。
    二十二日,于成龙带领一批生员、绅士赶到距离邹君升山寨二十里远的望花山,与刘启祯等人研究对策。各处的官员、区长、乡勇、生员、绅士等等,在于成龙的号召下,纷纷赶赴望花山,配合于成龙的行动。大家的意见十分一致,这次绝不招抚,而应该全力进剿。心怀怨愤的刘启祯,尤其主张进剿,大概上次的刺客,就是邹君升派来的。于成龙认为,黄金龙和邹君升这次仓促起兵,并没有准备好充足的军粮,支持不了几天,与其立即进剿,不如三面设围,一面设伏,将敌人困住,然后相机剿杀。
    根据记载,于成龙这次的阵容十分强大。黄冈知县李经政、麻城知县屈振奇闻讯赶来,都被于成龙打发回去,办理日常公务。剿匪战斗,全部用当地的士绅和乡勇。原起义军首领之一的程振邦,这次给于成龙进献了一份地形图,使于成龙得以周密布置。具体的包围、设伏地点,参战人员,笔者不想一一介绍了,只说一句,这次战斗连庙里的和尚都参加了。于成龙的威望和动员能力,于此可见一斑。
    二十五日,战斗正式打响。很快,王方远就抓获了方公孝,于成龙下令斩首。这天,于成龙还接到朝廷命令,改任黄州知府,这个好消息也令军心大振。
    二十六日,投诚官李懋官杀伤了一部分叛军,向于成龙报功。
    二十七日,大批乡勇赶到,参加战斗,把邹君升赶到了油河。
    二十八日,各处乡勇继续战斗,杀敌无数。
  二十九日,黄金龙等二十人绝粮,逃往马鞍山,中了伏击,全数被擒。另有沈润成、杨克利等二十多人被斩。当天晚上,乡勇们把黄金龙押解到望花山于成龙处,于成龙下令斩首。
  这里还有一个有趣的传说,据说黄金龙会法术,在斩首时想施法逃脱。没想到于成龙也懂法术,拔剑朝黄金龙一指,怒喝一声,黄金龙的法术就失灵了,只好乖乖地授首。这个故事,可能是当地人对于成龙的神化。
    八月一日,夏仲昆等人生擒邹君升于项家庙,斩首四十余级。其他乡勇四面进攻,杀敌无数,战争进入了尾声。邹君升被擒后也被斩首,首级解往武昌报功。
    八月二日,于成龙下令不许再杀一人,允许剩余的起义军投诚。“逃仆”仍归主人所有,“游勇”仍回军营当兵,附逆百姓,都既往不咎。其他善后事宜,于成龙都一一周密布置,务使百姓真正安心。
    这场平叛战争,前后只用了六天,而且没有动用官军,全是地方人士。捷报传到武昌,巡抚张朝珍终于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他举起捷报向官员们说:“你们都说我不该重用醉汉,现在怎么样?”
    战争平息后,于成龙也没有忘了刘启祯。他用了一条比较“毒辣”的计策,自己捐出俸银,典卖衣服,凑足了一百两白银,当众重赏刘启祯。并且向人宣扬,这次能够生擒黄金龙和邹君升,全是刘启祯的秘谋妙计,全靠刘启祯的大力支持。刘启祯的亲信们,都以为他全心全意地投靠了朝廷,再也没有反清复明的理想了。于成龙另外还用了一些离间之计,在刘启祯的亲友们之间制造隔阂,搞得刘启祯众叛亲离,以后再也不可能做起义军的领袖了。几年之后,刘启祯郁郁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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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四、第二次东山叛乱
  
  
    第一次东山叛乱被平定后,于成龙毫无喘息的机会。他于八月六日赶到武昌,向巡抚张朝珍交差,同时接受新的军需任务。八月十日离开武昌,十一日到达黄州,正式上任黄州知府。军需异常繁重,日常公文又堆积如山。年迈体衰的于成龙连夜办公,于十二日夜里大量呕血,重病一场。
    这里,我们简要交代一下当时的军需事务。办理军需朝廷是拨给经费的,但预算价格等不可能完全合理,有些物资需要采买,有些则需要制造,数量、质量、期限都有严格规定。于成龙这次领回来的军需任务,有一百万捆草料,还有马槽、铡刀、饭锅等等。旧的任务没有完成,新的任务很快又布置下来,真是千头万绪,焦急万分。清朝又是官僚主义严重的时代,朝廷事事都会发命令,下级事事都要向上级汇报,各种公文像雪片一样在驿路上穿梭,稍一疏忽,稍一繁忙,官府里的未决公文就会积压如山。于成龙在这些日子里,好几次急得想寻死,呕血生病也是在所难免了。
    黄金龙、邹君升的叛乱平定之后,东山的局势仍然是暗流汹涌。八月二日,于成龙就接到谍报,说罗山大盗周铁爪,潜入白水畈,聚集多人,正在密谋起事。不久,黄冈县的乡约熊世忠又报永宁乡一带,叛乱蠢蠢欲动。于成龙这时刚刚解散了乡勇,也不好再作计较,只能暂时隐忍。
    到了这年十月,吴三桂大军在江西进攻湖口,散兵劫掠兴宁,已经很接近湖北,清军在黄州府下属的蕲州一带增兵戒严,准备应敌。吴三桂在进兵的同时,又发动了新一轮的政治攻势,在湖北各地散布“伪札”,鼓动汉族百姓起兵策应自己,湖北境内便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动乱。
    十月中,陈鼎业纠合逃兵,抢夺驿马,在阳逻一带起兵;十月二十九日,何士荣纠合黄寅生等人,在黄冈县永宁乡起兵;同日,刘启业在石陂起兵;十一月一日,周铁爪、鲍世荣(鲍洪功)、李公茂、陈顿彻(陈恢恢)、王子之等人,在麻城白水畈起兵。另外,还有广西将军孙延龄的族人“孙将军”、万野予等人,也率部潜入,与周铁爪联合。这几支叛军(义军)各有数千人,加起来则有数万之多,对外号称十万,他们奉何士荣为盟主,计划于十一月上旬,合兵攻打黄州城,然后进攻武昌、汉阳。
    读者朋友可能注意到了,这里头有好几个首领,都是曾经接受于成龙招抚,献过“安家乐业”旗的,如今时机一到,又重新举旗造反。只有刘启祯等几股力量,彻底地投靠了于成龙,没有参与这次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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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1-12-31 07:20:03
  
  
    十五、奋勇杀敌
  
  
    根据史书记载,当时黄州的情况是:“高山大湖,烽火相望,城门皆昼闭,墟里寂无人。各镇援兵悉随大军进攻湖南,黄州余吏与兵民才数百人,至不能备阍柝。议者争欲弃黄州,退保麻城。”
    于成龙只是一介文官,并不是久经沙场的老将军。他事先知道黄州会发生叛乱,内心也十分紧张,经常是惶惶不可终日,不知道自己治下的这些老百姓,什么时候全变成起兵造反的仇人。等到叛乱真正发生了,敌人已经呈现出眉目,官吏们商量着放弃黄州、退保麻城的时候,于成龙却不再害怕了。因为他发现,敌人虽然有数万人,但自己精心培养训练的乡勇队伍,大部分都还安静地呆在家里,并没有倒向敌人。
    他冷静地向大家分析:“黄州为湖北七郡门户,我师屯荆、岳者数十万,水陆转运取道于此。且濒江而城,控制阻险,前倚兴宁庐阜,后压天堂、金刚诸寨,实东南关键。东山为黄左臂,释此不守,则无东山;无东山,则无黄;无黄,则无襄、汉:斯荆、岳有狼顾之虞,七郡成瓦解之势,江北危矣——所系非仅一城已也。”也就是说,这场战争的战略意义非常重大,如果叛军取胜,不仅是黄州失守,湖北危急,清军的粮草援兵运输线路也将被切断,“三藩之乱”战争的整个局势就会完全改变,清廷也会更加被动。
    后来,他又说:“我身为知府,誓死不能离开黄州。但是,我们与其困坐在城里等敌人来进攻,不如主动出击,或者可以侥幸成功。敌军虽然人数众多,但他们奉何士荣为盟主,一切行动都听何士荣的。如果我们能够一战击败何士荣,别处的敌人就可以不战而下了。”
    于成龙派快马到武昌,请求巡抚张朝珍派兵增援黄州。张朝珍命令于成龙带一部分兵力剿匪,分巡道徐惺负责守城。黄州的官吏兵民一共才几百人,几乎无兵可用。张朝珍派了两支正规军来增援,但数量奇少。于成龙能用的兵马,主要还是各区的乡勇、绅士、生员,另外还有刘启祯等几股投诚的民间武装。
    十一月四日,把总吴之兰带领五十名官兵从蕲州赶到,驻扎在段家店;五日,千总李茂升带领五十名骑兵赶到黄州。于成龙和徐惺命令黄冈知县李经政,带领生员曹从仁,征调一部分乡勇,自备粮饷,攻打阳逻的陈鼎业叛军,于八日取得成功,擒斩陈鼎业父子,平息了阳逻局势。
    于成龙自己,于十一月五日,率领千总李茂升,把总吴之兰、罗登云,齐安驿丞李德,候选千总刘先定,武举张尚圣等人,连同生员、吏卒共二十二人离开黄州,前去征剿何士荣。他一边走,一边派快马征调动员各处乡勇,并命令刘启祯率部进驻土皮冲、梅钿率部进驻八叠山、郑丹率部进驻平头山、童贵卿率部防守东义洲、萧有至(二至)率部防守罗田界、田榖伯率部堵截黄冈庙。
    于成龙亲自撰写了多篇“檄文”,文辞慷慨激昂,真诚感人,号召各区乡勇行动起来,保卫自己的太平生活,要求各区精选武艺高强的青壮年乡勇,佩带锋利武器,有火铳鸟枪的人家,一律持铳上阵。同时,于成龙还有很实惠的政策,给乡勇们发放误工费,有火铳的还会多发一些。先统一发放三天的费用,然后计日发放。这样,就刺激了各区乡勇的积极性,他们不仅是“义勇军”,还是挣工钱的“雇佣军”,很快,于成龙身边就聚集了两千多名精壮乡勇。队伍齐整,纪律严明,和正规军没有什么差别。
    何士荣起兵后,占据黄土坳,扎营西山。为了准备粮草物资,他们在附近抢劫焚烧了一些人家,失去很多民心。于成龙闻讯后,派把总罗登云和武举张尚圣带领一队人马做前锋,试探何士荣的虚实,自己率大军缓缓前进。
    十一月七日,罗登云、吴之兰、张尚圣与何士荣的小股叛军相遇,交战一场,何士荣败退,藏入山寨,乡勇们缴获了很多兵器,初战告捷。于成龙闻讯后,加速前进,抵达张尚圣的大营。乡勇们见于成龙来了,都激动得上前讨赏,于成龙没带银子,只能作精神鼓励,拍拍肩膀,摸摸鼻子,说了很多感动人心的话,振奋士气。不久,各处乡勇纷纷赶到箔金寨,于成龙的兵力达到了五千余人。
    八日黎明,大战开始。
    何士荣率数万人,从牧马寨出发,分东西两路,向于成龙驻扎的箔金寨进攻。叛军手持杂色红旗,满山遍野而来,声势十分浩大。
    于成龙这天穿一件旧戎衣,手持宝剑,骑一匹战马,站在营门口,摆出亲自上阵的架势,十分威武。他见东路敌军较少,就派罗登云、吴之兰带领一千多人攻东路,自己率大军攻西路。后来,又形成吴之兰攻东路,张尚圣攻西路,于成龙攻中路的态势。
    战斗刚一开始,把总吴之兰就中枪阵亡。叛军火力密集,枪炮声像爆豆一样,官军和乡勇纷纷败退。大家劝于成龙暂时后撤,于成龙知道此时一退,必败无疑,就大声说:“今天是我殉国的日子,敢言撤退者立斩!”但官军乡勇仍然抵挡不住,继续后撤。箔金寨附近的山民,平时就支持何士荣,此时见官军败退,纷纷拿出小红旗,呐喊助威。看起来,敌众我寡,官军败局已定。
    于成龙知道这次是跑不掉了,反正总是死,不如奋力杀回去。他拨转马头,向李茂升大喊一声:“我死了,你回去向张巡抚汇报!”然后就纵马杀入敌阵。李茂升是武官,哪敢让文官于成龙去拼命送死,焦急之中,他张弓搭箭,一箭射倒了敌军的大旗。然后,他奋不顾身地杀入敌阵去保护于成龙。官军乡勇在于成龙和李茂升的鼓励下,又奋起勇气,努力杀回去。何士荣叛军见大旗已倒,攻势也弱了下来。
    李茂升在这次战斗中表现得极为英勇,他的战马被射死,自己也受了伤,仍然挥刀步战,砍杀多名敌兵,夺了一匹马,继续战斗,身上的铠甲都被枪弹打穿了。罗登云和张尚圣两支人马,成功地将敌人合围,经过一番激战,何士荣的大军终于溃败。官军乘胜追击,翻山越岭,连追了数十里才罢休。何士荣是一员勇将,他手持长矛,亲自断后。右臂被砍断,仍然在力战。最后陷在泥中,被官军擒获。
  这场战斗,打得极为惨烈。斩首数千人,缴获器械无数。尸体堆满了山谷,鲜血染红了溪水。于成龙在此战中,创造了手刃四十八人的战绩。官军进入何士荣的山寨后,缴获了何士荣的“伪札”,还搜出了何士荣密谋起义的名册。
  于成龙是熟读《三国演义》的,知道这份名册牵连太广,不利于稳定人心,就当众烧毁了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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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六、勒石纪功
  
  
    八日凌晨的战斗取胜之后,于成龙等人率军乘胜追击,中午时分赶到了吕王城。李茂升下令士兵们埋锅造饭,稍事休息。于成龙见状后,急忙对李茂升说:“白水、石陂等地的叛军,都奉何士荣为盟主。现在何士荣被擒,诸贼胆落,无所适从。我们卷甲急趋,紧紧追杀,他们就会彻底溃散。这就是所谓的破竹之势,机不可失。如果稍一松懈,叛军进入山寨,据险坚守,就会死战到底的。”李茂升点头同意。当时锅里的饭刚煮上,于成龙下令把米倒掉,大军立即出发。
    于成龙一边行军,一边起草“檄文”,让乡勇们传示各处。他在“檄文”中说:叛乱人员如果能够反戈一击,擒拿贼首,必有重赏;临阵投诚,绝不杀害;扔下兵器,逃回家中,绝不追究;如果身上没有乡勇印号,家藏兵器者,按叛贼对待,一律处死。又把一战生擒何士荣,焚毁叛贼名册的事情广为宣传。
    参加叛乱的“蕲黄四十八寨”人员,听说盟主被擒,名册被烧,又是恐惧又是侥幸,纷纷解散回家。叛军的数万人马,又一次被轻易瓦解了。
    十一月九日,官军乡勇进攻白水畈。一场战斗下来,周铁爪、鲍世荣、李公茂等人身边只剩下几百名亲兵,失去了战斗力。他们想退守什子寨,没想到于成龙事先已经布置罗田知县王光鼎、生员萧二至等率领乡勇五百余人,堵住了路口,另外还有蕲水知县蒋灿派生员何翩然率领乡勇二百名前来助战。李公茂等人进不了山寨,只好杀出一条血路,仓惶逃走。
    十一月十一日,孙将军、万野予、假周铁爪等人在麻城县石壁起兵,李公茂等人率残兵与孙将军联合一处,叛军的势力一时间又扩大起来。于成龙的大军驻在白水畈,因山路阻隔,无法赶到石壁。麻城知县屈振奇向分巡道徐惺请示,调来党、伊两位参将,率正规军赶到石壁平叛。
    十一月十三日,官军和乡勇攻入石壁,大战一场,擒获孙将军、万野予,李公茂等人乘乱逃走,叛军基本上已被瓦解。
    官军乡勇继续搜捕,过了几天,李茂升、鲁试等人先后擒获了李公茂、假周铁爪、鲍世荣、陈顿彻、鲍自性、王子之等叛乱首领。李公茂被俘后撞石自杀,伤重而死,其余首领被押送到了武昌,献给巡抚张朝珍,不久全被斩首。于成龙当时并不知道俘获的周铁爪是假的,到武昌后才被张朝珍审了出来,真周铁爪不久也被擒获斩首。
    十一月十九日,搜捕小股残匪的行动仍在进行,但东山叛乱大局已定,于成龙于是下令班师。他当时驻扎在麻城县黄市村,在村口郑重立了一块纪功石碑,上边刻着:
    龟山以平,龙潭以清。
    既耕既织,东方永宁。
    后世史家评价这场平叛战争说:“自出军至是仅二十四日,以乡民数千破砦党数万,不费公家粒粟,不烦师旅,徒手奋身、摧锋陷坚而奏肤功,近世所希也。”严格地说,这场战争动用了少量的正规军,不能说是“不烦师旅”,只是大军未动而已。另外,这场战争也不全是于成龙一个人的功劳,湖北按察使某人、分巡道徐惺、王宗臣、佟世俊等一大批文武官员和地方绅士都有战功。但毋庸置疑,于成龙是这场战争最主要的策划者、指挥者,也是最关键的人物。
    他在大家束手无策时,首先提出不能放弃黄州,并且定下了以攻为守,先打何士荣,然后各个击破的战略;五千余人的精壮乡勇,是于成龙凭个人威望动员起来的;箔金寨大战,官军本已败退,是于成龙拼死杀入敌阵,成功地扭转了败局;焚毁叛贼名册,瓦解大量敌军,是于成龙的计谋;一鼓作气,乘胜追击,不给敌人喘息撤退的时间,是于成龙做的说服和动员;各处的堵截防守,主要出自于成龙事先的布置。综合这几条,我们可以确定,于成龙在此战中立了首功。
    于成龙并非职业军人,他为什么能够成功组织这么一次以少胜多的大型战斗?他的制胜之道是什么?
    首先,我们谈谈叛军(义军)的情况。中国历代的农民起义,都必须具备充足的外部条件,这个条件很简单,那就是天灾人祸,官逼民反。如果有严重的水旱灾荒,百姓家家断粮,贪官污吏们不但不赈济百姓,反而增加苛捐杂税,逼得老百姓实在没有活路了,这才会坚决地走上武装反抗之路。东山的叛乱显然并不具备这个条件,大部分百姓都有地可种,有饭可吃,有“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天伦之乐。只是因为当地民风强悍尚武,民间隐藏了很多英雄豪杰,这批人不甘心接受清朝统治,一有机会就想起兵造反,百姓们是在他们的鼓动或者欺骗胁迫下才加入队伍的,立场并不坚定。而且,“蕲黄四十八寨”的秘密组织,派系众多,各行其是,居住地又很分散,既容易联合起事,又容易土崩瓦解,缺乏真正的凝聚力。几位叛军首领,虽然都是英雄豪杰,有一定的文韬武略和号召力,但水平无疑不算是很高的。
    再说说于成龙这边。于成龙是一位大清官,在黄州为官多年,威望非常高。他多年来致力的,就是让历经明末战乱的广大老百姓能够过上耕田读书的太平生活,这是很有吸引力的。他的办事风格又十分特别,霹雳手段与慈悲心肠并存,如果要打,就打得非常狠,如果要抚,就抚得周密细致。他成功地团结了一大批地方官吏、乡绅、豪强、知识分子,通过建立保甲,训练乡勇,把黄州强悍尚武的民风化为己用,“以民治民”,让拥护太平生活的黄州百姓去打击想造反的黄州百姓。在“武装征剿”的过程中,他时时不忘“宽大招抚”,给广大参加叛乱的百姓留下一条十分宽阔可靠的“后路”,孤立极少数的叛乱首领。战争双方都注意争取民心,但相比较之下,于成龙争取到的民心更多一些。
    再说说这几场战争的性质。很多近现代的文献中,都把这几场战争定义为农民起义,镇压起义的于成龙自然就成了穷凶极恶的刽子手。但笔者认为,这只是一场“反清战争”,有吴三桂“伪札”煽惑的因素,也有“蕲黄四十八寨”传统的“反清复明”因素,战争的组织者领导者,并非是纯粹的农民,而是民间的“英雄豪杰”,有秘密宗教领袖,有江湖侠客,有当地土豪,成分是十分复杂的。中国古话说:“成者王侯败者贼。”其中原没有明确的是非可言。反清复明运动如果能够最终成功,黄金龙、何士荣这些人自然都是功臣,都是英雄,于成龙就真成了罪人。但他们失败了,于成龙平息叛乱,安抚百姓,恢复太平,自然就是大功臣、大英雄。
    让我们再用更高一些的历史角度来考察这几场战争。所谓“兴,百姓苦;亡,百姓苦”,清廷平定吴三桂等人的“三藩之乱”总共用了八年时间,天下百姓受了八年的战争之苦。如果吴三桂一方能够更加顺利一些,不断取胜,最终打败清朝,建立一个新王朝,重新统一天下,重新恢复民生,那八年时间是远远不够的,至少需要十年二十年,那时还将会有更多的地区卷入战火,则天下百姓的“水深火热”生活,就会更为严重和持久。我们算算这笔大账就能发现,汉族官员于成龙这时候选择效忠满族皇帝,努力平叛,恢复太平,对历史对苍生,都是有贡献的。他在纪功石碑上刻下的“既耕既织,东方永宁”的简单话语,其实包含了他复杂的思想感情和远大的人生理想。
    黄州百姓对境内众多的“山寨”无疑是有感情的,那是他们反抗暴政的堡垒,也是躲避战乱的避难所。对各位“山寨领袖”,他们也是有感情的,毕竟是这块土地上的英雄豪杰啊。而对于成龙,同样很有感情,那是他们的“父母官”,是关爱百姓、保护百姓的好官。于成龙在黄市村树立的那块石碑,至今仍然保存着。当地老百姓谈起于成龙,仍然是充满好感。
    历史是复杂的,感情也是复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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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七、招抚多处叛军
  
  
    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的时候,于成龙就已经萌生退意,向巡抚张朝珍上书请求退休。主要原因是自己年龄太大,疾病缠身,工作又过于繁重。继母李氏风烛残年,也需要儿子回家行孝。当时的某些同僚,见于成龙功名日盛,就以“不孝”为借口,在背后攻击他,使于成龙的思想负担倍加沉重。他写过一首《自叹》诗,其中有几句为:“小官缺养母,浮誉恼群贤。久欲归林卧,岂为升斗牵。”战争结束后,于成龙又多次向张朝珍和湖广总督蔡毓荣请求退休,都没有得到同意。在特殊时期,上级太需要于成龙这样的能吏了,于成龙只能硬着头皮,顶着压力,继续在官场上干下去。
    于成龙的招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战争结束后,于成龙迅速解散了各部乡勇,给他们发放了赏银,同时又严厉禁止这些乡勇敲诈、抢劫、霸占叛乱人员及其家属的财产。在于成龙的感召下,隐藏在深山老林中的叛乱人员陆陆续续下山投诚,回归田园。
    康熙十四年(1675)正月,叛军首领黄翠林带领一百多人下山乞降,得到了于成龙的宽恕和妥善安置。
    河南省罗山县的叛军,听说湖广黄州的招抚政策执行得好,就越境而来,向于成龙投诚。于成龙既感动又为难,他首先妥善安置了投诚人员,然后向张朝珍请示解决办法,与河南巡抚做了一些沟通工作,最后把这批人平安送回了河南。
    不久,安徽六安一带的叛军,听说了河南的事情,也有不少人来黄州投奔于成龙。于成龙不仅如法安置了他们,还越俎代庖地写了一封《招安谕》,让这批人拿回安徽,招抚解散其他叛乱人员。所谓“一纸胜千军”,于成龙的越境招抚工作也取得了成效,瓦解了邻省的叛乱。
    于成龙作为湖广黄州知府,能够解决河南和安徽境内的叛乱,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是,黄州与河南、安徽等省相邻,黄州境内的传统反抗势力号称“蕲黄四十八寨”,如果加上河南安徽境内类似的山寨,又有“七十二寨”之说。他们叛乱或者起义,往往都是联合起来的,越境造反原本就是平常事,此时越境受抚,也就不算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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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01 10:05:02
  
  
    十八、艰难度过灾异之年
  
  
    康熙十四年(1675),黄州灾异不断。
    大旱灾,大风灾,引发了大饥荒;府城黄州,还发生了巨大火灾。
    老虎离开了深山老林,来到人烟稠密的村镇,白昼横行。据记载,当时的虎患十分怪异,它们不仅白天横行,晚上还埋伏在百姓家门口,故做人声,比如咳嗽呕吐等等,吸引居民出门察看,然后从容叼走居民。居民有时不敢出来,放狗出去看,老虎就把狗给叼走。
    除了真老虎,还有假老虎。贼人披着虎皮,隐藏在林中,看见单身行人,就跳出来绑架抢劫,将人口拐卖到远方。
    还有一种妖民,善于制造迷药。在路上遇见行人,拿手往脸上一拂,行人立即昏迷,任由妖民抢劫拐卖。
    有一些从外省,比如高邮、沔阳等地逃难流浪到黄州的人,到处骚扰本地百姓,常常闯进居民家里,抢吃抢喝,甚至还进入内室抢劫财物。
    另有一种男扮女装的贼人,奸淫妇女,诈骗男人……
    这一切现象,可以统称为“灾异”。如果按照传统的“天人感应”或者“因果报应”说,十三年几场叛乱,杀人如麻,死的多是英难豪杰,这些不屈的英魂难免会给黄州地方降下种种“灾异”来。于成龙在战斗中“手刃四十八人”,大概也是平生没有经历过的事情,他事后曾经痛切地忏悔祈祷,并努力做好善后工作,以换取心灵的安慰。
    抛开神秘的说法,除了旱灾、风灾、虎灾等自然灾害,其他的人为灾祸,仍然可以理解为“战争后遗症”,某些被迫招安、暂时潜伏下来的英雄豪杰,见公开举事不能成功,就改变手法,用种种“妖异”行为做掩盖,对官府和平民发动“恐怖袭击”。
    于成龙此时的主要工作,仍然是繁重烦恼的军需大事。张朝珍不断地下发命令,布置任务,于成龙一方面率领下属官吏,努力完成任务,一方面努力和张朝珍讨价还价,争取减少黄州百姓的负担。他和张朝珍有很好的朋友关系,但同时又是严厉无情的上下级关系。《于清端政书》中保存了大量的文字资料,笔者不想一一介绍了。只说一点,于成龙的这段日子过得极为辛苦。
    面对严重的灾异,于成龙也不能不分心应对。他命令通判宋荦负责治理虎患,带领士兵猎户到处打虎,总算把老虎吃人的事情给解决了。面对各种违法犯罪事件,于成龙拖着病体,四处奔波查案。他当时浑身长满了脓疮,痛苦不堪,但经常得连夜行动。有一回,坐骑受惊,把于成龙从马背上摔了下来,病体带伤,更加痛苦。
    面对大旱大风引起的大饥荒,于成龙实在是没有更好的办法。因为军需紧急,官府存银存粮极为有限,无法全面赈济。于成龙除了请求蠲免赋税外,不得已想出了一条下策,利用已经推行的“保甲法”,进行民间赈济。由区长、甲长等人,调查本区本甲内的情况,损有余而补不足,动员富民救济穷民,大家同舟共济,渡过难关。保甲内部饥荒严重,实在不能内部救济的,再由官府出面解决。如果保甲长、乡约等人不负责任,饿死区内百姓的,于成龙就用严刑峻法对待之。这种方法产生了成效,“活数万人”。
    他还亲自撰写了《赈济募引》,号召有钱有粮的人家慷慨行善。文中写道:
    故效持钵之小技,暂为燃眉之急图。共丐洪慈,大施恻隐。几石几斗几升,可救一时之妇哭儿啼;或银或米或钱,立苏片刻之饥魂饿鬼。无亡七级,专赖一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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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01 22:08:33
  
  
    十九、啸咏于黄州赤壁之上
  
  
    康熙十五年(1676),黄州的大灾算是勉强度过了,各地的经济有了不小的恢复。但是,规模不大的水旱灾害仍然时有发生,关于战争局势的流言蜚语仍然到处流传,黄州的人心仍然不算稳定。
    于成龙在这一年,采取了“以静制动”的策略,办法很简单,就是转移黄州官吏人民的注意力。
    黄州是宋代文豪苏东坡谪居过的地方,东坡先生曾经漫游府城外的赤鼻矶,把这个地方当成是三国时代赤壁大战发生的地方,撰写了《前后赤壁赋》《念奴娇?赤壁怀古》等文学名篇。后来,人们就把黄州的赤鼻矶当成是“黄州赤壁”“东坡赤壁”来纪念,在赤壁上修建了许多亭榭。明朝末年,张献忠起义军攻打黄州,守城的明军担心赤壁上的大士阁被张献忠当成攻城的制高点,就放火梵烧,不仅烧毁了大士阁,也毁坏了其他建筑。
    于成龙在这一年便主持重修赤壁,恢复黄州的文物古迹。建筑的经费可能是官府出一点,富豪们捐一点,召集大量民工来工作。于成龙的这个招数,可能就是跟着苏东坡学来的,叫“以工代赈”,用兴建工程的方式,让富豪们出钱,让穷人们赚口粮。在他的主持下,不仅大士阁等旧建筑得以恢复,还新建了一座“二赋堂”,专门纪念苏东坡的《前后赤壁赋》。
    于成龙的故乡山西永宁,有一座安国古寺,他曾经在寺中读书六年。黄州城南,也有一座安国古寺,始建于唐代,规模很大。宋代苏东坡经常在寺中游玩小住,坐禅修行,曾经写过一篇《黄州安国寺记》。这座寺院在清朝初年也有相当大的毁坏,于成龙募集钱财,召集民工,对安国寺进行了重修,还专门题写了一块“圆通自在”的匾额。
    这些工程,除了有“以工代赈”的目的,还有一定的“祈福”作用,大士阁、安国寺修好了,僧侣们、居士们肯定会做一些大型的法会,诵经念佛,超度亡灵,对黄州的种种“灾异”,也有一定的禳解作用。于成龙是有宗教信仰的,这些事他都会很认真地去做。
    为了表示闲暇镇定,于成龙经常召集官吏文士相聚赤壁之上,和大家一起饮酒赋诗,粉饰太平。黄州的老百姓看到于成龙这样悠闲自在,纷纷表示:“我公如此,吾属何忧?”意思是我们的于大人都不担心战乱,我们还担心什么?
    这里引于成龙几首诗词作品:
  
    赤壁怀古
  
    赤壁临江渚,黄泥锁暮云。
    至今传二赋,不复说三分。
    名士惟诸葛,英雄独使君。
    今朝怀古地,把酒对斜昏。
  
    赠属邑
  
    浠川淑气冠齐安,抚字催科万姓宽。
    尤望冰壶澄到底,神君年少足称欢。
  
    如梦令二首
  
    岁暮容颜非旧,食少形骸消瘦。睡起不胜愁,频叫苍头斟酒。斟酒、斟酒,梦见故乡花柳。
    赤壁莺啼岸柳,歧镇雨肥园韭。忆别若为情,且看燕飞红瘦。回首、回首,谷雨清明时候。
  
    满庭芳
  
    脱却蛮烟,奔离蜀道,三载又到光黄。生来命薄,才力比谁强?眼见此身已老,消磨了多少疏狂。百年里有几人,跳出傀儡逢场?
    思量还故里,箪瓢陋巷,澹泊何妨?任随缘过日,说甚彭殇。幸遇杏花赤壁,访遗迹,感慨悲伤。寻两地,半邱荒草,一望白云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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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0:46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十、青云塔遥祭慈母
  
  
    黄州赤壁上的饮酒赋诗,是于成龙官场生活中短暂的快乐日子。在“三藩之乱”的大型战役之中,他在黄州一隅创造了几项骄人的战绩,声誉雀起。上自康熙皇帝,下至各省督抚,都知道黄州有位清廉能干、智勇双全的于成龙。又在艰难困苦之中,和黄州百姓一起度过了灾荒,否极泰来,黄州一带渐渐恢复了兴旺与和平。知府大人在这个时候,多喝几场酒,多做几次诗会,实在也是很应该的享受。
    但是,好景不长,乐极生悲。康熙十五年(1676)十月,于成龙收到家信,年迈的继母李氏病故了。于成龙幼年丧母,由李氏一手抚养成人,母子感情很深。如今于成龙已经虚岁六十,年至花甲,老母亲在此时撒手人寰,驾鹤西游,是正常的自然规律,也算是“喜丧”,本不应该过分悲痛。但于成龙自顺治十八年离家做官之后,就不能够侍母行孝,微薄的俸禄只能满足自己的粗茶淡饭,根本没有余钱贴补家用。也就是说,老母亲十几年来,没有喝过于成龙一口茶,吃过于成龙一口饭。这方面的情感缺憾,让于成龙十分痛苦,还经常因此受到同僚的恶意攻击。他好几次上书辞官,就是想回家侍奉母亲,稍微尽尽孝道。如今辞官未成,母亲已经去世,于成龙自然是悲痛欲绝。
    根据官场的规矩,父母去世,官员是要“丁忧”的,必须辞官回乡,料理丧事,服丧三年。于成龙向湖广总督蔡毓荣和湖广巡抚张朝珍写了一封声泪俱下的辞呈,内容如下:
    成龙谫劣庸材,荷恩提拔,感戴终身。兹有下情,泣血上陈。念成龙父兄先逝,上无叔伯,终鲜兄弟。茕茕一身,奉侍慈帏。希冀升斗,以禄养亲。不料任粤任蜀,远隔天涯;及佐黄郡,又苦卑湿,不敢迎养。身羁一官,心悬白云。十六年来,乌乌之私,未尝刻忘。康熙十三年,成龙有终养之请,屡词告休,实为高堂母老,中怀隐忧,不得不为之乞怜也。今忽焉永诀,母北子南,幽明殊隔。讣音驰至,肝肠惨裂。魂魄黯销,号天抢地。欲见无由,追悔无及。痛成龙母老不能养,母死不能殓。目前柩停中堂,亡灵无依。倚门倚闾,死后望儿,倍切生前。成龙他乡孤哀,腐心疾首,泪已血凝,形已骨立。惟奔丧营葬,触棺躄踊,少释终天之恨。此成龙痛哭呼号而不得为之乞怜也……
    面对“三藩之乱”的紧张形势,蔡总督和张巡抚实在不敢把于成龙放走,他们上书请示朝廷,建议于成龙“夺情任职”。这也是有先例的,等于是“移孝作忠”,把对父母的孝心转变为对国家和皇帝的忠心。
    于成龙无奈,只好到黄州城外钵盂峰顶的青云塔上,遥祭亡母。这座石塔建于明朝,高四十多米,又名南塔和文峰塔,极其壮观,至今尚存。塔顶现在长了一棵三米多高的大叶朴树,形如巨伞。黄州民间传说,于成龙当年到塔顶哭祭母亲,泪水洒到塔顶,久久不枯,后来就生出这么一棵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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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十一、调任下江防道
  
  
    康熙十六年(1677),于成龙的黄州知府任期已满,应该调动或者提拔了。朝廷为了加强长江防卫,在这一年恢复了“下江防道”的建置,就任命于成龙为该道的道台,驻守于黄州府境内的蕲州。人没有离开黄州,但职责变了,不再管理普通的民事,专管军事防卫工作。官衔仍然是正四品,年俸一百零五两。清初,知府为正四品,到乾隆十八年才降为从四品。于成龙这次等于没有升官,只是从府级官员变成了省级派出机构的官员。
    于成龙担任江防道台只有一年左右的时间,其间战局平稳,他负责的长江沿线没有出现紧急情况。他这位道台大人的日子过得相对清闲,并没有什么突出的政绩,只是在职责范围内尽心办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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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03 09:07:14
  
  
    二十二、书生谈兵 见识不凡
  
  
    于成龙一向就有为上级出谋划策的爱好,黄州战后,于成龙在军事方面也出了名,总督、巡抚和其他一些官员经常来信请教,询问平定“三藩之乱”的用兵计谋,于成龙知无不言,很认真地写了许多回信,畅谈对当时军事局势的看法,贡献了许多用兵奇谋。这些意见,也许并没有被真正采纳,也许曾经起到了一些作用,我们这里作一些简单介绍,让读者朋友了解一下于成龙的用兵之道。
  
    1.《上蔡制台用兵方略》
  
    这篇是康熙十三年写给湖广总督蔡毓荣的。
    他认为:“天下大势在荆州,据长江之险,贼不能凭空飞渡。”双方相持数月,到了秋天,四川和湖南的叛军必然两路争渡长江。这时,叛军利在速战,清军利在坚守,以逸待劳,则“贼气自夺”。如果清军不待叛军渡江,自己先渡江进攻,很容易被叛军诱而深入,陷入重围,形势就危险了。至于岳州的局势,双方对垒,势力相当,清军应该适当增兵,以守为战。但是旷日持久,也不是万全之策。
    他提出的进攻建议是:四川阳平关已经收复,敌军无险可守,守将又无能,清军不必拘泥于六月不出兵的旧例,乘胜进入四川,先采用招抚手段,再采用战争手段,四川就可以“传檄而定”。然后大军直抵遵义,威胁贵州省,吴三桂必然回师救援贵阳。这时候荆州的清军可以渡江尾随其后,取得最后成功。
    武昌的防守问题,出在“通城小路”,应该委派老成持重的将军镇守。要注意军队纪律,收拾人心,不能骚扰百姓。招抚平江一带的土寇,利用他们去探长沙的虚实,利用乡民做向导,袭取长沙。再令偏沅巡抚坐镇长沙,招抚衡、辰、宝、永等州县,“夺贼人之胆,壮我军之气”。
  
    2.《上蔡制台南征方略》
  
    这篇是康熙十五年或者十六年写给湖广总督蔡毓荣的。
    在上一封信中,于成龙劝蔡毓荣不要主动渡江攻敌,但蔡毓荣后来还是率军渡江,没有什么战果,以江湖水涨为由,撤了回来。笔者猜测,蔡毓荣可能是打了败仗,于成龙为尊者讳,没有直接指出这点。他在此文中,仍是主张以防守长江为上,不要轻易出战,并且提出了看似迂阔的建议,要求蔡总督从容地练兵屯田。
    他指出,训练士卒,不应该仅仅着眼于提高具体的战术武功,而应该加强部队的组织和管理。五人为伍,十人为什,层层管理,层层负责,上下级之间建立亲密无间的关系,“将知士意,士知将心,如身之有臂,臂之有指,呼吸贯通……”“风雨晦明,同其甘苦;锋镝死亡,共其患难。”“水战之法,久阙不讲。似宜大小船只相间,以便利为上计。”“总之兵不在多,关夫子用刀斧手三百,岳武穆用步兵五百,以少御多,诚得乎兵心而已……”于成龙这些所谓的迂阔之策,其实都是古名将的练兵之道,非常管用的。
    他还提出了战时屯田之策。说用武之地,肯定有很多荒芜的田地,可以让士兵们轮流去耕种。江边有些低地,每年九十月水退可种大麦,来年三四月水涨之前大麦就能收割。而地势较高的地方,可以种植粟谷,也不多费人力。
    于成龙提出的从容练兵、从容屯田之策,其实目的还是让蔡毓荣以防守长江为上,和吴三桂打持久战,不要急于渡江立功。笔者阅读《清史稿?蔡毓荣传》,战争中间有几年,蔡毓荣在湖广几乎没有什么军事行动,很可能就是采纳了于成龙的建议,耐心防守在长江一线,等待反攻时机。到后来局势转变,蔡毓荣带兵南下,立了许多战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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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品香茶 时间:2012-01-03 0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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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03 09:11:34
  
    3.《上蔡制台酌留营将》
  
    这篇是在下江防道任上向蔡毓荣提出的防务建议,是于成龙的本职工作。
    以前黄州设副将一员,领兵六百六十名;蕲州设参将一员,领兵四百五十名。康熙十三年,因为黄州战乱,黄协兵力不够,增设守备二员,各召兵三百名。而蕲州离黄州较近,就裁撤了参将,只留兵三百名,由守备带领。后来形势又发生变化,江西一带战局紧张,蕲州的防守任务变重了。蔡毓荣曾经要求在蕲州重设参将,朝廷没有批准。
    于成龙分析了当时的战局,支持蔡毓荣的观点。他指出,在朝廷没有批准的情况下,可以暂时把参将留在蕲州镇守,以保黄州、武昌等地的安全。如果朝廷非要裁撤蕲州的参将,可以在战乱平息后慢慢讨论。
    这就是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朝廷在后方决策,有时不切实际,蔡毓荣和于成龙呆在前线,自然要务实一些。
  
    4.《复张抚台论设水师议》
  
    沿江防守,要建立水师。巡抚张朝珍向朝廷请示,在荆州和武昌设立了两个水师营。但在黄州和蕲州设立水师,就有些实际困难。张朝珍写信咨询于成龙,于成龙根据蕲州和黄州的情况,提出了几条合理的建议。
    他说,在黄州和蕲州之间,有一个“道士洑”,设兵三百名,号称“水塘”,可以改建为水师。如果兵员不够一营,可以把蕲州裁撤下来的一百二十名士兵补充到这里,共有兵四百二十名,这样就不必另外召兵了。只更改名号,任命将领,加强训练即可。
    黄协镇改设水师,打造战船费用太高,可以把岳州水师营裁撤下来的大船拨调十只,黄州水师就够用了。另外,“道士洑”还有巡江小船,大小战船合理搭配,长江防守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5.《上偏沅韩抚台用兵事宜》
  
    这篇文章写得较早,可能是在武昌知府任上写的。偏沅巡抚,相当于后来的湖南巡抚。此人名叫韩世琦,他有一次接见了于成龙,顺口询问用兵事宜,于成龙就很认真地做了书面的回答。
    吴三桂叛军固守长沙,坚壁清野,清军运粮艰难,进退维谷。于成龙说,这与韩信屈服李左车、诸葛亮六出祁山时的形势相似。韩巡抚不仅统领大军,同时还负责筹集粮草。于成龙认为,在湖南境内,即使有银两,也采买不到粮草,应该上报朝廷,责成江西省的官员负责粮饷,长途运输到湖南,供应大军。
    从江西运粮到湖南,应该每隔五六十里,建一坚固的屯粮之所,或在城垣之内,或修筑土堡,步步为营,减少运粮的困难,也制造出一种强大的声势。
    资粮于敌的想法虽不可取,但江西运粮有保障之后,也可以从容劝谕躲避山谷的湖南百姓,回家收割成熟稻谷,然后由官府高价采买,既能多积粮食,也可收拾湖南民心。于成龙说,这个办法比诸葛亮的祁山割麦之策,还高一筹。
    湖南与江西接界,百姓来往密切,清廷可先在江西大施仁政,吸引湖南百姓逃往江西生活,孤立吴三桂叛军。湖南人最担心谷价过贱,江西官府可以高价采买湖南稻谷,作为军粮储备,同时也吸引湖南富户心向朝廷。湖南贫民逃到江西不能生活的,官府应该妥善安置。
    吴三桂叛军固守长沙,料定清军缺乏粮草,不能久持,又料定湖北清军不能渡江,那么湘潭一带必然防守空虚,没有重兵。清军可以通过招揽间谍,采用奇谋密计,设法渡江收复。当时有很多北方的山陕商人失陷在敌占区,天天想着携资回家。可以派遣侠客潜入敌境,给这批商人发放护身牌票,欢迎他们回归北方。这批商人手里有钱,必然会偷偷地雇船北行。即使不能成功,也会在敌军后方制造混乱局势,给清军过江创造机会。
    失陷在敌占区的北方籍官员也很多,朝廷并没有惩罚他们的家属。可以查阅官员名册,根据籍贯,让各省督抚派人寻访这批官员的家属,让其写下平安家信,寄往湖南,动员这批附贼的官员回归朝廷。即使不能都回来,也会扰乱叛军的人心。
    最后,于成龙还说,用兵打仗,一定要注意军队纪律,不能杀掠百姓。同时要注意清军内部的满汉关系,只有团结一心,才能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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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03 09:15:31
  
    6.《上两粤金制台禀》
  
    这是于成龙在黄州知府任上写给老上级金光祖的,当时金光祖已经升任两广总督。
    于成龙在信中首先回忆了自己离开广西后数年的经历,感谢金光祖当年对自己的提拔和鼓励。最后,又帮着金光祖分析两广的战局,贡献自己的建议。
    他说,自江西平定后,广东军威倍壮,广西巡抚已经克复梧州,应该善加防守。广西平乐一带,滩高水险,不便于进军,应该密访别路,从永州一带出击,直抵桂林。原来的右江守道黄某,很有胆略,他失陷在敌占区,一定有归降朝廷之意。如果能够策反他,则广西的孙延龄叛军就不足为虑。广西还有一位老将军线国安,不知存亡。如果还在的话,可以帮助黄将军共同起事。至于广西提督马雄,于成龙料定他一定会投降吴三桂,成为吴三桂的得力干将。于成龙说,罗城县的温守备,长期在马雄标下任职,熟悉马雄的虚实。如果能够通过细作,动员温守备起兵,袭取庆远,当地的瑶族、壮族百姓再闻风而动,也可以扰乱吴三桂的后方。
    于成龙的这封信,可能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金光祖立场并不坚定,后来投降吴三桂,又跟着尚之信投降回清朝,算是个反复无常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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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03 23:11:37
  
  
    二十三、漫长的离任交接
  
  
    康熙十七年(1678)六月,六十二岁的于成龙接到朝廷的命令,升任他为福建按察使。他的宦海征途,又算进了一大步,从正四品官员升为正三品。但在办理离任交接手续时,拖延了好长时间。
    于成龙在湖广任职九年,经手账目极多,湖广的有关部门都要一一核查清楚,出具证明之后,于成龙才能离开。他任下江防道时间很短,办事也不多,上级派了一名“护道”,很快就查清了。在黄州府办理军需最多,有几宗账目存在问题。康熙十六年八月,于成龙奉命买豆十万石,价值六万两。他开具了一张六万两的“印领”,但藩台只发了一万两,买豆两万石。完成任务后,藩台并没有把那张六万两的“印领”发还给于成龙。十七年领买豆银两万两,花出去一万四千两,剩余六千两存入藩司的库房,这两万两的“印领”也没有发还。又因为修理杉船,借司库银一千七百五十两,开了三张“印领”,实际领银一千两,这三张“印领”都没发还。
    湖广布政使徐惺,以前担任分巡道,驻守黄州,和于成龙是同僚,曾经一起平定过东山叛乱。他也是一位穷苦的老年官员,生有一子早早夭亡,老母亲和妻子天各一方,境遇很不好。徐惺办事能力差,没有效率,经常挨巡抚张朝珍的批评。他到黄州清查了于成龙的账目,认为没有问题,未完事件由后任黄州知府来承担。相关的财务手续,他回省城清查后向张朝珍汇报,再出具证明。没想到,徐藩台离开黄州后,又去忙别的公务,很久也没有把于成龙的手续办好。
    这时候,福建省的差役已经到达蕲州,迎接于成龙上任。于成龙没办法,只好一面写信向徐惺恳求,一面写信向张朝珍申诉。
    他在写给徐惺的信中,十分体谅藩台大人的难处,他结合自己的执政经验,向徐藩台传授衙门里的办事技巧,希望徐藩台以后能减轻压力,提高效率。徐惺很感激于成龙,专门写了送别的诗篇,于成龙当然也作诗回报。
    在给张朝珍的信中,于成龙说明了账目情况,并委婉地劝张朝珍不要苛责徐惺。张朝珍是徐惺的上级,哪会有那么多的客气,见信后可能把徐惺狠狠申饬了一通,迅速办好了于成龙的离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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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03 23:13:39
  
  
    二十四、与张朝珍依依惜别
  
  
    于成龙接到升职的命令后,曾经到武昌向张朝珍告别。他是张朝珍赏识重用的能吏,也为张朝珍立下了汗马功劳,这次升官到福建,张朝珍自然颜面生光,十分高兴。他大设酒宴,和于成龙开怀畅饮,席间谈了许多知心话。临别时,张朝珍请于成龙对湖广的军政大事贡献一些意见和建议,于成龙便写了一篇《升闽臬上张抚台》。在文中,于成龙首先感谢张朝珍对自己的知遇之恩,然后赞扬张朝珍上任巡抚以来的种种军功政绩,接着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他说:“图治之大要,在用人行政而已。”
    当时的用人大权,都在朝廷手里,地方官并没有直接的人事权。但是,推荐贤才、参劾劣员的“激浊扬清”之法,则仍然操在地方长官之手。于成龙认为,“知人则哲,自古为难”,辨别贤才很不容易。布政使、按察使、各位道员,统称为“监司”的,是巡抚的耳目,成天在一起筹划国家大事,这些人选最为吃紧。于成龙推荐当时的“驿传道”和“襄阳道”两名官员,说是“正人之选,倚为心膂,自可相与有成”。
    知府、知州、知县等亲民之官,应当“时加劝勉”。于成龙说人人都有良心,而且畏惧法律,只要劝勉得当,这些亲民之官都会自爱的。于成龙推荐夷陵知州、黄梅知县、前任汉阳江防等官员,说他们劳苦功高,应当破格提拔,以快人心。
    至于行政方面,于成龙认为:“行政多端,目前苦累,惟在军需一事。今王谕一颁,时刻难缓。然寓仁慈于催办之内,宽一分则军民受一分之福。”这里头包含了于成龙最重要的执政理念。以前,他曾经和金光祖谈过,在催征赋税之中寓一个“抚”字,现在则说“寓仁慈于催办之内”。征赋税办军需,这都是朝廷大事,是各级官吏为国家为皇帝表“忠心”的时候,于成龙则在“忠君”之时,处处不忘“爱民”。所谓“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于成龙虽然不敢像孟子那样,明确喊出“君为轻”的口号来,但他心里时时记着“民为邦本”这个大原则。
    在办理军需的时候,于成龙提倡事事精心。
    比如木料、油、麻、铁钉等物,先调查相关衙门里存剩多少,不许他们隐瞒。再计算实际还需要购置多少,不许他们浮冒。司道分派数目时,要向上呈报,到报销时再进行核对。这样就能避免“沉匿”“浮冒”等常见弊端。
    采买米豆等事,于成龙更是熟悉其中的弊端。他说,不许司道在牌内开“如价不足,另行补发”的字样,说这是个大骗局,有关人员会从中作弊取利。只允许地方官按时价购买,造册报销。如果发现地方官“浮冒”,就痛加驳减,这样“公事易办,而官民无凭空垫赔之累”。
    另外,于成龙还指出了湖广几项重大问题,请求张朝珍关注。如:驿官穷困,负债累累,如何周恤?吏员奔波不已,穷困潦倒,内不能顾家庭,外不能顾差役,如何存济?排夫数减,差役日增,累及烟户,渐已逃避,如何调停?封船不已,船户潜逃,商贾绝迹,如何疏通?汉沔一带,堤受水害,百姓流亡,如何修筑?长江沿线,塘汛无兵,盗贼即将横行,如何预防?“三藩之乱”不休,战争不能结束,湖北人民供应军需,日渐穷困,患在肘腋,如何筹度?湖北民风健讼,好打官司,经常搞得家破人亡,如何禁止?
    最后还说,蔡毓荣总督操劳军事,须发半白,巡抚应该“同心戮力,时勤宽慰”。下属官吏们此时极苦极累,巡抚应该“宽其文法,恩先于威”,善待属吏们。
    于成龙与张朝珍相处六年之久,友谊极深。很可惜的是,于成龙调到福建后不久,张朝珍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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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03 23:16:09
  
    二十五、载一船萝卜去福建
  
  
    办理完了离任交接手续,于成龙就告别了居住九年的湖广省,乘坐官船,在福建差役的陪同保护下,静静地离开了蕲州码头。有多少黄州父老和同僚下属置酒相送,依依惜别,我们不知道。于成龙离开时是喜是悲,我们也不知道。但于成龙在黄州的九年,确实是不平凡的九年,是值得纪念的九年,相信黄州百姓是不会忘记他的。
    有记载说,于成龙行李简单,只有一床破被卷,一件朝衣。但笔者觉得,行李虽然简单,但不可能这么少,至少应该有只书箱吧。在黄州时,他身边有两名仆人,应该也一起去了福建。
    这次赴任,还有一个流传极广的故事。于成龙在黄州买了几担萝卜,堆满了船头。船夫很纳闷,就问道:“萝卜是贱物,带这么多有什么用?”于成龙说:“这是我沿路的口粮,另外还可以压船啊。”于成龙就一路咬着萝卜充饥,跋涉数千里,到福建去上任。这在后世,传为美谈。
    笔者在查阅黄州资料时,意外地发现原来萝卜是黄州名产,以清香甜脆著称,个头又十分粗壮,形似冬瓜,号称“冬瓜萝卜”。这种萝卜又特别长,在地里生长时,上端总有部分冲出土外,又称为“系马桩”。于成龙在黄州呆了九年,喜欢吃当地的大萝卜,也是人之常情。黄州豆腐也十分出名,于成龙在任时天天喝豆腐脑,买豆腐吃,只可惜不能带着一船豆腐远涉江湖。
    也许,于成龙在告别黄州时,会想起那首著名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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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04 17:50:06
  第四章 解冤救苦
  
  
    康熙十八年(1678)春,于成龙经过漫长的等待和长途的跋涉,终于抵达福建省省会福州,就任按察使一职。他的任期十分短暂,当年九月就升任布政使,次年二月便被康熙皇帝特简,调往北方的直隶。
    在任按察使的几个月时间里,于成龙做出了巨大的成绩,在当年的“大计”中,被巡抚吴兴祚举为“卓异”,称赞他是“闽省廉能第一”。在清代初年的官场上,年过花甲的于成龙已经成为一颗耀眼的政治新星。
    他在福建省办的大事不算特别多,但每一件事都办得掷地有声。对广大百姓而言,于成龙真算是一位“解冤救苦”的活菩萨。
  
  
    一、福建的军政局势
  
  
    福建也是“三藩之乱”的重灾区。
    康熙十三年,靖南王耿精忠响应吴三桂的叛乱号召,在福建省境内发动了反清叛乱,分兵三路进攻浙江、江西等地,声势浩大。但耿精忠的运气很不好,长期从事反清复明斗争的台湾郑成功势力,并不信任耿精忠,觉得他朝秦暮楚,反复无常,是个势利的小人,不但不好好配合他的军事行动,反而趁火打劫,出兵攻占了福建的兴化、泉州和广东的潮州等地。当时在台湾主政的是郑成功的儿子郑经,这个人实在是缺乏战略眼光。
    康熙十四年,耿精忠派遣部下与郑经议和,以兴化枫亭为界,枫亭以南州县归郑经,以北州县归耿精忠,暂时稳定住了局势。
    康熙十五年九月,清廷派康亲王杰书率大军进入福建。耿精忠两面受敌,只好向清军投降。接着,康亲王杰书继续进兵,收复了兴化、漳州和泉州,把郑经逼到了厦门。
    康熙十七年,郑经率兵反击,攻打漳州等地。这年六月,朝廷提拔布政使姚启圣为福建总督,按察使吴兴祚为福建巡抚,领兵配合康亲王,共同与郑经作战。
    吴兴祚升官后空缺下来的按察使一职,就由皇帝特简,委派在湖广立下大功的于成龙接任。所谓“特简”,大致就是“破格提拔”的意思。于成龙担任湖广下江防道的时间很短,还不到正常调动或者提拔的时候,所以这次升官算是“特简”。后来的几次升官,也都算皇帝“特简”了。
    按察使衙门的全称是“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为正三品,年俸一百三十两,俗称为“臬台”“臬司”。主要职责是“振扬风纪,澄清吏治”,也就是监察管理全省的官员。再就是管理全省司法工作,“录囚徒,勘辞状”,相当于现代省高级法院的院长,大案要案必须和布政使商议,并听命于朝廷的刑部和都察院。还有几项重要的兼职,管理全省的“驿传”,乡试时充当“监试官”,大计时充当“考察官”,秋审时充当“主稿官”。衙门里设有经历、知事、照磨、司狱等一批属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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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05 13:36:14
  
  
    二、大规模清理冤狱
  
  
    于成龙康熙十八年到任的时候,福建省的监狱里关满了违反“迁海令”的百姓。
    明朝时候,为了防备倭寇,曾经长期实施海禁,严重影响了中国的海外贸易。清朝顺治十八年,为了对付郑成功的反清势力,清朝政府又下达“迁海令”:严格禁止商民船只私自入海,不允许用大陆的产品、货物进行海上贸易,有违禁者,不论官民,俱行正法,货物充公,违令者之财产奖给告发之人;负责执行该禁令的文武各官失查或不追缉,从重治罪;保甲不告发的,即行处死;沿海可停泊舟船的地方,处处严防,不许片帆入海;如有从海上登岸者,失职的防守官员以军法从事,督抚议罪。
    于成龙首先要解决的大案,就是数千名“通海”罪犯的处决问题。这都是吴兴祚手里积攒下来的案子,于成龙只要朱笔一圈,手一挥,这几千名罪犯就头颅落地了。但于成龙时时记着自己的“天理良心”,哪敢如此草菅人命?他仔细查阅案卷,发现原来的审理十分草率,绝大部分犯人都是被冤枉的。他也明白“迁海令”的实质,百姓们出海捕鱼,贸易,都是正当的生计,并不是为了资助台湾郑经,朝廷是宁可多抓错杀,也要杜绝郑经的后勤补给,百姓们本来就是十分冤枉的。
    于成龙思忖再三,决定办一件出格的大事。他向巡抚吴兴祚、总督姚启圣分别请示,要求释放这批人。吴兴祚和姚启圣知道朝廷的严令,出了事是要追究督抚责任的,不敢答应。于成龙又找康亲王杰书申诉,杰书是天潢贵胄,又是领兵统帅,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他听于成龙讲得有理,就一口答应了。
    于成龙于是重新审理旧案,按少杀多放的原则,陆陆续续把这批犯禁的百姓都放了。犯人们死里逃生,自然十分感谢青天于大人,同时对于成龙所代表的清朝政府,也增添了几分好感。于成龙此举,在特殊的战争时期,应该为清廷争取了不少民心。
    于成龙不仅用高效率高水平的手段大量清理冤狱,放大量无辜百姓回家,还十分关怀系狱囚犯的生活。朝廷的经费缺少,监狱犯人的口粮普遍不足,饿死事件时有发生。于成龙心里过意不去,他动员各地的官绅富户,捐助银钱,购买粮食,增加犯人们的口粮,让这些人能够勉强活下来。另外,他也捐助医药,为犯人们看病疗伤。这在当时,应该是很罕见的举动,用现代的话说,就是大力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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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06 12:05:57
  
  
    三、《简讼省刑檄》
  
  
    于成龙上任后,不仅大量平反冤狱,释放无辜百姓回家,还正式发布《简讼省刑檄》,要求下属各府州县,在农忙时节,一律不得受理民间诉讼。
    他首先说:“讼狱为民命攸关,听断谳决,务合情罪,使民无冤,然后能使民无犯。”这是司法的总原则,官府审案清楚,判决合理,百姓没有冤情,朝廷的法律自然就树立起了威信,百姓就不敢轻易犯法了。
    接着,他重申自己的职责,按察使就是管理全省司法工作的,而“简讼省刑”是皇上发布的“敕谕”,也是司法的大原则。同时又说:“刑期无刑,圣意即经意也。”意思是执行刑律,最高的期望是无人触犯刑律,皇上“简讼省刑”的理念,和儒家经义是一致的。这几段是于成龙为自己的新政策寻找最高的理论依据。
    然后说:“值今时届农忙,乱后孑遗,方得归农乐业,大小衙门俱应停讼。”他说,民间的细小纷争,告到官府的,官府不准受理,不准拘审人犯,骚扰百姓,妨害农业。不准擅自拟定罪行、赎金,不准借官司向百姓勒索财物。关系重大的案件,上边派下来的案件,官府不得不受理的,审案人员必须心平气和,倾听百姓申诉,获取真实情况。不许官吏严刑拷打,主观办案。也不许上下其手,徇私卖法。
    于成龙是从基层一步一步干上来的,熟悉衙门里的办案弊端。他对下属,既有正面的指导,也有威胁和警告。如果下属“拟议妥确,狱不兹烦”,他会以此作为官吏的考核成绩,向上级推荐;如果下属“苛酷淫刑,草菅民命,徇私卖法,巧为轻重”,他不但要重审案件,为民平反,还要依律追究“报参”相关责任人。
    有读者朋友可能要问,于成龙不许受理民间细小纷争,那百姓真有细小的冤屈该怎么办?难道就没人管了吗?其实,于成龙此举是权衡利弊,对症下药,当时各级官府中的贪官污吏们借着办案,骚扰勒索百姓,中饱私囊,徇私卖法,这是大病。百姓们一打官司,自己的冤屈得不到伸张,反而要受官吏之害。于成龙下令“停讼”,其实是要束缚住贪官污吏们的手脚,让他们不能明目张胆地害民。至于那些细小的冤屈,比如谁打谁一拳,谁欠谁几两银子等等,本来就还有很多调解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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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06 17:27:39
  
  
    四、澄清吏治 有力有节
  
  
    按察使的另一项重要职责,就是监察管理官吏,奖励推举清官廉吏,剔除惩办贪官污吏,澄清吏治,提高效率。但当时是特殊的战争时期,大量的公务还要依赖现有的这批官吏,不可能真正地进行清理整顿,于成龙就采取了一种“有力有节”的整顿办法。
    他发布了《严戢衙蠹檄》,指出:“衙役犯赃,首严功令。本司法纪攸司,剔蠹除奸,尤为急务。”说自己上任以来,就开始留心察访衙役犯赃这一地方流弊。调查的结果是,福建全省向来是“丛奸薮恶”,地方上的恶棍全藏身于衙门之中,这些人“巨猾老奸,机深术巧”,用花言巧语和微薄小利蒙骗诱惑长官上钩,取得长官信任,然后官吏勾结,坑害百姓。愚昧善良的百姓十分畏惧这些人,而狡诈的百姓则与衙蠹们勾结,再去坑害其他良民百姓,地方上的事务就这样败坏了。
    于成龙声称,自己已经察访到了很多具体的事实,他举例说:采买军需时,这些人会在其中滥加杂派;征调差役时,这些人会卖富差贫,从中取利;处理诉讼案件时,他们会唯利是图,是非颠倒。自己本应当立即指名锁拿这些衙蠹,揭发参劾这些贪官,但考虑到地方连遭战乱,法纪废弛,对犯法的官吏也没有三令五申,及时教育,所以这次姑且从宽处理,既往不咎。希望这些官吏“痛改前非,洗心易辙,奉公守法,保守身家”,如果怙恶不悛,继续作恶,那绝对不会“宽假”,官员要以“贪纵揭参”,衙役要以大法重处。
    于成龙这是一种“敲山震虎”的手段,话说得很重,但处理很轻,也可以说是“先礼后兵”,重在警告。
    他还发布了《申饬招格檄》,规范司法文书的格式,要求简易扼要,清晰准确,方便案件的复查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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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07 10:27:55
  
  
    五、妥善解决按察使衙门的“衙蠹”问题
  
  
    于成龙自己的“提刑按察使司”衙门,和别的衙门一样,也存在着“衙蠹”的问题。他在监察别的衙门时,自己派下去的差役也常常恐吓下级,勒索财物,为非作歹。下级各衙门因此也产生抗拒心理,不能很好地执行于成龙的命令。
    于成龙发布了《申饬差扰檄》,一方面指责各级官吏玩忽职守,不能很好地完成朝廷紧急公务,自己不得已才派差役前去催办。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各级官吏因为迟误公事受到“参罚”,并不是想让差役们去骚扰地方。另一方面,他也承认按察使衙门的差役有违法犯罪行为,以前的事情查无实据,可以既往不咎。以后,若再有类似事件发生,下级官府可以“据实具文”,将犯法差役押送回按察使衙门,依法重处。如果下级官吏“投鼠忌器”,不敢对上级差役下手,也可以密信揭发,由按察使衙门另派差役捉拿追究。如果下级官吏既不敢公开查究,又不愿密信揭发,而是隐忍不报,那一定是自己有把柄捏在了差役手中。于成龙说,对这种情况,自己一旦查出,就会以“委靡无能”“揭报”该官吏。最后他说:“法在必行,务各恪遵。本司将以此觇该府之风力才干矣!”意思是,揭发上级差役的事情确实很难办,但我会借此考查你们的胆魄和能力。
    于成龙是精明厉害的官员,他明白这种事件中的“狗咬狗”成分,下级官吏和自己的差役,都会存在问题,所以双方都要敲打敲打。
    为了解决办事效率和“衙蠹”滋扰问题,于成龙还发明了两种新方法。第一种是“风火雷三催号票”,设计了风、火、雷三种号票,一种比一种紧急,用于催办公务。如果“雷票”发下,还不能如期完成,那就要派差役捉拿相关人员问罪。这种方法,免不了仍要派遣差役,即使是奉公守法的好差役,到了下级地方,也会有一番接待应酬,花地方上许多钱。于成龙考虑到这个问题,又设计了一种木签,在木签上注明期限,随公文发往各地,这样就不必派遣差役了。木签一到,说明事件紧急,必须按期完成。办事的“经承”,完事后拿着木签到省交令。如果“事已妥当,不烦驳诘”,该“经承”可以法外从宽,不受追究。如果“苟且塞责,仍不能完结”,要对“经承”进行“责惩”,还要派差役押回去重新办理。如果地方官府收到木签,置之不理,到期不报,就要选派差役星夜锁拿办事的“经承”,并以“违玩职名”罪揭报该地方的长官。
    笔者阅读这一段记载,感觉真是复杂,麻烦。当地官场风气不正,效率不高,但又军情紧急,有大量的军需事务要办。于成龙既要考虑到如期完成公务,又要防止贪官污吏们从中作弊,还要设法为地方上减轻负担,只能够绞尽脑汁,想尽各种办法,惨淡经营。他的风火雷三票和木签制度,到底起到多大的效果,我们并不知道。我们只知道,于成龙做得很努力,很尽心,对得起自己的“天理良心”,也对得起国家和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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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六、集资赎买奴婢
  
  
    战争时期,双方的将士们,冒着生命危险杀来杀去,难道就只为赚几个军饷?领几个赏?升几级官?肯定不是!战争是他们发横财的机会。他们不但会毁坏百姓的田园房舍,抢劫金银细软,还会奸淫妇女,掳掠人口。这是战争的潜规则,谁都没有办法彻底治理这个弊病。不让士兵抢劫,士兵们就没有打仗的积极性。
    康熙十八年前后的福建省,大兵云集,掳掠现象十分严重。耿精忠叛军进攻浙江、江西时掳掠了大量的人口,康亲王的八旗骑兵在进军过程中,从耿精忠手里抢回一批人口,又免不了再掳掠一批人口。这些被掠人口,按照不成文的规定,属于将士们的私人财产,是给将士们做奴婢用的。这些将士们行军打仗,哪有多余的口粮给奴婢们吃?哪有多余的精力管理奴婢?所以他们便会将奴婢就近出售,换成钱财带回家乡。
    作为福建省的按察使,于成龙并没有权力过问军营里这些陈规陋习,也没有权力向康亲王或者其他长官建议,禁止掳掠,释放奴婢。但是,一向讲究“天理良心”、爱民如子的于成龙,又不可能不关心这批被掠为奴婢的平民百姓。
    怎么办呢?于成龙只能尊重当时的潜规则,拿钱把这些人赎买回来。于成龙自己手头不富裕,官府的经费又不能动用,他还是采取募捐集资的办法,动员号召当地的官绅富户,大家发发慈悲,慷慨解囊,凑集一批银子,到兵营里头去赎人。于成龙再利用自己的按察使身份,和将士们拉关系,套近乎,讨价还价,尽量降低价格,用有限的银子,多赎几个人出来。
    这样的事情其实史不绝书。春秋时代,贤臣百里奚被掠为奴,秦穆公用五张羊皮把他赎买回来;三国时代,蔡文姬被南匈奴左贤王掠为妻室,曹操花重金把她赎回中原;唐朝初年,太宗李世民曾经动用国库钱财,从自己士兵们手里赎买战争被掠人口;安史之乱时,名臣颜真卿曾经派侄子到敌占区赎买被掠的亲友和僚属。
    这次,于成龙主持赎买的,和自己全无亲友关系,都是浙江、江西、福建等地的平民百姓,让这些人摆脱奴婢命运,骨肉团聚,享受天伦之乐。于成龙经手赎买回来的奴婢有几百人,他还给这些人发放必要的路费,遣送他们回家。有很多被掠的少年儿童,赎归后没有亲友来认领,自己也没有能力回家,于成龙就暂时把他们收养在自己的官署中,把官署变成了临时的幼儿园。然后,再托人打听消息,逐渐把这些孩子交还给他们的父母亲友。实在无家可归的,于成龙也妥善安置,让缺孩子的家庭认领他们。
    这件事不是于成龙一个人能完成的,但他出面组织募捐,安排遣送,费尽了千辛万苦,确实是做了一件伟大的善事。当时的被掠人口远远超过数百名,于成龙的筹资能力有限,不可能全部赎回。其他的人,有一部分被自己的亲友赎回,另一部分就转卖他方,终身为奴,沉沦苦海了。慈悲的于成龙大人,对此只能是流泪叹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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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08 08:39:40
  
  
    七、“大计”“卓异”与升任藩台
  
  
    康熙十八年又是朝廷考查地方官的“大计”之年,于成龙的考核评语按惯例是由总督和巡抚来撰写的。
    当时的总督是姚启圣,巡抚是吴兴祚,这两位都是清代著名的封疆大吏,电视剧《康熙王朝》中就表现过姚启圣的事迹。他们两人对于成龙印象很好,认为于成龙上任仅仅几个月,就做出了很大的成绩,确实是福建省最清廉也最有能力的官员,于是就推举于成龙为“卓异”,这是于成龙平生第三次得到这个荣誉。
    吴兴祚给于成龙的评语是这样写的:“成龙执法决狱,不徇情面,屡申冤抑,案牍无停,不滥准一词,不轻差一役,而刁讼风息,扰害弊除。捐增监狱口粮,遍济病囚医药,倡赎被掠良民子女数百口,资给路费遣归。屏绝所属馈送,性甘淡泊,吏畏民怀。为闽省廉能第一。”
    上报朝廷后,康熙皇帝的圣旨是这样回复的:“于成龙清介自持,才能素著,允称卓异。”
    在史书的记载中,于成龙是这年九月被举为“卓异”,并且在当月被朝廷提拔为布政使。但《于清端政书》中的记载却显示,这次的举“卓异”与升任,是在十月份,并且曾经发生过一段小风波。
    按照朝廷的期限,“大计”必须在十月二十五日前完成。十月上旬,于成龙患病请假,不能理事,布政使高某派差役到按察使衙门督催于成龙,要求尽快办理“大计”的公务,于成龙则以年老多病为由回复布政使,这里头就透露出藩台和臬台两位大员不和睦的信息。于成龙这年虚岁六十三,确实是高龄的官员,他公开声称自己年老多病,大概是正式要求退休的。
    双方正在僵持的时候,传来朝廷的命令,把高藩台调任到湖广,提拔于成龙为福建布政使。十月十九日,吴兴祚下令,催于成龙立即销假,到布政使衙门上任。这时,离十月二十五日的期限只有六天了,于成龙继续以患病推辞,拒不上任。二十日,吴兴祚再次下令,要求于成龙上任。于成龙无奈,于二十一日到布政使衙门接受了藩台大印,正式上任。二十二日,于成龙到巡抚衙门拜见吴兴祚,请示“大计”事务。吴兴祚向他询问“主稿”的旧例,于成龙以前没有办理过,表示自己不知道,就传衙门里的“吏书”前来询问。“吏书”说,军政方面,由总督主稿,“大计”方面,由巡抚主稿。于成龙又调来过去的案卷来查阅,发现确实如此。吴兴祚这才命令“吏书”按旧例办理。二十三日,于成龙向吴兴祚建议,因为近年福建省战争频繁,下属官吏为军务所苦,犯错误的很多,一年之内,已经有八名官员被参劾,所以这次“大计”应该适当放宽尺度,不能太严格了。商量之后,开列三名官员为“卓异”,向朝廷汇报,终于赶在期限之前完成了任务。
    事后,吴兴祚对于成龙十分不满,向总督姚启圣发了牢骚。姚启圣于十一月三日给于成龙写信,委婉地批评了一通,要求于成龙注意同僚之间的团结问题。于成龙认真撰写了回信,说明事情的前因后果,自己确实是患病请假,带病上任,又不熟悉“大计”事务,并不是和吴巡抚有隔阂。最后还说,他对姚总督和吴巡抚这几年在福建做的贡献,是十分敬佩的。
    这个记载,并不十分清晰。姚启圣写信批评于成龙,那肯定是因为于成龙与高藩台或吴巡抚闹过情绪,闹过矛盾。但在这种情况下,姚启圣和吴兴祚为什么还要举于成龙为“卓异”呢?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笔者大胆做一点猜测。藩台和臬台的考核,是在九月份进行的,姚启圣和吴兴祚共同推举了于成龙,没有推举高藩台。这位高藩台因此有了意见,不顾于成龙患病请假的情况,逼迫于成龙销假办公,参与十月份的中下层官员“大计”,于成龙气得要退休。高藩台调走之后,于成龙因为事先说过了“年老多病要退休”的话,情绪上转不过弯来,所以就不愿意去藩台衙门上任。这样,吴兴祚当然就不高兴了。这场小小的风波很快就过去了,在以后的几个月里,于成龙和姚启圣、吴兴祚都有很好的合作。
    笔者另外还有一个猜测。湖广巡抚张朝珍的去世就在这几年中,但笔者没有找到准确的记载。高藩台在福建已经是从二品的布政使,如果升官到湖广,那很有可能是去当巡抚的。如此就可以推断,张朝珍的去世时间就在康熙十八年的八九月间。因为找不到张朝珍阵亡的记载,则他很可能是病故的。于成龙的老上级、老朋友去世了,他本人在精神上很可能饱受打击,毕竟才刚刚分别几个月,音容尚在啊!则于成龙在九十月间身患重病,也是事出有因的。笔者也没有找到高藩台的详细记载,不知道这个人叫什么名字,后来具体做什么官,所以只能做个猜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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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8 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八、向康亲王求罢莝夫
  
  
    布政使衙门的全称是“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为从二品官,年俸一百五十五两,俗称“藩台”“藩司”。他的主要职责是:“宣化承流,帅府、州、县官,廉其录职能否,上下其考,报督、抚上达吏部。三年宾兴,提调考试事,升贤能,上达礼部。十年会户版,均税役,登民数、田数,上达户部。凡诸政务,会督、抚议行。”也就是管理官吏、考试、财政等地方事务。下设经历、都事、照磨、理问、库大使、仓大使等属员。于成龙于康熙十八年十月下旬到任,第二年二月就调走了,为期很短。
    他在藩台任上最著名的事件是向康亲王求罢莝夫(即铡草的民夫。《于清端政书》中写为“[算刂]夫”,生僻字不易输入,这里依《清史稿》写为“莝夫”,读如错)。
    当时,数万名八旗骑兵驻扎于福建,与台湾郑经作战。人每天要吃饭,数万匹战马每天也要吃草料。福建地方官员成天忙碌的军务大事,就是征集采购这些军需品。采购回来还不算,马草都要细细铡过,才能喂给马吃。八旗子弟这时候已经比较腐败,哪里肯亲自干铡草的苦差事。于是,就要向民间征集劳力,专门到军营里铡草。对八旗官兵来说,民夫当然多多益善,根本不考虑地方上的承受能力,一征集就是数万名。于是,数万户家庭的生产生活都受到影响。民夫们也要吃饭,还得再向民间征粮。民夫们也不可能成年累月地服役,总要定期更换,于是这种征夫的灾难就会波及到福建省境内更多的地方、更多的家庭。不仅搞得很多百姓家破人亡,也让各级官府头痛不已。
    清朝初年的皇帝、朝廷,都还是比较关注民生的。他们了解到征夫的巨大弊病后,曾经下令禁止再征莝夫。各级地方官和广大老百姓,都深深舒了一口气,十分感激朝廷的大恩大德。但是,骄纵的八旗子弟,仗着自己是特权阶级,又在为国打仗,仍然想继续征调莝夫。康亲王杰书是军队统帅,他虽然比较开明,但考虑到自己军队的利益,也出尔反尔,答应了将士们的请求,再次下达命令,要求各地照旧派夫。这就激发了一次严重的军民矛盾。
    康熙十九年(1680)正月二十四日,巡抚吴兴祚把康亲王的手谕转发给闽县、侯官等地的知县,要求按谕执行,但巡抚衙门并没有下达正式的文件。知县祖寅亮、姚震等人揣测到巡抚的真实意图,就以需要请示为由,拒绝执行康亲王这道命令。正月二十七日,八旗官兵聚集到县衙闹事,逼迫知县派夫。二十八日,福建省地方官员集会商议,准备向康亲王请命。就在这天,民间很多百姓,听说了征夫的不幸消息,便突然停业罢市,聚集在街上,哭泣喧闹,群情汹涌,大规模的民变似乎一触即发。
    官员集会之后,布政使于成龙代表下属各级官员,向康亲王杰书上了一封公开信《公上康亲王求罢[算刂]夫启》,说明原委,请求康亲王收回成命。
    于成龙又以自己的身份,向康亲王上了一封《再肃上康亲王启》。他在这篇文章中指出:
    国家之安危,由于人心之得失,而人心之得失在于用人行政,识其顺逆之情而已。孟子曰: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其民矣。得其心有道,所欲与之、聚之,所恶勿施尔也。是国与民相倚之切,千古诚不可诬,载诸简册,可考而知也。
    先给康亲王讲了一番大道理,然后又赞扬康亲王的品德、才干和功劳,说他既是皇室贵胄,又是国家栋梁,处处能以国事为重,也知道得民心者得天下的道理。接着,于成龙又说最近北京发生大地震,太和殿发生火灾,上天示警,皇上亲自下了《罪己诏》,要求百官提意见,并且时刻以“爱民察吏”为念,赈济各省的饥荒。请求康亲王看在太祖、太宗、世祖皇帝创业艰难的份上,为康熙皇帝分忧,关爱百姓,稳定民心,收回征调莝夫的命令。这篇文章在《于清端政书》中是非常精彩非常感人的一篇。
    康亲王杰书一看事情闹得太大,官吏和百姓都反对自己的错误命令,在收到于成龙的公开信和个人信件之后,思忖再三,也就偃旗息鼓,收回了成命。
    于成龙为属下官吏和广大百姓办了一件大好事,但这件事确实办得有些惊险。根据前边的介绍,此事牵扯到官员抗命,百姓闹事,稍一处理不慎,就会是一大片人头落地。清朝是满人的江山,满人比汉人要高一个等级,王爷贝勒和八旗官兵都骄横无比,不讲道理,弄不好于成龙真有性命危险。幸好,康亲王一向比较信任于成龙,没有上纲上线,这事才算没有办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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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09 07:30:29
  
  
    九、理财的水平并不比姚启圣差
  
  
    于成龙为官多年,一向以捕盗、判案著称,在黄州打了两仗,也显示出军事才华。在处理财务方面,却没有丰富的经验,在罗城征收赋税,一共才经手一千二百多两,在合州经手的银钱更少,只有九两左右。上任福建藩台之后,要管理全省财务,确实有很大的难度。但他一向精明多智,边干边学,边学边干,在理财方面,也做出了一些成绩。
    康熙十九年(1680)初,泉州米价腾贵,兵民交困。总督姚启圣十分关注此事,向朝廷申请捐济。姚启圣本人是位商业天才,曾经在罢官闲居的几年时间里经商致富。在平息耿精忠叛乱,与郑经交战的几年中,他本人为军队捐出的私财多达数万两白银。这次捐济泉州,姚总督也不含糊,一下子就捐出了五千两,但他同时也交代,下属各司道府必须捐齐五千两,共筹集一万两白银,在省城福州买米五六千石,火速运往泉州。总督做出了表率,巡抚吴兴祚也不敢落后,他没有私财可捐,就下令清查延平、建宁、邵武三府以前购买的四万石粮米,把这批粮米运往泉州。同时,他担心清查工作缓慢,不能及时运输,又命令粮道从即将到来的军饷中留出三万两,立即在省城买米发运。
    这几项具体工作,都要于成龙负责实施。于成龙在赞叹姚启圣和吴兴祚的同时,又觉得捐济方法有误,十分为难,便另想了一套应急办法。
    当时,省城福州的米价也在上涨,每石米已经涨到二两一二钱左右。如果这时候在福州大量购米,米价势必继续飞涨,和泉州、兴化一样了。如果消极等待上游运来的外省米,则不能救目前之急。于成龙认为,应该改买米为借米。他恳求巡抚吴兴祚下令,从粮道手里借出为康熙十九年秋天储备的粮米,命令闽县准备了一千石,侯官县准备了两千石,于成龙自己再筹集了两千石,共凑齐五千石,先行运往泉州。然后等上游的外省米运到后,再陆续补还这批秋粮米。由于于成龙处置得当,省城福州的米价很快跌到了每石一两左右。
    在外地的姚启圣不明究竟,派人到省城催办捐银买米的事情,于成龙写了一封《上姚制台议捐济禀》,详谈福州的实际情况,说明自己不愿买米的原因。他说:(一)福州工商业者多,农民少,大家都靠买米生活,如果米价飞涨,百姓们生活难以保障。(二)福州驻军每月消耗料谷两万石,每石折银只有六钱五分,远远低于市价,购买料谷已经费尽委曲,十分艰难,如果米价再涨,则军队每月两万石的料谷就不可能买齐。(三)总督给各司道府派下来五千两银子的捐款,因为官员们经济拮据,负债累累,完成十分困难,逼急了只能用非法手段向下属和百姓摊派了。于成龙在这里列举了几位同僚困窘负债的例子。(四)目前福建的藩库十分匮乏,欠姚总督本人的一万两银子一直归还不了,军队每月还要消耗一万四千两,自己只能呕尽心血,东挪西补,实在不敢再支用新到的饷银买米了。
    于成龙最后说,五千石左右的粮米,对泉州来说是杯水车薪,不能根本解决问题。只有先平抑米价,等朝廷的饷银解到之后,如数发放拖欠的军饷,饷银充足后,民间囤积的粮米自然愿意出售,粮食问题就能圆满解决了。
    从这篇文章看,过惯穷苦日子的于成龙,经济头脑并不比富商出身的姚启圣差。他用借米还米、临时周转的方式,平抑了飞涨的米价,帮助大家渡过了难关,其效果,并不输于姚启圣的慷慨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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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09 22:16:30
  
  
    十、协助吴兴祚稳定后方
  
  
    康熙十九年(1680)初,巡抚吴兴祚即将率兵南征。于成龙向吴兴祚上了一封《上吴抚台论闽疆事宜》,建议未雨绸缪,稳定后方。这也是于成龙的一贯作风,喜欢关心全局,为上级出谋划策。
    (一)省城福建是根本之地,要防止叛乱发生。于成龙说:“闽民奸诡而好乱,多图侥幸,为不终朝之计。”逃兵、匿寇、贫民,这都是福州一带的不稳定因素,于成龙建议吴兴祚在出征前,先处决林鼎、陈德枫两宗叛乱案中的在押罪犯,震慑一下,稳定人心。
    (二)延平、建宁、邵武等府是福建的上游地区,也是通商运粮的交通要道。近来山寇作乱,很多地方都受到荼毒。江纪、杨一豹等山寇首领,以准备投诚为诱饵,麻痹官兵,继续焚掠百姓。于成龙建议吴兴祚增兵设防,防止酿成大乱。
    (三)后方各营士兵缺乏训练,只知道迎来送往、放哨站岗、消耗粮饷,并没有真正的战斗力。于成龙建议吴兴祚尽早安排练兵事宜。
    于成龙是留守省城的最高官员,为巡抚分忧解难也是分内之事。在他的谋划和吴兴祚的妥善安排之下,福建省内没有发生大的叛乱,局势大体稳定。不久,吴兴祚的南征也取得了一些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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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10 07:14:19
  
  
    十一、“***洪福!”
  
  
    康熙十九年(1680)二月,于成龙接到朝廷的调令,康熙皇帝特简他为直隶巡抚。但当时总督和巡抚都出兵打仗去了,留守省城任务重大,于成龙拖了好几个月才交卸了职务,动身北返,于当年六月到达直隶上任。
    他在福建生活了一年有余,仍然保持着清廉节俭的风范。
    臬台和藩台都是省内高级官员,下属官员很多,手里的权力也很大,按照官场惯例,是有很多收礼纳贿的机会的。于成龙这方面十分注意,严厉禁止下属官员给自己送礼。同僚之间的礼节性来往,也只限于榄果和蒲葵等价值不高的土特产。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只收水果瓜子之类的礼品。
    福建是沿海地区,码头上经常有外国商船停泊贸易。清政府在这方面有严格的限制,外商们为了打通关节,多买多卖,也势必要向主管的官员重金行贿。官员们趁这个机会发点洋财,对外商、对百姓、对国家其实都没有坏处。于成龙升任藩台后,主管对外贸易,也成了外商们行贿的对象。他仍然严于律己,绝不受贿。外商们最初以为于成龙胃口大,嫌礼品送得太轻,就加倍行贿,于成龙仍然不受。外商们借验货之机,拿出一些价格高昂的香料,请于成龙品评。按惯例,这些东西验过之后就留在衙门里了。于成龙只是拿起来闻一闻,辨别一下货色,然后就让外商拿回去。外商们很感叹地说:“***洪福!我们走遍天下,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清官。”
    布政使衙门的大堂名叫“紫薇堂”,于成龙专门撰写了一副廉政对联,挂在堂上。联语云:
    累万盈千,尽是朝廷正赋,倘有侵欺,谁替你披枷戴锁?
    一丝半缕,无非百姓脂膏,不加珍惜,怎晓得男盗女娼!
    这副对联写得很精彩,也很有于成龙的思想特色。一是禁止贪污,一是禁止浪费,“披枷带锁”说的是朝廷的王法,“男盗女娼”说的是因果报应。这对联,既是警示自己的,也是警示属吏的。
  于成龙在福建的俸禄,每年有一百多两,主仆几人勉强够花了,但生活水平实在是不高。他集资赎买奴婢,给囚犯布施口粮医药,还有其他一些公益慈善事务,都免不了要花费一部分俸禄。有时候实在拮据了,就得典当衣物去换口粮。当时,福州城里经常有北京来的钦差大臣、八旗将军,这些天潢贵胄成天到处乱逛,无所顾忌,于成龙的官衙和内室,也是他们散步闲逛的地方。他们看见于成龙房里只有一个竹箱子,里头只有一套朝服,饭锅里泡着稀饭,不知还要吃到什么时候,另外还有几十捆文书,此外再没有私人物品了。这些过惯了富贵日子的权贵们,对此情景都摇头咋舌不已,没想到还有这么穷困这么清廉的大官。
  关于于成龙的衣物,记载其实是很矛盾的。一方面说他衣物极少,另一方面却说他经常典当衣物。如果衣物极少或者极破旧,他拿什么去典当?笔者认为,说于成龙衣物极少的记载是不太准确的。他家庭经济富裕,可能会经常给他寄送一些衣物。而他在官衙里生活俭朴,用不着太多,就经常拿出来典当换银子,做做善事。
    在当时的官场上,汉族官员的俸禄都比较低,负债累累的穷官非常多。于成龙在写给姚启圣的一份文件中,就举例说明过福建几位道台的经济状况。但适当改善一下生活,也不是没有可能,手里有权,什么事都不会难办。有些同僚就奉劝于成龙,稍微过得好一点。于成龙说:“我平生没有别的爱好,就喜欢过布衣蔬食的生活。衣食问题,只要能够免于饥寒就行了。”还向人说:“我从来不知道世界上有享受这件事,也不知道馈赠交际有什么用处。我每年得到的俸禄,其实也花不完,要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啊!”
    我们现在这个时代,人们注重经济,注重提高物质生活。大家都忙着赚大钱,赚了钱之后又忙着买好房买好车买好衣,大吃大喝,游遍天下,甚至还要干养二奶包情人之类的事情。于成龙这几句话,确实像是不可思议的奇谈怪论,也像是虚伪矫情的高谈阔论。但是我们要知道,于成龙是有自己的精神追求的,除了忠君、爱民、做好官、名垂青史之外,他还在追求儒家的圣贤境界或者仙佛境界。他在布衣蔬食之外,也还是有很多生活乐趣的。他在福建时,曾经撰写过一副对联,表达自己的思想观念与精神境界。联语云:
    山到穷时,现许多峭壁层崖,叹富贵功名,何似林禽野鸟;
    路逢狭处,经无数行云流水,任盘桓谈笑,休孤翠竹苍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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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10 12:46:50
  第五章 皇恩浩荡
  
  
    康熙十九年(1680)二月,康熙皇帝特简于成龙为直隶巡抚。六月,于成龙抵达保定上任。康熙二十年(1681)十二月,于成龙向康熙皇帝请假,回家葬母。准假后数日,即被提拔为两江总督。次年三月,离开保定,结束直隶巡抚的工作。他在直隶工作的时间,不足两年,主要的政绩是整顿吏治,推荐贤能,赈济灾民,蠲免赋税,教化百姓,移风易俗。作为一省长官,他有资格与著名的康熙皇帝直接接触,深深地享受了一番皇帝的器重、信任和宠爱,可谓皇恩浩荡。垂暮之年的于成龙,至此达到了人生功名事业的高峰。
  
  
    一、直隶巡抚
  
  
    清朝时代的直隶省,辖区范围包括今天的北京、天津、河北大部、河南山东的小部。在理论上讲,这些地区属于京师的直属范围,所以称为“直隶”。但事实上,它相当于一个省,省会在保定府,古称为“上谷”。在清朝初年,直隶不设总督,巡抚即是最高长官。又不设布政使和按察使,保定有“守道”管理布政使的事务,“巡道”管理按察使的事务,另外还有通永、霸昌、大名、口北、天津等“道台”分管各地事务,向巡抚汇报工作。
    巡抚为从二品官员,年俸一百五十五两,主要职责是:“宣布德意,抚安齐民,修明政刑,兴革利弊,考核群吏……标下有参将、游击等官。其三年大比充监临官,武科充主试官。”另外,还兼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掌有监察权。其实,军政大事,文武官员,全归他管。
    康熙十九年(1680),直隶久旱不雨,发生饥荒。康熙皇帝于二月下诏赈济,但巡抚金世德忽然病故,直隶巡抚的位子便空缺下来。年轻的康熙皇帝久闻于成龙的大名,便“特简”于成龙为直隶巡抚,把他调到离自己最近的地方。
  于成龙这年虚岁六十四,已经是桑榆暮景,实在是应该辞官退休了。他心里很清楚,自从康熙十六年调任下江防道,他的升官速度就异常的快。十七年升按察使,十八年升布政使,十九年升巡抚,确实是个官场奇迹。按清朝初年的惯例,总督、巡抚等省级地方长官,全由汉军旗人充任,科举出身的普通汉人是没有资格的。于成龙如果没有皇上的特别眷顾,单凭自己的品行、能力和政绩,哪能如此迅速地爬上本不属于汉人阶层的督抚高位?
  当年六月,他长途跋涉到达保定上任后,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北京拜见二十七岁的康熙皇帝。他给皇帝上了一封《请陛见疏》,说:“……窃念臣屡受皇上知遇洪恩,久切觐阙之念。今既谬叨皇恩,优升巡抚,且自保定前赴京都,计程三百余里,与他省相隔迢递者不同。况直隶系畿辅重地,连岁荒旱频仍,黎庶困苦。臣系庸才,必得天语指示,庶足抚莅兹土……”
    康熙皇帝的批示很简单:“于成龙简任巡抚,正资料理,不必来京陛见。”意思是:不必客气了,你就给我好好地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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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11 10:22:00
  
  
  
  
  
    二、大力推行“直隶新政”
  
  
  
  
  
    直隶省虽然靠近京师,但问题一点都不少。天灾造成了各地的饥荒,需要粜粮赈济,蠲免赋税;社会治安状况极差,盗匪横行,需要大力缉捕;国家连年征战,驿站负担过重,亏空严重,需要增加工料;旗民汉民杂居,矛盾纠纷严重,需要妥善处理;官场腐败,贿赂公行,需要大力整顿;民间风气不良,吃喝嫖赌无所不为,也需要加强教化,移风易俗。
  
    于成龙做了一省长官,位高权重,除了遵守朝廷的大政方针和皇帝的圣旨之外,其他方面基本上无人限制,可以凭着自己的意志办事。皇帝的器重和信任,也让他底气十足。“新官上任三把火”,他到达保定接印之后,就陆陆续续下达一系列命令,推行自己的“直隶新政”。我们根据《于清端政书》中收集的文件,依次介绍。
  
  
  
    1.饬查劣员
  
  
  
    于成龙在下发的《饬查劣员檄》中说,直隶连年灾荒,百姓困苦不堪,“仅存皮骨”,正需要贤良的州县官“加意调剂”,也需要道台、知府等官“实力整顿”,才不至于流离失所。自己上任以后,“切切以察吏安民为念”。经过初步察访,发现各地官员并不能“洁己奉公”:有的官员在征赋时滥收“火耗”;有的官员在办差时摊派民间;有的官员用严刑峻法,“贻累地方”;有的官员听信衙蠹之言,恣意勒索百姓。“种种不法,殊可痛恨。”
  
    他说,自己的初步察访,证据未足,还需要进一步秘密察访。命令各地的道台、知府,接到文件后,“细加体察,务将不肖贪酷官员,据实揭报,以凭飞章参处。”除上述不法情况之外,也要将昏庸衰老、废弛公务的官员查实揭报。各位道府官员必须认真调查,不许“以平日之喜怒为属员之贤否”,也不许照顾情面,“止以微员塞责”。如果道府官员阳奉阴违,拖延不办,巡抚要追究其责任。
  
  
  
    2.严禁火耗
  
  
  
    严禁“火耗”,是于成龙的一贯作风。所谓“火耗”,原指熔铸银锭时的损耗部分,后来成为任意增收附加税的名目。这笔钱,既可以是地方官府的“小金库”,也可以是官吏们的额外俸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灰色收入”。因为明清时代地方官府经费太少,官员俸禄太低,于是想出这么一个对策,借着“火耗”略为贴补,朝廷对这种“陋规”其实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征收“火耗”形成风气之后,原来的“贴补”作用演变成了发财手段,给百姓造成了沉重的负担,有违朝廷“轻徭薄赋”的大政方针。于成龙一向淡薄自甘,清廉自励,对征收“火耗”深恶痛绝。
  
    他在《严禁火耗谕》中说:“朝廷则壤以定赋,百姓按则以输粮,原有一定之规。在州县各官,身为民牧,亦当上体朝廷德意,下念百姓困苦,按则征收,更不可意为轻重。”但很多地方官无视朝廷法令,任意增收“火耗”,有加二分的,有加三分的,还有明加一分而暗中实加三分的。于成龙说他们是“种种窃脂之行,无异窃盗,相沿成风,恬不知怪”。他要求各位官员“洗心涤虑,痛除积习”,停止征收“火耗”。既爱护自己的功名,也爱护治下的百姓,这样不但能做一名“循良”的好官,也会有“阴骘之报”。自己作为巡抚,会乐于看到这种现象,并会特疏举荐。如果各位官员不思改悔,“狃于故智,甘蹈陋规,不恤民怨,不顾鬼谴。或快意于轻裘肥马,或肆志于田宅妻妾,或近为耳目之娱,或远为子孙之贻,当民穷财尽之日,饥馑洊臻之时……敲鸠形鹄面之骨,吸卖儿鬻女之髓,以遂一身一家之欲。忍心害理,祸必不远,天道好报,决不爽期。总以为幽眇难凭,且顾目前。然国法具在,本院决不敢循纵以玩功令。”
  
    于成龙在这篇词藻精彩的文章中,仍然打出朝廷王法和因果报应的旗号,苦口婆心,威逼利诱,想彻底改变加收“火耗”的弊端。
  
  
  
    3.严禁馈送
  
  
  
    官员之间馈送礼品,原是很常见的现象。平级之间,讲的是交情,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投桃报李,礼尚往来。上级给下级呢,一般没有送礼之说,只算是赏赐。以前,于成龙在武昌时,总督蔡毓荣就赏赐过他一套官服,巡抚张朝珍则经常请他喝酒吃饭。而下级给上级送礼,却有很重大的意义,一是打通关节,寻求庇护,让上级多关照自己,包涵自己,提拔自己;二是上级的俸禄十分微薄,经济拮据,又不直接治理百姓,没有弄钱的渠道,只能靠下级的馈送过日子。
  
    于成龙是特别严于律己的清官,对馈送礼品深恶痛绝。直隶的官员们听说过于成龙的名气,但不知道他是真的不收礼,还是弄虚作假,故作清高。康熙十九年中秋节时,终于有一名官员站出来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人是大名县的知县,他公开写了手本,备了不轻不重的中秋节礼,送到巡抚衙门,祝巡抚大人中秋快乐。这份礼品如果收下了,后边几百份重礼便会纷至沓来。
  
    于成龙果然是大为恼火,他下发了一份《严禁馈送檄》,在文中表达自己对馈送礼品的独特认识。他说:“礼有交际,原因分宜相近,互为献酬,用将诚敬。”意思是说,送礼这件事,只有级别平等的人,才能用来交流感情。如果两个人级别相差太大,没有交情可言,为了维护体统,就应该杜绝馈送。虽然有“用下敬上,礼顺人情”的说法,但是等级名分,既不能故意疏远,也不能肆意僭越。自己和广大州县官员在一个省内共事,固然是休戚相关,但名分差异太大。如果互相送礼,论朋友交情,那就造成了“犯上”和“悖礼”的后果,既违反了法纪,又冒犯了巡抚的威严。
  
    对于给自己送礼的大名知县,于成龙并没有追究。他说:“本应题参,姑念初犯,暂从宽宥。”然后下命令说,以后“凡遇重阳、冬至、元宵等节,并过路送礼,各衙门概行禁止。如有私相馈献,查出并行题参,决不姑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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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11 10:22:29
  
  
  
    4.禁止佐贰官员擅理词讼
  
  
  
    所谓“佐贰”官员,就是指各级官府的副职官员。知县的副职有县丞、主簿、典史,知州的副职有州同、州判,知府的副职有同知、通判等。
  
    于成龙本人担任过的佐贰官为黄州府同知。他是从基层一级一级地干起来的,熟悉官场利弊,到直隶后又做过一些调查,了解到各级官府中的佐贰官员普遍存在不尊重正印官员、越权办事、骚扰地方的行为。于是,他专门下发了《严饬佐贰擅理词讼檄》,指出:府、州、县的佐贰官有明确的职责,比如缉逃捕盗、巡查私贩、领解钱粮等事务。而一切民间词讼,比如强盗、人命、重情、斗殴、户婚、田产等官司,属于正印官的职责。佐贰官不能私自受理民词,只有经过正印官批示允许的事件,佐贰官才能依法办理。于成龙在文中要求,必须严格按照朝廷规定办事,严厉查处违规行为。
  
  
  
    5.严禁贩卖人口
  
  
  
    直隶遭遇饥荒,虽然朝廷有蠲免赋税、粜粮赈济之举,但很多贫穷百姓仍然度日艰难,免不了有卖儿卖女乃至自卖自身的行为。有些从外地来的人口贩子,与本地恶棍勾结,采用哄骗欺诈手段,低价购买人口,再贩卖到外乡,获取几倍的利润。贫穷愚昧的百姓,只图有一口饭吃,只图能活下去,既卖不了几个钱,又不知沦落到何方。于成龙了解到这种情况,自然是切齿痛恨,认为地方官不管不问,属于“溺职”。
  
    还有一种情况是卖于旗人为奴。按朝廷规定,旗人购买奴婢,必须经过地方官审查,在卖身契上盖印,并且上报到朝廷有关部门备案。当时,祁州发生一宗案子,曹之完的仆人曹来,想投靠旗人为奴,背着主人,与恶棍杜文常勾结,伪造了一份卖身契,祁州知州不问情由,就盖上了大印。后来,主人曹之完投词控告,经过保定知府审理清楚,销毁伪契,将曹来断归原主。于成龙查阅了这宗案卷后,十分愤怒,认为类似的事件一定非常普遍。
  
    他发布了《严禁略卖檄》,要求直隶境内各处的地方官,要认真察访外来人口贩子与本地恶棍勾结贩卖人口的事件,一经发现,立即捉拿查办。关于旗人买奴的情况,要求地方官认真对待,将当事人和左邻右舍以及族长等相关人员,一起传唤问话,确实是生活无着,自愿卖身,价格公道的,方许盖印。
  
    如果地方官仍然玩忽职守,“不恤小民困苦,任其辗转贩卖”,或者对“旗下买身文契,不行查明,轻与用印者”,一旦察访确实,就要以“溺职”罪参劾罢官。
  
  
  
    6.加强防守,协拿盗贼
  
  
  
    直隶境内盗匪横行,杀人越货,无所不为。这种情形,在许多旧小说中都有反映,比如窦尔敦盗御马、杨香武三盗九龙杯,还有黄三太、黄天霸等人物故事,其实都是清代初年直隶境内的事。这些人到底算是普通盗匪,还是替天行道的英雄豪杰,暂不必论,作为巡抚的于成龙,自然必须以治盗安民为要务。
  
    他下发了《饬查防守地方檄》,要求查明直隶真定府与山西交界处的军队防守情况,合理安排,把守关隘,防止盗贼越境作案或者逃逸。
  
    又下发了《严饬协拿盗贼檄》,指出直隶境内“盗迹诡秘,出没无常,呼朋引类,纠党非一处之人,朝西暮冬,行止无一定之所”。地方官往往只管自己辖区内的案子,盗贼一旦逃入邻境,就束手无策,外地的盗贼逃入本地,也不闻不问,这样就给盗贼提供了大量的逃匿机会。于成龙要求各地方官要同心协力缉拿盗贼,要互相帮忙,不要互相推诿,更不许故意为盗贼开脱。
  
    《清稗类钞》中记载,于成龙曾经下令在大道两侧修筑长墙,防备响马。这种办法既劳民伤财,也不能起到防御效果,于成龙很快就醒悟过来,下令停止了。据称,当地的绿林好汉曾经在夜里骑马绕着巡抚衙门奔驰,向于成龙示威。有人写诗讽刺道:“百里长墙拦贼马,绿林昨夜绕官衙。”
  
  
  
    7.严禁奢侈浪费
  
  
  
    奢侈浪费行为,不算是违法犯罪,只能说是社会的不良风气。官员们追求奢华,免不了要从贪污纳贿中想办法;富户们追求奢华,免不了坐吃山空,家道中落;平民们追求奢华,则寅吃卯粮,挖肉补疮,免不了有倾家荡产之虞。按照因果报应的理论,社会风气过度奢靡,则会导致饥荒和战乱。在康熙皇帝颁发全国的《上谕十六条》中,第五条就是“尚节俭以惜财用”,把反对奢侈浪费,提倡节俭当成是基本国策。
  
    直隶守道董秉忠,是一位能干的清官,他给于成龙提了四条治理直隶的建议,其中第一条就是“力崇节俭”,于成龙非常赞同,立即摘录董秉忠的建议内容,下发了《严禁奢靡檄》。
  
    文中说:“天地之生财,止有此数。过用则易竭,奢费必不支。且暴殄狼藉,凶札随之,必然之理也。”文中详细叙述了直隶省境内奢侈浪费的种种情状,然后很尖锐地指出:“总由为民上者不身先俭朴,以躬导之。彼蚩蚩若辈,何知物之当惜,福之不可尽享也?”意思是,这种不良风气是由各级官吏们的作风不正导致的。要求各级官吏们率先垂范,先从自身节俭做起,然后“恳切化谕”属下百姓,让大家知道“粒食之不可暴弃,非分之足以丧身”。婚丧嫁娶的宴席典礼和日常生活的用度,都要有所限制,不能过分。当时,每月初一十五,民间都要上“政治课”,由乡约地保讲述《上谕十六条》。于成龙要求,在“政治课”上要多讲禁止浪费,提倡节俭的故事,共相劝励。还要求,民间知书达礼的士大夫要教育自己的家人、族人和亲戚,德高望重的老人要教育自己的子孙。如果能这样坚持下去,“村里之间,将见古朴可风,物力常余。日积不见多,而岁积则日盈。苟逢水旱灾荒,未必遂致捉襟而露肘也。”
  
    于成龙最后还说:“本院将以觇诸有司之贤良教化矣。倘或视为具文,因循旧习,有奉行之名而无奉行之实,本院亦何乐有此属员也,定以溺职特疏纠参,决不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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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11 10:24:42
  
  
  
    8.严禁赌博
  
  
  
    赌博的危害古今皆知,但其魔力巨大,至今仍吸引着成千上万的人。于成龙自己是不参与赌博的,到直隶后,因为发生两宗赌博杀人案,于成龙便下令严禁赌博。
  
    他在《严禁赌博谕》中说:“四民之中,各有本业,咸宜安分以保身家。乃有奸猾之徒,希图厚利,开设赌场,贪痴之辈,堕入局中,相聚赌博,昼夜不息。开场之家,独得其利。赢者百无一二,输者比比皆是,以致赀财荡尽,田房准折一空。栖止无所,谋生无策。或情急自尽,或身为乞丐,或自卖旗下,或将妻女子媳卖为奴婢,终身沦落,或为盗贼,致被擒获,身罹重辟……当聚赌之时,还有互相争竞被人殴死者。”
  
    严禁之后,如有违犯者,要将“赌博之人与开场、放头并抽头之人及该地方,俱照定例治罪,决不轻贳。”如果有人举报揭发赌博行为,将赌资一半作为奖金;如果同赌之人举报,不但免罪,还有奖金。
  
  
  
    9.驱逐流娼
  
  
  
    清朝禁止官员嫖娼,但并不禁止看戏。有些女戏班,不能进京城演出,就在各府州县活动。各地的文武官员和富豪大户,在欣赏戏曲的同时,免不了有很多偷偷摸摸的行为,把女演员当成流娼来玩弄。
  
    于成龙调查得知,广平府一带女戏流娼现象严重,主要活动地点在鸡泽县的柳下,永年县的南胡、贾西岩村。由此引发的各种事件很多:广平府钱同知为了看戏嫖娼,留宿于张守备署中;例监张文炳、张文煜兄弟在家里嫖戏旦四娃;广平府门役齐佩兰为了包宿流娼李六,竟设骗各县银钱;管理县衙户口赋税的差役张文玉、王立业竟偷盗库银,嫖流娼王菊花。
  
    于成龙下发了《驱逐流娼檄》,除了严肃查处相关官员和罪犯之外,下令将在本地活动的流娼和女戏驱逐出境,不许容留。这些走江湖卖艺的妇女们本来也十分可怜,但只是驱逐出境,也算是从轻发落了。
  
  
  
    10.鼓励植树凿井
  
  
  
    于成龙认为,植树凿井是“培天地自然之利,裕吾民衣食之源”的大好事,但寻常百姓,目光短浅,观念守旧,不肯在这方面努力。他于康熙十九年七月下令,要求地方官员劝导、督率百姓们广植桑麻,多浚井泉,只要这样“力行久之,自收成效,使小民安于利而不知”。
  
    命令下达之后,各地官员并没有很好地执行。有的说当地风土不适合种植桑麻,有的说当地缺乏地下水,凿井无利。有的干脆装聋作哑,将于成龙的命令束之高阁。只有安肃县的王知县认真执行了于成龙的命令,并且适当变通,取得了很大的成效。王知县将于成龙的命令,改编成通俗易懂的歌词,在乡村里到处张贴传唱,动员号召百姓。后来,四十八个村子,共凿井两千五百二十多眼。当地历史上不种桑麻,树苗和种子难找,王知县就号召百姓种植柳树,用柳树枝编制水斗贩卖。王知县也编写了号召种榆种柳的歌词,张贴传唱,许多百姓都开始大量植树。
  
    于成龙得知情况后,下发了《再饬植树浚井檄》,表扬了王知县的成绩,并把王知县编写的俗语歌词颁发各处,要求大家广为宣传。他还教育其他州县说,“若谓方物不类,地土异宜,即有不宜于桑,无有不宜于麻者。且如榆柳之类,乃最易生之物,又不择地而可期长茂者。至泉源与土脉流通,无地无水。即或原隰高下不同,一邑之中,间有石碛流沙,亦自无多,其土深壤沃之处,无不可为井。此二事,劳仅一时,坐享长久之利,民何惮而不为,官亦何惮而不劝也?”意思是说,即使是风土气候有差异,不适合种植桑树,但麻、榆、柳等植物适应性都极强,没有不能种的。地下水和泉源,有的地方确实缺乏,但每个县地方大了,难道都不出水?总还是有很多地方可以凿井吧!于成龙的命令,其实是让各地方官因地制宜地发展水利和种植,给老百姓更多的经济保障,并不是死板地要求种桑种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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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11 22:48:34
  
  
    三、查劣员引发了讦告案
  
  
    于成龙的一系列“新政”,在直隶官场引起巨大的震动。处于中层的道台、知府,根据于成龙的命令,调查下属州县官员的违法乱纪问题,向于成龙举报,于成龙再根据举报情况,调查落实,然后选择少数罪大恶极的官员,向朝廷特疏参劾,革职查办。从于成龙这方面讲,仍是心存仁慈,“杀一儆百”,只处理少数人,而警告、教育大多数人,给大家一个洗心革面、改过自新的机会,并没有一个一个地彻底查办,全面肃清贪官污吏。
    但是,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官场腐败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也不是一人两人的事。负责调查举报的中层官员,长期与州县官员沆瀣一气,有很多非法的来往和勾结。如今,这些人没有受到参劾查办,反而帮着于成龙整治下级,广大州县官员自然是心里不服。一有机会,他们就要实施“反噬”。
    在前任巡抚金世德的时候,就发生过任县知县施埏宝控告大名道范永茂和顺德知府段作霖、广平知县夏显煜控告大名道范永茂和署理广平府事河间府同知周从谦的两宗事件。施埏宝和夏显煜都有严重的贪污行为,被举报后反咬一口,把自己的上级给告下了。其他官员从这两起事件中,无疑学到了保护自己的宝贵经验。
    于成龙查处劣员时,永清县知县万一鼒被霸昌道沈志礼举报,他怀恨在心,搜集到沈志礼贪污腐败的证据,向上举报。于成龙接报后,只得命令守巡两道依法调查沈志礼的各项问题。
    过了不久,献县知县乔国栋又绕开守巡两道,直接把举报信送到巡抚衙门,控告河间府知府徐可先和同知周从谦。信中说,因为巡抚严禁“火耗”,严禁馈送礼品,自己手头无钱,没有按惯例给上级馈送中秋节礼,知府和同知便怀恨报复,借鲁道村崔成失窃一案,“明知是交河地方,捏诬献县”,又拿别人的粮票,冤枉献县知县。另外,乔国栋还举报了徐可先和周从谦康熙十六年、十七年的几宗违法事件。于成龙接报后,无可奈何,只得命令守巡两道再去调查徐可先和周从谦的各项问题。
    让于成龙恼火的是,如果这种风气一开,各位中层官员就无法正常工作了。你一举报下级,下级就反咬你,一咬就成功。那么大家投鼠忌器,谁也不敢执行公务了。于成龙左思右想,觉得下级讦告上级,这绝不是小事,会败坏一个地方的风气。他就向朝廷上了《请禁讦告以正名义疏》,讨论上下级之间的名义和体统问题,要求朝廷拿出解决办法。他认为,道台和知府犯法,应该由巡抚来调查处理,州县官员绝不能以下犯上,举报自己的上级。以前他在广西时,曾经向巡抚金光祖上书,讨论过民告官的上下体统问题,他一直就主张维护体统。
    在这份奏疏中,于成龙询问,如果巡抚不查处道府的违法问题,应如何处理巡抚?而“反噬挟制”上级的下级官员,又该如何处理?
    吏部接到于成龙的奏疏后,认真研究对策。朝廷有明文规定:“道府不法,督抚姑容不行题参者,降三级调用。”这条有章可循,不用研究。至于“反噬挟制”现象,朝廷以前没有规定,吏部援引“京察大计”中的成例,认为对这类举报,应该不予受理,举报人有官职的革职,已革职的交与刑部议罪。
    康熙皇帝阅读了于成龙的奏疏和吏部的批复意见后,下旨“依议”,将这条新规定下发全国各省,一体遵行。后世有人评论说,于成龙的这份奏疏,“在吏治史上又谱写了新的一页”。
    其实,康熙皇帝和吏部,并没有完全同意于成龙的意见,没有完全禁止下级控告上级这种颠倒名分体统的事情。禁止的只是“反噬挟制”,也就是上级查处过下级之后,下级再控告上级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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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12 07:03:55
  
  
    四、未经请示就敢开仓放粮
  
  
    于成龙到直隶上任的时候,直隶已经是灾荒遍地。他在开展各项新政的同时,仍把主要精力放在了赈灾大事上。清朝政府在赈灾方面,有一套严密的制度和程序,先由地方官调查灾荒程度,汇报到省里,省里再进行一番查实,然后上报朝廷,户部请旨复查,确定灾情后,最后才发布命令,根据灾情程度,部分减免或者全部蠲免赋税,缓征赋税,平价粜粮,灾情最严重时才无偿地发放粮米。这么做的目的,无非是防止地方各级官员虚报灾情,从中贪污,让朝廷蒙受损失,让百姓得不到实惠。但对饥肠辘辘的广大灾民来说,朝廷的办事节奏确实是太慢了。于成龙在这次赈灾活动中,敢作敢为,先赈后奏,绕开了原有的一些程序,康熙皇帝出于对于成龙的高度信任,不但不加责怪,反而大力支持。他们君臣同心同德,为直隶的灾区百姓,办了不少大好事。
    康熙十九年(1680)十月,于成龙上疏声称,直隶宣府所属东西二城和怀安、蔚州二卫,有一千八百多顷耕地,被水冲沙压,无法耕种。前任巡抚金世德曾经请求蠲免赋税,朝廷没有批准,当地百姓要包赔历年所欠的赋税。自己上任后再次勘查,发现冲压情况更加严重,根本无法再次耕种。他说,虽然连年征战,国家财政困难,但这部分土地,每年征粮不过三千余石,征银不过一千余两,对朝廷来说是个小数目,对几千户贫民来说却是生死攸关的大事,请求朝廷豁免钱粮。康熙皇帝仍然走了一下程序,让户部派人复查,确认无误后,下令从康熙二十年起豁免钱粮。
    不久,于成龙又上报宣府所属东西二城和万全左右前卫、怀安、蔚州、保安、紫沟、西阳等处的夏灾与秋灾,朝廷下令缓征赋税,并平价出售官仓中积储的陈粮,救济百姓。这道命令刚开始实施,宣府通判陈天栋就向于成龙报告,宣府东西二城在最近二十多天内,已经饿死了数十名百姓,还有大量百姓处在饿死的边缘。于成龙接报后,认为情况紧急,如果按制度上报朝廷,批准下来得一个月左右,不定又要饿死多少百姓。他当机立断,派保定府同知何如玉火速赶往灾区,免费向无力购买粮食的贫民发放仓粮,每人给二斗,以解燃眉之急。同时向朝廷上疏说明情况:“伏思平粜粮石,止救稍能措籴之民,而不能救囊无一钱、僵卧待毙之民。即再疏请赈,候部议覆,奉旨允行,亦须一月。此一月之内,民之饥死者又不知凡几矣!”并说自己“仰体皇上惠爱元元至意”,已经开始行动了。康熙皇帝接报后,和户部商议,同意了于成龙的应急办法,也没有追究于成龙违反制度的过失。
    康熙二十年(1681),康熙皇帝派户部员外郎叶纶到直隶,和于成龙一起赶往宣府赈济各地灾民,并下令“蠲免本年额征、积年带征钱粮及房税”,大规模救济宣府一带的灾民。到了七月,于成龙又向皇帝上疏,说真定府下属的独鹿、井陉、曲阳、平山、灵寿五县,发生了旱灾,二麦无收,要求将房税银两缓至来年征收,康熙皇帝和户部商议后也同意了。这里提到的“房税”,是康熙皇帝为了解决军饷问题,临时加征的物业税,天下百姓临街的门面房,每间每年征银二钱。
    二十年九月,康熙皇帝巡行到直隶霸州等地,亲自察看民间的灾情,下诏说:“朕巡行近畿至霸州,见其田亩洼下,多遭水患。小民生计维艰,何以供给正赋?著察明酌量蠲免。”这些地方本来已经减免了部分赋税,于成龙见皇上有特旨,就上疏请求“破格全蠲”,皇上立即答应了。
    在这两年的赈灾过程中,于成龙还号召各级官员和民间富户慷慨解囊,捐银捐米,拯救贫苦百姓的生命。于成龙康熙二十年初得到皇上一千两的赏银,本来是贴补家用,这时据说也全都捐出去了。只是,少数贪官污吏仍然手痒难耐,利用赈灾中饱私囊。青县知县赵履谦就顶风作案,不但违规收取了三千多两“火耗”银,又把一千两赈灾银装进了腰包。这还不算,他借口制作报灾文册,向民间摊派银两,把这些钱也贪污了。于成龙知情后,毫不客气,立即上疏参劾,将赵履谦革职问罪。
    于成龙在务实赈灾的同时,也用自己的因果报应理论来思考直隶的灾情。他认为,天灾起于人祸,总是直隶各级官员德行不够,才导致水旱频仍。康熙十九年冬天,他自己严格禁绝酒肉,持斋三个月,诚心忏悔,祈祷来年的风调雨顺。这年岁末除夕,他满腹忧虑地写下了一首五言古诗:
    今夕是何夕,明晨又一年。
    三冬无再雪,万户有孤烟。
    爆竹谁家响?盆花几处鲜?
    早朝齐拜舞,谁上彗星篇?
    灶冷畴为祀,井寒空自涟。
    哀哉孑遗叹,忍待麦芊芊。
    康熙二十年(1681)正月十五,于成龙带领一部分官员在保定举行了一次隆重的祈雨仪式,还为此写下一首五言绝句:
    皓月当空照,黄尘逐日飞。
    求沾惊蛰雨,肠断几千回。
    康熙二十年直隶的灾荒仍然很多,赈济工作仍在进行。但保定府一带的小气候不错,农作物获得丰收。而且,单穗的农作物居然长出了双穗,当地百姓把它称为“于公穗”,认为这是于成龙德政的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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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12 13:09:19
  
  
    五、保甲法在直隶不灵了
  
  
    直隶盗匪的根源,于成龙认识得很清楚,也就是“逃人盗贼”。清代初年,八旗骑兵大举入关,拥立年幼的顺治皇帝在北京称帝,建立清朝的全国政权。皇帝一家住进了紫禁城,其他的王公大臣和八旗将士们,也要享受其胜利果实,拥有其生产生活资料,于是就大片大片地圈占土地。原来属于明朝皇室、藩王、大官僚、大地主的土地被圈占,大量属于平民百姓的土地也被圈占。被剥夺了土地的平民百姓,有的困苦死了,有的投靠旗下为奴,有的就铤而走险,做起了强盗。还有些人是先投旗为奴,不堪重负,又逃出来做了强盗。按于成龙的一贯理论,强盗来自于百姓,确实是这么回事。多年来,不但这批强盗没有被官府妥善招抚,化盗为民,反而因为饥荒战乱和官场腐败,更多的平民百姓被逼进了强盗队伍,或者成为同情强盗的人。
    直隶的强盗,与广西罗城和湖广黄州的强盗性质不同,没有固定的山寨组织,也没有公开扯旗造反。于成龙既不能率兵大力征剿,也不能推心置腹地说服招安,只能被动地命令各级官员认真缉拿,同时大力推行自己用惯了的“保甲”制度,动员全民弭盗。
    他的《弭盗条约》大致有以下内容:
    (一)十家立为一甲,选择其中家道殷实、人品老成、端正勤慎者为甲长,报官备案,其余九家要听其约束,违者报官追究。
    (二)详细登记各家人口的真实情况,设立门单,由甲长统一保管。
    (三)除甲长外的九家人,要互相作保,证明某家人口没有违法乱纪的情况,保单交甲长保存。如果蒙混具结,庇护犯罪分子,查出后作保的九家各打三十板,枷号两月。
    (四)平日有犯罪情况,甲内八家不敢作保的,允许本人到官府自首,承认错误,改过自新,官府另建一册备案。日后被盗贼攀扯的,官府凭其悔过文书豁免。如果怙恶不悛,继续作案,官府当然仍要追究。其余游手好闲之辈,八家不肯作保的,也允许到官府另建一册。
    (五)甲长订一份甲簿,详细记录甲内百姓外出活动的往返日期以及去向、目的,家中来客情况等等。可由本人向甲长汇报,本人不报的,允许甲内八家举报。
    (六)甲长不会写字的,可请邻居代写。甲长外出归来后,要向九家汇报情况,共同登记甲长的活动。
    (七)市镇居民开设客店的,也要订一份簿子,详细登记客人的情况。如果发现可疑人物,须及时向甲长或保长汇报。
    (八)乡绅人家,有功名的人家,因为体统问题,不便与庶民编为一甲的,地方官应该根据情况,酌情另行登记,根据其名分高下,另外订几个册子。因为已经发生过武举、武生做强盗的案例,所以这些人也必须互相作保才行。
    (九)各村趁农闲修理栅栏围墙,甲长安排居民轮流值夜,准备炮仗、钟、锣等物,一有匪情就敲打起来,全村出动,共同防御。如果将盗匪御于栅栏围墙之外,赏红布五尺;如果盗匪已入栅栏围墙,能够及时救护不致失事,赏红布一丈;如果能将盗匪打死或擒拿,赏红布一匹。如果巡夜、救护不力,造成失事者,要报官追究。
    (十)村庄大小不同,有的只编一甲,有的能编数十甲。甲数多的,公选贤能为保长,听其统一指挥;甲数少的与邻村共同选举一位保长,也统一指挥。实行全村联防或者多村联防。御盗有功绩的,官府也分别情况给予赏银。消极纵盗者,要追究治罪。
    (十一)百姓家里私藏的各种武器,既有防盗作用,也能用来为非作歹。于成龙命令清查武器,酌留一部分,刻上主人姓名,登记在案,严格管理,多余的武器上缴官府,官府按价赔偿。
    (十二)有些居民,居住在圈占庄的旗人房屋之内,也要查明家数,编入附近的甲内。如果这些人抗拒不服,就抓捕他们的亲属,逼其就范,一定要互相作保,编入保甲,并且以抗违国法,枷责治罪。
    (十三)保甲内有穷苦百姓,无力度日的,甲长要如实向地方官汇报,申请救济。如果任其困饿而死或者卖身旗下为奴,要追究甲长保长或者地方官的责任。
    这套保甲制度,于成龙在黄州的时候,不但行之有效,而且利用保甲训练乡勇,打过几个漂亮仗。但到直隶后,这套制度却不能很好地推行,起不到什么效果。于成龙分析认为,这是因为“南北风气不同,习俗亦异”。其实,主要还是由于社会矛盾的差异所致。黄州百姓基本上能够享受到清朝政府的惠民政策,可以好好过日子,少数反清复明的势力,得不到老百姓的长久支持。直隶百姓则长期受到圈占政策的危害,那套惠民政策与圈占危害互相抵消着,社会矛盾不能够根本解决,盗匪问题也就不容易解决了。于成龙是清朝的臣子,没有办法采取治本措施,只能在治标上下大力气。他又拟了一套《续增条约》,完善保甲制度。笔者阅读之后,发现这些条约,主要是对下属官吏的指导和鼓励。介绍如下:
    (一)直隶的大盗很有名气,称为“马上好汉子”。他们恩仇分明,有怨必报,谁要惹了他们,不是白昼被劫杀,就是晚上全家被杀,地方官吏和百姓们畏之如虎。有百姓声称,犯了王法不过死一个,惹了大盗就要死全家,宁可死于王法,也不敢惹恼大盗。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的保甲,往往变成了窝藏大盗的地方。于成龙的解决办法很简单,“狭路相逢勇者胜”,对付悍匪,就要有能吏。他命令地方官密访大盗的姓名和踪迹,一经发现,立即向巡抚密报。由他自己周密策划,擒拿大盗,然后扬刀立威,将大盗立毙杖下,为百姓们壮胆。其实,于成龙这时候已经是六十多岁的老人,并且位至巡抚,事务繁多,不可能像黄州时代那样,亲自捉拿盗贼了。
    (二)这条于成龙写了好多,似乎不得要领。一是说禁止民间养马,但只能用于平民百姓。二是说大窝藏犯都是富豪人家,家里饲养骏马,私藏兵器,外人根本不知道,百姓们也畏惧他们,不敢检举。这些窝藏犯又往往利用其合法身份,向地方官行贿,把他们拉下水,不敢治他们的罪。大盗们有的乘良马,来去如电;有的乘驴骡,一日也能行二三百里;还有的武功高强,徒步日行三四百里,官兵根本捉不住他们。于成龙要求官吏们放聪明些,不要和地方富豪们交往,不要收他们的贿赂,受他们愚弄,这样窝藏犯就会收敛一些。而且,巨盗们一般嫖赌成性,挥金如土,钱花完了就要出来作案,就要勾结各地的狐群狗党。这样,巨盗们的踪迹是容易暴露的,不难发现。另外,巨盗的同伙有很多其实是被迫入伙的,并不是真心做贼,地方官应该善于分化瓦解、招抚擒拿这些人,削弱强盗的势力。于成龙向下属们介绍了很多捕盗的经验,最后还把很难听的老实话也说出来了:“总之天下无难事,只怕不用心。若将问百姓要银子这副心肠,用在拿强盗上,何事不成?”其实,这里头还有个水平问题,像于成龙那样能干老辣的官员,不用教他也会捉拿大盗,像那些文弱书生出身的官员,你就是手把手地教,他也拿不住小贼。
    (三)有些地方全村都是强盗,有些祖孙父子全家人世世都是做贼的。面对这种情况,如何编制保甲呢?于成龙说,不管他,先编进去再说。强盗总是少数,良民总是多数,选择有身家有才干的人做保长,时时提防着做贼的人家或村庄。以禁止夜行的名义,派人经常看守,如果发现这些人晚上出来,就立即捉拿。如果有证据,就问他们的罪,如果没有证据,也问他们一个擅自夜行之罪。时间久了,这些人自然小心谨慎,不再犯案,慢慢地就会改悔。这就叫“蓬生麻中,不扶自直”。
    (四)保甲法一行,巨盗们行动不便,自然会怨恨地方官员,要打击报复。于成龙要求各级官员要善于保护自己,衙内建一敌楼,晚上多派人巡更。白天也要谨守城门,稽查出入人等,也要巡察庵观寺院,不许容留闲杂人等。
  (五)要严禁赌博。于成龙认为赌场是强盗们的重要活动场所,开赌场的往往就是大盗。强盗们抢了钱,就去赌,赌输了,再去抢。有些赌输的穷人,不得已也会跟着强盗去做案。地方官惹不起强盗,常拿这些穷人充数,抓起来砍头,冒充强盗。于成龙气愤地说:
  地方官平日不肯禁赌,养成盗党。及至事犯,把入伙的穷民拿来一例枭斩,于心忍乎?此种罪过,都在地方官身上,只是贪财迷窍,全不思想杀了这些穷人,到阴司底下哪个不嚷闹?终久一命要还一命,远在儿孙近在身。何如打起精神,严禁赌博,稽查贫乏,不知救了多少人的性命。禄位如何不峥嵘?子孙如何不昌大?功德无边,比要银子十分受用,十分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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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12 13:13:11
  
  
    六、关心捕盗官员的升迁问题
  
  
    在捕盗的问题上,于成龙对下属官员时而严厉督责,时而谆谆教导,时而讽刺挖苦,时而侮辱谩骂。但实际上,他是所谓的“刀子嘴,豆腐心”,慈悲为怀,对广大捕盗官员还是十分关心爱护的。清朝制度严格,捕盗官员完不成任务,就要受到上级的参劾和朝廷的处分,辛辛苦苦干多年,不是被罚俸,就是被降级,甚至还被革职,真可谓苦不堪言。通州知州小于成龙,是一位捕盗的高手,后世还传有故事精彩的《于公案》小说,但他当时也被复杂的盗案拖累,屡受朝廷处分。于成龙考虑到这种情况,就向朝廷上了一份《请宽盗案处分以惜人才疏》,分述如下:
    (一)直隶下属的监司、厅印等官,不受盗案拖累,能够依例升迁者,往往不足十分之三四。大部分官员,一宗案件尚未破获,新的案件又压到头上,好容易破获一案,手头又攒了好几个案子。有时候,一天之内报案的就有好几家。官员们“经年累月,攒眉无策”,情形确实是十分可怜,希望朝廷能够体恤这些官员。
    (二)各地的知州和知县,承担着维护地方治安的责任,既不能够防患于未然,又不能够案发后迅速破获,朝廷追究他们的责任,将他们降级调离,确是应该的。但是,调离之后,接任的官员,因为事不关己,搜捕更不认真,反而让更多的强盗漏网了。他建议朝廷修改制度,在追究地方官责任时,只降级,不调离,让他们继续努力破案。如果能破获一半以上,就恢复原来的级别。这样,“于惩过之中,寓以劝勉,必能悉力擒拿,不致凶徒幸免。”
    (三)荐举“卓异”和“行取”,是朝廷超拔人才的大典,也是督抚大臣向朝廷进献人才的大义所在。但朝廷的规定很严格,官员有积压未完的案件,就不具备推荐资格,这样无疑会让很多优秀的人才埋没在下僚。于成龙援引江苏巡抚慕天颜举荐拖欠钱粮的知县林象祖、任辰旦,被朝廷特旨允许的先例,说明“皇上怜才之殷,初未欲以成例限人”,认为直隶的盗案和江苏的钱粮,都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也应该破除成例,“无论盗案之销否,一体荐扬,以备擢用。”
    (四)各府专门负责捕盗的同知和通判,其管辖的地面,有的多达十几个州县,有的竟达二三十个州县,任务过于重大。在处分方面,竟和只管一州一县的知州知县同样对待,确实是处罚过重了。于成龙认为,武职官员的处分条例,有专汛、兼辖、统辖的区别,以责任的轻重定处罚的轻重,同知、通判的处分,应该援引武职官员的条例,这样才算适当。
    (五)各位道台,负责监督捕盗事务,按照条例,没有完成任务的,不但要罚俸,还要“停其升转”。于成龙认为,这些“方面大吏”,不是从京官外放,就是从基层提拔,都是练达之才。他们趁着年轻力壮,正可努力报效朝廷。如今因为分管的事务,竟失去了升官的机会,实在是太可惜了。他建议,那些具体负责捕盗的官员,“停其升转”,让其限期破案,是应该的。这些监督缉盗的道台官,既然已经罚过俸禄了,就应该“免其停升”。
    这份奏疏送到康熙皇帝手里,皇帝下令吏部等部门讨论,吏部认为于成龙的请求毫无道理,应该驳回。康熙皇帝传下口谕说:“朕曾经到直隶一带巡视,发现山海关以西,永平以东,一面临海,一面临边,盗贼无处潜藏,抢劫的案子就比较少。而玉田、丰润、遵化、蓟州、霸州、保定一带,民居稠密,盗贼容易藏身,犯案的就多。现在处分条例定得太严格,恐怕官员和百姓都受牵累,就令九卿官员详细讨论,修改条例。”皇上定下了调子,下边的官员们就按照定例进行研讨,批准了其中几条:具体承办盗案的官员,超限不及二年者,免于离任;监督缉盗的道员,限满后只罚俸禄,免于停升。其他的几条则仍没有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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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13 00:02:06
  
  
    七、君臣之间的温情交往
  
  
    于成龙上任之初,就请求陛见,皇帝没有答应。但于成龙做了巡抚后,有权力向皇帝上疏,君臣二人就有了直接的文字之交。于成龙报灾请赈的奏疏,皇帝批准的较多,其他方面的奏疏,皇帝有准有驳,申请增加驿站工料的奏疏,几乎全被驳回了。在这种公文交往中,于成龙领略到康熙皇帝一代明君的风范,康熙皇帝对于成龙的忠民爱民、勤政廉洁,乃至其他优点缺点,也都有了更多的了解。不久,君臣之间就有了一些温情的交往。
  
    1.颁发《书经解义》
  
    康熙十九年(1680)十二月七日,提塘官李懋功从北京赶到保定,向于成龙颁发康熙皇帝的新著《书经解义》。这部书是康熙皇帝的经筵旧稿,由大学士库勒纳等奉旨编成,共十三卷,名义上算是皇帝的著作。纪晓岚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介绍说:
    康熙十九年圣祖仁皇帝御定……是编为大学士库勒纳等奉诏以讲筵旧稿编次而成。大旨在敷陈政典,以昭宰驭之纲维;阐发心源,以端慎修之根本。而名物训诂,不复琐琐求详。盖圣人御宇,将上规尧舜,下挹成康,所学本与儒生异。故黼幄之所对扬,玉音之所阐绎,亦维是大者远者,与儒生音训迥然有殊。临御六十一年,圣德神功,同符于典谟所述,信有由矣。
    笔者猜测,这部书可能是颁发全国,各省督抚都会得到一部,并不是于成龙一人独得天恩。
  
    2.入京陛见皇帝
  
    康熙二十年(1681)正月,于成龙接到工部的命令,挑选一万零八百四十名夫役,到京郊沙河,将已故的孝诚皇后赫舍里氏、孝昭皇后钮祜禄氏的梓宫,迎请到皇陵安葬。用白话说,就是替康熙皇帝的两位亡妻抬棺材下葬。命令中说,于成龙必须亲率夫役,于二月六日赶到沙河。
    这是一宗责任重大但相对轻松的差事。于成龙再次上疏,请求在赴役途中入京陛见。这次,康熙皇帝一口答应了。据说,是于成龙的老乡、刑部尚书魏象枢从中周旋,皇帝才同意于成龙陛见的。笔者认为,事情也许没必要这样复杂。
    二月五日,于成龙入宫见驾。康熙皇帝安排得很周到,知道于成龙年迈,步行入宫不方便,就命侍卫在午门外设下座位,请于成龙坐下休息片刻,再进紫禁城。入宫后,三拜九叩的君臣大礼完毕,康熙皇帝就命太监给于成龙赐座赐茶,从容谈话。
    于成龙这年虚岁六十五,康熙皇帝虚岁二十八,其实和于成龙的幼子于廷元一般年纪。他们两人的缘分很有意思:顺治十八年,康熙即位,于成龙入京选官,赴罗城上任;康熙六年,皇帝亲政,于成龙调任合州;康熙八年,皇帝擒拿鳌拜,真正掌握政权,于成龙调任黄州府同知。之后,于成龙有两次进京“入觐”的机会,但那是名义上的“入觐”,不一定能面见皇帝,最多是跟着大伙儿一起远远地磕个头就完事了。
    康熙皇帝对于成龙的了解其实挺多的,尤其感兴趣的是他在黄州单骑入虎穴,招抚刘君孚的事情。康熙皇帝就问:“你是当今天下第一名清官,确实难能可贵。听说你在黄州单骑招抚土贼,土贼当时就投顺解散了。你是怎么说服他们的?”
    于成龙的回答十分得体:“微臣只是宣布皇上的威德,并没有其他的本事。”这话皇上听了,当然喜欢。(这段关于黄州剿抚叛军的问答,依据的是《清史稿?于成龙传》。另据李中素《于清端政书序》,说是在后来雄县陛见时详细交谈的。)
    康熙又问:“你属下还有哪些清官?”
    于成龙说:“知县谢锡衮、同知何如玉比较清廉。”
    康熙又说:“上次你参劾知县赵履谦,办事非常得当。”
    于成龙说:“赵履谦过而不改,微臣实在不得已才参劾他。”
    康熙珍重嘱咐道:“为政之道,当知大体,小聪小察,不足为多。且人贵始终一节,尔其勉之。”康熙的这段话,其实很值得探讨。前半段,其实是委婉地批评于成龙。于成龙出身于基层小官,善于查办具体的事情,属于“小聪小察”,现在做了封疆大吏,“小聪小察”的智慧就不值得表扬了,而应该善于驾驭全局,把握宏观大事,不要在具体小事上过于分心。后半段,则是勉励于成龙,以后会得到进一步的重用,要坚持自己的清廉作风。也不知于成龙有没有理解康熙皇帝的深意,他日后的工作作风,仍然是事必躬亲,鞠躬尽瘁,大事小事一齐抓。
    两人座谈了一会儿,到了开饭时间,康熙皇帝命太监撤下几道御膳,赐给于成龙吃。吃完饭,于成龙就谢恩告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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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13 00:05:42
  
    3.隆重的赏赐
  
    于成龙那天离开皇宫后,康熙皇帝很感慨地对身边的经筵日讲官员说:“于成龙起家外吏,即以廉明著闻,洊陟巡抚,益励清操。凡在亲戚交游请托者,概行峻拒。所属人员并戚友,间有馈遗,一介不取。朕甚嘉之!知其家计凉薄,特赐内帑银一千两,朕亲乘良马一匹,以示鼓励。”意思是,于成龙在基层工作的时候,就以廉明著称,逐渐做到巡抚这样的大官,越发砥砺自己的清廉品德。亲戚朋友请托办事,一概严厉拒绝。下属官员和亲戚朋友偶尔馈送礼品,他也丝毫不取。听说他家境贫寒,我特此赏赐他内帑银一千两,再赐给他一匹御乘良马,以示鼓励。看来,康熙皇帝从别的渠道,了解到于成龙很多信息。于成龙到直隶上任以后,离家乡已经很近了,亲戚朋友往来很多,请托送礼的现象也很多。于成龙仍然坚持了清廉原则,顶住了情面压力。康熙皇帝赏赐的内帑银两,是指皇宫内部的经费,等于是皇帝的私财,区别于户部管理的国库财产。
    二月十二日,翰林院掌院学士库勒纳和一等侍卫对亲,奉旨赶到于成龙临时居住的地方,将皇上赏赐的一千两内帑白银和鞍鞯齐全的御乘良马,正式颁赐给于成龙。
    二月十八日,大学士明珠和库勒纳、对亲等人,将康熙皇帝亲撰亲书的诗卷,颁赐给于成龙。然后,明珠等人领着于成龙到康熙皇帝的行殿叩头谢恩。
    康熙皇帝为于成龙撰写的是一首五律诗,诗前还有序言。全文如下:
    序曰:直隶巡抚于成龙秉性淳朴,廉介夙闻,朕心嘉赖。俾典节钺,保厘畿辅。唯能激浊扬清,始终如一。清洁之操,白首弥励。真国家之所重,人所不能也。兹来陛见,爰赐以诗,用示鼓励之义,且以风有位焉。
    诗曰:自昔崇廉治,勤思吏道澄。郊圻王化始,销铭重臣膺。政绩闻留牍,风期素饮冰。勖哉贞晚节,褒命曰钦承。
    序文和诗句的意义没有太深奥的,就是赞美于成龙的清廉勤政,勉励他继续努力,保持晚节,同时借此劝化其他官员,要向于成龙学习。
    三月十四日,于成龙完成了安奉皇后梓宫的任务,回京复命。这次康熙皇帝没有召见他,只命他望宫门谢恩。同时传旨,再赐御乘良马一匹。于成龙领了马匹之后,感激不已,请求入宫请安。康熙皇帝派人送出茶来,请老巡抚喝杯御赐的茶,就回保定办公去吧。
    于成龙于是就带着皇帝赏赐的两匹御马,一幅诗卷,一千两内帑银子回到了直隶省会保定府。这一千两银子,据说后来捐出去买粮赈灾了。于成龙的任所生活极端清苦,给皇帝留下一个“家计凉薄”的印象,笔者一直认为于成龙永宁老家的生活,应该还是“自给有余”的。
  
    4.再一次的隆重赏赐
  
    康熙二十年(1681)九月,皇帝到直隶境内巡察各地灾情,在霸州境内曾经下令全部蠲免受灾地区的赋税。后来,皇帝一行又到了保定府境内的雄县。康熙帝是满族人,喜欢骑马打猎,带着侍卫们捕获了很多猎物。正好直隶巡抚衙门的笔帖式(处理文书的满族官员)朗图到皇帝的行殿办事,皇帝就赏了一大堆猎物,命朗图带给于成龙,并同意他带属员来雄县陛见。
    九月十日,朗图带着赏赐物品回衙,于成龙设香案谢恩。赏赐的猎物有:鱼二包、麂一只、兔二十只、雁二只、名为“孤汀”的水鸟五只。于成龙将御赐物品分赏给保定城内的文武官员,让大家均沾皇恩。
    随后,于成龙带着直隶守道参议董秉忠、巡道佥事吴元莱、保定营参将张玉麒赶到雄县行殿见驾。除了汇报赈灾工作,接受皇帝旨意,于成龙等人又被皇帝赏赐了一顿御膳。于成龙自己,另外得到一件皇帝御用的银鼠褂,一瓶御用奶酒。
    对康熙皇帝来说,拿几件东西赏人,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但对于成龙他们这些封建时代的官吏来说,确实是天大的龙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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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13 07:31:59
  
  
    八、请假回籍葬母
  
  
    康熙二十年(1681)冬,清军攻入云南,吴三桂的孙子吴世璠兵败自杀,历时八年的“三藩之乱”宣告结束。在直隶的于成龙读到邸报后,长长舒了一口气。从此之后,上自皇帝,下至百姓,可以安享太平生活了。
    于成龙回想八年来的战时生活,不禁感慨万端。在黄州时候,自己就屡次请求退休,回乡孝敬母亲,总督和巡抚以战争为由不予批准。母亲去世那年,自己请求“丁忧”,仍然没有得到批准。后来,几次得到皇帝的特别提拔,由黄州知府升任下江防道,再升福建按察使、布政使、直隶巡抚,都因为战争不止,国事艰难,不敢再提回籍葬母的事情。现在,战乱终于平息了,自己也终于有机会回乡葬母,尽最后一点孝道,享受一点天伦之乐和故乡之情了。也许,自己还可以带着无上的皇恩和荣耀,永远退归林下,叶落归根,在故乡安度晚年。
    十二月,于成龙向康熙皇帝上了一份情辞恳切的《请假归葬疏》,大意摘录如下:
    臣早年失恃,继母李氏勤劬抚育。臣初任知县,欲奉母之任,而力有不能。及任黄州知府,正值兵兴,终未遂迎养之私。寻闻母病故,督抚之臣题留在任守制。由是抱哀供职,驰驱军旅之间,而臣母停柩在家,不遑顾也。今滇南逆孽荡平,我皇上诞敷文德,首扶植纲常,敦崇伦理。臣谬任巡抚,代宣圣化,亦惟以纲常伦理教人。际太平盛时,非复从前多事。若不归葬,是贪恋显荣,忘亲背义。对属临民之际,先处怀惭歉,又何以教人乎?伏乞允臣回籍葬母,完此一生大事。则犬马余年,皆图报圣恩之日。
    康熙皇帝接到奏疏后,非常感动,认真批复道:“览奏,情辞恳切,准假三个月,回籍葬母。事竣速赴任供职。”既恩准了假期,同时又明确表示,自己对于成龙仍然是要重用的,办完事赶紧回来。
    批复数日之后,康熙皇帝再次把隆重的皇恩施加给年迈的于成龙,特旨任命于成龙为江南江西总督,兼兵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此职简称“两江总督”,为正二品大员。过年之后,于康熙二十一年正月,皇帝再次加恩,将于成龙的兼衔改为兵部尚书、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为从一品大员。
    于成龙心里很明白,皇帝屡次加恩,是要把自己当成是开创太平盛世的清官典型,利用自己这点清廉的名声,去鼓励教育天下所有的官员。自己这把老骨头,已经完全交给了皇帝。家事处理完毕之后,所谓的“犬马余年”,那就真要好好地“图报圣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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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13 07:34:23
  
  
    九、离任前夕 举荐贤能
  
  
    于成龙是康熙二十一年(1682)三月六日才离开保定,启程回山西永宁老家的。
    在离任前夕,他妥善处理了直隶的各项公务。直隶巡抚的第一助手,是守道参议董秉忠,前任巡抚金世德病故后,于成龙尚未到任的那段时间,董秉忠临时署理直隶巡抚的职务。这次,于成龙向康熙皇帝请示,自己离任后,仍然由董秉忠暂时代理巡抚职务。皇帝批准了。
    直隶巡抚衙门的笔帖式朗图,在任七年有余,精通满汉文字,擅长翻译,而且为人诚实谨慎,精明勤奋,安分守法,从不干涉外务,是于成龙的得力助手。于成龙请求皇帝批准,把朗图带到两江去任职。皇帝也批准了。
    公事交代完毕后,于成龙再次向皇帝举荐直隶境内的几位中下层贤能人才。他说:“以人事君,人臣之谊。臣谬荷知遇,抵任一年有余,于所属各官细加察验,更时为劝勉。”
    康熙二十年,他曾在举劾案中,将直隶守道参议董秉忠、阜城知县王燮荐举在案。往宣府赈灾时,又将南路通判陈天栋举荐在案。后来,王燮被吏部批准“行取”,董秉忠和陈天栋则未予注册。于成龙在奏疏中说,董秉忠和陈天栋“贤绩已达天听”,请求皇帝在适当的时候予以提拔重用。
    另外于成龙还说,柏乡县知县邵嗣尧,矢志清洁;高阳县知县孙弘业,留心弭盗。这样的人才直隶有很多,还需要一段时间的磨砺,将来必堪重用。“较然不欺,卓有成绩”的突出人才,还有两位,一是通州知州于成龙,“具恬淡之性,优通变之才,治剧理繁,允堪器使。”另一位是霸州州判卫既齐,“化浮嚣之气,凛清白之操,任州幕而讲学不辍,署县篆而满汉咸和,可当大任。”
    奏疏入朝后,经过部议,邵嗣尧等人准予注册,日后都得到了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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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清凉明心 时间:2012-01-13 12:38:27
  
  
    十、白发皤皤非旧颜
  
  
    康熙二十一年(1682)三月六日,虚岁六十六的于成龙,从直隶省会保定出发,进山西省,奔赴自己的永宁老家。当年初仕罗城,他是四十五岁的中年人,满腔豪情,一主五仆,慷慨赴任,发誓不昧天理良心。如今,却已经是堂堂一品大员,仪仗赫赫,荣归故里,可惜白发萧萧,瘦骨支离,不复当年情态。途中经过号称“京西四大名关”的固关时,他写下了一首感慨万端的诗:
    行行复过井陉口,白发皤皤非旧颜。
    回首粤川多壮志,劳心闽楚少余闲。
    钦承帝命巡畿辅,新沐皇恩出固关。
    四十年前经过地,于今一别到三山。
    关于于成龙的回乡情态,《天下第一廉吏于成龙传》中是这样记述的:“身着便服,骑着毛驴,不声不响地回籍……过州不惊,过县不扰,就连公馆亦不住,只挑便宜的客栈栖身。”又说于成龙贫寒,盘缠不足,同僚们不敢馈送,康熙皇帝又赏了几百两帑银,作为路费和安葬费。
    电视连续剧《一代廉吏于成龙》中的情节更富于戏剧性。剧中说于成龙在各地为官,喜欢收藏当地一罐土。回乡时,车上装了许多坛坛罐罐。他的政敌们以为于成龙假装清廉,其实积攒了不少赃银,要带回家乡。他们就在中途拦截搜查,没想到反而查出了于成龙爱国爱民的一片赤诚之心。
    笔者的观点却有些不同。康熙皇帝的每次赏赐,于成龙必然上疏致谢,《于清端政书》中都有详细的记录,这是皇上隆恩,不可能遗漏的。第二次赏赐帑银的事情,书中没有发现任何记录。说明这事可能出自后人的传说,于史无据。
    另外,康熙皇帝在批准于成龙的假期后,又赶在他回乡之前,两次特旨提拔,由从二品的巡抚提为正二品的总督,不久又提为从一品的带尚书衔的总督。这是为什么呢?就是要让于成龙衣锦荣归,显亲扬名,就是要让天下官吏们都看看,当清官是很风光的,是有好结局的,老实人是不会吃亏的。有这层重要的教育意义在,于成龙怎么可能轻车简从地悄悄回乡呢?自己节俭清廉不要紧,怎么能让皇上失了面子呢?
    清代的官员,按其级别,都有严格规定的服饰、车马、仪仗。于成龙本人,在罗城和合州时期比较随便,不讲究排场。到黄州之后,为了随顺官场规矩,不得不借钱置办了一些必要的装备。后来,官做得越来越大,朝廷规定的排场,更不能不讲究。读者朋友可能还记的,于成龙在黄州单骑招抚刘君孚时,仪仗极其简单,但前边还有个人敲锣,后边还有个人打伞,最基本的排场还是有的。他平时生活节俭清苦,是真实不虚的,但这主要是指后衙里的个人生活。升堂审案,出门办事,尊卑体统是不能不讲究一些的。
    他现在是朝廷的一品大员,奉旨回乡葬母。我们看看应该有些什么排场。
    清朝一品官的帽顶子为红宝石,官服上的补子为绣仙鹤,这是身份品级的标志。
    汉族官员三品以上,规定用银顶轿,盖帏用黑色。总督、巡抚的轿夫规定用八人,如果加上轮班替换的轿夫,人数应该更多。
    总督的仪仗队有:青旗八,飞虎旗、杏黄伞、青扇、兵拳、雁翎刀、兽剑、金黄棍、桐棍、皮槊各二,旗枪四,回避、肃静牌各二。这需要三十四人。
    再加上一些必要的随员,于成龙的回乡队伍,至少得有五六十号人。沿路也不可能住便宜的客栈,只能是依法享受朝廷的驿传制度,在驿站里休息吃饭。两江总督兼兵部尚书、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路过,沿途的大小官员,即使不敢大肆地迎送,招待,馈赠,也应该有一番必要的礼貌才行。
    这应该才是于成龙回乡葬母的真实情况。只是和别的同级官员相比,于成龙的排场可能会小得多,能节省的地方尽量都会节省。
  根据记载,于成龙回乡后,将去世六年的继母李氏,与父亲于时煌合葬在一处。墓址在今天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方山乡之河东杏叶沟村口外。按照封建时代的规矩,高级官员的父母,一般也会有封赠的官衔。但《于清端政书》中没有明确提到这一层,笔者也就不多加猜测了。
  明代中叶的“老中丞”于坦,位至巡抚,大概是正二品或者从二品的官。之后,于氏家族就没有再出过大官。现在,于成龙官至从一品的尚书、总督,已经超过了老祖宗,终于为家族争来了崇高的荣誉。处在吕梁大山之中的永宁州,出一位一品大员也是相当不容易的事。于成龙这次奉旨回乡葬母,应该也为自己的故乡带来了无上的荣耀。他为官二十多年的种种光荣事迹,相信会在故乡引起不小的轰动。
  如果我们要为于成龙的一生画一条曲线,那么这次回乡葬母,无疑是他人生的最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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