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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向有关外籍人员提供入境方面的帮助及指引,现将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有关申请来华签证办理程序介绍如下:
各类人员签证申请程序介绍
(一)奥运会、残奥会注册人员
按照申奥承诺,对于此类人员仅需持身份注册卡及有效旅行证件便可在规定期限内免签多次入出境,无需另行办理签证。
(二)因故未能领取奥运会、残奥会身份注册卡人员
对于因故未能及时领取奥运会、残奥会身份注册卡或来不及办理签证的应注册人员(不含新闻及媒体从业人员)可拨打北京奥组委签证热线(0086-10-66699778),在经过身份确认后我们将为其出具《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应入境人员确认表》。此表可连同有效护照作为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访问签证或在抵达中国境内办理相关入境手续的有效凭证。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应入境人员确认表》目前已向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及中国民航总局(CAAC)提供样表及相关中、英、法文说明,中国外交部也已将此内容照会各国驻华大使馆及所有中国驻外使、领馆。同时北京奥组委也向美洲、欧洲、亚洲各主要转机空港进行了介绍及宣传。
(三)媒体从业人员及记者
1、注册媒体的注册人员及记者
对于注册媒体的注册人员及记者如遇相关入境问题,请直接与北京奥组委媒体运行部进行联系,北京奥组委媒体运行部将会帮助协调解决。
2、非注册媒体和注册媒体的非注册人员及记者
对于此类人员签证申请问题将由2008北京国际新闻中心进行受理。(http://www.2008bimc.cn/)
3、持权转播商的非注册人员
对于此类人员签证申请问题将由北京奥组委“一站式”服务办公室进行受理。(电话:62359055)
(四)海外志愿者
北京奥组委将为通过注册的外籍志愿者出具签证通知表及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在接到上述证明材料后申请人可直接前往驻外使领馆办理访问签证,并免收签证费。
(五)北京奥组委邀请参赛、观赛的外国人
北京奥组委将为以下人员服务对象核发签证通知表,申请人可凭签证通知表复印件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访问签证,无需再提供机票和旅馆订单。
1、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各国家和地区残奥委会、各国际单项体育组织、各国际残疾人单项体育组织、未来组委会官员等应邀来华出席奥运会的外国人。
2、来华参加奥运会赛前训练等活动的外国运动员、教练员、裁判、随队医生等。
3、北京奥组委聘用的外籍专家、专业口译员。
4、应国际奥委会赞助企业、北京奥运会赞助企业要求,来华协助奥运场馆筹备和赛时工作的外国人。
5、赞助企业邀请出席开闭幕式的外国人。
(六)持国际奥委会等渠道发售门票的观众
对于此类人员,可由国际奥委会、国际残奥委会、各国家和地区奥委会、各国家和地区残奥委会、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各持权转播商等组织向北京奥组委提供联系人名单。北京奥组委将通过外交部领事司向中国各驻外使领馆进行联系人员名单备案。
待各国际组织备案联系人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附有有关人员名单的公函后,经核实无误中国驻外使领馆将为其核发旅游签证,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机票和旅馆订单。
(七)奥运会赞助企业邀请来华的观赛宾客
经与外交部协商对于各奥运会赞助企业邀请来华的观赛外国人,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来华签证申请:
1、由赞助企业向北京奥组委出具证明函或说明函,保证其人员来华后的住宿安排,并指定专人负责提供来华观赛人员名单。
2、北京奥组委通过外交部领事司向我各驻外使领馆提供赞助企业及联系人名单,赞助企业向有关使领馆直接提供邀请来华观赛人员名单,并抄北京奥组委市场开发部。
3、我各驻外使领馆根据该名单并审核有关材料后,为其核发旅游签证(L),不再要求提供机票和旅馆订单。
(八)其他持票观众
对于其他持票观赛的外籍人员,需按中国驻外使、领馆要求(详情请参见中国驻外使、领馆网站)提交相关材料正常办理旅游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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