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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支持.不是说鼓励大家发展这种感情,减少地球负担,而是说支持他们勇敢地去爱,去正面认识自己,不要扭曲自己的天性.
我觉得,现代社会中,80,90年代的人已经成长起来了,70年代的已经是社会的中坚力量.这些人从小到大接触了许多外来文化,对同性恋问题集体趋向于越来越宽容的态度.而我们国家,从法律政策上也对同性恋有所放宽.我看过王小波先生和他妻子共同完成的针对中国男同性恋者的现况的调查.虽然这本书是93年(唉,那时我连话都说不全....)出的,但还是很有价值.我印象最深的是,那时侯中国的法律中还有一条名为"鸡奸"的罪名(还是违法行为?),很明确是针对男同性恋者在公共场合的不恰当行为.于是,有许多被调查者称,那个时期,警察对男同性恋者抓的很严,在公园,男厕常常看到认为不对劲的就抓人回去,关一下才放出来.对比现在,同性恋问题,是一个很私人的问题,再也不用劳烦警察了,甚至也不劳烦旁人.鸡奸一词也从法典中删去.社会呈现一种宽容.
书中还举例说,亚洲国家在同性恋问题上自古以来就比欧洲国家要宽容.还有,据说中大成立了全国第一个研究同性恋现象的学生社团,这也是社会宽容的一个证据吧.
我记得有一位诗人的一种说法,他说人分为三种:男男,男女,女女.是出生时上帝砍断了他们的联系,于是男,女在世上的任务就是找到自己的另一半.这种唯美的解释,更让人容易接受吧.
总之,我认为,强迫同性恋人分开,或歧视他们,就象反对自由恋爱,反对自由婚姻一样愚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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