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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关注] 强烈要求政府降半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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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13 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强烈要求政府降半旗!中国是人民的中国!为什么那么多的灾难我们的国旗没有半降!总理我们爱您,主席我们尊敬您!但此刻我的心好痛!为什么2008我们开头这么不顺!我们的军队和我们在一起,我们的国旗难道只和奥运一起!我们只要求国务院,下文件全国或地区降半旗,以表哀掉!这样更能体现中国政府是爱民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以下是国旗法:
第十四条 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
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如果您觉得此次灾难不够大不够深就不要转发!如果你觉得这是大灾难就请转发!

代表死难的国民及家属向您表示感谢!
发表于 2008-5-13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政府部门,可以降半旗,表下态
发表于 2008-5-13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最大任务是抢险救人,其他的事情等大事结束以后再讨论
发表于 2008-5-13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别走这种形式,救人要紧,别给添麻烦了.
发表于 2008-5-13 1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龙舞九天 于 2008-5-13 18:08 发表
现在最大任务是抢险救人,其他的事情等大事结束以后再讨论

把悲伤留在明天,现在最总要最实际的是可以多救一个人
发表于 2008-5-13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做实际工作。
发表于 2008-5-13 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都会有的,救人要紧!!!
发表于 2008-5-13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救人,这形式以后慢慢再说
发表于 2008-5-13 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龙舞九天 于 2008-5-13 18:08 发表
现在最大任务是抢险救人,其他的事情等大事结束以后再讨论


支持~!
发表于 2008-5-13 1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现在还有那么多人失踪,能救一个救一个啊,看看腾讯新闻,我都哭了……
发表于 2008-5-13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钱的去捐钱,没钱有好身体的去献血,什么都没有的也可以去给身边的人普及关于地震的相关常识,这才是最实在的对灾区人民的帮助
发表于 2008-5-13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式主义者~~
发表于 2008-5-13 1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点实际的吧。做人要务实。
发表于 2008-5-13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形式主义!救人重要还是搞仪式重要?
发表于 2008-5-13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形式,没什么的,先救人要紧。
发表于 2008-5-13 1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救人,那是仪式!!!
发表于 2008-5-13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救人先!
如果楼主被埋在里面,我会先去降个半期,再去考虑把楼主挖出来!
发表于 2008-5-13 1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龙舞九天 于 2008-5-13 18:08 发表
现在最大任务是抢险救人,其他的事情等大事结束以后再讨论
支持!总理说了,一分钟也不能耽误。快一分钟就可能救多一个生命!~其他形式的东西以后以后在说,拜托。
发表于 2008-5-13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脑子有毛病,那么多人等着救援,你不先为活着的人考虑;倒跳出来要降半旗!怎么悼念死去的人,那是救灾之后的事情,救灾的时候这种屁还是不要放了!
发表于 2008-5-13 19:44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就讨论这个干什么?跟网特性质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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