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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救灾] 紧急号召,明天献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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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3 0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短短时间八千多同胞没了,多灾多难的祖国,大家一定要众志成城,共度难关,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无私奉献精神,现在还有多少灾区重伤同胞,急需鲜血,爱国和有爱心的同胞团结起来,明天,就去献血!
发表于 2008-5-13 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恩,支持楼主的!!!!!!!!!:handshake
发表于 2008-5-13 05:16 | 显示全部楼层

zhic

支持

有我,,有你,,,就有明天
发表于 2008-5-13 0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去 不能让这个在灾区成为问题~!!
发表于 2008-5-13 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支持。

我以我血救同胞。
发表于 2008-5-13 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地震救灾,我们是大国,要人要钱都好容易。但救治伤者所需要的血浆却是有钱也买不到的。而且血浆平时供给和需求都是稳定的,但现在突然出了这么一个大灾难,对血浆的需要必然会急剧上升。如果没有社会大众加入献血者的行列,必然无法满足救治伤员的需要。
发表于 2008-5-13 0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可以去献啊,就是排队太长了,人好多,
发表于 2008-5-13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贴要顶上去!!刚才我的朋友,她离汶川那里有五六公里,她说现在那里缺血!!!!
发表于 2008-5-13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这么紧张时刻医护人员别用劣质的抽血工具


大家要注意身体
发表于 2008-5-13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献血前的注意事项

    应学习献血知识,了解献血常识,消除紧张心理。

    1.献血前应尽可能适当休息,保证充足睡眠。

    2.在献血前应当吃些清淡的食物,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空腹献血。

    3.献血前还应把手臂特别是肘部洗干净。

    献血前为什么不能大量饮水?

    因为大量饮水会稀释血液,降低血液质量,从而影响病人治疗。

     有什么手续吗?

    填表---个人资料及健康情况问卷

    登记---录入电脑,便于用血报销时核查

    体检---量血压、称体重、听心肺等

    验血---血色素、血型、乙型肝炎表面折、抗原等

    领饮品、喝水

    献血---约10分钟

    休息---用棉球压住针眼处10分钟后,贴止血胶布

    领献血证-用血报销时的凭据。

     献血者体检及化验多少天内有效?

    献血者体检及化验有效期为2周。

     之后怎么保养身体?

    献血后的营养补充一般以增加造血所必需的各种营养物质为宜。造血的原料主要包括:蛋白质、铁、叶酸和维生素B12等。

    含有优质蛋白质 较多的食物有:奶类、瘦肉、蛋类、豆制品等。

    含有铁 较多的食物有:动物肝脏、海蜇、虾、芝麻、海带、黑木耳、紫菜、香菇、豌豆、大枣、桂园等。另外,炒菜时可选用铁锅。

    含有叶酸 较多的食物有:猪肝、肾、牛肉等。

    含有维生素B12 较多的食物有:动物肝脏、猪或羊肾、腐乳等。

    总之,献血后不必特别地去吃些什么,只要吃得科学合理、有营养价值、可口、舒服、适量,就能在短时间里,恢复失去的那部分血液。

    献血后如何活动或运动?

    献血后当天不要参加剧烈运动或通宵娱乐活动。

    献血有害健康吗

    血液是一种流体组织,在心脏推动下循环流动于心血管系统中,它是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约占体重的7-8%,一个50千克体重的人,其血液总量约为3000-4000毫升,正常情况下,这些血液只有80%在血管内运行,其他20%的血液储存在肝、脾以备人体急需。一个正常人一次献血或外伤性出血300-400亳升,对人体健康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机体血容量的减少会刺激红骨髓造血功能,输血后营养适当的话,两到三天血液中的水分即可得到补充。一个月内,铁、蛋白质、维生素、叶酸等也可逐渐恢复,其核心的组成部分血红蛋白也可于两到三个月后回复到献血前数量,所以,一个健康人每次输血不超过400ML是不会影响健康的。

     公民献血应遵守的规定是什么?

    (1)要如实填写献血登记表,不谎报、不隐瞒继往病史。

    (2)一次献血一般为200毫升,最多不超过400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6个月。

    (3)献血查体合格后,要按规定时间参加献血,以免影响医院用血计划。

     哪些人暂不能献血?

    (1)半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

    (2)妇女月经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5)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未满三月者。

    (7)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哪些人不能献血?

    (1)性病、麻风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3)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如经常性寻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寻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4)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6)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以及支气管扩张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较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急慢性肾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9)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严重神经衰弱等。

    (11)寄生虫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及肺吸虫病、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12)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3)做过切除胃、肾、脾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14)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疾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15)有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视神经炎和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肤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19)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他疾病患者。

    献血者体检标准有哪些?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12~20/8~12千帕(90~140/60~90毫米汞柱),脉压差>=4千帕(>=30毫米汞柱)。

    (4)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体温正常。

    (6)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发表于 2008-5-13 0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半个多月前刚刚献完血
发表于 2008-5-13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四月份也刚献过了,还是要顶下!
发表于 2008-5-13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机会一定要献,顶起~~
发表于 2008-5-13 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已经献血4次了
发表于 2008-5-13 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深圳,要去哪里捐能帮到他们呀.急.
发表于 2008-5-14 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明天马上行动
发表于 2008-5-14 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献过两次血,离上次献血刚好7个月了,明天可以再去献!
发表于 2008-5-14 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献血!
发表于 2008-5-14 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明天,就去献血!!!
发表于 2008-5-14 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壹切 于 2008-5-13 09:37 发表

献血前的注意事项

    应学习献血知识,了解献血常识,消除紧张心理。

    1.献血前应尽可能适当休息,保证充足睡眠。

    2.在献血前应当吃些清淡的食物,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空腹献血。

    3.献血前还应把手臂特别 ...

顶你,辛苦了!
这些都是需要填表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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